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1 10:45:42 职业/专业/职能 我要投稿

【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职业健康监护及管理制度是企业确保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的重要手段。它涵盖了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环境监测、职业病防治、健康教育以及应急处理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员工健康检查:定期进行入职、在岗和离职体检,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状况评估。

  2. 工作环境监测:监控工作场所的有害物质浓度、噪声、辐射等环境因素,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3. 职业病防治:建立职业病预防机制,对潜在的职业危害进行预警和控制。

  4. 健康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的'认知,提供必要的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

  5.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的健康事件,及时救治和妥善处理。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本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作业人员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第51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及《职业病诊断与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编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章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相关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五、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定期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与,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并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

  8、及时、如实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

  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3、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4、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5、依法承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责

  1、在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有职业健康危害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四)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作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上级领导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等工作。

  第三章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应为作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作业人员入场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

  二、现场告知。

  1、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项目部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项目部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五、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六、因未如实告知作业人员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项目部不得以作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

  第四章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项目部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健康宣传

  1、项目部利用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部门班组要利用班前班后会、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四、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职业危害事故案例。

  (二)、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入场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新入场作业人员,由班组负责人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公司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2)公司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安全知识,公司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公司的各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2)、项目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组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本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及操作规程。

  (2)本项目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3)本项目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操作规程。

  (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2、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由项目部每年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存档。

  2)一般“三违”人员由项目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3)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

  第五章

  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避免因使用不合格和过期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

  1.项目部在采购安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按质量体系程序进行申报,由专人对需采购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编制采购计划和清单,数量较大的与供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注明所采购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和进场日期等。

  2.所采购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进场后,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采购清单或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现场材料员保管,材料员应按类别、型号进行登记,入库后应妥善保管(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避免高温、日晒、潮湿、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

  二、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更换

  1.在发放安全劳动防护用品时,材料员应逐一做好记录,注明新旧程度、有无伤损、领用工种以及领用人签名。

  2.项目部施工员、安全员应经常检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如安全帽要系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约40-50mm),安全带的使用必须高挂低用,带、绳不能打结等,安全网绑扎应使用不小于14号得铅丝等。

  3.相关人员在检查安全劳动防护用品时如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告知使用者停止使用或进行更换:

  1)安全帽缺衬、缺带或破损及超年限的(安全帽正常使用为3年)。

  2)使用安全带时要对其外观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老化、破损应停止使用,安全带使用两年后,进行抽样试验,以2206N(225kgf)拉力拉5min,无破断可继续使用,但对经过抽样试验的安全带不得使用,如要使用必须更换新绳带。

  3)使用防毒口罩、安全网、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安全劳动防护用品除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以外,应检查是否有变形和磨损及老化现象,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说明情况进行更换,以确保安全。

  三、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1.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都有规定的使用年限,一般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在外表不损坏的情况下也不能超年限使用。如安全帽、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2.5年,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3.5年。报废时间应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

  2.由于周转次数多,使用频繁,造成磨损变形严重的防护用品,虽然没有超过使用年限,但是经检查认为不能起到安全防护作用的,要及时停止使用,并通知材料员进行报废处理。

  3.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报废后,要及时进行清除处理,严防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因保管不妥被再次利用,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此,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材料员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严格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使用、报废,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合格,杜绝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第六章

  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本项目部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有计划地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作业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作业人员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作业人员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作业人员本人。

  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1、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项目部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2、项目部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3、隧道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5、项目部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第八章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1、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2、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并将监测结果予以公布。

  3、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

  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方面,它可以降低员工因职业病导致的医疗费用,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健康的员工能更好地发挥工作效率,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益。此外,良好的职业健康环境也有助于增强员工满意度,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一方面,它有助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降低医疗费用支出,减少因病缺勤带来的生产损失。另一方面,良好的职业健康环境可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提高企业的社会声誉。此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也是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确保持续经营的关键。

  3、煤矿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直接关乎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通过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可以显著降低员工的'健康风险。良好的职业健康环境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进而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益。遵守相关法规,企业能避免因职业健康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维护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4

