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交通组织方案

时间:2024-09-03 15:00:54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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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交通组织方案通用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市政工程交通组织方案通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市政工程交通组织方案通用

市政工程交通组织方案通用1

  (一)为提高处置县城桥梁突发重大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城市桥梁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

  (二)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目的是:为确保县城桥梁在发生突发事件的灾害险情时,各相关单位能够在城市桥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及时、高效、有序的开展救灾工作,排除险情,保障桥梁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三)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确保城市桥梁安全、畅通,全面提高整体抗灾能力和应急抢险能力。

  (四)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抢救因灾害造成损伤的人员及车辆,抢险因灾害造成桥梁损毁以及相关设施,尽快恢复交通,切实做到“三保”即保通、保畅、保安全。

  (五)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六)本预案适用于县城规划区内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坍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险情;和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的桥梁严重损毁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县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协调组、抢捡队、技术组、宣传组。并与有关单位及医院、交警大队协调建立抢险救灾支援队。

  (二)指挥中心职责

  1、协调组:组长陈克猛,负责抢险救灾工作所涉及到的社会各方面力量、部门、行业的协调沟通,以及支授力量的组织、调用等工作。

  2、抢险组:组长陈克猛,负责应急、抢险和恢复工作。

  3、技术组:组长卢斌,负责制定抢修抢险方案。

  4、宣传组:组长彭金水,负责宣传报道工作,资料信息收集、专家咨询、气象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5、县桥梁损毁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建设局。

  (三)抢险救灾指挥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掌握灾害信息;传达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根据需要组建工作组;协调组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制定救灾方案和措施。

  (四)指挥中心设置

  1、县桥梁损毁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县建设局二楼城建股。

  2、救援值班:值班室设置于县建设局二楼。

  3、工作制度

  在汛期或灾情出现后,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及电话跟踪值班制,应急救援队伍处于戒备状态,人员实行全天候待命。

  三、预测、预警

  (一)预测。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单位负责城市桥梁的日常维修、检测,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预警。支持系统建设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系统,预警制度要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要保证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三)信息传送与报告,由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牵头负责,由指挥中心通过有线、无线通信来进行信息综合,并通过相应通信方案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及上级部门预警信息及信息报告。

  (四)预警级别及。预警级别,由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专家,依据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序研究确定预警级别,由指挥中心主任签署命令。预警级别按照城市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三个级别。预警信息的,由宣传组按照指挥中心办公室要求,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实施。

  四、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响应标准

  按照城市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三个级别。

  1、一级事故。

  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30人以上的事故。

  2、二级事故。

  除一级事故中规定以外的各类城市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3、三级事故。

  (1)城市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空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措施的事故。

  (2)道路立交桥因车辆撞击上跨桥梁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

  4、预案启动

  (1)一旦确定发生一级事故,县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报告。

  (2)二级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报告。

  (3)三级城市桥梁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报告。

  (二)预案响应程序

  1、城市桥梁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立即报告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迅速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桥梁应急指挥小组和有关成员赶赴桥梁事故现场。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应随时向桥梁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2、接到事故报告的.相关管理部门立即实施现场指挥,并启动先期处置应急工作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安排桥梁养护管理单位的抢险队员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同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好交通导流工作。

  3、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各专业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按照事故的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4、县桥梁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发展态势,协调指挥抢险救援,主要内容有: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联系相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修需要。组织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提出对策方案。

  (三)指挥响应程序

  1、城市桥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城市桥梁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统一领导,各职能单位分工负责,协同政府搞好救灾工作。

  2、发生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县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负责灾情收集与评估,接受上级抢险救灾指令。一般灾情立即组织人员投入灾区开展抢险工作,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为抢险救灾和恢复交通提供决策依据。

  3、办公室:下达启动抢险预案命令;并负责协调交警、交通、卫生等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提供医疗保障。

  4、抢险队:立即到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对该桥梁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查看有无人员伤亡,并立即组织救援。

