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1 10:43:02 机械/重工/工业自动化 我要投稿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5篇【合集】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生产效率,防止各种机械事故的发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机械化作业的优势,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租赁中心范围内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和交接班制度。

  2.组织与职责

  公司设备租赁中心范围内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件档案管理、教育、培训管理。

  3.管理内容与工作程序

  3.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件及档案管理

  3.1.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安监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和考核取得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员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工作。

  3.1.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证件审验。

  3.1.3若未按本办法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造成机械事故的,由项目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3.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业务教育与培训

  3.2.1加强技术业务的教育与培训是提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机械设备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制定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

  3.2.2对操作、保养、修理人员采取岗位练兵、专业培训、技术比武等方式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做到要求明确、办法具体、精益求精、一专多能。

  3.2.3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成绩应登记存档。

  3.2.4对机械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采取在职学习、短期培训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3.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管理

  3.3.1对各类大、小型机械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定岗的“三定”制度是机械使用中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把人、机固定下来,确保机械使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每项工作都具体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做到人人有岗位,事事有专职,台台设备有人管理,责任到位。

  3.3.2一人操作一台或多台机械设备即为该机械设备负责人,承担其的岗位职责。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设备应任命一人为总负责人。

  3.3.3对主要机械设备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应选择责任心强、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

  3.3.5实行多班作业,临时作业的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技术、安全交底。

  3.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交接管理

  3.4.1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3.4.2机械设备使用两班或三班作业的,必须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工与下一班操作工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做到交接清楚明确,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4.3交接班记录由值班操作工在交班时填写,要做到填写详细,字迹清楚,不得马虎了事。

  3.4.4接班操作工要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确认属实后方能签字接班。

  3.4.5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双方签字后,交班操作工方准离岗。

  3.4.6交接过程中交方要主动介绍情况,接方要主动了解情况。接班人未按记录查验,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3.4.7交接工作中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取得解决。

  3.4.8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a)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b)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c)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d)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设备的清洁卫生。

  e)公司设备租赁中心相关管理人员随时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交接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3.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规程管理

  3.5.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3.5.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尤其在机械工作状态时,操作人员更不得离开机械。严禁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

  3.5.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地做好各级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违章作业。经常保持机械处于完好状态。

  3.5.4在工作中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5.5现场施工应具备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必要时安排专人进行指挥。

  3.5.6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3.5.7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检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是否完好齐全,有缺陷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3.5.8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并及时汇报修理,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3.5.9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操作室、驾驶室内干净、整洁,保持车身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油污;工作结束后养成擦车的习惯。

  3.5.10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及时做好日台班记录,对当日的工作内容做好统计,对工程外临工或临项及时办好手续,并做好记录,以备结帐使用。

  3.5.1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中午喝酒和酒后施工作业,如发现,给予经济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3.5.12凡违反本办法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

  4.检查与考核

  4.1公司设备租赁中心主任负责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安全生产技术部予以监督、指导。

  4.2故意损坏、破坏机械设备的,责任人负责对损害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维修的所有费用全部由责任人负担。经鉴定确无法修复的,由相关管理部室和财务管理部作价由责任人予以赔偿。

  5.考勤考纪

  5.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准迟到,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迟到每次考核20元,迟到1小时以上的当天按事假处理。

  5.2早退:提前离开岗位下班。员工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提前离开岗位,每次考核20元,提前1小时以上的当天按事假处理。

  5.3旷工:在未经过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每次考核200元,并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5.4脱岗:在上班时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岗位。脱岗一次考核100元。

  5.5睡岗:在工作时间内睡觉。

  发现一次考核50元。

  5.6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手机,聊天等,发现一次考核50元。

  5.7若因以上违纪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

  6.现场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要求:白班(早7:50-12:50、下午14:30-20:00),夜班时间(19:50-8:00)。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2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定此使用规定。

  一、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二、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市劳动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四、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五、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六、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七、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八、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九、机械由单人操作者,应该命为机械使用负责人,承担机械职责。

  十、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机员。

  十一、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十二、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十三、在交接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十四、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签、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十五、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十六、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3

  一、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

  2.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类机械、设务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

  的机械、设备或设备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使施工生产突然中断者,均为设备事故。

  2.2、高备事故分业表(按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事故分类一次事故经济损失金额(元)

  <10 小型事故

  > 10 < 2 一般事故

  > 2 < 10 大型事故

  > 10 < 30 重大事故

  > 30特大事故以上

  三、设备事故与防范管理:

  3.1、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任”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设备管理部门,物质管理部门及公司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做到对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防止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3.2、加强公司全体员工对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查设备隐患活动,并加强全休员工的技术培训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增强全体员工预防机械、设备事故的.预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3、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4、设备事故的分级管理:

  3.4.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3.4.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3.4.3、设备事故与鉴定: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各类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公司物质管理部门上报,发生重30大和特大事故必须在分钟之内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调查分析情况以书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设备管理领导汇报。

  设备事故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发生设备事故的主要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当事人、发生的经过、事故的性质、责任者、损失金额、处理设备事故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设备事故的调查、鉴定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进行组织调查、鉴定。

  参加资产保险的设备,事故单位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查看事故现场,确定损失情况和设备损失经济价值。

  3.5、事故的处理:

  3.5.1、设备的责任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大型设备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设备责任事故根据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设备责任事故,根据设备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记过,降级,留厂查看,开除厂籍,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情节恶劣者追究刑事责任等。

  3.5.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领导责任:

  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操作规程健立不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安排无证人员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经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设备超负荷运转超期使用,对存在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设备事故者。

  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操作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设备发和故隐瞒不上报者。

  四、设备事故直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设备事故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设备修复的各种费用,修理期间的设备提取折旧费用等。

  4.1、能够就地修复的按实际修理费用和设备提取折旧费用计算。

  4.2、需要进厂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计算:

  4.3、设备运转已超过大修周期而发生设备事故,按大修期间直接发生的各种材料、配件费用计算。

  4.4、由于设备事故造成设备报废,按设备实际净值计算。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4

  水质处理工作对保证热水系统和管道的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保证水质处理合同的履行,特制订本标准:

  一、运行人员为合同直接监管人,须熟悉有关合同条款及投药、取样、化验等工作原理和工作过程,积极配合承办单位人员的`工作,建立水质处理监管记录本。

  二、承办单位每年投加GT―01清洗剂一次,对管道做除锈处理,并排放清洗;每月加固态缓蚀阻垢剂,并于加药前清洗加药罐。运行人员须现场监督上述实施过程,并就工作时间、人员、过程做好记录,工作完成后在承办单位工作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名验收,工作单留底一份,集中保存在锅炉房。

  三、承办单位每半年取水样化验,于一周内送交检验报告书,且主要指标值须在以下范围:

  PH值6.5~7.5

  总硬度<200ppm(以CaCO3计)

  总碱度<2me/l

  总铁<1ppm

  运行人员对照以上数值进行验收,化验单位与工作单一同保存,并在监督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四、若发现承办单位人员未按合同要求按期、按量、按规定程序工作或有关数值未在规定范围内,运行人员有权拒绝签收并及时上报班长和工程维修部主管。

  五、运行人员每月自取水样检查,使用PH试纸,测试其PH值,静置24小时后观察其色度,并做好记录。若发现PH值超标或水样浑浊,有明显锈色(微红)应马上通知班长,并由班长通知承办单位及工程维修部主管,水样保存5天。

  六、集中保存的工作单及检验报告,均应在签收5日内交行政后勤部部长或主任审核,每年12月底由水暖处呈工程维修部主管批准后送交档案室存档。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5

  一、龙门吊机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进入现场的施工龙门吊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操作。

  4、开工前负责人应组织施工,技术安全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5、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6、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7、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尽量高挂低用。

  8、爬梯、平台、通道等必须牢固可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网。

  9、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应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10、起重、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1、转运及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或捆绑用具及设施进行检查,正确选择和使用,并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确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装必须严格执行吊装方案,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13、构件对接时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电气系统通电调试时,必须有两人同时作业,其中一人监护。

  15、起重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并佩带袖标,并且指挥明确,信号清楚统一,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16、安装部位应设置安全作业警戒线,并派设安全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7、施工现场应悬挂必要的安全标识牌。

  18、安全人员应坚持现场巡视,发现违规必须及时制止和处理。

  19、安装作业中,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二、具体控制指施。

  1、技术交底。

  2、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技术交底,使参与安装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本起重设备的特点、结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进度计划要求,并对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工艺而造成各类伤害。

  3、在安装过程中可以组织多次技术活动,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技术交底都必须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检查落实,避免施工人员技术上工艺上的失误造成人为伤害。

  4、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对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4

  一、设备的基础管理

  1、起重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卡,每年至少要对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

  2、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3、起重机械设备实行统一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析报告。

  二、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

  起重设备采购必须坚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购买经省登记备案的产品,做到三证(登记备案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齐全。

  三、起重设备的租凭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由公司供应,项目部都要关心爱护正确使用,及时维修、保养,不违章作业,不超荷使用,不带病操作,发现故障及时由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按照修理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机械设备有偿使用,机械费公司收取总价的70%,架杆,架板按低于当地市场价租凭收取。钢模板采用合同租赁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0。25元,工地用完码垛整齐,报公司设备科验收后停收租金。机械费返还给项目部的30%,按设备使用维护的情况而定,维护保养差的按10%返还。项目部丢失的设备原价赔偿,不允许自己购买次品补充,一经查出,予以没收,并仍按原价赔偿。

  3、公司设备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带病作业的起重机械,口头或书面通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由当事人认可签定,起重机械化设备属正常磨损,公司负担维修费用,使用不当、损坏,由项目部负担。工程附属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内机械设备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赁收费,项目部承担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设备直接和项目部结算。

  4、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项目部私自购置的起重设备及零星工具,其价款由项目部全部负担,设备归公司所有。

  5、停工后,对所有机械设备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设备科的全部送还,不能送公司的由项目部自己办理,由设备科派人验收。

  为了使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可靠,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特制定以下规定:

  四、起重设备的安装管理

  物料提升机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作出施工组织设计,安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必须选择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小型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装检查标准》规定。

  五、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2、起重机械设备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证上岗。

  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

  4、起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5、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

  6、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在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也应报废,使用20xx年以上的必须报废。

  六、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

  (一)塔式起重机的保养和修理

  1、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⑧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2、小修(塔机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②拆检清洗减速机制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③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④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⑤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⑥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3、中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③修复或更改制动瓦;

