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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交通事故预案范文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范文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车辆、人流、物流急剧增加,加之道路交通设施、安全管理设施以及人们的道路交通安全观念远远滞后于客观实际,交通事故发案数仍居高不下。20xx年上半年,我国共发生交通事故13.1万起,造成3.3万人死亡,15.2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01亿元。同时交通事故也显现出复杂性,多样性,处理难度大,上方案件多等特点。并由此引发大量的社会不安定因素。笔者根据了解到的道路交通事故上访案件,仅就其成因与对策两方面作以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一、道路交通事故上访案件的成因
就道路交通事故而言,涉及到的当事人一般都是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伤害的。交通事故肇事者并无主观上的故意,受害方在身心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往往只能要求经济上的赔偿。交通事故处理而引起的上访问题,根本原因就是一方当事人应当得到赔偿却没有得到或没有完全得到。从其具体原因上分析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事故处理部门的一些同志责任心不强,工作不作为或不细致,工作蛮横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上访问题的一个最重要原因。有些事故处理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道德、思想、业务素质不过关,对待发生的交通事故在处理时粗枝大叶,不深不细,有的甚至偏袒一方,办关系案、人情案等。具体表现如下:
1、处理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不细、分析不准、不能把事故发生时的客观真实情况反映出来,易导致事故责任认定错误。
目前,事故处理部门大都处在严重缺编的状态,每班的事故民警要在一天的值班时间里处理十余起交通事故,往往是第一个事故还没处理完,第二个事故就发生了,同时还要抓紧时间恢复交通。在这种情况下想做到认真细致地勘查的确不易。
2、处理人员到达现场后该做的不做,该收集的没有收集到,遗漏了重要的痕迹物证和调查材料。
由于缺乏责任心,到达事故现场后,不注重收集、调取这方面的信息,不及时查找事故发生见证人,只是对事故现场作假单奏效勘查处理就撤离,当发现缺乏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时,再行调查取证之策,往往时过境迁,难以凑效。这种情况,对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更换驾驶员等违法违规事实很容易丧失查清的'时机,对整个事故的正确处理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3、处理人员。极少数的处理人员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收受事故当事人钱物,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时故意将应当弄清楚的事实含糊其辞,或因为人情关系做出不客观的责任认定,从而引起一方当事人不满意而导致上访。
(二)一些重特大交通事故在进入司法程序的处理过程中,在程序或审判程序阶段,由于种种原因,出现无法实现经济赔偿责任的情况,受害方又反过来找公安交通事故处理机关进行纠缠,并由此导致上访。
(三)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难以破案,或案件虽破,迟迟找不到交通肇事嫌疑人,受害一方要求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给予解决而长期得不到解决,从而引发上访。凡道路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大都是重大级别以上事故,且发生事故时具备逃离现场的客观条件,如事故发生在夜间或地点偏僻行人稀少的路段,或无牌无证车辆等。侦破工作难度极大,从实际情况看,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的破案率极低。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为此投入大量的精力,而收效甚微。
(四)有些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缺乏基本的法制观念和道路观念,错误的认为找找闹闹就能多得到赔偿,因而采取一些违法、过激的做法,达不到目的就进行上访。
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上访案件的对策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上访案件,是公安机关实现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之策在于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害方既得利益的实现,笔者认为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队伍的战斗力,这是确保正确处理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减少因此引发上访案件的前提和基础。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民警,应特别注重加强提升如下几个方面素质和水平。
1、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业务素质。平时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善于分析、善于判断,善于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总结积累,丰富事故现场勘查知识,达到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后能基本准确地反映出事故发生时客观真实情况的水平,以确保对事故定性准确。
2、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素质。事故事实情况调查清楚后,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要求对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要熟知深懂,准确地应用到事故处理中去,做到对事故责任认定准确无误,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3、掌握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有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起来时在客观上确实存在一定难度,如无现场、无接触碰撞事故,肇事逃逸无破案条件的事故等,很难拿出有说服力的依据使当事人满意。在这种情况下,绝不能急躁,更不能对当事人发火,应当以冷静的心态投之以关爱体贴的情感,准确地把握其心理状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其对工作的理解。
4、强烈的事业责任心和思想道德水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所面临的是财产受到损害,人身受到伤害甚至失去生命,还有的会造成整个家庭的毁灭。所以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有极强的责任心,有强烈的爱民之心,体恤之情和正义感,这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出发点。自觉抵制一些不正之风,不吃请、不收礼。所以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非常重要。
(二)把握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的起始阶段,不失收集证据时机。事故刚刚发生,是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发生情况的最好时机。这个时候往往事故发生时在场人还没有离开,而且记忆准确,事故现场不受破坏等许多有利因素,这时及时开展对事故发生的调查取证工作,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当事人角度来看,把我们的工作展示给他们,也会得到他们的理解。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范文2
在我县抗震救灾工作告一段落的时候,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分析我县目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下步特大道路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化监管,确保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对我县当前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基本估价
目前,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工作方式是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为平台,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目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7月16日县政府印发了《xx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联发的《xx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本应该于8月初印发,由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原因,于9月3日才印发。但是,自7月16日至今,我县一直都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两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一点也得到了市政府安全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一)立足严防死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至8月,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9起,死亡2人,受伤44人,经济损失13.47万元,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75,受伤人数下降6,经济损失下降40。死亡人数下降幅度比较大,是我县近几年来形势较好的。
(二)立足齐抓共管,明确并落实了各级各部门责任
