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8 11:05:22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1

  目录

  一、现场围档---------

  1二、封闭管理---------

  3三、施工场地---------

  4四、材料堆放---------

  5五、现场住宿---------

  5六、现场防火---------

  5七、治安综合治理-----

  5八、施工现场标牌-----

  5九、生活设施---------

  5十、保健急救---------

  5十一、社区服务--------

  5一、现场围档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

  一、整洁、美观;采用硬质材料,如砖块,空心砖或彩钢板,不得采用条布,竹笆。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档材料的要求压顶,墙面刷白美化。

  2、市区主要路段和其它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档,高度不低于,其它工地的围档高度不低于。

  二、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门卫值班室在进出大门一侧。

  2、门前应有公司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笆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三、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它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

  5、在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吸烟。

  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四、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机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

  规格、数量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及时出场。

  五、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分离,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分离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拦护措施。

  3、宿舍内应有保暖、防署、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4、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做到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的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六、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的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2、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二寸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4、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

  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

  七、治安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事件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筑工程。

  八、施工现场标牌

  1、施工现场必须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脚手架上。

  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区域以及主要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目的安全警示牌,并绘有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宣传栏、黑板报、读报栏,营造安全气氛。

  九、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清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沐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采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清洁。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十、保健急救

  1、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现场配备急救人员。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培训,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基本的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社区服务。

  十一、社区服务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2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3班前检查制度: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和检查各专业分包方的安全措施。

  4高、大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度,凡不经过验收的高、大脚手架和大中型机械设备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5周安全活动制度:每周一中午组织项目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作到心中有数,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的重要。

  6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专人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7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度: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操作。

  8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度。

  9危急情况停工制度:一旦出现危及工人生命安全险情,应立即停工,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10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各项目部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各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项目部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项目部及分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违反本规定的,由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一、文明施工

  (一)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二)现场围挡

  ⑴市区主要路段不小于2.5m高,一般路段不小于1.8 m高的围墙;

  ⑵围墙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三)五板一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四)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代表本企业、本工程的标志

  (五)场容场貌

  ⑴道路畅通

  ⑵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⑶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可采用:

  ①不小于10㎝厚的c20素砼;

  ②定型化的砌块等

  ⑷绿化

  (六)材料堆放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七)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二、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一)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二)配电箱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三)接地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保护接地装置。

  四、安全施工

  (一)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

  (二)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

  (三)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四)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

  (五)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

  (六)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七)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其他(由各项目部依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4

  (1)经理部贯彻iso9002标准,使一切工作都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开展工作,真正做到一切质量活动都具有可追溯性,使各职能部门、各项质量活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1)质量检查人员现任制度

  2)施工人员的资格审定制度

  3)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4)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制度

  5)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6)施工材料代用制度

  7)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8)设计及施工变更签证制度

  9)现场施工记录制度

  10)质量检查制度

  11)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2)质量奖罚制度

  13)质量定期分析及信息反馈制度

  14)档案整理、归档制度

  (2)管理人员质量职责

  1)经理质量职责

  ①对承接的工程质量满足用户要求负责。

  ②对按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对工程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负责。

  ③负责下过质量计划编制任务、批准和组织实施质量计划,组织确定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员、材料、机具和技术措施等。

  ④负责建立项目管理岗位现任制。

  2)工程师质量职责

  ①全面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②负责编制项目部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贯彻执行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③负责竣工资料的汇总,并对技术资料的准确性、起初性、完整性负责。

  ④负责组织业主、设计单位、监理进行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

  ⑤按国家《建筑施工(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或有关的行业标准组织进行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置和参与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

  ⑦负责审批工程需用物资计划。

  ⑧负责制定检验计划和组织实施。

  ⑨负责审批防护措施。

  3)施工员质量职责

  ①对项目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负直接责任。

  ②组织班组熟悉图纸,并按图施工。

  ③参加上级组织的技术交底,并向班组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组织班组进行自检、交接检。

  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组织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⑤负责积累施工技术资料,并对其完整性负责。

  4)技术员质量职责

  ①熟悉图纸,参加图纸会审,编制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②组织原材料实验、配合比申请,审查试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③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贯彻执行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安全措施。

  ④负责对不合格品按要求具体处置并做好记录。

  5)质检员质量职责

  ①对工程质量负有认真检查、正确核事实上、严格把关上报的责任。必要进提出暂停施工,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②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技术要点。

  ③负责'过程检验和实验'计划的执行,抽检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标识工作,及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

  ④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并签证,参加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并签字确认。

  ⑤负责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⑥参加质量事故调查,负责纠正措施的跟踪检查和难验证。

  ⑦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轻微不合格品的处置和参与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

