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控制和处置事故,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1.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6)《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
(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6号)。
(8)《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1.2.2地方法规及部门规章
(略)1.2.3有关重大事故应急的文件、技术规范和指南性材料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其他略)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公司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本应急预案为综合应急预案。
本公司的专项应急预案有:某某装置泄漏专项应急预案、某某火灾专项应急预案。
本公司各车间组织编制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
1.5应急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危险性分析
2.1企业概况
本公司位于……(略)生产过程中存在……(略)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危险源概况
(略)2.2.2危险源分布
(略)2.2.3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
(略)2.2.4危险源周围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设施、器材及分布
(略)(建议采用图或表的方式进行表述)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3.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分管企业管理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生产调度室、生产技术部、设备动力部、安全环保部、保卫部、采购部、综合事务办公室、秘书处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写与修订;
(2)处理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的日常工作;
(3)批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装备的配备;
(4)监督指导各车问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5)检查、落实各项救援物资的准备工作。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基础,在事故发生时设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室。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为:
应急行动协调工作组:(组成及具体职责略)应急抢救救援工作组:(组成及具体职责略)应急行动现场保卫警戒工作组:(组成及具体职责略)应急行动物资供应组:(组成及具体职责略)
3.2组成人员及职责
(1)主要责任人。
①总指挥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②副总指挥长: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
③应急行动协调工作组组长:由生产部部长担任。
④应急抢救救援工作组组长:由总工办主任担任。
⑤应急行动现场保卫警戒工作组组长:由保卫部长担任。
⑥应急行动物资供应工作组组长:由公司采购部部长担任。
(2)现场指挥人。
现场总指挥长:由公司主管安全副总担任。
现场副总指挥长:由公司安环部部长、生产部部长担任。
4预防及预警
4.1危险源管理
4.1.1预防及管理措施
①自动报警装置。
由探头组成某某泄漏报警网络,当某某泄漏后,报警网络分别在生产总调度室及岗位值班室自动声光报警。
火灾监测报警(略)。
②人工报警。
当操作人员发现某某泄漏或发生火灾时,可通过内线电话直接向总调度室及车间办公室报警。另外若具备手动报警按钮,可通过按钮报警。
4.1.2处置措施:(略)
4.2预警行动
包括:预警信息发布(主要有:信息发布的方式、要求及流程)、预警级别与采取的预警措施。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明确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明确本单位内部信息报告的方式、要求与处置流程;明确事故信息上报的部门、通信方式和内容时限;
明确向事故相关单位通告、报警的方式和内容;明确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支援的方式和内容;明确与外界新闻舆论信息沟通的责任人以及具体方式)
4.3.1公司内部信息报告:
(1)公司生产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电话:xxxx),一旦发生事故,可通过内线电话与各有关应急救援人员联系。
(2)公司有关应急救援人员的手机实行24小时开机,发生紧急情况时可通过手机传达有关应急命令。
(3)公司调度室楼顶,安装高音喇叭,必要时可通过高音喇叭广播事故应急情况及通知有关人员实施应急行动。
4.3.2与政府及外援机构的.联络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通知到调度室,调度室把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应急等级等情况通知总指挥,然后由总指挥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同时,根据事故的紧急程度,调度室通知相关外援单位,具体联系电话及外部通报的程序见附件。
4.3.3向大众通报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决定,协助做好向大众通报的工作(请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设置通报程序)。
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公司的生产特点、事故情况和公司控制事故的能力,在紧急情况下,应急行动分为三级:
(1)一级响应(预警)。这个级别包括发生影响企业安全的所有类别危化品事故。预警意味着极小范围的危险物质泄漏可能发生或已有少量发生,小型火灾初期。现场人员要履行他们的职责,可能需要车间以外的援助,车间应立即启动车间的应急处置措施。
(2)二级响应(现场应急)。这个级别包括危险物质泄漏已经发生或有所升级(影响范围基本处于厂内),火灾范围在快速扩大或发生中型火灾,主要部位需要关闭,要立即采取行动以保护现场人员和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扩散。现场人员应履行他们的职责,公司应急预案全面启动。
(3)三级响应(全体应急)。这个级别包括危险物质泄漏已经发生并升级向周边扩散(影响范围超出厂界),火灾可能影响周边企业。公司生产区需全部关闭,需采取立即行动保护和撤离现场人员,需要取得外部支援,请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区级应急预案)。
5.2响应程序
公司应急响应程序。
5.2.1初期响应
紧急情况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人员根据事故情况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有关应急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等。
应急行动队伍及时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快速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人群疏散等有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1)事故发生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发生某某事故时,将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救援措施(略)。
(2)危险区的划定和隔离(略)。
(3)事故现场监测与评估(略)。
(4)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监护(略)。
(5)危险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与撤离(略)。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当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进入扩大应急响应。
5.2.2扩大应急响应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事故响应级别需要提高时,应积极快速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人群疏散等有关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向政府部门及外援机构请求援助。
(1)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略)。
(2)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略)。
(3)事故扩大后的应急措施(略)。
(4)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略)。
5.3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救援结束程序:
(1)如属于本公司自救,当应急事故得到控制,泄漏部位或受损的设备管道,已得到有效的隔离阻断,事故现场已经恢复后,由总指挥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如政府启动应急,则由公司安环部组织配合环保局,对事故现场及周边某某范围区域进行某某浓度监测。当监测结果表明,空气中的某浓度在正常标准范围时,由总指挥长报告政府及相关部门(安监局等),并宣布事故危险全面解除。
信息发布
(内容主要有:明确事故信息发布的部门,发布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应急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进行应急预案评审,总结预案中存在的不足,重新修订应急预案,进入新的应急准备阶段。
7.1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警戒及现场保护工作由公司保卫部民警负责进行。
(1)事故发生后,在对事故处理期间,由保卫部对警戒区各入口实行警戒封锁,禁止非抢险人员进入。
(2)事故处理完毕,人员撤离后,事故发生岗位实行警戒,未经抢险指挥部批准,所有人员禁止进入事故现场。
(3)事故现场的拍照、录像应经过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的批准。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像。
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现场的洗消工作由公司安环部负责统一安排进行,公司应急抢救救援小分队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洗消工作。安环部环境监测室负责对事故现场环境卫生安全监测。
7.2事故调查处理
(略)7.3善后处理
(略)8应急救援保障
8.1内部保障
(1)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及分工。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公司员工都负有事故应急抢救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是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务是担负全公司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按职责分工如下:
①应急救援小分队(略);
②应急抢险小分队(略);
③医疗应急小分队(略)。
(2)后勤保障,由采购部部长负责。应急救援所需器材由采购部按要求提前采购交有关部门负责保管维护。防护器材和抢险工具、备品配件由抢险小分队负责保管维护。抢救药品由职防站统一保管检查,确保有效。
(3)用车保障,抢救用车保障由公司综合办主任负责。某车作为抢险救护车在应急行动中由医疗救护队统一调度,其他小车由总指挥统一调度。
(4)消防设施配置图,工艺流程图,车间平面布置图,某安全技术说明书,公司平面布置图,公司周边地区交通图等资料,全套存放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并由当班生产调度员负责保管。
(5)应急电源、照明:(略)。
(6)经费保障:(略)
(7)通讯保障:(略)
(8)保障制度目录:(略)。
8.2外部救援
当紧急事故发生单靠公司本身力量无法控制事态的扩大时,公司应急指导部应请求当地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并请求政府协调相关的化学应急、消防、环保等专业队伍帮助控制事态的发展。
政府值班电话:(略)。
安全监督局电话:(略)。
消防队电话:119。
医疗救护电话:120。
环保局电话:(略)。
9应急培训与演练
9.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根据公司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的组成情况,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公司应急救援应急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使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实际内容和应急方式。
(2)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各自在应急行动中的任务和行动措施。