  1、环境管理措施

  (1)清理模板时,不得猛砸模板,以减少噪声污染。

  (2)用于清理维护模板的废旧棉丝,以及堵缝用的海绵条等物品,应及时回收并集中处理。

  (3)清除操作平台和楼层上杂物时,应装入容器中集中运走,严禁随意抛撒。

  (4)模板涂刷脱模剂或防锈漆时,应在模板下铺设垫布,防止油渍污染地面。

  (5)木工作业区的刨花、木屑、碎木应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脚下清。

  (6)施工中有噪声的工序应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锯、刨材料时,应在木工棚内进行,必要时采取隔音减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7)混凝土施工时,采用低噪环保型振捣器,降低噪声污染。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除遵守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全防火等规范、规定外,应针对模板施工的特点,编制相应的安全规定。

  (2)进行模板操作的.工人,进场之前必须经过安全及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

  (4)支模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如遇途中停歇,应将就位的支顶、模板连接稳固,不得空架浮搁。拆模间歇时应将松开的部件和模板运走,防止坠下伤人。

  (5)装拆模板,必须有稳固的登高工具。高度超过3。5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安装梁模板及梁、柱接头模板的支撑架或操作平台必须支搭牢固。

  (6)在模板的紧固件、连接件、支承件未安装完毕前,不得站立在模板上操作。

  (7)在脚手架或操作台上堆放模板时,应按规定码放平稳,防止脱落并不得超载。操作工具及模板连接件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严禁放在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严禁上下抛掷。

  (8)地面以下支模,应先检查土壁的稳固情况,遇有裂缝或土方险情时,应先排除险情,方准进行作业。基槽上口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支撑件等。

  (9)装拆预拼模板时,垂直吊运应用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用四个吊点。安装时,应边就位边校正和安装连接件,连接牢固后方可脱钩。吊运零散模板时,应将模板放入吊笼内,防止坠落伤人。

  (10)墙、柱模板的支撑必须牢固,确保整体稳定。高度在4m以上的柱模,应四面设支撑或缆绳。

  (11)楼板、梁的支柱,应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水平支撑。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5

  (一)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严格遵照集团公司“三标一体”及XX公司“六位一体”程序文件的规定,建立本项目部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员工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止职业病、地方病发生。

  (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1)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2)分工和职责。

  党工委书记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劳资调度和综合部为主管部门,主抓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工作。安质部、机物部、财务部为协作部门,为职业健康提供防护和保障。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指导,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健康设施

  (1)职工生活区集中建立在避风、向阳、静辟处,与施工现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尽可能给员工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在生活房屋、办公室内安装空调或风扇及取暖设施等,以利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保暖;

  (3)在生活区设立职工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设施,以利于职工在空闲时间锻炼身体;

  (4)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保持员工宿舍区内的卫生。室内外卫生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在室外种植花草,美化环境;

  (5)在生活区外围偏僻处设立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在生活区内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然后统一倒入垃圾池,再按当地环保规定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

  (6)生活区内设置有取暖设施的公共洗澡间,洗澡间内设置冷热水管,保证员工在工作后能洗澡,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

  (四)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1)劳动保护措施

  1)接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危险施工环境的作业职工,按有关规定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以确保正常使用;

  2)加强机械保养,减少施工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噪音;

  3)对于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降低噪音。洞内运输机械行驶过程中,只许按低音喇叭,严禁长时间鸣笛;

  4)对经常接触有噪音的职工,加强个人防护,佩带耳塞消除影响;

  5)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劳动保护装备工作,根据每个工种的人数以及劳动性质,由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配备充足而且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加强行政管理,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6)劳动保护装备要符合以下要求:

  ①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审核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对于未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路用劳动防护用品许可证制度进行质量管理;

  ②施工人员必须分工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并配戴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闲杂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方面的检查,对漏配、缺配劳动保护用品的施工人员,责令补发劳动保护用品;对不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累教不改的人员,将采取罚款、停岗等措施予以惩罚。

  (2)医疗卫生保护措施

  1、医疗保证措施

  ①联系医院,全面负责医疗卫生和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的监测监督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对项目内出现的疫情信息,及时向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对内规范管理、对外加强协调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内外卫生防疫工作环境;

