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15篇[优]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务管理制度1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教学事业发展中资金供需的关系。
二、按照《会计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预算法》的规定,规范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三、学校财务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分管校长直接负责,总务处具体经办。财务人员的配备、岗位设置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编制合理的财务预算。年度预算实行综合财务计划,对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进行综合平衡。
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学费等预算外收入必须纳入非税管理体系,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禁止私设“小金库”。
六、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及标准,使用合法的票据,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七、帐户的'设立、撤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八、严格报销手续,财务人员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拒绝给予报销和支付。
九、对各类财务凭证等要及时立卷归档。
十、对学校的资产变动要加以审核,及时填制凭证,登记帐簿,按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责任明确,保管妥善,使用合理。
十一、加强财务监督,定期公布学校财务状况,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正确的使用。
财务管理制度2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管理。
2、工会经费各项收支符合《工会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办理与工会工作无关的资金收付。
3、遵守《预算法》以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对工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编制预算报告,组织预算执行。
4、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5、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和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项目明晰,依据充分,说明清楚,程序规范,签章齐全,报送及时。
6、无重大支出项目的年度,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7、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工会经费来源项目,充分考虑当年各项收入的变动因素进行编制,做到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切实可行。
8、预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分轻重缓急进行编制。
9、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完成以后,提请本级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10、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按照预算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应收尽收,不得随意减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按照预算编制程序编制调整预算并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11、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预算贯彻执行。
12、每笔费用开支据实报销,不得“以拨代支”、“以领代报”或“虚报冒领”。会议、活动、培训、维修等较大开支附有具体开支明细清单及有关附件。
13、工会经费按照规定比例及时分成和足额上解,不得擅自改变经费收缴渠道,不得少记、隐瞒、转移行政拨缴经费,不得截留、挪用应上解经费。
14、各种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财务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乡财政收支管理,健全和强化财政职能,管好用好有限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xxx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1、乡财务服务中心是乡政府的.职能部门,乡各部门的各项收入,包括各项往来资金,必须全部纳入乡财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各办、中心不得私设小金库。
2、各办、中心征收的款项必须开具财政规定的统一发票,不得使用其他发票,严禁白条作收据,对各类收入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在当日或次日解缴乡财务服务中心帐户。
3、所有支出应取得符合规定的票据,方可报销列帐,严格规范手续,对不合格的票据一律拒付。坚决杜绝“白条子”报销。严格执行分管领导审核,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4、各项经费支出,坚持先报告后审批,先批后用的原则,实行“一支笔”审批。每张票据须有经手人、事由、审批人,做到手续齐全。
5、严格控制借用公款。凡机关干部职工,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款的,xxx元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xxx元以上由会议研究决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并规定还款期限。干部、职工借款逾期不还得(以一月为限)由财务室逐月列表公布,报机关领导、纪检备案,并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杜绝私人无故拖欠占用,拖欠公款超过三个月的,视同挪用公款。
财务管理制度4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八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学校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学校经济效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财务组织
第二十九条学校财务人员设专职会计员、出纳员、收银员、仓管员。
第三十条会计员
在经理的领导下,有权和必须监控出纳、收银、仓管的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既有明确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和制约。经理不能兼出纳;会计员不能兼任出纳、收银、仓管,会计只管帐不管钱和物;出纳员管钱不管帐和物;仓管员管物不管钱;
第三十二条财务人员必要时应签订岗位责任书和劳动合同,保持相对的稳定。财务人员的任命、招聘、调动和离职,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查批准,办理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扣发工资并追究法律的后果责任。
第三十三条不称职的财务人员可由部门经理提出辞退请求,直接决定办理交接手续后予以辞退和调联动。
第三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本单位的财务秘密,努力工作;遵守本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节财务流程
报销流程
注:1、发生的经济业务付款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即可报销;100元以上的必须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2、对于手续不齐备的报销单据,财务部不予付款;使用违规报销单据的,学校有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借款流程
注:
1、借款金额在500元以上时,借款人须提前2天通知出纳,以便备款。
2、借款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100元以上都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及总经理签字。
3、未结清上次借款前,不再予以借款。
收款流程
记帐流程
资产管理流程
第四节资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为适合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收入,活动经费、员工工资、借款、报销等都不可以在收入中直接支出。
第三十六条学员的缴费收入,由收银员(程柳金、梁杏兰)负责代收保管。
出纳员必须每天把招生组的学费收入点算准确,与收银员交接时互相签字登记。
第三十七条收银员和出纳员必须认真点钞、验钞,事后发现短款或收取伪钞的,由当事人照额赔偿。保险箱内也不允许存放超1000元。如若超标并被盗,由直接责任人照额赔偿,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出纳工作必须凭有效凭证,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有领导和经手人签名方可支款登记。无经理、会计、经手人签字认可的支款,一律无效。每周应把所有的单证交给会计员审查登帐。
第三十九条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帐》及《银行存款日记帐》,逐日、逐项分别登记入帐,发现帐帐不符或帐款不合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第四十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借款。搞宣传活动、招聘等确实需要借款的,应手写借据,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可借款。先斩后奏无获准借款的,由出纳员承担后果。所有借款必须从本月发放工资时一次性扣还,前欠不清,后不再借。
第四十一条借款、报销等支出低于100元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如果在100元以上的,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核准,出纳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条如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费用时,必须提前通知出纳员。