  6)试验员质量职责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试件试验的标准规范、规程,做好试件取样、存放、养护工作。

  ②认真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对试件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③按控制规程认真进行各种试验。做好试验原始记录,准确填写试验报告,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④对试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防止不合格品流转下一过程。

  ⑤负责实施试验室所做的.试验室外的检验和试验。

  ⑥负责取样(样品)委托试验室试验,填写委托试验单。

  7)计量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现场所需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等计时器具的周期送检、标识、维修、封存、报废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所需计量器具处于合格状态。

  ②负责建立计量器具台帐,有关记录的填写、保管。

  ③负责所需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采购申请,周斯送检、标识和维修、保养、封存和报废申请,负责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8)材料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所有进场物质包括业主提供的物资的验收、标识、贮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②负责所有物质的进场检验。

  ③对现场使用验证合格的物资负责,需紧急放行时必须经项目部工程师批准,并做好标识和记录。

  ④负责进货物资的外观尺寸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检查验证。

  9)资料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包括业主提供的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

  ②负责交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目工作,对交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0)测量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工程项目定位、轴线、标高的测设工作,对测量成果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负责。

  ②对各种测量标志的埋设负责。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5

  一、材料:

  通过执行进场检验制做到:

  1、杜绝小厂水泥、立窑水泥、无准用证水泥进场。

  2、进口钢筋必须进行化学分析。

  3、砌块、瓷砖、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合格证。

  二、施工:

  在抓质量分解目标落实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隐检制:根据进度安排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办理预检、隐检手续,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案。

  2、三检制:按工序,分部、分项落实三级检查控制,重点抓住工序跟踪检查,把优质优价、奖优罚劣及时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

  3、样板制:以样板指路,用样板交底,按样板验收,执行好样板工序、样板段、样板区的施工管理细则。

  4、岗位责任制:按质量目标分解,将质量责任层层挂牌,层层落实到人头,形成优质精品竞赛气氛,质量管理工程师行使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罚权。

  三、协调措施

  执行现场例会制度,明确专业的施工顺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关系及质量责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时解决前后工种间的矛盾和问题,避免扯皮、返工现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在现场成立一个车辆、机械调度室,确保车辆、机械及时到位作业,加强维修保养,确保同时参与作业的车辆、机械数量满足施工需要。加强现场车辆的'指挥调度,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场地内道路畅通无阻。

  四、外监

  主动虚心接受地盘监理、业主、质检总站及设计院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意见,从严自我要求,实施超前预控,坚决及时整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9

  1、对定位轴线、轴线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桩等加以保护,并经常测量观察。

  2、土方开挖时,应观测邻近的建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施工中如发现古物或墓等,应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4、基础或管沟的现浇砼应达到一定强度方可回填土。

  5、砌砖基础时,应加强对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的保护,不得踩倒弯折;基础墙两测回填土,应同时进行,防止回填土挤歪挤裂,回填土严禁不分层夯实和向槽内灌水的所谓“水夯法”。

  6、预制桩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方可运输,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7、在安装模板和浇筑砼时,应注意保护钢筋,不得攀踩钢筋。

  8、冬期施工应覆盖保温材料,防止砼受冻。

  9、拆模时应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损伤砼或模板。

  10、尚未安装模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

  11、墙、柱拉结筋,构造柱钢筋,大模板砼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等均应保护,并应保持墙面洁净。

  12、钢模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及时补涂刷防锈剂。

  13、不得踩踏绑扎好的钢筋,绑扎圈梁钢筋时不得将梁底砖碰松动。

  14、往楼上吊钢筋时,应清理好存放点,以免钢筋变形。

  15、柱子、钢筋、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钢筋绑扎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在浇砼前保持钢筋的原有形状,浇灌中派钢筋工专门负责修整;钢模板内面涂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

  16、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他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17、浇注砼时,不得污染清水砖墙面。

  18、浇捣砼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及预埋件,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脱落。

  19、散落在模板上的砼应及时清理干净。

  20、不用重物冲击楼板,不在梁或楼梯模板上蹬踩,应搭设跳板,保护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21、已浇筑的模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保护。必须在砼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准在上面进行操作和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冬期施工在已浇的楼梯上覆盖时,要在铺的脚板上操作,尽量不踏脚印。

  22、预制构件重叠放置时,应加垫木,堆放场地应夯实平整。凿预埋钢筋和预埋铁件时,不得损伤构件。运输和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断伤构件的外露钢筋。