  ②夏季发放防暑药品,防止中暑。冬季发放防寒防冻药品,防止冻伤;春秋两季是传染病、病毒性疾病高发季节,医务人员将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切断蚊蝇等传媒生物孳生源,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在紧急救援预案中建立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交通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在工地发生突发性高危疾病、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病人或伤员及时到医院就医。

  2、卫生保证措施

  工地卫生管理主要包括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三大部份。

  ①环境卫生保证措施

  工地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卫生清扫人员,每天对工地的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尤其是职工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每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腐质物堆,生活垃圾统一装入垃圾箱并及时运往指定的垃圾场;积极开展爱卫活动,消除蚊蝇孳生源,开展灭鼠防鼠活动,同时抓好消毒、杀虫工作。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

  ②食堂卫生保证措施

  设立食堂卫生监督机制,由项目部综合部组织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全体员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对食堂工作人员实行委外职业培训,学习食品卫生有关的规范和法规;食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保持自身的清洁、卫生;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好职工食堂饮食工作。对食品制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加强食品的采购和储存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采购人员必须具备较丰富的食品卫生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掌握食品优劣的标准。注意质量的好坏,特别是水产品和肉类,一定要新鲜,对腐败变质的食物一律不能购买,采购动物制品时,必须有动物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食品的储存与保管按规定办理;为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项目部内部将由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凡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一律废弃,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由于食品卫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③个人卫生保证措施

  项目部将积极为职工搞好个人卫生创造条件,如修建洗澡堂、发放劳保用品等。加强个人卫生的宣传,搞好形象教育,使每个职工能够从我做起,在为单位树立形象的同时,也做好自身的卫生保健工作,使自己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壮的体魄投入到工作之中。

  (3)职业病防治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众卫生法》及所在地政府有关职业病管理与疾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2、各单位配备应有的设施。负责职工的疾病预防及事故中受伤职工的抢救;

  3、邀请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工地及生活区进行防疫检查和处理,按时接种有关疫苗及消灭鼠害、蚊蝇和其它虫害,以防对职工造成任何危害。

  4、强化施工和管理人员卫生意识,杜绝疾病的产生,对已患传染病者及时隔离治疗。

  5、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病的检查,发现病情时,及时进行病情分析,寻找发病根源,加强和改进施工方法及工艺,消除发病根源,防止病情的漫延。对特殊工种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按规定采取防范措施,按规定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正确使用。

  6、加强健身运动,增强体质,提高员工的抗病能力,积极开展各种文娱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有效地消除员工的疲劳和工作压力,使员工在良好的心态下工作,有效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做好对员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要利用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的知识和方法。

  8、保护工作环境,有效消除或控制环境毒源,做好自我防护工作,预防职业中毒事故。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排出的.废气废物、材料装卸和搬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被人体吸收后,对身体产生很大的危害,因此,施工人员一定要配戴口罩进行自我防护,机械操作手要作好机械的维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的噪声和废气的排放量,材料装卸和搬运时应轻拿轻放,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从而有效地预防职业中毒事故。

  9、加强施工运输道路和防尘工作。搅拌站和预制场内的行车道路,均采用砼硬化处理,对粉尘较多的进场施工便道,采取填筑砂砾等材料铺设路面,以减少由于行车造成灰尘增多,指派专人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维护,并用洒水车经常洒水,保持道路湿润,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粉尘飞扬。

  10、保持作业场地、运输车辆以及其它各种施工设备的清洁。作业场地经常进行整理和清扫;运输车辆在运输飞扬性物资时,用彩篷布覆盖的维护措施,停运时注意冲洗,保持车辆干净卫生,施工区内的搅拌、运输设备、模板、输送泵等机械设备按“谁管理,谁负责保养”的原则,经常进行清洁,使机械在空闲时不产生扬尘。

  11、爱护环境,保护当地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对工地外围的草皮、树木不得进行破坏,必要时对在施工环境中产生扬尘的地方进行绿化,以控制扬尘的产生。

  12、对施工场地固定的经常运转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分散安置,以分散振动和噪声源,有效避免各种振动和噪声产生共振,降低其危害程度。

  13、振动和噪声较大的大型机械布置,尽可能在离居民区及职工生活区较远的地方,并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深夜必须停工,以免影响当地居民及员工的正常休息。

