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5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道路交通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建立健全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本预案适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
1.4.3境内路段因凝冻、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连续引发交通事故的;
1.4.4导致市、省(部)级以上领导或者重要外宾伤、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急需联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副总指挥,成员由县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供电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电信公司、住建设、气象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救援;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统一部署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其它重要事项。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办公。联系电话:7223481、7223492。其职责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负责接警、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人、实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调查和认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责任倒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
县安监局:负责对事故处置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各方关系,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处置,协助公安局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事故道路的抢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
县住建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使用的临时建筑,负责事故现场的城市道路、路灯、供水等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提供排险物资器具与人员,确保道路畅通。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破拆变形事故车辆、排除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车辆因事故造成的险情。
县环保局:负责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处置及其污染程度监测,指导对危险化学品扩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畅通。
县气象局:及时提供事故现场以及周边范围的天气情况。
县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死伤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赔偿工作,及时运送遇难尸体,妥善处理死者后事。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县武警中队:按照救援应急指挥部要求参与排险救援,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各保险公司:负责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等财产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政府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公安局长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排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伤人数或失踪人数后,应按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级协作部门,并按照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人员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接处警情况;报告单位。
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措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发布预警。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部门要在1小时内同时向县应急办、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安监、卫生、建设、交通、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接警后要立即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县应急办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政府及部门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门及事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在同一时间上报县应急办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及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公安、卫生、消防、交通、安监、环保等部门实施救援,并开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事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危害时,应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批准启动本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如遇台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报告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各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参与部署实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请求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调集县各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各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专家指导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等专业工作组,立即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污染监测、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死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尽力医治事故伤员,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险公司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和伤亡人员及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县委宣传部负责把关和组织实施,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工作原则。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x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为完善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县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网通、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消防车辆、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各救援部门应健全应急制度,落实应急人员,配备以下相应装备:
县交通运输局:大客车2辆、大货车2辆、大吊车1台,用于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设备。
县建设局:推土机2台、铲车2辆、挖掘机2部、装载机2部、吊车3台,用于坍塌事故现场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临时建筑的设备和物资。
县供电局:10KV带电作业车1辆、x0KV柴油发电机车1辆,用于事故现场的电力供应,铺设临时电力线路的物资和设备。
县公安局:事故勘查车1辆、应急救援车辆10辆、指挥车1辆及相关通讯器材、防暴装备、野外扎营装备。
县消防大队:消防车2辆、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灭火器材、强光照明、氧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设备及洗消帐篷。
县武警中队:防暴装备、通讯设备、野外露营装备。
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备资金由各部门提出预算,报县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资金预算。
各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组。工作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和交通、农业(农机)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和办法。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应当设置应急救援培训的内容。
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人员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抢救、车辆打捞、危险化学品处置和人员应急集结等科目培训,提高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定期按应急救援要求组织演练。
本预案是全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实施意见。本预案定期进行修改。
本预案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2
为预防和削减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阔师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同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同学人身安全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故事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同学在乘车、行路途中或老师在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伤亡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校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假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帮助交警等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亲密协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三、预案设置