  5、技术组:接到命令后4小时内制定抢险方案,内容包括所需人员、设备、物资的数量、临时恢复交通的技术及施工方案并报办公室。

  6、物资组:接到命令后立即将所需物资采备齐全。

  7、宣传组:接到命令及时做好现场报道工作,并负责收集信息、资料等。

  8、指挥部:遇到较大灾害时,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指挥中心汇报险情,请求紧急支援。

  9、遇到特大险情,应及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县政府及驻军支援。抢险预案一旦启动,各队(组)成员必须立即投入抢险工作,服从指挥。对不服从命令、者,将追究责任。

  10、严格一把手负责制。各队(组)要服从领导,各负其责。投入抢险工作的人员,都有抢险任务,并赋予其相应的工作权限。

  (四)解除应急状态

  在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抢险指挥中心组织专家及相关技术人员,经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清理、清查后,确定现场不会再发生危险,不存在安全隐患后,由抢险指挥中心及时宣传解除应急状态,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宣传应急状态解除。

  (五)新闻报道:

  由县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宣传组负责指导新闻报道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握的原则、有利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稳定,有利于应急事件的妥善处理,向社会公众通报应急信息、救援情况和灾区需求等。

  五、后期处理

  (一)结束程序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由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理,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县桥梁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并通知公众。

  (二)事故调查

  1、县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维修、管理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三)总结建议

  1、县城市桥梁事故指挥中心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2、县建设局向市建设局,市建设局向市人民政府、省建设厅分别及时做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桥梁的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六、相关保障

  (一)通信保障:由县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协调组织县电信、移动等通信部门,负责保证事故发生时通信畅通。

  (一)设施设备保障:设备器材保障由县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下属抢险队负责,对所属设备进行日常保养、检修,保证调用时工作顺畅。

  (二)物资保障:由县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物资组负责,协调采备所需物资,及时完成物资储备及供应工作。

  (三)运输保障:由县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具体实施运输方面的运输工作,调动运输所涉及的车辆及人力,保障运输任务的完成。

  (四)医疗保障:由县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协调组与相关医院进行协调沟通,建立支援分队,具体负责医疗抢救工作。

  (五)治安保障:由县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协调组与公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组建支援分队,提供必要的治安保障及进行相关的秩序维持。

市政工程交通组织方案通用2

  为深入贯彻落实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水环境整治,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推进市政道路提档升级,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水平,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对水环境治理、品质提升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是落实环境保护要求、弥补城建历史欠账、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推进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树立攻坚意识,抢抓机遇,集中精力,强化工作组织和统筹,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及时谋划,尽早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附件1),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召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二)成立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工作指挥部(附件2),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和临空基建公司为副指挥长单位,全程参与每个项目工作;相关镇街及业主单位要配足工作力量,搭建工作班子,抓紧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相关项目实施。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新建立的联席会议和新成立的指挥部按照明确的职能职责组织开展工作。今后,因领导工作变动、分工调整的,联席会议及指挥部组成人员自然作相应调整,不再单独发文。

  三、主要工作

  (一)加快建设手续办理。按照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xx—29)和《关于印发南岸区政府投资市政工程项目审批优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明确专人负责,简化审批程序,减少非必要资料,实现容缺受理,以最快速度办理审批手续。按照两段式业主,区城管局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临空基建负责项目施工期间手续办理。区发改委、区规资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交巡警支队负责,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办理项目立项、可研、方案审查、施工图备案、预算评审、占道开挖、交通组织方案审批等手续。

  (牵头单位:区住建委、区城管局、临空基建公司,配合单位:区规资局、区发改委、区交巡警支队、区财政局)

  (二)加强施工期间交通组织。优化交通组织方案,重要道路优先采用非开挖工艺。占道开挖区域制定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采取铺设钢板等方式保障人车临时通行,避免交通高峰期施工,减小对市民出行影响。临空基建公司负责,按照《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等规范规定设置交通安全设施、警示标识、做好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区交巡警支队负责,审核交通组织方案,加强建设期间交通组织,做好施工期间的交通指挥、车辆疏导和信息工作。

