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4-09-09 18:12:41 报告范文 我要投稿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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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确政采谈-20xx-09-7

  2、项目名称: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乐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727,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xx]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xx年09月27日 至 20xx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3.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然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CA 窗口办理 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 CA 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2

  按照《四川省体育局关于转发<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体经﹝20xx﹞20号)要求,现将我市20xx年度中央补助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马尔康市20xx年度中央补助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合计2个,每个项目投资20万元,累计投资40万元,其中马尔康市沙尔宗镇呷博村1个,党坝乡1个。项目资金已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

  二、综合评价结论

  因项目资金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我市已进入冬季,错过高原有限施工期,项目将在20xx年实施完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合计40万元,马尔康市沙尔宗镇呷博村20万元,党坝乡20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数2个(沙尔宗镇呷博村1个,党坝乡1个);

  2.质量指标:健身器材及场地验收合格率≥99%;

  3.时效指标:项目于20xx年12月31日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控制数在20万元以内;

  5.经济效益指标:对体育消费、体育旅游拉动有促进作用,引导地方对全民健身事业有所投入;

  6.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的积极性、对竞技体育正向促进作用、促进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7.生态效益指标:无生态环境影响

  8.可持续影响指标:对全市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持续向好、对全州体育事业发展有正向影响力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90%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项目资金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我市已进入冬季,错过高原有限施工期,项目将在20xx年实施完成,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执行,坚决做好资金使用的相关工作,确保项目的`实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我市实施项目乡镇属高山峡谷一带,项目实施难度较大,补助资金较少。

  (二)整改措施及建议

  我市将要求和指导文体旅游继续强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资金执行到位,为基层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满足群众基本文体需求。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公安部、教育部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迎接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对校园安防“三项”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确保祁东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维护全县中小学生校园安全,20xx年为全县中小学校237所及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538人,在全县237所中小学校及在全县原有12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已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基础上,本次对剩余未达标的191所学校按照去年统一采购办招标的价格,统一安装一键式报警器,配备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并为全县317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支付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

  (二)项目主办单位简介

  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是祁东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的职能部门。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计财股等22个股室和考试中心、教育工会等2个二级机构,下辖从事基础教育和中职教育的中小学校合计291所,公民办幼儿园合计314个,20xx年12月末全县在职教职工7150人,离退休教师4752人。基础教育学校和中职教育学校在校学生128311人,在园幼儿28477人。全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计85640.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5472.9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8万元;全年支出总计:85640.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74971.1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8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4.09万元,资本性支出6225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为启动祁东县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工作,20xx年度下达全县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项目资金1157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由祁东县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主要项目资金分配如下:

  1、校园一键应急报警器配备经费:81.3万元;主要用于在之前全县已经安装了一键式报警器的学校126所之后,为剩余191所学校(幼儿园)安装一键式报警器经费,本次主要为未安装一键式报警器的191所学校(幼儿园),按照去年统一采购办招标采购的价格(191所*4300元/所=821300元)预算,20xx年1月,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祁东县教育局校园一键式应急报警器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64,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祁东县教育局校园一键式应急报警器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64号,依法确认为: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813,388.00元。20xx年10月,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64 中标的“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了验收,按照招标采购及投标响应文件,对投标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内容含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安装服务等,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2、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经费:108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公办小学校237所(不含村小),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规定,全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共需配备专职保安538人,每年专职保安工资经费14,848,800元(538人*27600元/年/人=14848800元)预算,20xx年1月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祁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套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7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祁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套保安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76号,依法确认: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10,839,400.00元。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76 中标的“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3、网络租赁费用经费:94.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317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项目:祁东县教育局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与公安联网网线租赁费)按照每校(园)(317所*3000元/所=951000元)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63;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磋商,祁东县教育局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63号,依法确认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948,000.00元。20xx年10月,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63 中标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了验收,按照招标采购及投标响应文件,对投标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内容含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安装服务等,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指定相关股室指派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协调等工作,分别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取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为一键式应急报警器配备项目的供应商;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校园专职保安配备项目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网络租赁费用配备项目供应商,以上中标供应商均符合政府采购行为规范,20xx年度该项目预算资金1157万元全部按计划拨付并全部使用完毕,使用进度和范围等与申报计划相符,资金支出使用合理、合法、合规,该项目目前使用正常无闲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使用完毕。

  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指标分析

  (一)评价的目的及依据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绩{20xx}7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要求,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的要求;依照各级预算部门职责相关规定、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以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预算支出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预算支出的政策依据和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预算支出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为依托,结合本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合规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及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因素、预算资金的绩效情况、即实现的产出情况和取得的效益情况等为评价内容,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依据获得项目绩效评价判断。

  (二)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有关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确保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该项目实施旨在加大安保经费保障投入,配齐配强专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员,20xx年内全县中小学校园保安员配备100%达标,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贯彻落实国家安防标准,进一步细化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的“三防”达标工作。该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对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健全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有着非常的积极的作用。

  (三)项目支出执行情况

  20xx年下达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项目资金1157万元,实际已到位资金1157万元,到位率100.00%,截止20xx年12月31日,项目主管单位已拨付资金1157万元,执行率100.00%,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20xx年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防建设项目支出:

  1、校园一键应急报警器配备经费:81.3万元;

  2、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经费:1084万元/年,按10个月计算979.8万元;

  3、网络租赁费用经费:94.8万元,项目合计1157万元,基本上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资金截留、挪用的现象。

  (四)项目支出效益分析

  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确保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维护全县中小学生校园安全,20xx年为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统一安装一键式报警器,配备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支付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等资金,祁东县教育局严格按照祁东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的要求,依照县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分别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取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三防”项目供应商,以上中标供应商均符合政府采购行为规范,20xx年校园“三防”项目全部竣工投入使用,确保了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该项目惠及全县7150名在职教职工和156788名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随机抽取20所中小学学校,随机对60名师生进行了“三防”项目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100%。

  四、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20xx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6-8月,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实施主管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按照祁东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的要求,依照县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高度重视过程管理,指定相关股室指派业务骨干专职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协调、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按时拨付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统筹协调加强过程管理,确保“三防”项目按质按量顺利完成,确保全县二十多万教职工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生及财产安全,对受惠中小学校的满意度调查中,师生普遍满意度较高。但也存在立项程序欠规范、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专项资金管理欠规范等问题。根据《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87分,评价等级为“良”。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立项前期工作简化。建议:强化项目前期的论证、决策等工作规范。

  2、未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建议:分项目建立明晰的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3、未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议:按照行业质量规范的要求,针对具体项目制定相应的质量明细管理目标,将质量管理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指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落实定期质量检查,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4、账务处理不太规范。建议: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按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5、部分支出依据不太规范。建议:制定项目预算管理制度,细化资金支出计划,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检查力度。

  6、存在没有通过财政直接或者授权支付款项的现象。建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7、部分合同执行不太严谨。建议: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财务监控机制,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安排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一共下达项目资金20万元。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单位根据资金的用途,限定了资金具体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的现象。项目资金的实施,有效缓解了经费紧张的状况,确保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为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且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县教体局要求平武县土城藏族乡首先进行自评,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使用资金逐级审批。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计划财务基建股等相关股室,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5月平武县教体局申报《20xx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20xx年11月30日,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教〔20xx〕77号),下达我县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规范使用,对本项资金的开支做到合规合法。