  23、地面施工时应保护已做完的工程项目,门框要加防护,避免推车损伤门框及墙面。

  24、地面上铺设的电线管,暖、卫、电气等立管应加以保护措施。

  25、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安放的临时管头要保护好,以免灌入杂物,造成堵塞。

  26、不得在已做好的地面上拌合砂浆杂物,地面在养护期间不准上人,其它工种不得进入操作。

  27、油漆工刷门、窗时,不得污染五金配件、地面、墙面及明露的各种管线。

  28、木门框安装后应用铁皮保护,其高度以手推车轴中心为准。

  29、钢门窗进场后,及时刷好防锈漆,用雨布盖好,严防乱堆放,防止钢窗变形和生锈;脚手架严禁以钢门窗为固定点和支点,禁止将架子拉、绑在钢门窗框和窗肩上。

  30、木门窗进场后,应妥善保管,露天存放时应用雨布盖好,防止雨淋。

  31、安装门窗时注意防止碰撞抹灰角和其它装饰好的成品。

  32、铝合金(塑钢)门窗处,抹灰前应用塑料薄膜保护好,任何工序不得损害其保护膜,防止砂浆,污物对铝合金(塑钢)表面的侵蚀,铝合金(塑钢)表面不可用锋利物器刮划,防止表面划痕。

  33、门窗玻璃安装后应随手挂好风钩或插上插销,防止刮风损坏玻璃。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6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7

  1在组织、管理施工及进行施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2工程任务下达时,应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4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以及现场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5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管理及验评工作。

  6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签约。

  7在施工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参与公司事故预防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编制和计划的落实工作。

  8参加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9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10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及时跟踪了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了解相关情况,督促做好施工过程的各项安全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工程进度的正常持续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厂家)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货商提供的物料满足施工的规定要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工程施工材料物料采购时,计划审批的价格之审核、订购、验收、付款结算等,除另有规定外,悉以制度处理。

  第三条职责划分

  1、由采购员全面负责对各工程材料物料的采购工作;

  2、由工程部经理对工程部材料清单和材料使用计划计划单的数量、要求进行详细审核把关;

  3、由工程部对各类材料的质量、技术要求把关;

  4、由采购员对该工程材料的数量、规格、价格控制把关。

  第二章采购(计划)审批

  第一条采购计划的制定

  1、工程部应依据应根据图纸、及实际需要制定《材料计划单》和《用料计划表》,确保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并签字后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2、总经理审批后,采购员依据工程部《材料计划单》和《用料计划表》制定《采购计划表》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

  第二条选择供应商

  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与项目技术人员技术沟通评选确定后,每种材料供应商不准少于三家,由部门领导审核。

  1、供应商的选择可以通过互联网、宣传册(合格供应商)厂家中选取;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

  第三条价格调查

  1、已核定的材料,必须经常分析了解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2、已核定之材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附上书面之原因说明;

  3、采购的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厂家)适当降低单价;

  第四条询价、比价和议价

  1、根据采购物料的品种、规格、标准、数量和交付期的不同,采购人员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货商作为询价对象;

  2、采购人员根据过去采购的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成本预算等情况,确定采购目标价格;

  3、在得到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后,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条件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方面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核对,以保证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公司实际的采购要求,并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交付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以便选择条件最优的供应商;

  4、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送请购部门确认;

  5、专用材料或用品,材料公司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6、对厂商的报价资料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在公司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以使双方最终在全部条款上达成一致;

  7、对重大的物资采购,无论是技术、商务谈判,要保证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有关价格、选型及其他重要的技术、商务谈判,要求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派人参加。

  第五条购前审批

  采购员与供货商初步沟通并完成询价后,在《订购汇签单》上详细填列以下事项,呈报负责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1、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定“订购供货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等;

  2、注明与供货商拟定的付款条件;

  3、需与供货商签订长期合同的,采购员应将草拟的《长期合同书》报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第六条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1、采购员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供货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2、采购员应就公司工程部所提重要材料项,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七条订购作业

  采购人员接到经批准的“定购单”后,应与供应厂商进一步接触,进行正式的质量、价格和后续服务谈判。金额较大或批量采购的应到对方生产工厂进行实际考察,在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程度、供货能力和现货品质后,向对方明确订货意向,并送样报验,未通过报验的材料不准采购。

  第八条签订采购合同

  1、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员需填写正式的采购合同,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条款:

  (1)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物料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3)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4)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5)交付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6)付款方式;

  (7)所需的质量证明(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单等);

  (8)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是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9)运输方式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2、采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加盖公司合同公章经对方签章后生效。到供应厂商处现场采购的,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对方签章后生效;采购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材料公司负责采购合同的传阅会签和各部门的存档。

  3、采购人员应跟踪控制材料物料交货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4、发货前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订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以便验收确认。

  5、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人员应在“订购单”上注明“分批交货”以资识别。

  6、长期订货和大额进货,原则上均应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办法进行,应与供应商定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第一份存行政办,第二份存供应商,另需合同复印件四份分别交材料公司、核算中心、财务中心及工程部存档。

