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7 10:27:00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地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望各施工班组遵照执行。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下棋、打牌等活动。

  2、非作业人员、未戴工作卡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能进入作业场所。

  3、准许进入现场的.,必须戴好安全帽,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4、门卫工作人员在一天24小时中,必须有两人上班(具体人员内部安排),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5、严格执行工地办公室制定的人员进出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实行来访人员登记手续,到工地推销产品的人员必须到工地办公区内办理事宜,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正确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

  6、无送货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7、送货车辆一律登记车牌,离开时检查。

  8、门卫工作人员由工地指派一名负责清点,验收晚上进入工地的材料并及时报项目部办公室。

  9、做好工地制定的宿舍管理制度执行工作。

  10、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应及时报警。

  11、各班组退场或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工具等,必须报工地办公室同意,同时列出物品清单,清单必须有项目部管理人员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火警:119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2

  一、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使职责明确到人,并按规定成立防火领导小组主义务消防队,建立防火档案,认真做好防火安全资料工作。

  二、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计划和管理办法。

  三、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油漆间、木工间),必须订立有关规定设立警告牌,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四、建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五、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食堂等,设有常规的消防器材。

  六、焊割作业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七、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和特殊人工种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和复审,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3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加强建筑防尘防毒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毒规划,并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积极推行、采纳公司及有关部门的技术攻关成果,改进、完善不合理的工艺流程,积极采取无毒或低毒原料代替有毒或高毒原料;加强防毒教育,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3、对生产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按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等现象。

  4、对散发出的有尘毒物质,加强通风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如实行机械化、密闭化和自动控制化的隔离操作),减少与尘毒物质接触机会。

  5、应按规定发给尘毒品作业岗位的操作人员专用防护用品和防毒器材。

  6、检修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修制度和有关规定。

  7、各种有毒有害的物质,必须做到定点保存、专人管理,切实做到防失盗、防流散、防挥发扩散等。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4

  为规范建筑工地食堂的饮食制作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切实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筑工地食堂应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1、各建筑工地临时设立的食堂,施工单位必须向所在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提供餐饮服务。

  2、各施工项目部要加强对临时食堂的管理,建立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工地食堂面积要与就餐人数相适应,原料清洗、切配、烹调、备餐、仓库等主要加工场所必须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可附设餐厅等辅助用房。严禁在食堂内搭铺住人。

  4、工地食堂内禁止存放农药、消杀药品和建筑用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严防误食误用。标识标签不全、用途不明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工地食堂。

  5、食堂用水必须是集中式供水管网自来水,严禁擅自采用未经检验或消毒的地下水或地面水。

  6、蔬菜、肉类和水产类食品原料要分池清洗、分开切配。清洗后的待加工食品要注意保洁,不得着地堆放。

  7、饭菜在烹调时必须要加工彻底,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如扁豆等)、大块畜禽肉、冰冻的水产品必须烧熟、烧透后方可食用。

  8、建筑工地食堂不得制作、供应凉菜,冷藏的'隔餐饭菜必须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无冷藏条件的食堂不得保存和食用隔餐饭菜。

  9、工地食堂应当配备餐饮具、公共用具消毒设施。使用后的公共用具、餐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并注意保洁。盛放生、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并有明显的标志。

  10、提倡禽肉、豆制品和蔬菜定向、定点采购供货。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向销售者索取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肉禽类检疫证明及相关销售凭证,并每日做好验收登记。严禁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蘑菇、难以鉴别的贝类、腐败变质的食品和原料、标签要素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不得采购、供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食品和原料。

  11、食品运输工具要专用,并保持清洁。食品仓库要保持通风干燥,库存食品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并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过期变质的食品,要及时销毁并做好记录。

  12、炊事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合格、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注意个人卫生。禁止腹泻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现症患者上岗。

  13、建筑工地食堂要保证周围环境、加工环境和就餐环境的清洁和卫生,防止蚊蝇孳生,并落实防蝇、防尘、防鼠措施。

  14、就餐人群中出现可疑食物中毒症状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报告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并控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不得瞒报、不报可疑食物中毒事件。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5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订以下制度。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并采取灭蝇防范其它有害生物的措施。