  ④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⑤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高强螺栓;

  ⑥除锈、油漆。

  4、大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③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④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七、塔机的检测管理

  塔机安装完毕后,公司设备部门及时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测验收和试转试验,达到标准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检测标准应按《塔机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6

  1. 提升生产效率:良好的设备管理能保证设备良好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停工时间。

  2. 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操作规程,降低设备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3. 控制成本:通过合理采购、有效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维修和更换成本。

  4. 提高资产利用率:准确掌握设备资产状况,便于决策调整,提高资产周转率。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大型机械设备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实施集团保障性住房建设“四保一控一树”工作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是对参与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项目部自有设备和租用设备。主要范围是:

  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汽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其他起重机等。

  第三条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和设备管理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转。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四条项目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为安全管理实施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安全管理实施人。

  第五条项目部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根据施工工程量,配齐设备管理需要的人员。

  第三章安全目标

  第六条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稳定的目标。即: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事故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设备的管理要求及措施

  第七条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的使用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强制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租赁、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的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二)基础设计

  塔机、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基础设计由出租单位(产权)单位提供图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设计。为确保满足基础承载能力,保证基础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任何人不得越权设计塔机基础。不符合塔机基础设计和审核程序的,一律不得进行基础施工和设备安装。

  基础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监理、安装单位、出租单位共同验收;并收存混凝土试压报告等隐蔽验收资料。

  (三)安装及验收

  参建单位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上报指挥部审核。审核设备产权单位的资质实力,保证以后施工机械的顺利安全使用。

  设备进场之前必须与设备租赁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责任状》并要求设备必须建立各项《施工方案》。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合同中明确设备品牌、设备型号,严禁安装不符合合同签订的设备进场。

  设备的进场必须严格进行进场验收工作。按照设备的随机资料,出厂日期、使用年限、腐蚀程度、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杜绝不合格和安全隐患较大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设备的安装单位必须具备有相关有效的安装资质,人员持证上岗,岗前必须进行真实有效的《安全技术交底》。安装过程要严格按照《安拆方案》和《使用说明书》进行,禁止无证上岗和违规作业。

  使用单位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派专职人员严格监控安装程序。安装单位应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工作。

  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应有安装单位组织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及芒市建工指挥部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记录,并出具安装自检合格证明,办理安装验收手续。

  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设备安装验收、设备试运转、第三方检测等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安装调试、验收不到位、不合格的,违规使用。

  塔机自安装使用15日之内应安装塔机监控设备和风速仪,确保设备在使用中有效的实时安全的监控状态。

  租赁单位严格按照要求配置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两人开机一人指挥),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管理,积极配合各级单位的安全检查,禁止不服从管理的违规操作和违规指挥的现象。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资料,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牌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设备在施工现场使用30个工作日内,必须把设备的《使用备案》审批合格后,上报指挥部和监理公司。

  (三)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四)各施工地块《施工组织设计》当中设备计划,必须报指挥部进行登记,以便于以后设备管理和塔机《防碰撞措施》的审核和指导。

  (五)对于塔机较多和使用比较集中的施工地块,必须建立专项的《防碰撞措施》,设置专业的塔机管理员,成立专业的管理班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禁止现场盲目操作和盲目指挥作业现象。

  第五章安全培训教育

  (一)机械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操作人员具备本岗位必要的机械安全使用知识及操作技能,严格执行机械使用制度及有关机械安全生产制度和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项目部、对机械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机械安全培训计划纳入员工培训计划,并有组织实施。

  第六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确保机械安全使用的法规性技术文件,也是调查分析设备事故的重要依据,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各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应在机械启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指导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

  第八章罚则

  (一)违反本规定,在承建项目中使用(禁止使用的垂直运输设备)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和垂直运输设备未经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监理单位、指挥部、出租单位及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两幢建筑物共用一台物料提升机并搭设共用通道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未安装有效的监控系统和操作人员配备不足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本管理规定从20xx年4月10日起施行。

  20xx年4月10日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8

  1. 保障生产安全:通过规范操作,减少设备故障和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2. 提高设备利用率:定期保养与及时维修,延长设备寿命,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

  3. 降低成本:有效管理可减少设备的非正常损耗,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 促进团队协作:通过培训与考核,提升员工技能,增强团队整体操作水平。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9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规则是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员工薪资、奖金、津贴等事项制定。第二条薪资给付原则薪资在给付原则上,应与公司委派的工作成正比。因此,非规定的休假及非公司委派的勤务,不支付薪资。

  二、薪资的分类、给付第三条薪资的分类薪资包括两大部分:

  (一)基准内薪资

  (二)基准外薪资

  1.提早上班、加班津贴; 2.深夜津贴;

  3.假日加班津贴;

  4.轮班制勤务津贴;

  5.休假日勤务津贴;

  6.警务津贴(比例分); 7.值班津贴;

  8.通宵津贴;

  9.调驻津贴;

  10.交通津贴;

  11.春节加班津贴;

  12.临时传呼津贴。第四条缺勤扣除基本额员工缺勤时,依基准内薪资×1176×缺勤时数,为缺勤扣除基本额。 第五条本薪本薪金给付原则,包括下列四项:

  (一)本薪依员工的职务及执行能力决定。

  (二)本薪包括基本薪资及年资两种。

  (三)新进员工的薪资计算方式,依表-1“初任基准薪资表”的标准给付。

  (四)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依表-2“员工年龄最低薪资表”的标准给付。

  第六条职等津贴

  经公司试用期满的员工,由人事科评定员工的职等,依表-3“职等津贴表”的标准给付。

  第七条扶养津贴公司对于须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扶养眷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依表-4“亲属津贴给付额表”的标准办理。

  第八条住宅津贴住宅津贴乃为贴补员工因无自用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依表-5“住宅津贴补助表”的标准办理。

  第九条调整津贴员工因调职居住公司宿舍时,可中止住宅津贴,另依表-6“调整津贴补助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轮班勤务津贴实行轮班制的勤务人员,依表-7“轮班勤务津贴(定额分)表”的规定办理。第十一条警务津贴凡任职警务勤务人员,依表-8“警务津贴(定率分)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福利津贴员工的福利津贴,依表-9“福利津贴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基准外薪资基准外薪资给付标准,依表-10,表-11,表-12,表-13的各项规定办理。第十四条薪资计算期间及支薪日

  (一)每月薪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16日到本月份15日止,为本月的勤务及薪资计算期间,并于该月25日支薪。

  (二)遇发薪日为假日时,则提早一日支付。若发薪日遇连续假日时,则于休假后第一天上班时支付;但不可延至27日以后支付。第十五条尾数计算薪资计算时,有未满一元的尾数产生时,以一元计算。

  第十六条支薪方法

  (一)薪资发放时,一律以现金直接支员工薪金。

  (二)员工死亡时,或因事无法直接交付员工时,可通知家属携带相关证件,委任代领。第十七条禁止抵消、冻结员工事先借支时,不得以薪资相抵,也不得以此作为债权担保,而予以冻结。第十八条紧急时的'支薪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员工的请求,可不依照第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其已工作日数的薪资。

  (一)本人或扶养的眷属因生产、生病或灾害时。

  (二)本人或扶养的眷属结婚或葬礼时。

  (三)本人离职时。

  三、扣除、不支薪等

  第十九条下列规定,可自薪资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薪资所得税及其他法令规定须代扣的事项。

  (二)劳保费、团体意外保险费。

  (三)福利金。

  (四)工会协定的会费。

  第二十条假日、请假的薪资

  (一)员工缺勤时,每缺勤1天,扣除1天的缺勤薪资。

  (二)每一计薪期间,因私人事由请假时,缺勤日数超过16天以上者,以基本薪资的80%×出勤日数,作为该月的出勤薪资。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0

  为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规范设备使用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减低机械使用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进、退场

  1、作业队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写详细的设备进场计划,在要求设备进场前15天上报指挥部审批,设备进场计划包括设备名称、用途、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日期、使用期等。

  2、设备进场计划的落实由指挥部组织完成,作业队积极配合。指挥部负责对进场设备进行验收检查、设备租赁合同的签定及设备进场的组织。

  3、指挥部负责对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计划进行审核、上报;负责新设备的开箱验收;负责督促产品供应方完成设备采购合同的各项承诺。

  二、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

  1、各作业队要本着经济、合理、安全的原则,做好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提供设备停放、用水、用电、维修、清洗等所必须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制定设备保养、检查制度,制定机械操作安全规程和相应的奖惩办法。

  2、机械设备的使用遵循“定机定人,专人专管”的原则。按技术规程进行保养维修。做到班前班后例行保养,定期进行一、二级保养;做到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好,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三、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

  1、凡属超限运输的大型机具设备的运输、安装,事前必须制定可行的施工及响应的防护措施,报指挥部审核;严禁私自更改设备的的机械构造,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并加强对压力容器、用电、供油等设备的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并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

  2、加强对设备操作者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严禁无证操作机械,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对发生的人身伤害及机破事故要及时上报,由指挥部参与对机械事故的分析,督促落实整改并负责上报,对事故责任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4、加强对机械配件及运行材料的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冻。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7

  1、检修前准备

  1.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1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2.1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2.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1.机械设备使用管理

  (l)机械设备使用管理为了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效率,安全完成施丑生产任务,提高经济效益,要求做到管用结合,合理使用,施工部门与设备部门应密切配合。

  (2)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选用机械,从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工程量等方面做到合理装备,不要大机小用。结合施工进度,利用施[间隙,安排好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保,应使机械保持良好状况,以便能随时投人使用。

  (3)严格按机械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二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4)正确选用机械设备润滑油,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5)协调配合,为机械施工作业创造条件,提高机械使用效果,必须做到按规定间隔期对机械进行保养,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况。合理组织施l,增加作业时间,提。高时间利用率。提高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配备适当的维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2.机械设备维修保养

  (l)机械维修保养是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根据各种机械的运行规律、结构、工作条件和磨损规律制订强制性的制度机械的技术维修保养,按作业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两类。定期保养有日常保养和分级保养;特殊保养有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和封存保养等。

  (2)分级保养一般按机械的运行时数来划分保养级别内容。而特殊保养一般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或列人短期计划进行的,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如停用保养、换季保养等。

  (3)日常保养是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保养作业其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重点是润滑系统、冷却系统、过滤系统、转向及行走'系统、制动及安全装置等部位的检查调整。日常保养的项目和部位较少,日大多数在机器外部,但都是易损及要害部位。日常保养是确保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工作。