第四十三条发放辞职员工工资时,必须由总经理、部门经理、后勤部签名方可发放。
第五节库存控制
第四十四条购入学员教材、饮料等,仓管员凭购货单,清点购入的教材及饮料,确认无误后,填写入库单给财务部,方可登记入帐。会计分品种、规格记数量和单价及总金额。仓管员分品种、规格记数量。月末时,将各自的进销存数据进行核对。
第四十五条如发现购货单与实际来货不一致时,应及时与采购人员核对,更正处理。
第四十六条仓管员必须凭学员收款收据方可发放教材书。
第四十七条仓管员应建立库存商品的明细帐,做好库存商品进销存记录。
第四十八条每月末仓管应对教材书、饮料分别进行盘点,详细填写盘点表,包括品种、规格。盘点结果必须与帐面数进行核对,如有盈亏现象,应查找原因,作出结论,再由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十九条加强库存商品的'管理和监控,如发生丢失,由仓管员负责;
第五十条每季度由后勤部、财务部组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节费用报销
第五十一条办公教材/文具的采购本着价格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按实际需要统一采购,并指定专人兼职保管发放。领用时按人登记。员工离职时如数交还(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从工资中扣回其物品价值。
第五十二条水电费的开支须凭有关部门的收据报销,并一定要附上当月起止的用量记录、单价,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条加强电话通讯管理。私人电话、声讯电话杜绝打,无关重要不该打。
第五十四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开展经
营需要与有关政部门发生的公关费,应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开支,不得铺张浪费、更不得虚报弄假。餐饮招待报销时,应注明事由、单位、个人姓名、人数,以便监察审查。
第五十五条费用报销需凭有效证据,由经手人签字,经负责人审批,由会计员审核无误,再由出纳员支付。如发现虚报多报重报的情况,按报销金额10倍予以处罚当事人。
第七节资料上报
第五十六条会计员必在每月六日前上报会计资料
第五十七条会计资料上报内容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库存商品进销存明细表
营业收入汇总表
管理费用明细表
财务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构建服务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等文件精神和省、市相关财经纪律,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6 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统一核算和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等有关规定。
2.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事,建设节约型机关。
3.加强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支出有标准,量财而行、量力而为、精打细算。保证公务需要,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
4.强化财务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先审批、后支出、再报销。
5.坚持民主理财,实行分级负责、集体讨论和财务公开。
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行政效能和“用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建立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制定预算目标,并编制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预算执行结束后,认真做好收支结转、决算、立卷归档工作,及时组织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经费支出审批规定
财务工作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各项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的收支,采取统一管理、统一审批的办法。经财务人员核对后,3万元以下业务经费支出前经办人需按流程进行审批(具体流程见附表1)。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大额开支(资产处置)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支出。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大额资金(资产)的开支使用及处置。支出应严格控制在年度预算之内,在预算下达的指标内列支,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四、财务报销规定、报销程序和要求
1.报销规定:财务报销工作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负责。所有经费报销需综合处负责人审核后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2.报销程序: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查原始票据→综合处负责人审核签字
7
→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报销。
3.相关要求:经手人准备报销相关凭证,认真如实填写相应报销单,在经费开支后1个月内完成报销。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五、各项经费支出
(一)会议费
会议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举行,按协议价格结算,实行“一会一结”。会议费标准中住宿费、伙食费实际发生数不得超过按照单项定额计算的经费预算总数;
伙食费中、晚餐单餐不得超过75元/人;
半天会议伙食费参照标准减半执行,原则上一类会议不超过一天,二、三类会议不超过半天。
1.会议标准:
一类会议是指由市委、市政府召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等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指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由市直部门主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等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指由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召开,各县(市、区)对口部门负责人或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2.会议规模:
会议与会人员:一类会议控制在150人以内;
二类会议控制在100人以内;
三类会议控制在80人以内。
会议工作人员:一类会议根据会议性质和规模严格限定工作人员数量。二、三类会议的工作人员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的15%以内。
会议费报销凭证:财务票据、会议审批依据、会议通知、金华市级机关会议(培训)费支出汇总表及实际参加人员签到表、定点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等单据。
(二)培训费
1.培训地点应该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8 训基地、高校等场所。确需在以上场所之外开展培训的,应安排在政府采购的定点场所,或经财政部门备案同意后,安排在收费低于定点场所的单位内部会场、招待所、培训中心。
2.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按规定调剂使用。住宿费、伙食费实际发生数不得超过按照单项定额计算的经费预算总数;
伙食费中、晚餐单餐不得超过75元/人;
半天培训伙食费参照标准减半执行。
5天以内(含5天)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
5天以上的培训,所有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即一类培训每人每天计360元、二类培训每人每天计320元)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和离开时间,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
培训费严格按经批准的预算执行,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一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厅级人员及各市、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项目。
二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项目。以其他人员为主的培训项目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3.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4.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
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
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
培训费报销凭证:财务票据,培训通知、金华市级机关会议(培训)费支出汇总表、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场所出具的原始明细等单据。
(三)劳务费
劳务费,是指市本级部门(单位)向劳务提供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讲课费、9 稿费、监考(考务)费、评审费及其他一次性服务费等。
1.讲课费
请外部门(单位)人员为本单位培训或以其他形式讲课的,每学时讲课费标准:中级职称(乡科级)及以下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300元;副高级(县处级)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厅局级)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或全国知名专家(省部级)原则上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2.稿费
(1)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或经新闻出版主管等有关部门批准,由本单位举办的内部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录用稿件、信息支付的稿费统一按每千字不超过90元,图片信息每张不超过90元计算,稿费不得向本单位人员发放。