学校依据人员特点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以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负责处理现场状况。依据现场状况打算:联系120进行急救;联系医院做好抢救预备;在交警赶来之前设置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发生;向校内发出指令;依据现场状况打算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报告状况;
②向医院要求;
③做好抢救预备;
④向教育局报告;
⑤向校内发出指令。
留校处理组
职责任务:快速做好了解状况、做好接应工作。详细预备工作:
①快速查清乘车同学的人数、详细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
②快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
③依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快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
机动应急组(刘作建、王振武、杨家寅)。
职责任务:快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预备接应的一切预备。
1、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
(1)事故出事后,现场老师或知情老师要在第一时间内应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队,使同学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电话后,学校全部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马上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或组员报告状况;组长依据状况打算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状况特别特别可越级上报。
2、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需完成以下工作:
领导小组依据事故或险情状况,马上组织小组成员按应急预开展紧急救援工作。通知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气(现场处理组),快速赶赴现场。(留校处理组)马上通知班主任、家属等到位。
3、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急处理措施:
依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状况,最大可能快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快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状况,如有人员失踪,马上判明方位,紧急支配有关小组成员依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支配同乘同学或老师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恳求消防部门帮助抢险,请公安部门协作,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伤员抢救:恳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预备,确保伤员得到准时医治。
自我爱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爱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乐观协作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加事故的调解。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准时汇报,根据依法办案、实事求是、敬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爱护现场,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实行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帮助交警、交管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准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准时做好同乘同学或老师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处理,老师车祸依据政策有关规定准时处理。
4、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与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帮助学校查明事故缘由,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看法,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做到:
①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的通讯要保证24小时畅通,小组成员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后一小时内,必需保持通信畅通;
②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
③特别状况,应做到24小时开机。
2、发生事故后,应准时向组长(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3、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赐予相应的惩罚,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进行严峻的惩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要送交公检法部门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3
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为给人民群众在春运(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规范高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综合施策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强化路面整治养护,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加强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xx
副指挥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
成员:全镇干部、镇级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主任、交通协管员、劝导员。
职责: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指挥部下设三个救援队:
救援一队队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
成员:xx(安办主任)xxxx(派出所所长)xxxx(派出所民警)xx
职责:及时赶赴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配合公安交警勘验现场,指挥旅客向指定场所疏散,以缓解交通要道的压力,负责疏散地的治安和卫生保洁工作。及时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畅。
救援二队队长:xx(党委委员,分管安全)xx
成员:xx(卫生院院长)xxxx(安办工作人员)xxxx(交管站)xx
职责:营救受伤人员,严禁肇事逃逸,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以缓解道路运输压力。协助所在地村委会做好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和宣传解释工作。并组织劳力配合有关的'进行道路维修、抢险整治工作。
救援三队队长:xx(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xx
成员:xx(信访办主任)xxxx(党政办主任)xxxx(财政所所长)xx
职责:负责通信联络,信息传递,报告上级相关部门,通知死、伤人员家属,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三、预案启动
春运期间,镇派出所人员负责24小时轮流值班,预警电话:xx;
如遇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导致交通堵塞,使我镇正常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的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四、工作目标
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xx镇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4
为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杜绝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发生和降低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旅游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范畴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是指发生在景区内交通道路上或组团外出旅游的突然发生涉及游客,造成人身财产较大损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游客在组团外出旅游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2.游客进入景区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发自然灾害,致使游客乘坐车辆发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预料因素而造成的旅游交通事件。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处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责任单位根据旅游车辆使用情况和游客所属情况而定。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出现后,负责人应遵循属地原则,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及时先行处置,以最快速度、尽最大努力实现应急处置。
二、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预警系统
成立由县文体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人员组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文体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文体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组员:游国文县文体和旅游局旅游股负责人
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大队队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我县旅游道路交通的安全预防工作。
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旅游交通事件的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游客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旅游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督促、教育游客遵守交通规则,阻止游客乘坐非法营运和不合格的车辆等。
