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
一、机械设备安装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二、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试验,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三、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设备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维修后的检验和试验,由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
四、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五、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服务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2
1. 提升生产效率:通过规范化流程,减少无效工作,提高生产速度。
2. 确保产品质量:严格的质控体系能保证产品的精度和稳定性,满足客户要求。
3. 降低运营成本:预防性的`设备维护可减少停机时间,降低成本。
4. 保障员工安全:安全制度有助于防止工伤事故,维护员工权益。
5. 提高企业形象:良好的管理制度能提升企业的专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规则是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员工薪资、奖金、津贴等事项制定。第二条薪资给付原则薪资在给付原则上,应与公司委派的工作成正比。因此,非规定的休假及非公司委派的勤务,不支付薪资。
二、薪资的分类、给付第三条薪资的分类薪资包括两大部分:
(一)基准内薪资
(二)基准外薪资
1.提早上班、加班津贴; 2.深夜津贴;
3.假日加班津贴;
4.轮班制勤务津贴;
5.休假日勤务津贴;
6.警务津贴(比例分); 7.值班津贴;
8.通宵津贴;
9.调驻津贴;
10.交通津贴;
11.春节加班津贴;
12.临时传呼津贴。第四条缺勤扣除基本额员工缺勤时,依基准内薪资×1176×缺勤时数,为缺勤扣除基本额。 第五条本薪本薪金给付原则,包括下列四项:
(一)本薪依员工的职务及执行能力决定。
(二)本薪包括基本薪资及年资两种。
(三)新进员工的薪资计算方式,依表-1“初任基准薪资表”的标准给付。
(四)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依表-2“员工年龄最低薪资表”的标准给付。
第六条职等津贴
经公司试用期满的员工,由人事科评定员工的职等,依表-3“职等津贴表”的标准给付。
第七条扶养津贴公司对于须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扶养眷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依表-4“亲属津贴给付额表”的标准办理。
第八条住宅津贴住宅津贴乃为贴补员工因无自用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依表-5“住宅津贴补助表”的标准办理。
第九条调整津贴员工因调职居住公司宿舍时,可中止住宅津贴,另依表-6“调整津贴补助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轮班勤务津贴实行轮班制的勤务人员,依表-7“轮班勤务津贴(定额分)表”的规定办理。第十一条警务津贴凡任职警务勤务人员,依表-8“警务津贴(定率分)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福利津贴员工的福利津贴,依表-9“福利津贴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基准外薪资基准外薪资给付标准,依表-10,表-11,表-12,表-13的各项规定办理。第十四条薪资计算期间及支薪日
(一)每月薪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16日到本月份15日止,为本月的勤务及薪资计算期间,并于该月25日支薪。
(二)遇发薪日为假日时,则提早一日支付。若发薪日遇连续假日时,则于休假后第一天上班时支付;但不可延至27日以后支付。第十五条尾数计算薪资计算时,有未满一元的尾数产生时,以一元计算。
第十六条支薪方法
(一)薪资发放时,一律以现金直接支员工薪金。
(二)员工死亡时,或因事无法直接交付员工时,可通知家属携带相关证件,委任代领。第十七条禁止抵消、冻结员工事先借支时,不得以薪资相抵,也不得以此作为债权担保,而予以冻结。第十八条紧急时的.支薪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员工的请求,可不依照第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其已工作日数的薪资。
(一)本人或扶养的眷属因生产、生病或灾害时。
(二)本人或扶养的眷属结婚或葬礼时。
(三)本人离职时。
三、扣除、不支薪等
第十九条下列规定,可自薪资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薪资所得税及其他法令规定须代扣的事项。
(二)劳保费、团体意外保险费。
(三)福利金。
(四)工会协定的会费。
第二十条假日、请假的薪资
(一)员工缺勤时,每缺勤1天,扣除1天的缺勤薪资。
(二)每一计薪期间,因私人事由请假时,缺勤日数超过16天以上者,以基本薪资的80%×出勤日数,作为该月的出勤薪资。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过程。
2职责
2.1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冲、剪、压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冲、剪、压机械的大修理。
2.2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冲、剪、压机械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
2.3各使用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冲、剪、压机械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和维修。
3管理内容和方法
3.1对冲、剪、压机械的管理要求
3.1.1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各冲、剪、压机械使用部门对各种冲、剪、压机械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3.1.3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和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参加冲、剪、压机械的安装、大修后试运转的验收、定期检查工作。
3.1.4冲、剪、压机械经验收合格后,使用部门方可投产使用,并对冲、剪、压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维修。
3.1.5冲、剪、压机械应按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冲、剪、压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与维修由其使用部门负责。
3.1.6冲、剪、压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同主机一同经过验收合格,并同主机一样进行正常维修、保养。
3.1.7冲、剪、压机械及安全防护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无连冲。
b)制动器、紧急停止按钮应灵敏、可靠。
c)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d)脚踏操作的外部部分的上部及两侧应有防护罩,踏脚应有防滑措施。
e)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保护控制装置应可靠、有效。
f)电气系统应有接地(零)装置。
g)冲压模具、胎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1.8冲、剪、压机械的使用部门对安全防护装置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应取得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实施整改,整改后由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3.2.3两人以上集体操作的冲、剪、压机械,必须规定一人开车、一人指挥,互相协调进行操作。
3.2.4若加工的部件过大,造成无法使用防护装置时,使用部门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报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3.3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对有关部门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等情况时,应按q/szg59.06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4形成文件和记录
4.1设备台帐
4.2安全检查记录
4.3安全检查表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9、既有线施工设备实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钢丝绳做为缆风绳,缆风绳一端加固在设备顶距离地面2/3处,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锚上。地锚埋入地下1.5米深,地锚混凝土块或方木等按标准尺寸加工,保证地锚可靠性。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责任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中国铁建”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5
1、有关人员应熟知原《国家粮油仓储机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并以此进行工作。
2、机械的添置必须按严格的申报程序,有计划的购买。购买前应详细了解所购设备的性能、价格、市场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机械设备一经入库,应及时建立、健全设备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名称、价格、主要技术参数、生产厂家及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维修记录等。
4、机械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使其掌握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养护技能。
5、机械操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能及使用常识,了解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做到安全生产。
6、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对各部分进行严格检查,如电路、零部件是否正常,安全网罩是否缺损、牢固,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等。有故障的'设备严禁发放。