(2)单位内部简讯等刊物和工作性质的调研课题,平时不得支付任何形式的稿费。
(3)为鼓励本单位人员提供高质量的稿件或调研文章,经年终评比,简讯类按人员数在20%以内可给予不超过500元/人的稿费,调研课题按课题数在20%以内可给予不超过800元/篇的稿费。
(4)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稿件信息、调研成果采集征集,稿费稿酬支付从其规定。
3.评审费
本单位统一组织各类工作人员录用、人才招聘和职称(职业资格)评定的评委费,公务员、事业人员录用和职称(职业资格)评定的评委按每人每半天不超过500元,主评委每人每半天不超过550元,其他人员录用及工作人员按每人每半天不超过400元的标准支付。
各类专业技术项目的评审费按聘请人员职称确定评审费标准,高级不超过1500元/人天,其他人员不超过1000元/人天,半天减半执行,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人员标准上浮50%。因项目或评审需要聘请市外专家的,可根据路途远近再给予500-1000元劳务费,领取路途额外劳务费的不得再报销差旅费。
咨询费参照评审费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项目
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一次性服务项目需支付的劳务费,原则上按每人每天或每项不超过500元标准支付。
5.支出要求
(1)劳务费支付应附发放清单,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身份证号、数量(场次)、标准、发放金额、签字等,并提供相关依据材料。劳务费原则上应通过转账支付,不得以现金发放。
(2)个人参加劳务活动须事先经过单位审批同意,原则上每人每季参加领取劳务费活动的时间不超过12个工作日,个人领取的劳务费收入应如实报告。
(3)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劳务费,不得以劳务费等名义变相发放钱物,不得虚假造册冒领劳务费。工作日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考试考务、评审工作,一律不得对单位人员发放任何形式的劳务费。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日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劳务事项,已领取加班(夜餐)费的不得再重复领取劳务费。
(四)接待费
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每批接待对象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用餐人员和工作餐标准。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多餐的,应向接待对象收取伙食费,并出具收款收据,收取标准与出差人员交纳伙食费标准相同。由接待处室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经分管业务领导和办公室审核后执行。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
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用餐标准:金华各县、市人员60元/人;
其余人员100元/人;
副厅级及以上150元/人(以上标准均不含饮料费)。饮料费用按不超过餐标30%控制。
工作餐形式为自助餐或桌餐。接待对象超过10人且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安排自助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及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安排桌餐,提倡到机关食堂、普通农家乐用餐。
接待费报销凭证: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来宾接待清单、消费清单。
(五)差旅费
外出参加会议或外出考察,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1.城市间交通费。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客车等交通工具的,不得单独报销保险费。
2.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性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对外收费标准交纳;
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
午餐、晚餐各按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3.公杂费。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由单位(含牵头单位,下同)安排车辆出差的,相应派车天数(自然日)公杂费减半。
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80元;
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40元标准交纳。
4.住宿费。
(1)出差人员到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个人自负。
(2)参加住宿费自理的培训班,住宿费在上述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3)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凭据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4)确需午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住宿费在限额标准的50%以内凭据报销。
5.定额报销区域补贴标准。
出差人员赴定额补贴区域出差,可按定额补贴标准领取补贴,标准见下表。
在金华市域范围内出差的`,可以按差旅费规定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包干使用;
也可以在定额补贴标准范围内包干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减半。统一安排车辆出行的,不得领取交通费定额包干。
前往婺城区塔石乡、莘畈乡、箬阳乡、沙畈乡执行公务的,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
6.其他相关规定
(1)工作人员离开常驻地到外地实(见)习、挂职锻炼、支援工作等,在外地工作期间每天的伙食补助费,省外按40元、省内按25元补助,不报销公杂费。市财政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得重复领取。
上述人员利用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往返在外工作地与原工作地的城市间交通费,省外地区在规定等级内凭票据实报销,公杂费每次80元包干使用;
省内地区可以按定额补贴标准包干城市间交通费,减半报销公杂费。省内每月不超过2次,跨省的每月不超过1次,一往一返计1次。
(2)出差人员在途期间,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
出差人员乘坐全列软席列车时,原则上应乘坐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3)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索取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可由个人保管,不作为报销依据。
(4)出差人员执行有工作纪律要求需要统一安排食宿的专项任务,可由组织单位(牵头单位)在规定食宿限额标准内凭食宿票据统一列支,并按规定标准及出差人员清单统一报销公杂费。任务期间出差人员不再报销及缴纳伙食费。往返途中的城市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差旅费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5)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离开派驻地出差的执行本规定,在派驻地工作期间不得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7.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享受出差伙食补助:
(1)已享受会议、培训伙食者;
(2)调干待分配工作者;
(3)在常驻地参加各种临时办公室、指挥部、领导小组等机构工作者;
(4)已享受讲课补贴、野外津贴、下海津贴和其他作业津贴者。
差旅费报销凭证:财务票据,出差、会议、培训审批单,相关通知等。
(六)夜餐费
仅限于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连续加班工作4小时及以上的,不包括以下情况:
(1)参加会议、培训、出差、出国等公务活动;
(2)不需到办公室坐班,只需开通电话、有事进行安排处理的值班带班;
(3)加班后给予调休的;
(4)按规定领取加班补贴的;
(5)参加公务活动已享受伙食或补助的。
晚上连续加班4小时及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开支夜餐费补助40元;
休息日(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连续加班满4小时不到8小时的,可参照夜餐费补助标准开支1次伙食补助;
连续加班满8小时及以上的,可参照夜餐费补助标准开支2次伙食补助。
夜餐费补助每季度申报一次,由加班人填写后,报分管业务领导审批,交综合处汇总。综合处统筹安排的假期及活动值班由综合处统一填写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夜餐费报销凭证:市本级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审批单。
六、国有资产管理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保障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综合处负责中心机关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各处(室)分别负责所在处(室)固定资产管理,办事大厅固定资产由督查处负责管理。各处(室)办公用品、家具固定在处(室),处(室)人员内部调整和调出,都不得带走,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各处(室)间需调整的,报分管后勤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处统一调配。
加强清产核资工作,实行资产清查盘点登记和条形码管理制度。定期对中心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理清财务、查清资产、实物盘点,统一粘贴条形码,做到财务账、资产账与实物之间帐帐相符、账实相符,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卡片。进行资产划转、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应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批。
七、调出人员财务交接
