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3 18:35:22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实用]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

  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

  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

  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

  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二章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条

  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

  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

  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

  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条

  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

  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

  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

  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润管理

  第二十条

  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

  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

  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五章会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

  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

  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

  第三条

  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企业的财会工作。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

  第三章财务人员调配

  第五条

  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考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办理。

  第六条

  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

  第七条

  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提请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制,聘任期为1一2年(试用人员除外),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提高他们全面和多项的工作技能和适应能力。

  第十一条

  决定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人选要经财务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见后,由财务本部总经理签署派任决定,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达任职通知书。

  第十二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派驻各企业的各级财务人员,仍隶属总公司财务本部管理和考评。

  第十三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人员和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的档案及任聘手续,由总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财务主管及各级财务负责人职责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本企业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核算制度,设置岗位,安排人员,明确分工,实施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

  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计划指标、利润指标,并保证完成,一切围绕经济效益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按照总公司财务本部要求,制定本企业财务制度和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收人和支出),按规定做好各期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地向总公司财务本部呈报财务报表和资料。

  第十七条

  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保证企业依法纳税。

  第十八条

  对企业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要坚决抵制,对违纪和不执行总公司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汇报。

  第十九条

  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领导,做好财务分析,特别是所在企业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加强财务管理,向财务本部和所在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条

  加强对所在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当家理财的职责,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第五章会计交接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将经办事项结清,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各项移交内容、交接日期等。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签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三条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主管)监交。财务经理(主管)办理交接手续,属总公司派谴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管理处派员监交;不属总公司派谴的由该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六章考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对违反国家各项政策法令、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规定及本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侵害企业权益,给企业造成损失者,财务本部将提请人事本部按总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为全面衡量各级财务人员的实际业绩,总公司财务本部将根据总公司的考核办法通过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专人检查组对各级财务人员的德、才、勤、绩实行全面考评。同时认真听取用人部门经理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考评结果,将决定各级财务人员的晋升、降职、奖罚和续聘。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激励约束机制,表扬和鼓励先进者,鞭策和帮助落后者,惩罚和辞退不称职者,建立竞争机制,树立竞争意识,为11公司培养一支品行端正、技术熟练、作风过硬、善于管理的财会专业队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财务管理制度2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学生营养餐结算专户,由学校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账进行成本核算,保持收支平衡。实行一日一结算,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报账以及定期审计制度。并且每学期由膳管会进行一次清账,清理结果在学校公示。

  2、学生营养餐就是要以较少的消耗,达到食品营养卫生、丰富可口、方便实惠、物美价廉,以满足学生的需要。在工作中,必须贯彻经济性、民主性、公益性的原则,严格财务纪律、严格成本核算,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发生账务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3、建立物资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学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人交易前应当索取、查验其相应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所索取的票据和资料必须加盖供方单位印章或供方亲笔签名的原件,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保障机制。

  4、学生营养餐的管理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专管员)、出纳、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学生营养餐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预算单位做到会计有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出纳按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记录并核对库存现金。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登记。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月末,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签字或盖章。实施学生营养餐学校总务主任(专管员)要有专账,出纳有现金日记账,保管员有实物账。

  5、学校学生营养餐工程会计(专管员)负责费用收支,票据整理及报销。学校营养餐食品采购必须实行内部监督制度,一般实行三人采购。验收人员至少两人,验收人员在货物验收后应当场在票据上签名,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一般一学期进行轮换,条件成熟后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团体采购加配送的`方式供货。

  6、会计(专管员)对所有原始凭证实施审核。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专管员)有权不予接受,在向学校校长报告的同时,并向中心学校校长报告。

  7、出纳必须认真核对收支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规定予以拒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大宗支出票据必须经由税务部门或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付现时,出纳根据签批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付款,并在票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中规定支付现金的,一律进行转账支付。

  8、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学生营养餐工程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一般以一周的日常费用为限。

  9、学校出纳向学校营养餐领导集体领取备用金,并负责保管、报销。学生营养餐台帐登记要规范,物品采购、验收、出库手续齐备,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真实准确。每日结算货款时,涉及资金支付的有关附件,及时索取,须备齐食品验收结算单,食品分发表,每日配餐方案等各类台账。所有发票必须经经办人和验收人员签字,总务主任签字票审后报校长签字,由会计(专管员)进行财务处理做账。经中心学校审核报账。

  10、学校学生营养餐收入核算管理

  ①学生营养餐经费由中央财政每年按200天计算、每人每天午餐营养餐费3元标准全额投入。收XX于财政拨款,由县财政拨入。

  ②设置“学生营养餐收入"科目。

  11、学校学生营养餐支出核算管理

  学生营养餐支出要以服务学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学生营养餐经费的使用效益。学生营养餐的支出成本核算:原材料成本包括粮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产品、蛋奶、调料、运费及其他原材料成本,不包括应在学校行政事业费列支的内容和其他与学生营养餐无直接关系的支付。

  设置支出科目:学生营养餐经费支出(粮食支出、蔬菜支出、荤菜支出、调料支出、食用油支出、餐点支出、奶制品支出、蛋类支出、水果支出、粉面支出、汤类支出、其他支出)等支出科目。大额采购款支出应采用转账支出办法,小额货款,可用现金直接支付。

  12、会计报表的填制

  学校要对学生营养餐按统一要求设立会计科目,认真、细致审核每张原始凭证,确保会计数据的合理、真实、准确、完整,每月按实际发生的收支数据,并编制有关报表(《学生营养餐资产负债表》、《学生营养餐收支明细表》)以及实物发放登记表,向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报告。

  13、学校学生营养餐工程会计(专管员)业务上接受中心学校报账员的指导和监督。

财务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社区(小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财经纪律,推进社区(小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切实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小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社区(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社区(小区)党组织书记是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在任职期限内对本社区(小区)的财务管理负总责。

  3.社区(小区)会计负责本社区(小区)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如实反映社区(小区)的财务状况,严格履行集体资金管理职能,规范会计核算,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二、社区(小区)集体资金管理

  1.社区(小区)集体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

  2.全面实行非现金结算。各类项目补助资金、政府下拨经费等所有款项,必须通过转账方式转入**镇财政分局村级集体资金结算专户,严禁直接收取现金。所有支出一律不支取现金,必须通过转账方式转入收款单位(人)或垫付资金的当事人。零星办公用品配置等,采取“谁经办,谁报支”的结算方式,实行经办人负责制,属个人垫支的,通过转账的方式汇至经办人银行账户;属欠购待结的,也必须通过转账的方式汇至对方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3.严格执行社区(小区)备付金限额制度。各社区(小区)原则上不留备用金,如确需使用备用金的,由社区(小区)提出申请,经镇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拨付,但最高不得超过 元。社区(小区)会计统一办理银行公务卡,专门用于备用金的收支业务,公务卡不得用于私人资金收付,每半年将公务卡流水打出附于凭证后。

  三、社区(小区)收支票据管理

  1.社区(小区)一切收支,由社区(小区)会计统一办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保管存单和票据。

  2.社区(小区)一切收入,必须统一使用省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算凭证》,严格自购市场收据收款。未收到款项的,应及时收回发票联,贴在存根上并注明“作废”字样。