  14、处于振动和噪声区的施工人员,合理配戴手套、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来减轻危害。

  15、对产生较大振动和噪声的常运转固定设备(如发电机、空压机等)采用搭设隔离音棚或修建隔音墙等措施来降低振动和噪声的危害。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6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责任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全面负责。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职业危害规定。

  新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单位必须经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加强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异常监测,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单位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而隐瞒使用的,要追究其责任。

  单位必须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和职业危害体检。

  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单位应按照国家申报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日内必须进行首次职业危害申报。

  作业场所危害申报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申报一次。

  各分公司、有关部室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技术资料的准备。

  安全部负责职业危害申报资料整理及上报工作。

  三、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

  公司利用《矿山安全报》、电子公示栏、版面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分公司要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生产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技人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矿山、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露天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四十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7

  一、目的范围

  为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二、管理内容

  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3.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基本管理原则。

  三、工作职责

  1.公司安委会成立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做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领导机构,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的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开展。

  2.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决策职业病防治工作重大问题;制定职业病防治总体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及综合管理和指挥协调等工作。

  3.综合部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以及劳保用品管理;安环部负责职业健康危害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员工的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

  四、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强化职业健康日常管理,保护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预防职业病,依据国家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公司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确定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1.总经理职业健康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并自觉接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提高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水平。

  3)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安全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支持职业健康监管部门和职业健康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工作。

  4)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审批职业健康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5)定期听取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等有关问题。督促各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

  6)组织、主持职业健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2.工会组织职业健康工作职责

  1)依法对职业健康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协助行政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制止、申诉和控告。

  2)参与讨论公司职业健康防治工作。

  3)定期检查安全技术和职业健康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有计划地改善生产劳动条件。

  4)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5)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和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3.综合部职业健康工作职责

  1)在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县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管理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2)编制、修订各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编制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审批。

  3)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发放等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做好外培人员的协调安排;完成新进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6)在人力资源配置时对患有某工种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该工种操作。

  7)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及时完成职工年度例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做好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4.安环部职业健康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职业健康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监测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负责在职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协助综合部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财务部职业健康工作职责

  1)及时将职业健康工作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列入生产经营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按规定安排职业健康专项经费,用于改善生产过程环境和劳动条件,消除职业健康事故隐患。

  6.班组长职业健康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领导班组人员文明安全作业,对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职业健康防治管理全面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和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待职业健康应注意事项,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本工序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组织本班员工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进职工和调换工种的员工及时进行职业健康知识教育。

  4)班前要对工序所使用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对班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车间处理。

  5)发生职业健康事故立即向车间报告,积极施救,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7.岗位操作工职业健康工作职责

  1)自觉学习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防护知识。牢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健康工作方针,增强职业健康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自觉遵守各项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设备,不违章作业。

  3)按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发现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上报并组织维修。

  4)发生职业健康事故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5)积极参加职业健康的各项活动,从实际出发,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五、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为有效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发生,切实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免受侵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公司对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实施告知制度。

  2.告知形式。公司职业危害告知主要有合同告知、警示告知、培训告知、公告栏告知、原材料和设备危害告知等形式。

  3.职业危害告知内容。

  1)规章制度告知:职业卫生防治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年度计划。

  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

  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浓度(强度)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

  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健康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

  4.职业危害告知控制程序。

  1)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2)公司与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清楚如实告知。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告知补充合同。

  4)公司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标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6)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7)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公司按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每年一次)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8)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将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情况等即使按照要求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六、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企业应依法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粉尘、生产性职业危害因素,并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2.职业危害申报项目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为粉尘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3.安环部负责公司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对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按照规定要求组织申报。职业危害申报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的管理人员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组织申报一次,当生产经营出现以下变化时,要向原申报机关申请变更,重新申报职业危害。

  1)对进行新、改、扩等建设项目,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对生产技术、工艺、材料变更后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公司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七、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为了有效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发生,公司各部门应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

  2.综合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分工及具体培训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严格按照培训计划要求内容开展落实。并详细做好培训记录。

  3.公司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开展主要有内部培训和外委培训两种形式。内部培训主要有新进员工、转岗员工和新工艺、技术等投产时进行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活动;外委培训一般指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4.员工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的开展。

