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集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根据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以及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10+3”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5]68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我市畜禽、蔬菜、水果、渔业生产稳定发展,确保“服务城市、富裕农民”目标的实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2.项目实施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0日,完成财政资金项目投资5130万元,完成100%;完成建设蔬菜基地18个,面积6350亩,超额完成建设蔬菜基地面积5000亩的绩效目标;完成农产品标准化特色水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6个,面积9697亩,超额完成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基地面积5000亩的绩效目标任务;安排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28个,现已完成13个,预计4月底前基本完成;超额完成建设10个标准化示范基地的绩效目标。建设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13个,项目安排涉及隆安、马山、上林、邕宁4个贫困县区,以及横县、宾阳、武鸣、西乡塘、青秀、江南、良庆、兴宁等县(区)。果蔬基地项目重点建设方向一是一是实施标准化生产;二是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实现农业生产节本、增产、增效、生态、安全;三是建设完善基地灌溉系统、生产供电系统、机耕路网、种植大棚、产品处理和储存车间及预冷设施、种植大棚、食用菌生产设备和设施等,改善果蔬生产条件,确保基地果蔬安全生产供应。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项目主要是用于重点扶持畜禽现代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及产业扶贫项目基地建设。生态养殖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围绕生态养殖场认证标准相关设施建设,包括畜禽标准化生态栏舍(高架网床、部分网床、离舍发酵床)及相关配套设施,微生物利用设施,粪污及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相关设施;畜禽初深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加工相关设施。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建设项目主要支持渔业养殖场进行池塘改造,改善场区进排水设施、电力设施及道路等。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蔬菜基地项目总投资5902万元,其中市政府扶持2000万元,业主自筹3902万元;农产品标准化特色水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完成项目总投资3983万元,其中完成财政资金项目投资1000万元;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建设项目总投资4108.3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500万元,业主自筹2608.32万元。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建设项目也完成财政投入1000万元的拨付。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建设蔬菜基地面积5000亩,农产品标准化基地面积5000亩,新增生猪出栏2万头,池塘标准化改造1725亩。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对经费使用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框架,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绩效评价原则是蔬菜基地是否开展建设工作;评价指标基地建设面积;绩效标准是项目下达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否完成;评价方法是通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总结等材料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三)证据收集方法:查阅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总结等材料,实地检查等方式。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通过查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总结等材料,并开展实地核查等。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实地核查花费时间长,需要人员多。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市财政投资5130万元,其中蔬菜基地2000万元、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1000万元,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1500万元,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630万元(不含切块资金370万元)。
2.过程:市发改委今年5月27日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市财政局拨付财政投入资金到项目所在县区财政局,由县(区)农业部门督促项目业主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
3.产出:开展果蔬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完善果树良种繁育基地、果蔬基地灌溉系统、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生产供电系统、机耕路网、种植大棚、产品处理和储存车间及预冷设施、种植大棚、食用菌生产设备和设施等,建成蔬菜基地面积6350亩、农产品标准化特色水果基地面积9697亩。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无害化、生产规范化、畜禽良种化、设施自动化、防疫制度化等“五化”建设,完善畜禽生产、防疫、粪污处理及资源循环利用等设施建设,完成28个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新增生猪出栏2.2万头,辐射带动生猪、家禽、草食动物产业链产值增收2亿元。开展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建设,对2043亩池塘进行改造,完善场区进排水设施、电力设施及道路建设等,进一步提高池塘生产潜力。
4.效果:完成蔬菜基地建设面积6350亩、农产品标准化特色水果基地面积9697亩、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28个,建设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每年可向市场提供蔬菜产品4.5万吨、生猪2.2万头;提高了我市的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比年初预算(或调整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分析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下一年设定绩效目标提供依据:市财政投入资金5500万元扶持蔬菜基地、农产品标准化水果示范基地、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完善了畜禽、蔬菜、水果、渔业基地的生产设施建设,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畜禽、蔬菜、水果、渔业等“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建议下一年市财政继续投入资金5500万元用于我市畜禽、蔬菜、水果、水产等“菜篮子”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100分
2.主要结论:超额完成建设蔬菜基地面积5000亩、农产品标准化水果基地面积5000亩、10个标准化养殖基地等的建设指标。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围绕业绩好的指标,说明管理的成就和经验)
1、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组织建设,减少了政府招标采购环节,简化了项目建设程序,为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保障。
2、加强领导,推进建设。项目下达后。为尽快落实项目建设工作,抓紧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我单位于6月下旬召开了项目布置会,召集各项目县区农业部门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以及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等进行了工作布置,要求项目业主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审批手续,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建设内容组织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县区农业、发改、财政等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服务,积极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3、签订项目责任管理合同。项目下达后,项目所在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要与基地建设项目业主签订项目建设管理合同。
4、实行进度月报制度。项目建设期间,实行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项目所在县区农业部门每月底报送项目进度1次,使项目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各个项目当月的进展情况,采取措施及时推进项目的建设。
5、加强督促检查。为促进项目建设,我市农业、发改、财政三家项目管理单位多次组织项目建设督查组,到各县区进行了督查;各项目县区项目管理单位也组织检查组,经常深入项目建设现场,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围绕业绩不好的指标,说明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涉及贫困地区和贫困村的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影响建设进度。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政策建议:
1.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大市本级特色经济作物产业提升示范项目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因养殖业项目建设受生产周期限制,一般情况下在项目下达次年4月前才能完成建设,与年度绩效考核周期有冲突,建议调整绩效考核周期,本年考核上一年度项目绩效。
2.因养殖业项目建设受生产周期限制,一般情况下在项目下达次年4月前才能完成建设,与年度绩效考核周期有冲突,建议调整绩效考核周期,本年考核上一年度项目绩效。
改进措施:
1.加大项目指导工作,指导项目业主严格对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实地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内容、质量组织实施。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项目业主严格严格资金使用、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和资料归档工作。
2.继续做好标准化生态养殖建设示范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级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指导,采取有效办法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抓紧做好2017年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和2018年项目建设实施,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具体见下表:
略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三)项目绩效考评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1号);
2、《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绩〔20xx〕627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4、《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6、单位提供项目评价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系统以工程进度为主线,进一步优化已建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时以提升工程质量和保障施工安全为核心,动态记录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开工前审批再到竣工备案归档的全过程。通过省、市、县(区)多级部门的信息打通,数据共享,同时与各工程建设主体联动,最终形成各主体单位、部门网上互动,实现“工程云”网上监管,形成多方主体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达到可跟踪可追溯及全程留痕的模式,最终让各方主体人员各施其职,少跑腿、少见面,数据多跑路,主管部门实行远程监控及管理。从而建立一套监管机制、一套技术标准规范、一体化集成平台、一个协同监管中心、一个监管大数据中心、一套工程图库中心、N个应用系统等。该项目由市住建局负责,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开发,开发周期为45个日历日。目的是从工程建设全过程各个环节具体业务应用出发,把握业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按照不同业务的特点和信息技术的特点,遵循“技术先进,实用易用,经济可维护,结构开放,安全稳定”的设计思想,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满足当前的要求并具有突破性和前瞻性。充分融合了“互联网+监管”、大数据、云平台、5G等先进技术和理念,达到系统集成一体化、信息采集数字化、工程监管智能化、现场管理便利化、主体责任可溯化、监管协同共享化、档案归集自动化。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中长期目标为:
构建一体化的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一条线、数字化监管内容一本账及监管协同的总体设计的核心内容,以信息技术为驱动,倒逼行业管理方式向数字化转型,提高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管理水平,实现“过程管理数字化、采集应用多元化、监管执法精准化、决策分析智能化”的目标,达到工程建设行业监管六全(全协同、全通、全链、全方位、全智能、全域)。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对项目决策、实施、产出和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分析和评判,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和范围为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xx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
(三)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共设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按照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中的评价框架指标实施,评价指标详见本报告附件。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相关人员,搜集相关资料,结合工作实际,参照评价标准,从项目决策、产出、过程和效益四个方面对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系统行绩效评价。
四、绩效分析和评价结论
(一)项目决策情况(20分)
1、项目立项情况(5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要求,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此项得分5分
2、绩效目标情况(10分)
以工程进度为主线,优化已建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提升工程质量和保障施工安全为核心,动态记录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开工前审批再到竣工备案归档的全过程。
此项得分10分
3、资金投入情况(5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纳入预算编制,该项目属于长期项目年初预算总资金296万元,20xx年财政己批预算资金162.8万元。
此项得分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20分)
1、资金管理情况(15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20xx年财政己批预算资金162.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6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拨付资金162.8万元,资金拨付率100%。
此项得分15分
2、组织实施情况(5分)
我局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此项得分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30分)
1、产出数量情况(10分)
20xx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实际完成率100%。
此项得分10分
2、产出质量情况(10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质量达标率为100%。
此项得分10分
3、产出时效情况(5分)
项目实施在年度内己按时完成。
此项得分5分
4、产出成本情况(5分)
本项目合同价为296万元。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完成后支付55%,剩余45%在3年免费运维期每年支付15%。住建局机关20xx年已支付合同价款的55%为162.8万元 ,支付率达55%。剩余款项2022年、2023年、2024年各支付15%。我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拨付。20xx年财政己批预算资金162.8万元,实际成本162.8万元,成本节约率0%。
此项得分4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30分)
1、项目效益情况(30分)
(1)社会效益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是城市发展建设管理的新目标新理念,是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手段,是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和城市转型发展深入融合的产物。以工程建设为核心,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整合公共设施和公共基础服务信息,加强基础数据和信息资源采集与动态管理,搭建工程建设管理与服务数据库,积极推进建设领域管理数字化、业务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化,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使城市规划更加科学,城市建设更加有序、管理更加精细,行业管理更加高效,政务服务更加便捷。
(2)经济效益
系统的建设在保证功能、性能指标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成本,利用现有的资源,按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系统的建设目标。系统建成使用后,极大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监管力度,通过运用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过程的规范管理,尤其是实现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与政府监管的联动,落实责任主体的同时,提高监管效率;通过对施工过程监管留痕与统计分析,建立现场与市场联动机制。以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为依托,形成全面化、整体化、全过程的建设工程智慧监管解决方案,以达到“物联感知建设生产,科技改善监督管理”的效果。
此项得分30分
综合得分99分,等级为“优”级。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亳州市已全面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建立一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运行的规则及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建立以“随机抽查、远程监控抽查、工程监理数字化和现场取证”为基本互联网+监管手段,建立统一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检测、工程造价等数字化采集标准;建立工程档案自动化归档的标准目录;建立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现场、工程监理现场一本数字化台账等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各主管部门相互独立和割裂的传统的监管方式,打通从项目立项、审批、准入开工、建设及运维等监管环节,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监管的联动响应和相互协作,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用现代科技让工程建设监督与管理更智能、更便利,用技术赋能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控的现代化、一体化、可溯化、自动化。基本实现工程建设监管的市域全覆盖、周期全覆盖、主体全覆盖,即使在疫情期间,通过实名制和定位实现人员动态的实时追踪,通过远程视频结合电子化图纸实现网上质量监督管理,通过智能视频实现网上安全监督管理及网上智能化派工和智能化交底等。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系统虽填报了行政审批各项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但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清晰,存在多个定性指标的目标值无法准确衡量,项目的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
(二)改正措施
在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时,应根据项目的总目标和实际开展的项目情况,对项目的绩效指标进行分类细化,设定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对绩效目标的跟踪和考核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安排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一共下达项目资金20万元。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单位根据资金的用途,限定了资金具体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的现象。项目资金的实施,有效缓解了经费紧张的状况,确保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为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且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县教体局要求平武县土城藏族乡首先进行自评,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使用资金逐级审批。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计划财务基建股等相关股室,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5月平武县教体局申报《20xx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20xx年11月30日,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教〔20xx〕77号),下达我县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规范使用,对本项资金的开支做到合规合法。
项目资金用于平武县土城藏族乡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补助资金,土城藏族乡为项目业主,县教体局将20万项目资金下拨给平武县土城藏族乡人民政府,提出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建设标准,县教体局采用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目前下拨2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局对于项目资金方面的使用及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范围,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定。一是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做好细节管理。严格贯彻多级审核、统一支付。重大开支由业主单位党委研究,一致同意后再进行支付。二是规范账户管理程序,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予以资金支付,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资金下达后,县教体局即刻安排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不挤占和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付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县教体局采取不定期抽查、调研、上交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达到了监管的.及时性,确保了监管力度与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20xx年,共计下达我县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使用2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控制支出,超出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在项目管理小组的管理和监督下,项目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现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资金实施进度基本上按照制定的计划执行。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的实施,充分促进全县全民健身的发展,确保群众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预期目标的圆满完成,保障了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的实施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培养群众健身意识和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
2.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完善了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从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从而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繁荣昌盛。