  (4)一级保养除进行日常保养的各作业项目外,还包括:

  l)清洗各种滤清器;

  2)查看各处油面、水面和注油点,若有不足时,及时添加;

  3)清除油箱、火花塞等污垢;

  4)清除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现象;

  5)调整皮带传动和链传动的松紧度;

  6)检查和调整各种离合器、制动器、安全保护装置和操纵机构等,保持灵敏有效;

  7)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其连接及固定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各系统的传动装置是否出现松动、变形、裂纹、发热、异响、运转异常等,发现后及时修复、排除。

  (5)在一般情况下,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进行,而维修人员负责二级以上的保养工作。

  3.机械设备完好标准

  (l)完成任务好

  做到优质、高产、低耗、安全无事故。配合施工协作好。

  (2)技术状况好

  机械设备必须达到一类设备标准,机容整洁,工作性能和出力达到规定要求。

  (3)维护保养好

  认真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达到规定要求,机械故障少。

  (4)合理使用好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各项原始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5)保管工作好

  机械设备的零件、部件、随机工具,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无缺少损坏。

  1.目的

  为规范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制度的职责、内容和方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

  3.引用标准

  4.定义

  安全防护装备是劳动者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所配备的装备和工器具。

  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防砸鞋、耐酸(碱)手套,橡胶耐油手套、防护眼镜、耳塞、铅服等。

  工器具如防坠器(速差器)、攀登自锁器、漏电保护器、绝缘棒、绝缘夹钳、验电笔等。

  5.职责

  5.1.仓库人员负责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防护装备的采购,验收、检查、报废等工作,并进行定期试验,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安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5.3.安全部门负责审批计划和选择厂家、型号等。

  6.管理内容和办法

  6.1.采购

  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和零部件。

  6.2.验收、检查、试验

  6.2.1需验收、检查、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6.2.1.1.新购置的应进行抽检;

  6.2.1.2.经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

  6.2.1.3.存在疑问或使用没有把握的;

  6.2.1.4.存放时间较长或新转入的;

  6.2.1.5.已经检验周期的;

  6.3.保管

  6.3.1.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必要时可按有关要求进行实验,实验结果应填写《安全用品检验单》。

  6.4.使用

  6.4.1.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

  6.4.2.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当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6.4.3.安全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否则应进行培训。

  6.4.4.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6.4.5.电气安全工器具应在确认的电压等级下使用。

  6.4.6.电动或风动的安全工器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

  6.5.报废

  下列情况应以报废:

  6.5.1.经检查、试验几修理后已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6.5.2.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

  6.5.3.超过安全使用使用周期的。

  1、项目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公司可从自有机械设备调配,或租赁、或购买,提供给项目部使用。

  2、项目经理部应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验收,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和管理。

  3、项目经理部应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4、机械设备操作工应熟悉机械性能,能熟练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

  5、项目经理要负责公司规定的机械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要求,发现机械设备故障,要及时向公司反映,小的'故障要积极组织维修,大的故障,由公司帮助解决,杜绝带病作业的现象发生。以保证机械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6、工程完工后,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完好退回公司,租赁的设备用完后,报告公司由公司及时退还给出租人。工程需短期使用的、要合理安排;集中使用后退回公司,防止长期闲滞、增加工程成本。

  一、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务必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务必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务必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务必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有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作,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务必做标志、挂牌。

  (7)经过打修理的设备,就应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务必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职责制。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的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务必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务必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务必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运过程中,必须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坏损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二、机械设备走合期制定

  (1)一般机械的走合工作,由使用单位派修理工配合主管司机进行,特种和大型机械,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机械(车辆)的走合期务必按说明书进行,要逐步加载,平稳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加载。

  (3)走合期内出现问题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待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

  (4)重点设备的走合期,务必在供方和公司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5)走合期结束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更换润滑油脂,并由机械技术负责人在记录表上签章,交付正常使用。

  三、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

  (1)所有多班作业设备的操作人员务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资料。

  1)本班完成任务状况,生产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2)本班机械运转状况,燃油、润滑油的消耗和准备状况。

  3)本班保养状况、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

  (3)由交班人负责填写本班报表及交接班记录,接班人核实后交班人方可下班。

  (4)严禁交班人故意隐瞒机械故障或存在问题。

  (5)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交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6)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交接班状况,查看交接班记录。

  四、机械设备使用“三定”制度

  (1)凡需持证操作的设备务必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

  (2)中型机械一班制时,采用一人一机此人称机长或操作负责人。

  (3)大型多班多人作业的机械,由机长主管,其余为操作保管人。

  (4)中小型机械采用一人多机,要挂牌以示管理范围,无法固定人员的多用途及附属性机械应由班组长或指定具体负责人员进行管理。

  (5)为保证机长和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以及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保养,要做到:

  1)一般机械的主管司机(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任命。

  2)重点设备的司机长由由使用单位提出人选,报公司审批后正式任命,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机长(负责人)一经任命不能轻易调动,如需调动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五、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务必认真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中机械设备管理职能要素,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职责。

  (2)新购机械设备务必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务必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3)项目部之间调配的机械设备务必完好,附件配件齐全,由项目安全设备管理员到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调进,并办理交接手续。