由综合处将调出人员的工资关系、社保、公积金等按规定及时转出。因工作需要由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在办理调离手续时归还并列出移交清单。
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长期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调离岗位事宜。
八、财务监督
财务人员要认真做好支付、核算等工作,原则上每年在中心党组会议上通报财务收支情况,重大经费开支专题汇报,定期组织财务审计,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规范,每月及时统计上月止的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明细支出表,经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签字后在单位公开栏公开。扎实做好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的统计、分析工作,在预决算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福利、奖励、津贴
1.有关福利、奖励、津贴由中心研究,统一发放。
2.特殊岗位补贴,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自行终止。
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黉舍财务管理的根本准绳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目标;正确处理黉舍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黉舍财会人员的岗亭职责:在XXX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黉舍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7条预算是指黉舍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进出计划。黉舍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黉舍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黉舍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子不纳退黉舍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子应纳入“代管款子”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1、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给经办人。
2、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黉舍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黉舍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黉舍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3、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4、严格审核黉舍的各项用度开支,审核黉舍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划定,组织勤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5、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是否相符。
6、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7、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勤黉舍资产的安全保障步伐,确保分布在黉舍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8、协调与本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黉舍外部的往来关系。
9、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1、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并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四章、财务副主任岗亭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勤黉舍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五章、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请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划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黉舍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纳岗亭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划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用度款分管的准绳,坚持进出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用度、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黉舍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别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别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体系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7
一、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财务活动在医院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二、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三、医院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各级各类会计人员岗位职责明确,重要岗位有轮转机制。
四、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加强对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分析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监督。
五、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定期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定期进行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将预算考核结果与内部收入分配挂钩。
七、加强收支管理,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医院账户,各项支出(包括开支范围、标准、报销手续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要求。
八、实行成本核算,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费用审核等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提高成本效益。
九、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监管机制,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行权限管理、分级负责,对重大经济项目实行跟踪评价、成本效益分析。
十一、建立健全内部收入分配和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突出医德医风、技术能力、服务质量和数量等,体现公平公正和医院公益性。
十二、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三、加强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财务信息安全。
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必须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条: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异常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第三条:村内各项收支必须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第四条: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第五条: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第六条: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经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第七条: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理解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第八条:不得用团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必须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第九条: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供给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团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团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第二章:财务审批制度
第十条: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经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第十一条: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20xx元以上由村两委团体研究讨论审批。
第十二条: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第十三条: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团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第十四条: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第三章:村账乡代管制度