3.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带动了全乡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引导当地青少年儿童广泛参与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全面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此项资金的使用,对我县群众体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对于城乡居民养成日常健身和科学生活方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整个社会形成了喜欢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县属山区地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回填、平整、堡坎等方面增加建设资金投入,导致建设项目经费相对紧张。
2.运动训练所需的器材专业性较强,要求高,但在政府招标中不允许指定品牌,容易造成招非所要现象。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不仅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措施,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大中型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在线实时监控设备,实现对油烟噪声的动态监管。
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项目。
(二)实施情况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设备供应商为辖区内重点的295户餐饮单位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各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为执法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推进张店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97.6万元,经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合同金额为278.78万元。
截至20xx年8月,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剩余资金于2023年8月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更完善有力的技术管理手段,及时、有效处置超标排放行为,从源头遏制餐饮油烟扰民现象,从而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张店区实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管理目标,推动城市品质化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为辖区内重点餐饮商户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地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
(2)通过实时监测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消除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现象,促进全区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93号);
8.《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
9.《20xx年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
10.《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1.《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12.《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2号);
14.《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巡查资料、安装台账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6.66分,其中项目决策11分,项目过程13.5分,项目产出22分,项目效益30.16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为78.57%。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时存在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精准、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13.5分,得分率为84.38%。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资料不完善,履约验收公示不规范等情况。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2分,得分率为62.86%。在线监测系统已按计划全部安装完毕,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监测系统使用率较低、监测系统不能有效推送预警信息、部分系统维护不够及时、违法整治不够及时等问题。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30.16分,得分率为86.17%。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餐饮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1.64%。项目长效机制较为健全,但现有设备功能不足以满足现实的执法需求,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数量指标值与目标任务数不对应,时效指标考核内容不清晰,效益指标设置不规范。
2.预算编制依据不明确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按照《淄博市张店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张财绩〔20xx〕2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过程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从购置计划与预算、可行性论证及审批、采购与招标、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履约与验收等方面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及细则。
2.制度执行不够有效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未根据巡查情况形成巡查记录及处罚记录,个别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填写不完善。
3.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
项目验收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履约公示。
(三)项目产出方面
1.油烟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率偏低
正常开业餐饮单位中多家餐饮单位设备未正常使用;少数单位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设备未使用。
2.监测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
监测系统未配置异常状态查询及报警短信或平台信息推送功能,报警器功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后端平台功能历史数据保存期限短、导出难度大。
3.系统维护不够及时
设备供应商对个别餐饮单位油烟监测系统维护不及时,监测系统长时间处于离线状态。
4.违法整治不够及时
张店区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部分预警信息核实不及时,执法整治延迟。
(四)项目效益方面
1.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烟道不密封、油烟净化器安装不合理、引风机风量不够、油烟净化功能失效等现象;
2.个别餐饮单位清洗油烟设备后废水、废油未能及时清理。
六、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决策水平
1.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通过预算评审、事前评估等程序,明确项目测算标准和依据,择优确定最佳投资。
(二)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各执行层级在制度的实施和落地方面保持一致,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2.规范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实施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三)优化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模块;
2.优化监测设备预警功能设计;
(四)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1.规范提升餐饮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中的流程和职能,建立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联动长效机制。
2.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装油烟污染监测、防治设施。
3.持续监督跟进,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及执法力度,逐步提高违规排污的成本。
4.挖掘第三方管理潜力,全面提升下辖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综合防控能力,打造油烟防治亮点地区,并逐步进行示范推广。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为加强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等文件,受津市市财政局委托,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于20xx年10月23日至20xx年10月31日,对20xx年度津市市智慧城市—智慧教育—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
20xx年6月,津市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由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对津市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投入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1亿元,定向用于常德市津市市智慧城市工程项目,其中包括智慧教育工程。
津市市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津市市智慧城市——智慧教育工程的中重要项目。根据规划,津市市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或“该项目”),是利用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全面加强信息技术支撑教育改革发展,以先进教育技术改造传统教育教学,以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以及学校信息化建设,促进学校智能化管理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锤炼学校信息化办学特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多媒体教学系统、校园语音广播系统、高考系统、校园网改造有线无线一体化网络系统、校园电视台演播系统、学校资源管理平台、多媒体网络机房(普通和带录播)、专用录播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音响及显示系统、综合显示系统。
2、立项依据
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依据包括:
(1)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xx年8月27日《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中共中央、国务院20xx年2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3)国家发改委20xx年11月《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通知》;
(4)常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常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5)20xx年7月26日,《津市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次)。
3、管理和实施机构
一中信息化建设专项项目由市智慧城市办负责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为津市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施单位”),并由其委托津市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市一中”)具体执行。根据津市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的审查意见和招投标中标结果,实施单位对该项目计划安排资金956.5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促进信息技术在市一中的教学应用,进一步创新教学方式与教育模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增强信息化环境下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适应信息社会要求的创新人才,为实现教育教学的现代化夯实基础。
2、20xx年具体绩效目标
