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4-10-13 11:22:29 报告范文 我要投稿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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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实用15篇)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性质: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教育信息化。属于一次性项目。

  2、用途和主要内容:本年度包括:

  (1)校园网络改造

  (2)智慧校园广播系统

  (3)学校教育管理系统

  3、涉及范围:校园内及互联网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通过校园网络改造,建立一整套先进、完善的通讯、网络布线系统,包括为数据、语音、图像、控制等应用系统提供接入方式、配线和各楼层间、各大楼间网络互连方案,满足学校各种大楼当前的使用需要,又要考虑将来网络发展的需要,使网络系统达到配置灵活、易于管理、易于维护、易于扩充的目标。智慧校园广播系统用于学校开展教学信息的传播、校园上下课铃声的播放、多媒体校园广播的开展等需求。智慧校园平台提高学校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并探索如何促进基于大数据模式下的教育管理与教育教学实现形式。最终实现建成完整统一、技术先进,覆盖全面、应用深入,高效稳定、安全可靠的智慧校园。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所需省财政性资金拨款已足额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我校特别要求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省财政厅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将省级专项资金分解下达到我校,我校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资金。同时对项目专项资金,不得挤占和挪用。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教务科、财科务、学生科等科室严格把关,做到按时,按预算、依据规范完成。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教务科、财科务、学生科等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建立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我校20xx年设备购置项目工作,对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做了详细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各相关科室也安排了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到人。

  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我校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科室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项专用。并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及单位进行通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预算总额为180万元,项目经费全部用于项目的开展,无挪用、超支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预算总额为180万元,总支出为177.56万元,节约2.31万元,项目已完成,余款国库回收。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本项目工作进展顺利,按时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经学校数字化校园项目(一期)评价工作小组评议,该项目产出数量、时效、成本、质量达到绩效目标,评价优等级,质量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校园网络改造建立一整套先进、完善的通讯、网络布线系统,智慧校园广播系统用于学校开展教学信息的传播、校园上下课铃声的播放、多媒体校园广播,智慧校园平台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的信息化水平等,得到师生的普遍赞扬,效果非常好,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我校校信息化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师生中得到了很好的反响,在普遍的赞誉声中我们体验到项目良好的社会效益。

  4.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目标明确、决策科学、项目实施成果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组织科学合理、项目管理上规范到位,项目产出达到绩效目标,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评价等次为优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是建立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我校20xx年的项目对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做了详细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各相关科室也安排了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到人。

  2、是建立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为确保我校20xx年项目顺利完成,我校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科室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项专用。并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此次项目种类多,在个别小的细节上也需要积极督促,建立完善的检查机制,加快项目进度。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确政采谈-20xx-09-7

  2、项目名称: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乐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727,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xx]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xx年09月27日 至 20xx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3.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然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CA 窗口办理 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 CA 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全省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合计14.96万个,体育场地面积11596.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75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街道、学校、健身广场等,以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和乒乓球场地设施为主。全省参加健身的人群中,健身地点的选择主要为居住地附近的公园、广场、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健身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

  目前,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相对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城乡居民利用率高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场地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其中以自主运营为主,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模式相对较少。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有待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合理布局、优化空间与提升效率为根本,推动我省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引导,供给便民。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科学建设与充分使用的良性机制。

  合理布局,提质便民。依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情况,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质量,提供便捷、多元、优化的全民健身场所。着力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与资源型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优化空间,使用便民。依据区域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简约实用。注重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依法用好用活潜在建设用地,确保经济实用盘活存量与新建增量。

  统筹协调,服务便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区域政策统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在城乡公园、文化广场、社区边角等公共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近、就便健身的现实需求。推进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居民小区“金边银角”身边辅助、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全员覆盖、公共体育场馆或体育公园、健身中心能力拓展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评估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制定目录指引

  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与评估,摸清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将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结合湖南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发布使用指南。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湖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及可直接用于健身的非体育用地或建筑指引和功能介绍。通过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宣传栏,以及自媒体APP、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新建或改建空闲与复合用地,有效丰富供给

  利用空闲用地推动建设一场多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建或改扩建54个体育公园,完成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配建部分群众滑冰场,完成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0个。倡导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复合利用,支持城乡建筑与商住小区边角地与附属用地新建或改建健身步道或健身广场,丰富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城市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点、文化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产业园区等建设具有兼容全民健身功能的场地设施。

  (三)落实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质身边供给

  支持社区改建或扩建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为社区新增配置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00处,新增或更换社区(行政村)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4000处,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对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要求配建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创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的,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社区和行政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健身场馆,规范委托运营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

  (六)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升级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智慧健身场馆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现代化技术在健身场馆设施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体育场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等。提升健身场馆设施运用大数据进行场馆管理的能力,启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具体指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育、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与具体落实,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市(州)的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财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土地保障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的必要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效果评估,做好行动计划的衔接与细化工作,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计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计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六、本计划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一、评估方法

  评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三个层面组织评价评估。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绩效自评,组织评分,撰写自评报告;盟市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整体情况绩效自评,组织评分,撰写自评报告;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各盟市“优质粮食工程”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实地评估,重点抽查中央补助资金较大、盟市评价为优、良、差的不同档次项目,形成综合评估报告。盟市对旗县评估方式由盟市自定。

  二、评估对象

  自全区开展“优质粮食工程”以来,到20xx年3月31日以前建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所有享受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管理的旗县、盟市粮食和财政行政管理部门。

  三、评估内容指标

  各盟市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绩效评价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主要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开展自评。自治区专门制定了各级实施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赋分制,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各级评估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概述,各年度自评结果,评价结论和成绩,扣分原因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两个年度算术平均成绩为结论成绩。各级对提供评估结论和文件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项目单位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盟市6月底完成绩效自评工作,自治区拟于7月上旬组织实地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一、实施情况总体评价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二、“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四)项目效果情况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四、存在的问题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xx〕26号)文件精神,为稳步推进我市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中心城区蔬菜有效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市政府20xx年第78次常务会议和20xx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市本级设立蔬菜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市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加发展资金。