  第九条紧急订货

  采购人员接到主管经理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应立即进行询价、议价,迅速办理。

  第十条进度控制及事物联系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材料公司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材料公司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材料公司应事先选定厂商,拟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十一条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材料退货单”并见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后,凭此异常材料出厂。

  第三章验收与付款

  第一条货物进厂验收

  1、货物进场供应商交货时,采购人员通知库管员,实际清点件数或称重,对货物携带的有关证件进行验证,经与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内容核对相符后签收,仓库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章入库。如发现不符时,即通知材料公司会同处理;

  2、对有专项质量要求的材料物资,通知工程部派质检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库管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字。

  第二条付款结算

  1、严格按照公司报账工作流程和挂账工作流程执行;

  2、采购款项须按采购合同规定或采购单所约定的时间由材料公司统一支付;

  3、付款申请由采购人员或被委托采购人员提出,申请付款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和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分清轻重缓急,必要时须提交验收报告、物品入库单据和对方发票,申请付款单上应注明预付款、已付款、余款,按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才可由采购人员借款或垫款进行直接支付:

  (1)紧急采购且不能及时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2)在外埠采购且供应商要求立即付款时;

  (3)在现场调试期间急需材料的采购;

  (4)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第三条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1、材料公司应特别注意“采购单”注明的到货时间要求,掌握到货进度;

  2、采购人员发现供货方发货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货厂商联系催交,对异常原因及时处理对策,汇通相关职能部门、分公司处理。

  第四条质量评价

  使用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关注,根据使用效果对材料质量提出评价,以利于进一步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参与采购过程的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还要注意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条参加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并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

  第三条超出本办法的事项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日期执行。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9

  为了使项目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2、南、北门卫各两人负责值班,具体人员及交接班时间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安排,交接班时须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注意事项,并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在每天上班时,熟悉场内所有材料堆放的位置;上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与门外人员闲聊、下棋、打牌等活动;原则上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将工地大门关闭,门卫值班人员共同在现场反复巡逻。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拾荒者、废品收购者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5、下班高峰时,值班人员须站立门口注意、检查是否有工人携带建筑材料离开现场的可疑,如有发现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安全员。

  6、运载物品、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要登记车牌号码、所送材料名称及数量;离场时车辆须持项目部下发的出门证明且经门卫值班人员对车箱进行检查,确认无携带可疑材料后方可放行。对于混凝土泵车出场,要参与“反转空泵”的'检查验证,随车小票材料科收料员签字后交泵车司机流转到门卫,由门卫确认泵车是否反转着退场时签字,并妥善集中保管,当班混凝土浇筑结束统一交材料科汇帐员。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必须迅速向安全科汇报,以便及时处理,或及时报警。

  8、如夜间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或里应外合,盗窃工地财产的一经查实,公司将严格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5日开始执行。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纳入区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符合《xx市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范围以内和限额标准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实施政府采购。

  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建设工程指市政工程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

  第三条区财政局是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具体负责区政府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批复和执行,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及对政府采购当事人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

  第四条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建设工程,其采购方式由区计委会商区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共同确定;使用财政性资金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其采购方式由区财政局会商区计委、审计局、监察局共同确定。

  第五条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批复和执行

  采购人在编制下年预算时,向区计委提出建设工程立项申请。区计委根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区政府年度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区财政局依据投资计划做出年度预算安排,并纳入部门预算,经区政府常务会审批,报人大批准后实施。区财政局在30日内批复到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自财政批复15日内,批复所属基层单位。采购人根据年度区政府工作安排和区财政局批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草案,填写《xx区政府采购立项表》,一并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据此做出采购计划后执行。根据项目预算及采购计划,属于财政全额安排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区财政局将资金全额拨入“政府采购专户”;属于财政补建设工程项目,区财政局待采购人将配套资金缴入“政府采购专户”后,将补助资金拨入“政府采购专户”。

  采购人必须按照区财政局批复的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确需对预算(项目)进行调整的,由采购人提出预算调整方案,列明调整的.项目、原因、数额及有关说明。调整预算方案经区财政局审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

  采用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xx市xx区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非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结束后,采购人须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合同报区财政局备案。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的财务验收和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后,由采购人与工程监理机构共同对项目进行验收。区财政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并根据采购人提交的合同、请款报告和工程进度,经审价后拨付工程款。工程款拨付到95%时,采购人向区财政局提交《基本建设竣工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竣工决算财务说明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区财政局根据采购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及验收报告,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后,拨付5%的工程尾款,采购人方可核销基本建设各账目。区计委立项的项目,节约的资金专项用于基本建设投入。其他建设工程,节约的资金一律留在国库,用于平衡预算。

