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8 13:47:30 办公/印刷/造纸 我要投稿

印刷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印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印刷管理制度

印刷管理制度1

  1、为了保证纸张质量,入库的纸张需要分类存放并进行标识。仓库管理员需要勤整理,保持库容整洁和安全。确保纸张不混放、不潮湿、不霉变。

  2、库区附近严禁烟火,保证通风,消防器材码放位置显著,标识清楚,定期更换,确保有效。

  3、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换货的纸张,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公司领导鉴定并签字后准许调换。被退回的纸张要单独存放并进行标识。由出版社提供的纸张,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得到出版社的.认可。

  4、仓库管理员需要定期清仓查库,及时掌握纸张变动,特别是常用纸张的变动情况,尽量做到库存数量合理。

  5、努力降低成本,对节约的纸张、回收的残纸等认真登记入帐,分类码放,标识清楚,并做好记录,不得擅自处理、变卖。

  6、对铜版纸外包装纸要做好回收整理工作,二次使用,作为社会产品的打包用纸,以节约生产成本。

印刷管理制度2

  在保管原材料时,我们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材料入库后要分类存放,填写标识卡、对材料勤整理,保持库容整洁、安全,同时要做到材料、货架“四定位”、“三相符”,即台帐序号、品名、规格、用途四定位;帐、卡、物三相符。做到材料不混放、不潮湿、不霉变、不腐烂变质。

  2.贵重材料、精密零部件、轴承要单独存放,确保不潮湿、不生锈,必要时,用黄油密封保存。

  3.汽油、柴油、异丙醇、酒精等危险品要隔离存放,搬运要谨慎小心,防止磕碰、撞击,库区附近严禁烟火,保持通风,消防器材码放位置显著,标识清楚,定期更换,确保有效。

  4.仓库管理员要定期盘点、清仓查库,及时掌握材料的变动情况,并将库存月报表报董事长、总经理,保证库存数量合理。

  5.对回收的材料要认真登记,分类码放,标识清楚,并做好记录,不得擅自处理、变卖。

印刷管理制度3

  一、印刷业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规定的印数印刷,不得擅自加印。

  印刷业经营者每完成一种印刷品的'印刷业务后,应当认真清点印刷品数量,登记台账,并根据合同的规定将印刷成品、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印板、校样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二、 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印刷品承印档案,每完成一种印刷品的印刷业务后,应当将印刷合同、承印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发排单、付印单、样书、样本、样张等相关的资料一并归档留存。

印刷管理制度4

  1、仓库管理人员需要及时为生产服务,为车间生产、产品质量提供保障,对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进行科学预测,根据生产淡旺季和产品结构的要求编制月度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

  2、印刷材料采购人员需要按照《物资采购申请单》的要求及时采购,以确保正常生产。

  3、增强环保意识,减少污染,实施绿色印刷是公司在十二五期间的战略决策,材料采购人员所购买的原辅材料必须是绿色环保型的'。

  4、主要原材料油墨必须是植物类油墨,并符合HJ/T370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符合HJ/T22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采购人员需要向供货单位索取产品检测报告,了解材料的内在质量要素。油墨、上光油、橡皮布、胶粘剂等原辅料不得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印刷管理制度5

  一、 印刷业经营者对印刷活动中产生的残次品,应当按实际数量登记造册,对不能修复并履行交付的,应当予以销毁,并登记销毁印件名称、数量、时间、责任人等。其中,属于国家秘密载体或者特种印刷品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销毁。

  二、印刷业经营者使用电子方法排版印制或者打印国家秘密载体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办理。

印刷管理制度6

  一、安全生产承诺

  主要负责人向社会、供应商和从业人员做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等。

  二、安全运行天数

  安全生产运行天数及计时起始日期,每天更新。

  三、安全生产禁令

  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制定的安全生产禁令

  安全生产禁令

  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员工独立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上岗;

  3、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岗位;

  4、严禁未经审批,未落实防范、监护措施,进行危险作业;

  5、严禁未落实安全措施,进行设备检修工作;

  6、严禁发现事故隐患后未及时消除或未落实防范措施,继续作业;

  7、严禁安全设施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

  四、领导带班制度

  明确带班领导范围、带班领导安全职责等。

  1、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作业现场环境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人员的状态、安全操作情况、物料存放使用情况等)。

  2、监督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认真落实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严格制止“三违”现象。