20xx年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1)完成高考监控系统的安装;
(2)完成多媒体教学系统的安装;
(3)完成校园育英广播系统的安装;
(4)完成校园网改造有线无线一体化网络机房(普通)多媒体网络机房(带录播)的安装;
(5)完成专用录播室的安装;
(6)完成多功能学术报告厅音响及显示系统的安装和损坏线路二次敷设的安装;
(7)完成LED综合显示系统的安装;
(8)社会公众满意度不低于85%。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市一中对于一中信息化建设专项的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并在本次评价期间提交了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所根据市财政局的委托,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根据拟定方案评价小组前往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单位、市一中进行了现场评价。经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收集相关资料、审查账簿凭证、发放问卷调查、查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后,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分析评价,与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单位、市一中沟通交流,形成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项目管理单位对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安排资金956.55万元,资金全部存储于实施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到位率为100%。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次评价结束时止,实施单位共计支付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总额663.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行为,有效发挥项目资金效益,一是津市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实施单位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协议》中,明确了农发重点建设基金确保用于“常德市津市市智慧城市建设工程”的承诺条款;二是实施单位根据各类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计划分配、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做出了比较完善和明确的规定。
但实施单位、市一中未见单独的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制度。
(2)专项资金核算
常德市津市市智慧城市建设资金收支,由实施单位进行核算,并分项目进行专户反映。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收支在“在建工程—智慧城市—智慧教育”科目进行核算,收支核算较为规范,反映结果明晰。
(3)专项资金支付
从核算的支出凭证来看,项目资金的支付,首先由市智慧城市办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再由实施单位逐级审签,并在取得施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统一发票后,支付项目进度资金,控制程序比较规范,审核、签批手续完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遵循比较到位。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规范。20xx年4月,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采购,按规定进行了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为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为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56.55万元,合同约定项目全部工程20xx年7月15日完成。
2、项目竣工验收监管程序到位。20xx年1月,津市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业主方、监理方和施工方等单位代表共15人的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通过验收的书面意见。
3、项目竣工结算程序合规。该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结算金额为956.55万元。按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结算管理程序,首先由津市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其进行了结算评审,评审确认投资支出金额为955.39万元;然后由津市市审计局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复审,复审确认投资支出金额为930.16万元,项目结算支出最终审减26.39万元。
(三)项目主要绩效
通过实施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面完成了前述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任务。该项目投入使用近两年来,使市一中在办学硬件上上了新台阶,在以下方面产生了良好的效应:
1、多功能报告厅绽放异彩。八百多平方米的多功能报告厅安放六百七十六个座位,五十多平方米高清P2电子显示屏,大厅四周遍布音箱,明亮、绚丽、动感可控的灯光。报告厅建成后,承办了全市经济工作会、全市教师节表彰大会、全市教师培训大会、高中学生成人礼与毕业典礼、二小学生毕业典礼、学术报告交流会等多场大型会议,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市一中的了解。
2、监控无缝覆盖显公平。为了对接国家考试中心监控系统,让国家、省、市能实时查看津市考点的情况,安装了高清智能监控系统与终端。高考会考期间,监督人员坐在监控室能对学生作题情况与监考员的履职状况一目了然,极大地维护了国考的严肃性,体现其公平性,也有力地考核了监考人员的工作。实时知悉学生的学习精神风貌与教师是否有违教学常规的现象。还可以对不法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3、教室内置平板效用多。按设计方案,所有教室配置了使用便捷的84英寸平板内置的黑板,实现了直播互联网信息、反映教师自制课件、学生演示实验、实时呈现学生作业等功能,且其书写功能使得教师在已有的课件上添加知识点、点评和更改学生答题情况等操作十分便捷。
4、录播室显神威。录播室在隔音、录像、传声、防静电等方面装备精良,授课老师与学生交流,不受位置、空间的制约,其声音与图像能很好地同步传送到学校的每个教室、办公室;现场听课老师、工作人员不会对上课师生形成任何侵扰。录播室建成后,承办了多次常德市举办的语言、地理赛课活动。
5、广播系统智能多控。该项目建设完成的数字与模拟双控广播系统及其终端,覆盖整个校园角落,具有分区域子系统单独控制功能,实现了各年级组英语听读内容不同,但能在同一时间播放完成的目标。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考评,20xx-2019年度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总体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评分详细情况见附件1:《20xx年津市市智慧城市—智慧教育—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六、存在的问题
从本次评价的情况来看,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资金管理的等较为规范,支出绩效明显,没有发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监理单位选用滞后。
市一中与项目施工单位于20xx年7月签订《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含设施设备集成、安装、调试、培训等),约定全部工程20xx年7月15日完成。但对监理单位(湖南致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选用,《合同协议书》于20xx年12月28日签订,约定履行合同时间为20xx年1月2日—20xx年1月4日(2天),项目建成后近半年才选用监理单位,选用时间明显滞后,不能对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监理 ,实际仅参与项目验收过程,项目建设存在可能产生隐形质量问题的风险。
2、设施设备移交程序不到位。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已正式投入使用近2年时间。虽然施工单位编制了设施设备移交签单,但至本次评价结束时止,未见办理正式移交、签收手续,项目设施设备管理、使用、日常维护责任不明确。
3、社会满意度未达到预期目标。通过对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社会公众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40份,收回40份,综合满意度为80.07%,满意度得分不高,未实现预期不低于目标值85%的目标,说明学生、教师对项目的实施工作和对系统的使用效能还不够满意,未完全达到理想状态,尚需进一步予以完善和加强技术指导。
七、相关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对于后期的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采购应与施工单位的采购同步到位,确保实现对工程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杜绝安全和质量问题的隐形风险。对于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搞好项目设施设备和施工建设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保证监理责任履行到位。
2、尽快办理项目设施设备移交及资产入账手续,明确项目设施设备管理、使用、日常监管责任,及时发现运行运转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履行缺陷责任期维修、维护责任,确保项目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3、改进和完善项目实施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支出的效能。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7.《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0.《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的通知》(淄整治组〔20xx〕2号);
11.《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五、存在问题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六、意见和建议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
一、验收及绩效评价对象
《关于明确湘阴县20xx建设年度“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7号)中明确的项目建设单位。
二、验收及绩效评价内容
(一)项目管理
项目单位是否成立了专项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否明确了专门负责人负责专项工作;是否建立了项目运行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项目实施
1、根据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xx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xx〕9号)的要求,建设主体是否建立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运行有序的实施方案。
2、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三年行动计划》(湘阴政办发〔20xx〕79号)的要求。
3、各建设主体是否按20xx年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了年度的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
(三)资金管理
1、是否设立专账并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台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关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证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
2、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
3、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四)项目效果
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等实施目标是否达到(提供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验收等资料)。
三、验收及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一)原则
1、客观公正。坚持阳光验收和评价,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验收、评价过程及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
2、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总结问题和成绩,切实发挥验收、评价发现问题的作用,促进“优质粮油工程”更好地实施。
3、系统全面。对“优质粮油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验收和评价。
(二)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xx〕866号)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油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xx〕183号)
3、《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意见》(财建〔20xx〕287号)