2.加强对旅行社用车的监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车情况。教育督促旅行社办理好各种车辆证照,按规定参加车辆的各类保险,自觉接受运管等部门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行驶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知情者或当事人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需要医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门提供帮助的也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人员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交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
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报送,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即时即报,最迟在30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时续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调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游客安抚组等。
3.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发生交通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发生突发交通事件时,县文体和旅游局领导应亲临现场(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根据方案进入应急处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赶回处理情况),了解事故情况,视情况作出指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迅速启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包括明确现场事故处理中设置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调集救援人员和相关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救援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解释、说明和把关工作;
4.指导善后处理和游客安抚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1.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调查工作,由处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组织及文体和旅游局相关人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交警队等)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正常的旅游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5
为了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和车辆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果断、有序地进行救援,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事故发生时,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协调、指挥救援工作,单位警车临时用作紧急救援车辆,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赶往出事现场,救助伤员,控制事故蔓延。
2、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配合交警或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三、应急救援的具体办法
1、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保护事故现场的要点:
(1)保护好车辆制动时的拖拉痕迹;
(2)受伤害方行进、终止位置;
(3)双方车辆的位置;
(4)车上的散落物;
(5)标明和保护好伤(亡)人员的倒位、血迹。
2、及时抢救伤者,采取急救措施。临时变单位公务警车为紧急救援车辆,并拦截过路车辆、尽快将伤员送到就近医院抢救(急救电话120)。提醒:配合交通民警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交通警察进行现场调查和分析。
3、消除危险,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当发生车辆事故后,除了要注意人员伤亡外,还要注意因事故造成的危险因素,如汽油外泄等,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现场勘察完毕后,当事人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按照要求及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清理现场。
4、紧急救援的同时,向就近的交通警察部门报案,或者拨打122交通事故的`报警电话或110报警电话。
5、记录下事故目击证人的联系方法,因为证人和证据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一定要留下证人的联系方法、防止与目击证人失去联系。
四、应急物资
应急车辆:发生事故时单位公务警车临时充当应急车辆。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6
进一步规范我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程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南街道境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或可能发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培训和装备器材的配备,增强应急救援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2)明确职责,规范有序。明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3)依靠科学,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2事故分级
根据《城南街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事故分为I级、Ⅱ级、Ⅲ级三级。
2.1I级道路交通事故
I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泄漏、失火、爆炸,严重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2.2Ⅱ级道路交通事故
II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大型客车失火、翻车坠河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已经或可能发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2.3Ⅲ级道路交通事故
III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交通事故;国道、高速公路发生多车相撞事故造成交通严重堵塞;其他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指挥机构及职责
街道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机制
4.1应急响应
4.1.1信息报告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由事发地村(居)委会有关部门立即报告街道,并及时核查、了解、续报有关信息。
4.1.2分级响应
I级响应。I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市公安局报告,市公安局经核实确定为适用于本预案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报告总指挥部,并建议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Ⅱ级响应。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市公安局报告。市公安局经核实确定为适用于本预案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报告总指挥部,并建议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一旦上级政府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总指挥部纳入上级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安排,执行上级指挥部指令。
Ⅲ级响应。Ⅲ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公安局报告。市公安局经核实确定为适用于本预案的'道路交通事故,报告总指挥部,征求处理意见。
4.2现场处置
(1)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统一调集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
(2)接到总指挥部指令后,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
(3)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制定事故救援方案,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和决策。
(4)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并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4.3专业工作组处置
现场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专业工作组,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
4.4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处理完毕,由总指挥部或受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授权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并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事故救援结束后,事发地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尽力医治事故伤员,对死
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市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给予必要的帮助。因紧急救援需要临时征用的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无法归还的,按有关规定,根据事故损失评估报告,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它处理。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对伤亡人员及财产保险进行理赔。
5.2事故调查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相关影响进行调查认定,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
5.3信息发布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
5.4总结报告