  3、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当班无法解决处理的应立即上报。

  4、负责指挥企业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

  5、若值班当日发生事故,负责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值班领导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带)班,须提前完成调班,并及时将调换班情况向有关部门、岗位告知。

  7、做好值班交接工作,认真填写值(带)班记录,包括值(带)班时发现的.异常情况及处置措施。

  8、领导值班所涉及的合理化改进建议和事故隐患问题交由EHS部门进行整理汇总和监督落实。

  五、入厂安全须知

  明确企业主要风险因素、进入厂区安全注意事项、劳动防护用品佩戴要求、厂(库)区总平面布置图等。

  入厂安全须知

  1、进出厂区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充分了解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重点危险区域。

  2、车辆进入厂区限速20公里/小时。

  3、厂区内为非吸烟区,禁止一切烟火。

  4、在限制区,严禁使用手机。

  5、厂内禁止饮酒和非法使用违禁药物,以及进行违法行为。

  6、未经许可不得摄影、拍照;遵守厂内所有警示标识的要求。

  7、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餐厅、接待室外的其他建筑;进入危险区域,须由本公司人员陪同。

  8、未经许可或取得工作许可证,不得操作公司内任何设备设施,不得从事动火、登高等危险作业。

  9、任何事故或未遂事件必须告知您的联系人,遇有紧急情况服从公司指挥,到指定地点集合。

  10、遵守公司其他安全规定。

印刷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设立和审批,促进印刷业经营者提高经营素质和技术水平,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有关整顿和规范印刷市场秩序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印刷业经营者,包括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以及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或者单位和复印、打印经营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的审批,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业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经营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四)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印刷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五条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四)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四)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五)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六)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七条经营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排版、制版、装订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印前或印后加工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八条经营复印、打印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四)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印刷机等设备(不应有八开以上轻印刷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制度。

  第九条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和复印、打印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

  第十条印刷业经营者从事其他种类印刷经营活动的,应当同时具备设立该印刷企业或者单位的资格条件。

  第十一条出版行政部门必须按照本规定审批印刷业经营者资格,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不得批准设立。

  第十二条对印刷业经营者的年度核验,除适用本规定规定的条件外,还要求印刷业经营者无违反印刷管理规定的记录。

  第十三条本规定施行前已设立的印刷业经营者于20xx年3月1日前未达到本规定规定条件的,暂不予换发《印刷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印刷管理制度8

  一、车间主任在安排各机台印件前,必须认真核对《生产通知单》、样张、成品样(原样)、蓝图纸样,并对机台交待清楚印版和纸张准备情况,发现资料不齐或印张、样张、纸张不符时,应及时通知生产部处理,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二、机台在装版前必须认真检查版面有无、明显带脏、晒虚、图像文字错漏、边框线等晒版质量问题,检查有问题的印版不得上机,应即时汇报车间主任处理,取得补版或另行安排印件。

  三、无附标识(书名、帖数、装订折页分本贴标)的印版不得上机,并退回制版车间,报质量科或生产科处理。

  四、印版有问题时由主任交制版车间主任确认、处理;打样发现带边框线,取版时未发现,烤版由制版车间主任负责安排人员到机台处理,夜班机台不能处理,改用别的版。没烤版的由机台处理后印刷(边框离字<2mm由制版负责修,2mm以外由机台处理)。

  五、完成校版、套印准确、;墨色跟准后,送质管员校对、签付印样,再由车间主任签墨色样后方可开印(分管经理、客户签样也必须按以上程序进行),夜班按正常墨色印,第二天补签。(套书签一次墨色样张)。

  六、印刷过程中要求做到30-50张抽样检查:印品规矩、污损、划伤、色相、接页、接图等。

  七、印刷高档产品过程必须隔板,每一隔数量多少视印品情况而定,一般标准为印张面不能与隔反面相抵,否则将会对下一工序造成质量影响。

  八、印刷过程要把不良品抽掉,便于检验工作进行,印刷到最佳效果时,应标出“样张”100-500张,做样书时使用,印刷完成后送到指定地方,经检验样书墨色不行,立即重印,不分白班,夜班。产品质量的`检验按国标内容认真检验,不合格品超过放数应立即补数,否则按出版规定定价工资中扣除。当班在印刷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批量报废,在交货期紧的情况下,该班应求助下一班协调帮助解决。

  九、印刷过程中必须规矩一致,印刷完每一台板产品,机长必须按照下机实际数量如实填写产品交接单。并明确标明规矩或不准字样,若因人为工作责任不清造成损失,查明当班一是抽检规矩不一致;二是批量产品夹杂不一规矩造成缺数必须补数。