  3.社区(小区)集体购买力的支出,不分数额大小,必须取得合法的外来原始凭证(税票、财政监制票据、其他专用票据),严禁使用《现金支出证明单》直接支出,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包括日期、购买物品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要素,大、小写金额相符。

  4.社区(小区)集体非购买力的支出,应取得合法的外来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的,必须取得收款人的原始手续作附件。

  5.所有票据必须注明用途,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党组织书记审批,社区(小区)会计收集相关票据后到 镇农财科审核报支。

  四、社区(小区)非生产性支出管理

  1.招待费支出。社区(小区)公务招待费零支出,商务招待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在规定的限额内按实列支。

  2.报刊费支出。以社区(小区)为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20xx元标准。主要用于党报党刊征订,严禁公费订阅娱乐性报刊、杂志。

  3.外出学习考察支出。原则上社区(小区)不得自行组织社区(小区)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外出学习考察。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镇主要负责人批准,支出费用时须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批同意。

  维稳、征兵、秸秆“双禁”费用。因维稳、征兵、秸秆“双禁”工作发生的必要费用,镇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具体规定的,凭有效票据,经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按实列支。

  4.捐助、赞助、贺礼支出。社区(小区)集体不得以捐助、赞助、贺礼费的名义向外单位捐款。确需捐赠的须经社区(小区)班子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批。

  五、困难救济管理

  1.社区(小区)困难户的救济,原则上在春节前按规定程序实施,平时不得支付困难户的救济补助。特殊情况发生救济的,必须经班子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张榜公布,公布无异议后,由相关审核人员在救济报告上签字,社区(小区)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后列支。

  2.各个时期涉及困难户救济的支出,必须由享受救济的困难户本人亲自签字(签章)领取后,由社区(小区)递交农财科打卡到人,并附集体讨论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否则不予入账。

  3.对本社区(小区)居民及60岁以上的老党员、困难党员的贫困救助及捐资助学、军烈属补助、伤亡慰问等对象的支出应注明居民姓名。

  六、社区(小区)干部报酬奖金管理

  1.社区(小区)干部报酬由组织人事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确定。基本报酬每年由组织人事科测算,经批准后送交农财科打卡发放到人;考核报酬、绩效管理奖由社区(小区)按镇考核结果计算,经组织人事科审核后列支发放。

  2.所有考核发放到社区(小区)集体的资金都必须作为社区(小区)其他收入全额入账核算,文件规定直接打卡到人的除外,严禁不入账或少数人私分;上级文件规定可以发放到人的奖金,社区(小区)制定相关考核意见或发放政策,经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后发放,奖金总额不突破上级奖励资金总额。

  3.社区(小区)集体不得为社区(小区)干部垫支应由社区(小区)干部本人承担的养老保险金及其他保险金。现职社区(小区)干部、六位一体人员及网格员可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份;社区(小区)可组织体检,体检标准50岁以下的每人每年原则上不超过400元,50岁以上的每人每年原则上不超过600元。

  4.社区(小区)干部兼任网格员的不得领取网格员补助。

  七、债权债务管理

  1.社区(小区)债权实行台账管理,并明确有效债权清收工作责任,制定清收措施,对有偿还能力的债权予以回收。

  2.严格控制新的债权增加,严禁无偿占用集体资金,对擅自无偿借出集体资金的,在限期追回借款的同时,追究批准人的责任。

  3.社区(小区)干部原则上不得借用社区(小区)集体资金,确因家庭特殊情况需要借款的,必须履行借款手续,经班子成员集体讨论通过,报经镇分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本人上年基本报酬总额,偿还时间不得超过1年。

  4.规范社区(小区)债务管理,建立债务管理台账,逐笔登记债务发生的时间、用途、债权人、借款利率和偿还时间。

  5.对未按程序规定而擅自举债的,严格执行“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的原则,社区(小区)集体不得入账核算。

  八、用工管理

  1.所有用工需实行台账管理,凭出工人签字确认的入账手续,一事一报,全部打卡到人。

  2.报支用工时账面无资金的,通过“应付款(内部往来)--欠居民用工款”科目反映,偿还出工款时,结合出工台账登记台账,依据原清单打卡到人。

  3.所有用工实行“平时用工记载,按月汇总、次月报支”的程序进行。

  平时用工记载:以片区为单位,对平时出工情况按实记载,记载内容主要包括出工日期、出工人员姓名、用工项目、标准工日数等。

  按月汇总:月末终了,对当月出工情况以片区为单位进行汇总登记。

  次月报支:次月15日之前,由社区(小区)办公室对当月各片区统计的出工汇总表进行核查报支。

  4.对用工无明细的.支出,社区(小区)会计可拒绝入账核算。

  九、产权交易

  1.所有工程项目按照“3万元以下,社区(小区)参照镇相关招投标手续自主招标;3万元及以上,社区(小区)上报镇招投标科,社区(小区)积极配合”的原则执行。3万元及以上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经社区(小区)班子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形成会议记录,报经镇分管负责人审批后,交招投标科按相关流程进行招投标。

  社区(小区)集体经营性资产、集体建设工程项目、固定资产购置,主要包括:

  (1)建设工程项目。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指新建公用房屋建筑、装饰、绿化、道路、路灯、桥梁、泵站修建、河道疏浚等建设项目。支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协议、竣工验收报告、正式票据;招投标科所出具的招投标资料中有要求提供第三方机构的审计报告的,建设单位也必须提供。机械类费用还须提供施工前后对比照片,并实行一事一报,否则社区(小区)办公室不予报支。

  (2)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

  (3)集体土地的出让、转让、租赁、流转。

  (4)集体资金的产权转让、出售。

  2.对抢险救灾、突发安全环保事项、区镇及以上负责人决策限期完成但通过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能及时组织招投标的等不可预见事项及使用机械类费用,按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

  十、承包合同管理

  1.各类承包合同必须签订规范的合同文本,新签订的承包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并应结合经济发展速度约定逐年增加机制。

  2.涉及社区(小区)集体产权交易的各类合同、协议必须统一交社区(小区)会计归档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保管、扣押、隐藏合同或协议。

  3.严格按承包合同规定的上交标准和上交时限结算兑现,未经社区(小区)班子成员集体会议讨论,任何人不得私自决定承包上交税的减免,确因特殊情况造成尾欠的,必须经社区(小区)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同意,并有承包人作书面限期还款承诺(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十一、审计监督

  1.社区(小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必须接受审计监督,审计工作一般以镇审计部门审计为主。

  2.社区(小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实行“一年一轮审”制度和社区(小区)主要干部任期与离职审计制度。对集体债权债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专项审计。

  3.审计部门在审计结束后,要有客观、公正、全面的书面审计报告,并经社区(小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提出的问题和处置建议要有可操作性,并要加强事后跟踪监督,审计资料及结论要及时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4.审计部门对审计发现的被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相应当事人如数退还;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社区(小区)干部违纪的,要及时上报镇纪检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二、档案管理

  1.社区(小区)集体组织的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册;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社区(小区)干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作考核结果;社区(小区)党组织、社区(小区)办公室会议记录;会计交接清单;各类统计资料;会计报表;社区(小区)财务预(决)算方案;民主理财资料以及上级规定保存的纸质资料和电脑文档。