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以及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市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为完善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救援过程中的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传送、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6.2装备保障
街道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要配备、更新必要的勘查车辆、消防车辆、摄录、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6.3队伍保障
建立以公安民警、消防部队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6.4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况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材,按照安全抢救技术方案进行抢救。
6.5宣传、培训和演练
定期组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向群众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救护知识;对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7附则
7.1奖惩
对在交通事故处置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交通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事故处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对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由于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交通事故损害后果扩大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虽然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由其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城南街道办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文本。各单位应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预案。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7
一、目标:
学生和教师在校内校外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法,不违规,在本学年度内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平安。
二、保障措施:
1、利用周前会、升旗仪式对交通规则进行宣传。
2、少先队加大对交通安全的检查、处理力度。
3、各班班主任随时对学生讲交通法规。
4、利用学校、教室内板报对交通安全进行宣传教育。
三、应急处理预案:
1、组长:xx
负责学生、教师整体工作的.协调。
2、副组长:xx
总指挥不在时发生该情况,由副总指挥协调安排。
3、联系救治人员:
xx负责联系110或120医生,协同组长对学生展开救护工作。
4、学生家属联系人员:
该班班主任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并对其进行安抚工作。
5、后勤保障人员:
xx等负责护送出事学生进行救治。
x负责联系保险公司立案。
6、x对该事故立即上报教育局办公室。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8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保证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班级成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突发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4、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教师负责,再逐层报告。
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主任——>校长——>镇教委
四、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委报告。
4、做好家长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9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各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建立健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员工可能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1、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总经理室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梁桂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尹道阳同志、职能部门事务部主任王建华同志担任,成员由各部、办负责人担任。
(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度。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公司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所,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8、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9、组长:负责组织相关成员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准确掌握事故现场形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0、副组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联系、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时因组长不在本公司的,由副组长代行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综合办: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紧急抢救治疗工作。
事务部:负责向公安机关、安监局上报情况并负责及协调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负责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抢救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部门、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情况。(二)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重(特)大事故发展生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和分管治安安全的领导,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工作小组,同时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三)公司有关成员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四)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并按要求移送上级事故调查组。
五、事故应急措施
1、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公司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和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3、在抢救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六、各成员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明确应急救援组织网络、相关职责及通讯联络方法;
2、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的保证手段;
3、到达现场后应急救援系统立即运行的措施;
4、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①现场保护;
②维持秩序;
③处置险情;
④抢救伤员;
⑤疏散人员。
5、应急救援的.队伍、物资保障。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公司针对可能发生的员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
(四)本《预案》所涉及的部门和个人,如果因组织发生变动,由所接替的部门和个人继续履行其职责。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0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要求,为全面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能力,尤其是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辖区农村公路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辖区农村公路所造成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公路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农村公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三、指挥机构
按照《长沙市岳麓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方案》中的具体任务要求,由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云飞任交通保障组副组长,我局主要参与交通保障组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调度主要道路积雪路段的清扫除冰,主要桥梁坡道冰雪的清理,做好防冻、防滑工作;做好防滑砂和应急设备的储备、准备;全力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畅通;指导相关街道成立抢险救援队,根据灾情险情状况采取相应的抢险和自救措施。
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雷云飞
副组长:吕慧、陈萍、魏拥军、文双红、左丹、廖敏
成员:周跃进、吴喆、代鑫、徐江方、刘萍、刘辉、彭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实施,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由代鑫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公路抢险保畅应急对策,组织、协调、指挥、决策交通运输保畅工作,督促检查预案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或区安委会提出需要交通管制道路的建议。
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加强对责任科室、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监督,及时上报反馈信息,并为各责任部门提供后勤保障。