印刷管理制度9

  印刷室工作原则:提高质量、讲求效率、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勤俭节约、热情服务。

  一、印刷室是与教育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直接为教育教学服务的重要阵地,担负着为全校师生印刷教学资料的艰巨任务。因此,负责印刷工作的.人员要树立为教育教学一线服务的思想,积极主动工作,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二、印刷室印刷的各类试卷、教学资料等必须经管理员钉钉批准,印刷员得到批准后方可印刷。印刷要及时、保证质量。

  三、印刷室印刷的资料都要登记,明确记录年级、科目、姓名、版数、日期。

  四、与学校工作无关、与教学无关的个人资料不得在学校印刷。

  五、印刷的机器设备要专人管理和使用,机器一旦出现异样,必须停止使用,等待维修。

  六、印刷室的机器设备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以保证资料印刷的质量。

  七、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印刷材料试卷等,每20张以上在一体机完成,20张以下在复印机完成,努力为学校节省开支。

  八、印刷室工作人员每月必须将纸张、油墨等耗材上报管理员。

  九、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在印刷室内吸烟、做好防火、防水、节电、通风、防盗等安全工作。

印刷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统一归口公司的各项印刷品的印刷管理,同时合理的规范公司各项印刷品的申报审核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品的分类、申请、印刷、入库、发放及报销管理等;

  2.2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子公司。

  3术语

  印刷品:这里指的.印刷品指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等。

  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包装装潢印刷品包括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金属、塑料等的印刷品。

  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

  4职责

  4.1印刷品需求部门负责提出印刷申请,提供印刷品样件与印刷标准要求,负责新印刷品样件的验收;

  4.2办公室审核印刷品的用途、数量及内容、价格;

  4.3品牌公关部负责联系对外印刷业务,印刷品的数量及整体质量(报废率抽检)验收入库及使用中质量问题的跟踪处理;

  4.4申请部门对送交的样品进行核实和确认;

  4.5仓库负责印刷品的入库、保管、发放及通知使用部门及时领用;

  5印刷品的申请

  5.1需求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及库存情况及时填写《吉奥印刷品申请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二联办公室,三联印刷厂),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由经办人报备至办公室(同时提供设计原稿或标准样件)

  5.2办公室主任审核其印刷品的价格、使用范围、需求数量及内容有效性(涉及公司保密信息类、行文规范类、法律法规类等规定的);

  5.3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交品牌公关部,由印刷品负责人员联系对外印刷业务同时核算成本价,最终经行政副总审批同意后落实实施。

  6印刷品的印刷、入库验收及发放

  6.1品牌公关部接到《吉奥印刷品申请单》后,由印刷品负责人联系印刷厂家,原则上至少联系两家,以最优价为合作对象;

  6.2新印刷品应由印刷厂家先提供样件,由品牌公关部确认后经申请部门验收签字方可进行按实际数量印刷;

  6.3印刷过程中对于涉及公司保密信息的印刷品应由印刷品负责人监印,印刷后要对印刷样件进行封样或现场销毁;

  6.4印刷后物资由印刷品负责人员对需入库印刷品进行验收,仓库根据《吉奥印刷品申请单》为其办理入库手续;

  6.5印刷品入库后,仓库人员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领取所需印刷品,未申请部门如需求经申请部门同意后方可领用。

  7印刷品的报销

  7.1对于有经常性印刷需求部门的印刷成本控制额度由财务部进行即时监控。

  7.2印刷厂家开具印刷品的增值税发票需办公室审核后交财务部审定,经行政副总批准后予以结算。

  8罚则

  9附录

  9.1相关文件

  9.2相关记录

  《印刷品申请单》(GA/RM 01·14-01A)

  9.3相关流程图

  《印刷品管理流程》

印刷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印刷品的保管和发放等工作,由企业仓库保管员负责。

  第二条 出版物等印刷品印刷完毕后,要全部交由仓库保管,仓管员要根据各工序的交接单进行核对,确保所有产品都进仓。

  第三条 仓管员要妥善保管印刷品,作好保密工作,防止印刷品遗失,并做好防潮、放火工作。

  第四条 印刷品的`出仓,要严格按财会部门开具的出仓单发货。

印刷管理制度12

  为严格执行国家《印刷业管理条例》,保证双方合法经营,杜绝假冒商标、制版事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营业员必须验证客户的营业执照和签定双方加盖公章的.承印委托书。