(3)使有关人员及时知道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程序修正和变动的情况。
(4)使应急救援人员熟知公司危险品的特性及一般处理方案。
(5)使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9.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应急培训计划,还应包括对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包括:
(1)使员工熟知公司危险目标的位置和危险化学品的特性。
(2)使员工熟知紧急事故的报警方法和报警程序,一旦发现紧急情况能及时向调度中心报警。
(3)使员工懂得在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不同的风向采取有效的逃生方法。
9.3演练
9.3.1演练组织
应急预案的演练分车间级演练和公司级演练,以及配合政府联合演练三个级别。
车间级演练由车间应急抢救指挥部组织进行,公司安环部、生产技术部及有关部门派员观摩和指导。
公司级演练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进行,各有关部门参加。邀请政府、安监局派员讲行现场指导。
与政府联合进行的演练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公司和有关部门配合进行。
9.3.2演练的准备
每一次演练都应根据假设的事故制定出周密的演练方案,报同级演练的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审批后进行。
演练方案要落实演练所需的各种物资、器材及交通车辆、防护器材的准备,并在演练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以确保演练能顺利进行。
演练进行之前应提前通知上级有关部门及周边社区居民,必要时与新闻媒体沟通,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9.3.3演练的范围与频次
(1)车间级演练主要为进行熟悉应急行动或完成某项应急任务所需要技能而进行的单项演习,如报警、通报程序的演练、岗位紧急处理措施的演练、紧急疏散行动的演练等。单项演练的频次在每年4次以上。
(2)公司级演练主要进行需要厂内多个应急组织之间或与某些外部应急组织之间相互协作进行的演习,及针对公司级预案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功能进行的综合性演习。演练的频次在每年2次以上。
(3)和政府联合进行的演练,由政府相关部门控制演练的范围和演练的频次。
10奖惩
针对预案实施、演练的相关奖惩(内容略)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内容略)
11.2预案的备案
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将本公司最新版本的应急预案报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1.3预案的维护和更新
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应急演练的结果及其他相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必要时由授权人确认。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1)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及时修订:
①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地理位置);
②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
③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
④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
⑤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应急预案的更改修订程序。当基本预案需要修订时,由安全环保部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说明修改的原因,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授权安全环保部组织进行修订,并将修改后的文件传递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11.4制定和解释
包括:预案的制定者和最终解释者。
11.5预案的实施
本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于某年某月某日批准发布,某年某月某日正式实施。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为了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北京市开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北京市中基勘研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勘察,监理单位为: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北京东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需要2部施工升降机,本机主要参数:SC200/200施工升降机。
三、应急预案工作流程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
四、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1、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施工人货梯安装、拆除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2.1施工人货梯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施工人货梯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人货梯的安装。
2.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2.3安装施工人货梯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2.4施工人货梯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架体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在施工人货梯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2.5施工人货梯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施工人货梯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2.6施工人货梯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2.6.1施工人货梯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2.6.2施工人货梯作业时严禁超载;
2.6.3吊笼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2.6.4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2.6.5沿梯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2.7为防止事故发生,人货梯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人货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8人货梯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2.9人货梯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
2.10人货梯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塔机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应急准备
1、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人货梯安全事故,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理,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xxx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7)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抢险救援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医疗救治组: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2、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应急物资主要有:
1)、氧气瓶、乙炔瓶、气割设备一套;
2)、急救药箱1个、担架一副;
3)、手电10个、应急灯4个、警戒带2盘、警示旗6个;
4)、对讲机7部;
5)、大锤5把、手持电动砂轮2把;
6)、车辆两台;
3、教育、训练
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项目部应对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包括应急内容、计划、组织与准备、效果评估等。
4、互相协议
项目部应事先与地方医院、宾馆建立正式的互相协议,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六、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由项目部安质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1)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总指挥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9等求救电话。
(2)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安质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4)遇到紧急情况,全体人员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
七、现场恢复
充分辩识恢复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当安全隐患彻底清除,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八、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公司和项目部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审,针对施工的变化及预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立即处置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能力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企业经济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特编制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8)、《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xx年11月15日起实施)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内发生的、或可能发生下列安全生产事故: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2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指导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演练与应对。
3)、各类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坍塌倒塌、电梯困人以及防台防汛等突发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公司下属生产管理部门分综合应急预案组成。
本综合应急预案由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组织编制和修订,经有关专家评审,并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综合应急预预案体系如下图所示。
上海**物业有限公司
综合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在本公司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总体框架下,依靠本公司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功能,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2. 本单位危险性分析与事故的预防
2.1 单位简况
上海**物业有限公司位于**区**路**弄*号,系上海******有限公司全部投资依法设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属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现有职工***人,公司设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物业管理部、置换部、工程部等职能部门,承担着******平方M直管公房、售后房及外接物业等管理工作,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房屋代理经租、代办动拆迁、业务咨询和房屋日常维修、中、大修、小区综合整治等工程的施工等。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场所