  第八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处罚

  区计委负责安排建设工程项目及对项目进行监管;区建委负责审批开工及竣工备案;区财政局负责对财政财务及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审核、监管;区审计局负责对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区监察局对政府采购当事人进行监督。

  在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需要解释或说明的问题,区财政局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发出《xx区政府采购质询通知书》,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把企业的质量管理方针系统地转化为企业和每个部门、层次乃至每个员工主动追求的目标,实现顾客要求、确保顾客满意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质量管理目标体系。

  第三条 制定质量管理目标的五项原则:

  (1)可追求性原则。既要求质量管理目标具有先进性,满足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改进的要求,又要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2)以质量管理方针为框架的原则。紧紧围绕质量管理方针展开,既不要超出方针的范围,又要保证方针在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实现顾客要求,确保顾客满意的宗旨不落空。

  (3)全面性原则。应包含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全部内容。

  (4)层次性原则。在各个职能部门及其专业线和各个层次上进行展开,直至操作层,下层保上层,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保公司。

  (5)可测量性原则。质量管理目标要量化,切忌定性不定量。

  第四条 质量的概念

  依据20xx版GB/T19000-ISO9000体系标准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第二章 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

  第五条 质量管理方针:

  优质施工,高效创新,诚信为本,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国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建筑成果。以高质量的建筑产品和服务达到用户的完全满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拥有德才兼备、训练有素的管理人才。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 第六条 质量管理目标:

  质量——交付建筑产品合格率达 100%。 信誉——保证测绘合同履约率达 100%。 服务——追求用户满意率达 100%。

  第三章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公司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图

  第八条 总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决议,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

  2、负责全面主持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生产调度、进度、成本、财务状况、行政事务、对外协调工作。

  3、负责本公司发展规划的编制、拟定工作方案,监督、控制、指导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

  4、负责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5、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及时协调处理公司日常事务。

  6、负责处理公司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事件。

  7、负责审签公司各类文件。

  第九条 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2、协助总经理做好生产调度、进度管理、成本控制工作。

  3、协助总经理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4、协助总经理做好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5、督促检查各项目指挥部、各职能部门方案审核工作。

  6、负责绩效考核小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检查、督促、指导维修部开展维修工作。

  8、负责直接分管项目指挥部的协调、管理工作。

  第十条总指挥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传达公司下发的文件精神。

  3、代表公司对项目工程进行协调管理工作,并全面负责指挥部的各项工作。

  4、负责对指挥部成员的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的培养、日常考勤的管理,对指挥部人员的岗位分配及工作安排部署。

  5、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配合招标供应处进行招标工作。

  6、依据招投标文件和会议纪要审核施工合同。

  7、负责审核工程开、竣工报告,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作。

  8、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审核技术变更、变更签证技术管理工作。

  9、负责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及专业施工队伍生产安排和施工进度的管控。

  10、配合监理公司对现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11、参与各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组织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12、负责对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的审核工作。

  13 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之间及公司各部门、涉外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配合协调工作。

  14、定期组织及召开指挥部人员工作会议,布置检查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

  15、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备案,并配合核算中心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一条 指挥部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地方政府有关建筑安装的行政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文件指标。

  3、负责对本专业工程和专业分包队伍进行生产安排和施工管理控制。

  4、熟悉施工合同,熟悉设计图纸和规范,审核图纸设计的各项功能。

  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参与技术资料上报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地基验槽、深基坑论证工作。

  6、依据合同负责各参建单位之间工作关系协调、工作相互配合,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7、参与施工现场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参与重要材料、构配件的现场取样、验收、复查工作。

  8、配合监理公司对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专业人员负责编制专业分包项目以及特殊要求工艺的技术交底。

  10、参与每周监理例会,处理施工中协调组织工作。

  11、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归档。

  12、认真审核工程签证单,合理签证。参与变更领导小组的现场实际工程量确认过程。

  13、协助核算中心办理工程款支付工作。

  14、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5、负责文件的收发及归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经营部部长岗位职责

  1、遵守集团及恒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恒安公司经营管理部全盘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积极主动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协助领导做好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部门之间信息畅通。

  5、依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付款程序。

  6、负责分解部门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人力资源。

  7、负责督促检查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第十三条 经营部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负责施工合同的管理。

  3、负责依据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4、负责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的核实。

  5、负责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及付款计划审批表的编制。

  6、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款支付资料。

  7、定期协助财务、审计核稽部核对往来账款。

  第十四条技术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及有关技术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2、贯彻执行集团内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3、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领取、发放制度,并落实执行。

  4、负责组织编制部分投标文件,并办理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负责落实检查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情况,将竣工验收资料及时存入城建档案馆和集团档案室。