第十五条:“村账乡代管”由乡农经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供给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第十六条:村团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团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第十七条: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终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第十九条: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团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第二十一条: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第二十二条:村级报账员理解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十四条: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景。
第二十五条: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职责。
第五章:现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第二十八条:不准将村内团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第二十九条: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第三十条: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资料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第六章:民主理财制度
第三十一条: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第三十二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提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景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章:财务公开制度
第三十四条: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供给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资料要真实全面。
第三十五条: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第三十六条: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提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第八章: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第三十七条: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俭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第三十八条: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九条: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第四十条:团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理解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第四十二条: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第九章:票据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第四十四条: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第四十五条: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团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第四十六条: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第四十七条: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第十章:财务审计制度
第四十八条:对村、组团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理解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第四十九条: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供给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职责。
第五十条: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团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第五十一条: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小学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企事业组织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可参照执行。
3、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经费需求和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4、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资产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5、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或总务部门统一管理。
6、中小学经费由县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
7、各中心小学和中心学校负责所属村小及教学点的财务管理。
8、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按《会计法》规定执行。
9、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10、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11、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12、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由财政部门核定后执行。
13、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相关政策调整,可申请调整预算。
14、中小学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还需向县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按年度或学期报送用款计划。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15、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中小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16、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管理。
17、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8、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19、中小学校取得的专项资金,应按要求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20、中小学校年度经费结余,除专项资金按国家规定结转使用外,可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21、中小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设置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等并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
22、资产是指中小学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3、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应及时调帐。
24、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期限内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25、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签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人修购基金。
26、中小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27、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
第六章负债管理
28、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29、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七章财务清算
30、经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31、中小学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32、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合并、撤销和成建制划转三种情况处理。
第八章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
33、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34、中小学校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35、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中小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36、中小学校的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仅。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九章附则
