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印刷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印刷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印刷管理制度1
印刷室工作原则:提高质量、讲求效率、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勤俭节约、热情服务。
一、印刷室是与教育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直接为教育教学服务的重要阵地,担负着为全校师生印刷教学资料的艰巨任务。因此,负责印刷工作的.人员要树立为教育教学一线服务的思想,积极主动工作,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二、印刷室印刷的各类试卷、教学资料等必须经管理员钉钉批准,印刷员得到批准后方可印刷。印刷要及时、保证质量。
三、印刷室印刷的资料都要登记,明确记录年级、科目、姓名、版数、日期。
四、与学校工作无关、与教学无关的个人资料不得在学校印刷。
五、印刷的机器设备要专人管理和使用,机器一旦出现异样,必须停止使用,等待维修。
六、印刷室的机器设备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以保证资料印刷的质量。
七、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印刷材料试卷等,每20张以上在一体机完成,20张以下在复印机完成,努力为学校节省开支。
八、印刷室工作人员每月必须将纸张、油墨等耗材上报管理员。
九、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在印刷室内吸烟、做好防火、防水、节电、通风、防盗等安全工作。
印刷管理制度2
1、凡因印刷质量问题造成补印或返工有直接经济损失时,由责任机台班组按纸价和ps版总额的70%赔偿,生产监管人有责任时则承但30%。
2、凡印刷机台在有样稿,工程单清楚等条件下,对本应检查出来的拼版错误而未发现,或发现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所造成的损失,拼版员承担30%,机台承担70%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
3、对菲林存在问题的印件,要暂停印刷,待工艺部会同生产部落实清楚后方可上机印刷,否则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纸张+ps版)的70%。
4、对工程单不详,或打印内容含糊不清,不清楚的情况下要暂停印刷,落实清楚后方可上机印刷,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承担70%。
5、凡有客户看色的印件,须经客户签名确认后方可印刷,没有客户签名确认,机台擅自做主印刷,造成损失的,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70%。
6、非客户现场看色签样的印件,机台机长应先在批量印刷前按客户签样稿及色样稿试产自检校样并签字确认,报质量监管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批量印刷。如机台机长未按该程序擅自印刷,所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机长承担损失的50%。如机台机长在自检校样签字确认中失误,而质量监管人审核又未发现时,则由机台机长承担损失的70%,负责审核的质量监管人承担30%。
7、当印刷品与样稿不符,有修改未加文字注明的印件,要暂停印刷,同时报生产部会同工艺部、业务部或客户落实清楚后方可决定是否印刷,对未发现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70%。
8、凡工程单未注明“无打样正常印刷”的印件,一定要求工艺部提供签字样,对只作口头说明“无打样正常印刷”的一律要签名确认。否则,机台有权拒绝印刷。未经签名确认机台擅自印刷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机台承担原材料的100%。
9、因机台印刷质量问题而造成退货或补印的,生产机台按实际退货数量或补印的成本的70%承担,生产监管人员承担30%。
10、因机台印刷质量问题而造成客户扣款,扣款额的70%由机台承担,生产监管人承担30%。
11、因机台原因而造成补纸(不含补纸不够增加补纸,二次上机增加补纸,纸张原因增加补纸),由机台承担纸价的70%。
12、当印刷设备出现故障或有不正常的声音发生,要立刻停机检查,将疑问或故障彻底排除,方可开机生产。机台停机30分钟内须向生产经理报告原因,30分钟以上须向公司领导报告。
13、因机台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造成后工序难以加工的,由机台负责筛选并对机台罚款人民币200元;如由其它部门人员进行筛选,机台承担人工费并对机台进行处罚(以实际损失情况定处罚金额)。
14、其它印刷环节及后工序各环节在生产制作过程中出现类似问题,将按以上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印刷管理制度3
一、按时上下班,有事必须先请假,服从上级领导安排,自觉遵守厂纪、厂规,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业务除外)
二、工作时间不准聊天,打笑,吃瓜子,在车间里严禁吸烟,上班时间不准外出办事。
三、车间主任必须按生产部下达的《生产通知单》安排生产,填写《机台生产进度表》交与当班机长,交接清楚,并提前落实好印版、纸张等材料准备工作。
四、机长按生产单要求领料。
五、机台不得随意改变生产进度计划,生产进度计划由生产部进行调度,部分印件因特殊情况需加急印刷,必须由生产部下达《生产任务调节单》经生产经理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调整方案,否则,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严禁不按生产单要求施工、未签字投入批量生产行为。校对人员保证10分钟从送样到签样结束(如校对人员不在岗造成误工,责任由校对人员承担)。
七、因设备、工艺原因无法跟上打样,车间主任及时通知生产科,如果产品进度要求紧的,可视情况印200——500张,然后落版等候处理,印版和纸张要妥善保管好。
八、对大批量生产的印刷半成品,每一台板整理后应用塑料皮包扎好,以免受潮。
九、印件印至交接班时间,如落版数量少于1000张,上一班次应推迟交班,完成后才能下班,避免两班责任不清。
十、两班次间必须建立良好的交接班制度,当班发生的问题,(如:印件质量问题、设备问题等应注意的'问题,应仔细填写在“交接本”上〈另在“生产记录”〉),并与下一班次交接好。
十一、每个班次必须认真如实填报“生产记录”,由主任审核并归档,每班装版不计算(无任务,机械大修时除外,依据任务管理制度统计生产任务达标情况)。
十二、机台人员应坚守岗位,相互配合,争做优良产品,切实做到“在我手中不出错”。增强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意识。
印刷管理制度4
第一条 印刷品验收进仓后,除按规定留存一份样本备查外(2年内),须全部交给委印单位,不得擅自留存。