  一、项目概况

  永州市农业委员会经济作物科承担市政府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本级蔬菜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包括:下达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立项、下达项目计划、指导项目实施与检查验收;参与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专项资金主要对市辖区(零陵区、冷水滩区、回龙圩、金洞管理区、永州市经开区)从事蔬菜生产经营的专业合(协)作经济组织、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和家庭农场;市辖区县级以上农业(蔬菜)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等单位从事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蔬菜科技成果转化、蔬菜标准园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蔬菜服务体系建设等给予扶持。20xx年全市蔬菜产业工作目标为累计播种面积稳定在260万亩以上,城镇蔬菜专业基地提质改造2万亩,建设市级蔬菜标准园12个。其中,中心城区新扩蔬菜专业基地20xx亩,新增设施大棚200亩,提质改造8000亩,确保不发生一起较严重蔬菜质量安全事故。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为加强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市农委与市财政局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法制办、市制度廉洁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出台了《永州市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永财农联〔20xx〕8号)(YZCR-20xx-12005),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支持重点、支持环节,项目申报与实施,资金使用与管理,监督与检查等事项。在市政府网和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了公示。结合市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建设实际,制定《20xx年度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年度项目扶持类型、申报条件、扶持标准以及申报程序,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并下发到县区蔬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项目类别主要分两类,一类是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一类是专业蔬菜基地产能提升建设项目。20xx年度共安排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中扶持了25家蔬菜基地建设259万元;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培训,国家蔬菜标准园创建以及全市蔬菜工作会议,市本级蔬菜项目申报、验收等工作经费);农业宣传费用10万元;“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奖励资金16万元(20xx年、20xx年度各评选了4个先进县区,每个县区各奖励2万元)。市农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把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和项目验收关,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没有发生冒领、私分、套取、截留项目资金和群众投诉的事件。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公开公正,严把项目申报审核验收关。项目的组织采取全程公开的形式,首先,《项目申报指南》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公告,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通知辖区内各蔬菜基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区农业(蔬菜)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严格筛选申报项目并签署初步意见。其次,市农业部门与财政部门组织区农业、财政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报市农委党组讨论,并商市财政局后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公告初选项目建设主体,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核查组意见按《项目资金建设方案》实施建设。最后,年终时,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验收申请,市农业部门与财政部门再次组织市区两级农业、财政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其结果经市农委与财政部门党组会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再次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行文,下达相应资金到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等方式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永州农科园和市直部门的项目建设单位则由市财政直接拨付。

  2.突出实效,合理安排专项资金。我市城镇专业蔬菜基地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差、产出较低等现象,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由过去的基地扩面向增加设施栽培,完善基地水、电、路、渠等配套工程和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上转变。资金安排上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同时兼顾中小基地,提高积极性。

  3.日常指导与督查相结合。在项目申报时,市农委组织区农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廉政纪律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多次组织人员对基地建设进行实地指导,并对基地建设进度及时调度,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办。

  四、项目绩效情况

  1.经济性.本年度全市蔬菜累计播种面积274.44万亩,比上年度增5.33 %,稳居全省第一;总产量511.97万吨,增6.07 %;产值102.2亿元,增13.89%。其中,中心城区新扩专业蔬菜基地2164亩,提质改造面积8040亩,新增蔬菜产量达1.5万吨,能满足中心城区近5万居民的消费需求,新增蔬菜产值8000万元;蔬菜自给率旺季达75%以上。中心城区现有蔬菜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58家,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3000余人,带动周边农户1.1万余户发展蔬菜种植,其中,今年新增蔬菜种植企业、合作社8家,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300人,带动周边农户1000余户发展蔬菜种植。

  2.效率性。通过专项资金引导投入,大大提高了蔬菜基地建设主体的积极性,据统计,20xx年,零、冷两区经营主体自筹资金5000多万元投入蔬菜基地建设,如永州市阳光未来种养专业合作社,投入资金132万元,用于基地水电路渠基本配套建设,铺设了砂石主机耕道,修建水泥排水沟,安装滴灌设施20xx米,建设了检测室和冷藏室,安装了杀虫灯,修建钢架设施大棚80个,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进行反季节蔬菜种植,取得了可喜的效益。

  3.建设质量不断提高。本年度突出了蔬菜基地产能提升建设,重点建设钢架设施大棚,冷藏室,处理场,完善基地水、渠、沟等生产配套设施,增加复种指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新增钢架设施大棚267个,面积208亩;建设冷藏室14个,596立方;修建水沟渠5000多米;建设了3套水肥一体化工程,基地普遍实现了60%以上的'滴喷灌;基地复种指数平均达到3以上,零陵区香零山、冷水滩黄阳司等基地复种指数最高达到6。涌现出了一批新亮点:如零陵区祥泰种植合作社在珠山镇常年连片种植韭菜、韭黄318亩;国农公司在菱角塘镇新增钢架设施大棚20多亩,聘请山东技术员种植反季节辣椒50多亩,经济效益非常可观;农科园阳光未来建设80个钢架设施大棚发展蔬菜;冷水滩区玖捌合作社在普利桥镇发展500多亩,今年新增钢架设施大棚35个;千世头合作社在岚角山镇新增4个5连体钢架设施大棚;零陵区香零山蔬菜基地投入80万元,新建阳光板瓜果蔬菜连体钢架设施大棚1669平米,具有自动调控温、湿度等功能;福田茶场新增3个连体钢架大棚等。

  4.标准化生产程度进一步提高。大力推进蔬菜标准园建设,从产地环境检测、“三品一标”认证、生态防治、五个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投入品、生产档案、产品质量抽检、产品准出、产品追溯)和主要品种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修订等入手。引导和规范基地生产行为,全面提升蔬菜产品质量和效益。项目申报首要条件是土壤、水样检测达到无公害要求;本年度玖捌、果果、湘源、红辉、香零山、裕农、永益等7家蔬菜基地进行了无公害产地认定,24个品种获得了无公害产品认证;13家基地新安装了182盏杀虫灯、张贴黄板20000多张;制订了生姜、辣椒、黄瓜等10个主要蔬菜品种生产标准化规程;15家基地五个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并进行了相关生产记录。

  5.蔬菜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蔬菜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严禁在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农药。对规模蔬菜生产基地,逐步建立自律性检测室,开展日常检测业务,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不准流出基地。本年度共有13家蔬菜基地建设了自律性检测室,其中9家购买了农药残留速测仪等相关设备。同时,省、市、县区检测中心加大抽检密度,对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基地蔬菜质量开展强制性抽检,1-11月份,省里开展了3次,抽样160个,合格率98.1%;市里开展了3次,抽样775个,合格率为99.2%;县区抽检43170个样品,合格率达98.3%,我市蔬菜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蔬菜质量安全事故。