一个多月以来,我县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全面开展了清理整顿客运企业、清理整顿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安全隐患、路面行车秩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强化了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和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工作。各乡(镇)、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公路管理段、工商以及辖区客运企业紧密配合,推行联系会议制度。公安、交警还制定了本部门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交警部门取消了节假日和双休日,实行全警动员,全员上路,严防死守,克服巨大困难,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全面开展两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派出所也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管部门加强了对客运企业的清理整顿;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加强了道路清障、加强对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设置的维护。
(三)立足严管重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得到强化
交警、派出所、运管等部门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监管、严格执法,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不断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进行了查处。
(四)立足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公安、交警与交通、农机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每月二次的联合执法集中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强县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防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立足夯实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条件有所改善
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同比大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交通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二、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两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对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其规律、特点,必须有一个客观的清醒的.认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8月19日,市政府安全督察组到我县进行第一次督察时,明确指出了我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不足,提出了七点反馈意见,并要求我们抓好落实,找准差距,及时完善和改进。一是资料在收集方面存在散、乱等现象。二是应急中未规定明确的应急时间和方法,精化、细化方面不到位。三是责任书的层层落实、分解细化方面资料不健全。四是部门在治理黑点、盲点时,没有图片资料,痕迹资料,未建立文书档案;五是要加强对石花公路的改造进度。六是需及时对兴隆车队在从事客运经营方面进行重点整顿。七是部分的微型车、三轮车还没有纳入规范管理。因此,在我们开展下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整改。
(二)我县境内道路等级低,路面状况比较差,路窄、弯急、弯多、坡长(盐电线最为典型)是阻碍我县搞好两项行动工作的重要因素。特别是“722”、“825”、“829”地震发生以后,作为主干线的盐水线、盐电线和柿花线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毁损,而且由于地震造成山体表面土块、岩石松动,随时都可能发生严重的滚落和跨塌。境内道路依山临岩,交通环境差,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一般都比较严重,过境我县车辆交通流量很大,部分驾驶人尤其少数本地驾驶人的素质不高。所以,人、车、路、交通环境等各个交通要素的矛盾较为突出,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是相当严峻的。
(三)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对客运企业、三轮车、乡村微型车的管理工作存在时紧时松。
(五)“五进”宣传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抓紧落实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
(一)做好对照检查工作,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今天的各参会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督察组反馈的情况和今天会议的精神,对照市、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明确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应当做那些工作,弄清楚我们已经做了什么工作,还应当做些什么工作并逐一抓好落实。各个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排查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隐患,落实责任,加强整改。
(二)深入整治客运经营秩序,强化客运安全管理
客运安全管理历来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中之重的工作。只要遏制住道路客运交通事故的发生,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必然取得实效。公安、交警、安监要与交通部门密切配合,在前一阶段完成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一车一户一人建档实行户籍化管理的基础上,认真按照8月14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督促客运企业、业主搞好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并深入抓好客运安全制度的落实,坚持源头堵、路上查、高限罚,全力遏制客运交通事故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县公路里程已经达到xx4.125公里,其中,县、乡、村道路占绝大部分,多为等外级公路,道路隐患多。前一段时间,县政府已划拨20万元专款用于道路隐患的整改。下步工作中,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增设交通标志、标牌,进一步加强主干线道路隐患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整治的同时,努力改善县道、乡道、村道现状,改善通行条件;继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治本之策。负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职能的相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职责任务,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性问题。
(四)加大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职能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以交通流量较大的盐电线、水麻线盐津段、柿花线和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城市主干道为重点管控区域,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特别是盐电线,冬季已临近,冰雪路面将会突出,加之坡长、坡陡,安全隐患相当大,应重点布控,加强管理,确保各种车辆安全通行。
二是今年8月份,我县公安派出所已经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是省公安厅针对近年来我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和县乡道路、乡村道路失管失控突出的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整合警力资源,全面构建社会防控体系,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的进程,结合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云南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盐津县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的管理职责、权限、管辖路段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县公安派出所民警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认真执好法。指出,“全部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障”。这句话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我们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素质,政治要过硬,业务要精通,纪律要严明,作风要优良,执法要严格、公正、文明。决不允许粗暴执法和在执法中有违法的现象发生。这次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是对我们这支队伍的检验。