37、各中小学校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8、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10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财务、行政管理、市场开拓,合同签订和管理及客户服务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督促所管辖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是本业务系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贯彻执行国家财企[xx]16号文、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司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及隐患整改项目费用的到位。
3)在组织编制经营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及审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管理所需的经费计划,必须优先保证安全技措工程、安全设施购置资金的落实,并负责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劳动保护经费、安全奖、违章罚款的使用情况,必须专款专用和按规定使用。
4)对因挪用安全措施费用,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而发生伤亡事故负主管领导责任。
5)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6)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7)组织督促主管部门抓好对炊事机械、生活用炉灶、设备、电气的安全管理,及时解决生活服务设施方面存在的隐患,对由此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负领导责任。
8)经常过问和检查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负责搞好全公司文明生产,抓好职业卫生工作,保证生产、工作、环境卫生,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把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贯穿到营销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对所管辖的经营、设备、物资、销售、后勤的工作安全及人员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10)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安全与任务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讲实效。
11)对公司和总经理的商业机密,包括日程安排、机密文件、商业会谈内容等进行保密
12)将安全教育纳入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13)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1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16)积极参加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加强安全自我保护,切实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简介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第三章财务人员管理第四章商品管理第五章现金管理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七章工程、设备管理第八章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第九章费用管理第十章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第十一章借支、报销管理第十二章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第十三章举债、担保第十四章审计第十五章附则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相关推荐:仓库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专卖店铺日
财务管理制度12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㈠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㈢按照勤俭建国,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㈣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㈤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㈠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㈡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㈢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㈣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㈤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管理制度13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定。
第2条 会计核算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
第3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正确处理会计账务,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的会计秩序。
(2) "中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主要任务是及时申办筹集所需资金和有效的管理使用资金,维护企业财务安全与完善。
(3) 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中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接受省国控公司财务的指导和监督。
(5)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附注,做好财务分析工作。
第4条 财务管理是单位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务科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单位秘密。
第2章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第5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第6条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7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8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第9条 财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账务与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弧⑼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第10条 建立会计档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须整理成册、有序存放、妥善保管。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保管和销毁,维护会计档案的完整性。
第11条 财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签字。
第3章 财务票据管理
第12条 本制定中所指的票据包括:支票、发票和收据。
第13条 支票管理:
(1) 支票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支票密码要与支票分开存放,财务印鉴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由出纳保管,实行严格分工和把关制定。
(2) 出纳员严禁签发空头支票,更不准将支票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 对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交银行处理。
(4) 外单位交来的支票,出纳员应及时送交银行,不得挪用、转让。
第14条 发票、收据管理:
(1) 出纳员负责管理银行支票、发票、收据的领购、使用、保管、核销等各项工作。使用票据的部门应在其职责范围内,配合财务科严格做好发票、收据的管理工作。
(2) 开具收据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还必须做到按好码顺序填写,收据书写必须工整,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填写错误需作废处理时,应保存该作废收据的所有联张并加注作废记号。
(3) 使用收据的部门必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并注明所领收据的数量及编号等,收据领用时,应先清点,如有少联、缺份、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同时,必须按规定管理收据,不得损毁,对已开具的收据存根联,应及时报财务核销。
(4) 出纳人员必须保管好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收据,发现空白发票、收据遗失,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并查明原因,办理有关挂失手续。不得转借、转让、代开票据,不得拆本使用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使用范围,不得真票假开,弄虚作假。