  2、食堂内部物品存放有序,环境卫生每天打扫干净,垃圾要求即时处理。

  3、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洗净、消毒,使用后必须洗净、确保清洁卫生。

  4、食堂内的生与熟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保证食品的加工,存放干净卫生。

  5、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工作衣、帽。

  6、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洗澡。

  7、按每周主、副食谱计划烹调,尽量做到现做现吃,不剩饭菜,并调剂饭菜的花样品种、口味,保证职工能按时就餐、加班聚餐。

  8、食堂菜品采购严把进货关,禁止采购价廉物次,腐烂变质的食物和使用过期的`原料,禁止让就餐工人食用变质食物。对米、面菜、油料、库存有序,购物有票,建立采购原料台账。

  就餐管理制度

  1、所有职工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工程部经理提前通知,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2、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3、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4、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5、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6、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6

  一、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衣物的场地。

  二、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内,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三、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四、宿舍内每日有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五、宿舍内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灭鼠、蚊、蝇、蝉螂等害虫。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企业承担项目部施工任务期间的全面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规范施工企业与劳务企业的经济合作关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项目部范围内从事工程劳务分包(原则上指含小型机具、部分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工程分包,下同)、专业分包、整体包工包料承包的劳务企业的劳务管理。

  第三条:劳务管理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谁用人,谁负责”。

  第四条:施工企业与劳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法人之间的经济合作关系,其经济合作关系以书面的承包合同形式确立,劳务企业与劳务工之间的关系是用工主体与劳动主体之间的劳动关系,其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合同关系一经确立,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确保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得以实施。

  第二章劳务企业的管理

  第五条:严格执行劳务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及劳务管理业务流程

  一、在项目部范围内从事工程整体包工包料承包或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企业,必须具有专项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或建筑工程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在项目部内部进行工程承包。

  二、坚持劳务企业以企业法人形式承担建筑施工任务,严禁项目部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市场准入法人资格的劳务企业;严禁项目部绕开准入企业直接与民工班组签订承包合同,对民工直接付款等扰乱准入企业内部管理秩序的行为,杜绝无证照经营和零散用工,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三、禁止劳务企业对所分包的工程进行转包。

  四、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分包招标管理业务流程》、《劳务工实名制管理业务流程》及《劳务费结算支付管理业务流程》的控制程序执 行。

  第六条:为了加强项目承包经营过程中的全面预算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人工成本,项目部在进行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时,应实行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招(议)标制度,确保使用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企业(队伍)的综合素质及价格的合理性。

  第七条:劳务企业招用的`劳务工必须符合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具有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劳务工不能低于规定比例;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八条:工程项目整体包工包料承包、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应建立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企业、劳务工档案。由项目部必须对入场务工人员进行登记,并填写进场务工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3),附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特殊工种操作证,否则,项目部申报的月度资金支付计划审批表项目管理部(劳务)将不予审批签字,至上报为止。

  第九条:劳务企业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部与劳务企业必须先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后,再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劳务企业必须与其使用的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务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一周内将所签订的劳务工劳动合同花名册(详见附件4)报送项目管理部(劳务),否则,将对劳务企业(队伍)进行500元/人的处罚,项目部必须监督落实,否则将对项目部负责人予以500元/月的处罚至签订为止,此罚款在月度资金支付计划审批时一并扣缴。

  第十条:劳务企业承担施工生产任务时,必须遵纪守法,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及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严禁使用年龄不满18周岁的童工和男性超过55周岁(不含55周岁)或女性超过50周岁的务工人员;严禁使用负案在逃人员;在施工现场禁止男女混住,一经查处将对劳务分包企业(队伍)的负责人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十一条: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项目部在施工现场集中建立大食堂,实行劳务工集体就餐,并由工程项目部派专人管理,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使劳务企业(队伍)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卫生环境和休息环境。

  第十二条:在项目部施工的劳务企业(队伍),在组织实施生产任务中,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宿舍,文明食堂。

  第十三条: 做好劳务企业劳务工的工伤保险和职业技能及安全培训工作

  一、根据国家和新疆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地区有关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劳务企业在施工期间必须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为其所雇用的劳务工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工伤保险费缴纳的程序为由项目部负责办理并代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按工程项目(工程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一次性缴纳,由该工程施工的劳务企业(队)按其完成的总产值进行分摊和缴纳。如劳务企业(队)不配合项目部办理劳务工工伤保险登记手续的,项目部将不予审批支付劳务企业(队)工程分包款,至缴纳工伤保险及办理劳务工工伤保险登记手续为止。

  二、项目部要做好施工现场劳务工工伤保险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1、劳务企业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部负责人必须签订《工程项目劳务工工伤保险管理责任书》,按时上报农民工参保人员花名册,并随时上报在施工过程中新增加务工人员的花名册及办理务工人员的参保登记手续,凡未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或无身份证的务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否则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均由项目部负责人全权负责。