  2.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方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清册,社区(小区)并派人监销。

  3.社区(小区)会计档案以社区(小区)管理为主。

  4.应设立档案室,购置档案柜,落实好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好档案保管、调阅登记簿,做到完整无缺、摆放有序,方便查阅,管理规范,达到“防火、防盗、防蛀、防潮”“四防”要求。

  十三、财会队伍管理

  1.社区(小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配备一名社区(小区)会计,社区(小区)办公室的主要领导不得兼任财会人员,社区(小区)办公室的主要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人员。

  2.社区(小区)会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报账职能、并记好相关台账,定期对账,上报有关报表,组织民主理财活动、整理管理会计档案等会计职能。涉及违纪的转交纪检监督部门处置,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3.社区(小区)会计必须接受业务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

  4.社区(小区)会计离职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交接清单需经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后存档。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财务管理制度4

  为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确保财会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制定本规则。

  二、学校财务活动和有关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规定。

  三、单位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领、报销各种款项时,应当做到凭证合法、内容完整、填写规范、手续齐备,并有预算指标。

  四、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办理借款

  1、借款人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借款单,借款人员签名须是本人签名,不可代笔。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借款单经学校领导审批,并经会计室审核后付款。

  2、所有借款全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一律实行“谁借谁还”的原则。属于差旅游费或零星购物的现金借款,应于出差回校或办妥验收手续后办理报销结账手续。

  五、购买物品的发票及报销

  1、购买物品前要落实经费来源,申购贵重仪器设备的,要经过校长室的可行性论证。

  2、购买时应认真了解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从企业取得的购贷发票的内容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填制发票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发票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3、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发票,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持有效发票向财务报销时,全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其发票背面必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手续。

  5、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验收、调配、报废等均应由总务处统全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一办理。

  六、差旅费报销

  按规定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具体写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预借差旅费数额等,火车票粘贴前应除去非面额硬纸部分,住宿费及其他合法单据粘贴在报销单背面。经报销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后向会计室办理报销手续。

  七、预算

  每学期开学后,财会人员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各项经费收入情况,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并配合校长做好经费预算计划,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开空头支票。

  八、结账和审计

  1、学校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结帐小组,清理全期帐目,做到民主理财。

  2、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其他事项

  1、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文件的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

  2、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会计凭证时,全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经财务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会计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地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章。

  十、本规则自颁布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则不全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财务管理制度5

  财务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为加强财务工作管理,根据《会计法》和《全体人员规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如下规定:

  1、为了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在学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一位副校长直接分管财务工作。

  2、对财务工作,实行收费公示制、财务公开制,收支两条线,并接受执法部门的.检查、监督。

  3、管好国家下拨的经费,根据拨款拟定各项预算,准确地掌握经费运用、周转、变化,做到计划开支,满足教学,达到收支平衡,办好决算。

  4、通过勤工俭学等形式多渠道自筹办学经费努力改变校园面貌,及教学环境更新教学设备,改善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5、财务人员必须执行主管领导“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帐目有凭有据,报帐时应先由财务按照规定进行核实后,由主管领导签字生效结帐。

  6、建立健全严密的财务传递制度,做到手续完备帐物相符,日清月结,使财务工作逐步达到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

  7、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做好各项财务工作充分运用会计资料经济效果,提供真实数据,预测经济形势,当好学校参谋。

  8、有计划地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财务管理制度6

  1、聘请思想觉悟高,政策理论强,专业知识丰富的工作人员担任授课教师。

  2、授课教师要注意业务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以适应于社区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

  3、社区学校将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研讨和采取教师外出学习的办法,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4、授课老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授课讲义,明确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

  5、严格要求执行统一制定的教学计划,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各类教学活动。

  6、建立教学活动登记制度,对每一次教学活动都应及时登记。

  7、教师施教过程中,应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参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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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会计法》及国家财务管理有关法规,结合管理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财务工作要求

  第二条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抵制一切违反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各类资金不受损失。

  (二)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全面、正确、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三)经常开展资金使用效果分析,全面、正确、及时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发现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财务计划的顺利执行。

  (四)合理支配和使用资金,努力降低成本,促进单位在各环节厉行节约,减少损失浪费。

  (五)监督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

  (六)财会人员及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思想,努力发挥单位资金效益,为单位经济发展理好财、用好财。

  第三条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预算),并严格执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三)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做好结算工作。

  (四)按照会计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六)积极宣传,并严格遵守、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制止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七)为了保障会计人员能够更好的履行其职责,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科室、人员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有权参与编制本单位计划、预算,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与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情况;有权要求有关科室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对于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计划和预算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规违纪的经济活动,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要支持和配合会计人员的工作,确保会计人员履行职责。

  第四条会计核算的要求:

  (一)会计核算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依据取得可靠的凭据进行核算,形成符合标准的会计信息,体现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二)会计核算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体现会计核算的合法性。

  (三)会计对单位不同时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在处理方法上保持一致,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和相互可比。

  第五条凭证管理的要求: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要素: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6、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此外,原始凭证一般还要载明凭证的附件和凭证的编号。

  (二)原始凭证填制要求: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顺序使用。原始凭证填制的附加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三)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要素:

  1、填制凭证的日期;

  2、凭证的名称和编号;

  3、经济业务的摘要;

  4、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及金额;

  5、记账符号;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7、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四)记账凭证填制要求:

  审核无误,内容完整,分类正确,连续编号。记账凭证填制的具体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五)会计凭证的书写: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合。

  (六)会计凭证的保管:

  1、会计凭证的传递应以安全、及时、准确和完整为主要依据,不得积压。

  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3、会计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字或盖章。

  (七)记账凭证采用通用式记账凭证进行核算。

  第六条账簿管理的要求:

  (一)会计账簿的设置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为依据,从单位的业务需要出发进行会计账簿设置。具体设置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会计账簿登记应做到:准确完整,注明记账符号,书写留空,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顺序连续登记,结出余额,过次承前。

  (三)总账登记可以直接根据各种记账凭证汇总表或科目汇总表进行登记。

  (四)日记账的登记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按顺序逐笔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并做到日清月结。

  (五)填制会计凭证或登记账簿发生的错误,一经发现应立即更正。常用更正错误的主要方法有划线更正法和红字更正法两种。

  (六)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七)结账就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结账的程序及方法是:1。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2、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期末余额。

  3、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七条其他:

  (一)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根据单位性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使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所规定的会计科目。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五)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六)会计报表根据单位性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采用统一的报表格式。

  第八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一)爱岗敬业。会计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会计知识和业务技术。

  (二)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依法把关守口,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三)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敢于抵制歪风邪气。

  (四)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

  (五)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业务管理情况,努力为单位生产和经营服好务。

  (六)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会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得信口吐露,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九条计划管理

  (一)管理处各项财务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确保重点”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安排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由计划财务科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处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

  (二)各项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科室)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处审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经费包干计划,严禁超计划支出。