区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负责区管道路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涉农街镇和养护公司的应急处置行动;督促养护公司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程序响应;承办局交通运输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运政综合科:负责督促企业建立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储备相应设备、物资;对驾驶员加强极端天气安全驾驶相关培训。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岳麓大队、安全监督科、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道路客货运输安全营运状况监管工作,加强源头管理,敦促和协助车站、站场开展交通管制后的车辆停发停运管理工作;检查客车防滑链、沙袋、三角木、铁锨等防滑设施随车配备情况,监督检查车辆规范营运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私设站点、甩客卖客、超载等不法行为;负责人员疏散的车辆保障工作;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管制期间司乘人员的思想工作。
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养护公司:按区域分为四个抢险班组,即雨敞坪镇组、莲花镇组、学士含浦街道组、坪塘街道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及人员机械的定人定位,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实施;听从指挥部统一调配。
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
五、预警级别与发布
(一)预警级别
按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灾害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
一般(Ⅳ级):出现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较大(Ⅲ级):出现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重大(Ⅱ级):出现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特别重大(Ⅰ级):出现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二)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精准权威”的原则,及时了解掌握区水利局收集发布的气象信息。及时掌握灾害天气预警信息,上报指挥部,并转发至涉农街镇及相关单位。
六、应急响应
(一)一般灾害(Ⅳ级)响应
1、启动条件。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灾害过程造成因灾省境内1/5(里程)县道、重要乡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出行滞留人员500人以下的,视为一般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2、启动程序。接到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Ⅳ级响应指令。
3、响应行动
(1)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根据灾情情况,经请示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后,指派人员到受灾较重的路段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协调养护公司及时投入抢险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督促相关街道(镇)做好保畅通工作;
(4)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参与抢险救援工作,保持道路畅通。
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终止Ⅳ级响应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Ⅳ级响应。
(二)较大灾害(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灾害过程因灾造成境内1/3(里程)的县道、重要乡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出行滞留人员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视为较大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2、启动程序。接到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Ⅲ级响应指令。
3、响应行动
(1)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通报各相关科室(站)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
(3)按照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指派人员到受灾较重的路段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4)督促相关街道(镇)抓好抢险救灾安全工作;
(5)立即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参与本行政区域内抢险救援工作,保持道路畅通。
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终止Ⅲ级响应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三)重大灾害(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灾害过程因灾造成境内1/2(里程)县道、重要乡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出行滞留人员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视为重大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2、启动程序。接到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Ⅱ级响应指令。
3、响应行动
(1)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相关科室(站)分别召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
(3)指派人员随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4)按照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要求,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受灾地区和路段,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5)督促相关街道(镇)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参与抢险救援工作,保持道路畅通。
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终止Ⅱ级响应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四)特别重大灾害(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灾害过程因灾造成境内2/3(里程)县道、重要乡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出行滞留人员3000人以上,视为特别重大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2、启动程序。接到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Ⅰ级响应指令。
3、响应行动
(1)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相关科室(站)分别召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
(3)指派人员随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4)按照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要求,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受灾地区和路段,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5)督促相关街道(镇)抓好救援人员安全,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参与抢险救援工作,保持道路畅通;
(6)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持。
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终止Ⅰ级响应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用战时思维、战时作风、战时举措超前部署。根据职能职责协助区防指开展相关工作;在区防指的调度下对重点灾情区域进行支援;完成区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及时预报预警。将上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收集、转发,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三)迅速响应救援。要加强极端天气下的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天气发生变化时,及时迅速启动响应或调整响应级别;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严格按照省、市、区的相关部署,科学组织救援,避免出现次生事故。
(四)加强物资储备。深化思想认识,以讲政治、重民生的高度做好各项物资储备工作,宁多储备也不措手不及,要按照低温雨雪天气持续30至50天的时间做好储备。督促涉农街镇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储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并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修,确保完好可用。
(五)及时总结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后报区委、区政府;救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完成各种上报工作。
(六)奖励及责任追究。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在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按规定要求履行职能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以上经济损失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纪规定进行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追责问责必须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
(七)本预案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更新和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1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定期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在我镇辖区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1.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君塘派出所电话或向镇政府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县医院或镇中心卫生院求救。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居)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驻村干部报告。