  20xx年度通过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中心城区新扩蔬菜专业基地2164亩,新增设施大棚208亩,提质改造8040亩,没有发生一起蔬菜质量安全事故,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逐年增加专项资金预算数额,保持政策的延续性。根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要求,各市、州安排蔬菜发展专项资金按照不低于市本级上年度完成预算支出比例千分之二列入财政预算,我市蔬菜发展资金需要安排600万元以上,目前只安排300万元,缺口达一半。据了解,全省其他市州蔬菜发展资金均超过我市安排的数量,其中长沙市每年安排蔬菜专项资金在20xx万元以上,衡阳市、郴州市等周边市州蔬菜专项也都在500万元以上。

  2.积极探索资金直付方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近年来,据多个项目基地反映,项目资金从市财政下拨到区财政后,往往需要2-3个月才能到账,严重影响了基地建设。建议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直拨到项目单位。

  3.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编制更接实际情况的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区级蔬菜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基地,参与规划建设,加强项目指导和调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

  根据市民生办关于开展20xx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市教体局组织开展了智慧学校建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实施智慧学校建设民生工程的项目县为石台县,建设目标任务:16所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7个主讲课堂完成智慧学校课堂升级,购置学生终端303套。

  对照市和县民生办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石台县16所村小教学点设备安装及7个主讲课堂升级全部完成,303套学生终端全部配送到位。智慧学校相关管理、维护及使用培训全部完成。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智慧学校建设方向。

  为推进智慧学校建设民生工程顺利实施,20xx年,石台县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细化了责任分工。智慧学校建设以推进智慧教学、智慧学习、智慧管理、智慧生活、智慧文化为主要内容,以人才队伍和基础环境建设为支撑,构建“5项基本功能+2项支撑条件”的智慧学校结构,推动信息技术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方位应用,形成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个性化智慧学校生态体系。结合县情,制定了《石台县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xx-2022)》和《20xx年石台县智慧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智慧学校建设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

  (二)加大资金投入,夯实信息化网络基础。

  重视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20xx年投入资金300万元,更换中小学班班通设备180套,添置教学展台180套。全县中小学生机比达到5.9:1;师机比达到1:1。实现了“校校通”、“班班通”和“人人通”。投入资金260万元整体升级升级改造全县中小学网络及视频监控设备、添置一键报警系统,解决了学校多年来私接乱拉的网线和层级叠加的交换机问题。今年暑期又投入资金200万元升级教学点、幼儿园网络,全覆盖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系统。目前全县中小学实现了校内百兆到桌面的网络环境,为建设智慧学校打下坚实基础。

  (三)开展联网攻坚,推进智慧学校建设。

  积极开展联网攻坚行动,与电信、移动等部门通力合作,暑期全面完成中小学接入200M光纤专线互联网工作。为推进智慧学校建设,加强与省电教馆的沟通,11月底,省智慧学校项目完成招投标后,石台县及时和中标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倒排项目工期,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至12月下旬,16所村小教学点设备安装及7个主讲课堂升级已全部完成,303套学生终端全部配送到位,设备调试也全部完成。另外,石台县在完成智慧学校民生工程任务的基础上,投入资金90万元在城区石台中学、石台二中、实验小学建设智慧学校,12月份完成招投标工作,年底完成建设。

  (三)强化应用培训,促进智慧课堂与教学的有机融合。

  建立智慧学校应用培训机制。积极组织中小学校长到宣城、江苏、合肥等地参观学习智慧学校建设先进经验。与设备供货商签订培训协议,12月29日,石台县组织开展了对各中心学校、教学点负责人、管理员及授课教师的系统业务培训。同时,厂家技术人员分三片在六都中心、占大中心、小河中心对一线所有教师进行了现场演示培训。通过多层培训,全县技术管理人员具备了一定的运维保障能力,教师能够熟练使用设备进行课堂教学。建立了智慧学校相关制度,把智慧学校管理应用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确保智慧学校管理科学规范化、使用经常高效化,促进智慧课堂与教育教学的有机融合。

  三、存在的困难

  按照《石台县智慧学校建设规划(20xx-2022)》,石台县4年计划投入资金981.96万元,建设智慧学校22所,因石台县是国家深度贫困县,财力有限,智慧学校建设资金投入有一定困难。

  四、意见建议

  随着教育信息化2.0时代的到来,为保障智慧学校建设规划落到实处,建议各级政府加大投入,满足智慧学校建设基本需要。

  五、自评得分

  对照《安徽省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石台县智慧学校建设绩效评价得分为99.5分。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做好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xx〕2号)要求,我们对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蔬菜产业发展专项的使用及管理组织了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基本情况

  (一)专项概况。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专项600万元。资金下拨文件为《郴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郴财农指〔20xx〕86号)和《关于组织实施20xx年市本级蔬菜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郴农委办发〔20xx〕44号),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财政下拨到相关单位。其中市本级100万元、北湖区200万元、苏仙区200万元、宜章县15万元、永兴县15万元、临武县10万元、嘉禾县10万元、汝城县20万元、桂东县10万元、安仁县20万元。

  (二)专项实施情况分析。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建设,协调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同步发展,推动我市“菜篮子”工作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价格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为建设“五个郴州”、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有力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按照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实行专款专用,明确岗位责任制,规范项目工作程序,提升专项资金预算的`执行力与准确度。进一步强化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配合市财政局农业科、市农委财务科,对项目资金的落实、使用进行了跟踪调查和期间考评,确保把有限的财政预算资金真正用到项目上,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为做好20xx年市本级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现场考察和评审工作,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项目扶持引导的准确性,制定了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各地科学立项及有效实施。

  2、严格管理项目申报流程,设立现场考察和评审专家组对所申报项目开展论证,从中选优立项。

  3、各县市区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使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

  4、对开展项目进程督查,在各项目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当中,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基础数据。

