银行分行业务员、主办、主管上岗晋级暂行规定

时间:2024-09-02 07:26:08 行业 我要投稿

银行分行业务员、主办、主管上岗晋级暂行规定(集合)

  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和明确我行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的上岗标准,调发开工工作积极性,科学合理的进行我行人力资源管理,根据总行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银行分行业务员、主办、主管上岗晋级暂行规定(集合)

  第二条主管级〔含〕以下人员上岗晋级遵循公平公正、严格考核、择优晋级的原则。

  第三条主管级〔含〕以下员工上岗晋级岗位主要有业务员岗、主办岗、主管岗。

  第四条业务员、主办、主管岗位的上岗根本条件:

  1、主管岗:能独立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具有指导主办岗以下人员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现实表现好。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硕士研究生,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毕业研究生、双学士,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非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非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六年;中专以下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

  2、主办岗:能够协助主管处理某一局部工作,具有指导业务员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相应组织协调能力,现实表现良好。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双学士,试用期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非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非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四年;中专以下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

  对于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少数人员,可以在上述条件根底上提前晋级为主办岗和主管岗。

  3、业务员岗:能够在上级岗位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业务和工作,且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

  第五条主管级〔含〕以下人员试用期满转正上岗的有关要求和审批流程:

  1、转正上岗要求。

  员工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评。属柜员序列的人员,柜员上岗考试须到达初级或初级以上水平;属客户经理序列的人员,业绩须到达转正的最低要求;属综合管理人员、操作事务性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上岗资格考试合格。

  2、转正审批流程。

  人员转正,由员工本人提交转正申请书和工作总结,填写转正申请表,部门领导在员工转正申请表上签注对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评定意见、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业务主线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经过综合考核后签注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由分管行领导审核,报分行行长审批。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转正。

  (1)柜员考试未达最初级别标准;

  (2)客户经理未到达最低业绩标准或出现不良;

  (3)综合管理人员和操作事务性岗位人员未到达岗位所需的根本要求或考试考核不合格;

  (4)工作表现较差,出勤情况较差。

  第六条业务员、主办、主管人员上岗或晋级的根本要求和审批流程:

  1、根本要求:

  (1)会计柜员到达会计部制定的相应岗位根本要求后,通过会计柜员业务级别考试考核,到达相应等级根本要求,出勤考核良好。

  (2)客户经理业绩考核到达相关级别要求,出勤考核良好,所经办业务未出现不良。在工作年限方面可不受工作年限条件的限制。

  (3)综合管理人员和事务性操作人员到达相应岗位要求。

  2、审批流程:

  (1)员工提交本人晋级申请和工作总结;

  (2)部门〔支行〕领导推荐并提出拟推荐级别及推荐意见;

  (3)业务主线部门进行考试或业绩考核;

  (4)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综合考核;

  (5)报分管行领导认可;

  (6)报行长审批。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晋级:

  (1)柜员考试未到达相应标准;

  (2)客户经理业绩未到达相应标准或出现不良;

  (3)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综合考核未到达相应级别要求;

  (4)工作表现不好,出勤情况较差。

  第七条主管级〔含〕以下人员转正考试每半年举办一次,晋级考试考核,原则上每年集中进行一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业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并协助考核。

  第八条工资套定根本原则〔客户经理、柜员及有关专业人员按其有关考核考试方法执行〕:

  1、业务员岗位原则上按以下标准套定工资级别:中专毕业,入行后套定工资档次23档,试用期满转正后,套定工资22档。每年度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间隔二年可上套一档工资,但不得突破业务员岗位工资最高档次。学历发生变化后,可根据相应学历和工作年限调整工资档次。

  大专毕业,入行后套定工资档次22档,试用期满转正后,套定工资21档。每年度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间隔二年可上套一档工资,但不得突破业务员岗位工资最高档次。学历发生变化后,可根据相应学历和工作年限调整工资档次。

  大学本科毕业,入行后套定工资21档,试用期满转正后,套定工资档次20档;每年度考试、考核合格者,第三年起套定工资档次19档。

  毕业研究生、双学士,入行套定工资20档。硕士研究生,入行套定工资19档。

  2、主办岗位原则上按以下工资档次套定工资级别:硕士研究生、双学士,试用期满转正套定工资档次18档;

  初次晋级为主办,套定工资档次18档;

  在主办岗位上工作满二年,每年度考试、考核合格者,第三年起工资级别套定工资档次17档。

  3、主管岗位原则上按以下工资档次套定工资级别:初次晋级为主管,套定工资档次16档;

  在主管岗位上工作二年,每年度考试、考核合格者,第三年起工资级别套定工资档次15档。

  第九条本规定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条本规定自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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