  2、按照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定,如工程项目的实际交工工期超过工程合同约定的交工日期时,项目部必须及时办理交工工期的延期手续,具体为:在工程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到期25日前,项目部应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盖章后,办理变更项目施工期限手续。若因超出上报时限发生的伤亡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部负责人全权负责。

  3、项目部要认真做好劳务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因劳务工工伤保险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且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弥补的,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

  三、 在项目部工程分包的劳务企业(队伍)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教育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从

  事劳务经营活动。对从事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及信号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工程项目部必须对其检查是否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证,对无特种作业上岗证的人员不准上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否则一经发现将对项目部和分包企业分别给予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在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时,为保证项目部与劳务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合作顺利,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项目部的合同监督、审核、签证变更等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分包企业应委派专人为施工现场代表(以法人委托书为准),负责施工现场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及全面履行工程分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以此作为双方对帐时的有效凭证。同时,劳务企业必须加强在施工现场的技术、安全消防及机械设备的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的办法为准。

  第三章 承包方式与劳务费结算和支付

  第十六条:项目部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开工(或施工)前应做好工程项目成本计划收入与支出的分析工作,凡进行工程分包的劳务企业,必须以企业法人形式承担建筑施工任务,严禁项目部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市场准入法人资格的劳务企业。否则,将对工程项目承包负责人予以5000元的处罚,此罚款在月度资金支付计划审批时一并扣缴。

  一、工程整体包工包料承包的劳务企业负责人,对所使用的劳务队必须签订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对所签订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书》必须按正规制定的统一文本签订,不得随意拟稿自行确定。

  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双方签订之前,对所涉及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价格和劳务费支付比例问题,必须经公司项目管理部(劳务)审核后,劳务(专业)分包合同才能双方签订并实施(需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劳务)备案)。

  三、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劳务队所属的务工人员花名册(附件3)并加盖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公章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食堂管理,创造一个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订以下制度:

  1、食堂炊事员应做好自身健康检查后方可上岗,并应做好区域内的.清洁工作,讲卫生、"灭四害"。

  2、就餐人员买菜须排队,禁止插队。

  3、蒸饭一律用饭盒,并放于指定的蒸盒内,严禁乱放乱拿。蒸饭车内不能蒸菜。

  4、开水箱开水只供饮用,为保证开水供应,不准用盆、桶等盛取生活用热水。

  5、不准买卖变质、霉变食品,不乱倒剩饭剩菜。

  6、搞好食堂主化管理,每日菜名、菜价预先通知,每月公布伙食帐目;听取职工全理化建议,提高伙食质量。

  7、就餐时间:早餐:7:00中餐:12:00晚餐:5:30就餐人员应按时就餐,不许提前开饭,就餐时间随季节变动另行通知。

  8、以上几条请大家协助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者,一经查获,罚款10-100元。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9

  一、从生食品到熟食品实行'四不'制度。

  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生食品;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烹调服务员:不烧腐烂变质的`食品。窗口服务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出售时不用手拿食品。

  二、食品存放实行隔离制度。

  生与熟隔离;熟食品与半熟食品隔离;食品与药物隔离。

  三、用具与餐具'四过关'制度。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气或开水)

  四、室内外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制度。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分工包干负责制。

  五、个人卫生制度、'四勤'和'三白'制度。

  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和口罩帽子;上班穿带白的工作衣、口罩帽子,不准带戒子。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项目后勤管理更科学、规范,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和项目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办公区、生活区、办公用品、宿舍、食堂、厕所管理等。

  第三条 本项目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 项目部管理人员宿舍管理

  第四条 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公司宿舍时,必须到后勤管理部办理入住手续。

  第五条住宿员工应保持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不随地吐痰,严禁乱丢废物垃圾及乱倒污水。不得在公共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

  第六条 爱护宿舍的集体财产和所配置的生活用品及水、电等设施,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平时要节约用水、用电。

  第七条 随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及时排除隐患;宿舍内不得擅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严禁私接电路。

  第八条 在宿舍内要做到团结互助,不打架,不骂人,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或亲友,确需留宿的,须找后勤负责人登记;不得有酗酒、赌博或传播淫秽音像、书画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九条 晚10点后,宿舍内不准高声喧哗,严禁饲养禽、畜,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条 住宿员工在房间分配定位后,不得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任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须经后勤同意后方可。如擅自离开项目部的,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全体住宿人员必须配合后勤部对宿舍区的检查工作,服从管理、派遣与监督,不得拒绝和阻拦。