  20xx年全市实施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共计25个,共投入专项资金600万元,根据各县市区各项目建设单位上报情况,基本完成了20xx年度的预期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xx年,全市蔬菜(含食用菌)播种面积167万亩,同比增长1.5%,产量约305万吨,同比增长4.8%,产值达到60.5亿元。一是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抓好专业菜地提质改造,20xx年提质改造专业菜地3万亩,重点抓好了郴州市郊栖凤渡、坳上、马头岭、水塘、华塘、保和等蔬菜生产基地的提质改造任务。目前,全市连片1000亩以上蔬菜生产基地达35个,蔬菜营销大户826户,蔬菜经济合作组织104个,无公害蔬菜基地63个、产品认证79个,绿色蔬菜产品认证16个。二是完善流通体系。大力支持蔬菜生产(营销)主体对接超市、酒店、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社区菜店,在城区开办蔬菜生鲜超市、社区菜店、蔬菜社区直通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成本。目前,已在郴州市城区街道或居民小区规划建设50多个“菜篮子”工程农超对接蔬菜直销平价商店。三是建立应急机制。市蔬菜应急储备调控中心与市城区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建立了长期的蔬菜自然灾害应急储备合作制度,建立“菜篮子”主要产品动态储备机制,根据本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含蔬菜和肉类)和储备量,保障“菜篮子”主要产品均衡供给,实现储菜于地(栏)、存菜于园。四是外销蔬菜产业发展稳步推进。我们大力引导发展香芋、食用菌、辣椒、菜心(菜薹)、茄子、生姜等外向型蔬菜产品。目前,香芋种植面积6万亩,产量10万吨,食用菌种植200万平方米,产鲜菇6万吨,辣椒种植面积18万亩,产量20万吨。全市外销蔬菜种植面积已发展到22万亩,年总产量达50万吨。

  (二)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市本级:

  郴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马头岭科研示范基地项目:一是抓基地建设,完善科研基地设施。建设一座阳光板玻璃薄2100㎡、并且完成了育苗棚育苗床和自动喷淋设施的建设;完成了300余米的机耕道硬化、1000㎡简易大棚之间的水泥硬化;对试验地采用喷灌软带的灌溉设施和部分镶嵌式滴灌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了蔬菜基地大门、水生蔬菜区的建设。二是积极开展蔬菜高效栽培技术示范。引进新品种水果番茄3个、大番茄3个、水果黄瓜1个、西蓝花3个、西兰苔1个、白菜薹2个、红菜苔4个、辣椒5个、南瓜2个、丝瓜1个共27个。番茄2个品种(果汉粉6号、石头番茄),两品种抗病力强,果实大而均匀,产量高,一个适合鲜食,后者鲜食菜用两用,货架期长,具有推广价值。水果丝瓜1个,单果重,商品性好,连续结果能力强,产量高。三是继续进行“大棚蔬菜高效栽培技术应用示范”。完成大棚春早熟辣椒、番茄、黄瓜、茄子高效栽培试验示范20亩,比传统栽培提早近2个月上市,亩产值一万二千多元,经济效益显著。

  郴州市蔬菜应急储备调控中心蔬菜应急储备项目:筹备成立市蔬菜协会,积极创建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加大蔬菜品牌资源的整合力度,着手打造“湘江源”等蔬菜公用品牌,达到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统一市场,提高蔬菜品牌市场竞争力。同时与我市周边城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了蔬菜应急动态储备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长期的蔬菜批发市场供求信息共享机制。

  郴州市蔬菜良种物资推广中心蔬菜“五新”技术潮田展示园建设项目:建大棚2400㎡,修路500m,用泽土改良基地土壤800亩地等。通过该项目实施,示范种植30亩蔬菜新品种63个,引进示范使用生物源有机肥1个100亩,筛选出25个适宜本地的蔬菜优质高效品种,推广优质新品种10个达3500亩,推广应用泽土进行土壤调理改良达13600亩,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北湖区:

  1、碧元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蔬菜温室大棚20xx㎡,蔬菜小棚子1055㎡,机耕道铺砂石750米,维修小棚子2240㎡。

  2、郴州市成长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机耕道500米,水沟900米。

  3、北湖区海塘山香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冷库84m3,大棚维修18000㎡,新建大棚4000㎡,冷链物流车1台,生产设备5台。

  4、北湖区金果园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冷库150m3,大坝18米x4米,水沟560米。

  5、北湖区招旅菜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TD8432连栋温室大棚1280㎡。

  6、郴州市北湖区小溪农百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完成冷冻库房建设及设备安装150 m3。

  7、保和乡宋家洞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修建王家村边至秧子冲简易机耕道812米,整修水沟986米;武家拱桥至麻田简易机耕道398米,新修水沟306米,护坡306米。

  8、高岱百果园:新建冷库140m3,雷笋基础设施、仓库440㎡,机耕道路700米。

  苏仙区:

  1、苏仙区曙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成了安装喷灌设施410亩,完成了排水渠建设1060米。

  2、郴州市芝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食用菌出菇项目:建设年产菌包300万袋的节能灭菌生产线一条,包括检测设备、制冷设备购置和安装,冷冻房在、制冷库的建设与装饰。新建2500㎡出菇钢架大棚,新建预冷房100平方米、冷冻房100平方米。车间地面装饰1089平方米,地面硬化97立方米。以及厂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食用菌300万包,年产食用菌达1500吨,带动食用菌栽培户200户。

  3、郴州华汉西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善建设100亩荷花莲藕基地和500亩蔬菜瓜果基地,新建蔬菜分拣大棚一栋、新建蔬菜基地育苗床一座。

  4、苏仙区鑫运种养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基地主路硬化800米,机耕道整修维护1000米,维修排灌水渠1000米,安装水管2180米。

  5、苏仙区水塘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大坝沟整修800米,架生产用电线路1300米,安装杀虫灯25盏。

  6、苏仙区渔网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结贫困户项目:种植90亩高山蔬菜,其中种子费0.9万元、土地租金2.7万元、翻耕费4.5万元、基肥1.8万元、播种施肥人工费1.35万元、耕作管理费11.52万元、采摘费2.16万元、运输费2.7万元。

  (二)评价结论。所申报的蔬菜产业发展专项项目,总体经费到位良好。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3)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实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全部到位,所有项目已全部完工。

  (三)经验总结。

  (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和发展蔬菜科研、技术推广、蔬菜应急,切实保障全市蔬菜供应稳定和质量安全。

  (二)根据《郴州市“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状》,将“菜篮子”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年终综合绩效考核。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一是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部分蔬菜基地的水、电、大棚等配套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整体不高。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设施不完善。我市中心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滞后,现有农贸市场场地普遍过于拥挤,其综合服务功能已落后于城市化发展。