  (4)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务必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机械安装队进行。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务必组织自检,并报公司验收,由公司安全设备科报检测部门检测,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启动使用。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资料务必报公司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安装完毕后进行自检,并做好相关验收检查记录,部分验收检查资料报上级部门存档。

  (6)务必根据工地现场的具体状况和特点合理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并配备技术水平较高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

  (7)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务必经北京市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时验证复证。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务必经公司指定的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9)项目部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务必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并根据不同的作业特点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

  操作人员务必进行例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例保记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遇到所作业资料和设备状态危机设别和人生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接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务必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

  (10)现场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职责制,禁止无证作业。

  (11)项目部务必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危险作业资料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及时反馈机械设备使用状况和性能状况,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六、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1)总则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机械设备检查方法

  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3)机械设备检查资料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是否平整,拉杆、压板是否贴合要求。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贴合有管规定。

  7)人货电梯限速器、附墙装置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钉是否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七、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总则

  为合理处理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统称为机械事故。

  (2)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xx-2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7-14天者。

  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1-5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15-30天者。

  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非职责事故:指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行为。(3)事故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处理。

  2)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3)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处理方法

  1)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2)大事故由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八、机械设备报废制度

  (1)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机械设备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主要结构、部件已严重损坏,虽经修理其性能仍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害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6)国家明文规定列为强制淘汰的设备。

  (2)机械设备报废处理原则

  1)凡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可核减设备资产和实力台帐。

  2)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不准继续使用或整机出售给其他单位。

  3)对报废设备的零部件拆卸,务必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其余部分一律送交总公司规定的回收公司。

  (3)机械设备报废处理程序

  1)对需报废的设备,各单位要组成技术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

  2)根据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的鉴定状况,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上报总公司。

  3)车辆报废应先由公司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后报总公司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2

  一、购置(租赁)

  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在使用的机械设备。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二、安装(拆除)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安装操作规程;

  (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三、验收检测

  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四、使用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3、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五、保养

  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六、维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七、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3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设备的技术状态和使用管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值、成本、消耗、质量、安全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工程施工领域,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使得总承包单位在机械管理中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因此,做好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一个重要环节,现就对公司施工现场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谈谈看法。

  一、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考核办法不健全

  一是部分项目部缺乏完整、严格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对机械设备的台账、技术资料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尚未完善,管理工作无章可循、管理无序。二是制度缺乏强制性和可操作性。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有许多制度定得很原则,但没有具体可操作的规范,让人无所适从。表现在原则性、一般性的要求多,对不执行制度或违反了管理制度,缺乏具体强制性的规定约束。三是制度缺乏配套措施。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没有形成一个周详细致的严密系统,工程项目往往点多线长,设备、人员调动频繁,而施工企业却普遍存在着管理班子不全,人员力量薄弱等现象,制度和考核办法缺乏执行力度。

  2、安装、拆卸资料不完善现象突出

  部分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卸资料未经过项目部检查核验就直接上报到集团公司审核。资质不符合要求,方案不完整,签字不完善,相关的安全协议不合理等现象普遍存在。

  2、管理人员专业不强,操作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严重缺乏优秀的机械管理人员,多数施工项目是由安全员或者其他人员兼机械设备管理员,缺乏专业知识,导致管理上混乱。二是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文化层次较低,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就直接上岗现象普遍。三是施工企业注重眼前效益,忽视长远利益,缺乏对特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操作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不强。

  3、设备维修保养滞后,浪费严重

  目前公司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基本是从租赁公司租赁来的设备。一方面不少租赁设备单位对机械设备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缺少专职并常驻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与保养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现场,凭印象填写安全检查表,维修保养不及时,造成一定的设备安全隐患,项目部缺少专人负责督促和日常工作的安排。

  二、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措施

  1、建立健全并优化管理制度

  为提高机械设备管理水平,应坚持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一是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为依据,加强学习,提高意识,分清责任主体。二是梳理和优化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措施,细化梳理管理流程,并将管理责任分解,层层落实职责到人。同时,明确设备使用过程中的考评、奖罚措施,完善以常规督促、专项监督、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为有机整体的监督机制,为日常管理打好基础。

  2、加强设备租赁单位管理

  选择一家好的设备租赁单位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施工项目在设备选型方面应遵循“先进、适用、经济”的原则,从源头抓起,优化选型,比质比价,比如:建立分包合格商名录,然后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严格筛选分包队伍,最终确定管理好、设备新、资质全、信誉好的合格设备单位。同时,全面落实对机械设备租赁单位的考核力度。施工企业应定期对设备租赁单位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较多、管理较差的设备单位采取一定措施,督促其发挥管理优势。

  3、科学配备机械管理人员

  合理配备机械管理人员是管好、用好机械设备的前提和基础。施工企业应明确分管设备的领导,明确施工所需的设备管理和操作岗位,同时根据项目的特点,配备相应管理工作人员和有责任心、有管理经验、懂技术并且会操作的`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这不仅会影响机械设备的技术使用,还直接关系到施工工程安全生产。

  4、抓好各级信息反馈

  公司应定期组织对设备租赁单位开展对现场机械设备的全面检查工作,为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提供重要保障。公司应根据工程项目编制的使用计划,建立健全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台帐、信息卡和技术档案,随时准确地掌握项目机械设备的数量、技术状况、取证和维修保养情况。对工期紧、安全难度大、群塔作业多的项目,可以采用更加先进的管理技术,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与运行,如:对大型起重设备设备安装gps远程跟踪定位系统,了解全过程监控设备使用运转情况,监督设备是否在不具备施工条件下违章作业和记载统计设备日常使用运转记录,从而更好地加强设备管理工作。