  (三)各项业务支出计划由科室提出,经管理处处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各项支出坚持集体决策。计划财务科按支出计划严格控制各项开支。无计划、超计划及其他特殊开支须经处长审批。站(队、所)、公司开支经负责人审核后报账。

  (五)基层单位应制定年度经费支出计划,经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计划财务科按各单位开支计划按月核拨经费,不得超支超报。

  (六)各单位购买超过500元的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必须报送购置计划,经处务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条现金管理

  (一)各单位的`现金收付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二)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除保留银行核定的限额数外,收入全部存入银行,不得超限额保存现金,不准坐支。现金支付,除了各类表彰奖励、现金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外,其他一切采购、劳务供应等不得直接用现金支付。

  (三)出纳员收入现金,必须出具收款收据。支出现金,必须凭审核无误的合法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并在当日入账,不准以借据抵现金不入账。

  (四)各单位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五)收付现金的各种原始凭证,交会计人员整理,填制记账凭证。

  (六)各单位库存现金如有长款或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处理。

  (七)各单位提取或交存大额现金时,需由两人以上陪同办理,必要时派专车接送,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

  (八)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不准将单位银行账户外借他人、外单位或进行违规、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往来款项管理

  (一)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二)往来账应以每一往来单位或个人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往来单位明确、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

  (三)建立往来款项责任制,实行催收制,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终了列出分户清单并进行核对,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及责任人催收或及时报账清算,防止产生坏账。

  (四)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五)经批准后的坏账,计划财务科要建立备查登记簿,并以户设置档案,将经济合同或、民事诉讼和有关法律公证文件、催款处理往来书信、发生业务的单据和会计结算凭据、往来明细账页复印件以及坏账申报批准书等各项资料归档保管。

  (六)暂付款项须一事一付,一事一清,要按时清理结算,不能长期挂账。

  (七)职工个人因公出差、购买办公用品或材料等进行公务活动时,不予借款,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任何人不准挪用和私自借用公款。

  (八)往来款项年终前应清理完毕,编入本年决算;年终不能及时清理的,应分析未能清理的情况和原因,并编制情况说明书。

  第十二条票据管理

  (一)管理处票据包括:银行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水费发票、收据。

  (二)票据使用范围

  1。银行票据主要为支票和电汇凭证,主要用于银行结算资金。

  2。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主要用于单位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

  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用于向灌区用水户收取水费。

  4。普通收款收据主要用于单位内部转账、非经营性收费使用。

  5。从事经营活动收取款项必须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三)票据使用管理

  1。计划财务科设专人负责票据的领购、核发、使用、登记、保管、核销等事项,设置专门的票据管理台账,按票据种类和使用单位如实记载领购、发出、使用、结存及核销等具体工作。

  2。票据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票据,应加强保管,防止丢失。

  3。各类票据在启用前仔细检查是否有缺页、漏页或重号,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向领购部门报告。在使用中如有填错的票据,必须全份完整保存备查。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备案。

  4。必须按票据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容和要求认真、仔细、完整填开票据。各类票据不得互相串用。票据填开人员与印章保管人员应分设。

  5。各类票据必须按规定核销,如不按规定核销,由使用单位票据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6。对私自买卖、转让、转借、代开、偷盗、伪造、自行销毁票据,不按规定开具票据,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除给予处罚外,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7。使用后的票据存根应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8。各类票据使用、销毁,都必须遵守银行、财政、税务部门颁布的票据管理办法和规定,接受银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9。银行票据管理应严格遵守银行关于票据管理的相关制度。银行预留印鉴要分管;严禁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不准将支票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对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归档;稽核人员要定期检查支票购入使用及结存情况。

  10。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应严格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宁财(综)发〔20xx〕418号),不得超范围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1。水费发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开票收费时应加盖管理处发票专用章。

  12。普通收款收据不得对外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三条水费收缴管理

  (一)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水利厅批准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向用户收取水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收取水费必须坚持“收款开票、凭票供水”的原则,同时开具盖有管理处发票专用章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严禁未收款开票或收款后不开票的做法。水费发票只能用于收取水费,不得用于收取其他款项。

  (三)管理处开设水费收缴集中账户,用水户缴纳水费须缴入水费集中户,单位不准以现金形式收取水费。

  (四)用水户凭银行缴款凭据到供水单位开具供水发票。

  (五)水费票据报账时须由主管业务负责人签字。

  (六)用水户到泵站、渠道拉水或其他各类用途的供水,都要健全水费手续和管理制度,所收水费全部缴入水费集中户,严禁留作其他收入。

  (七)收取的水费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不准截留或挪作他用。

  (八)收取水费的单位应定期公布收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红寺堡扬水管理处财务物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财务管理制度8

  一、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幼儿园财务活动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园内设兼职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上级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园所有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幼儿园财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上级领导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其他收入等.

  2、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主管领导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

  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

  五、资产管理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③幼儿园因公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

  ④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20xx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⑤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⑦以幼儿园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⑧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上级主管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六、代管款管理

  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

  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或有关单位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

  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

  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

  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

  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

  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

  七、财务清算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

  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

  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

  九、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主管会计定期对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未尽事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后方可执行,严禁自作主张。

财务管理制度9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 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财务管理制度10

  建筑装饰公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细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章岗位职责

  财务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领导企业的财务政策和财务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运转,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时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结算。负责全企业的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会计、统计报表,并向总经理负责报告工作。

  三、负责组织财会人员搞好会计核算,正确、及时、完整地记帐、算帐、报帐,及时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全面反映给企业有关领导。

  四、正确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各部门搞好经济核算,加强财务管理,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为企业发展积累资金。

  五、认真执行成本审批权限、费用报销制度,严格掌握费用开支。

  六、负责审查各部门开支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决不超支。

  七、积极为总经理当家理财,当好参谋。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八、督促、检查企业财产、物资的使用、保管情况,注意发现和处理财产、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财产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九、负责督促有关人员重视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资金回笼。

  十、负责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工作,考核经营成果,分析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十一、每三个月应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库存现金和备用金情况,并不定期抽查各业务部门收款岗位的库存现金和备用金。

  十二、督促本部门员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帐册,报表凭证和原始单据,保存企业关于财务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

  十三、确定财务部人员的编制,制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建立各种物资、财金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本部门员工素质和业务培訓工作,使属下员工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能独立工作,并使各员工对本部门其它岗位的业务环节有所了解。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会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审查各项原始发票、帐单等结算凭证,及时办理结算手续,正确编制会计凭证。

  二、负责编制会计凭证,并根椐审核无误后的记帐凭证,逐笔准确地输入电脑。复核,确保记帐及时、账账相符。

  三、负责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明细核算,正确摊销费用。

  四、负责“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的结算业务。负责往来帐款的核对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五、负责统计、汇总并审核各设计部交来的合同明细表,根据各部门及行政部门报送的原始资料及时、准确编制工资及提成表。

  六、费用报销: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制度报销,报销要素必须齐备。

  七、负责管理费用、营销费用的核算和管理,提出降低费用的途径和措施。

  八、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正确进行账务处理,切实做到账、卡、物相符。

  九、按时、准确地申报总部和分部各项税收报表。

  一十、负责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会计报表,并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出纳员岗位职责

 一、每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以此进行现金的收付业务:

  (1)收付款时,认真复查会计凭证及付款单,如手续不全或有错误现象,及时退回会计改正,保证凭证准确无误。

  (2)收付时,要当面点清,以防差错,数额大时,一定要有人复核。

  二、每日审核无误的现金会计凭证,以此登记现金日记帐及辅助记录:

  (1)现金日记帐所记载的内容不得随便增减,必须同会计凭证相一致。

  (2)日记帐必须連续登记,不得随便损坏帐簿和撕去帐页,不得跳行,隔页。

  (3)文字和数字必须整洁清晰、准确无误。

  三、负责每日营业额的追缴,按业务情况筹备现金,负责按时发放工资及提成。

  四、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五、银行帐务和支票管理:

  (1)及时将部门收回的支票送交银行进帐。收到银行回单时,及时登记后交会计作帐。如有银行退票,应及时交会计冲帐,并重新更换支票。

  (2)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开出支票后要按编号顺序进行登记。印章与支票应分别保管。

  六、会计凭证的汇总与管理

  (1)每日下午4:30开始汇总当日凭证,将凭证附件和收支明细表交会计录入电脑,并将当日现金余款交存银行。

  (2)汇总时应负责审核每张凭证现金或银行存款编号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3)每月月初应将上月会计凭证进行整理,检查编号有无错漏,将检查无误的会计凭证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4)所有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设专库、专柜分门别类进行保管,并做到出入库皆有登记。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结算中心岗位职责

  一、负责工程款的收取工作:

  (1)中期款的收取:按合同各期及增减项变更收取工程款。

  (2)尾款的计算:把该客户的合同金额和增减项进行拉通计算出总应交款额(包括计算增项管理费、减项管理费及退还减项管理费),再核算出该客户能否享受原优惠,扣除已交款额后计算出客户应交(退)的尾款金额

  二、负责项目经理借支核定工作:以合同的基础部分和增减项为基数,按公司规定的领款比例核定每次可领工程款额。

  三、负责工程完工结算工作:

  (1)结算时间每周星期二之前接收到的项目经理交来工程结算单及其附件(工程增减项变更表、工程质量评分表及客户中心回访记录),即可在本周星期五进行结算。在星期二以后交来的工程结算单一律在下周星期五进行结算。

  (2)结算比例的确认根据工程质量评分表的分数、客户享受的优惠项目经理应承担点数和客户服务中心回访的客户意见等等以及其它特殊条件确认。

  四、按完工工地收款情况,填制完工工地收款情况明细表,以备做项目经理结算及完工提成。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第四章薪酬制度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5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每月5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种类

  1)年薪制

  2)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

  3)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2、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构成。

  3、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5、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第五章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1、银行存款

  (1)由出纳保管、购买及签发支票,新购支票一律登记,签发支票时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日期、用途、金额、经手人,票根由主管会计、经手人签字,交公司总经理审核并加盖支票备案名章,后用于支付。

  (2)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日期应填写签发当日日期,金额大小写及用途填写齐全。由主管会计复核签字。

  (3)从银行办理信汇、电汇、汇票等业务时,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千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必须使用支票支付,如不能用支票支付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领用支票的用于采购付款时,领用人必须即时取得发票,否则支票不得给付对方。

  (6)已签发的支票遗失,使用支票人必须在发现遗失的1小时内报财务部出纳,出纳应立即向银行挂失。由于使用中遗失支票而发生款项损失时,由使用支票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支票遗失由于采取措施果断未造成损失时,也要对责任人处以至少1000元的罚款。

  (7)作废的支票,由出纳进行归档保存。

  2、现金

  (1)现金用于支付1000元以下的经济业务支出及离职人员工资、补助、差旅费等。

  (2)收付现金必须核验是否假币,出纳对收付假币负全责。

  (3)不得以白条挂账,借条抵现,不得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5000元。

  十一、每三个月应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库存现金和备用金情况,并不定期抽查各业务部门收款岗位的库存现金和备用金。

  十二、督促本部门员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帐册,报表凭证和原始单据,保存企业关于财务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

  十三、确定财务部人员的编制,制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建立各种物资、财金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本部门员工素质和业务培訓工作,使属下员工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能独立工作,并使各员工对本部门其它岗位的业务环节有所了解。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会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审查各项原始发票、帐单等结算凭证,及时办理结算手续,正确编制会计凭证。

  二、负责编制会计凭证,并根椐审核无误后的记帐凭证,逐笔准确地输入电脑。复核,确保记帐及时、账账相符。

  三、负责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明细核算,正确摊销费用。

  四、负责“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的结算业务。负责往来帐款的核对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五、负责统计、汇总并审核各设计部交来的合同明细表,根据各部门及行政部门报送的原始资料及时、准确编制工资及提成表。

  六、费用报销: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制度报销,报销要素必须齐备。

  七、负责管理费用、营销费用的核算和管理,提出降低费用的途径和措施。

  八、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正确进行账务处理,切实做到账、卡、物相符。

  九、按时、准确地申报总部和分部各项税收报表。

  一十、负责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会计报表,并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出纳员岗位职责

  一、每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以此进行现金的收付业务:

  (1)收付款时,认真复查会计凭证及付款单,如手续不全或有错误现象,及时退回会计改正,保证凭证准确无误。

  (2)收付时,要当面点清,以防差错,数额大时,一定要有人复核。

  二、每日审核无误的现金会计凭证,以此登记现金日记帐及辅助记录:

  (1)现金日记帐所记载的内容不得随便增减,必须同会计凭证相一致。

  (2)日记帐必须連续登记,不得随便损坏帐簿和撕去帐页,不得跳行,隔页。

  (3)文字和数字必须整洁清晰、准确无误。

  三、负责每日营业额的追缴,按业务情况筹备现金,负责按时发放工资及提成。

  四、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五、银行帐务和支票管理:

  (1)及时将部门收回的支票送交银行进帐。收到银行回单时,及时登记后交会计作帐。如有银行退票,应及时交会计冲帐,并重新更换支票。

  (2)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开出支票后要按编号顺序进行登记。印章与支票应分别保管。

  六、会计凭证的汇总与管理

  (1)每日下午4:30开始汇总当日凭证,将凭证附件和收支明细表交会计录入电脑,并将当日现金余款交存银行。

  (2)汇总时应负责审核每张凭证现金或银行存款编号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3)每月月初应将上月会计凭证进行整理,检查编号有无错漏,将检查无误的会计凭证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4)所有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设专库、专柜分门别类进行保管,并做到出入库皆有登记。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结算中心岗位职责

  一、负责工程款的收取工作:

  (1)中期款的收取:按合同各期及增减项变更收取工程款。

  (2)尾款的计算:把该客户的合同金额和增减项进行拉通计算出总应交款额(包括计算增项管理费、减项管理费及退还减项管理费),再核算出该客户能否享受原优惠,扣除已交款额后计算出客户应交(退)的尾款金额

  二、负责项目经理借支核定工作:以合同的基础部分和增减项为基数,按公司规定的领款比例核定每次可领工程款额。

  三、负责工程完工结算工作:

  (1)结算时间每周星期二之前接收到的项目经理交来工程结算单及其附件(工程增减项变更表、工程质量评分表及客户中心回访记录),即可在本周星期五进行结算。在星期二以后交来的工程结算单一律在下周星期五进行结算。

  (2)结算比例的确认根据工程质量评分表的分数、客户享受的优惠项目经理应承担点数和客户服务中心回访的客户意见等等以及其它特殊条件确认。

  四、按完工工地收款情况,填制完工工地收款情况明细表,以备做项目经理结算及完工提成。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第四章薪酬制度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5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每月5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种类

  1)年薪制

  2)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

  3)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2、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构成。

  3、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5、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第五章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1、银行存款

  (1)由出纳保管、购买及签发支票,新购支票一律登记,签发支票时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日期、用途、金额、经手人,票根由主管会计、经手人签字,交公司总经理审核并加盖支票备案名章,后用于支付。

  (2)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日期应填写签发当日日期,金额大小写及用途填写齐全。由主管会计复核签字。

  (3)从银行办理信汇、电汇、汇票等业务时,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千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必须使用支票支付,如不能用支票支付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领用支票的用于采购付款时,领用人必须即时取得发票,否则支票不得给付对方。

  (6)已签发的支票遗失,使用支票人必须在发现遗失的1小时内报财务部出纳,出纳应立即向银行挂失。由于使用中遗失支票而发生款项损失时,由使用支票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支票遗失由于采取措施果断未造成损失时,也要对责任人处以至少1000元的罚款。

  (7)作废的支票,由出纳进行归档保存。

  2、现金

  (1)现金用于支付1000元以下的经济业务支出及离职人员工资、补助、差旅费等。

  (2)收付现金必须核验是否假币,出纳对收付假币负全责。

  (3)不得以白条挂账,借条抵现,不得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5000元。

  (4)当日现金收支必须核算清楚,下班前盘点清楚并与日记账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5)员工办理公司业务借支的现金必须在三天之内归还,如过期不还或未报销者将处以100元罚款。

  3、有价票证

  (1)有价票证含:水票、印花税票、发票、收据等。

  (2)有价票证购买时由财务出纳与行政部协同办理入库。

  (3)有价票证由出纳保管,根据分公司规定领用、发放、使用。领用、发放、使用时须有经手人双方签字及明细记录。每月核对账目、盘点实物,统计领用情况,做到帐实相符。

  (5)凡有存根的票据,(发票、收据等)要对存根联进行登记,由责任人保管、稽核。由主管会计进行检查。使用完的票据经出纳、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后,每本应注明开票金额,整理后交主管会计作为会计档案进行归类保管。凡有缺失的由责任人负全责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6)关于收据管理详见“收据管理制度”。

  (7)发票由财务统一购买,由主管会计保管、开据。发票由客户本人持合同原件来公司开,并将与开票金额相符的由财务部开出的收据“客户联”交回。且须在合同上盖“发票已开”字样的章,客户签字办理领取登记。特殊情况下可代开,但须加写委托书。

  第六章财务印鉴的使用和保管

  1、财务印鉴指财务专用章和银行票据预留人名章。

  2、财务专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盖章。财务专用章只限用于银行支票、发票、财务报表。这三项以外如使用财务专用章须经总经理批准。

  3、银行票据预留印鉴人名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只限用于银行票据。

  4、财务印鉴不得向保管人以外的任何人借用、保管,用印时必须是保管人亲自盖章或在保管人监督下使用。

  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是指收据、发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和与财务具体工作有关的合同,每月及每年统一由主管会计负责整理、登记造册,长期保管。

  2、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必须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1)现金日记帐所记载的内容不得随便增减,必须同会计凭证相一致。

  (2)日记帐必须連续登记,不得随便损坏帐簿和撕去帐页,不得跳行,隔页。

  (3)文字和数字必须整洁清晰、准确无误。

  三、负责每日营业额的追缴,按业务情况筹备现金,负责按时发放工资及提成。

  四、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五、银行帐务和支票管理:

  (1)及时将部门收回的支票送交银行进帐。收到银行回单时,及时登记后交会计作帐。如有银行退票,应及时交会计冲帐,并重新更换支票。

  (2)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开出支票后要按编号顺序进行登记。印章与支票应分别保管。

  六、会计凭证的汇总与管理

  (1)每日下午4:30开始汇总当日凭证,将凭证附件和收支明细表交会计录入电脑,并将当日现金余款交存银行。

  (2)汇总时应负责审核每张凭证现金或银行存款编号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3)每月月初应将上月会计凭证进行整理,检查编号有无错漏,将检查无误的会计凭证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4)所有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设专库、专柜分门别类进行保管,并做到出入库皆有登记。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结算中心岗位职责

  一、负责工程款的收取工作:

  (1)中期款的收取:按合同各期及增减项变更收取工程款。

  (2)尾款的计算:把该客户的合同金额和增减项进行拉通计算出总应交款额(包括计算增项管理费、减项管理费及退还减项管理费),再核算出该客户能否享受原优惠,扣除已交款额后计算出客户应交(退)的尾款金额

  二、负责项目经理借支核定工作:以合同的基础部分和增减项为基数,按公司规定的领款比例核定每次可领工程款额。

  三、负责工程完工结算工作:

  (1)结算时间每周星期二之前接收到的项目经理交来工程结算单及其附件(工程增减项变更表、工程质量评分表及客户中心回访记录),即可在本周星期五进行结算。在星期二以后交来的工程结算单一律在下周星期五进行结算。

  (2)结算比例的确认根据工程质量评分表的分数、客户享受的优惠项目经理应承担点数和客户服务中心回访的客户意见等等以及其它特殊条件确认。

  四、按完工工地收款情况,填制完工工地收款情况明细表,以备做项目经理结算及完工提成。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第四章薪酬制度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5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每月5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种类

  1)年薪制

  2)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

  3)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2、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构成。

  3、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5、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第五章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1、银行存款

  (1)由出纳保管、购买及签发支票,新购支票一律登记,签发支票时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日期、用途、金额、经手人,票根由主管会计、经手人签字,交公司总经理审核并加盖支票备案名章,后用于支付。

  (2)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日期应填写签发当日日期,金额大小写及用途填写齐全。由主管会计复核签字。

  (3)从银行办理信汇、电汇、汇票等业务时,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千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必须使用支票支付,如不能用支票支付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领用支票的用于采购付款时,领用人必须即时取得发票,否则支票不得给付对方。

  (6)已签发的支票遗失,使用支票人必须在发现遗失的1小时内报财务部出纳,出纳应立即向银行挂失。由于使用中遗失支票而发生款项损失时,由使用支票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支票遗失由于采取措施果断未造成损失时,也要对责任人处以至少1000元的罚款。

  (7)作废的支票,由出纳进行归档保存。

  2、现金

  (1)现金用于支付1000元以下的经济业务支出及离职人员工资、补助、差旅费等。

  (2)收付现金必须核验是否假币,出纳对收付假币负全责。

  (3)不得以白条挂账,借条抵现,不得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5000元。

  (4)当日现金收支必须核算清楚,下班前盘点清楚并与日记账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5)员工办理公司业务借支的现金必须在三天之内归还,如过期不还或未报销者将处以100元罚款。