  第十二条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使用煤气灶和电炉。

  第十三条 住宿人员要及时关窗锁门,保管好私有财物,属保管不慎而丢失的责任自负。

  第十四条 宿舍内不得长时间接待来客或接待异性客人。男、女职工按划分区域住宿,不得越区进入异性宿舍内逗留、住宿。患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习惯者,要单独住宿。

  第十五条 职工在离职时应到后勤部办理退房手续。

  第三章 外协职工生活区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各施工队负责人是外协职工宿舍消防、卫生和安全第一负责人。

  第十七条 宿舍内内禁止乱写、乱画、乱贴、乱刻,注意保持门窗墙壁干净明亮。

  第十八条 宿舍内杜绝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存放大量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防火防盗;禁止在宿舍内打架、斗殴、赌博、卖淫、传播淫秽物品、男女混住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九条 宿舍内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床面地面整洁,禁止乱扔乱堆材料和工具。禁止个人私自接电线、插座,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 宿舍内不得存放汽油、稀料、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子、电饭锅、电磁炉、热得快、电褥子、电钨灯以及大功率电器。如有使用,一律没收,并罚款若干。

  第二十一条 宿舍内禁止卧床抽烟,不得随地吐痰、大小便、乱泼脏水和乱扔垃圾,应安排专人清扫,保持宿舍清洁卫生。

  第二十二条 宿舍要有纱窗,夏季要有灭蝇措施,保持空气流通。

  第二十三条 节水节电,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100―500元。如有盗窃行为,经查实后,除退还赃物外,给予以一罚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开除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 食堂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食堂要经过卫生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内外卫生整洁,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并上墙。

  第二十六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要自觉排队,文明有序,不得插队、挤闹、起哄。必须厉行节约,不得浪费。

  第二十七条 就餐员工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要爱护公物,不得把餐具带出食堂或占为己有。对损坏各类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 食堂要有计划的进行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加工保管生熟食品及炊具要分开并有生熟标记;坚持实物验收制度,做好成本核算。

  第二十九条 食堂要按时开饭,认真做好职工就餐登记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第三十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对饭菜进行合理搭配,品种力求多样化;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或有临时客餐的,须有事先预约或通知,保证供应。

  第三十一条 食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做到餐具、炊具洗刷干净,餐具每餐消毒,做到无锈无油污;食堂内外环境每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确保无蝇、无老鼠、无蟑螂、无蚂蚁等害虫;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搞好个人卫生。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三十二条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夏季要有灭蝇措施;各种佐料、副食品要密闭保存,米面要距离地面、墙壁20厘米以上;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三十三条 遵守制度,树立为生产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到饭熟菜香。

  第五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办公用品(包括部分固定财产、日常低值易耗品等)由后勤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办公室应于每月1―5日内,将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审签过的'当月份《办公用品申购单》报后勤部统一购置、领用。

  第三十六条 临时需要购置的特殊用品,应报项目经理批准,由后勤部统一按批示办理。

  第三十七条 各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应指定专人统一签领。凡属固定资产的物品,领用者应如实填写登记表。

  第三十八条 工作调动或离开本项目者,必须先办理原领用物品的清查及上缴手续。

  第三十九条 上缴回归之物品要完整齐备,若已损坏,应作合理解释,故意损坏或遗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应酌情处罚。

  第四十条 复印机、传真机只做办公使用,应由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以便及时排除故障。

  第四十一条 各种办公物品凭申购单进行采购、核实,并做好入库登记手续,然后按申购单发放。所有物品应整齐、有序地予以摆放,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四十二条 各种办公物品应采取定期除湿等有效措施,避免产生物品腐烂、变质等现象。管理员要树立安全防患意识,避免产生火灾、盗窃现象。应定期对物品进行盘点,统计办公用品的使用金额。

  第六章 办公区管

  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办公场所要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乱拉线、乱搭线以及违章使用电器;注意防火,如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及时消除隐患。

  第四十四条注意将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妥善保管,人员离开应将抽屉或保险柜锁好,提高防盗意识。

  第四十五条 办公场所须保持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提升项目部的对外形象。

  第四十六条 各部门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维护办公环境秩序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办公环境负责,并落实到个人。