  2、涉及商标印刷,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商标印刷的有关规定,要求委托方出示《注册商标证》方可承印。

  3、禁止承接和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印刷品及其他内容的印刷品。

  4、承接介绍产品为内容的广告宣传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证委托方的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5、承接公司内部资料印刷,必须验证对方的《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 承印如出现不合格产品,必须由双方人员确认后,统一销毁。

  以上规定本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轻者按公司条例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印刷管理制度13

  1 主题内容及适应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教育、厂区消防、交通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事故管理、奖励与惩罚、工伤工资等。

  本标准适用于**印刷厂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责任人

  2.1 安全生产总则

  2.1.1 安全工作实行厂长总负责制、主管厂长具体分管责任制相结合。

  2.1.2 各车间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对主管厂长负责。

  2.1.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2.2 厂长职责

  2.2.1 厂长是企业的安全工作总负责人,必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2.2 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环境卫生状况,重视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2.2.3 批准、发布工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2.2.4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措施,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2.2.5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2.2.6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2.2.7 组织全厂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2.2.8 坚持安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2.3 厂长办公室职责

  2.3.1 负责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演习。

  2.3.2 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及管理工作。

  2.3.3 组织调入职工和新职工上岗前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2.3.4 定期组织有害工种和女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的学习,做好劳保和保健品的发放工作。

  2.3.5 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劳逸结合。

  2.3.6 定期对职工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考核。

  2.3.7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

  2.3.8 管理好厂区环境卫生、门卫值班、安全保卫工作。

  2.4 财务室职责

  2.4.1 对安全措施所需费用要单独列项,及时支付费用。

  2.4.2 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费的合理采购及发放。

  2.4.3 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生产项目不得支付费用。

  2.4.4 各类财务凭证的管理和现金的保管工作。

  2.5 经营供应科职责

  2.5.1 做好经营人员外出安全教育,提高业务人员安全意识。

  2.5.2 对采购的器材、防护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要保证所购产品的质量,对产品质量负责。

  2.5.3 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的管理。

  2.5.4 对送货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做好送货途中的安全工作。

  2.5.5 对运输工具、卸纸人员严格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6 生产技术科职责

  2.6.1 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2.6.2 制订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督促车间严格执行安全制度。

  2.6.3 在进行生产技术的改革和挖潜改造时,做好周密的论证及实施计划,要保证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2.6.4 负责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2.6.5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组织安全考核。

  2.6.6 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事故隐患,落实好整改工作。

  2.6.7 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车间安全生产工作,发现违章生产及时制止,不听劝告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主管领导。

  2.6.8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2.6.9 负责对设备、水、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2.7 车间主任职责

  2.7.1 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7.2 严格执行车间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生产措施。

  2.7.3 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2.7.4 组织落实车间安全生产教育,定期对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2.7.5 组织车间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主管厂长报告。

  2.7.6 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2.7.7 建立、健全各类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台帐。

  2.8 机(组)长职责

  2.8.1 组织机组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工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8.2 认真交接班,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2.8.3 检查本岗位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设施,并做好记录。

  2.8.4 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检查本机台职工的安全作业。

  2.8.5 负责机台、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2.8.6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本岗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车间,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9 职工职责

  2.9.1 积极参加车间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常识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9.2 认真交接班,生产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2.9.3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劳动纪律,记录要真实、整洁。

  2.9.4 定期检查设备、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2.9.5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保持现场清洁。

  2.9.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2.9.7 不违章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未经许可,不能操作其他工种的生产设备,同时也拒绝其他工种的人员操作自己的设备,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生产安排。

  2.10 卫门值班室职责

  2.10.1 来厂参观人员,须经厂长办公室同意后,由专人带领方可参观。

  2.10.2 职工家属、亲友及小孩,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车间。

  2.10.3 出厂物品,一律凭出门证或送书单,值班人员有权检查和询问,经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厂。

  2.10.4 值班员严守工作岗位,负责厂内安全,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远离岗位时,不能自找人顶岗,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手,并负责收发书信、报纸、刊物、电话、电报、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和人员。

  2.10.5 各车间的钥匙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后将钥匙交给门卫值班人员,非因公不能随意领取钥匙擅自开门,特殊情况经厂办公室批准,方可开门,并办理登记手续。