  (牵头单位:区交巡警支队、临空基建公司,配合单位:区住建委、区城管局、龙山街道、龙溪街道、龙塔街道、宝圣湖街道、回兴街道、两路街道、双龙湖街道、双凤桥街道。)

  (三)做好社会管线及轨道交通协调工作。加强燃气、电力、通信、军缆、给水等社会单位地下管线保护工作,保障城市生产生活需要;协调好管线业主单位的.迁改,影响范围较大的重要管线迁改和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的,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坚持严密组织、精心施工,全力减小对社会秩序造成的影响。

  (牵头单位:区经信委、区城管局、区住建委,配合单位:中法供水公司、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凯源燃气、佳渝燃气、重庆燃气、中法供水公司、江北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铁塔公司)

  (四)推进架空线缆入地整治。推进地上线缆和附属杆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城市空间整洁有序、设施运营安全稳定。区住建委和区城管局负责,对纳入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改造范围的道路进行梳理,明确改造范围,摸排地下管线分布情况,提供管线走廊空间。区经信委牵头,督促电力、通信、广电、铁塔等线缆权属单位实施入地整治,按照区住建委和区城管局提供的改造范围,调查管线详细分部情况,提供线缆数量、走向、服务范围、入地标准及要求等基础信息,具备下地条件的,会同区住建委和区城管局向管线权属单位提供管沟走廊通道,组织管线权属单位制定整治方案并实施入地施工。

  (牵头单位:区经信委、区城管局、区住建委,配合单位:江北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铁塔公司)

  (五)强力推进排水源头整治。按照区府办《南岸区城区雨污水违规排放专项整治方案》(南岸府办〔20xx〕116号)文件要求,对排水单位、个体工商户、小区和住户私搭乱接、雨污合流、雨污错接、无证排放等问题进行清理排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排水户限期进行整改,对于逾期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按照相应行业法规采取处罚、限制、关停等措施。

  (牵头单位:城区相关街道、区住建委、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房管局、区商务局、区食药监局、区交委、区水利局、区卫计委、区建委、区经信委、区规资局)

  (六)规范施工管理。加强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按照标准设置施工围挡,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通道,保障市民、车辆通行需要。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全过程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临空基建公司、区住建委,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交巡警支队)

  (七)及时协调处理信访稳定问题。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与市民诉求的矛盾,及时解决阻工问题,确保工程进度。

  (牵头单位:临空基建公司、相关街道,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委、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委、区信访办)

  (八)做好施工期间舆情管控。组织工程建设期间新闻、信息、报道及舆情引导工作,实施施工期间阻工疏导、群众解释、信访接待和信息工作。

  (牵头单位:区信访办、区网信办,配合单位:有关街道、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临空基建公司)

  附件:1.南岸区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联席会议人员名单

  2.南岸区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工作指挥部(工作组)人员名单

市政工程交通组织方案通用3

  引言

  市政道路工程是城市动脉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们的生活生产息息相关。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各项设施建设越来越多,对城市道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城市道路的大修及改造也就成为必然。市政道路改造施工场地处于场地小、交通量大的环境中。施工过程中除按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对质量严格要求外,必须制定严谨的施工组织计划,还要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及时施工方案。全面的施工组织方案对道路施工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的特殊性

  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受既有周边建筑及水务、热电、电力、燃气、通讯等管线的制约,无法单一的进行市政道路建设。同时,封闭道路还会对道路交通造成影响,甚至会直接影响周边小区居民的出行。为减少对社会的影响,工期要求紧凑。上述等因素使得市政道路工程改造施工的特殊性。

  二、编制完整可行的施工组织计划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对设计文件与图纸进行会审,了解和掌握工程的要求、技术标准及范围,理解设计意图,并对不清楚或不明确之处进行解决并及时提交书面报告。认真作好技术交底工作,使各级施工人员清楚的掌握将所施部位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技术要求及控制要点等,对施工范围进行放样。