7、机械作业过程中,必须有维修工现场巡视或跟帮作业,遇有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8、机械使用完毕,应放置在固定的存放区域,排列整齐,并及时清理所带粮食及杂物。
9、移动式机械设备原则上不准长期露天存放,确无条件时,应作专用罩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苫盖。
10、机械设备要根据具体使用情况进行养护。长期闲置时要定期运转,保养间隔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一般每次运行移动设备不低于3分钟,固定设备单机不低于10分钟,系统不低于30分钟。机械作业时间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00小时应养护一次。移动设备及露天固定机械,每两年应刷漆一次,个别锈蚀严重部位可灵活掌握,但不影响机械整体美观。
11、对易损易耗的零部件应有适量备件,并建立备件卡片。对已到使用年限的机械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6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操作使用不当,致使设备出现故障,从而破坏了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要投入不该发生的维修费用,直接影响到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杜绝野蛮违章操作设备的不良行为。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对设备的使用应实行定人定机,以及持证上岗操作制。
第三条为使设备能够得到合理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四条设备的完好主要靠勤维护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来实现,操作工要增强责任感,保护设备就象保护眼睛一样,爱惜和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
第五条各级领导要提高管理意识,克服和改变只重视生产的完成,忽视设备及维修保养,甚至拆散设备的不良倾向,正确处理好设备与生产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六条各项目负责人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管理制度,掌握本单位设备的技术状况,杜绝拆设备,野蛮、违章操作的现象发生。
2、加强对操作工的思想教育,合理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好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提高设备管理意识,严格按章指挥,制止野蛮违章、操作,对野蛮、违章操作实行者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应严肃处理。
4、对设备的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制,并保证相对的稳定性,严禁指教未经技术培训者上岗操作。
5、加强对操作工日常点检,润滑,维护保养等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
6、设备出现故障本区无法修复的,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尽快修复,严禁设备带病运行,防止设备故障的扩大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7、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的交接班,润滑保养,运行记录等有关规章和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操作工的执行情况。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作为操作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确保设备的合理操作和正确使用。
第七条操作工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本企业,本单位有关设备操作使用管理的.规章和制度。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加强对设备的日设备的日常点检,润滑,维护保养,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增强责任感。学好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做一个'三好,'四会'的合格操作工,用好,维护保养好自己所操作的设备。
5、严禁野蛮,违章操作,要爱惜设备,做到勤检查,勤保养搅拌机,砂浆机等设备每次用完后应将其清洗干净,经常保持设备的整齐、清洁。
第八条设备的使用
1、新职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基本功的培训。
2、操作工人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和'三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切故障)的素质,并经过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使用设备。
3、设备的使用应实行定人定机制,认真填写运行纪录,多人操作使用的设备严格执行交接班填现写运行纪录,多人操作使用的调备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由负责人负责该台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九条设备维护保养
1、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定加(换)油;
2、搅拌机,砂浆机等设备每次用完后,必须将机内外清洗干净,传
动部位涂油防腐和润滑;
3、加强日点检,运行中的设备操作工要随时观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故障的扩大。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7
1、交接班制度是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并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
3、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4、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6、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助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协助交班者处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运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以便接班人员的查验。
8、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离开作业现场。
9、机械动力设备履历书、机械设备司机手册、司机交接班记录必须及时如实填写。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8
1. 提升生产效率:良好的设备运行状态能确保生产线的稳定,提高生产速度和产量。
2. 降低运营成本:预防性的'维护可以避免突发的设备故障,减少紧急维修费用和停机损失。
3. 确保员工安全:严格的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培训能减少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4. 保证产品质量:有效的质量控制机制能确保产品一致性,满足客户对品质的期望。
5. 优化资源利用:通过对设备性能的持续监控,可及时调整设备配置,优化资源利用。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9
1. 确保生产连续性:减少设备停机时间,保障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 延长设备寿命:预防性维护能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3. 节约维修成本:早期发现和修复问题,避免大修或设备报废带来的高额费用。
4. 提升安全性:通过规范操作和维护,降低设备事故风险,保障员工安全。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0
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灵活性、重负荷运转。
3、电气控制设备的运转检验。
4、液压装置的检验。
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加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开始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发文号:京劳特发[1997]130号
发布单位:京劳特发[1997]130号
关于下发《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的通知
(1997年7月10日)
各区、县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原已取得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资格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申请增加检测检验项目。
附件: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附件: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劳动部1997年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章认证基本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熟悉有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工作和组织能力;
(四)技术人员占全体人员的比例不应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五)每一项目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检测检验人员,其中一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员证。
第五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仪器、仪表设备等必要的检测检验手段;
(一)检测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和量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其性能和精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定期校准的有效期内;