  2.10.6 值班人员负责全厂考勤工作,对于迟到、早退、带刷卡者,中间擅自离厂人员进行登记,当天报厂长办公室。

  2.10.7 班值班人员,要经常对厂区周围及车间进行巡逻,检查工厂防火重点部位的情况;发现一切可疑情况,及时报学校7971110和主管厂长。

  2.10.8 值班人员要负责检查厂区存放各类物资的防雨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管厂长。

  1.10.9 下班后遇到工厂停电,值班人员要负责检查各车间断电情况,凡未断电的设备要即时断电。

  2.10.10 由于值班人员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的,按9.2条中(4、5、6、7)款,要追究其责任。

  2.10.11 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袁治彪

  副组长:王建人柳祥

  成 员:龙 琳 侯 强 朱爱莲 连继民 樊亚斌 王延军

  3 安全教育

  3.1 新职工进厂实行三级安全教育

  3.1.1 厂级教育,由厂办公室和生产设备科负责。教育内容:印刷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并进行考试。

  3.1.2 车间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本车间生产特点、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3.1.3 机台(组)教育,由机(组)长负责。教育内容:根据岗位生产任务的特点,对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装置、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教训,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3.2 安全教育时间

  3.2.1 厂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天,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天,机(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三天,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3.2.2 工厂内部调动及脱产半年的职工上岗时,必须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天,进行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2.3 进入工厂参观、实习、学习的人员,负责接待的人员要对参观者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到生产现场讲解。

  4 厂区消防

  4.1 消防总则

  4.1.1 消防工作是由厂长总负责,主管厂长具体分管,车间组织实施,职工防范的多层次、全方位工作,全体职工既要遵守制度,又要消除隐患。

  4.1.2 消防工作是工厂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它关系到公共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是全厂每一个职工的责任。

  4.2 防火规定

  4.2.1 严禁厂区吸烟

  4.2.2 车间、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对纸花、废页随时清理,车间废油布、棉丝存放在固定、防火的位置,不得随意堆放。

  4.2.3 车间易燃品随用随领,不准储存过多易燃品,如酒精、乙醚,汽油、煤油和稀料等,并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4.2.4 车间照明灯应做到人走灯灭,马达停转,电源拉闸。

  4.2.5 库房对各类油料、纸张、化工原料,分类存储,对易燃品严格管理,定量发放。

  4.2.6 非电工人员不准私自安装电源,乱拉线路,严禁电闸悬吊和接触易燃物品,严禁在配电室乱堆放杂物。

  4.2.7 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灭火器应定期更换药剂、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保证消防道畅通。

  4.2.8 严禁小孩在厂区玩火,由此引起的火灾,追究当事者及家长的责任。

  4.2.9 严格禁止办公室使用电炉,生产需用电炉时需主管厂长批准,因生产使用电炉、电烘箱、电焊、电加热等设备,需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各负其责。

  4.2.10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车间,严禁职工及其他外来人员带小孩进入厂区。

  4.3 消防职责

  4.3.1 安全消防工作由主管厂长全面负责,有权处理消防工作的一切事宜。

  4.3.2 办公室负责消防工作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经常向全厂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拟定和修定消防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组织义务消防员的培训,配备和管理消防器材等工作。

  4.3.3 生产技术科负责电器设备和防火日常工作,其职责是:经常教育电工,车间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全厂的电器设备线路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负责处理电器线路消防和生产中发生的火警事故。

  4.3.4 各车间、职能部门对管理范围的防火工作全权负责,其职责是:经常向职工进行火灾教育,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并提出部门具体管理措施。发现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及时处理。一但发生火灾,组织职工扑灭,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现场,并查清原因和肇事者并及时上报厂部进行处理。

  4.3.5 义务消防队职责是:模范执行防火制度,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教育,熟悉单位的防火措施,牢记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学习、消防技术培训和消防技术演练。

  4.4 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队 长:柳 祥

  副队长:樊亚斌

  队 员:侯 强 王延军 刘 伟 蔡秉欣 岳志明

  徐世红 陈海善 任天阳 郗晓东 刘 祥

  5 交通管理

  5.1 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全面负责。

  5.2 严禁在消防通道停车,禁止在生产道路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

  5.3 汽车运输装卸物资工作完成后,随时清理现场。

  5.4 严禁在厂区内快速行驶和酒后驾驶。

  5.5 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并按有关规定定期审验。

  5.6 严禁无证驾车,非驾驶员驾驶车辆,严禁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车辆。

  5.7 严禁货运机动车辆人货混装,超吨位装载或驾驶室超员乘座。

  5.8 严禁库房、车间、设备旁停放自行车,自行车必须存放自行车棚。

  5.9 机动车、违规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合同赔偿外,自理部分由当事人按9 . 2款中相应条款对应执行,违规行驶造成交通罚款由个人自理。