  6、监督本部门全体员工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7、负责组织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8、负责组织建委审图和防雷审图。

  9、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学习、培训。

  10、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做好承建项目的竣工资料归档工作。

  11、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12、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技术部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条文等文件。

  2、负责技术文件的收发工作。

  3、负责领到的技术文件齐全和有效,并及时收发。

  4、负责将所有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统一分类、编码、整理并录成电子版后,并将竣工验收资料存入集团档案室。

  5、负责图纸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6、负责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办理施工许可证。

  7、负责整理备案所需资料,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8、协助并监督检查指挥部资料员对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审核归档工作。

  9、负责办理建委审图工作。

  10、配合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综合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集团内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并提交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指导和业绩考评。

  5、负责对公司的各大项目的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并对本部门出具的咨询意见负责。

  6、负责供水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预决算、协调进场施工、以及工程验收工作。

  7、负责用电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预决算、协调进场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计量安装通电的工作。

  8、负责供暖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合同签订、费用结算、施工碰接工作。

  9、负责排污位置确定、项目申报、费用结算、碰接工作。

  10、负责图纸在消防部门的备案、审核、验收工作。

  11、负责装饰装潢工程图纸在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和开竣工手续。

  12、负责项目天然气、弱电工作的图纸审查、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对外协调工作。

  13、负责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量的签证、组织验收、预决算工作。

  14、负责各公司工程在市政、环保、环卫方面的前期协调工作。

  15、负责相关业务单位的对外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 综合部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的工作流程。

  2、负责水、电、暖、气、消防、市政、绿化、弱电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合同签订、费用结算、施工协调、工程验收。

  3、负责装饰装潢工程图纸的消防审核和开竣工手续的办理。

  4、负责各公司对外业务的协调工作。

  5、负责相关业务部门的政策咨询工作。

  第十八条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全面主持办公室的各项事务,配合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制定合理有效的工作职责制度。

  3、负责制定部门工作目标,合理分配任务指标。

  4、根据集团有关管理制度,负责调配本公司车辆、办公设备。

  5、负责执行内蒙古万正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工管理办法,做好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

  6、配合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办公室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考勤工作,按月汇总公司各部门的出勤记录,报送集团企管处人力资源部。

  2、负责车辆调派使用及相关信息档案,及时反馈车辆使用管理情况。

  3、负责文件收发收签手续,负责档案管理。

  4、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申请、收签发放登记工作。

  5、配合集团新闻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建立被考核人员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各项会议组织安排工作。

  8、协调后勤保障、接待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第二十条 工程维修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恒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

  3、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组织工作。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日常维修工作的督促和管理。

  5、参与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各类纠正、预防措施。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定期检查工作。

  7、负责协调维修中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制定维修的月计划和年计划工作。

  8、负责与相关公司及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9、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和考评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做好维修工作季度总结和年度总结。

  11、监督本部门员工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12、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第二十一条 工程维修部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认真遵守现行保修条例。

  2、遵守集团公司及恒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熟练掌握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年限,参与工程质量问题及通病的诊断论证。

  4、负责检查、落实各项目部存在的问题。

  5、负责现场工作的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及相关影像记录。

  6、完成公司领导、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7、负责工作情况的汇报。

  8、负责维修工程交验、回访工作与后评价工作。

  第四章

  质量管理的范围

  第二十二条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指承建工程的使用价值,是工程满足社会所必需具备的质量特征。它体现在工程的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五个方面。

  第二十三条 工序质量:工序质量也称施工过程质量,指施工过程中劳动力、机械设备、原材料、操作方法和施工环境等五大因素对工程质量的综合作用过程,也称生产过程中五大要素的综合质量。

  第五章 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特征:

  1、影响质量的因素多。

  2、容易产生质量变异。

  3、容易产生第一、二判断错误。

  4、质量检查不能解体、拆卸。

  5、质量受投资、进度的制约。

  第二十五条 项目质量管理的过程

  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是从工序质量到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的系统控制过程。

  第二十六条 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也是一个由投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开始,直到完成工程质量检验为止的全过程的系统过程

  第二十七条 为了加强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明确整个项目质量管理的重点所在,可将工项目的质量管理的过程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六章 质量管理要求

  第二十八条 项目质量管理的要求,对项目而言,质量控制,就是为了确保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所采取一系列检测、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在进行项目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2、 “以人为核心”。

  3、 “以预防为主”。

  4、 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

  5、 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

  第七章 质量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九条 由于施工阶段是使工程设计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是最终形成工程实体质量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根据三阶段控制的原理进行质量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个人的工作质量依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八章 质量事故的认定