第六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第七条检测检验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有与承担的检测检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保证在行政、技术和财务管理上独立于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单位之外。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范围:
(一)在用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二)在用塔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三)在用流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四)在用电梯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五)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六)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七)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八)新安装、修理(改造)的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安全技术检验;
(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十)受外单位委托的安全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经资格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三章认证审查程序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交《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其它非劳动部门申请资格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需经主管部门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申请书》,填写上报。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监察处收到申请书和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查组对同意受理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
第十五条经审查合格的检测检验机构,由认证单位核发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认可证》(以下简称《认可证》),并予以公布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六条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允许其进行整改,并于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已取得检测检验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需新增项目时,应向市劳动局申请新增项目的检测检验资格,市劳动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审查并给予增项。
第十八条《认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检测检验机构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向市劳动局申请换证审查。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检测检验机构,市劳动局在其有效期满后将注销其《认可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认证中的有关开支费用由被审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质量保证手册的基本内容(参考件)
2、
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1)样品丢失,零部件丢失,样品损坏。
(2)样品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3)由于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试验方法有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4)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5)检测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凡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可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4.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发生事故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办公室。
事故发生五天内,由试验室主任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对事故作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办法,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大或大事故发生一周后,试验室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补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1、建立从安装、调试、验收,到运行、维护、保养、检测等各环节的档案,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
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检测责任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3、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5、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每半年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6、认真做好设施、设备管理全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记录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1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决策时间和错误,提高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明确的规章制度有助于防止混乱,保持组织稳定。
3. 促进公平:绩效评估确保了员工的'努力得到公正回报,增强团队士气。
4. 保障质量:标准化操作能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一致性。
5. 传承知识:通过培训,确保企业知识和技能的传承,减少新员工的学习曲线。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2
1、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处理电气安全问题,保证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
2、临时用电必须得到分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3、变配电设备、控制设备的清扫、检修必须按中心《电气设备清扫、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电气设备、照明灯具、电动工具的安装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程进行安装。
5、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每次使用前应对其进行试验,试验无效禁止使用。
6、值班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拉合闸顺序操作电气设备。更换熔丝、熔管必须在上口断开电源后进行。
7、安全用具的使用保管以及高压安全用具的试验,必须按北京市供电局《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8、机械设备安全负责人应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处理机械设备安全问题,保证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
9、值班人员在对设备进行巡视或进行不停机的故障判断时,只允许进行机械设备外部的检查,听音或手摸,但不允许触及机械的'旋转部分,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10、机械设备发生较严重的突发故障时,值班人员应迅速停止动力机运转,尽可能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1、值班人员应定期对起重设备做预防性的保养、检查。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公司施工机械设备完好率、利用率,提高机械的作业程度,减轻作业人员的劳动程度,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施工机械的管理
第一条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全公司的机械设备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指导、检查公司各项目部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机械设备供应商的审定,建立设备台帐,定期组织设备检查、审核设备报废工作,负责机械设备的技术更新,开展技术培训等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机管员负责本项目部使用机械设备的管理。建立机械设备使用、运行台帐,检查机操工或维修工做好日常保养,故障修理、记录等工作,参与公司机械设备的检查。
第三条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接受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自身的安全保护工作,对所操作机械做好使用、保养调整,做好运转,保养记录。
第三章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一条凡量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设备性能良好。进场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签字,方能使用。
第二条作业区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有关安全警示牌等标牌。
第三条使用机械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调换工作、经常出现操作原因造成事故的或不适宜继续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应收回操作证。