  项目资金用于平武县土城藏族乡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补助资金,土城藏族乡为项目业主,县教体局将20万项目资金下拨给平武县土城藏族乡人民政府,提出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建设标准,县教体局采用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目前下拨2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局对于项目资金方面的使用及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范围,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定。一是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做好细节管理。严格贯彻多级审核、统一支付。重大开支由业主单位党委研究,一致同意后再进行支付。二是规范账户管理程序,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予以资金支付,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资金下达后,县教体局即刻安排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不挤占和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付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县教体局采取不定期抽查、调研、上交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达到了监管的及时性,确保了监管力度与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20xx年,共计下达我县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使用2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控制支出,超出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在项目管理小组的管理和监督下,项目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现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资金实施进度基本上按照制定的计划执行。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的实施,充分促进全县全民健身的发展,确保群众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预期目标的圆满完成,保障了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的实施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培养群众健身意识和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

  2.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完善了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从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从而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繁荣昌盛。

  3.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带动了全乡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引导当地青少年儿童广泛参与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全面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此项资金的使用,对我县群众体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对于城乡居民养成日常健身和科学生活方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整个社会形成了喜欢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县属山区地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回填、平整、堡坎等方面增加建设资金投入,导致建设项目经费相对紧张。

  2.运动训练所需的器材专业性较强,要求高,但在政府招标中不允许指定品牌,容易造成招非所要现象。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按照卫生部20xx年《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和《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县级妇幼保健院住院床数为20-49张,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人均建筑面积约为40㎡。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当时状况看,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病床数严重不足,仅有15张床位,并且病房面积狭小,每间病房平均面积不足15㎡,房屋格局也不合理,远远不能达到新形势要求的卫生费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标准。因此,麻江县妇幼保健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要求,申请新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拟全面该站其业务用房落后简陋的现状,以推动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2.项目规划和立项批复概况

  项目前期规划: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建设场址在麻江县新成区环城东路二号线旁,麻江县妇幼保健院院内,不需拆迁和新征土地,项目建设场地平整,基础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4层,占地面积约640㎡,长40m,宽16m,层高3m,建筑面积3200㎡。计划项目建成后住院部病床总数达50张。

  立项批复概况:20xx年09月14日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1)建设规模:新建住院部综合楼1栋(内设住院部大厅、游泳抚触中心、急救室、手术室、隔离分娩室、待产室、器械室、病房、护士站、值班室、办公室等功能室和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374.53㎡。

  (2)项目总投资:946.77万元;

  (3)建设地点:麻江县杏山镇城关村。

  3.项目建设概况

  此项目参与的单位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主体建设方为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04月20日取得中标通知书,20xx年04月21日签订合同。麻江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于20xx年底完工,于20xx年3月正式入驻,入驻前未做验收。

  4.妇幼保健院现状

  妇幼保健院现有住院部综合楼1栋,共5层,其中1-4层已经对外开放,第5层处于毛坯状态。内设放射室、B超室、内二科、新生儿科、产科、手术麻醉科、办公室等。目前住院病床有30张。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xx〕1087号)精神和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的实际情况,有效改善麻江县及其周边地区居民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医疗条件,改善医疗环境,大力推进卫生室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对该项目进行绩效后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财政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状态,检验项目是否实现了立项时的建设目标:有效改善麻江县及其周边地区居民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医疗条件,改善医疗环境,大力推进卫生室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同时确保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形成的基本建设项目质量情况,查找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给出相应的改进建议,总结项目取得的经验,推进基本建设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项目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必要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政府采购规范性、项目自评、合同管理、项目监理、项目验收)、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实际完成情况、床位使用率)、产出质量(质量合格率)、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项目效益,包括项目效果(社会效益、病人对项目满意度、医院工作人员医生对项目满意度、患者家属对项目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xx〕29号);

  (3)《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体系框架》(财预〔20xx〕53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黔府办发〔20xx〕34号)、《贵州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预〔20xx〕63号)、《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绩〔20xx〕5号)、《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绩〔20xx〕8号)《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黔财绩〔20xx〕10号)、《麻江县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麻财通〔20xx〕64号);

  (4)相关项目绩效目标、资金下拨通知、实施方案、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5)中央、省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规划。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6)预算、可研、评估,决算、审计,稽查和验收等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

  2、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后评价是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方面的综合性评价,通过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收集和分析项目绩效信息,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逐项打分和结果评定。评价工作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收集项目工程资料、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现场勘察核对。通过对收集资料的整理、检查、核验、计算、比对,对项目相关各方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得到的'信息,结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全面的审视和评价。依照评价指标进行考评,测量出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90-80分以上为良好(含80分),80-60分以上合格(含6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开展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前期,我们已配备和明确评价工作小组及其职责分工,按照重点性、突出性原则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2、组织实施

  在委托单位麻江县财政局指导下,分头分工开展工作,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评分和评级的方式,对项目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在评价过程中我们得到了被评价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三、各项目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及说明

  1、“项目决策”项目评价指标分值16分,评价得分16分,具体如下:

  (1)“立项依据必要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18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得1分;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得1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等文件,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得1分;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得1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室外附属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麻发改社会〔20xx〕7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室外附属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的批复,项目有绩效目标,得分1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得分1分;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得分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1分;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1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分值4分,得分4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18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得1分;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得1分;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得1分;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得1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得1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得1分。

  2、“项目过程”项目评价指标分值23分,评价得分17.48分,具体如下:

  (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3分,得分1.98分。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万元;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计划使用资金为946.77万元,资金到位率66.01%,得分为3×66.01%=1.98分。

  (2)“资金使用率”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为669.4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7.10%,得分3分。支出明细如下表:

  (3)“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4分,得分3.5分。

  通过查阅相关支出凭证及附件,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1分;支出手续不完整。如:20xx年12月凭证16号,支付麻江县自来水公司39,762.00元,仅见收据,未见发票;20xx年9月凭证12号,支付新大楼水管工程、未见合同、光明水泵店提供管件计量表未见妇幼保健院工程验收人或负责人签字、计量表金额为19,199.00元,发票金额为22,462.83元,相差3,283.83元,相差金额为税额,未见税额由妇幼保健院自行承担相关说明;20xx年10月凭证16号,支付工程进度款260万元,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仅根据20xx年6月28日中标通知书支付(此项中标通知书后期作废)等情况,资金的拨付部分手续不完整,酌情扣0.5分,得分0.5分;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得1分;未见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1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科工作制度了解,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得1分;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沟通了解,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得分0.5分;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得分0.5分;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得分0.5分;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得分0.5分。

  (6)“政府采购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支出相关合同、凭证等资料了解,已签订合同且确定合同金额9,559,146.77元,未签订合同已完成支付138,645.43元,已签订合同未确定合同金额但已支付60,000.00元,合计应支付9,757,792.20元。问题一,采购未见询价比价资料,如:与贵州豪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5,000.00元地质勘查合同未见询价比价资料;与范乾军签订新大楼消防工程合同207,346.00元未见招投标或询价比价资料。问题二,开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文件下达时间逻辑不合理,文件下达时间为20xx年2月5日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年9月14日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程开工令时间为20xx年4月22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4月19日,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4月21日,已于20xx年10月18日支付260万元主体工程建设费,未签订合同已经开工并且支付项目费用。部分供应选择的依据及流程上不充分,酌情扣1分,得分1分,供应商确定的时效性及时,得1分。

  (7)“项目自评”指标分值1分,得分0分。项目单位对项目未自评,本指标不得分。

  (8)“合同管理”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合同了解,合同注明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条款设置全面,责任划分明确,对服务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核心要素均有详尽的描述,得1分;合同期限具备和理性,能够保障项目有序、合规、顺利实施,得1分。

  (9)“项目监理”指标分值1分,得分1分。通过查阅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相关资料,财务监理单位有效履行了财务监理职责,得0.5分;严格有效的执行了财务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相关财务监理实施细则,得0.5分。

  (10)“项目验收”指标分值1分,得分0分。

  通过现场了解,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于20xx年3月入驻,但未进行工程验收,并且未进行消防验收就进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该指标不得分。

  3、“项目产出”项目评价指标分值29分,评价得分20.24

  分,具体如下:

  (1)“实际完成情况”指标分值4分,得分3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麻江妇幼保健院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建设项目按多层建筑设计,层数为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3374.53㎡,由于该建设项目未进行验收,根据现场查看及沟通了解,截止20xx年5月31日,现场已完成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层数为地上5层,其中第5层为毛坯状态,其余四层已投入使用,床位30张,未达到预计50张指标要求,该指标酌情扣分1分,得分3分。

  (2)“床位使用率”指标分值4分,得分0分。通过麻江县妇幼保健院提供8月床位使用情况了解,8月实际开放总床日数为30*31=930天,实际占用总床日数164天,床位使用率为17.63%,床位使用率<60%,不得分。

  (3)“质量合格率”指标分值7分,得分6.46分。由于该建设项目未进行验收,该指标根据监理基础评估报告、主体评估报告、节能验收等资料,通过建设材料、设备等检测情况来测定该项目的质量合格情况。送检测数有26项、合格24项,主要系砂浆5组均合格、水泥1份均合格、混泥土9组均合格、砖检4份合同2份、屋面挤塑板3份均合格、铝合金窗4份均合格,合格率92.3%,得分=7*92.3%=6.46分。

  (4)“完成及时性”指标分值7分,得分4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项目于20xx年4月22日开工,截止20xx年3月入驻,项目已经完工,但未进行验收,通过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的超期完工情况说明,该项目酌情扣分3分,得分4分。

  (5)“成本控制率”指标分值7分,得分6.78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计划投资9,467,700.00元;通过查阅合同、凭证等相关资料,项目实际应支出9,757,792.20元,已经支出6,694,035.43元,余3,063,756.77元未支付(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超出预算290,092.12元,超出比例3.06%,扣分0.21分,得分6.78分。项目支出汇总表如下:

  备注:经了解,除了合同未支付完成部分之外,目前未其他应支付未支付情况。

  4、“项目效益”项目评价指标分值32分,评价得分28.54分,具体如下:

  (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1分,得分11分。通过现场调研及沟通,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成后,明显的改善患者,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就医条件,缓解医疗供求不平衡,对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该指标得分11分。

  (2)“患者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96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5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清楚1项(清楚1分、不清楚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16分。问卷调查发放8份,收回8份,有效问卷8份。平均满意度=109/(16×8)×100%=85.16%,本指标得分=85.16%×7=5.96分。

  (3)“医院工作人员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50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6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18分。问卷调查发放15份,收回15份,有效问卷15份。平均满意度=212/(18×15)×100%=78.52%,本指标得分=78.52%×7=5.50分。

  (4)“患者家属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50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11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33分。问卷调查发放9份,收回9份,有效问卷9份。平均满意度=258/(33×9)×100%=86.87%,本指标得分=86.87%×7=6.08分。

  四、评价结论

  经复核,评价结论如下:麻江县的“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综合评价平均得分82.26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到位率低

  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0,000.00元;计划使用资金为9,467,700.00元,资金到位率66.01%。现在工程已经完工,项目实际应支出9,757,792.20元,已经支出6,694,035.43元,余3,063,756.77元未支付(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项目资金到位率低,项目的验收及完善受到影响。

  2、部分采购不规范

  (1)采购未见询价比价资料,如:与贵州豪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5,000.00元地质勘查合同未见询价比价资料;与范乾军签订新大楼消防工程合同207,346.00元未见招投标或询价比价资料。

  (2)开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文件下达时间逻辑不合理,文件下达时间为20xx年2月5日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年9月14日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程开工令时间为20xx年4月22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4月19日,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4月21日,已于20xx年10月18日支付260万元主体工程建设费,未签订合同已经开工并且支付项目费用。

  3、项目未自评

  部门人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未对项目进行自评。

  4、项目未完成验收即投入使用

  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于20xx年3月入驻,但未进行工程验收,并且未进行消防验收就进驻。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医院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意外情况,难以界定责任归属。

  5、部分支付附件不全

  支出手续不完整。如:20xx年12月凭证16号,支付麻江县自来水公司39,762.00元,仅见收据,未见发票;20xx年9月凭证12号,支付新大楼水管工程、未见合同、光明水泵店提供管件计量表未见妇幼保健院工程验收人或负责人签字、计量表金额为19,199.00元,发票金额为22,462.83元,相差3,283.83元,相差金额为税额,未见税额由妇幼保健院自行承担相关说明;20xx年10月凭证16号,支付工程进度款260万元,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仅根据20xx年6月28日中标通知书支付(此项中标通知书后期作废)等情况。

  (二)建议

  1、实施部门结合自身状况分析资金到位率低的情况,结合县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资金,使项目能顺利完成,为达到预期的目标做好基础。

  2、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投标法、贵州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相关采购流程及限额的规定。

  3、开展绩效培训,提高认识,进行项目自评并形成系统规范的报告。提高部门人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及时开展项目自评,将项目组织开展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实施成效,规范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将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及时上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纠正项目实施中的偏差,有效促进项目的进展,实现项目目标。

  4、建议项目应当通过全部验收完成后再移交使用。如果是因为项目设计变更导致工期超过初始工期,应加强前期设计审核和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合理安排工期,全面验收后再投入使用。

  5、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复核,对原始单据不全的凭证,不得给于报销,完善报销手续,保证资金支出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6

  按照《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阳发〔20xx〕19号)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阳泉市财政局委托阳泉中雅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要素

  (一)项目概况

  阳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政策要求。20xx年阳泉市按照“四美两宜”美丽宜居示范乡村建设总体目标和“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省、市、县三级示范村为重点,探索出综合发展、城郊互动、资源置换、产业带动、生态旅游、移民搬迁6种发展模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出台了《阳泉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本次评价的阳泉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盂县孙家庄镇王炭咀村、石辉坪村、郭家坪新村、禅房村四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建筑、市政设施四类项目。项目建设期20xx-20xx年两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足王炭咀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打造“一园一带四区”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建成并管护五类产业基地,包括核桃种植基地、连栋温室、特色果蔬基地、核桃油加工厂房、金花葵种植基地;两处景观设施,包括景观廊道和户外拓展基地;建设五类公共设施及建筑,整改供水、供电、供热、公路等市政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三线下地等工作。通过村庄环境整体提升,完善基础配套设施、调整乡村产业结构,实现村民安居乐业的目标。

  (三)项目资金性质及资金收支、结余及结转情况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总预算2705.2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专项资金200元、集体投入资金414.39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89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8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344.81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集体投入资金627.13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517.2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3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324.82万元。

  (四)项目总体得分及评价等级

  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最终结果为:总体得分84.21分,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基于评价结果,得出以下结论:阳泉市20xx-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基本合理,绩效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项目村村民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项目整体评价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专项资金未全部到位,个别项目未按目标完成,部分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等。

  二、项目主要绩效及经验做法

  (一)美丽乡村初具规模,效果明显

  按照创建美丽乡村的要求,项目单位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发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资源优势,建成以王炭咀村、禅房村等“一园、一带、四区”为主要框架的休闲农业示范园区,打造了城市“后花园”。

  (二)组织机构健全,保障了项目顺利运行

  盂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申报项目之初,盂县人民政府、孙家庄镇人民政府以及四村委会即成立各级项目领导小组,推动项目的申报、审批和落地。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从县到镇到村,各个层级领导小组明确了项目建设的分工职责,确定了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阶段性任务、预期目标等,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外,各级领导小组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开展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三)因地制宜,总体规划设计合理