(五)强化机关单位车辆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机动车特别是载客车辆管理,大力清理整顿公车私用行为,加强本单位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机关单位车辆违章行为要重罚重处,不能讲情面,从而杜绝单位车辆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六)落实专职交通协管员,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我县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人员严重不够,对乡村道路交通的安全做不到位。在乡村道路上,农用车辆、三轮车违章载人违法行驶现象经常出现,屡禁不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因此,经政府研究决定,将从交警大队抽调安排给每个乡(镇)派出所三名专职交通协管员,专职从事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经费的调配由交警大队统一安排。
二是由各乡(镇)牵头,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路检路查。
三是由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的整体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加强对各乡(镇)、安监、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监管队伍素质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
(七)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联发的《盐津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盐津县政府下发的《盐津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每月15日、25日都要对道路交通进行统一的行动整治,行动时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各单位必须要抽人配合。平时的日常工作就按其职责抓好工作,城镇这块的整治工作主要由县城监大队负责。
(八)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为道路交通动态勤务的管理提供依据
一是各项工作都必须有记录,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时有图片资料、文字资料;有研究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门会议记录;并将涉及两项活动工作开展的所有资料报两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每季度应报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情况 ,便于领导组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是按照管理权限,县人民政府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九)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宁可当恶人,绝不当罪人”的思想,进一步强化执法,坚持严字当头,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下一步,由安委办牵头,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农业局、交通局、法制办和交警大队抽人组成县道路交通检查督导组对全县的道路交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抓到底,及时查处。
二是县政府将对有法不依、疏于管理、忽视安全而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不搞法外开恩。对有案不报,故意隐瞒案情的,依法从重处罚,从严打击。
四、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国庆长假期间,是事故的易发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口。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一是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要亲自组织,深入实际和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水域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二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是各有煤乡(镇)和县安监、煤管、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安全监管,禁止假日期间出现放松巡查的现象,严防出现假停真开、假关真采、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非法小煤窑,一经发现,要坚决关死、要严厉打击。
二是要在国庆节到来之前,各乡(镇)和县卫生、消防、质监、交通、文体旅游等部门组织对各类旅游景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汽车、渡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国庆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全天候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
四是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工商、文体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学校、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场所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交通、发改、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以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六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此外,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电、气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四)要加大宣传,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乡(镇)、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训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注意针对 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种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要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是要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要建立国庆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案,并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条件,有效组织事故施救。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国庆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范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一批公路危险路段,集中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我县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各乡(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客运企业清理整顿目标
对全县客运企业清理整顿率达100%,客运车辆超员10%以上的发生率不超过5%,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率达100%,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率达100%。
(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清理整顿目标
在省、县、乡、村道路上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
(三)公路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整治目标
对全县危险路段整治率达100%,对排查出的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整治率达100%。
(四)路面秩序整治目标
在省道行驶的客运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2%,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发生率不超过2%;在城市道路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基本消除,酒后驾驶发生率不超过2%,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发生率不超过10%。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目标
对全县客运企业驾驶人、从业人员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率达100%,人民群众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整治措施
(一)强化客运企业的清理整顿
1、对客运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发现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发现客运车辆站外组客的,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2、对客运经营驾驶人进行清理整顿。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禁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客车和超员客车上路行驶,严禁驾驶人随意进站组客,严格落实车辆例保检验制度,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运、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驾驶人,坚决调离或予以解聘。同时,严把客运经营从业人员资格关,凡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不得许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3、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客车超员50%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集中进行学习、整顿,并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上述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县XX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二)强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清理整顿