  6 安全管理

  6.1 计划依据

  6.1.1 根据《劳动保护法》和印刷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6.1.2 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6.1.3 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6.1.4 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6.2 计划编制

  6.2.1 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6.2.2 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

  6.2.3 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6.2.4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

  6.3 资金来源

  6.3.1 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

  6.3.2 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

  6.3.3 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6.4 物资供应

  6.4.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

  6.4.2 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

  6.5 检查和报告

  6.5.1 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6.5.2 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长办公会议汇报。

  6.6 设备安装验收

  6.6.1 新设备安装试车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生产设备科和车间或部门按要求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同行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6.6.2 使用车间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技术和指标需改进的情况;安全技术科用书面形式报告主管厂长,

  6.6.3 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7 安全检查

  7.1 任务与要求

  7.1.1 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1.2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 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7.1.4 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 安全检查时间

  7.2.1 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 季节性检查。

  7.2.3 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 安全检查人员

  7.3.1 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7.3.2 厂办公室负责人;

  7.3.3 生产科负责人;

  7.3.4 经营供应科负责人;

  7.3.5 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7.4 检查的内容

  7.4.1 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 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7.4.3 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4 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 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7.4.6 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 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 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 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8 事故管理

  8.1 事故分类

  8.1.1 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无法挽回的产品损失。

  8.1.2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影响了生产进度、材料损失、加大设备维修的有关费用。

  8.1.3 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服务质量)达不到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客户退货等的经济损失。

  8.1.4 交通事故:指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抢救费用。

  8.1.5 火灾事故:指因火灾引起的,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失和损害,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为抢救火灾而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

  8.1.6 安全事故:指职工因打架斗殴,女职工操作设备因长发不带工作帽、穿高跟鞋工作造成人身伤害者,及偷拿产品和盗窃工厂物资,给工厂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8.1.7 破坏事故:凡蓄意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8.1.8 工伤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非工伤事故,指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等非生产因素,在厂区内发生的人身伤害。

  8.2 管理部门

  8.2.1 工艺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经营供应科负责。

  8.2.2 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由厂办公室负责。

  8.2.3 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厂办公室负责。

  8.2.4 各职能部门按管理范围,协助调查处理。

  8.3 事故处理

  8.3.1 工艺事故、质量事故,依照工厂《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2 火灾事故,依照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3 交通事故,依照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4 伤亡事故,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和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5 破坏事故,依照公安部《治安处罚条例》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6 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依照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7 其它各类事故,按国家有关部门及工厂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8.3.8 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意外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8.3.9 凡设备事故、公共财产被盗、人身伤害,损失金额3000元或工伤休息30天以上者,为重大事故。

  8.4 事故抢救

  8.4.1 厂内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8.4.2 发生重大事故,厂领导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协助抢救和防止事故扩大。

  8.4.3 重大事故,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工厂要立即将事故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24小时内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8.4.4 一般事故,在三天内按规定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送生产技术科。

  8.4.5 凡因公受伤,从受伤之日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不再按重伤上报。

  8.5 责任划分

  8.5.1 安全管理实行厂长负责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8.5.2 工厂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由主管厂长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厂长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厂长负责。

  8.5.3 生产工艺设计不明确,由设计者和主管者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工艺设计问题,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主管厂长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8.5.4 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责。被委派操作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主要责任,委派者负管理责任。

  8.5.5 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8.5.6 酒后操作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完全责任。

  8.5.7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范安全制度发生事故时,要追究主要管理部门领导的责任。

  8.5.8 厂里发生事故,均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和未认识错误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8.5.9 对重大事故,厂主管部门领导,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提交厂长办公会议研究。

  8.5.10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8.5.11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违章冒险操作,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9 奖励与惩罚

  9.1 奖励

  9.1.1 全年车间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职工工伤休息不超过100天,给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人一次性奖励各1000元,主管厂长奖励1500元。

  9.1.2 模范遵守制度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9.1.3 敢于向违反工厂制度的行为做斗争和检举他人偷拿产品或盗窃工厂物资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9.1.4 对防火或救火有功和保护公共财产及职工利益免受损失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9.1.5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工厂给予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者,报上级部门表彰。