  王炭咀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完善,在申报项目前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了5年期规划,在此基础上,王炭咀村又制定了20xx年-20xx年两年期建设内容实施方案。涉及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建筑、市政设施等四类建设方向。总体而言,王炭咀村生态园区的规划设计较为合理。该生态园包括核桃林基地,特色果蔬采摘园,户外拓展基地等,其果蔬品种的选择和娱乐观光设施的搭建既适宜当地的生态环境,又有广阔的市场需求。据考察,该生态园每年旅游旺季能够吸引周边大量的游客,发展前景较好。

  (四)筹资渠道多元,资金投入模式新颖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开拓了多元的筹资渠道。据统计,共整合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地方配套资金200万,集体投入627.13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517.2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39万元。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项目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特别是政府引入盂县百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建设美丽乡村,扩大建设规模,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值得推广学习。

  (五)项目顺利实施,生态效益显著

  美丽乡村建设牢牢秉承“生态第一、环境至上”的建设理念,通过田园花海景观廊道的打造、核桃种植基地改造和村庄美化、绿化工程建设,有效增加了区域绿化率,改善了生态状况,提高了水土保持能力,调节了周边小气候;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减少了环境污染、提升了宜居环境。实现了地区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村民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六)项目顺利实施,示范作用明显

  美丽乡村建设使不同产业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农业资源开发、农产品深度加工、市场营销等成为新型产业链条上有机联系的.产业环节;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新型产业链的初步形成,提升了农村产业的产出效率。王炭咀村积极探索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融合发展,为全县乃至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示范样板,产业融合示范明显;项目完成后,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后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从而达到良性循环,为周边村庄发展集体经济提供良好示范。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配套资金未全部到位,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

  发挥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资金规模2705.26万元。由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配套资金200万元、县级整合专项资金200万元、集体投入资金414.39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89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0.87万元六部分组成。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县级整合专项资金截止绩效评价日未到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到位517.29万元与农民筹资筹劳到位0.39万元,未足额到位,资金总额到位比例87%,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部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按照项目要求,需要制定完善的业务制度并未有效执行,业务制度包括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质量验收跟踪制度及后期管理管护、监督检查制度、财政奖补公示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申请审批制度、专款专用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财务制度较健全。但是通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访谈及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县、镇、村均未严格履行质量验收制度,王炭咀村建设的产业基地、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在20xx年底均已建成,却迟迟未办理工程验收;县、镇监督检查制度未严格执行,未见到相关的督导检查、整改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项目监管不足,竣工审计不及时影响工程结算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部分产出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个别项目未达预期绩效目标

  经实地查证,个别项目未达预期绩效目标,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花葵项目种植无产出。根据实施方案,石辉坪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为金花葵种植。预算投入资金178.85万元,实际投入资金10.99万元,用于金花葵种植。但在具体种植过程中,由于村民未完全掌握金花葵种植技术;其次是土壤、气候没有摸清,种植之后,又遭遇冰雹天气,导致金花葵存活率低下,种植金花葵无产出,导致石辉坪村绩效不理想。二是核桃油加工项目未实现年度经济效益。根据设置的绩效目标,项目经济效益年均新增收入1100余万元,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仍处于试生产阶段,未正式投产,未如期实现经济效益。

  四、相关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配套资金及早到位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应开展统一组织、指挥,与县财政、农委、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上下联动,协调一致,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整合专项资金,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度;实施单位也应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并继续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同时扩大宣传力度,加大农民筹资筹劳等其他有效措施,夯实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完善项目整体管理

  建议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设立专人负责,对组织管理制度的实施执行进行定期核查监督,对每次检查结果要留存记录,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实现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审核,尽快完善工程建设程序、工程资料、质量认证、竣工验收工作,确保竣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合理设置产出目标,保障项目绩效如期实现

  一是加强对引进新品种农作物前期调研,实现项目绩效。由于农产品种植受天气、当地土壤等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建议实施单位在引进新品种农作物时做好调研工作,对新品种的生长条件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做出合理的评估。同时,在种植过程中要注意相关农业生产设施的搭建,如温室大棚、灌溉设施,保证农产品成活率,实现项目绩效。二是加快项目投产,早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建议王炭咀村在保障其他产业正常运行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核桃油加工项目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核桃油加工项目投产进度,搞好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早日实现其预期经济效益,振兴乡村经济。

  (四)政策建议

  建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应以机制为先,夯实高效运作基础。一是要健全多方协作机制。各级主动谋划,与金融机构、咨询机构、农科院所、新闻媒体等通力合作,凝聚“政府+企业+中介+金融+媒体”的强大推力,显著提升项目运作质量和效率。二是以政策为纲,凝聚助推乡村振兴合力。注重发挥政策导向,积极引导PPP融入乡村振兴建设。通过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示范村建设,同时,鼓励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配套联动,指导市县探索金融支持PPP项目方式,降低放贷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实现高效融资,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推动美丽宜居新农村建设。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建议以适当方式将本次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经验做法、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盂县政府、孙家庄镇以及项目实施单位,为其整改落实存在问题,进一步夯实资金,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其履行职责提供参考。

  (二)建议阳泉市财政局与美丽乡村领导组就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沟通。一方面,要抓好问题整改,有效解决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及核查监督制度,保障工程质量,同时开展项目竣工审计工作,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扩大阳泉市美丽乡村项目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建议阳泉市财政局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及社会各界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绩效管理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中央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关于提前下达xxxx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xxxx〕1406号),提前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220.7万元。

  2.《关于下达xxxx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xxxx〕869号),正式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115.9万元(从提前下达资金中收回104.8万元)。

  中央共计下达资金115.9万元。

  (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关于提前下达xxxx年省级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xxxx〕1407号),提前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9.4万元。

  2.《关于下达xxxx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xxxx〕248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56.16万元(含提前下达部分)。

  3.《关于下达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的通知》(皖财社〔xxxx〕1415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奖补资金129.7万元。

  省级共计下达资金985.86万元。

  中央和省级补助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方面共1101.76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除129.7万元奖补资金因于xxxx年12月下达,结转到次年使用,其他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用途已执行完毕。

  (三)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市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安排106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分配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942.5万元,均已执行完毕。

  二、绩效综合评价

  (一)项目决策方面(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市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xxxx年,市政府出台了《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xxxx-xxxx年)行动计划》、《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省xx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市及时印发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同时,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xxxx年三级中心建设、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市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自评得分3分。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我市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建立完善了民政民生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自评得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市及时出台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设定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自评得分3分。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得分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自评得分3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自评得分2分。

  (二)项目投入方面(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方面省以上补助资金、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市级福彩公益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县(市、区)和市级养老福利机构,到位率100%。自评得分3分。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各地和相关项目单位。自评得分3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全部采取“一卡通”形式,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得分4分。

  10.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市已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自评得分3分。

  11.信息平台管理。我市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帐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自评得分2分。

  12.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精神慰籍等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作用。自评得分2分。

  13.公开公示管理情况。我市能及时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评得分2分。

  14.资料报送情况。我市能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自评得分2分。

  15.问题整改情况。对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问题和省民生工程办公室社情民意调查反馈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得到有效落实。自评得分4分。

  (三)项目产出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16.三级中心覆盖率。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自评得分3分。

  17.老年人补贴覆盖率。xxxx年,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7512.89万元、惠及120739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全市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655.19万元,惠及70817人,覆盖率86.3%,超过50%的目标要求。自评得分4分。

  18.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率。我市对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购买服务补贴、智慧养老服务奖补等补助政策,并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实现应补尽补。自评得分3分。

  19.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均购买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自评得分4分。

  20.智慧养老示范试点完成率。积极开展智慧养老试点建设工作,我市成功申报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4个街道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6个项目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2个项目成功申报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自评得分4分。

  21.质量达标率。三级中心建设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相关要求;8个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在省补1000元的基础上提标至2000-10000元,日常运营补贴根据收住对象的失能失智程度分为自理、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300、400、600元标准发放;贷款贴息补助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自评得分6分。