第二条 印刷印刷品,须将印刷品全部(含成品、半成品、废品等)连同印板、底片、原稿等交付委印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第三条 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应按规定将印刷品全部交付委托单位或个人,对有规定不能留存样本、样张的',若企业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并在印件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后,可留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印刷管理制度5
一、车间主任在安排各机台印件前,必须认真核对《生产通知单》、样张、成品样(原样)、蓝图纸样,并对机台交待清楚印版和纸张准备情况,发现资料不齐或印张、样张、纸张不符时,应及时通知生产部处理,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二、机台在装版前必须认真检查版面有无、明显带脏、晒虚、图像文字错漏、边框线等晒版质量问题,检查有问题的印版不得上机,应即时汇报车间主任处理,取得补版或另行安排印件。
三、无附标识(书名、帖数、装订折页分本贴标)的印版不得上机,并退回制版车间,报质量科或生产科处理。
四、印版有问题时由主任交制版车间主任确认、处理;打样发现带边框线,取版时未发现,烤版由制版车间主任负责安排人员到机台处理,夜班机台不能处理,改用别的版。没烤版的'由机台处理后印刷(边框离字<2mm由制版负责修,2mm以外由机台处理)。
五、完成校版、套印准确、;墨色跟准后,送质管员校对、签付印样,再由车间主任签墨色样后方可开印(分管经理、客户签样也必须按以上程序进行),夜班按正常墨色印,第二天补签。(套书签一次墨色样张)。
六、印刷过程中要求做到30-50张抽样检查:印品规矩、污损、划伤、色相、接页、接图等。
七、印刷高档产品过程必须隔板,每一隔数量多少视印品情况而定,一般标准为印张面不能与隔反面相抵,否则将会对下一工序造成质量影响。
八、印刷过程要把不良品抽掉,便于检验工作进行,印刷到最佳效果时,应标出“样张”100-500张,做样书时使用,印刷完成后送到指定地方,经检验样书墨色不行,立即重印,不分白班,夜班。产品质量的检验按国标内容认真检验,不合格品超过放数应立即补数,否则按出版规定定价工资中扣除。当班在印刷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批量报废,在交货期紧的情况下,该班应求助下一班协调帮助解决。
九、印刷过程中必须规矩一致,印刷完每一台板产品,机长必须按照下机实际数量如实填写产品交接单。并明确标明规矩或不准字样,若因人为工作责任不清造成损失,查明当班一是抽检规矩不一致;二是批量产品夹杂不一规矩造成缺数必须补数。
印刷管理制度6
质量检查是检查和认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和满足客户要求的一个重要过程,认真把好产品质量通过印刷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还可以较好地防止或减少各种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发生,对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为了提高车间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一、车间工序堵漏管理办法
1、凡是造成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不管错误大小一律按照堵漏对待。
⑴形成质量隐患可能引发质量事故;
⑵使后工序生产难度加大、生产效率降低;
⑶会造成直接或间接成本增加
2、不管本工序的工作内容中是否规定了必须要检查,只要检查出错误就算堵漏。
3、各工序操作人员在正式生产前必须严格按照工序质量控制检查表进行检查堵漏。
4、操作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及时进行处理和是否属于堵漏的认定;其他未现场处理的堵漏情况应在工序流转卡上填写清楚,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5、如果存在错误没有检查出来造成了损失,按照公司产品质量处罚条例处理;
6、每周在质量分析会上对堵漏情况进行分析,把应该检查的堵漏项目增加到各工序质量控制检查表中,以便于各工序检查。
印刷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书刊印刷产品质量,明确产品质量责任,加强对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往市场,维护读者利益,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书刊印制、出版、发行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三条书刊印刷产品质量是指书刊产品满足有关质量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和要求的特征和特征总和。书刊印刷产品质量按产品设计、原辅材料、加工工艺、产品外观、牢固程序等进行评价。书刊印刷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书刊印刷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要求或不符合有关质量法规、合同所标明的质量指标,应承担的经济的、法律的责任。
第四条书刊印制、出版、发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半成品不得投入生产;
(2)不合格的书刊印刷产品不得出厂和销售;
(3)不得印制、销售反动、淫秽及其他属于政府明令禁止的印刷品,不得印制、销售非法出版物。
第五条书刊印制、出版、发行单位要加决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认真贯彻《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积极制订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用于内部控制的质量标准,并严格按质量标准生产,按质量标准检验。
第六条各级新闻出版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书刊产品质量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要指导、协调好书刊印制、出版、发行单位的质量工作,监督各单位坚持“质量第一、读者至上”的方针,保证产品质量并承担质量责任;要制订奖优政策,积极宣传、表彰质量管理好的企业和优质产品,及时公布经检测的书刊质量信息;对造成产品质量事故者,进行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二章质量管理与责任
第七条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从原稿整理、装帧设计,材料供应,印前处理,印刷,印后加工,检验,储运,销售到售后服务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有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严格的质量责任制和质量否决权。
