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校园安全通告3篇【集合】
关于整治校园安全通告1
全院师生员工:
校园是学习的场所,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教学活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交通法规和校规。然而,在校园内,时常可以看到有师生驾驶无证摩托车、超速行驶、乱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危害了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也干扰了学校的正常秩序。虽然学校曾多次发布通知加强管理,通过专题班会进行安全教育,交管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但交通违法及肇事行为屡禁不止。因此,我们吁请每位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校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为积极推进“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打造“绿色、和谐”校园环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过武汉市交管局东湖高新交通大队和湖北经济学院的`研究决定后,现发布以下通告:
一、为了保障校园内交通的安全有序,所有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并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牌的规定行驶。在行驶过程中,禁止超速、鸣笛和逆向行驶,应该注意避让行人并确保安全后通行。停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占用道路。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为保障校园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禁止摩托车进入校园,严禁在校园内骑乘、停放摩托车。所有在校园内停放的摩托车请所有者在通告发布前自行处理。如未处理,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清理处理。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三、10月8日后,将由公安机关对校内违法违规交通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校内驾驶、停放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清理,一经发现,当场收缴,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特此通告。
武汉市交管局东湖高新交通大队
湖北经济学院
二〇xx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整治校园安全通告2
各部门、各经营服务单位及全院师生员工:
为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辽教电(20xx)21号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
一、全体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校园内,严禁学院师生员工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影响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校园内禁止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或团体进行商业活动。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并审批,校园内商业网点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合法经营。
禁止在学院内从事经商活动。对于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学院有权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者离开校园。若经过劝告、制止后仍不改正,则学院可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对于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由司法机关处理。
对违反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校外人员,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情节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xx年9月28日
关于整治校园安全通告3
各位业主:
为了防范类似北京路万科花园大火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禁止在小区内私自布线充电,业主必须使用规定充电桩进行充电。
二、进入摩托车车棚充电的业主应该认真检查充电设备,如遇到问题及时更换。
三、按物业指定位置停放摩托车,不得与电动车混放。
四、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服从物业划定的位置停放,摩托车禁止进入充电房。
五、物业保安要通过监控系统对电动车充电房进行严密监视,发现火灾苗头及时处理,防止火灾发生。同时,物业领导和电工、保安要经常检查电线等设施,如有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小区居民的.安全。
银海花园物业处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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