  22.完成及时性。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发放按月发放;

  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智慧化建设任务完成及时、补贴发放及时。自评得分5分。

  (四)项目绩效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23.养老机构入住率。全市共有养老机构床位22817张,入住老年人11500人,平均入住率50.4%。自评得分3分。

  24.三级中心使用率。县级、街道级、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60%以上能够正常运转,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自评得分4分。

  25.其他效益。我市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自评得分6分。

  26.资金放大效应。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补资金985.86万元,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社会资本实际到位资金2.12亿元,资金放大倍数21.5倍。自评得分4分。

  27.可持续影响。我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得分6分。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根据省社情民意调查情况通报,我市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1.46%。自评得分6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滁州市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8分。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1.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2.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琅琊区丰山、清流、琅琊3个街道获批示范街道(共4个街道);获批省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8个养老服务机构成功创建省智慧养老示范工程项目。

  3.推进高龄津贴提标,在继滁州城区(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高龄津贴提标后,今年,全椒县、天长市、来安县、明光市也先后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全市80-8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300-1200元(其中: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为1200元,来安县为500元,其他为300元)。

  4.不断扩大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8个县(市、区)均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全市共将8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同时,对暂时未享受购买服务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从年初的5.6万人增至7.1万人,覆盖面达86.3%(低保老年人5.22万,贫困户老年人6.46万,其中,五保、低保贫困户老年人3.48万,小计8.2万)。

  5.4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对散居特困、建档立卡范围内的高龄、失能、失智、重残等6类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来安县按照每户1万元)实施适老化改造,xxxx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0户的改造任务,市级整合160万元经费为8个县(市、区)改造320户,引导各地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经持续推进,xxxx年全市共投入260余万元完成4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6.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场,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59家,总床位22817张,其中,社会力量运营133家,床位数19351张,社会力量运营床位占比达84.8%。华侨城滁州明湖康养生态小镇、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全椒)、江海·颐乐东方康养小镇(全椒)、来安兴茂康养项目等大型康养项目陆续启动;xxxx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7家(均为医养结合型),床位720张;积极推进公建民营,目前全市116家敬老院,有100家由社会力量运营。

  7.经我局积极争取,市政府xxxx年出台的《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中将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纳入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同时新增2项支持政策:一是对获得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省智慧养老模式建设示范工程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二是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经验收合格后,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分别上浮30%和10%,以上二项新政策所需资金也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

  8.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列入xx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经持续推进,全年共投入3000余万元,滁州主城区(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均符合省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并将3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9.联合市自然资源的规划局、市住建局印发《滁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并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标准调整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且单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文件印发后,市民政局共接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8处,面积3000余平方米。

  10.1月份印发通知,谋划全市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工作,3月份印发全市xxxx年三级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和30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平均每个乡镇建成3.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均达到规定目标要求。同时,9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管理,为下一步实施分档运营补助提供政策依据。

  11.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市民政局专门整合50万元资金对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农村留守(独居、空巢)老年人以及散居特困供养老年人开展定期探视走访服务。

  12.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选取一个村开展农村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建设,专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建设和服务的通知》,明确场所功能、服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等,从中央补助资金中对每个示范点给予30万元的'补助。

  13.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所有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均已建立医务室(护理站)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申报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项目,4个养老机构成功获批省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

  14.探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有效破解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难题,进一步提升全市特困供养保障水平。

  15.完善市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成养老服务机构、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的采集与录入,开发全市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召开信息平台培训,全面推广信息平台使用管理;进一步扩大市级智慧养老院、智慧养老社区试点范围;积极申报国家、省相关智慧养老示范项目,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个国家示范基地、4个国家示范街道、8个省级示范工程项目等。

  16.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21年启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主要是给予建设补贴(每张床位3000元)、运营补贴(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和信息平台补助(20万元)。

  17.7月份,联合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遴选工作,9月份认定“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为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并积极申报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省级培养基地。

  18.市级组织养老护理员岗位核心能力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并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优胜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资金,对第1名授予“滁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等。

  19.联合市人社局共评选出1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并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树立行业典型模范,增强社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理解与认同,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广泛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社会氛围,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20.扎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在18年实现养老机构消防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等活动,联合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未备案养老机构的摸底排查,开展政策宣传,协助解决制约备案的前置条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还不高。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福利补助政策,受地方财政因素制约,与发达地区相比,保障水平还不高,比如:部分县(市、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才10元。

  二是机构养老还存在供需矛盾。老年人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加上没有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普通家庭养老支付能力不足,全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仅50%,养老床位利用率不高。

  五、上年度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和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意见落实情况

  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我市还存在乡镇敬老院入住率较低、三级中心使用效益不高、老年人福利保障标准还不高等问题;省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反馈我市调查对象希望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更高的期盼。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三级中心建设与运营。xxxx年,我市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全市已高标准完成三级中心建设,同时,各地将三级中心无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并出台运营支持政策,推进三级中心运营效益,切实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

  二是推进高龄津贴提标。继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后,xxxx年,我局重点推进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四地对高龄津贴进行提标,将提标任务列入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经4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均于xxxx年底前完成提标。

  三是加强特困供养机构建设。xxxx年,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投入,提升基础硬件设施条件,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开展三年改造提升行动,提升敬老院护理能力,随着敬老院服务能力的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上一年度有一定提高。

  六、有关建议

  一是建议省级尽快部署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并研究制定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的奖补指导意见,促进养老机构主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等级。

  二是建议省级加大对各地的财政支持。受疫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大幅缩水,发展养老事业必须要有坚强的资金保障。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8

  一、基本情况

  (一)支付概况

  根据富民县财政局预算科文件,我单位共收到公立医院待迁建设县级资金11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医院迁建设工程相关工作。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主要为县人民医院开展公立医院迁建和提升医院综合救治能力提高,大力开展医疗服务活动,为我县医疗卫生建设做贡献。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区域绩效由县卫生健康局汇总进行。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xx年公立医院迁建资金,医院已经及时足额拔给了医院迁建代建方富民产投集团有限公司。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县级财政下达县人民医院迁建资金1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支1100万元,支出率100%。我院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健委要求,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资金全部用于公立医院迁建方面支出,没有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费用。

  (二)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公立医院迁建经费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做到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规范。我院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目标完成任务量情况

  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增强,新建设的富民县人民医院面积达44700多平方米。医疗服务能力大幅增强。20xx年医院门诊人次和年内出院人次都比上年提高。

  (2)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医院医疗费用增长降低,第门诊人次医疗费用比上年明显下降

  社会效益。全县医保和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总体降低。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患者满意度明显提高。

  (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比上年降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比上年下降,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下降。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和医疗支出比上处下降。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增长比上年降低。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经上年提高、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比上年提高、公立医院住院患者满意度比上年提高。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县人民医院医疗专业人员不足且高职称、高学历专业人员缺乏,医院一些重点科室如ICU等无法开科,造成难以满足所有群众的.需求。

  整改措施:我院将继续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强公立改革力度,并积极争取地主政府支持,解决编制等问题,为基层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已经开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9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xx〕10号)要求,自治区体育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预算绩效自评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10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69号),下达西藏自治区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中安排体育类项目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用于全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建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用于全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

  根据《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和关于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体育局、财政厅结合西藏体育事业发展实际,于20xx年12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86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其中:拉萨市202万元,日喀则市80万元,那曲市104万元。20xx年1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84万元(藏财预指〔20xx〕001号),其中:自治区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104万元,自治区体育产业和实施开发管理中心80万元。20xx年8月,分解下达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其中:拉萨市260万元,日喀则市240万元,山南市200万元,林芝市220万元,昌都市240万元,那曲市260万元,阿里地区280万元。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资金下达的同时批复了项目绩效目标表,要求项目监管单位和实施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xx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藏财预指〔20xx〕00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已下达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数1490万元,执行率为65.64%。