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作业施工现场、大修工地、小型工地等。
2)、火灾事故:房屋场所、物业小区、建筑工地等。
3)、防台防汛: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房屋场所等。
2.2.2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
1)、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2)、火灾事故;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事故;5)、坍塌倒塌事故;6)、电梯困人事故;7)、防台防汛人身伤害事故。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组、救护送医组、疏散引导组、警戒保卫组、物资保障组及信息联络组组成,如下图所示。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上海**物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李自勇(总经理)、副总指挥:胡振邦(副总经理)、高文祥(副总经理)、黄怡靖(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组员:钟志平、盛敏坚、陶象锠、施培惠、陈蓉、王罡、郦振成、姚宇华。
2)、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在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时,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3管理协调机构
岗位与职责人员组成,现场抢险救援6个小组如下图所示:
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名单
4. 监测和预警机制
4.1危险源监控
1)、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对重点目标和重点部门的安全运行监测,及早发现和排除隐患。
2)、公司要与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集团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监测和信息收集。
3)、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及时提出应急处置计划和建议,对可能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险情信息及时上报。
4.2 生产事故的预防
4.2.1高处坠落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加强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教育,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⑵重点部位、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旁站监控制度。
⑶各类房屋维修应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并经常巡视,发现危险立即整改。
⑷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现场临边临洞口必须设置符合规范,防护设施的可靠性,防止防范设施遭损坏和被位移。
⑸各类脚手架按规范和施工方案搭设,空隙应设防护,满铺旦设置稳固,禁止随意拆除、损坏、架子和建筑物拉结点牢固,未经验收合格、未挂验收合格牌禁止使用。
4.2.2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⑵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组织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施工人员对火灾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变能力。让施工人员明白发生火灾事故时,不仅要沉稳自救,还要冷静地配合消防人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⑶在施工场地内不得储存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⑷在施工场地内严禁吸烟。
⑸各种明火作业、割焊作业应按规定要求办理动火证审批手续,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防火责任人,并设专人监护。
⑹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要求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⑺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动火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由飞溅、下落火花引起火灾的地方采取防火措施封堵。
⑻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防止车辆发生火灾。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荫凉处或定时对车辆洒水降温。
4.2.3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电气作业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非电气专职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作业。电工未经批准严禁带电作业。
⑵建立施工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⑶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⑷临时配电线路必须规范敷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乱拖乱垃。
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用电方案。
⑹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电气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⑺配电系统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防触(漏)电保护。施工现场内所有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识。电箱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绝缘防护和接地保护。
⑻工地内所有配电箱都要标识箱的名称、电气线路的编号、用途等。
⑼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缆、导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有绝缘破损、老化、裸露、机械损伤、电氧化腐蚀和漏电等隐患,以防发生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
⑽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⑾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的同时,必须设置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要符合有关规定。
⑿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设置。
⒀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馈电,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严禁一闸控制多台用电器;开关箱内电器应完好,带电部位无裸露现象。
⒁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材料和杂物,应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间。特别潮湿的地方或地下室、防空洞应使用相应的安全电压。
⒂各种超高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⒃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相距不得超过5M.
⒄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⒅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临时照明电路应穿管布线,按规定要求装设灯具,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⒆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严禁在雨中或特别潮湿的地方进行电焊作业。
4.2.4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接地保护和防护装置方能使用。
⑵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⑶各类机电设备必须装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齐全、有效,⑷改装设备应确保安全装置的完善和可靠,严禁拆除机电设备上的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⑸机电设备运转到保养到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
⑹严禁机电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运转中维修。
⑺电气设备和线路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悬挂明显标志“有人操作,不准合闸”字样的警告牌。
⑻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或接零,设置电独开关,严禁一闸多用。
⑼机电设备的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已报废的机电设备。
4.3预警行动
公司应急指挥部接到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应对方案,采取相应的预警行动。
1)、准备及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规程。
2)、组织相关的应急队伍和专家进入待命状况。
3)、调整救援所需的装备、机械设备、通信工具等物资。
4)、请求上级单位部门采取其它有针对性的措施。
5. 应急响应和处置
5.1信息报告程序
5.1.1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在一小时内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向集团应急救援中心(总值班室)报告。
5.1.2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发生事故的险情及伤亡情况,必要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和120救护电话,发生火灾时拨打119消防报警。拨打电话时,必须讲清楚事故发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路名、门牌号码,简要讲清突发事故性质及危害情况。
5.1.3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救援处置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应急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5.1.4相关领导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
5.2 先期处置
5.2.1 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本公司制定的应急救援的预案,即时开展处置和自救,并迅速报告。
5.2.2 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并确定事故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5.2.3 当生产安全事故的态势或次生灾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地的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上报政府部门,提出启动相应等级应急措施的建议。
5.3 应急响应
1) 接到事故报告后,各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人员即时到位,根据灾情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调动、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实施事故应急具体实施方案,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4)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指挥应急突击队人员快速到位,及时切断事故现场的电源、水源(视事故性质)、煤气等,对事故进行控制和消灭,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必要时请求上级增援。
5) 应急救援组: 应急救援队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应急和救援工作;优先抢救受伤人员,尽力抢救贵重物资,把有毒、危险、易燃、易爆的物品在统一指挥下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内。
6) 救护送医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急送医院救治。