对辖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从源头上减少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落实。
(三)强化公路危险路段和公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的整治
1、对今年全县排查出的危险路段,研究整治措施,落实整治经费,明确整治单位和责任人,于8月前完成整治任务。9月份,县人民政府组织安监、交通、XX等部门对各乡(镇)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对公路施工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施工管理。
3、对乡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在危险路段设置不准载人的警示标志牌。
4、各乡(镇)要在危险路段安装波形防护栏(或防撞墙、墩)1000米以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等永久性警示标志牌。
上述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交通局、交警大队等部门配合落实。
(四)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在公路主要出入口和重点公路、重点路段设置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严禁罚款放行了事;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对客运车辆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3、集中处理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形成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
4、进一步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工作力度,严格执法,坚决杜绝超限超载现象回潮反弹。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县XX局配合。
上述工作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农业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五)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站(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确保驾驶培训实际训练里程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的落实。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
2、对辖区内拖拉机驾驶培训站(校)进行清理整顿,落实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负责。
3、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集中学习考试。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
4、对7座以上的客车,属客运企业的,由当地客运企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属单位自用的,由车辆所属单位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属学校接送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由县教育局和学校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
(六)强化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县电视台每天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交通安全宣传片不少于2次,同时要开设交通违法肇事曝光台和交通安全警示专栏。
2、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专项检查,不断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上述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XX局、广播电视局、教育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强化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工作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有车单位和车主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责任,强化对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
2、在车辆年检、驾驶人检审和组织对违法肇事驾驶人学习考试工作中,县XX局要强化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
3、把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教育对象,由县XX局、交通局、农业局针对上述三类重点驾驶人的不同特点,确定教育培训教材,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教育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交通局负责对客运企业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分批集中开展3天的交通安全教育;XX局负责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分批集中开展3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农业局负责对拖拉机驾驶人分批集中开展3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上述三类重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工作情况,要逐人登记备查。
三、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此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1、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认真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督促抓好工作落实,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2、各乡(镇)乡(镇)长是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3、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深入推行道路交通安全问责制;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4、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投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5、要组织开展经常性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6、要健全完善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县交警大队
1、要努力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放在首位,从各个安全环节上全面强化措施,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要认真按照《怒江州XX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警力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交警、派出所民警要在县XX局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把主要警力投入到路面管控之中,狠抓源头管理。
3、加强通行秩序管理。县XX局要深入分析本地区农村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科学调整警力部署,把勤务安排延伸到农村地区,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民警执勤和巡逻,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狠抓落实,加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4、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
5、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依法从重处罚。
6、对企业所有的驾驶人,要一个不漏地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对营运车辆逐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带“病”车出站上路。
(三)县交通局
1、要加强客运车辆和客运站点的管理,认真落实客运车辆界定站的各项工作职责。加大打击非法客运力度,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
2、对公路运输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技术条件、行驶线路要认真审核,依法管理,依法治运,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缔。
3、督促客运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努力解决城乡人民群众及学生乘车难和无安全感的问题。
4、对没有修理条件、场地占用道路修车的修理点,坚决予以取缔,还路于人民。