  预算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科学合理申报、安排项目资金,实施中严格落实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项目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活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下达时,设定如下年度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提高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用于提供体育及相关服务的面积不低于60%;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免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周边户外场地全面免费开放;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场地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提供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体育健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的有力体现,是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不仅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同时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大型体育场馆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能按要求做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贯彻落实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在保障场馆开放工作的前提下,各大型体育场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提供了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已完成,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指标;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已完成46个,完成预期目标数的54.12%,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具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数量大于等于85个,20xx年实际完成值46个;设定新建、改扩建体育场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20xx年实际完成值16550平方米;设定项目受益人数大于等于30万人,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万人;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年平均开放天数大于等于330天,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350天;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周平均开放时间大于等于35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小时;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平均每天开放时间大于等于8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小时。

  2.质量指标:设定体育器材类项目采购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地设施类项目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率10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馆利用效益显著提高,20xx年实际完成值85%;设定经常锻炼人数明显增多,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按期执行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54.12%;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资金按时拨付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完成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开放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设定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成本小于等于170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92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312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312万元;设定大型体育馆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24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24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奖励资金小于等于18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18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设定提供良好履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带动体育消费增长5%,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5%。

  6.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参加锻炼群众的身体素质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基础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5%。

  7.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场地器材建设服务全民健身事业大于等于8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8年;设定对于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长期,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提供大型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期限大于等于1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1年。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健身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设定场馆使用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从此次绩效自评情况来看,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是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仅完成了预期数量的54.12%,导致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于20xx年8月份下达至各地市,资金到达地市级财政部门后,需再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受西藏气候条件恶劣,常年低温,施工期短等因素影响,加之项目资金到位后需进行一些政府采购招标前期工作,导致项目进度缓慢。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项目执行定期监控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督促项目实施

  下一步,计划建立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执行监控报告制度,要求地市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各类体育调研、检查等工作契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推进项目实施。

  2.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先保障前期手续齐备的项目

  在以后工作中,加强项目库建设,督促各地市做好项目入库前前置手续办理和前期准备工作,健全项目库制度,优先安排项目库中前期资料齐备和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实施,发挥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治区体育局将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工作中建立健全预算安排工作机制、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等,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并将自评结果应用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申报和资金安排工作中来,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0

  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的通知(皖美办发[20xx]4号)要求,满分100分,加分项2分,我县对照考评办法,逐项认真自评,通过自评,综合得分102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度我县美丽乡村民生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省、市、县财政专项投入达234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000万元,全部提前超额完成以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处理等为主的环境整治和安全饮水、村庄道路、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任务,美丽乡村民生工程各项制度健全、政策宣传到位、日常工作督查调度协调有力、全部超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建后管养措施得力,同时严格按照民生办要求及时准确对日常报表、各类信息、图看民生、群众话民生、数据库建立等材料报送。

  二、省级中心村建设(自评得102分)

  (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自评得5分)

  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引领,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绘到底。结合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对所有行政村运用“1+N”模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明确不同类型村庄建设方向、内容和标准。注重保护原生态乡村风貌,编制一般农房建设指引图集,强化农村建房风貌管控,大力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味。以村庄布点规划为基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彰显地域特色,中心村安全宜居,环境优美,发展空间充足。各中心村因地制宜,以环境治理为基础,以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公共服务配套为要素,整治与建设结合,科学编制了村庄建设规划和详细建设方案。

  (二)重点建设任务(自评得75分)

  1、垃圾处理(得分9分)。10个中心村购买了垃圾箱、垃圾桶等基础设备,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坚持垃圾每天有保洁员定时清理,村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全面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目标,所有垃圾终端处理至海创公司进行发电。

  2、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得分4分)。10个中心村都全部建有安全饮水设施,水质、水压达标,供水质量优良,安全饮水普及率达100%。

  3、卫生改厕(得分8分)。对具备改厕条件的农户,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宜改即改,愿改尽改,引导群众自愿参与支持改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中心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90%以上,消灭了露天和简易旱厕。建立健全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一站两队”管护模式常态化运行,实现了闭环式可循环。

  4、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得分6分)。开展以农房整治为重点的村容村貌治理工程,开展电力、通讯等网线整治,村庄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共建设和整治房屋322间,破旧猪圈478处、牛栏草棚72处、沟塘清淤511多方,彻底改变村庄“脏、乱、差”现象。

  5、道路畅通(得分10分)。本着生态实用的'原则,采取就地取材,多种方式完成村庄路网建设,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实现“户户通”目标。

  6、污水处理(得分8分)。坚持“统筹规划、梯度推进、因村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投入资金730余万元,建设生态湿地污水处理10处,该处理模式具有投入小、易维护、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等特点,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特色的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新途径。十个中心村污水处理率均高于80%。落实污水设施管护责任和措施,做到有制度、资金、人员。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得分5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大力整治建设范围内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力度,10个中心村新建河堤562米,整治塘18口,清淤620方,彻底实现水体清澈。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得分7分)。以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为载体,加强标准化、规范化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全程代理、科技信息及就业、农民议事等服务,解决了群众办事难、议事难的问题。在10个中心村中全部建有农民文化乐园、农民活动广场11处、文化墙380平方米,学校、卫生室、农家书屋、文化室、便民超市、金融服务点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中心村服务功能增强。

  9、村庄绿化(得分8分)。采用本地树种为主,对主次道路、河道、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实施绿化工程,绿化面积达3900多平方米,村庄绿化率达50%以上,道路、广场绿化90%以上。同时,在村前屋后积极发展小果园、小竹园、小菜园、小药园、小花园,实现了环境美化。

  10、村庄亮化(得分4分)。村内主干道及公共场所安装了照明路灯,布局合理,质量优良,满足村庄亮化需求。

  11、长效管护机制(得分6分)。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了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

  (三)产业发展(自评得10分)

  一是按照“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原则,立足资源优势,分村编制了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10个中心村共培育合作社15家,入社农户423户,流转土地710亩,流转适度规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中心村实现了有一批产业合作社、有一个稳健的主导产业、有一个规模产业基地、培育一个农业龙头企业的“四有”目标。二是盘活集体资产,创新发展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各村的发展和服务能力,每个中心村均成立了创福有限公司,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15万元。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自评得5分)

  一是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在宣传栏进行展示。县、乡、村均制定了乡风文明新风建设方案,建立完善了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等“一约四会”自治组织,制定了“四会”工作职责,并发挥积极作用,教育引导村民尊良俗、去低俗、除恶俗,有效的遏制了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二是积极开展文明新风评比活动,建成1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10处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按期进行“红黑榜”评比、正威振风超市积分兑换、开展好婆婆、勤劳致富户、尊老爱亲户、移风易俗户、环保卫生户、热心公益户等评创。三是10个村均制定了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和村训,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提高村规民约的民众知晓率。四是对本村村史村情、乡风传承、红色文化等非物质文化进行挖掘整理,彰显乡村特色文化。中心村成立民俗文化协会、书法协会、健身舞协会、道德议事会等民间活动组织,天贶节、茶文化节、丝弦锣鼓、狮子灯、龙灯旱船、花车高跷等本土艺术活动在农村重新兴起,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实现了乡村和谐发展和群众素质的普遍提升。五是紧紧围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构建和谐平安龙马、促进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农民普法教育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近几年来,10个村均未发生治安和群众纠纷案件。

  (五)群众评价(自评得5分)

  中心村建设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着力改善村庄居住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各类文明评比活动,增强群众之间凝聚力,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未损害群众利益和搞面子工程现象。

  (六)加分项(自评得2分)