  5、强化过程管理与控制

  一是要做好日常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针对性。施工企业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操作规程。还要做好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让他们熟悉设备、熟练管理。

  二是严格把好特殊工种的准入关。加强对特殊工种证件的审核力度。对进场的特殊工种,应组织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相关考核工作,核实特殊工种证件的真实性,坚决杜绝持假证上岗现象,从源头上控制机械设备操作失误。

  三是注重设备进出、场把关。机械设备进场前期,施工企业应对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进行前期考察,对设备租赁单位的资质和实力进行核准,经查验合格后再履行入场手续,进出场机械设备必须执行登记备案制,租赁双方应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五是加强设备安装(加节)、拆卸过程监控。项目部、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委派专人设备安装、拆卸过程现场旁站监督,项目部对安拆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人员资格证进行核查。监督安拆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未按照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安装、拆卸作业的有权责令停止。

  四是狠抓专项治理。公司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反“三违”活动,按照“找问题、定措施、抓落实、出成效”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定期对项目部和设备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不断加强对设备的巡检、月检和专项检查,落实防范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五是贯彻以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相关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为避免项目出现“重使用、轻保养”的现象,公司还应加强对设备单位、项目经理、机械设备管理员等进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

  六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为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实处,公司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纳入目标考核管理。要始终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对玩忽职守,给安全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做到事故清,责任明。

  机械设备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人员的全面参与,积极配合,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更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成简快速路第四标段项目部(以下简称第四项目部)设备安全管理,保障机械设备的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效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四项目部所属各工区/标段项目部必须遵照执行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设备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保养遵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实行。

  第四条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内容:以防患于未然的科学态度,查找事故隐患,并制定对策和措施,及时排除。

  第五条设备安全管理应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健全管理网络,加强班组安全建设。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第四项目部、各工区/标段项目部应设置设备管理部门作为设备安全管理业务部门。

  第七条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主要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二、监督、检查第四项目部所属各工区/标段项目部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项目部相关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管理本单位的设备。

  三、参加第四项目部安全大检查和主持机电设备安全检查,组织涉及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技术措施。

  四、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组织审查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保养计划和交接班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确保采购的机电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的要求。

  六、新的和大修后的大型设备、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鉴定、试运转和验收。

  七、会同相关部门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者发证,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对使用新设备、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按“五懂”、“三会”要求随时考核从业人员。

  第八条各工区/标段项目部行政副职负责设备管理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设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三、确保设备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设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工区/标段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领导建立、健全本工区/标段项目部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制定设备维护检修和检查制度,并对这些制度和规程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保证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四、严禁机械设备带病或超负荷运转。

  五、会同相关部门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五懂”、“三会”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者发证,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新的和大修后的大型设备,确保按走合期规定进行走合、保养。

  六、进行现场检查,解决设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发出整改指令,遇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作业,再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总结和推广设备安全生产及管理的先进经验,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八、负责宣传贯彻现代安全管理知识,指导班组、队安全小组和班组全员的工作。

  九、组织并参加涉及机电、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针对事故原因提出预防事故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建立事故档案。

  十、审查设备改造方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参加设备验收和试运行工作,进行安全评审。

  十一、协助工区/标段项目部负责人,编制好设备保养计划,安排好机械设备的保养工作。

  第三章管 理

  第十条设备的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十一条 项目部所属各工区/标段项目部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备操作手册制定工使用的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及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多班作业的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条 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操作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单独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项目部所属工区/标段项目部因需要购置的机电设备、物质、配件等属于强制性3c产品认证要求,应购买通过3c认证的产品。

  第十四条 大型及主要大型设备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应建立技术档案或机械设备履历表。

  第十五条 在设备租赁开始和结束时,双方均应对设备共同进行技术鉴定和办理交接手续,不得将设备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设备的改装或自制应注重安全可靠性,填报《机械设备改装申请表》、《自制设备申请表》,并附设计图纸,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汽车的改装应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第四章使 用

  第十七条 设备的使用管理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们责任。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大型设备内部调动时,机长和主要操作人员原则上应随机调动。

  第十八条 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到:

  一、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三、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保持附属装置、随机工具完好齐全;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机械设备和操作者的安全。

  四、及时、准确地填写设备《机械设备台班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并及时准确上报。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应作为操作人员日常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努力钻研技术,提高操作技能。达到五懂(构造、原理、性能、用途、用油常识),三会(正确操作、日常保养、排除故障)。

  六、参与机械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七、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八、设备操作人员应配合维修人员做好设备进厂维修、保养的检查、鉴定工作,并参加维修、保养设备的出厂验收工作。

  第十九条 各种机械设备都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设备在试运转和使用前,必须将有关技术文件,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有关人员交底,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能正式上机操作。

  第二十条 新的或经过大修、改装、重新安装的大型起重设备必须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检查、鉴定,空载试运行,负荷试运行及试运行后检查和安全检查,并按走合期规定进行走合和保养。