第八条书稿、校样和产品的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法规和质量标准,委印和承印双方应以合同的形式签订。委印和承印双方对书稿和校样要有质量交接手续,对付印、付型(版)的清样要有委印单位负责人签字,承印单位不准对书稿和付印样擅自改动。
第九条承印单位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严格的质量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度,建立能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质量体系,特别要加强对关键工序和质量不稳定的工序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和质量文件。
第十条承印单位要加强成品、半成品质量检验工作,建立自检、互检和专职人员检验相结合的检验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的质量检验机构,配备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具有一定印制工艺和技术水平的质量检验人员,严把质量关,对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及时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谩骂、殴打、实施报复、打击坚持原则的质量检验人员的行为,也应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承印单位要加强管理基础、技术基础工作和现场管理工作,建立起良好的生产环境和文明的生产秩序,尽快使生产现场达到环境整洁、纪律严明、设备完好、物流有序、信息准确的基本要求,保证生产产品的质量。
第十二条承印单位主动听取委印单位、书店和读者对产品质量的意见,主动接受有关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抽查检测,及时处理质量问题,不断改进质量工作。
第十三条发行、委印单位应对承印单位送交的书刊进行质量验收检验,不许接收、发行不合格产品,发现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书刊,有权退回印制单位;反之,发行、出版单位应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承储、承运部门在书刊产品入库储存或出库时,应严格执行交接验收制度,明确质量责任。对包装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应予拒收。确属储存、运输、装卸原因造成产品破损,储运部门应承担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产品出厂后,对出现的产品质量故障,分清责任,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并做到迅速及时,取得用户和读者的谅解。其中,属于书刊内容、设计、编校等质量问题由出版单位负责,属于印制质量问题由印制单位负责,属于发行过程的损坏由发行单位负责。
第三章质量监督与检测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形成网络。尚未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的,要尽快建立并开展工作。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要统一协调、统一质量标准、互有分工、互相配合,共同承担对全国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等工作。
第十七条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业务上同时接受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书刊印刷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及产品质量的等级鉴别,受理有关质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测;
(2)指导和协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书刊印刷产品质监督检测站,并与地方质量监督检测站共同协作,密切配合,以加强对印刷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工作;
(3)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推广统一的检测方法,协助做好检测仪器的检验、校正等工作;
(4)承担印刷纸张、油墨、版材等原材料的质量分析、检测工作,协助相关行业制订标准;
(5)承担有关印刷产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协助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宣传、贯彻印刷标准和有关法规;
(6)组织宣传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经验,为印刷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及工艺水平,做好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
(7)开展提高印刷产品质量的工艺分析和研究工作,逐步将目测等检验方法转为用仪器检测和目测结合评价印刷品。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业务上接受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指导,并接受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和对有争议的产品质量纠纷进调解和仲裁检测;
(2)组织力量对产品的生产、储运和销售等环节进行日常监督抽查,并定期公布抽查结果;
(3)承担新产品检测和产品例行试验委托任务;
(4)为制订、修订产品质量标准提供咨询;
(5)使用必备的仪器测量书刊印刷品质量,逐步实现数据化、规范化,并据此指导企业的生产,实现产品质量的科学管理;
(6)培训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凡经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抽检成品合格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企业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采取严格的整改和处罚措施,具体有以下办法:
(1)对抽检成品合格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发“黄牌”警告,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或企业主管部门)应按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实施边生产边整改、限产整改或停产整改等方式,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2)企业整改后,应进行突击性复查,复查成品合格率仍达不到规定标准者,要吊销书报刊印刷许可证。(3)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不具备书刊印刷条件,基础管理差,不能保证书刊产品印制质量的企业,要吊销书刊印制许可证。(5)对假冒、伪造出版社、印刷厂的书刊印刷产品,按非法出版印刷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二十条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对书刊印刷厂、书店等单位进行质量抽检时,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予以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质量抽检。
第二十一条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是有权威的检测机构,在执行质量监督检测时要坚持公正性、科学性和“质量第一”的原则,若其工作人员和检测人员滥用职权、循私舞弊、伪造检测结果的,或玩忽职守、延误检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优质书刊产品分为部级优质产品(以下简称部优产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产品(以下简称省优产品)。
第二十三条省优产品的产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检测,提供检测数据,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第二十四条部优产品从省优产品中产生。需要作部优产品认定的省优产品,须先送新闻出版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检测(部队系统送至全军印协上报军队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提供检测数据,再由新闻出版署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第二十五条部级企业和部级定点企业每年应有一种以上部优产品,省级定点企业每年应有一种以上省优产品。对未完成优质品指标的,要限期整改,连续两年未完成优质品指标的,由新闻出版署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取消相应的定点资格。
印刷管理制度8
一、印刷业经营者应当按承印印刷品的种类在《出版物印刷登记簿》、《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登记簿》、《其他印刷品印刷登记簿》、《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登记簿》、《复印、打印业务登记簿》(以下统称为《印刷登记簿》)上登记委托印刷单位及委印人的名称、住址,经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委托印刷的.印刷品的名称、数量、印件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及交货日期、收货人等。
《印刷登记簿》一式三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市)级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统一印制。
二、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在每月月底将《印刷登记簿》登记的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印刷管理制度9
一、车间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说话和气,待人礼貌。
二、因事到小组办事,不得在生产区域闲逛,不得聊天,不给职工散布消极的东西。
三、每周召开一次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车间生产会议: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情况,调度是否得当,有无窝工现象(工序衔接是否合理)。发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四、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分析人员思想、设备、技术状况以及原辅材料等诸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重要原因,及时提出办法和措施。
五、坚持每月对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的检查,分析超定额造成浪费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总结节约原辅材料的经验,表彰好人好事。
六、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内容:
(1)设备安全与卫生情况,(2)电器是否正常运转。(3)产品是否堆放整齐。(4)环境是否清洁卫生。
七、搞好原始记录和日报工作,准确及时地综合反映车间每日完成任务的进度,按时报送职能科室。搞好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并利用资料分析生产活动的.各种情况、指导生产,为总结提高打下良好基础提供可靠资料。做好”五帐一卡”的完善和归档工作(”五帐”:产量、质量、考勤、用料、安全生产帐;"一卡”工具管理卡)。支持班组统计员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协助他们妥善保管小组的各种原始记录,以备存查。
车间会议学习制度
一、全车间职工每周必须按所布置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认真参加政治、生产、技术的学习,学习中做到思想集中,刻苦学习,讨论时积极发言。
二、学习按时参加,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有事做到先请假。作好学习考勤记录和学习记录,把它作为奖金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车间召开小组长会(或组织学习),事先半小时通知各小组长,主持会议人要先做开好会的一切准备工作。到会者不得无假不到,迟到五分钟以上者,罚款贰角,主持会议者迟到罚款伍角。
车间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持正常劳动生产秩序,按工人参加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执行考勤制度,车间统计员负责全车间考勤工作,各班组长或考勤员坚持严格考核。职工自觉遵守、协助管理。
一、考勤员应以负责精神每天准确考勤,以上班铃声响后为准,考勤不在时,一律按缺勤处理,下班也以打铃为准。(中午不准提前就餐,违者按早退处理,管理人员加重处罚)。作好记载,按月将考勤表送车间审核,并交车间统计员作计算工资和出勤率的依据。