  美丽乡村建设与后期管理,全程尊重群众意愿、突出农民主体。10个中心村庄建设结合两项搬迁新建房屋促使房屋布局错落有致,自然风光优美,乡村田园风格浓郁;通过基础设施配套,中心村范围内实现了雨污分流的目标,同时每个中心村建设农民文化广场,配备体育器材,极大的丰富了地方群众文化生活。

  综上,我县省级中心村各项建设任务提前完工,各项指标超额完成,我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2分。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1

  一、基本情况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2

  按照上级要求,对照xxxx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对全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事求是的开展了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

  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一是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绩溪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xxxx〕59号)文件及《绩溪县“十三五”养老服务业产业规划(xxxx-xxxx)》等文件;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到位,经县政府批准,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民办〔xxxx〕37号)文件;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通过县长办公会研究,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绩溪县居家养老“三级中心”建设xxxx年实施方案》、《绩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绩溪县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xxxx年实施方案》(民福〔xxxx〕295号)等文件;四是贯彻落实《宣城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xxxx年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出台了《绩溪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xxxx年专项行动方案》(民福〔xxxx〕62号)。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绩溪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绩政办秘〔xxxx〕43号),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xxxx年以来,共召开2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养老服务工作计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养老服务体系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严格按照《安徽省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要求分解养老服务体系的绩效目标,制定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xxxx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4、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100%。xxxx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投入约计612万元(xxxx年7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21万元、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41万、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106.5万元、xxxx年5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补助10.3万、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13.9万元、低收入老年养老补贴约108.4万元、高龄津贴311.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5、补助资金到位及时。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综合责任保险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二)开展过程情况

  1、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2、政策宣传到位。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印发“民政民生宣传册页”、“一次性告知清单”和“民政宣传展板”、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等方式大力宣传和解读"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和老年人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

  3、公示制透明管理。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4、实施管理合规,程序到位。严格按照《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申报审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象,做到程序到位、档案齐全。

  5、信息平台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养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上报工作,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的要求。

  6、补助对象档案管理规范。补助对象档案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档案。

  7、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到位。结合实际,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xxxx〕143号)文件,保障了我县养老服务市场,健全了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定期不定期对社会化养老机构进行督查,保障老人人身财产权益,xxxx年以来,未发生一起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报送及时。及时报送资料和每月报送民生报表,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10、制度建设与执行到位。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xxxx〕59号)和《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xxxx〕143号)文件,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绩溪县养老服务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健全了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11、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是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发放全部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各类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各类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2、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到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3、监督检查合理有效。县民政局成立督查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查效果显著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100%。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率100%,xxxx年截止11月,全县享受高龄津贴6265人,享受养老补贴1147人。

  2、养老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标率100%。养老机构床位数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545张,比例为32%(全县养老院总的床位数为1726张);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3家100%设立了医务室,其他养老院和当地的乡镇卫生院100%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其中有两家入住供养老人50名以上的敬老院正在申请医疗许可备案)。

  3、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件率达标。城区养老用房面积达4215平方米(城市社区住户18000户,应建面积2700平方米),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56%;目前全县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64家(农村社区共计75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覆盖率达85.3%;xxxx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共建设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和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100%,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2.7%(建设8家县、乡镇“三级中心”,我县共计11个乡镇),城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83.3%(建设了1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8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6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我县共计11个乡镇、6个城市社区);城乡“三级中心”经验收达标率100%。

  4、养老服务覆盖率达标。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覆盖率100%,xxxx年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6265人,共发放高龄津贴311.2万元;落实养老补贴制度并及时拨付养老补贴资金,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147人(其中979人发放养老补贴、168人开展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达60.5%(全县6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1991人),其中失能失智老人覆盖率达57.6%;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落实到位,全县公办养老床位750张床位进行了投保,投保金额3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覆盖率达33%。

  5、养老机构入住率达标。xxxx年特困人员失能对象26人、半失能对象132人,共计158人,其中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105人,我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6.5%。

  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及时。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已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影响较好。高龄津贴和养老补贴的发放提高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全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设施建设,便于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了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了进一步弘扬。

  2、资金放大效应较高。xxxx年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投入71.2万元,社会资本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20xx万元(绩溪县长安静园养老),项目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放大倍数为28倍。

  3、养老服务体系可持续性影响显著。xxxx年以来,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

  二、主要亮点做法

  1、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在县和乡镇均成立了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在村(社区)建立了以村(居)委会干部、专业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骨干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xxxx年开始,建立一个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绩溪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县居家养老、养老服务机构和敬老院转型等行业的管理及指导;在各乡镇成立以乡镇敬老院为依托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村级配建了养老服务站,具体开展各项养老服务工作。

  2、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扶持政策。各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惠政策的出台,明确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规划区域、政策扶持等,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向“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方向发展。县财政设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补贴、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

  3、推动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全覆盖。为了给农村中的高龄老人、失智失能老人、空巢家庭老人、残疾老人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服务,我县积极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至xxxx年11月,己建成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0家,覆盖面达到86.4%。服务中心中设医疗服务室、营养配送中心、老年人书画中心、电子阅览室、棋牌室和健身房等多个功能齐全的配套设施,老年人可依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不同娱乐方式。

  4、推行社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转型。参考发达地区的经验,我县积极推动以政府为服务主体的运营模式向政府主导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运营模式转型,一是以“公建民营”的建设运营模式推进敬老院的转型升级工作,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有效运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的目的;二是引进或培育专业运营主体,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如今年我县和禾康公司合作开展居家养老政府服务试点工作,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新平台,针对老年人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适应老人需求的人性化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子。

  5、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5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通知》(民福〔xxxx〕42号),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建立并完善了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制度和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全市率先完成留守老人系统录入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服务组织数量较少。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主要以社区(村)居(村)委会、志愿者组织为主,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少。二是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低。为老服务人员数量少,素质较低,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功能不全,为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只能局限于低层次的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缺乏专业的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

  2、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不够高。有关政策落实缺乏刚性措施,有的养老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养老观念有待转变。少数乡镇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农村社区养老项目推进迟缓,效果不佳。

  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按目前我县财政状况,县乡两级筹集建设资金压力大,希望上级政府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

  2、建议出台并细化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目前全县78处养老服务用房建立后,从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选聘、经费等存在不足,致使管理运营时而出现“肠梗阻”。建议出台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等,从而有效解决制约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管理长效运营问题。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属永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对群众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提供指导和服务,举办各类运动项目培训。

  2、组织、策划各项群众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

  3、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4、承担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工作,建立全县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掌握全县国民体质变化规律,开展各类人群体质测定服务工作。

  5、负责指导和管理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管理和维护全县公共基础体育设施,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6、对全县性群众体育竞赛和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管理,负责群众体育活动、群众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引导各类人群科学锻炼,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内设3个部门,分别为综合股、业务股、国民体质监测股。本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全额事业编13名,差额事业编2名;实有人数21名,其中在职人员15名,退休人员6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66.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保缴纳等;一般商品服务支15.6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车辆运行费用0万元和公务接待经费1.26万元。

  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58.04万元,其中竞技体育3.5万元,免费开放经费21.50万元,群众体育20万元,全民健身工程7.84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日常维护、能源费用、公益性体育活动举办、设施设备更新、环境改善;援建行政村体育健身器材,为居民提供了健身场地,提升了我县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推动了全民健身的事业发展。

  事业发展经费2.8万元,主要为保障我单位更好履行职能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本单位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积极有为,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斐然。

