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聘任制实施试行方案

时间:2024-09-08 09:18:40 教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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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聘任制实施试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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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聘任制实施试行方案

中学教师聘任制实施试行方案1

  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必须致力于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并以此不断增强学校内部的生机和活力,激发和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根据《鹿城区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浦南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方法》。

  第一条聘任原则

  (一)全员聘任原则。学校聘任的对象是本校在编的全体教职工,聘任的总数应严格控制在核定的编制数内。因事设岗,按需定员;因岗定责,量才聘人。

  (二)实行双向选择。学校对教职工有聘任、试聘、待聘、解聘和不聘权;教职工有受聘和拒聘权。

  (三)择优聘任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聘任要求,做到任人唯贤、竞争上岗。

  (四)回避制度原则。校长不得将有亲属关系的对象聘任为教师或聘任在人事、财务等岗位上。

  第二条聘任的范围对象

  (一)聘任的对象是本校在编的全体教职工和其他学校的优秀教师。

  (二)学校中层干部由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初聘后,再按有关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

  第三条聘任量化依据

  教职工聘任制以《发展性教师评价量化表》(以百分制计算)及年度考核为主要依据。

  第四条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受聘的教职工,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敬业、爱生,富有奉献精神。

  (二)受聘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或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三)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称职及以上。

  (四)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职务岗位职责。

  第五条聘任程序

  (一)建立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

  (二)学校公布聘任岗位、聘任条件、聘任期限和聘任方法,聘任工作一般一学年进行一次。

  (三)教职工对照岗位和任职条件,自愿提出应聘申请。

  (四)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的应聘意向和岗位需要进行初聘。

  (五)校长根据初聘情况进行确聘后,与被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聘任手续,发给聘书。

  (六)未被原校聘任的教职工,自行与区人才交流中心联系聘任。

  第六条聘任关系的变更

  聘任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长按有关程序可以解除或变更聘任关系:

  (一)严重失职,擅自离岗,发生较大责任事故者;

  (二)严重违法师德规范或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家长、师生反映强烈,造成很坏影响,且教育不改者;

  (三)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宜在原岗位上工作者。

  第七条聘任制的其他规定

  (一)应届师范院校毕业生见习期内不实行聘任。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任。

  (二)未聘人员的处理方法:

  1.校内试聘

  (1)学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对未聘教职工予以试聘,试聘期限不超过一个学期;试聘者达不到要求,转为待聘。

  (2)在试聘期间,试聘人员的国发档案工资(包括津贴)照发,学校结构工资中的其余部分,按不超过相同等级聘任人员的50%发给。

  2.校内待聘

  (1)待聘人员自聘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国发档案工资(包括津贴),第4个月起发给50%,第7个月起停发。

  (2)待聘期限为一年,待聘期间报教育局备案。待聘期满,仍未能上岗的,将人事关系及本人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待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前往办理人才挂靠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3.提前退休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且连续工龄满20年,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区教育局批准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辞退:

  (1)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

  (3)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师德规范,屡教不改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4)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者。

  (5)因学校需要工作调整,受聘人拒绝合理安排者。

  学校辞退教职工,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将被辞退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辞退费转入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被辞退对象按有关规定前往办理人才挂靠手续。辞退费的发放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工龄同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可与其以后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第八条拒聘人员的处理方法

  (一)拒聘人员需在接到聘任书后三天内,向校聘任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拒聘意见。

  (二)拒聘人员在三个月内,学校只发给国家档案工资(包括津贴),三个月后,停发工资及津贴,学校将人事关系和本人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拒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前往办理人才挂靠手续。

  第九条被聘人员请病假、产假、哺乳假,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条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间,不参加评优、评职称、晋级增资、不计教龄。

  第十一条待聘人员重新聘任后,待聘期间所扣发的一切工资、补贴等不予补发。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学教师聘任制实施试行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117号)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依法确立学校、教职工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进一步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按需设岗,择优竞聘”的人才竞争机制,促进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

  二、聘任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双向、择优的原则;

  2、以编定岗,按需设岗,以岗定人,按绩取酬;

  3、迈小步,不停步。

  三、聘任对象:

  学校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四、聘任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党组织、行政人员、工会代表、教师代表为组员的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五、聘任程序

  1)公布学校工作岗位及其职责;

  2)应聘人员填写意向表

  3)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4)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5)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任的办法

  1)校长聘中层:所有中层回到普通教职工位置,所有教职工参加中层竞岗报名,填意向表,校长根据中层岗位聘任中层干部(不包括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工会主席、团书记各1名,由法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通过后定岗。