  第二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要检查监督本单位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做到设备安全运行。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特殊情况需超负荷作业时,要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有效保护措施。当工作条件有碍安全运转或设备严重失保失修或超负荷作业,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时,现场指挥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第二十二条使用设备应具备适宜的安全工作条件。如道路、工作面布置、装卸位置、动力供应、照明设施等,均应经过周密布置和安排。

  在施工现场的设备停置地点也必须认真考究,以防止设备被窃或停置地点崩塌,或被水淹没等事故。

  第二十三条设备使用必须按照设备技术文件正确合理的选用和管理油料,建立或贯彻上级制订的燃油、润滑油料工作的各项制度,设备使用的燃油,润滑油(脂),液压、液力传动油,制动液,清洗液及冷却液应按规定油号、油量进行及时更换和加注。不同品种的油料,不得掺混。油料的保管,要符合“油品保管和安全知识”中规定的要求,并应制定和检查油料在储运、加注时防止污染、混杂的措施。

  第二十四条设备由于使用、维修、保管不当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引起非正常性损坏或损失,均为机械事故。发生机械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填报《机械事故报告表》并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交通事故按属地交警部门处理意见执行。若有发生人员伤亡,应按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机械事故按下列规定划分等级:

  1.一般事故: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10000元以内者;

  2.大事故: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0-50000元以内者;

  3.重大事故: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0元以上者。

  大事故、重大事故应在48小时内报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和安全监督部,并在20天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报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和安全监督部。

  一般事故由各工区/标段项目部设备部门制定的有关办法自行处理,并于次月5日前报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备案。

  第五章维修和保养

  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目部所属各工区/标段项目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设备报废处理遵照《项目部设备管理办法)》实行。

  第二十六条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原则;实行生产维修保养制度,重点设备进行预防性保养,而对一般设备进行事后维修的两种制度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要严格执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换季保养和库存保养制度,新的或经大修、改装的设备,使用时要执行走合期保养。严格按照规定的保养范围、作业内容,指定的附加小修项目和技术要求进行保养,确保保养质量。不得漏项、失修,也不得随意扩大拆卸零件范围。特别是现场使用的大型起重机械的转运前的拆装应着重做到及时保养。

  第二十八条维修和保养要严格执行设备技术标准或规程,贯彻进保前检查,过程检验和保养后验收的三检制度。维修和保养要有明确记录,以便备查。

  第二十九条必须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机构与制度,认真实行自检、专职检验和出厂检验的“三检”制度,不断改革维修工艺,推行现代化检修技术,提高检修质量。

  第三十条 国家有规定须实行设备年检制度(如车辆)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年检制。

  第三十一条设备大修由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根据上年度大修执行情况、设备状况,设备使用计划等因素,并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编制《施工机械设备大修年度计划表》,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第三十二条设备入厂维修,由送修、承修单位共同填报《施工机械设备修理入厂检验表》,按修理合同、设备技术文件验收合格后,双方负责人共同填报《大(中)修理竣工验收单》,大(中)修后的设备按规定进行走合期走合、保养。

  第六章奖励惩罚

  第三十三条对设备管理、使用、维修等方面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岗位练兵,红旗设备竞赛优胜者应予以物质、精神上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对玩忽职守、瞎指挥,拼设备而违反操作、使用、维修规程,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造成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人员,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第四项目部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分别对当事人和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及分管领导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设备事故当事人经济赔偿遵照《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设备管理办法)》实行。

  一、一般事故:按事故第一责任者赔偿事故直接损失费的15-20%赔偿。

  二、大事故:按事故第一责任者赔偿事故直接损失费的10-15%赔偿。

  三、重大事故:按事故第一责任者赔偿事故直接损失费的5-15%赔偿。

  四、事故当事人赔偿总额一般不超过10000元,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领导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 则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未尽条款,在试行中逐步加以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由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本办法所规定的条款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和上级规定为准。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机械、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3管理职责

  技术生产部负责整个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设备操作者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设备安全生产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础管理

  4 .1.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操作相应设备,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管理处设备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应设备。

  4.1.2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4.1.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有关设备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4.1.5技术生产部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书刊、标语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标准。

  4.1.6技术生产部每月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2责任事故范围

  4.2.1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加注(更换)润滑油、冷却液,造成设备损坏的。

  b)因能检查到的部位(螺丝、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丝、杂物)等物件遗落在设备内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

  d)设备运转超过核定速度或核定载荷,造成设备损坏的。

  e)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f)非本设备定岗人员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

  g)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

  h)设备管理员及维修人员在设备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设备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排除造成设备损坏的。

  i)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j)设备自然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4.2.2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4.3责任事故分类

  4.3.1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含)以内;

  b)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分为:

  a)轻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6万元之间;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4.4事故的调查

  4.4.1发生设备机械事故,操作员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如涉及人身伤亡或事故损失有可能扩大的情况,应首先组织抢救。

  4.4.2凡发生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

  4.4.3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周密调查,听取当事人和旁证人的申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造成后果,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

  4.4.4发生机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设备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当事者和干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b)如需拆卸发生事故的机械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在产生新的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发生。

  c)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访问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d)分析事故应以损坏的实物和现场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化验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数据仔细分析判断,不得盲目推测,主观臆断。

  e)事故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分析时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确有科学依据时才能做出结论,避免由于结论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0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管理部门。

  g)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拖延上报时间,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和处理,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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