3.镇党政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和现场总指挥的指示,综合分析汇总后在最短时间内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康杨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分管领导王小华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社区)及镇道安办、综治中心、派出所、卫生院、民兵应急分队等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村(社区)、部门加大对事故盲点的`整治和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力量,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道路安全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气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道安办、卫生院组成,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力量。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道安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人武部副部长(具体负责救援工作)及沿线各村(社区)主任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沿线村(社区)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中心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镇政府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责任,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综治办中心、司法所协助。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和涉及村(社区)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和舆情引导工作。
五、预案启动
1.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2.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3.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现场总指挥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1.镇指挥部现场总指挥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现场总指挥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2.派出所、镇安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社会治安稳定。
3.镇中心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4.各有关村(社区)、部门(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5.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报告县交警大队请求协助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县级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项
1.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在最大限度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情况下,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2.加大路面控制力度。镇道安办要严格监管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同时积极协调县交运局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3.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派出所、道安办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4.大力整治事故盲点。镇派出所、道安办要认真、详细排查我镇辖区交通道路事故盲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盲点整治计划和措施。各有关村(社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盲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5.沿线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道安办备案。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2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强管理
1、建立在开学初和节假日前集中对同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状况放学统一排队,在路上要求同学靠右边行走,确保安全。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同学集中上下学的时段,维护好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确保同学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班级同学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同学安全离开学校。
5、要对校内周边安全隐患准时进行排查,发觉问题马上上报,准时整改。
6、在距离学校肯定距离的位置设立“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示牌,提示司机减速慢行,留意过往同学,避开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教育
1、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同学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削减事故的发生。
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乐观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同学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示同学在上下学路上留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公路上追赶打闹,不要斜穿公路,避开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实行的措施
1、快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马上拨打电话120,恳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恳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快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快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实行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即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抢救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做好伤亡同学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帮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3
为有效预防全镇农村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单位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应及时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行政辖区内内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雨天、大雪、冰冻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1.应急救援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单位、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应急处置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严彬宾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副镇长贾程瑞同志、文昌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各村(社区)委员会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由贾程瑞同志具体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
(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所,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进行事故调查,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8.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9.总指挥: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准确掌握事故现场形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0.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时因总指挥不在本镇的,由副总指挥代行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交管办、应急办、派出所、卫生院
1.应急办牵头,交管办、卫生院参与,负责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抢救及应急处置工作。
2.派出所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治安管理,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3.交管办会同事故发生地村(社区)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
4.应急办、派出所和交管办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5.交管办及时向公安机关、应急局、交运局上报情况并负责及协调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对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及逃逸人员的追捕。
(二)卫生院
1.负责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紧急抢救治疗工作;
2.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
(三)财政所
负责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的需要。
(四)应急办
1.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2.组织落实社会救灾队伍和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村(社区)委会
1.负责抢险物资、人员的组织;
2.修复损毁的道路;
3.制作和安装事故点的警示标志标牌。
五、具体工作
(一)事故预防工作