  组织相关管线单位召开管线会商会,将施工范围及方法告知管线单位,了解管线单位的管线位置、埋设情况以及埋设计划并现场标注记录相关情况。结合工期、图纸、施工现场、管线情况、交通情况及周边环境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计划。组织周边居民代表、商户代表、居委会、交警、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会商会议,将施工范围、工艺及组织安排告知相关人员,并进行意见讨论。根据会议内容,适当调整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方法、场地布置、进度计划及劳动力、机械、材料计划,制定施工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突况的应急方案。将施工组织设计报施工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审查调整,最终确定完整可行的施工组织计划。

  三、做好工程告知及安全文明施工

  工程开工前三天在媒体(新闻字幕、报纸、手机短信等形式)做出公告,将施工内容及计划印制后,送发给周边居民及有关单位。

  开工前要对施工现场用围挡进行全封闭,保证施工场地及行人的安全,不能全封闭的要制定合理安全的交通方案,例如分段封闭、半幅封闭或预留专用通道。工程的一端设工地大门(沥青罩面工程除外),大门内设车辆清洗池,门两侧分别设有工程简介、公司简介、居民一封信、管理制度、技术要求、交通导向图、禁行及绕行牌等相应标示牌,施工场地各方向临近路口处设置工地施工绕行牌,及时提醒车辆及行人,配合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证交通通畅。施工现场要做好降尘工作,进出车辆要蓬盖,尽量降低对周边居民和单位的影响。

  四、工程施工的准备

  按施工组织计划配备充足的劳动力资源,配齐工程所需的各种设备,配全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对机械设备提前进行检验修整,以满足工程需要,并严格执行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及机械操作规程。所有使用的材料要及时报验,检验合格才可使用,部分材料还要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明。审查管线单位的改造方案及准备工作,确保各方面工作准备充分。

  五、工程改造施工

  管线工程中,对工程施工影响较大的管线单位先行施工,影响较小的弱电管线工程可随人行道施工时开挖埋设。为保证进度,道路施工与管线改造同步交叉实施,如旧路面的挖除调整、旧人行道的拆除、新雨水管的埋设、路槽整平等工作。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的养护工作要注意沿线路口临时通道处的保护工作。沥青混凝土施工要全封闭至温度降至50摄氏度以下才可开放交通。工程改造施工要严格遵守施工工序和施工技术的规范标准,严格执行试验检测控制标准。

市政工程交通组织方案通用4

  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起步较晚。20xx年前,全国仅有北京、上海、广州3个城市拥有轨道交通线路。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对快速便捷的交通出行方式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我国的轨道交通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自20xx年起,国内各大城市分两轮递交了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第一轮城市为15个(北京、上海、广州、青岛、深圳、南京、重庆、武汉、杭州、成都、苏州、西安、哈尔滨、大连、长春);第二轮为10个(宁波、无锡、长沙、郑州、福州、昆明、南昌、东莞、沈阳、厦门),其中绝大部分城市都已获得国务院及发改委的批准。截至20xx年底,全国已有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广东、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等15个城市的轨道交通投入运营。20xx—20xx年,全国规划建设轨道交通线路总里程将达到1 700 km,我国的地铁轨道交通建设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

  各地安全监管的'工作

  自20xx年交通运输部履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职责以来,行业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总体来看运营平稳有序、安全可靠。20xx年,企业平均准点率达到99%以上,退出正线运营故障率平均低于国标要求的0。4次/万列千米。为提升运营安全管理水平,各地不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摸索好措施好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探索一体化管理体制

  部分城市逐步建立了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管理体制,保障规划、建设与运营的有效衔接,规避前期规划、建设给后期运营安全管理和服务组织遗留困难与安全隐患。如:北京和上海均由市交通委员会承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职能;西安设立地铁建设指挥部管理办公室,负责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深圳成立轨道交通建设指挥办公室,负责建设和运营监管工作。

  注重法规制度建设

  各城市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条件,逐步制定和完善了城市轨道交通地方性法规制度,促进政府监督、企业运营、乘客乘车等相关工作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开展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19个城市中,上海、武汉、昆明等11个城市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或者管理办法,其他部分城市制定了运营安全类管理规定。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运营企业与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营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建了“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事故控制指标及防范事故措施等,逐渐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运营安全管理,各运营企业通过建立安全管理、行车、客运、施工、维修养护、消防、应急管理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如成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54个,安全操作规程19个,形成了以“基础管理、监督检查、评估考核、安全保障、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为基本框架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多数地方政府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人员疏散、公交接驳、部门联动、指挥协调等要求。运营企业大多数建立了“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程序”多层级的预案体系,注重采用桌面演练、现场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现场处置能力。