5、要积极加大对公路险桥、缺口、危险路段的修复及安全设施经费的投入。加强路政执法检查,维护路产路权,严格取缔违章建筑,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6、对暂时难以修复的公路水毁塌方路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7、在公路危险路段安装1000米以上波形防护栏(墙、墩),设置20块以上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四)县教育局
1、各中、小学校要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列入教学范围,加强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要与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切实解决中小学生放学、返校乘车难的问题,坚决杜绝拖拉机、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及无牌无证车辆运送学生。
3、要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公路沿线住宿与教室分设在公路两侧的学校,要采取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公路沿线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五)县建设局
1、按照城市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市政设施的违规行为。
2、加强对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并抓好检查、落实。
(六)县工商局
1、严格交通运输单位和个体客运户营业执照的审查、核发工作。对公路和城市街道占道开办的农贸市场、赶集交易点等危及交通安全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对以路为市、以街为市阻塞交通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
2、要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投入,对已建有乡(镇)农贸市场仍继续在公路上交易的,要进行严管重罚。加强街天集市贸易管理,坚决取缔以路为市、摆摊设点的非法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七)县农业局
1、要切实加强对辖区专门从事营运又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道路交通运输拖拉机的安全检验工作;要一个不漏地对农机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加强农机驾驶员的培训,建立农村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档案。要大力整治无牌无证及拖拉机载人经营客运的违法行为,对边远山区无牌无证拖拉机要提供上门服务。
3、要对今年以来拖拉机肇事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八)怒江交通运输集团公司XX客运分公司
1、落实好公司法人与客运经理、驾驶员、安技员、安全稽查员、调度员、维修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所属公司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生产法规、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管理。
2、使用(聘用)本公司以外的客车驾驶员,必须负责对其驾龄、安全驾驶经历进行严格审查,并经XX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方能使用(聘用)。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XX局局长
XX县安监局局长
XX县交通局局长
XX县农业局局长
成员由县政府办、XX局、安监局、交通局、建设局、农业局、教育局、工商局、交警大队、广播电视局、宣传部、怒江交通运输集团公司XX客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李秀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员参战,突出重点、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总负责;分管领导是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落实。县XX局、教育局、交通局、农业局、安监局、广播电视局、宣传部等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预防交通事故预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区县”、“平安社区”等活动为切入点,以“五整顿、三加强”工作为重点,通过宣传教育、抓好源头、落实责任、完善设施、严格执法等措施,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遏制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亡2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实现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道路交通控制指标。
二、组织领导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县)、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城市交通、农牧、安监、建设、市政市容、城市执法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道路预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预防领导小组),负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部署、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曹学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邵喜国担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整顿驾驶员队伍,加强驾驶员管理。
1、市公安局与市城市交通局要联合制定机动车驾校考试合格率和驾龄3年以内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肇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或交换信息。市公安局每半年向市城市交通局提供一次驾校考试合格率和驾龄在3年以内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肇事情况材料。市城市交通局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驾校培训质量排行榜,并对半年考试总合格率低于60%的驾校和连续两次排序最后一名的驾校进行整顿。
2、市农牧局要会同市公安局制定拖拉机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处罚或记分处理、肇事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排行榜,并对考试合格率低于60%的拖拉机培训机构进行整顿。
3、市城市交通局、农牧局要对驾校(培训机构)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降低培训标准、教学质量低、只收费不培训等问题的驾校(培训机构)进行整顿;对问题严重的,取消培训资格和教练的准教资格。改进驾驶员培训工作,增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实际道路驾驶培训内容。
4、市公安局、农牧局要认真执行考试员等级管理、考试员考试权限等规定,加强考试监管,严格按照规定车型进行考试,规范考试员考试行为,对违反规定或降低考试标准的,应组织整顿,对问题严重的要取消其考试员资格。
5、市公安局每半年将驾龄3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驾驶员名单进行汇总通报。市城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农牧局要组织进行事故责任倒查与整顿,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整顿路面通行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市公安局每月要分析、研究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合理调配警力,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路面管控能力;进一步发挥交通协管员的作用,加大行人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依法查处行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市公安局要加强对事故多发时段、路段和区域的管控,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216国道、312国道、103等省道和旅游景区景点路段的管理,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9座以上(含9座)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逢车必查,并做好登记,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市公安局、交通局、农牧局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把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载人、非法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和无照驾车、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章占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
4、市城市交通局、公安局、安监局要监督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危险物品运输安全各项规范制度。公安部门要划定禁止危险品车辆行驶的区域和线路,严格审批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证。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悬挂符合标准的标志,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一级标准,车辆运行时间、线路必须遵守限制规定,驾驶人、押运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资质许可,没有押运员不得运送危险物品。