(5) 财务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票据、收据使用情况,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况,除责令纠正外,还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对违反发票、收据管理法规情节严重而构成犯罪的,单位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4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15条 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16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单位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17条 银行存款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鉴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第18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要做好与银行的对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19条 应收账款管理:财务人员对账户每季末做一次清理工作,并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帐,避免形成坏账。对个人借款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
第20条 单位的一切资金支付必须填写《资金使用申请单》或《费用报销单》、《旅差费报销单》,经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主管领导审批,财务复核后方可付款。
第5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21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定》规定,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
第22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管理及卡片登记工作,综合科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财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23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科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门审核后,经主任办公会批准再进行账务处理。
第6章 收入管理
第24条 收入来源:中心资金来源由主管单位拨付,
第25条 所有收入要按照规定及时入账,不得截留至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7章 支出管理
第26条 支出:是指本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27条 支出范围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应交税金等,
(1)管理费用:是指单位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社会保障费、办公费、差旅费、房租水电费、油料费、维修费、审计费、诉讼费、业务费、税金、其他支出。
(2)应交税金:指单位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它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及教育附加。
第28条 住房公积金按职工缴费基数的12%、基本养老保险按职工缴费基数20%、基本医疗保险按职工缴费基数6%逐月缴纳。
第29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30条 差旅费报销标准见《江西xx实业管理中心差旅费管理规定》。
第31条 单位各项支出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和核算,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计划调度、规范管理、财务科要定期进行支出情况分析、制定节支措施。
第8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32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经营支出明细表。单位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0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完成。
第33条 年末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1) 收入、支出情况,完成任务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等。
(2) 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34条 财务分析是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科应定期对单位收支情况做出分析,通过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9章 附 则
第35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解。
第36条 本办法自主任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县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和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分公司、下属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组成。
第四条财务经理负责领导和监督财务部门日常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协调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会计负责编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审核、账务处理、财务分析等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六条出纳负责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票据保管等日常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八条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按照年度预算合理安排资金,确保资金合理运用。
第九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风险管理,对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第十条定期进行财务报表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二条规范低值易耗品管理,做好领用、报废等记录,及时盘点,控制成本。
第十三条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定期核对账目,及时催收欠款,避免坏账。
第五章负债管理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政策,及时足额纳税,不得偷税漏税。
第十五条规范借款管理,严格审批程序,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六条控制公司负债规模,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加强营业收入管理,及时入账,保证收入及时、准确反映。
第十八条规范各种收费行为,不得乱收费,损害公司形象。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确保税款及时解缴。
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二十条严格成本费用控制,节约开支,提高效益。
第二十一条制定成本费用预算,严格按预算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第二十二条加强成本费用核算,分析成本费用升降原因,降低成本费用。
第八章利润分配管理
第二十三条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进行利润分配,保证股东权益。
第二十四条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保障公司持续发展。
第二十五条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兼顾股东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二十六条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十七条财务报告应当经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审定,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八条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从财务角度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15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园所有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幼儿园财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财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
2、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财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
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
五、资产管理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③幼儿园因公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认真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④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20xx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⑤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⑦以幼儿园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⑧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财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优秀08-22
财务的管理制度12-02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07-02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01-10
有关财务的管理制度11-07
财务管理制度02-08
财务管理制度(精选)06-12
财务管理制度[精选]06-12
财务销售管理制度06-20
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