  重视公共安全防范

  为应对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形势,公安部于20xx年2月24日、6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地铁公交安保工作。各地公安部门成立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分局,在车站设立公安值班表,配备警力、保安进行日常巡查。北京、上海等地组织开展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

  自20xx年12月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了《关于深入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通过专项活动,排查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厘清了今后的工作思路,有效促进了当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工作。

  在专项活动开展前,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研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和安全隐患排查明细表。

  对于企业,确定了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车组织管理、客运组织管理、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设备系统管理、土建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10个可能存在运营安全,需要进行深入排查的问题。

  对于政府部门,则明确需要深入排查隐患的方面:是否编制了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大客流引导、平衡措施和方案。《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下发后,对新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是否按要求开展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评审是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组织程序是否规范、安全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存在未达到条件载客运营的情况;对已开通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是否定期组织运营安全评估,内容包括是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组织程序是否规范、安全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是否有存在运营安全隐患继续运营的情况。政府相关部门是否设立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制度,是否开展监管工作,是否建立了运营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否有专门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安全管理工作,是否组织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等。

市政工程交通组织方案通用5

  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范围与分工

  (一)检察机关介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防的范围,主要是省、市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我市投资额较大且工期较长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检察机关参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防分工,按照“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原则进行。省、市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的预防,由市检察院和市交通运输局共同负责;市委托我市管理的不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我市检察院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我市一般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市检察院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检察机关在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防工作中,要紧密结合集中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专项预防工作活动,按照《市检察机关开展重大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和民生项目实行专项预防特派员制度的意见》、《市检察机关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和民生项目实行专项预防特派员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专项预防特派员工作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深入开展。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合预防体系。市检察院与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组织落实预防工作各项措施。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及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及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负责人和交通运输局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市交通运输局要督促所属交通建设、设计、施工与监理单位,结合职责目标,明确预防工作负责人,形成上下联动、运转顺畅、机制健全、协调有力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防网络体系。负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组织机构建设及开展预防工作情况。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市检察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建设单位驻地及建设工地张贴廉政制度、廉政标语、廉政挂图等,有条件的可以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览,促进从业人员反腐倡廉思想观念的养成。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室,定期组织工程主管单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政之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市检察机关和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内部刊物,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积极营造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浓厚氛围,为联合预防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的内控防范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人,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巡查制度、招投标监督制度、工程建设合同及廉政合同双签制度、工程施工单位廉政风险抵押金制度等,探索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腐败风险预测预警机制等。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市检察机关开展重大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全面落实重大建设工程专项预防特派员制度、项目主办责任制,探索人民监督员、司法会计介入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预防制度、聘请工程专家咨询制度等,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制度机制创新。

  (四)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制约。确立“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培植,资金在网络上监管”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有效制约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机制,规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突出立项审批、土地征用、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工程建立、质量验收等重点环节,加强对管钱、管事、管人等重要岗位和重要人员的监督制约。交通运输部门要通过日常巡查、集中督查、督促工程建设管理单位领导干部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落实廉政措施,构建工程质量建设、廉政建设、自我监督三位一体工作格局。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现场设立举报箱、公布咨询和举报电话等,受理咨询和举报,并接受交通运输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暴露出的制度及执行问题和职务犯罪隐患,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和工程参建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为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完善内控防范机制提供预防对策。结合工程建设招投标,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建议主管部门对其实行廉洁准入限制。外地施工单位参加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应当提供当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五)惩防结合,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检察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排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腐败风险,找准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认真加以整改。市检察机关要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并结合查办的案件,以案释法,以案析理,加强对职务犯罪危害和深层次原因剖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交通运输部门对于发现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线索,应当认真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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