  建议:

  1、建议市财政切实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投入力度,重点抓好专业菜地、规模蔬菜基地、特色蔬菜基地的沟、渠、路、大棚、喷滴灌、遮阳网、预冷库、检测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基地综合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建议参照粮食、棉花等补贴政策,尽快建立蔬菜生产直补、蔬菜农资综合补贴机制、按照蔬菜生产面积或者向社会提供的蔬菜商品量给蔬菜生产者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逐步解决蔬菜生产比较效益低的问题。

  3、建议市里每年安排一定的配套专项资金,尽快建立蔬菜生产保险机制,引导保险公司和蔬菜生产者,互惠互利做好蔬菜生产投保,确保蔬菜生产稳步发展。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

  一、评价对象

  20xx年度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批复建设的全部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包括“中国好粮油”行动、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以及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评价原则

  (一)客观公正。要坚持阳光评价,严格按评价规定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评价过程和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有条件的地方应公开评价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问题导向。绩效评价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发挥评价的作用,促进“优质粮食工程”更好地实施。

  (三)系统全面。要对“优质粮食工程”的3个子项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价,避免缺项漏项。可利用科研院所等专家团队力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

  (四)重点突出。开展评价工作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到重点突出,重点评价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价内容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优质粮食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备案;建设规模和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设计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案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或机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项目产出情况。包括是否按照申报方案进行建设,是否支持了不符合支持方向的内容;项目执行进度是否符合规定。

  (四)项目效果情况。包括优质粮油产品比例是否提高;种粮农民是否增收;是否产生积极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

  四、评价依据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

  (二)《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xx〕290号);

  (三)《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xx〕180号);

  (四)《关于下达20xx年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xx〕221号);

  (五)《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xx〕10号);

  (六)《江苏省粮食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苏粮产〔20xx〕16号);

  (七)《关于深入实施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苏粮规〔20xx〕6号);

  (八)《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配套激励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61号);

  (九)建设单位的申报方案以及资金申请报告;

  (十)能够证明项目实施情况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资料等。

  五、指标体系

  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根据评价内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评价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价总分,分4个等级: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价为差:

  (一)资金未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

  (二)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被领导批示并查实;

  (三)报送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六、评价程序

  各项目实施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小组,成员可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财务、技术等相关管理人员组成;自评小组根据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阶段性项目绩效情况等,对照绩效自评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结合项目单位基本概况、专项资金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等形成自评报告。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于1月31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指标表(见附件1)、自评报告(见附件2)、相关材料报送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2月15日前,各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完成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情况初审汇总,并将初审情况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资料报送设区市。3月1日前,各设区市粮食和储备局完成对各县(市、区)自评情况的审核汇总,并将审核汇总情况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资料上报;中央、省属企业(单位)直接上报省粮食和储备局。书面自评材料要整理成册(按评分表所列顺序装订),留档备查。

  各设区市将所属县区上报的自评材料相关电子文档、佐证材料打描件等审核汇总后,将其整理、压缩打包发送至省局邮箱,书面自评材料可不上报。各地对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材料以及评分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对各地报送的自评结果进行程序性审核,并适时组织对各地自评结果进行现场复核。

  七、结果运用

  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绩效评价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安排以后年度的财政补助资金,如发现上报材料不实或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单位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将作为省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资金安排和其他扶持政策方面给予倾斜的重要参考。对建设成效明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给予表扬,并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建设进度迟缓、未按申报内容建设的,进行批评,并视情全额或按比例收回补助资金。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

  按照《四川省体育局关于转发<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体经﹝20xx﹞20号)要求,现将我市20xx年度中央补助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马尔康市20xx年度中央补助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合计2个,每个项目投资20万元,累计投资40万元,其中马尔康市沙尔宗镇呷博村1个,党坝乡1个。项目资金已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

  二、综合评价结论

  因项目资金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我市已进入冬季,错过高原有限施工期,项目将在20xx年实施完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合计40万元,马尔康市沙尔宗镇呷博村20万元,党坝乡20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数2个(沙尔宗镇呷博村1个,党坝乡1个);

  2.质量指标:健身器材及场地验收合格率≥99%;

  3.时效指标:项目于20xx年12月31日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控制数在20万元以内;

  5.经济效益指标:对体育消费、体育旅游拉动有促进作用,引导地方对全民健身事业有所投入;

  6.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的积极性、对竞技体育正向促进作用、促进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7.生态效益指标:无生态环境影响

  8.可持续影响指标:对全市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持续向好、对全州体育事业发展有正向影响力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90%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项目资金于20xx年12月底下达至我市,我市已进入冬季,错过高原有限施工期,项目将在20xx年实施完成,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执行,坚决做好资金使用的相关工作,确保项目的实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我市实施项目乡镇属高山峡谷一带,项目实施难度较大,补助资金较少。

  (二)整改措施及建议

  我市将要求和指导文体旅游继续强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资金执行到位,为基层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满足群众基本文体需求。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

  一、基本情况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

  一、项目概述

  为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区域化布局、品牌化发展。保证粮食安全和菜篮子工程。依尊重群众意愿为原则,在保证粮食面积和蔬菜面积基本稳定、产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20xx年,我县及早谋划特色产业项目,重点支持民权县优质粮食基地建设项目、温棚蔬菜产业建设项目和水产品加工与冷藏项目的建设,并组织各乡镇实施,增加了脱贫户和项目区内农户,及村集体收入。

  二、绩效评价

  通过对民权县20xx年优质粮食建设项目的全面自评核查,民权县共得102分。具体分项得分情况如下:

  (一)产业规划(10分)

  1、产业规划制定

  我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民权县20xx-2025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自评得5分。

  特色产业规划经多方科学论证,结合各乡镇资源优势和种植习惯,重点突出五大特色优势产业目标:一是以神人助粮油和双龙面粉等龙头企业带动,大力发展优质小麦基地24万亩。二是以河南长领食品、花仙子粮油为龙头,带动花生种植面积40万亩。三是根据“菜篮子”工程要求,大力发展蔬菜生产。主要包括蔬菜、食用菌、莲藕、山药、大蒜、香菜、芦笋、小辣椒等蔬菜种植。四是发展优质葡萄、酥梨、小杂果等果品生产。五是以我县庄子镇、北关镇背河洼地开发利用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养殖业生产。