二、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的累计时间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处理,旷工除不发工资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三、生产、工作时间不准看小说、睡觉、打牌、下棋、洗衣服、织毛线、擦自行车等,有以上行为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吵架哭闹不工作者,不计出勤,所造成的工时或其他损丢由闹人负责。班前或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凡酒后不许上班,作旷工处理。
四、职工不服从调度指挥而不上班、不工作者,作旷工处理,除停发工资外,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理。
五、职工有违犯劳动纪律、赌博、私拿产品、有意损坏产品和公物者,除给予经济罚款处,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如有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期间停发工资。
六、因斗殴负伤、休息期间,停发工资,负伤者的工效和医疗费用由责任者负担,因家庭纠纷而引起的病伤假,按事假处理。
七、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窜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消极怠工,不揽私活,不做私活。
八、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爱护工具设备,节约原辅材料,提高技术业务能力,努力实现优质高产、低消耗。
车间文明生产制度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厂,热爱本职工作。
二、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损公肥私,不私拿产品。不喝酒上班。坚决抵制精神污染,坚持为"四化”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在工作、生产场所不大声喧哗、吵闹、说话和气,待人坚持使用礼貌语言,不说脏话,更不得骂人。四、坚持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上班,严禁赤脚、赤膊、只穿内裤、披头散发、穿高跟鞋、拖鞋(需要穿工作拖鞋的必须穿者除外)以及拖拉着鞋等上班。严禁站在拖纸车上蹓空车。保护安全生产,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五、严禁在有毒气体、尘毒危害的班组、工作室外吃东西,严禁带与生产无关的器具、化学药品进入车间。
六、不准带客人(参观学习者除外)、小孩进入车间和在车间里会客;车间和办公室内不准停放自行车、轻骑车,更不准上班时间擦车、打毛线、做私活,违者所误工时,按旷工处理。
七、搞好生产、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坚持日小扫周大扫制度。做到机器设备整洁、无油污;门窗清洁、玻璃明亮;白料、产品、工具柜堆放整齐;地面无废纸、棉纱团、油污、油墨水迹、烟头和脏物。责任清洁区干净卫生,阴沟畅通,阳沟无脏水、污物。
八、保持车间主要通道畅通,通道一米五以内禁止堆放产品、纸墩和拖纸车;白纸和产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一米五。
九、严禁在生产岗位上、机器上、车间通道上游动吸烟,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车间办公室吸烟应备烟尘缸,防止火灾和破坏清洁卫生。违者按规定罚款,车间干部加倍罚款。
十、考核办法;
1、车间文明生产卫生检查,由车间工会组织检查评比公布。
2、每月总结评比几次,按月检查情况累计得分高低取得前三名获”文明机台、班组"和单项奖(具备方案另定),对文明生产搞得差的班组或机台扣发月奖5%。
对私拿产品的处理方法
为了加强车间管理,除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外,还必须在纪律上、经济上赏罚严明。对私拿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的人,按如下办法处理。
一、凡私拿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完全由个人负责。
二、凡生产岗位上的同志,私给他人产品原辅材料的,其责任由私给产品人负责。
三、凡私拿产品、半成品和原辅材料者,作如下处理。
1、按产品商品价格2—5倍罚款,写出书面检查并张榜批评。
2、取消当月一切奖金。
3、重犯者除罚款加倍外,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
4、对勇于揭发私拿产品者,经调查属实,根据功劳大小发给1—50元奖金。并保护揭发人。
5、对串通骗取奖金,经查出后,加倍扣回所得奖金,(干部严加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理。
以上办法由车间直接处理,如遇重大事件,由车间报厂长审批后执行。
印刷管理制度10
为严格执行国家《印刷业管理条例》,保证双方合法经营,杜绝假冒商标、制版事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营业员必须验证客户的营业执照和签定双方加盖公章的承印委托书。
2、涉及商标印刷,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商标印刷的有关规定,要求委托方出示《注册商标证》方可承印。
3、禁止承接和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印刷品及其他内容的印刷品。
4、承接介绍产品为内容的广告宣传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证委托方的'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5、承接公司内部资料印刷,必须验证对方的《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 承印如出现不合格产品,必须由双方人员确认后,统一销毁。
以上规定本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轻者按公司条例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印刷管理制度11
为加强承印业务管理,提高生产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准时完成生产任务满足客户需求,特制订如下承印交付管理制度:
1、承印营业员接单时,必须首先双方签订承印经销合同或者办理有关承印协议后,转交营业经理或以上人员审核。
2、公司根据承接的合同或协议,必须严格审核该单位的合法性、价格合理性,将可行性的合同或协议签字并通知生产部排产。
3、生产部接到公司生产通知后,必须根据合同协议需求,统筹安排制版、印刷,整理装订后转入品控部作各项检验。
4、品控部根据印刷质量标准和客户的要求进行全面的'质量总检,并加盖验收合格章后通知仓管员办理产品入库手续。
5、客户提货时,仓管员必须验证对方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即单位业务公章、单位工作证或居民身份证等,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以上条例各营业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公司条例处罚。