各村(社区)要加强辖区巡查工作,派出所、交管站等职能部门要从严查处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客车“带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过往车辆的安全装置检查力度,注重向驾驶员进行路况提示,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各项工作。
1.加强车辆的管理。要对本镇的农用车、摩托车、三轮
车等机动车辆的无牌无证、超负荷载客和人货混装等违法行
为,进行教育、处罚。做到超载不出村,出村不超载,确保
秩序井然,安全无事故。
2.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职能单位要对辖区的事故
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的治理进行认真的检查,积极向党委、
政府汇报,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加以有效治理,确保事故
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3.加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要充分发挥派出所、镇交管站协管交通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强化辖区内道路的路面管控,及时修整破损路面,清理路障,杜绝占道为市,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学校要加强管理学生周未返家乘车问题,做好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镇交管站等单位要各司其责,相互协作,并在适时联合重点整治非法载客和重点路段的监管。
(二)应急制度
1.及时上报和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
当镇政府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后,应立即按照程序逐级上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领急救队伍赶赴现场,并亲自组织、指挥救护。
2.施救前的准备
全面了解事故现场,结合实际,制定科学、有效的施救方案,安全、有效地进行施救,避免盲目进入事故现场。
3.重特大事故的施救方法和步骤
一是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二是迅速向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商请卫生、公安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三是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可以申请交通管理部门中断交通。
(三)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1.自然灾害:由于水毁、滑坡等事件造成公路瘫痪性损毁,公路交通受到严重影响,或预报灾害即将严重危及公路交通。
2.突发事故:由于车祸等因素造成公路、桥梁损毁性中断交通或上级指示重点防范区域内的公路交通保障情况。
(四)应急救援程序
1.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报告
接到报告立即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接到报告后,立即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第二、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情况,立即启动预案或指令相关部门、村(社)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2.到达现场
第一、在接到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报告后,根据应急抢险救灾预案应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如发生人员伤亡事件,镇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到达现场后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安排、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第二、进入事故现场后,首先对伤残人员进行第一时间的搜救,同时制定现场救援方案,要求急救中心和医疗机构迅速开展施救工作,确保伤残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第三、迅速组织人员安排部署安全警戒、便道疏通、工程机械施工(装载机、挖掘机、翻斗车、压路机、草袋子等),就近利用各种救灾物资(如沙土、石料),并按照相应的工作职责展开救援工作。
第四、在现场救援工作展开的同时,安排有关人员做好突发安全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防止证据遗失,以利于公路交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
(五)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信息报告。要及时掌握交通事故信息,建立收集本辖区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对信息进行汇总、风险分析,并按程序及时上报。报送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2.先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接到报警后,要集中力量赶赴现场施救,要通过电话、手机等通信工具及时报告。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处置措施主要包括维护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对现场实施交通疏导;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3.应急响应。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当迅速报告上级部门,请求支援。当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要及时报请上级出启动新的等级应急机制的决定,并按照该决定进行应急处置。
4.事故后恢复。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5.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在因道路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或者自然灾害导致交通管制时,要做好来往车辆的疏导工作,认真向他们做好解释工作,尽力解决好他们的饮食等现实问题,确保他们的安全,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6.善后处理工作。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和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积极、稳妥地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善后调解。
六、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镇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
(四)各成员部门应当在本《预案》通过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各专业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村(社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报镇交管办。
(五)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各村(社区),各镇级主管部门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各村(社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的救援预案。
(七)本《预案》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如果因组织发生变动,由所接替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履行其职责。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4
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为快速处置在区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准时抢救伤员,尽快疏通道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财宝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车辆坠江、坠湖或因车辆发生事故引发严峻爆炸、危急品泄露造成严峻人员伤亡。
二、组织机构
(一)为了加强对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交通、建设、卫生、民政、财政、宣扬和事故发生地所在街XX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及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1、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预备工作。
2、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后。
3、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
4、组织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向区总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
2、督促检查各街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总指挥部各项决策状况。
3、准时、全面了解事故灾难状况。
4、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演讲实施救灾的进展状况。下传上报。
5、按区总指挥部指示。坚持通信联络疏通。
6、组织办案专班快速开展案件调查、处置工作。
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分工
详细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设立状况信息组、抢救组、捍卫组、抢险组、支配组、涉外涉台组、宣扬组、财务组、善后处置组。
(一)状况信息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由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任组长。主要负责准时了解现场状况及处置工作进展状况,随时与区总指挥部坚持联系,准时反馈信息,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疏通。
(二)抢救组:由区卫生局负责。由区卫生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足够的医疗抢救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准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指定医院,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抢救工作。
(三)捍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四周的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扑灭火灾,排解险情,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和乐观参加抢救,事故调查及评估、理赔等项工作,现场勘查可商请检察院和投保的平安公司派员参加。
(四)抢险组:由区交通局、建设局负责。区交通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对因事故或引发火灾、爆炸患病破坏的道路路面、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设施进行抢修,并负责设置夜间照明设备。