7) 疏散引导组: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区域,引导被围困人员疏散并撤离到安全地区。
8) 警戒保卫组:清除路障,保证道路及通道的畅通,对危险地域设置标志和警戒线并实施警戒,引导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人为破坏。
9) 物资保障组:提供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
10)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信息通信;联络、协调各有关人员、物资的调配;事故应急工作的信息处理和汇报。
5.4 高处坠落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的抢救措施
(1)到场的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所在位置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保护好事故现场, 查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存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1)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
2)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送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送伤员。
3)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是一级重点防火单位,天然气是高压、易燃、易爆介质,生产运行中,一旦发生事故,冲脱卡套的天然气管线对人身、设备都存在着严重的威胁,一旦泄漏出的天然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浓度(5%~ 15%),后果更不堪设想。
为了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处理。根据本公司加气站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第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天然气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危险源管理,实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精神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各占工作人员均熟悉本预案,若发生事故能够熟练应用,明确分工,迅速处理,降低损失、避免伤亡。
一、配电室控制系统发生灾险情
除加强对电器原件的经常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可靠的电器原件,若保护装置失灵,应急措施如下:
1、值班班长关掉进电开关;
2、同时机电修值班人员实施灭火措施;
3、门卫人员或财务人员及时报警、报告有关领导,组织抢修;
4、加气员疏散其他人员,设立警戒线。
二、控制室控制系统火情
气站内电器控制设施较多,尤其在夏季,电器连续使用温度高、发热量大,因个别电器原件逐渐老化引起火灾。应急措施;
1、值班班长实施灭火措施;
2、机电修人员迅速从配电室切断电源;
3、关闭进气阀,关闭程控盘全部阀门及气瓶出气阀;
4、加气员疏散其他人员,设立警戒带;
5、财务人员报警、报告有关领导。
三、压缩机运行中发生泄漏
无论卡套、安全阀等处一旦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
1、紧急停车,打开排污阀;
2、关闭进气阀门,切断电源;
3、卸压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四、压缩机运行中发生火情应采取措施
1、值班班长立即停机、断电,打开排污阀,关闭进气阀门;
2、机电修人员实施灭火措施;
3、加气员关闭加气机阀门,停止加气,并协同灭火人员一同进入机房灭火;
4、财务人员报警并报告领导。
五、加气机工作时发生火灾应采取措施:
1、加气工迅速关闭加气机进气阀,拨出接头;
2、关闭加气车气瓶伐门。
3、采取灭火措施;
4、到配电室切断加气机电源;
5、疏散加气机机周围人员,设立警戒线。
6、财务人员,报警或汇报领导。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按照省、市、县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坚持以电站为整体组织自救的原则,坚持电站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电站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施救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由站主要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站分管领导担任
成 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行政工作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实业总公司负责人、发电运行部负责人、水电修试公司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人。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电站各部门、全站职工应急施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5)、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参加应急救援。
(6)、根据事故状况,视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施救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并有效领导其开展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电站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并根据现场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站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视事故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电站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3、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电站指挥部应按规定及时把事故简要情况快速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管理机关。必要时请求当地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给予救援。
4、紧急救援工作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周密组织,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5、生产事故处理的`安全措施按照电站制定的《设备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
6、所有参加事故救援人员应按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服从指挥部指挥。
7、生产运行部、水电修试公司负责生产事故应急施救措施;保卫部负责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施救措施;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防汛应急预案措施;实业总公司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负责人员受伤事故急救措施,负责保障事故应急通讯畅通;电站生活后勤部门负责事故应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财务部负责事故救援所需资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报导;安生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和现场安全监督;并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编制依据及原则
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公司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2、编制依据:公司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编制原则:
1)、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2)、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3)、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4)、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各分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机构组成:由项目部经理、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作业队长、栋号长等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部经理任组长、并明确各应急专业组长。
1)、事故现场抢险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任组长,作业队负责人、专业工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事故现场救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领导任组长,相关人员组成。
3)、事故现场保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骨干任组长,现场保安人员组成。
4)、事故现场通讯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现场其他应急小组负责人组成。
三、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
2)、负责建立公司网络系统,保证与各分公司、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
3)、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挥;
2)、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
3)、负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联系及情况汇报。
4)、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2)、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3)、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4)、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5)、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6)、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4、项目部应急专业组职责:
1)、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2)、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3)、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整体配合、协同作战、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2必须确保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数量充足、状态良好,保证遇到突发事件时各项救援工作正常运转。
3、各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熟练掌握防护技能。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必备的资料与设施:
1)、数量足够的内线和外线电话、或其它通讯设备;
2)、危险品数据库:危险品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物理化学特性;
3)、救援物资数据库: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状态、使用方法、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方式;
4)、现场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5)、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
6)、各专业小组人员联络方式、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
7)、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
五、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本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施工的进行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急应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施工现场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三、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