  2、年度实施方案制定

  我县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了《民权县20xx年优势特色产业实施方案》,自评得5分。

  一是明确年度任务。20xx年我县重点支持优质粮食、蔬菜种植及水产养殖3种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11394.4万元,其中新建优质粮食基地6万亩,投次9027万元。

  二是完善推动措施。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我县成立农业特色产业工作专班,由县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乡镇振兴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畜牧局、林业发展中心等主要涉农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大对产业发展的领导力度,确保特色产业发展持久见效。在强化技术服务方面,我县成立了民权县农作物专家指导组,组建了民权县农业技术专家队伍。县农业农村局派出了92名技术人员,按照“一户一策、因地制宜”的要求,大力开展入户培训、集中培训和“手把手、面对面”的田间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在强化示范引导方面,我县积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典型评选、示范认定、宣传表扬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良好氛围,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并积极向省厅和市局推介我县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

  三是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分工负责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总体思路,我县根据乡镇产业发展情况,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及早谋划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县发改委负责特色产业项目规划立项、初审认定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色产业项目申报与组织实施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特色产业项目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与指导;县财政局负责特色优势产业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工作;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特色产业项目与林业产业对接契合工作;各乡镇负责具体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四是加强过程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加强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发挥良好效益,资金安全运行。在评审论证阶段,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评审,对于实施项目条件较好、群众满意度高的项目才予以上报。在项目入库阶段,严格认真进行绩效审核,绩效明显且达到85分以上,予以准入项目库。在项目实施阶段,定期不定期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加大督查力度,加强项目信息通报。在竣工验收阶段,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质检,编写验收报告;在资金拨付阶段,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人专账制、报账制、公示制等资金管理制度。

  五是严格考核验收。按照特色产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到各乡镇抽查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工后,采用第三方评估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作为下年度项目谋划的依据。

  (二)项目库建设(15分)

  1、当年项目库建设

  我县当年项目库储备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与规划对应)资金规模为11394.4万元,其中优质粮食建设项目9027万元,产业类项目资金规模为21527万元,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与规划对应)资金占产业类项目比例为52.9%,自评得10分。

  2、下年度项目谋划

  我县20xx年项目库优质粮食项目9232万元。20xx年度资金规模为9027万元,20xx年资金储备规模高于20xx年度资金规模,自评得5分。

  (三)资金投入(15分)

  1、衔接资金投入

  我县20xx年中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投入优质粮食项目为11394.4万元,其中优质粮食项目9027万元,20xx年投入产业项目资金总量为21527万元,所占比例为52.9%,衔接资金和项目台账中各级衔接资金数一致,不存在有误或逻辑关系不一致情况,自评得10分。

  2、撬动社会和金融资金

  通过优质粮食、蔬菜种植及水产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的'实施,我县投入的衔接资金规模为11394.4万元,其中优质粮食项目9027万元;撬动社会、行业和金融资金新增实际投资规模为69500万元,其中优质粮食项目54500万元,撬动社会、行业和金融资金的规模是衔接资金的6倍。自评得5分。

  (四)项目组织实施(20分)

  1、利益联结机制

  在重点支持优质粮食项目发展过程中,龙头带动企业、项目实施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脱贫户建立了3种以上明确的利益联结机制。自评得5分。

  一是带动务工。项目区建设共需农民工53000余人次,农户务工平均每人每天150元,年务工收入800万元;二是技术培训。在项目区举办培训30余次,4000余人;三是项目区优质小麦加工后全部实行订单销售。

  2、项目实施进度

  我县20xx年衔接资金(含统筹整合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安排资金9027万元,截止目前实际支出资金6745.31万元,项目实施进度达到100%,自评得5分。

  3、组织化规模化发展

  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通过龙头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产业协会等)进行加工、销售以及统一提供种苗、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等全程化服务的产值总额为6100万元,优势特色产业总产值为7470万元,所占比例为81.66%,自评得5分。

  4、产业发展布局

  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区域包括6万亩优质粮食基地建设分布在全县7个乡镇。其中北关镇的崔坝村、李馆东村、李馆西村、六合村、南北庄村、任庄村、四海营村和龙塘镇的轩庄村、黄庄村、陶郑庄村、浑北村、张堂村、户庄村,连片发展规模为4.4万亩(投入资金6620万元),全县该产业发展总规模为6万亩(投入资金9027万元),连片发展规模占我县产业发展总规模比例为73.3%,自评得5分。

  (五)效益效果(40分)

  1、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数量

  我县20xx年、20xx年优质粮食种植面积5.4万亩、6万亩,增长比例为11.1%,增长11.1个百分点,自评得10分。

  2、参与发展该产业的行政村增长比例

  我县20xx年、20xx年参与该产业的行政村数量分别为37个、41个,增长比例为10.8%,增长10.8个百分点,自评得5分。

  3、参与发展该产业的农户增长比例

  我县20xx年、20xx年参与发展该产业的农户数量分别为7900户、8810户,增长比例为11.5%,增长11.5个百分点;20xx年参与该产业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人数为4326户,占总农户比例为49.1%,自评得5分。

  4、农户收入增加总值

  我县20xx年农户通过在项目区务工增加收入800万元,优质小麦销售每公斤多0.06元,3100万公斤小麦多销售186万元。收入等方式增加农户收入总值为986万元,衔接资金总额为9027万元,收入总值占衔接资金总额比例为10.9%,自评得10分。

  5、群众满意度

  我县对参与产业的农户进行实地走访或问卷调查,共260份,满意度为91.5%,自评得10分。

  (六)加分指标(4分)

  我县衔接资金在品牌打造、品质提升等方面,多措并举,积极发挥优势,努力创新。20xx年6月,向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期刊投稿《民权县念好“四字决”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交流我县在优质粮食基地建设经验;20xx年11月18日商丘市20xx年度第二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观摩组莅民观摩,共计加3分。

  三、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加大优势特色产业的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是我省确立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工作重点,并加大了考评力度,今后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今后,我县将在培育特色产业上下功夫,加强与全国蔬菜流通协会、大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深度合作,加快优质韭菜、优质土豆种植等示范基地建设进度;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打造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优质原料基地、扩大生产规模、发展绿色生产和精深加工,为龙头企业开展产业扶贫创造条件。