(五)支配组:由区民政局负责。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支配因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支配前来参加事故处置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吃、穿、住问题,帮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抢救工作,对死亡的人、畜尸体做好处置事宜。
(六)涉外、涉台组:由区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协作卫生部门对受伤的外国人、洪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进行抢救、转移、治疗工作,负责帮助做好生活支配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负责对涉外、涉台问题交涉;负责翻译工作。
(七)宣扬组:由区委宣扬部负责。
(八)财务组:由区财政局负责。区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预备和解决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统一支配有关办公经费。
由车辆投保的`平安公司和发生事故的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九)善后处置组:由区公安交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所在街乡镇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公安交警或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接到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快速组织力气赶赴现场的同时。由区分局指挥中心快速演讲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演讲或接到区委、区政府的命令后。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全力抢救伤者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区公安分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平安公司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缘由及发生经过,认定事故责任,核清损失数额,并依法进行处置。
(五)事故的赔偿由相关的平安公司及事故责任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马上写出书面总结,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置工作结束后。演讲区总指挥部。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5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用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内因公驾乘汽车车辆时,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2、总则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范事故的责任认定,善后处理、损失赔偿,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人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保证在接警后能够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公安和车管部门了解情况全力救护,减少损失和影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3、组织机构
3.1、为妥善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由综合管理部、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各单位(车间)车队长(或车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3.2、交通事故救援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成员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车管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兼职、劳人社保专职、技术设备专职、工会干事、以及各单位(车间)汽车班长组成。事故救援组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部门、综合部门负责人及汽车班长组成。事故调查组由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协助调查。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组成并开展工作。
4、主要职责
4.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4.1.1、事故发生后,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及其它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4.1.2、协调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4.1.3、需其它部门协助配合时,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4.1.4、有关紧急事项决策;
4.1.5、善后工作的统一协调处理。
4.2、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公司管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和协调指挥工作,参与事故处理,通报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4.3、事故调查组职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负责调查、分析和处理公司管内因公驾乘汽车所发生的责任交通伤亡事故。做好公司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的勘查意见,提出初步定性定责意见。
4.4、善后处理组职责: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机构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5、应急响应程序
5.1、事故救援
5.1.1、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乘车人要在3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和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报告。车辆驾驶人员及乘车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做好防护工作,拦停过往车辆运送伤员,并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中心电话)及122(交通事故投诉台),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应当予以协助。
5.1.2、公司调度、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分别向有关领导汇报,对达到本预案适用条件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兰州铁路局汽车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安排、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处理措施。协助事故救援的'人员和事故单位,在现场救援时应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按照有关法规展开救援工作。
5.1.3、根据就近先救援的原则,安排就近的地区先进行救援,同时,公司及事故单位内有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在接到事故报告30分钟内,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路局安监室、中心人力资源部报告,公司安全技术部及事故单位办公室负责向中心安全部门、路局总值班室、物资处车管办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概况,同时报告车辆投保公司(4995518)
5.1.4、公司救援小组在中心、局救援小组未到达现场前,应积极配合当地交管部门积极抢救伤员,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勘察现场(有条件的做好摄影摄像工作)保存可疑证物,做好记录,对交管部门的事故现场勘察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认。
5.1.5、公司救援小组应向中心、局救援小组主动汇报情况,不得隐瞒事故情节或有碍事故救援调查的言行发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组的指导下,根据事故性质,迅速制定救援处理措施,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统一领导,专人指挥,工作有序,力争将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损失和带来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要加强事故现场安全监控,以防不测事故再度发生。
5.2、事故调查:
5.2.1、事故调查由公司主(协)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调,并统一安排协调各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5.2.2、在现场调查、内部取证时,应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综合管理部组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配合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拍照、录像,搜集事故现场物证痕迹,对制动人拖印,机动撞击程度、进行测量、测算,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记录事故当事人、目击和相关人员的口述、笔录及伤亡人员、车辆损失的准确情况,写出事故概况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确认事实后,请事故责任人签认。
5.2.3、处理原则应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比照本预案有关内容办理。事故的当事人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确认无误后,当事人和单位方能签认。
5.2.4、事故概况的书面报告要在24小时内上报路局相关部门。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年月时分);发生的地点(省、市、县地名, 国道或其它道路名称、公里、米);天气、路面情况;车辆驾驶员、乘载人基本概况、伤亡情况;驾驶公车的基本概况(车型车号、核定车载人数)和车辆损失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5.3、后期处理
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6、其它:
6.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事故应急救援、定责、处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或玩忽职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6.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管理部门调解。发生事故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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