(一)、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 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 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 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 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 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 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 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 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 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 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 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 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 组织项目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 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 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抢救现场伤员;
② 抢救现场物资;
③ 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 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 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 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 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 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 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根据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 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 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 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保护事故现场;
② 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 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 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 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 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二)、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事故现场副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② 现场事故评估;
③ 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④ 控制紧急情况;
⑤ 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2、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① 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② 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② 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4、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② 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5、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② 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6、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② 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③ 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④ 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三)、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科室、现场施工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 应急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
2、 应急副总指挥由项目副经理担任;
3、 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公司的各工程负责人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
4、 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总工担任,总工办其他人员为成员;
5、 技术处理组组长由技术经营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6、 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7、 后勤供应组组长由财务科、机械管理科、物业管理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8、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质安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9、 事故现场副指挥由该项工程负责人担任;
10、 现场伤员营救组由施工队长担任组长,各作业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11、 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材料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2、 消防灭火组由施工现场电工,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3、 后勤供应组、由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四、 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施工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 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 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 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 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 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
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 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 事故报警;
5、 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 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 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质安科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电话:**,手机:**.质安科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
项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八、其它
本预案制定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
为规范煤矿事故应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xxx号令),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xx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镇长X为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和煤矿工作的副镇长X为副指挥长;镇应急办、镇财政所、派出所、镇国土站、镇总工会、镇卫生院、镇民政办、镇供电所为成员,负责全镇煤矿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刘尚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应急预案修订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七个组:
一是综合协调组。镇政府联系煤矿工作的副镇长xxx为组长,镇政府应急指挥部、镇应急办为成员。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和发布;协调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二是现场抢险救援组。应急办主任xxx为组长,派出所、镇应急办、民兵应急分队、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对事故的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和保护。
三是后勤保障组。镇财政所所长xx为组长,镇民政办、镇供电所、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和通信、电力保障。
四是医疗救护组。镇卫生院院长xxx为组长,相关村卫生站为成员,负责对事故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移治疗。
五是善后处理组。分管镇民政副镇长xxx为组长,派出所、镇财政所、镇总工会、事故发生地村支两委、相关保险公司、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物质按价付款或归还。
六是安全保障组。镇派出所所长xx为组长,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地的民兵为成员。负责治安维护和道路交通畅通。必要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控制。
二、预防和事故报告
(一)煤矿事故预防
镇应急办应加大对煤矿巡查力度,督促煤矿企业排查隐患,整改隐患。
(二)事故报告
接到煤矿较大事故报告后,综合协调组应在事故发生24小时以内写出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发生事故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以上情况掌握不全时,先报已知情况,其他情况可再行补报。
三、应急响应
接到煤矿较大事故报告后,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立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一指挥有关成员和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
(一)应急处置措施
1.尽快安全撤出人员,并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煤矿企业和有关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险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
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信等系统,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4.根据救援大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
5.协调有关成员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面应急资源;
6.维护治安秩序稳定;
7.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二)应急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全部出井(特殊情况除外),事故隐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经上级应急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撤销,应急状态结束。
四、后期处置