  第三十一条 依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十二条 事故等级划分

  集团公司原则上执行全年无死亡事故的发生,若出现死亡事故将执行一票否决制(事故损失以除不可抗力外的责任净损失为准)。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集团自身实际情况将事故划分为: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含3万元)不足10万元的事故。

  四、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事故。

  五、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人,或者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事故。

  如遇到特别重大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如有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发生需启用三级应急预案,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需启用二级应急预案,死亡事故发生需启用一级应急预案。

  第九章 事故的报告及调查、处理

  第三十五条 事故生后,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按法定的时间和程序,及时向企业报告事故的状况,积极组织事故调查。

  第三十六条 事故调查应力求及时、客观、全面,以便为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提供正确的依据。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事故调查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事故情况。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事故原因分析与初步判断。事故处理的建议方案与措施。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第三十八条 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第三十九条 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1、质量事故的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事故造成的原因,注意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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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正确确定处理的范围和正确选择处理的时间和方法。

  4、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复查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

  5、确保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

  第四十条 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

  1、修补处理。

  2、加固处理。

  3、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5、不做处理。

  6、报废处理。

  第十章 奖 惩

  第四十一条 公司依据检查和考核结果严格按照《恒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奖励和惩处。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的支持性文件

  1、恒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19000∕ISO9000:20xx)。

  3、《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xx]111号)。

  4、有关工程质量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各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的统一管理,统一口径,加强内部核算,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及分包商的选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

  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计划部存档。

  3、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分包工程。

  二、分包商的选定

  1、分包商必须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分包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分包商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2、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分包商自行到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

  3、分包商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分包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分包工程的确定

  1、项目经理部内部各工程处(工地)无能力施工的项目可以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由工程处(工地)提出申请,交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平衡后,确认必须分包的,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可进行分包。

  2、特殊工程由项目经理部直接确定进行分包。

  3、分包程序

  ⑴分包项目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经管等部门共同参加,确定合格分包商。

  ⑵需要招标的分包工程应事先通知公司计划部,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招标日常工作,编写、发放招标文件,编制标底。一般项目由项目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重大项目公司计划部、工程部参加开标、评标工作。

  ⑶经过评标后,确定分包商优选顺序,报项目经理批准。

  ⑷经营管理部与中标分包商签订合同。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

  ⑸分包合同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会签手续,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发放并登记台帐。

  4、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企业优先。

  5、各工程处(工地)不允许自行确定分包商,更不允许私自分包。

  四、承包方式

  1、建筑工程。对比较完整的土建工程,可采用甲供主材的承包方式,主材范围可适当扩大(如:木材、钢材、水泥、沙石骨料、玻璃、防水材料、涂料等),具体承包方式有以下两种:

  ⑴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

  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工期能满足要求,在短期内可比较准确计算出工程造价的工程,宜采用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的办法,由经营管理部编制标书、确定标底,由评标小组评标。

  ⑵对一些专业分包工程,可采用完全清包的方式(如:砌砖、抹灰、涂料等),也即单价包干。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工期较紧,没有足够时间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工程,可采用费率招标。

  2、安装工程。可采用单价承包、总价承包或完全清包的方式。主要材料原则上应由甲方提供,有条件、分包工程量比较大的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队伍。

  3、分包工程原则上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

  五、材料供应

  1、甲供材料应严格履行工料审批制度,由预算员审批材料量,物资供应部应严格按经营管理部审批的材料计划供应材料。材料价格原则上不计入分包工程价款。

  2、对分包工程的节余材料严禁出厂,对一些变更减少的材料,要及时冲减甲供材料数量。

  3、包工包料工程,不论分包方是否领用甲供材料,工程结算时均按审批的材料计划数量及金额由财务在结算中全部扣回。

  4、分包方领用的材料数量超过审批的材料量,结算时应按市场价格计取相应的采保费后扣减乙方工程款。

  六、进度结算及决算

  1、分包工程的进度结算及决算,由经营管理部及工程、质量、安全、供应部门共同负责,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实际形象、工程量的核定,质量部门负责工程质量鉴定、供应部门负责材料实际供应量的核定,经营管理部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经营管理部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程情况,认真核对工程量,发现问题有权予以纠正。

  2、分包工程工作量由项目经理部直接报外包完成。

  3、结算程序

  ⑴分包商按照项目经理部规定的结算日期办理结算。

  ⑵分包商工程结算书编制完毕,首先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管理部、质量保证部、安全保卫部、物资供应部等部门审批,然后报经营管理部审核,经营管理部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最后送达财务部门。

  ⑶工程决算。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及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分包方将竣工资料移交给项目经理部后,编制工程决算书,送达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审批后报项目经理审核,然后报送公司审计,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

  4、拨款和质量保证金

  ⑴分包商不办理工程进度结算或决算手续,财务一律不予付款;