  9.1.6 机台、班组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分机台、班组不同情况,给予一次奖励200~500元。

  9.2 惩罚

  9.2.1 职工在车间吸烟者,每一次罚款50元,车间主任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在车间吸烟者,每一次罚款100元。职工在车间吸烟,厂领导和各部门管理人员在现场不制止者,加罚款50.00元。

  9.2.2 在车间发现一个烟头,每个人罚款10元,车间主任罚总额20%;

  9.2.3 机台不按规定保管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及各种擦洗设备的油布乱堆乱放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9.2.4 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内,责任人全部赔偿;

  9.2.5 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80%,不得低于500元;

  9.2.6 因事故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60%,不得低于800元;

  9.2.7 因事故造成损失20xx元以上,责任人赔偿40%,不得低于1000元。

  9.2.8 职工偷拿产品被检举者,按该产品价值的10倍处罚;盗窃工厂物资者,按材料原价的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9.2.9 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各种费用自理。

  9.2.10 门卫值班人员不负责任,严禁闲杂人员及小孩进入车间,发现一次,给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

  9.2.11 门卫值班人员有责任,禁止职工为他人带刷卡行为,发现一次,除惩罚当事人外,给予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

  9.2.12 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生产程度等情况,除对事故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2.13 事故的调查处罚和行政处分经生产技术科研究讨论,报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9.2.14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发生的设备事故损失超过3000元以上,按经济损失多少,给车间主任和部门责任人赔偿损失的5%;主管厂长赔偿损失的3%;厂长赔偿损失的1%。

  9.2.15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制度不健全,职工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的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休息时间30天以上,按休息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车间或部门责任人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5%;主管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3%;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1%。

  10 工伤工资

  10.1 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在15天以内,享受本人全额档案工资;一个月以内,享受本人档案工资90%;一个月以上,享受本人档案工资的70%,直至上班;集体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5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400元;临时工在工伤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4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300元。

  10.2 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非生产因素发生的工伤责任事故,除赔偿造成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外,其治疗费报70%,因工伤休息,按病假享受各种待遇,临时工每月100元生活费。

  11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西北师大印刷厂厂长办公会议提出。

  本标准由袁治彪负责起草。

  本标准提全厂职工大会讨论同意。

  本标准修改和解释权属厂长办公室。

  本标准自20xx年3月修订,20xx年3月起执行。

印刷管理制度14

  一、车间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说话和气,待人礼貌。

  二、因事到小组办事,不得在生产区域闲逛,不得聊天,不给职工散布消极的东西。

  三、每周召开一次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车间生产会议: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情况,调度是否得当,有无窝工现象(工序衔接是否合理)。发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四、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分析人员思想、设备、技术状况以及原辅材料等诸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重要原因,及时提出办法和措施。

  五、坚持每月对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的检查,分析超定额造成浪费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总结节约原辅材料的经验,表彰好人好事。

  六、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内容:

  (1)设备安全与卫生情况,(2)电器是否正常运转。(3)产品是否堆放整齐。(4)环境是否清洁卫生。

  七、搞好原始记录和日报工作,准确及时地综合反映车间每日完成任务的进度,按时报送职能科室。搞好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并利用资料分析生产活动的各种情况、指导生产,为总结提高打下良好基础提供可靠资料。做好”五帐一卡”的完善和归档工作(”五帐”:产量、质量、考勤、用料、安全生产帐;"一卡”工具管理卡)。支持班组统计员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协助他们妥善保管小组的各种原始记录,以备存查。

  车间会议学习制度

  一、全车间职工每周必须按所布置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认真参加政治、生产、技术的.学习,学习中做到思想集中,刻苦学习,讨论时积极发言。

  二、学习按时参加,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有事做到先请假。作好学习考勤记录和学习记录,把它作为奖金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车间召开小组长会(或组织学习),事先半小时通知各小组长,主持会议人要先做开好会的一切准备工作。到会者不得无假不到,迟到五分钟以上者,罚款贰角,主持会议者迟到罚款伍角。

  车间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持正常劳动生产秩序,按工人参加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执行考勤制度,车间统计员负责全车间考勤工作,各班组长或考勤员坚持严格考核。职工自觉遵守、协助管理。

  一、考勤员应以负责精神每天准确考勤,以上班铃声响后为准,考勤不在时,一律按缺勤处理,下班也以打铃为准。(中午不准提前就餐,违者按早退处理,管理人员加重处罚)。作好记载,按月将考勤表送车间审核,并交车间统计员作计算工资和出勤率的依据。