由安全保障组和后勤保障组对事故后期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信息发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4.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能够拥有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生活环境,提高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力量,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力量,加大重大事故发生时准时处理应急力量的训练,准时解决、处理好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预案范围
预案范围包括火灾、交通、建筑、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三、组织领导
乡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党委秘书、副乡长军同志任组长,财政所、派出所、企业办、工商所、司法所、卫生院、网通支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企业办。
四、事故紧急处置
(1)指挥组:主要任务是负责讨论、拟定现场紧急处置、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事故处理组:主要任务是依据指挥组拟定的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报请指挥组同意后,可增加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事故处理组工作。
(3)医疗抢救组:由乡卫生院牵头,卫生院院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做好突发性公共大事发生后的医疗抢救工作。
(4)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突发性公共大事的防范和应急救援物资、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5)通讯联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理中各个小组之间以及对外的通讯联络保障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
1、工程概况:
1)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县冶峪中学校园内,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4333.8?,建筑总高度25.5m,脚手架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现场使用机械主要有:40塔吊设立一台,按照总高度30米,大臂长度48米选用,在开工以后即进行安装。冲击式打夯机、蛙式打夯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对焊机、钢筋调直机、平板式砼振器、插入式砼振器、电焊机、电锯、电刨、柴油发电机等。
安全施工措施
2、生产管理方针、目标:
(1)、管理方针:在施工中,我项目部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建设部及陕西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管理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以下目标: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②控制轻伤事故在3‰以内。
3、组织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见下页图所示。
(2)、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建立与项目安全组织系统相配套的各专业、部门、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如下图所示
项目安全组织及责任人名单
姓名
职务
职责
组长
总负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生产中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督促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一定安全投放,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查事故隐患,制定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支持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安全员:
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劳动保护法,组织安全活动,定期安全检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交底,做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严重危险情况有权暂停施工,报告领导处理。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各作业队伍及班组负责人
电工
机械管理员
保卫员
材料员
安全员
质量员
施工员
财务组
行政组
技术质量组
材料、设备组
生产安全组
施工项目安全责任体系图
项目经理
电工
其它有关部门负责人
材料员
消防管理负责人
机械管理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保证现场临时供电安全。
2、提供夜间施工必须的光照度。
3、经常检查宿舍、办公室的用电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备。
1、监督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
2、配合有关部门排除障碍。
3、安全员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1、制定项目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
2、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3、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排除事故源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2、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除
1、保证项目使用的各类机械安全运行。
2、监督机械操作人员持证遵章作业。
3、配备各类机械的防护设施
1、保证防火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2、消除火灾隐患。
1、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按规定进行隔离,做出明显标识。
2、控制各类材料的堆放高度和堆放型式。
3、保持库房的采光、通风和库房安全
1、财务部门保证安全措施的经费。
2、后勤部门应提供必须的劳动用品、保证质量
班前安全
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具体操作者
消防措施
电气绝缘
保护设防
机具设防
劳保机具
操作规程
4、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为安全知识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知识教育:我项目部对全体职工进入工地后进行入场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各种工种结合培训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外来工务人员和新工人要进行上岗教育,工人变换工种,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安全教育每周对工人至少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周一和周五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见下表:
类别
重要性内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思想教育,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与生产辨证关系教育、三热爱教育、共产主义协作风格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生产的重点内容
施工生产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安全生产一般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简介与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知识
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生产的必备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摘要介绍处分的先例
安全纪律教育
安全生产保障
厂规厂纪、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5、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组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部位,根据检查情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内容检查评比打分,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安全生产组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6.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1)、定期的例行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组实施,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组合“安全活动日”将检查结果进行安全生产评讲。每周进行安全活动,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实施,检查结果在班组长会议上进行评讲。每个作业班组结合上岗安全交底,每天开展安全上岗检查,保证操作机具及作业环境安全。
(2)、不定期的专业检查:是按工程进展需要确定,由安全生产部按安全制度规定的项目,组织专人实施,也可由工程项目经理从安全生产的宏观考虑时组织专门检查。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一次下达任务时对工人班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上班对全班工人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业班组长每班上岗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员每天上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对本作业范围内存在的危险和防护措施进行针对性交底,提供必须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8、本企业主要安全制度概述
a)每半月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b)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c)建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字。
d)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e)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文明
施工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评分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的违章现象,开出“安全整改通知单”,各责任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部主管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f)建立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等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g)行为控制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带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组备案。
严禁在施工现场酗酒、赌博。
9、安全临时用电方案: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设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置,箱体统一涂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的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结,采用外插联结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混凝土墙板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施工照明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接线长度小于5米,二次接线长度小于30米。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晒。
10、施工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