印刷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设立和审批,促进印刷业经营者提高经营素质和技术水平,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有关整顿和规范印刷市场秩序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印刷业经营者,包括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以及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或者单位和复印、打印经营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的审批,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业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经营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四)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印刷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五条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四)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四)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五)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六)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七条经营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排版、制版、装订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印前或印后加工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八条经营复印、打印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四)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印刷机等设备(不应有八开以上轻印刷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制度。
第九条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和复印、打印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
第十条印刷业经营者从事其他种类印刷经营活动的,应当同时具备设立该印刷企业或者单位的资格条件。
第十一条出版行政部门必须按照本规定审批印刷业经营者资格,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不得批准设立。
第十二条对印刷业经营者的年度核验,除适用本规定规定的条件外,还要求印刷业经营者无违反印刷管理规定的记录。
第十三条本规定施行前已设立的印刷业经营者于20xx年3月1日前未达到本规定规定条件的,暂不予换发《印刷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印刷管理制度13
为严格执行国家《印刷业管理条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保证承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特制定如下承印登记、保安管理制度:
1、审计部必须登记所有需印刷客户营业执照的详细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营业合同保存两年)。
2、涉及注册商标印刷的产品,必须登记注册商标证中的详细内容(注册商标证和准印证复印件保存两年)。
3、做到“合同号、工单号、生产流程号、质检验收号、入库单单号”五相符。
4、登记接单的时间、统筹生产的时间、验收入库的时间、客户提货或送货的时间。
5、登记收货的'数量、合格品的数量、不合格品的数量、客户收货的数量。
6、客户留存的印刷菲林和印刷品必须贴上生产流程号和营业合同号,以便生产查验和仓库保管制度的执行。
以上条例公司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者按公司条例处罚。
印刷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恪守公司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一定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节俭节俭,根绝浪费。
3、珍爱生产设备、原资料和各样包装资料,禁止破坏。
4、听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实时作业,保证准时、按质、按量达成生产任务。
5、穿着洁净齐整,依据要求穿制服上班。
6、禁止私自出门,有事一定向生产主管告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禁止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处吐痰,每次生产任务达成后要将地面打扫洁净。
8、查找原由后方可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刻歇工并上报,持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有关人员禁止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依据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禁止因抢时间而影响产质量量。
第三条产质量量
1、一定建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质量量。
2、严把原资料进库关,高质量原料出高质量产品。
3、禁止使用代替原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渺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优秀,码垛齐整雅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十拿九稳。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对产品名称,数目、包装状况做到单货符合。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依据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备出现伤亡。