5、市公安局牵头组织交通、建设、市政等有关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空缺和合理情况、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减速带、路障情况以及城区道路的指路、限速、让行、事故多发点段标志进行普查,提出整改方案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后,由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6、市建委要加强对道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设置符合安全通行要求的道路施工路标、路障和安全防护设施。
7、市市政市容局要与建设、规划等部门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管理,统一挖掘道路审批;加强对区(县)占道经营审批的监督、协调和指导,规范区(县)经营性占道审批行为。
8、各区(县)(含两个开发区、米东新区,下同)政府(管委会)要严格经营性占道审批,组织城市执法部门清理未经审批非法占道行为;要组织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物流集散地、货场、仓库的监督检查,确保源头装载符合要求。
(三)整顿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市城市交通局要制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推进信用承诺制,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与经营资质和从业资格挂钩。对不符合安全运营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单位,坚决责令停业整顿。要制定措施限制各种形式的挂靠、转包经营行为,对只收费不管理的经营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坚决清出运输市场。
2、市城市交通局、公安局要监督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和车辆定期保养、维修责任,杜绝不合格交通运输工具和不合格驾驶人员上路;严格执行车辆报废规定,加强车辆报废监管,杜绝报废车上路行驶。
3、市城市交通局要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的管理,今后凡申请从事经营性运输驾驶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从业资格,持证上岗。
4、市公安局、城市交通局、安监局要协商制定对运输企业驾驶员严重违法、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通报和责任追究办法。公安部门要定期公布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较多的运输企业名单;城市交通和安监部门要依法追究运输企业的管理责任。
5、市城市交通局、公安局要协商制定客货运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做好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6、市城市交通局对道路运输企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要责成所在单位依照企业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并建立“黑名单”系统,便于企业及用人单位查询;对屡教不改多次违法、多次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死亡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的驾驶员,要取消其从业资格。
7、市城市交通局要鼓励运输企业对长途客运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品运输车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8、市城市交通局要会同安监局,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存在安全管理混乱、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驾驶人交通违法率高等严重问题和检查发现的其他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联合执法。
9、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费用提取两项经济政策的实施办法,并尽快组织实施。
(四)整顿机动车双燃料改装企业,加强安全监管。
市经委要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研究制定机动车双燃料汽车改装企业安全规范,对申报自治区机动车双燃料改装定点资格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定点和资质管理挂钩;要与公安、质监、交通、工商等部门加强双燃料改装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定点擅自从事机动车双燃料改装的单位,确保双燃料机动车安全、可靠。
(五)整顿危险路段,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市公安局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属国道、省道的,由市公安局报告市政府,以市政府名义协调自治区交通厅及时整治;属城市道路的',由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公安、安监、交通、建设、市政、规划等部门专家进行论证,确定整改路段和整改方案,由建设、市政部门组织实施;属区县管理的,督促区县及时处理。
2、市城市交通局要研究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方案,努力改变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重匮乏的状况。
(六)进一步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制。
1、职责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区(县)政府(管委会)或市属部门,要在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一年内发生2次死亡3—9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区(县)政府(管委会)或市属部门,要在第2起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2、职责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区(县)或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职责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超过安全生产责任状控制数量,以及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异地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次要以上责任的车主所在区(县)或部门,由市综治委、文明委、安委会、目标办按照各自的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取消有关责任人员当年的评优资格。
3、实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死亡1—9人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异地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次要以上责任的,由市城市交通局会同市安监局进行责任倒查,对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以上责任的车主单位,由市安监局提交市综治委、文明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责令整改、撤销称号处理,没有称号的取消当年评定资格。
(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各级政府及其公安、交通、农牧(农机)、安监、司法、教育、宣传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村)、进户(以下简称“五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农机安全村”创建活动,提高车主、业主、驾驶员和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2、各级宣传部门要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开辟专栏,广泛进行不间断的专题宣传。市属电台、电视台、报纸要在黄金时间、重要版面每月至少播放、刊登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稿件。司法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普法教育计划。交通部门要在客运汽车上张贴举报电话,公布奖励办法,鼓励市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3、各区县要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开展宣教活动,针对重点人群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在社区(村)、学校、单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宣传安全法律知识,通报安全事故情况,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4、市公安局要做好交通安全“五进”活动的指导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价和表彰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创建“平安畅通区县”、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成立预防工作协调组织,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整体推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及时研究解决预防和控制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加强沟通与协作。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尽快协商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制度,使信息在部门之间共享,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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