(1)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每一层脚手板处设踢脚板,钢管、踢脚板表面涂黄黑相间的警戒色.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使用合格的扣件,不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3)脚手架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4)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并及时清理。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5)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11、临边洞口的防护
(1)基坑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基坑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2)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边立1.2米高的防护栏杆,刷成红白相间的警戒色,防止人员靠近防护栏,必须按规定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3)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封闭。
(4)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双层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的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12、塔吊施工安全要求
(1)、塔吊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塔吊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塔吊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执体妥善连接。
(6)、塔吊基础不得有下沉现象。
(7)、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8)、工作完毕,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塔吊应将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须板到停止位,拉下电源总开关。
(9)、四级风以上应停止爬升。如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到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丝紧固。
(10)、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脚和销子的到位,塔吊的升节必须有专职安全监护。
(11)、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垂直偏差须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内。
(12)、每次附着升节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投人施工。
13、消防管理
(1)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理》,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防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尽量减少冒烟事故的发生。
(2)建立防火责任制,项目部主要人员均负责一定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单,并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
(3)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并根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度,制定出分阶段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对发生火灾后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抢运物资、抢救伤员等项工作,应详细分工,明确职责,使灭火工作忙而不乱,有序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底程度。
(4)现场要设立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
(5)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陷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换干粉。
(6)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7)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消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别进入装修阶段后动用明火,须经项目经理部开具用火证后方可动火。消防人员必须对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门、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门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8)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施工现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0)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11)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12)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冬施保温。
14、施工机械管理
(1)固定机械设备应搭防晒、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完全可靠。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15、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据不同年度冬、雨季施工的不同内容和特点,提前编制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方案,报请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及时落实,确保以先进的措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质量目标及整体施工部署的实现。
(2)根据该工程特点,首先做好冬、雨季施工的物资准备工作,冬季防寒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应及时发放。
(3)冬季、雨季应根据天气变化,气温情况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及作息时间。环境温度达到-50C时即为“低温焊接”应严格执行低温焊接工艺。严禁焊接过程直接接触到冰雪、风雨雪天气时,必须对操作部位进行封闭围挡,使焊接部位缓慢冷却。
(4)雨季施工应注意机具、材料的防雨保护工作。雨中配合电焊机等其他电动工具要有防雨措施,防止漏电造成安全事故,预埋管预留时应主意防护管口及预留套管口,防止雨水进入管内锈蚀管道,冬季施工应有防冻的防滑措施、防止人员摔伤冻伤。
(5)冬雨季中搬运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防止地滑造成不安全事故;管道试水应在00C以上的环境中连续进行,并且要有防冻措施,完毕后应及时将水排掉。
(6)冬雨季施工前,要对仓库、室外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做相应的保养和防冻保护。车辆的使用要按冬季行车规定执行;现场或生活区的用水管道要有过冻保护措施。
(7)冬雨季施工应对职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强职工冬、雨季施工的安全责任感。雨季施工要注意防汛;冬季施工要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仓库及生活区应配备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检查。
(8)加强现场工程防护工作,确保已安装的设备、材料等成品、半成品不出现砸伤、碰伤、冻裂现象。
(9)加强冬、雨季的后勤保障工作,不因冬雨季对施工质量和进度造成影响。
(10)安全警示标志布置方案:在危险地段、部位、临边四口等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
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干部和工人受到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阅伤者病历,进行伤者伤残等级鉴定,书写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该事故当事人争取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发生死亡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首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封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而必须移动的现场实物应做好标记。
2、立即用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检查员、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工会。死亡超过三人必须同时通知省级以上有关单位。
3、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扩大。
4、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真实和详细的事故发生情况,准备好项目部安全档案资料,提供给事故调查组真实的文字资料,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妥善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6、处理安全事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瞒报,谎报,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也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使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得到教育。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采取灭火措施,设施隔离区,防止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火灾危险区,积极抢救火区内的危险伤员和群众,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抢救火区内和危险区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组织业余消防队使用现场储备的各种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至少应遏止火灾蔓延的势头,等待消防警察的到来。
3、保护好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事故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火灾发生的过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对事故的调查。
4、加强防范措施,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四、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龙门架事故:通常为吊栏冒顶和坠落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与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确认架体安全后,再处理吊栏冒顶和吊栏变形问题。
2、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将触电者抬到通风处,检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没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打急救电话(120),不得少于四个小时,直到救活为止。
3、塔吊事故:
(1)钢丝绳接触高压线事故:司机原地不动等待救援,如离开塔吊,必须双脚并拢,跳跃离开危险区,在塔吊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不明情况者闯入,造成跨步电压伤害,直到高压线断电后,将大臂移开为止。