4、《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和<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粮办行〔20xx〕115号)
5、《岳阳市“优质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岳商发〔20xx〕248号)
6、《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12号)
四、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办法
(一)验收条件
1、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均已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
2、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项目达到的目标及考核指标、计划实施内容、实施内容完成投资情况、总体进度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等;
3.按先建后补,建设期内投入全面到位;
4.有每项实施内容完整的档案资料;
5.有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并有第三方审计报告;
6.有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的有关凭据;
7.项目建设主体出具的验收材料真实性声明;
8.项目建设主体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
(二)验收组织
1、成立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商务粮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分管负责人、驻商务粮食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辖区内建设主体的验收工作,并可与市级层面的验收同步进行,接受当地纪委、监委以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部门派员督导。
2、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县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在国家或省级推荐的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成立专家验收组。
3、项目验收后,专家组出具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实施内容及投资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验收结论等。验收报告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下一年度粮油类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验收要求
申请项目验收的建设主体须做好项目建设现场查看及资料核对的准备。主要提供的佐证资料包括:
1、项目建设主体与县级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
2、项目建设主体粮油优质品率的提升情况;“三品一标”获批情况;促进粮油种植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情况。
3、发展优质粮油订单生产(提供土地流转或订单合同),推进优质优价收购。
4、“中国好粮油”产品占比;遴选的示范企业积极采用“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开发生产绿色优质粮油产品;显著提升粮油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5、打造和建立“好粮油”产品销售线上线下销售体系情况。
6、专项资金台账、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据(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专项资金的开支不得对个人账户支付)。
7、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情况。
8、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第三方审计报告。
五、严格考核
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按项目管理程序认真考核,严格实行绩效评价,细化绩效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提高粮油优质品率、促进农民种植优质粮油收益和粮油产品提级进档的实效、品牌建设及配套资金落实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
一、评估方法
评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三个层面组织评价评估。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绩效自评,组织评分,撰写自评报告;盟市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整体情况绩效自评,组织评分,撰写自评报告;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各盟市“优质粮食工程”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实地评估,重点抽查中央补助资金较大、盟市评价为优、良、差的不同档次项目,形成综合评估报告。盟市对旗县评估方式由盟市自定。
二、评估对象
自全区开展“优质粮食工程”以来,到20xx年3月31日以前建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所有享受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管理的旗县、盟市粮食和财政行政管理部门。
三、评估内容指标
各盟市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绩效评价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主要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开展自评。自治区专门制定了各级实施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赋分制,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各级评估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概述,各年度自评结果,评价结论和成绩,扣分原因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两个年度算术平均成绩为结论成绩。各级对提供评估结论和文件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项目单位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盟市6月底完成绩效自评工作,自治区拟于7月上旬组织实地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20xx〕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入(20分)
(一)绩效目标设置(4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xx至20xx年)的通知》(皖政办〔20xx〕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智慧学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教秘〔20xx〕182号)、《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智慧学校建设实施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六教秘〔20xx〕9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xx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要求,20xx年需建设智慧课堂学校42所(含降为教学点的`16所)、主讲课堂12个,实现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全覆盖。根据省、市要求,20xx年8月对年初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进行了确认核查,20xx年底实现我县42个教学点智慧课堂的覆盖,全面完成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任务。
(二)资金落实(8分)
计划投资金额271.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6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配套设备设施落实(8分)
1.网络到位率(4分)
20xx年4月,市教育局、市经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学校联网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20xx年底完成中小学带宽提速工作,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到校宽带速率达200M及以上。同年底,我县提前三个月免费完成339所需提速中小学200M联网攻坚提速升级工作,完成率100%。
2.班班通设备到位率(4分)
根据核查,我县教学点的班班通设备均达到智慧学校建设基本要求,遇有特殊情况的采取政府采购或各校际调剂等方式予以解决,在项目实施时教学点班班通设备到位率100%,全部达到要求。
二、过程(30分)
(一)项目管理(22分)
1.组织保障(3分):县教育局明确了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我县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的具体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学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42个教学点智慧课堂均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建设与运维工作。
2.管理制度健全(3分):制定管养办法,不定期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落实责任追究。
3.管理制度落实(3分):落实项目督查制度,召开了20xx年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对项目学校进行了工作督查,确保按时间节点序时推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4.业务培训组织(4分):我县举办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课堂使用培训,启动了对技术管理人员与教师的到校培训。
5.月报报送质量(4分):县教育局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县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图看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
6.项目验收(5分):按照要求完成校级验收与县级验收。
(二)资金管理(8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项目资金使用履行规范的审批审核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无违规使用资金问题。
2.财务监督有效(4分):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县级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开展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
三、产出(25分)
项目产出(25分)
1.项目完成率(15分):20xx年底我县建设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42个,实现教学点智慧课堂的全覆盖,全面完成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任务,完成率100%。
2.质量达标情况(5分):无质量不达标情况。
3.成本节约率(5分):成本节约率达100%。
四、效果(25分)
项目效益(25分)
1.项目运行情况(15分):设备利用充分,不存在闲置浪费现象。学校的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后,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2.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自评分100分。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全省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合计14.96万个,体育场地面积11596.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75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街道、学校、健身广场等,以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和乒乓球场地设施为主。全省参加健身的人群中,健身地点的选择主要为居住地附近的公园、广场、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健身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
目前,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相对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城乡居民利用率高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场地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其中以自主运营为主,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模式相对较少。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有待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合理布局、优化空间与提升效率为根本,推动我省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引导,供给便民。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科学建设与充分使用的良性机制。