  ⑵工程在没有办理竣工手续前,工程款最多拨付工程总造价的85%;

  ⑶质量保证金原则上按工程造价的5%扣留,工程竣工一年后,无顾客质量投诉,一次结清质量保证金(公司与建设单位承包合同有单独规定的,按合同规定)。

  七、分包工程签证管理

  1、分包商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当实际施工与施工图纸不符时,应提出变更申请,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2、对于没有图纸的现场签证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报项目部经营管理部备案、经经营管理部与工程管理部门共同核定工程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经营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审批工程预算和进行工程结算。

  八、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

  1、工程管理部是项目经理部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分包工程的日常施工管理。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安排分包商施工,解决分包商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为分包商提供生产设施用地及临时水电源的一次接点。

  3、对分包商结算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进行审核和确认。

  4、负责对分包商工期、形象进度进行管理,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分包商有否决及建议清退出厂的权力。

  5、组织对分包工程的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接收存档工作。

  6、定期组织对合格分包商进行考评。

  九、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1、安全保卫部是分包工程的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分包商的安全资格,对分包商在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2、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方有处分权。

  3、对分包商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在工程结算时,预留结算价款的2%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的返还考核执行公司安监《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考核内容,工程结束无任何伤亡事故,安全保证金应全额返还分包商。

  4、协助处理分包商发生的安全事故。

  十、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

  1、质量保证部是分包工程的质量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包商施工方案、措施中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论证、审批,指导、检查、监督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

  2、对分包商竣工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指导等。

  3、对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分包商有否决权。

  十一、分包工作中的纪律约束

  1、对分包商的纪律约束

  ⑴所有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业主、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规定。

  ⑵在工程施工中,不准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不准送礼行贿。

  ⑶在施工中发现分包商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公司将对其清退出现场,并永不再与其合作。

  2、对公司人员的纪律约束

  ⑴各级外包工程管理人员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⑵各级人员要廉洁自律,严禁对分包商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如有违犯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⑶对在工程管理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单位、个人,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十二、其他

  1、本管理制度为公司范围内通用办法,各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各自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2、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下发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3、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计划部。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13

  一、工程例会每周至少一次,由甲方、监理主持,乙方、分包、设计或驻工地代表参加。

  会议内容:会议由乙方首先汇报对执行上周计划情况进行汇报,提出未完成部分在本周补救解决措施的方案;

  乙方需甲方、监理、设计协调解决的问题,设计代表与甲方答复疑问,并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提出要求。

  监理公司总结:答复乙方、分包单位的问题;

  上周计划执行的情况;

  对乙方、分包质量和进度提出要求及整改意见;

  对下周计划的意见。

  甲方答复提出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关要求与意见。

  监理于第二天整理出书面例会纪要,并发各相关单位。

  二、设计协调会设计协调会两周一次,由监理单位主持,乙方(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各分包单位、甲方、设计驻工地代表参加。

  例会前两天,各分包单位应将两周执行计划情况(含未完成的原因、补救措施)、存在的设计问题及下两周施工计划报设计驻工地代表及甲方;

  驻工地代表答复不了的转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根据上次协调会纪要的内容逐一进行落实,并对乙方、分包等单位的施工计划、质量提出询问。

  乙方及分包向设计方提出施工图等方面的疑问,提交材料样品供甲方、设计单位审核等。

  设计单位分专业进行解答或明确,并对质量、进度提出要求。

  甲方回答设计方有关问题。

  三、会议要求及管理细则监理公司将向需要参加会议的单位发出书面通知,除特别要求外,已参加会议单位是下次会议的.默认参加单位。

  参加单位必须按时出席,每缺席(迟到、早退)一人/次,罚款200元。

  工程例会前一天下午5点之前,各与会单位必须将向会议提交内容报至监理公司文员处,监理公司将提前举行会议,研究相关内容;

  会议由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主持,特殊情况可由项目总监委托其他人员代为主持。

  从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到宣布散会为会议时间,会议时间内,不得抽烟;

  不得交头接耳;

  手机必须设置在震动位置,原则上不得接听电话,如必须接听,请到会议室外后再接通交谈,对讲机必须关闭。以上各点,如违反则按照200元/人·次的标准进行罚款。

  主持人应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不宜过长。

  请注意会议礼节,尽可能不打断他人的发言。

  工程例会,各施工单位的项目正、负经理(或工地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安全员必须出席会议,其他人员可视情况列席。

  会议记录人员负责对会议违例情况进行记录,施工单位相关罚款每月累计后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14

  财务经理职责权限

  1、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3、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4、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6、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7、协助公司经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8、参与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9、制止或者纠正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

  10、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15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合同内容)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义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义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职责)

  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实施细则)

  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解释权)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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