(2)大臂翻坠和倒塔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塔吊剩余部分结构情况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4、脚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未倒部分与建筑物的连接点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车吊车稳定危险部分,将倒塌部分拆除,与未倒部分分离,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选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臵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部门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行业特点和部门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河北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臵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臵、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臵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本单位危险性分析
1、单位概况:
公司是一家水泥生产企业,位于,从业人数200人左右,主要产品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生产机械设备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多;由于这些特点,给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经过现场勘察与分析,公司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以下危险源:机械伤害、带电设备触电伤害、交通意外伤害、高处坠落伤害、爆破伤害、粉尘、火灾等有害因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部门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小组职责
①研究制定、修订本部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②负责指挥特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③分析总结本部门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
④负责本小组所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⑤承办上级应急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小组组长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3)应急小组副组长职责
①协助应急小组组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小组组长提出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④组织部门的相关人员对项目部的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⑤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⑥根据本厂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4)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快速反应、全力做好事故现场抢救、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危险源风险评估、技术支持等应急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①建设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做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要符合“三同时”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③加强现场巡视,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④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
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处罚,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生产活动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⑦制订和实行生产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⑧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预警信息主要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提前进行警示,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产车间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已发生事故的教训,总结经验,确保安全。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信息报告与处臵:
(1)信息报告通知
①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
②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由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③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求援。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
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⑤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启动应
急预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组成员下达赶赴现场指令。
⑥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抢救排险。
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1)信息上报
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按照国家规定,在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主要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公司有关部门。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2、响应程序
应急小组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臵等。
3、应急结束
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①发生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③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⑤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①事故报告人情况;
②事故发生前和救援过程中有关的影响资料;
③事故初步上报情况及报告内容。
六、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救援副总指挥代表代表应急小组,把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发布的信息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行政主管部门一同,客观准确表述事故态势、发展状况及救援情况。
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和处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七、后期处臵: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善后处理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善后赔偿工作。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方式:附件
(2)各应急小组成员联系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
后勤保障组负责定期维护上述联系方式,遇有电话变更,及时更新,确保联络畅通。
2、应急队伍保障
每个车间必须建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由公司安全部负责领导,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应急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
数额:
监督管理措施:
5、其它保障
(1)公司设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部。
(2)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备用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司机手机电话24小时开机,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3)安全保卫人员应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4)公司卫生所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5)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用锹、镐、撬棍等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6)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应对事故,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7)在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
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九、培训与演练
1、培训
①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
②培训方式包括:应急救援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救援设备现场操作、自救常识演练等。
③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突发事故后各类自救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等一般应急器材。
2、演练
公司和各项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救援响应能力。
各应急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救援预案制定的缺陷。
十、奖惩
1、对于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3、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4、在应急救援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进行赔偿。
5、事故处理完成后,安全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公司存档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4
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 、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 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 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 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 、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 组长:×××
成员:××× ××× ××× ×××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模拟泄漏) ***(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 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月*日*:00-**:**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追回已发出的食品,立即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安全小组立即在食堂、厨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
4、学校校医立即怼声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干部、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卫生部门,并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和取样工作。
7、负责提供学校师生用餐的餐饮公司,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停止公司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闭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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