  2)中层聘教职工:所有教职工根据各岗位工作量填报志愿一、二或服从安排;中层根据所需岗位、教职工填报的志愿聘任教职工(第一次聘任),然后予以公示。其中政教处协助年级段长聘班主任,教务处协助年级段长聘任课教师。

  3)未聘的教职工根据各科室、年级段所缺的岗位,向中层提出申请,中层根据所需第二次聘任并予以公示。

  4)前一、二两次未聘的教职工为缓聘者,由工作小组协调,征得中层同意安排岗位,缓聘教职工当年为高职低聘者至中三止;万一中层干部不同意,协调不成功,剩余的为待聘教职工。

  5)各段人员原则上变动在30%以内,以保持工作大体上延续性、稳定性,先聘初三,再聘初一、二。

  6)岗位聘任为一年一聘

  7)教职员工被聘任为某项(或某几项)工作岗位,其工作量应≥1(确实因学校原因造成工作量不足的除外),并按规定完成其应承担的工作。

  8)每学年结束评选不超过10%的骨干教师(由全体教职工根据工作量、教育教学成绩予以考核评选),评选不超过15%骨干班主任(以年级段为单位,由全体班主任根据骨干班主任评选办法予以考核评选)。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为下学年低职高聘者至中高止。

  七、关于聘任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1、待聘。凡暂不能安排工作和不适宜从事本校工作的'予以待聘,经学校协调后于当年八月底前仍未能落实岗位的,为待聘人员(控制在全校教职工编制数的2%以内)。对待聘人员的处理:

  1)待聘人员可以自找出路或转出(包括转到区人才交流中心)与其他学校联系争取受聘;

  2)待聘人员不享受学校结构工资的校内部分,国发部分工资和其它待遇,根据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处理;

  3)因病或产假而不能上岗的人员,其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拒聘。凡拒绝校长聘任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教职工,为拒聘人员。对拒聘人员的处理:

  1)拒聘人员必须在接到聘任通知书后三天内提出拒聘意见;

  2)拒聘人员第一个月内只发给国家档案工资,第二个月内开始停发一切待遇;

  3)拒聘不到三个月,要求学校安排工作的,学校根据岗位安排情况决定是否聘任,可以重新聘任或作待聘处理,所停发的结构工资不予补发;

  4)拒聘人员超过三个月的,学校报请区教育局将其关系迁至区教育局人才交流分中心。

  3、试聘。凡由区教育局向学校推荐试聘的及虽受聘但因下列情况之一而转为试聘的:

  1)受聘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后果的;

  2)一学期累计旷课(工)三天以上的;

  3)受聘后难以胜任本职工作者;

  4)受聘期间因犯有错误受到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对试聘人员的处理意见:

  1)学校对试聘人员,原则上仍安排适应的工作,给予相应的试用聘

  2)试聘期间工资待遇,职务工资照发,其他部分按50%发。

  4、外聘。根据学校编制及实际情况,对外单位德、能、勤、绩表现好的,有志于教育事业并能胜任本校工作者,予以外聘。对外聘人员的处理意见:

  1)外聘人员应与本校签定聘任合同;

  2)外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学校具体情况与外聘人员在本校的工作岗位双方协商而定;

  3)外聘人员在聘任期间不履行工作岗位或造成严重的“教学事故”,学校予以辞退处理。

  5、变更聘任关系的规定:

  1)教职工在聘任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校长按有关规定解除与该职工的聘任关系: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长期不备课、教白课导致学生家长意见较大的;有参与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当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工作态度差,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严重失职,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长期不能从事本职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以病假为名,参与经商办厂等活动且半年以上不在学校任教的。解聘人员的处理跟“待聘人员”相同。

  2)因工作需要,校长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可以调整已聘任教职工的工作岗位。

  3)受聘教职工在聘任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允许辞聘:获准出国留学、进修或定居者;经组织同意调动者;本人面临不可克服的特殊困难,确实无法继续履行聘任关系。

  6、老年教师(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岗位、工作量可给予适当照顾。

  7、离岗退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5年)以内,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区教育局批准,可在单位内部实行离岗退养。