  第四十七条 项目部后勤部门、保卫部门和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卫生检查活动,对各部门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评比并给予公开通报。

  第四十八条 尊重领导,服从管理;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允许私自离岗外出,有事请假;员工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谐相处,共同谋事。

  第七章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厕所卫生要设专人负责管理,每天清扫1――2次。

  第五十条 厕所要有灭蝇、灭蛆、除臭措施,定期消毒。

  第五十一条 不得随地大小便、吐痰和乱认废弃物。大便入坑,小便入池,及时冲水。

  第五十二条 爱护公共设施,不准乱刻乱画。

  第五十三条 粪便要及时加盖或清运。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项目部拟订,经讨论通过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十五条 原制度如与本制度相抵触,按本制度执行。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11

  一、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工作责任心,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得擅自离岗,做好记录。上班人员着装整洁,准时上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每夜不少于4~6次。节日期间更应重视加强巡检。

  三、值班室无关人员请免入室,外来人员和来客必须按规定登记。按要求做好'三簿'登记和保管工作。

  四、料、具外出必须持有出门证,无出门证的警卫人员权扣留不准放行。

  五、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外出车辆务必听从指挥,冲洗干净后放可出入。

  六、晚上十点关锁大门,早上六点开启大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向门卫讲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出入。

  七、非机动车辆进入现场必须听从指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八、非现场工作人员免进施工现场,入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

  九、严禁材料流失,防止失窃,一旦发现照价赔偿且罚款,并开除出队。

  十、车辆进出工地,应报安全警铃确保安全。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们的身体健康,认识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将卫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创建文明建筑工地工作中,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2、提高认识,做好施工工地卫生监督工作。

  3、工地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消毒剂、杀虫剂等),工业用盐(亚硝酸盐)不得带入工地食堂。

  4、工地食堂要保证加工环境、就餐环境卫生清洁。

  5、工地食堂饭菜在烹制时必须加工彻底,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如菜豆等)必须烧熟、烧透后方可食用。严禁食青皮、发芽土豆、不明来历的蘑菇等有毒植物。

  6、炊管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勤换洗工作服。

  7、严禁购买、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对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一律不得购进,以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8、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预防传染病发生。要保持环境卫生,采取灭鼠、防蝇、防蚊措施。做好饮用水供用设施的卫

  生防护,落实消毒措施,防止水质污染。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革除不卫生陋习,工地宿舍要经常打扫,保持通风良好,教育民工勤洗衣服,勤晒被褥,勤洗澡,不喝生水,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剂,提高抗病能力。

  9、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工地卫生监督工作,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增强工地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信心,共同营造卫生安全的环境。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13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为: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包括五点:一是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二是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三是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四是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五是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具体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检查方案,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组织检查,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每2个月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一次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20××年12月31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七)大力加强新闻宣传。

  组织媒体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报道。重点报道基础设施改造、制度建设、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开展情况,集中报道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14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值班室;

  2、非工地人员、(未戴工作卡近期办理)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必须按工地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能进入作业场所;

  3、严格执行工地办公室制定的人员进出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实行来访人员登记手续,到工地推销产品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禁止入内;

  4、无送货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5、送货车辆一律登记车牌,离开时检查;

  6、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应及时报项目部值班人员;

  7、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总包项目部区办公区。

  9、做好工地制定的宿舍管理制度执行工作。

  10、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应及时报警。

  11、各班组退场或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工具等,必须报工地办公室同意,同时列出物品清单,清单必须有项目部管理人员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注: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火警:119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15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项目复工开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开工准备等工作。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严格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的防控要求。建筑工地要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疫情可防可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本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筑工地,应责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准开复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不力,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情况,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疫情蔓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工地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配置体温检测仪,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四、严格加强防控知识教育。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或通过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五、严格落实防护保障物资。各工地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后工人返岗人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六、严格实行开工、复工审核制度。确需开工或复工的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条件,经当地指挥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工、复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或复工。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工或复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实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七、严格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开复工前,要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程的务工人员,要劝导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要督促建筑工地的外省区人员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在项目工地设置的隔离区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等异常状况后方可返岗。

  八、严格做好建筑工地作业区管理。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施工作业区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用。根据情况采取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班组之间的交叉,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离,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治。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要利用现有设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区,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居住。

  九、严格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加强工地环境消毒防疫,每天对建筑工地内的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或公共区域做好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生活污水化粪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食用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杀、处置家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应采取分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十、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零报送”机制,每天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并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加强工地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地有关情况,出现疫情按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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