第四条机械设备的保养和修理
1、塔吊的基础施工和安装、拆除应符合原制造厂规定,施工前要有书面交底,资料齐全、经验收合格后方准安装。安装完成后对塔吊进行四方验收,其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超重限位,变幅限位和吊钩防脱钩保险)必须齐全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使用前对塔吊司机信号指挥进行书面交底。
2、砼搅拌机:离合器、钢丝绳符合规定要求,保险持钩齐全,清洁润滑良好,运转正常,持证操作。
3、砂浆搅拌机:全机清洁润滑,防护罩盖齐全,运转正常。
4、木工机械:外露传动部分有防护罩,无带病运转。
5、钢筋机械:外露传动部位有防护罩,运转良好。
6、电焊机:有防护罩,焊钳及绝缘良好,有接线桩。
第五条机械设备报废制度
凡超过期限的设备,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实行产品报废制度。由项目部根据机械设备报废单,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进行销帐。
第四章大型设备装拆制度
由于塔式起重机机身较高,其稳定性就较差。操作不当或违章装、拆极有
可能发生塔机倾覆的机毁人亡事故。因此,塔机安装、拆卸单位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全面地掌握塔机的技术性能,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从业务上掌握正确的安装、拆卸、操作的技能,保证塔机的安装、拆卸安全进行。
第一条塔机安装、拆卸的安全注意事项
1、对拆卸人员的要求
①参加塔机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②装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塔机的装拆方案和操作规格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③装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并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对塔机装拆的管理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按装拆塔机的资质等级进行装拆相应的塔机;
②必须建立塔机的装拆专业班组,配备起重工(装拆)、电工、起重指挥、塔机操作司机和维修钳工等。
③进行塔机装拆,必须编制专项的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④塔机装拆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装拆方案和安全操作技术的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装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作业,必须在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监控塔机装拆的全过程。
②塔机的装拆区域应设立警界区域,派专人值班。
③作业前,对制动器、连接件,临时支撑要进行调整和检查。对起重作业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④作业中遇有大雨、雾和风力超过6级时停止作业。
⑤塔机在安装中对所有的螺栓都要拧紧,并达到紧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是否有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4、塔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方能使用。
第二条塔机的安全使用
1、塔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
2、塔机各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上岗;
3、起吊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显无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细长物件单点和绑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锌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装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不吊;放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起吊前,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
5、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电源等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6、定期对塔机的各安全装置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第五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采购或租赁起重机械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和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的产品,特种机械安装完毕后,在使用前,应到当地的安全部门备案,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的安全操作证。
第二条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经常检查起重机械,包括年检、月检和日检,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4
根据项目部管理的特点和特征,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代表的委托,对项目施工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力度,发挥机械现有的'潜力,满足生产需要,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要主动接受上级设备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配合公司动力站的设备管理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应提前向生产安全部、动力站提出申请包括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地点等要求。
三、项目经理部和动力站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要追究责任人和承担经济损失。
四、对进场的施工机具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并做到基础资料齐全准确。杜绝事后补资料的现象,尽量避免和减少资料记录的失实程度。
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机械,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违章作业,严禁无证操作,不得擅自拆、改、转、租机械,并防止损坏、被盗。
六、建立机械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发生机械故障,组织抢修,缩短停修时间,对不需要的则要及时退场。
七、建立项目上的机械租赁经济合同、机械使用台帐,搞好经济核算工作,履行合同,月结月清,为项目部月成本核算提供原始基础资料。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5
1、管段内禁止使用国家、行业或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机械主管人员应对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证并实行动态管理。进场机械清单报监理单位总监办备案。
2、大型和特种机械设备(如大中型起重机械、架桥机、施工电梯、打桩机、混凝土拌合站、锅炉压力容器等)应当具有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及以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等。
3、用于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其安装,拆卸必须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由有安装,拆卸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队伍进行。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也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队伍进行。
4、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使用前应当报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并于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5、带计量装置的机械设备(如沥青拌合站、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等)在使用前,要仔细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或校准(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后方可使用。
6、安全使用机械设备
6.1施工单位在使用机械设备时应建立安全操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定人定机,并落实专人管理,制定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办法,施工中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劳动防护用品应佩戴齐全。
6.2施工单位应确定责任人对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7、监理单位驻地办应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清单、合格证、人员上岗证等进行核对和监督,对特种设备安装、拆卸队伍及检测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应对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进行监督,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施,责令停止使用并清退出场。
8、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抽查。并不定期对机械管理制度、机械安全操作制度、持证上岗情况、责任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等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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