3、预混料生产时一定戴好防毒罩、手套,防备腐化。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备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备遭到电击。
6、易燃、易爆物件应独自堆放,并建立醒目标记。
7、原资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齐整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全部设备应按期保养,每天检查。
3、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4、制定完美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
印刷管理制度15
一、承印验证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设立验证员,负责承印验证工作。
第二条: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必须验证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商标注册证》,收存其复印件,并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注册商标图样。
第三条:接受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必须验证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四条: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的,必须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委印人的居民身份证: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的,还应当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第五条: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必须事先向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备案: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第六条: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必须验证委托印刷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验证印刷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准印手续,并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印刷。要保存委托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副本和公安部门的准印证明副本2年,以备查验:并且不得再委拖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
第七条:印刷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有价票证或者无价票证,印刷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等专用证件的,必须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委托印刷证明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收存委托印刷证明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第八条: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的,必须验证有无事先向市、县、区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二、承印登记制度
第一条:单位设立登记员,负责对承印的出版物等进行登簿记录工作。
第二条:接受委托印刷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时,登记员要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印刷品的名称、印刷数量、印刷合同、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有关批准文件、介绍信或证明等进行登记,以便备查。
第三条:印刷任务完成后,还要对成品数量、交付情况、半成品和废次品的处理、印件原稿、底片的'交付情况等进行登记。
三、印刷品保管制度
第一条:印刷品的保管和发放等工作,由企业仓库保管员负责。
第二条:印刷品印刷完毕后,要全部交由仓库保管,仓管员要根据各工序的交接单进行核对,确保所有产品都进仓。
第三条:仓管员要妥善保管印刷品,作好保密工作,防止印刷品遗失,并做好防潮、防火工作。
第四条:印刷品的出仓,要严格按财务部门开具的出仓单发货。
四、印刷品交付制度
第一条: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须将印刷品全部(含成品、半成品、废品等)连同印版、底片、原稿等交付印刷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留存;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第二条: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应按规定将印刷品全部交付委托单位或个人,对有规定不能留存样本、样张的,若企业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并在印件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后,可留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散发。
五、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第一条:在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出版物残次品、废品,不得随意丢弃,由车间负责收集交给仓库,由仓管员负责销毁。
第二条:在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包装装潢印刷产品的残次品、废品也不得随意丢弃,由车间收集并交给仓库。再交给委托印单位,或经委印单位同意后销毁。
第三条:在印刷其他印刷品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及废品,也须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四条:属于国家秘密载体或特种印刷品,或者使用电子方法排版印制或打印国家秘密载体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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