  二、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的累计时间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处理,旷工除不发工资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三、生产、工作时间不准看小说、睡觉、打牌、下棋、洗衣服、织毛线、擦自行车等,有以上行为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吵架哭闹不工作者,不计出勤,所造成的工时或其他损丢由闹人负责。班前或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凡酒后不许上班,作旷工处理。

  四、职工不服从调度指挥而不上班、不工作者,作旷工处理,除停发工资外,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理。

  五、职工有违犯劳动纪律、赌博、私拿产品、有意损坏产品和公物者,除给予经济罚款处,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如有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期间停发工资。

  六、因斗殴负伤、休息期间,停发工资,负伤者的工效和医疗费用由责任者负担,因家庭纠纷而引起的病伤假,按事假处理。

  七、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窜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消极怠工,不揽私活,不做私活。

  八、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爱护工具设备,节约原辅材料,提高技术业务能力,努力实现优质高产、低消耗。

  车间文明生产制度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厂,热爱本职工作。

  二、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损公肥私,不私拿产品。不喝酒上班。坚决抵制精神污染,坚持为"四化”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在工作、生产场所不大声喧哗、吵闹、说话和气,待人坚持使用礼貌语言,不说脏话,更不得骂人。四、坚持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上班,严禁赤脚、赤膊、只穿内裤、披头散发、穿高跟鞋、拖鞋(需要穿工作拖鞋的必须穿者除外)以及拖拉着鞋等上班。严禁站在拖纸车上蹓空车。保护安全生产,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五、严禁在有毒气体、尘毒危害的班组、工作室外吃东西,严禁带与生产无关的器具、化学药品进入车间。

  六、不准带客人(参观学习者除外)、小孩进入车间和在车间里会客;车间和办公室内不准停放自行车、轻骑车,更不准上班时间擦车、打毛线、做私活,违者所误工时,按旷工处理。

  七、搞好生产、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坚持日小扫周大扫制度。做到机器设备整洁、无油污;门窗清洁、玻璃明亮;白料、产品、工具柜堆放整齐;地面无废纸、棉纱团、油污、油墨水迹、烟头和脏物。责任清洁区干净卫生,阴沟畅通,阳沟无脏水、污物。

  八、保持车间主要通道畅通,通道一米五以内禁止堆放产品、纸墩和拖纸车;白纸和产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一米五。

  九、严禁在生产岗位上、机器上、车间通道上游动吸烟,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车间办公室吸烟应备烟尘缸,防止火灾和破坏清洁卫生。违者按规定罚款,车间干部加倍罚款。

  十、考核办法;

  1、车间文明生产卫生检查,由车间工会组织检查评比公布。

  2、每月总结评比几次,按月检查情况累计得分高低取得前三名获”文明机台、班组"和单项奖(具备方案另定),对文明生产搞得差的班组或机台扣发月奖5%。

  对私拿产品的处理方法

  为了加强车间管理,除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外,还必须在纪律上、经济上赏罚严明。对私拿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的人,按如下办法处理。

  一、凡私拿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完全由个人负责。

  二、凡生产岗位上的同志,私给他人产品原辅材料的,其责任由私给产品人负责。

  三、凡私拿产品、半成品和原辅材料者,作如下处理。

  1、按产品商品价格2—5倍罚款,写出书面检查并张榜批评。

  2、取消当月一切奖金。

  3、重犯者除罚款加倍外,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

  4、对勇于揭发私拿产品者,经调查属实,根据功劳大小发给1—50元奖金。并保护揭发人。

  5、对串通骗取奖金,经查出后,加倍扣回所得奖金,(干部严加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理。

  以上办法由车间直接处理,如遇重大事件,由车间报厂长审批后执行。

印刷管理制度15

  为了遵守公安机关和新闻出版局的有关规定,守法经营,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本公司设验证员,负责承印验证工作。

  2、所有来印刷的客户必须出示营业执照,非公司的.不予以承印,否则发现承印冒牌产品的予以重罚。

  3、委托印刷单位必须遵照国家法规、法纪,凡属特殊行业的必须出示特殊行业许可证,否则不予承印。

  4、凡是超范围和违法、违规的都不得接受承印,否则将追究接单人的法律责任。

  5、在验证各类证明、文件时,应两人在场,验证完毕要在业务登记表上署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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