  3、有价票证

  (1)有价票证含:水票、印花税票、发票、收据等。

  (2)有价票证购买时由财务出纳与行政部协同办理入库。

  (3)有价票证由出纳保管,根据分公司规定领用、发放、使用。领用、发放、使用时须有经手人双方签字及明细记录。每月核对账目、盘点实物,统计领用情况,做到帐实相符。

  (5)凡有存根的票据,(发票、收据等)要对存根联进行登记,由责任人保管、稽核。由主管会计进行检查。使用完的票据经出纳、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后,每本应注明开票金额,整理后交主管会计作为会计档案进行归类保管。凡有缺失的由责任人负全责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6)关于收据管理详见“收据管理制度”。

  (7)发票由财务统一购买,由主管会计保管、开据。发票由客户本人持合同原件来公司开,并将与开票金额相符的由财务部开出的收据“客户联”交回。且须在合同上盖“发票已开”字样的章,客户签字办理领取登记。特殊情况下可代开,但须加写委托书。

  第六章财务印鉴的使用和保管

  1、财务印鉴指财务专用章和银行票据预留人名章。

  2、财务专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盖章。财务专用章只限用于银行支票、发票、财务报表。这三项以外如使用财务专用章须经总经理批准。

  3、银行票据预留印鉴人名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只限用于银行票据。

  4、财务印鉴不得向保管人以外的任何人借用、保管,用印时必须是保管人亲自盖章或在保管人监督下使用。

  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是指收据、发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和与财务具体工作有关的合同,每月及每年统一由主管会计负责整理、登记造册,长期保管。

  2、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必须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3、会计档案原件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可提供复印件,交给经办人使用,但不得拆散原有卷册。

  4、各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年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现金、银行日记账、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保管期限为25年;会计凭证、明细账、总账、辅助帐保管期限为15年;月、季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期限3年。

  第八章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流程办法

  1、各项财产按取得的原始成本计价。购入时必须取得完整、合法的凭证,即时建立、登录财产物品的会计账目,详细登记品名、型号、单价、金额、购置日期等。对实物进行编号登记,领用或使用人或责任人签字负责。

  2、固定资产由财务建“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实物由行政部负责监管,并于每季度末对在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3、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由财务建二级账目核算,由行政部建三级账目对实物进行监管,双方互相核对,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季报盘存,对“办公用品等库存材料”月报盘存。

  4、办公用耗材应尽量减少库存,以一个月用量为基本采购数量。购买时由行政部办理入库,财务人员监督,凭入库单报销。

  5、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须报总公司认可批准后方可购买和报销。

  第九章记账规则及工作程序

  (一)、基本原则

  1、我公司采用的记账方法是借贷记账法。

  2、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

  3、会计人员根据主管会计审核后的记账凭证和转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编制有关的会计报表。

  4、主管会计根据各种明细账及相关的汇总资料、报表,编制财务经营状况表和有关各类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

  5、一个财务人员可以兼管几个岗位的工作,或将一个岗位的工作分由几个人管理,但必须遵循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

  6、主管会计对会计工作负全责,其他人员各负其责,互相配合。

  四、按完工工地收款情况,填制完工工地收款情况明细表,以备做项目经理结算及完工提成。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第四章薪酬制度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5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每月5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种类

  1)年薪制

  2)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

  3)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2、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构成。

  3、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5、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第五章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1、银行存款

  (1)由出纳保管、购买及签发支票,新购支票一律登记,签发支票时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日期、用途、金额、经手人,票根由主管会计、经手人签字,交公司总经理审核并加盖支票备案名章,后用于支付。

  (2)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日期应填写签发当日日期,金额大小写及用途填写齐全。由主管会计复核签字。

  (3)从银行办理信汇、电汇、汇票等业务时,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千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必须使用支票支付,如不能用支票支付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领用支票的用于采购付款时,领用人必须即时取得发票,否则支票不得给付对方。

  (6)已签发的支票遗失,使用支票人必须在发现遗失的1小时内报财务部出纳,出纳应立即向银行挂失。由于使用中遗失支票而发生款项损失时,由使用支票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支票遗失由于采取措施果断未造成损失时,也要对责任人处以至少1000元的罚款。

  (7)作废的支票,由出纳进行归档保存。

  2、现金

  (1)现金用于支付1000元以下的经济业务支出及离职人员工资、补助、差旅费等。

  (2)收付现金必须核验是否假币,出纳对收付假币负全责。

  (3)不得以白条挂账,借条抵现,不得挪用现金库

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村财务管理,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主理财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村会计业务由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核算,实行村账镇记。村的出纳工作,仍由村委会出纳员负责。

  第四条村委会日常经济收支业务凭证的填制、各种应收应付款的兑现,以及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工作,由村委会负责。

  第五条村委会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现金、存款、收支记账等工作,并将收支单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折、现金日记账等送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报账手续。

  第六条在报账前,必须先履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手续。

  第七条村集体经济的现金收入,必须存入银行基本账户后才能使用,不能坐收坐支。

  第八条村委会签订的经济合同,原件在村委会保管,送一份复印件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建档备查。

  第三章财务审批

  第九条村委会的一切经济开支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财务开支审批分类按档次和权限进行。

  第十条生产性投资的审批,包括基建支出、购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

  (一)xxx元以下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干部共同讨论通过;

  (二)xxx元至xxx元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xxx元以上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非生产性投资的审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用。

  (一)xxx元以下的由两委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xxx元至xxx元的,由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共同审批;

  (三)xxx元至xxx元的,由村党支委、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审批。

  (四)xxx元以上的,由村两委成员集体研究形成意见后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征地款的.分配使用一律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手的开支,实行互签审批制度。

  第四章干部报酬

  第十五条村干部报酬由集体支付工资补贴每人每月xxx元,交通补贴每人每月xxx元,通讯补贴每人每月xxx元。(以上补贴可按职务分级,发展经济提成奖可由各村自定)

  第五章财务公开

  第十六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及支出、债权债务、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按市统一制定的报表样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

  第十七条村委会每月15日前将上月财务情况公布一次。

  第十八条财务公开前首先由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核,经村委会主任、主管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名后公布。

  第十九条土地开发、基建工程等重大事项,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并将结果及时公布。报账时,必须附上有关预决算资料及合同。

  第二十条涉及征地款的使用、基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收益分配等重要财务事项以及多数群众要求公开的经济事项,应及时进行专题明细公布。第二十一条村委会实行预决算制度,并将年度计划书和年终执行情况予以公布。在年度开始后15日内,村委会必须公布全年财务计划;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必须将全年的资产、财务情况汇总公布一次。

  第二十二条村委会换届、主要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并做好财务账册及有关财务资料的移交手续。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在村民代表中推选xxx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监督本村的经济和财务情况。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报酬采用误工补助的办法。

  第二十五条民主理财小组发现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现象时,有权提出纠正建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重大问题可直接向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第二十六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及签名笔迹,报镇经管站备案。

  第二十七条村民对村委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怀疑的,可由10人以上联名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联名委托书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或镇经管站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资料。民主理财小组或镇经管站负责将查阅审核的情况和结果在公布栏张榜公布。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如有违反本制度的,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已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于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xxx年xx月xx日制定的原xxx村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第三十条本制度由xxx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财务管理制度12