合理布局,提质便民。依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情况,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质量,提供便捷、多元、优化的全民健身场所。着力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与资源型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优化空间,使用便民。依据区域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简约实用。注重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依法用好用活潜在建设用地,确保经济实用盘活存量与新建增量。
统筹协调,服务便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区域政策统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在城乡公园、文化广场、社区边角等公共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近、就便健身的现实需求。推进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居民小区“金边银角”身边辅助、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全员覆盖、公共体育场馆或体育公园、健身中心能力拓展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评估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制定目录指引
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与评估,摸清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将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结合湖南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发布使用指南。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湖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及可直接用于健身的非体育用地或建筑指引和功能介绍。通过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宣传栏,以及自媒体APP、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新建或改建空闲与复合用地,有效丰富供给
利用空闲用地推动建设一场多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建或改扩建54个体育公园,完成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配建部分群众滑冰场,完成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0个。倡导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复合利用,支持城乡建筑与商住小区边角地与附属用地新建或改建健身步道或健身广场,丰富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城市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点、文化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产业园区等建设具有兼容全民健身功能的场地设施。
(三)落实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质身边供给
支持社区改建或扩建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为社区新增配置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00处,新增或更换社区(行政村)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4000处,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对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要求配建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创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的,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社区和行政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健身场馆,规范委托运营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
(六)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升级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智慧健身场馆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现代化技术在健身场馆设施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体育场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等。提升健身场馆设施运用大数据进行场馆管理的能力,启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具体指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育、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与具体落实,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市(州)的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财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土地保障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的必要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效果评估,做好行动计划的衔接与细化工作,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计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计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六、本计划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
一、基本情况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3
根据万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万宁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万财发【20xx】158号)文件的要求,我所接受贵局委托,于20xx年10月8日至11月29日对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以及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及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规划、农场场部规划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协助镇政府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参与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
(3)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百镇计划重点镇的建设,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和农场场部环境整治,做好村庄、集镇等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4)负责市属重点工程和公共建筑项目、公共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包发包管理等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定额标准,编制发布本市建筑材料调整系数,监督指导各类工程标准的执行。
(6)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农场场部和村镇的建设,负责全市建筑队伍、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负责建筑行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
(7)制订人防工作规划、计划,检查指导全市人防工程、人防通信报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按权限对全市人防工程的立项、设计、建设进行审查和审批。组织培训人防干部和总结推广人防工作经验。
(8)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建设等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9)承办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项目立项规范性
项目是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东路片区路网建设业主单位的批复》(万府函【20xx】97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用地的意见》(万土环资【20xx】20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文明路-纵一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万土环资【20xx】183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相关要求开展的,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前期进行了必要的选址评估、环境评估、可行性研究及评估等,形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规范。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相关文件显示,人民东路为城市次干道,属新建道路,起点为人民中街和文明路交叉口,终点与纵一路相交,道路全长834.40m,道路红线宽3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划、决策要求,并且与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为完善万宁市市政基础建设,促进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发展所必须,项目预期产出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在申报项目时未系统的填列绩效指标。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实际到位资金3,420.00万元,计划投入资金3,4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本项目已累计支付工程款1,554.12万元,资金使用率45.44%。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实施过程
(一)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xx】1845号)对项目实施管理,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已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执行公开招投标、监理制、合同制等;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验收,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项目建设过程涉及的项目资料比较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场地设备等均已落实到位。
(二)项目质量可控性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已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明确发包方及承包方两方责任。
项目建设过程中,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保障项目质量,聘请了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理。
20xx年12月20日,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后,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为项目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据了解,项目资金均由会计核算站统一核算,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账员按要求报账,会计核算站严格根据《海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该项目进行核算管理,该管理办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按照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因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进行装修,财务资料搬运至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部库房进行封存,绩效评价小组无法对项目支出凭证进行查看,故无法对资金的拨付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项目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进行评价,该指标暂时给予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项目根据相应财务管理制度,采取工程进度分次阶段性付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单位确认工程进度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并经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人员、单位领导审核后支付,采用了必要的财务监控手段。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人民东路,道路全长834.40米,道路红线宽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II级,设计行车速度40km/h,沥青砼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根据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显示,实际建设内容与计划产出数一致,实际完成率为100%。