  8、一聘教职工,在评先、评优、外出学习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九、岗位设置

  (一)校级领导定编定岗

  名称定编人数定岗人数岗位主要职责党支部校长室

  校长1

  全面负责学校工作;主管校办公室、总务处。

  书记1

  负责学校党建工作,党员、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党支部日常事务工作;主管工会。

  主管教学

  副校长3/4

  负责学校教学、教科研、食堂等工作,主管教务处、教科室、学校食堂。

  主管德育

  副校长3/4

  负责学校德育、体育、文娱、卫生、安全等工作,主管政教处、团委。

  (二)各处室、群众团体及年段定编定岗

  名称

  定编人数

  定岗人数

  岗位主要职责

  校办公室

  主任2/3

  协调、沟通各处室工作,下通上达工作意见,组织人事,处理学校日常行政事务。

  未尽事宜合力解决

  未尽事宜合力解决

  未尽事宜合力解决。

  干事(1)1/2

  文书,各类报表统计,对外通讯报道宣传工作。

  干事(2)1/2

  档案管理,文件收发。

  校庆筹备工作人员1

  负责校庆全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段长2/3

  领导和组织本年级全面工作,协调年级各班、任课教师间的关系,协作各科室做好年级学生教育教学工作。

  教导处

  教务处工作

  主任2/3

  全面主持教务工作,负责学校教学工作制定实施教学计划,招生工作,组织考试,资料征订。,全校教师考核统计

  副主任1/2

  全校性功课安排工作,管理代课及统计,收集教学资料,统计教学数据。

  教导员(1)1/2

  负责学籍管理及各种考试报名、实验室管理。

  教导员(2)1/3

  统计考勤、资料、试卷收入及杂务。

  文印室1

  打印员1

  打印有关文件、资料、试卷。

  实验室

  实验员(1)1.08

  负责化学、生物实验室室内仪器、卫生管理,负责学生实验、教师演示实验的准备工作、记录工作。

  实验员(2)1

  负责物理实验室室内仪器、卫生管理,负责学生实验、教师演示实验的准备工作、记录工作。

  网管人员1/2

  负责校园网络系统,多媒体小平台工作及仪器维修。计算机房的管理。

  电教员1.08

  负责学校电教设备、广播系统、电视系统、学校晨操、眼保健操等

  图书馆2

  管理员1

  全面负责图书馆工作,兼管图书采购、分类,教师图书出借,书库管理。协助学生图书出借。阅览室管理,学生图书出借,学校、教职工教学资料、报刊的怔订、收发。

  阅览室管理员1

  全面负责阅览室一切事务,协助图书管理员。

  教科室

  主任2/3

  开展学校的教科研工作,制定教科研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部署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培训工作,推进教研组建设,开展校本培训工作,实施教科研专题管理,做好教师考核量化工作,负责学校的科技辅导,为学校近期发展规划提出科学性依据。

  副主任1/2

  配合教科室主任制定教科研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落实教师的继续学习,全面部署学校校本培训工作、教研组建设工作。

  教科员1/2

  协助教科室制定实施教科研工作计划以及教师培训工作,管理档案,收发文件,协助教科室同外界的联络。

  政教处(德育处)

  主任2/3

  全面主持政教处工作,具体部署德育工作,主管班主任、德育导师队伍建设和家长学校,班级量化考核,学生评优工作。

  副主任1/2

  主管教师值日、后进生转化工作处理校内偶发事件,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类活动的安排。

  副主任2/3

  (团委书记)

  主管学校团委、学生会、少先队、学校文艺、体育活动、各类社团。

  干事(1)1/2

  政教处档案整理、宣传、值周班管理、校园卫生。

  干事(2)1/3

  学生会、团委材料整理、学生团员档案管理。

  医务1

  日常卫生保健指导、宣传,学生保健档案管理,学校学生传染病预防。

  总务处

  总务主任2/3

  全面负责总务处的工作

  学校报帐员、食堂会计1

  负责学校、食堂对应区会计中心和局基财科等相关科室的财务工作及后勤相关服务工作

  出纳1

  负责学校、食堂现金的收支及后勤相关服务工作

  办事员1/2

  维修登记、物品管理取放、后勤服务

  食堂2

  食堂负责人1

  全面负责食堂工作(聘用、分配厨工、物品采购、制订菜单等)

  办事员1

  采购物品的验收、日常卫生检查及监督、维修管理及后勤服务。

  (三)学科工作量、各年段教师定岗定编

  课时

  科目

  初一

  初二

  初三

  岗位主要职责

  需教师

  课时

  课时

  课时

  语文

  语文教学加1节综合实践课

  数学

  数学教学加1节综合实践课

  英语

  英语教学加1节综合实践课

  科学

  科学教学加1节综合实践课

  社会与思品

  社会与思品教学

  美术

  美术教学

  音乐

  音乐教学

  体育

  体育教学

  信息

  信息教学

  综合实践

  校本课程

  地方课程

  累计

  注:1、课时按教育局标准计算,班会课不计课时工资。

  2、各科教师除完成以上周课时工作量外,还应承担与该学科相关的早读辅导、课间操、课外活动、作业批改等辅导和活动。

  附件1:浙江省事业单位聘任合同

  附件2:应聘教师意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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