  (一)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1.群众体育蓬勃发展。今年我县群体工作得到上级体育部门的充分肯定,中心主任罗浩同志荣获“全国群体工作先进个人”,是全市三个获奖名额中唯一一名获得该殊荣的县级体育工作者。一是积极参加上级群体赛事。7月,组队参加了20xx年“体彩杯”郴州市首届武术节,展示了我县武术风采;8月,组织象棋队、围棋队参加郴州市第2届智运会,取得象棋团体第4名、围棋团体第2名的好成绩。11月,组队参加郴州市气排球比赛,获得中年女子组第一名的'佳绩。11月,组队参加20xx年郴州市“体彩杯”郴超、郴甲足球赛。二是认真组织本级群体活动。20xx年,我县共组织本级赛事10次,直接参加赛事活动人员8000人次。先后参与组织了20xx年凯旋杯第五届俱乐部羽毛球赛、20xx年永兴县“超级”足球联赛、永兴县“德恒五星”杯男子篮球赛、20xx年永兴县“庆祝建党100周年”干部职工趣味运动会、永兴县第五届干部职工钓鱼比赛、20xx年永兴县初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永兴县20xx年U35U45篮球赛、永兴县第五届干部职工羽毛球俱乐部联赛、永兴县20xx年干部职工篮球赛、20xx年干部职工气排球赛。各项赛事充分考虑不同年龄阶层、不同项目爱好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扩大体育运动在群众中生活中的影响,培养群众健康的生活习惯,为“健康永兴”打造提供支持。三是精心指导其他单位和协会开展群体活动。指导县城管系统组织开展气排球赛;指导跑步协会举行“健康跑”系列活动;协助县人大组队参加全市人大系统举行的羽毛球和乒乓球赛,协助县委组织部组队参加全市组织系统举行的气排球赛和篮球赛;指导柏林镇举行第七届乒乓球赛。

  2.竞技体育再创佳绩。近年来,我中心十分注重竞技体育的发展,竞技体育成绩再创佳绩。永兴籍运动员李圆在第十四届全运会63公斤级柔道比赛中获得季军,实现了我县在全运会上奖牌零突破;李凌敏获得第十四届全运会跆拳道项目决赛资格。一是注重青少年的培训。20xx年对全县8个体育协会或培训机构安排了3000元每个的青少年培训补助资金,共2.4万元,要求各体育协会和培训机构免费为青少年开展体育培训1000人次。其中由我县乒乓球协会培养的罗子蒙在20xx年中国乒协国青国少集训队(第二期)“金冠·蝴蝶杯”湖南省选拔赛中,荣获男子单打9岁组第一名。二是注重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发展。我县目前有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个,市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个。我中心对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标准,督促各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完善训练机制。同时,在体育苗子选拔和学生就读问题等方面积极与教育部门协调,推动基地训练取得好的成绩。20xx年,军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派出运动员参加“湖南省青少年锦标赛”,其中拳击锦标赛获得2个第二名、10个第3名、3个第五名,团体总分第二;武术散打锦标赛获得4个第三名、2个第5名;柔道锦标赛获得1个第2名,1个第5名,2个第7名。

  3.综合体育稳步推进。一是深入开展体育培训。今年共主办各类培训班八期,向上级推送社会体育指导员73人(气排球6人、体育舞蹈6人、瑜伽8人、太极拳45人、跆拳道3人、户外登山运动2人、户外长跑运动3人)。20xx年我县新增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4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9人,夯实了群众健身的基础。二是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上报了“十四五”规划期间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库,结合精准扶贫和县创文创卫工作,完善了部分社区和农村的基础体育设施,共发放全民健身路径8套、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2套,维修维护城区公共健身器材40余件。三是积极配合上级体育部门开展体育业务性工作。及时完成永兴县体育场地(学校类)常态普查工作;完善各项体育数据填报工作;收集并填报体育社会指导员基本信息;协助完成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江南七侠拳资料收集填写和汇报工作,为我县创建全国武术之乡打下坚实基础。每项上级体育部门安排部署的工作都能按时按质完成,得到了充分肯定。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4.报账支出额度不够,造成专项资金报账不及时,导致专项资金结余并收取而不能支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配套资金严重不足,行政经费缺口较大,导致工作起来较被动,建议增加我中心每月的报账支出额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严格财务管理、节约开支,有序推进体育工作发展,为老百姓谋福利,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照永财绩函〔20xx〕19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单位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自评得分94分,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全省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合计14.96万个,体育场地面积11596.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75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街道、学校、健身广场等,以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和乒乓球场地设施为主。全省参加健身的人群中,健身地点的选择主要为居住地附近的公园、广场、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健身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

  目前,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相对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城乡居民利用率高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场地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其中以自主运营为主,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模式相对较少。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有待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合理布局、优化空间与提升效率为根本,推动我省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引导,供给便民。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科学建设与充分使用的良性机制。

  合理布局,提质便民。依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情况,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质量,提供便捷、多元、优化的全民健身场所。着力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与资源型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优化空间,使用便民。依据区域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简约实用。注重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依法用好用活潜在建设用地,确保经济实用盘活存量与新建增量。

  统筹协调,服务便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区域政策统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在城乡公园、文化广场、社区边角等公共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近、就便健身的现实需求。推进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居民小区“金边银角”身边辅助、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全员覆盖、公共体育场馆或体育公园、健身中心能力拓展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评估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制定目录指引

  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与评估,摸清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将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结合湖南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发布使用指南。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湖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及可直接用于健身的非体育用地或建筑指引和功能介绍。通过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宣传栏,以及自媒体APP、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新建或改建空闲与复合用地,有效丰富供给

  利用空闲用地推动建设一场多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建或改扩建54个体育公园,完成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配建部分群众滑冰场,完成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0个。倡导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复合利用,支持城乡建筑与商住小区边角地与附属用地新建或改建健身步道或健身广场,丰富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城市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点、文化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产业园区等建设具有兼容全民健身功能的场地设施。

  (三)落实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质身边供给

  支持社区改建或扩建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为社区新增配置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00处,新增或更换社区(行政村)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4000处,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对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要求配建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创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的,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社区和行政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健身场馆,规范委托运营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

  (六)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升级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智慧健身场馆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现代化技术在健身场馆设施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体育场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等。提升健身场馆设施运用大数据进行场馆管理的能力,启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具体指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育、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与具体落实,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市(州)的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财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土地保障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的必要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效果评估,做好行动计划的衔接与细化工作,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计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计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六、本计划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1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1、立项情况

  (1)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办[xxxx]24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2)根据厦集民[xxxx]136号文和集府办[xxxx]74号文,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水平进行审查,及时查找运营中的问题并整改,从而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xxxx〕67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3)根据厦集民[xxxx]34号,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

  各项目均贯彻落实项目活动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2、实施主体是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和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

  3、项目资金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xxxx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集财预批〔xxxx〕22号),xxxx年全年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最终预算992.93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拨入。主要内容是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二)财政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情况

  xxxx年初本项目共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实际支出984.34万元,年底指标余8.59万元由区财政收回。我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较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和记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事项。

  二、绩效分析

  (一)项目效益分析

  产出情况。xxxx年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1200人次,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救助发放准确率100%,及时并全额发放。xxxx年农村幸福院补助涉及35所,相关补助已及时发放。xxxx年重阳节慰问对象400人,慰问机构5所,慰问次数1次,慰问经费均及时全额发放;xxxx年对我区4家申请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养老机构进行审计。

  (二)支出效益分析

  六类补助对象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比例较上年增长,养老机构接收困难老人数量较上年增长;幸福院服务老年人数量较上年增长。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慰问机构与集中供养老人,既提高我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获得感,也提高了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品质;我区4家机构审计结果与申请结果一致,未存在多申请情况。社会效益显著。

  (三)社会满意度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以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为目标,解决我区困难群众问题,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节日慰问有助于提高老年人获得感,获得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养老服务设施补助有效减轻运营负担,获得镇街好评。

  (四)评价分值和等级

  综上所述:xxxx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项目,我单位自评97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无

  四、相关建议

  继续做好前期规划,合理预估资金的上涨区间,做好相关预算工作,及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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