  一、员工的职业道德

  1.奉献精神和奉献精神。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忠诚,奉献和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师诚实,诚实,诚实,谨慎,要可信,不要被利益诱惑,不要伪造,不泄露秘密。

  3.诚信和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开和私密,不要贪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纠正态度,依法行事,实事求是,公正,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遵守准则。会计人员要求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始终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并实行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意识和紧迫感,努力学习,努力学习,不断进步,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努力学习相关业务,充分熟悉业务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加强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专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业务运作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务会计管理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公司会计应遵循权责发生制会计原则。

  (二)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有效筹集资金和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政收支规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评估工作。

  3.加强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买,建设,储存和使用,并与公司管理部门合作进行定期财产检查。

  5.准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和财务规范,做好分析评估工作。

  (三)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内容

  1.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实施财务会计管理检查。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坚决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行事,严格遵守公司的秘密。

  2.加强原始文件的管理,实现制度化和标准化。原始凭证是公司中发生的每项业务活动的必不可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3.公司应根据经过验证的.无错误的原始文件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内容必须包括: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已完成凭证的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编号,签名者,审稿人,会计师的签名或印章。收据和付款会计凭证也应由出纳员签字或盖章。

  4.完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基于实际经济运作并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确保会计指标一致。

财务管理制度13

  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概述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规定事业单位财政管理原则和财政运行机制,明确事业单位收支范围及权限的一系列制度。

  (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特点

  1.资金来源的多样性。这是指其资金来源具有多样性。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这种资金来源的多样性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变得比较复杂。不同性质的资金来源,需要有不同的财务制度加以管理。

  2.管理目的的服务性。这是指财务管理要从财力上支持符合规章制度的`管理活动开支,这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责无旁贷的义务。

  3.管理程序的严密性。严密性指的是财务管理必须坚决维护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使用合法的手段和工具。

  4.资金使用的节约性。在财务管理活动中应该节约使用每一笔资金,反对铺张浪费。

  (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

  3.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1.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2.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3.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二、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一)预算管理的含义

  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二)预算的编制

  事业单位参考前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非财政补助收入部分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财务管理制度14

  1、资金审批制度

  县委办公室有关财务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义的各种经费,均由主任一支笔签批。

  正常办公经费数额较少,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后,要按期报主任签字,数额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职工子女入托费由分管财务副科长直接确定支付。

  工作人员差旅费由主任签字支付。

  2、主管会计和现金会计之间的业务责任

  主管会计负责管理总帐,分类明细帐,记帐凭证和各种报表。

  现金会计负责记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负责管好各种支票和现金。

  两个岗位要做到钱帐两分开,钱物两分开,票印两分开。

  3、医疗费报销制度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必须到县医院就诊,凭医疗费收据和处方笺到财务报帐。

  4、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车辆维修及更换易耗材料,如数额较小,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并按时报主任签字支付;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桥费由队长统计后由分管主任签字并报主任签字报销,一次一结。

  5、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保管、发放,实行定点采购,享受最低价,严把质量关。

  具体实施由行政科长统计,报主管主任确定,并与分管财务副科长一同购买,现金会计保管。如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报主任同意后实施。

  出、入库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办公用品不重复购置。

  6、监督和审计制度

  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违纪现象。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和审计,反映情况要实,提供资料要准。

  对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财务管理制度15

  一、银行支票的管理规定

  一、建立银行支票的购入、领用、结存登记、作废注销制度。购入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后,应先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逐张登记支票号码,并由主管会计审核签章。

  二、使用银行支票时,应同时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并与存根联装订在一起,以备检查,并在银行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年末,将本年度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整理装订、归档。

  三、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使用制度。购入支票、批准签发支票、具体签发支票和加盖印鉴,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一人办理。不得将支票及全部印鉴集中在一人手中保管、使用。转帐支票的收款单位必须与发票印章上的单位名称相符。不得开据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支票的开出日期、收款单位、支付金额(大写及小写)、支付用途要填写齐全、准确,不得留空。

  四、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领用制度,因特殊情况要携带空白支票时,需经法人代表批准,并办理借用支票的登记手续,填明接收该支票的收款单位、划定最高限额和款项用途。持票人应根据支付凭证及时报帐。银行支票的借用期限为一天,不论支票是否使用,支票领用人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部门报帐。已使用的,将支票底根及审批过的发票或单据一并报帐;未使用的,则应将支票完整地交回财务部门。财务人员要及时进行银行帐核对,如发现银行支付金额与支票底根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如有违纪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借用支票仅限于本单位公务,私人及外单位不得借用本单位银行支票。

  二、财务印鉴的管理

  一、财务专用印鉴要分别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购支票及其他单据时,需盖财务印鉴的,要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将印鉴交由一人办理。

  二、使用印鉴时,须在填写完整的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盖章,不得在空白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提前盖齐印鉴。财务印鉴必须是专章专用,不得将财务专用印鉴用于其他方面,更不得私自盖章。

  三、财务专用印鉴的管理,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凡因印鉴保管不善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印鉴保管人员的责任。

  三、现金管理规定

  一、现金会计必须认真细致审核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必须在收付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并入帐核算。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单据应予以退回,待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

  二、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单位公务借款须以正规借条审批后入帐,严禁出现以借条、白条抵库现象。

  四、财务开支审批办法

  为了加强财务开支管理,严格财务监督,规范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财务开支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的节省管理费用,用于发展业务。

  二、各项财务开支,坚持实行法人代表审批制度,一切费用、支出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凭单报销。

  三、各部门人员报销费用时,应先到财务部门进行单据初审,合格后,填费用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法人代表审批,财务报销时间定在每周一和周四两天。

  四、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必须统一由办公室购置,并持采购单、发票报销。

  五、凡报销员工都应事先填写用款申请单,并报法人代表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财务人员应根据合法的、要素齐全的的发票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一律退回,待符合要求后再办理。

  七、每月货款付出前先做预算报法人代表审批方可付出,货款付出定在每月的25日至31日,特殊情况除外。

  五、单位及职工个人借款的管理办法

  一、加强对借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借款数额,原则上借款只用于本单位公务需要,职工个人不得随意向单位借款,如确因个人及家庭急需,可向单位说明原因后申请借款。

  二、本单位借款金额可视公务需要而定,但必须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其借款数额不得超过本月该员工的工资额。

  三、用于单位公务需要的,经办人员需填制正式借款借据,写明具体原因,还款时间。

  四、无论是本单位公务借款还是职工个人借款,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或者凭合法的票据报销,单位公务借款及个人借款期限均为15天,超过规定期限未还清者,财务部门将从其薪酬中扣除,直至扣清为止。职工个人以前借款未还清者,不得继续借款。

  六、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管理办法

  一、交通费、住宿费标准

  二、住宿费开支办法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

  三、交通食品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费开支办法

  由于工作原因参加会议、培训或办理其他公务的,出差人员可凭往、返的车票据实报销。

  四、招待费开支办法

  员工因公务出差(市内),报销餐费10元/次(外省出差除外),外地出差补贴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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