(二)完成及时率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是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工时间是20xx年10月19日,项目完工时间与计划时间差异较大;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三)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已建设完成(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并投入使用,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各项指标均已合格,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项目预算控制和节约情况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预算批复金额3,420.00万元,因为项目还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无法核实项目最终支出金额;通过查看支出明细表,截止绩效评价之日,本项目累计拨付资金1,554.12万元,根据项目施工合同及资金支出计划基本可以确认项目总支出未超出预算总投资,支出在可控范围之内,我们按成本节约率≥0的范围实施评价。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近年来在国家、省委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万宁城市及旅游度假区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不断增加,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序上增加了万宁市运输能力,适应了新形势下的交通需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使该区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项目的'建设有效改善该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当地居民生活、出行;且道路的修建贯通,更好的利用了周边尚未开发的部分土地,同时已开发的土地也随着道路的开发而增值,促使万宁产业发展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开发空间进一步扩大,项目建设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间接经济效益。
(二)环境效益
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配套实施绿化工程,建成后将成为万城镇老城区和城北新区的一片风景线。同时也有利于改善道路两侧的基础设施状况,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环境水平。同时,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道路硬化和绿化带改善居住区开发进程中工程车运输带来的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排水管道能及时处理雨水和污水,改善了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项目可持续性
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加之万宁市政府十分重视本市的基础实施建设及养护,不断加大这方面资金的投入。据了解,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验收完成后,已交由万宁市环卫园林局进行专业的管理养护,后期维护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为后期项目持续运行提供保障。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
通过对万宁市居民问卷显示,人民东路周边居民对该项目的建设持肯定的态度。人民东路建成后配套设施也相当美观,周边居民对此赞不绝口,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依据充分、目标合理、程序规范,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良好,项目实施依据的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项目实施管理较为规范。虽然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时间和合同计划时间存在差异,但项目预期效果已基本实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
为了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做到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组织到位,促使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实施。
(二)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前期工作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申请、招投标、监理等前期准备工作,保障项目有序开展,且后续项目资料保管及时、完整。
七、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未系统的填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
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资料,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在项目申报时系统填列绩效指标。
2、项目完成时间严重滞后
项目进度管理不力,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从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延期6年8个月。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3、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不及时
项目已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但至今尚未开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造成项目尾款无法及时拨付,可能存在拖欠农民工资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
1、强化全面绩效评价观念
建议在项目申请、审批时,除了设定产出指标之外,还需要参照相关标准及实际情况设定成效指标;且将其分解为需要达成的具体目标与关键指标,并且指标的设定应该是可量化的,并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不宜笼统、模糊。
2、合理确定工程进度,避免工程延期
在前期可研阶段先充分调研,了解同类道路的建设时间,合理确定道路建设工期;施工单位要从人、材、机等方面认真仔细地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展工作,业主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不能将其停留在纸面上。
3、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结束由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万宁市审计局的要求,及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同时,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沟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创造一个对整个工程项目审计良好的环境,让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结果确认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及审计后的结果,支付工程尾款。
八、绩效评价相关责任及局限性
绩效评价小组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资料基础上对本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招投标资料、协议书、工程资料、验收资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另外,鉴于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时间比较仓促,在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未能对绩效评价指标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核查,对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无法做更全面的了解,因而对于绩效评价与分析可能深度不够,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和实地调研的前提下,绩效评价小组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尽可能地做出客观、可靠的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评分为81.5分,评价等级为“良”。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4
一、项目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紫金县“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资金预算60万元,由三个实施主体实施,每个实施主体20万元,分别是紫金县好义镇新辉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紫金县吉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紫金县青茂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目标为引导菜篮子基地基地提升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效益,增加收入。通过项目实施,培育示范典型,示范引导我县菜篮子基地健康发展,提高我县“菜篮子”产品生产的有效供应能力,确保全县“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货源充足,品种丰富,市场繁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我县对“菜篮子”基地的引导和服务,提升基地产品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充分发挥“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总额60万元,项目资金的拨付由项目实施单位待验收合格后提出资金申请,由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县政府《印发紫金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紫金县农业局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项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对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管理,强化项目实施全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紫金县“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验收,实现了总体预期目标,满意度95%。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从经济效益角度分析,应用水塘养殖技术,不但提高龟的受精率,而且符合生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要求。水塘养殖技术具有节水,节料、节工、节时的'效果,具体是节水60%以上,节料20%以上,节工80%以上。商品率提高30%以上,每造一亩节本增效2500元以上。合作社经济年增长率达35%以上,总产值提高250万元以上;从社会、生态效益角度分析:驯养繁殖黄喉拟水龟是优质、高值、高效的产业,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很好的途径。以推广养殖100户、每户养殖种龟20只(6雄14雌)算,每年140X500X100=700万元,也就是平均每年为养殖户增加7万元的收入,有利于促进山区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驯养繁殖黄喉拟水龟有利于保护野生黄喉拟水龟资源,使其资源量不断增加,对于保护黄喉拟水龟种群和种质,保持生态平衡,都有积极意义。同时驯养繁殖黄喉拟水龟是生态型产业,绿色工程,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因此,项目单位能合理利用紫金县山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大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建设,发挥资源优势,是十分必要的,有效服务精准脱贫和全面奔康,有效地带动了农民养殖致富,使部分农民走出了脱贫之路,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也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有效加快紫金县山区经济建设。