  二是建议对重点支持项目要灵活把握、统筹兼顾。按照特色优势产业考评办法,重点支持特色产业项目每县仅局限于3个,但对山区和平原地区要灵活掌握并区别对待。适宜山区的特产优势产业类别相对集中,但我省平原地区大都是全国的粮食主产区和核心区,在确保粮食安全的情况下,各地大都制定了“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特产优势产业发展思路,若每年特色产业项目仅局限于3个,会影响产业布局和实施效果。建议适度给予当地政府自主权调整产业布局,打破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的局限性。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3

  根据万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万宁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万财发【20xx】158号)文件的要求,我所接受贵局委托,于20xx年10月8日至11月29日对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以及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及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规划、农场场部规划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协助镇政府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参与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

  (3)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百镇计划重点镇的建设,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和农场场部环境整治,做好村庄、集镇等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4)负责市属重点工程和公共建筑项目、公共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包发包管理等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定额标准,编制发布本市建筑材料调整系数,监督指导各类工程标准的执行。

  (6)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农场场部和村镇的建设,负责全市建筑队伍、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负责建筑行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

  (7)制订人防工作规划、计划,检查指导全市人防工程、人防通信报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按权限对全市人防工程的立项、设计、建设进行审查和审批。组织培训人防干部和总结推广人防工作经验。

  (8)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建设等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9)承办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项目立项规范性

  项目是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东路片区路网建设业主单位的批复》(万府函【20xx】97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用地的意见》(万土环资【20xx】20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文明路-纵一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万土环资【20xx】183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相关要求开展的,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前期进行了必要的选址评估、环境评估、可行性研究及评估等,形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规范。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相关文件显示,人民东路为城市次干道,属新建道路,起点为人民中街和文明路交叉口,终点与纵一路相交,道路全长834.40m,道路红线宽3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划、决策要求,并且与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为完善万宁市市政基础建设,促进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发展所必须,项目预期产出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在申报项目时未系统的填列绩效指标。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实际到位资金3,420.00万元,计划投入资金3,4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本项目已累计支付工程款1,554.12万元,资金使用率45.44%。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实施过程

  (一)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xx】1845号)对项目实施管理,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已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执行公开招投标、监理制、合同制等;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验收,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项目建设过程涉及的项目资料比较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场地设备等均已落实到位。

  (二)项目质量可控性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已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明确发包方及承包方两方责任。

  项目建设过程中,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保障项目质量,聘请了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理。

  20xx年12月20日,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后,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为项目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据了解,项目资金均由会计核算站统一核算,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账员按要求报账,会计核算站严格根据《海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该项目进行核算管理,该管理办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按照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因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进行装修,财务资料搬运至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部库房进行封存,绩效评价小组无法对项目支出凭证进行查看,故无法对资金的拨付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项目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进行评价,该指标暂时给予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项目根据相应财务管理制度,采取工程进度分次阶段性付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单位确认工程进度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并经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人员、单位领导审核后支付,采用了必要的财务监控手段。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人民东路,道路全长834.40米,道路红线宽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II级,设计行车速度40km/h,沥青砼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根据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显示,实际建设内容与计划产出数一致,实际完成率为100%。

  (二)完成及时率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是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工时间是20xx年10月19日,项目完工时间与计划时间差异较大;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三)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已建设完成(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并投入使用,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各项指标均已合格,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项目预算控制和节约情况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预算批复金额3,420.00万元,因为项目还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无法核实项目最终支出金额;通过查看支出明细表,截止绩效评价之日,本项目累计拨付资金1,554.12万元,根据项目施工合同及资金支出计划基本可以确认项目总支出未超出预算总投资,支出在可控范围之内,我们按成本节约率≥0的范围实施评价。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近年来在国家、省委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万宁城市及旅游度假区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不断增加,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序上增加了万宁市运输能力,适应了新形势下的交通需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使该区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项目的建设有效改善该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当地居民生活、出行;且道路的修建贯通,更好的利用了周边尚未开发的部分土地,同时已开发的土地也随着道路的开发而增值,促使万宁产业发展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开发空间进一步扩大,项目建设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间接经济效益。

  (二)环境效益

  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配套实施绿化工程,建成后将成为万城镇老城区和城北新区的一片风景线。同时也有利于改善道路两侧的基础设施状况,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环境水平。同时,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道路硬化和绿化带改善居住区开发进程中工程车运输带来的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排水管道能及时处理雨水和污水,改善了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项目可持续性

  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加之万宁市政府十分重视本市的基础实施建设及养护,不断加大这方面资金的投入。据了解,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验收完成后,已交由万宁市环卫园林局进行专业的管理养护,后期维护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为后期项目持续运行提供保障。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

  通过对万宁市居民问卷显示,人民东路周边居民对该项目的建设持肯定的态度。人民东路建成后配套设施也相当美观,周边居民对此赞不绝口,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依据充分、目标合理、程序规范,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良好,项目实施依据的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项目实施管理较为规范。虽然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时间和合同计划时间存在差异,但项目预期效果已基本实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

  为了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做到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组织到位,促使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实施。

  (二)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前期工作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申请、招投标、监理等前期准备工作,保障项目有序开展,且后续项目资料保管及时、完整。

  七、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未系统的`填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

  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资料,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在项目申报时系统填列绩效指标。

  2、项目完成时间严重滞后

  项目进度管理不力,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从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延期6年8个月。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3、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不及时

  项目已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但至今尚未开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造成项目尾款无法及时拨付,可能存在拖欠农民工资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

  1、强化全面绩效评价观念

  建议在项目申请、审批时,除了设定产出指标之外,还需要参照相关标准及实际情况设定成效指标;且将其分解为需要达成的具体目标与关键指标,并且指标的设定应该是可量化的,并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不宜笼统、模糊。

  2、合理确定工程进度,避免工程延期

  在前期可研阶段先充分调研,了解同类道路的建设时间,合理确定道路建设工期;施工单位要从人、材、机等方面认真仔细地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展工作,业主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不能将其停留在纸面上。

  3、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结束由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万宁市审计局的要求,及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同时,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沟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创造一个对整个工程项目审计良好的环境,让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结果确认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及审计后的结果,支付工程尾款。