从经济效益角度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降低生产成术,增加利润。预计20xx年总产将达100万斤,产值超过250万元,纯利8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解决农民就业不少于120人,带动就业人员年均增收1.5万元以上;从社会、生态效益角度分析,将进一步扩大紫金春甜桔的种植规模,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打造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同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紫金春甜桔种植,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带动剩余劳动力就业,通过大力发展春甜桔种植,有利于调整我县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项目实施,在当前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代背景下,助力地方脱贫奔康事业,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对加快脱贫奔康,增加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具有深远的社会现实意义。
三、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合格,由紫金县政府网公开。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5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做好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xx〕2号)要求,我们对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蔬菜产业发展专项的使用及管理组织了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基本情况
(一)专项概况。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专项600万元。资金下拨文件为《郴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郴财农指〔20xx〕86号)和《关于组织实施20xx年市本级蔬菜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郴农委办发〔20xx〕44号),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财政下拨到相关单位。其中市本级100万元、北湖区200万元、苏仙区200万元、宜章县15万元、永兴县15万元、临武县10万元、嘉禾县10万元、汝城县20万元、桂东县10万元、安仁县20万元。
(二)专项实施情况分析。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建设,协调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同步发展,推动我市“菜篮子”工作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价格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为建设“五个郴州”、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有力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按照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实行专款专用,明确岗位责任制,规范项目工作程序,提升专项资金预算的执行力与准确度。进一步强化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配合市财政局农业科、市农委财务科,对项目资金的落实、使用进行了跟踪调查和期间考评,确保把有限的财政预算资金真正用到项目上,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为做好20xx年市本级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现场考察和评审工作,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项目扶持引导的准确性,制定了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各地科学立项及有效实施。
2、严格管理项目申报流程,设立现场考察和评审专家组对所申报项目开展论证,从中选优立项。
3、各县市区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使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
4、对开展项目进程督查,在各项目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当中,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基础数据。
20xx年全市实施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共计25个,共投入专项资金600万元,根据各县市区各项目建设单位上报情况,基本完成了20xx年度的预期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xx年,全市蔬菜(含食用菌)播种面积167万亩,同比增长1.5%,产量约305万吨,同比增长4.8%,产值达到60.5亿元。一是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抓好专业菜地提质改造,20xx年提质改造专业菜地3万亩,重点抓好了郴州市郊栖凤渡、坳上、马头岭、水塘、华塘、保和等蔬菜生产基地的提质改造任务。目前,全市连片1000亩以上蔬菜生产基地达35个,蔬菜营销大户826户,蔬菜经济合作组织104个,无公害蔬菜基地63个、产品认证79个,绿色蔬菜产品认证16个。二是完善流通体系。大力支持蔬菜生产(营销)主体对接超市、酒店、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社区菜店,在城区开办蔬菜生鲜超市、社区菜店、蔬菜社区直通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成本。目前,已在郴州市城区街道或居民小区规划建设50多个“菜篮子”工程农超对接蔬菜直销平价商店。三是建立应急机制。市蔬菜应急储备调控中心与市城区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建立了长期的蔬菜自然灾害应急储备合作制度,建立“菜篮子”主要产品动态储备机制,根据本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含蔬菜和肉类)和储备量,保障“菜篮子”主要产品均衡供给,实现储菜于地(栏)、存菜于园。四是外销蔬菜产业发展稳步推进。我们大力引导发展香芋、食用菌、辣椒、菜心(菜薹)、茄子、生姜等外向型蔬菜产品。目前,香芋种植面积6万亩,产量10万吨,食用菌种植200万平方米,产鲜菇6万吨,辣椒种植面积18万亩,产量20万吨。全市外销蔬菜种植面积已发展到22万亩,年总产量达50万吨。
(二)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市本级:
郴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马头岭科研示范基地项目:一是抓基地建设,完善科研基地设施。建设一座阳光板玻璃薄2100㎡、并且完成了育苗棚育苗床和自动喷淋设施的建设;完成了300余米的机耕道硬化、1000㎡简易大棚之间的水泥硬化;对试验地采用喷灌软带的灌溉设施和部分镶嵌式滴灌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了蔬菜基地大门、水生蔬菜区的建设。二是积极开展蔬菜高效栽培技术示范。引进新品种水果番茄3个、大番茄3个、水果黄瓜1个、西蓝花3个、西兰苔1个、白菜薹2个、红菜苔4个、辣椒5个、南瓜2个、丝瓜1个共27个。番茄2个品种(果汉粉6号、石头番茄),两品种抗病力强,果实大而均匀,产量高,一个适合鲜食,后者鲜食菜用两用,货架期长,具有推广价值。水果丝瓜1个,单果重,商品性好,连续结果能力强,产量高。三是继续进行“大棚蔬菜高效栽培技术应用示范”。完成大棚春早熟辣椒、番茄、黄瓜、茄子高效栽培试验示范20亩,比传统栽培提早近2个月上市,亩产值一万二千多元,经济效益显著。
郴州市蔬菜应急储备调控中心蔬菜应急储备项目:筹备成立市蔬菜协会,积极创建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加大蔬菜品牌资源的整合力度,着手打造“湘江源”等蔬菜公用品牌,达到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统一市场,提高蔬菜品牌市场竞争力。同时与我市周边城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了蔬菜应急动态储备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长期的蔬菜批发市场供求信息共享机制。
郴州市蔬菜良种物资推广中心蔬菜“五新”技术潮田展示园建设项目:建大棚2400㎡,修路500m,用泽土改良基地土壤800亩地等。通过该项目实施,示范种植30亩蔬菜新品种63个,引进示范使用生物源有机肥1个100亩,筛选出25个适宜本地的蔬菜优质高效品种,推广优质新品种10个达3500亩,推广应用泽土进行土壤调理改良达13600亩,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北湖区:
1、碧元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蔬菜温室大棚20xx㎡,蔬菜小棚子1055㎡,机耕道铺砂石750米,维修小棚子2240㎡。
2、郴州市成长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机耕道500米,水沟900米。
3、北湖区海塘山香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冷库84m3,大棚维修18000㎡,新建大棚4000㎡,冷链物流车1台,生产设备5台。
4、北湖区金果园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冷库150m3,大坝18米x4米,水沟560米。
5、北湖区招旅菜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TD8432连栋温室大棚1280㎡。
6、郴州市北湖区小溪农百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完成冷冻库房建设及设备安装150 m3。
7、保和乡宋家洞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修建王家村边至秧子冲简易机耕道812米,整修水沟986米;武家拱桥至麻田简易机耕道398米,新修水沟306米,护坡306米。
8、高岱百果园:新建冷库140m3,雷笋基础设施、仓库440㎡,机耕道路700米。
苏仙区:
1、苏仙区曙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成了安装喷灌设施410亩,完成了排水渠建设1060米。
2、郴州市芝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食用菌出菇项目:建设年产菌包300万袋的节能灭菌生产线一条,包括检测设备、制冷设备购置和安装,冷冻房在、制冷库的建设与装饰。新建2500㎡出菇钢架大棚,新建预冷房100平方米、冷冻房100平方米。车间地面装饰1089平方米,地面硬化97立方米。以及厂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食用菌300万包,年产食用菌达1500吨,带动食用菌栽培户200户。
3、郴州华汉西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善建设100亩荷花莲藕基地和500亩蔬菜瓜果基地,新建蔬菜分拣大棚一栋、新建蔬菜基地育苗床一座。
4、苏仙区鑫运种养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基地主路硬化800米,机耕道整修维护1000米,维修排灌水渠1000米,安装水管2180米。
5、苏仙区水塘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大坝沟整修800米,架生产用电线路1300米,安装杀虫灯25盏。
6、苏仙区渔网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结贫困户项目:种植90亩高山蔬菜,其中种子费0.9万元、土地租金2.7万元、翻耕费4.5万元、基肥1.8万元、播种施肥人工费1.35万元、耕作管理费11.52万元、采摘费2.16万元、运输费2.7万元。
(二)评价结论。所申报的蔬菜产业发展专项项目,总体经费到位良好。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3)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实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全部到位,所有项目已全部完工。
(三)经验总结。
(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和发展蔬菜科研、技术推广、蔬菜应急,切实保障全市蔬菜供应稳定和质量安全。
(二)根据《郴州市“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状》,将“菜篮子”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年终综合绩效考核。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一是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部分蔬菜基地的水、电、大棚等配套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整体不高。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设施不完善。我市中心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滞后,现有农贸市场场地普遍过于拥挤,其综合服务功能已落后于城市化发展。
建议:
1、建议市财政切实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投入力度,重点抓好专业菜地、规模蔬菜基地、特色蔬菜基地的沟、渠、路、大棚、喷滴灌、遮阳网、预冷库、检测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基地综合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建议参照粮食、棉花等补贴政策,尽快建立蔬菜生产直补、蔬菜农资综合补贴机制、按照蔬菜生产面积或者向社会提供的蔬菜商品量给蔬菜生产者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逐步解决蔬菜生产比较效益低的问题。
3、建议市里每年安排一定的配套专项资金,尽快建立蔬菜生产保险机制,引导保险公司和蔬菜生产者,互惠互利做好蔬菜生产投保,确保蔬菜生产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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