  八、绩效评价相关责任及局限性

  绩效评价小组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资料基础上对本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招投标资料、协议书、工程资料、验收资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另外,鉴于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时间比较仓促,在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未能对绩效评价指标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核查,对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无法做更全面的了解,因而对于绩效评价与分析可能深度不够,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和实地调研的前提下,绩效评价小组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尽可能地做出客观、可靠的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评分为81.5分,评价等级为“良”。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4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xx〕10号)要求,自治区体育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预算绩效自评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10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69号),下达西藏自治区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中安排体育类项目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用于全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建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用于全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

  根据《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和关于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体育局、财政厅结合西藏体育事业发展实际,于20xx年12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86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其中:拉萨市202万元,日喀则市80万元,那曲市104万元。20xx年1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84万元(藏财预指〔20xx〕001号),其中:自治区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104万元,自治区体育产业和实施开发管理中心80万元。20xx年8月,分解下达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其中:拉萨市260万元,日喀则市240万元,山南市200万元,林芝市220万元,昌都市240万元,那曲市260万元,阿里地区280万元。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资金下达的同时批复了项目绩效目标表,要求项目监管单位和实施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xx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藏财预指〔20xx〕00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已下达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数1490万元,执行率为65.64%。

  预算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科学合理申报、安排项目资金,实施中严格落实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项目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活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下达时,设定如下年度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提高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用于提供体育及相关服务的面积不低于60%;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免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周边户外场地全面免费开放;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场地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提供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体育健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的有力体现,是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不仅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同时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大型体育场馆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能按要求做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贯彻落实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在保障场馆开放工作的前提下,各大型体育场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提供了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已完成,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指标;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已完成46个,完成预期目标数的54.12%,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具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数量大于等于85个,20xx年实际完成值46个;设定新建、改扩建体育场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20xx年实际完成值16550平方米;设定项目受益人数大于等于30万人,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万人;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年平均开放天数大于等于330天,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350天;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周平均开放时间大于等于35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小时;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平均每天开放时间大于等于8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小时。

  2.质量指标:设定体育器材类项目采购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地设施类项目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率10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馆利用效益显著提高,20xx年实际完成值85%;设定经常锻炼人数明显增多,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按期执行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54.12%;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资金按时拨付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完成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开放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设定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成本小于等于170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92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312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312万元;设定大型体育馆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24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24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奖励资金小于等于18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18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设定提供良好履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带动体育消费增长5%,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5%。

  6.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参加锻炼群众的身体素质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基础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5%。

  7.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场地器材建设服务全民健身事业大于等于8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8年;设定对于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长期,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提供大型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期限大于等于1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1年。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健身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设定场馆使用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从此次绩效自评情况来看,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是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仅完成了预期数量的54.12%,导致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于20xx年8月份下达至各地市,资金到达地市级财政部门后,需再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受西藏气候条件恶劣,常年低温,施工期短等因素影响,加之项目资金到位后需进行一些政府采购招标前期工作,导致项目进度缓慢。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项目执行定期监控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督促项目实施

  下一步,计划建立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执行监控报告制度,要求地市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各类体育调研、检查等工作契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推进项目实施。

  2.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先保障前期手续齐备的项目

  在以后工作中,加强项目库建设,督促各地市做好项目入库前前置手续办理和前期准备工作,健全项目库制度,优先安排项目库中前期资料齐备和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实施,发挥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治区体育局将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工作中建立健全预算安排工作机制、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等,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并将自评结果应用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申报和资金安排工作中来,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5

  一、验收及绩效评价对象

  《关于明确湘阴县20xx建设年度“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7号)中明确的项目建设单位。

  二、验收及绩效评价内容

  (一)项目管理

  项目单位是否成立了专项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否明确了专门负责人负责专项工作;是否建立了项目运行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项目实施

  1、根据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xx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xx〕9号)的要求,建设主体是否建立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运行有序的实施方案。

  2、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三年行动计划》(湘阴政办发〔20xx〕79号)的要求。

  3、各建设主体是否按20xx年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了年度的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

  (三)资金管理

  1、是否设立专账并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台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关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证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

  2、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

  3、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四)项目效果

  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等实施目标是否达到(提供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验收等资料)。

  三、验收及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一)原则

  1、客观公正。坚持阳光验收和评价,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验收、评价过程及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

  2、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总结问题和成绩,切实发挥验收、评价发现问题的作用,促进“优质粮油工程”更好地实施。

  3、系统全面。对“优质粮油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验收和评价。

  (二)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xx〕866号)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油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xx〕183号)

  3、《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意见》(财建〔20xx〕287号)

  4、《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和<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粮办行〔20xx〕115号)

  5、《岳阳市“优质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岳商发〔20xx〕248号)

  6、《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12号)

  四、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办法

  (一)验收条件

  1、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均已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

  2、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项目达到的目标及考核指标、计划实施内容、实施内容完成投资情况、总体进度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等;

  3.按先建后补,建设期内投入全面到位;

  4.有每项实施内容完整的档案资料;

  5.有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并有第三方审计报告;

  6.有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的有关凭据;

  7.项目建设主体出具的验收材料真实性声明;

  8.项目建设主体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

  (二)验收组织

  1、成立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商务粮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分管负责人、驻商务粮食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辖区内建设主体的验收工作,并可与市级层面的验收同步进行,接受当地纪委、监委以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部门派员督导。

  2、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县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在国家或省级推荐的.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成立专家验收组。

  3、项目验收后,专家组出具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实施内容及投资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验收结论等。验收报告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下一年度粮油类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验收要求

  申请项目验收的建设主体须做好项目建设现场查看及资料核对的准备。主要提供的佐证资料包括:

  1、项目建设主体与县级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

  2、项目建设主体粮油优质品率的提升情况;“三品一标”获批情况;促进粮油种植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情况。

  3、发展优质粮油订单生产(提供土地流转或订单合同),推进优质优价收购。

  4、“中国好粮油”产品占比;遴选的示范企业积极采用“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开发生产绿色优质粮油产品;显著提升粮油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5、打造和建立“好粮油”产品销售线上线下销售体系情况。

  6、专项资金台账、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据(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专项资金的开支不得对个人账户支付)。

  7、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情况。

  8、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第三方审计报告。

  五、严格考核

  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按项目管理程序认真考核,严格实行绩效评价,细化绩效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提高粮油优质品率、促进农民种植优质粮油收益和粮油产品提级进档的实效、品牌建设及配套资金落实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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