  1)公司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健康管理资质证书。

  2)新进人员入厂时,由综合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结合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其同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3)如果有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投产,相关部门应组织相应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等适应性培训。操作人员未接受培训并考核的,不能上岗操作。

  4)转换岗位人员由岗位所在工序班长培训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5.安环部负责建立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2)公司负责人职业健康培训证明。

  3)公司各类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记录。

  4)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等的告知凭证)。

  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为加强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健康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相关部门应协同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检修,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行。

  3.公司安环部负责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生产车间负责防护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生产工序按照要求做好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等任务。

  4.生产车间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定期对岗位员工进行防护设施操作规程、性能、使用要求等知识的培训,指导正确操作使用。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管理。

  1)防护设施实行“包机到人”,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熟悉和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保养润滑”等知识;日常运行严格按照使用规程操作;“包机到人”确定后,相应责任人员应保持稳定。

  2)岗位操作责任人员应按规定的范围内容和规定的部位,认真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发现异常立即停车,不准带病运转。

  3)生产工序班组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需要处理的设备故障。

  4)防护设施出现故障时,岗位人员应及时报告车间,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复;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对于故障无法及时修复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部门介入处理。

  5)不得擅自停用或拆除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好检修记录。

  6.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公司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进行年度监测,保障作业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健康标准和卫生要求。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九、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1.综合部负责公司职业健康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

  2.生产车间存在有毒气体职业危害的岗位由公司统一配置固定或便携式监测装置;生产工序自行负责作业场所的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配置安装的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做好记录,出现异常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员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应符合《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 )规范要求,监测点的设定由公司安环部管理人员、委托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检测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2)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应主要包括公司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

  3)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等相关防护用品,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

  4)安环部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向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整理后进行归档。综合部及时根基检测结果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向全员进行公示。

  4.职业危害监测发现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经治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5.财务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应编制职业危害检测经费预算,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十、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1.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切实维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公司实施全员职业健康岗前和定期检查。

  2.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或身体健康检查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新招聘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上岗;体检有异常的或有职业禁忌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公司在岗的生产车间员工、质检员、后勤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由公司统一安排时间进行。

  5.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统一在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且有公司临时安排的人员陪同监察。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或身体健康检查按正常出勤对待。

  6.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内容及周期。

  岗位浸出成品库工上岗前检查项目在岗期间检查项目体检周期职业禁忌症

  1、活动性结核病2、慢性呼吸系统疾病3、明显影响肺功能的疾病1、心血管疾病2、癫痫或晕厥史3、色盲4、高血压1、癫痫2、色盲3、明显听力减退1、视力不正常2、心血管系统疾病3、 精神障碍4、运动功能障碍5、四肢不全内科常规检查;血、尿内科常规检查;血、尿常常规,心电图,肝功能。规,心电图,肝功能。高1年高仟伏X射线摄片,仟伏X射线摄片,肺功能。肺功能。内科常规检查,血、尿内科常规检查,血、尿常常规,心电图,脑电图,规,心电图,脑电图,视视力、色觉。力、色觉。内科常规检查,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脑电图,视力、色觉,纯音听力测试机电维修1年内科常规检查,血、尿净化、合常规、肝功能,心电图,成、闪脑电图,视力、色觉,焙、锅炉纯音听力测试1年车辆驾驶内科常规检查,血、尿内科常规检查,血、尿常常规,心电图,脑电图,规,心电图,视力、色觉,肝功能,视力、色觉,胸部X线透视听力,胸部X线透视内科常规检查,血、尿内科常规检查,血、尿常常规,心电图,高仟伏规,心电图,高仟伏X射X射线摄片,线摄片,肝功能肝功能1年其他岗位1年1、活动性结核病2、传染性肝炎1年7.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出现有职业禁忌者或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即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十一、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为全体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建立和整理完善由安环部负责实施并妥善保管。综合部相关人员协助完成。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员工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监督检查人员、员工或其近亲属、员工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员工离开施工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其离职时开始计算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6.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定期清理通风,防湿。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十二、附则

  本制度为施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综合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安环部提出修订意见上报施工单位批准后按文件程序更改实施。动者,即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十一、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为全体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建立和整理完善由安环部负责实施并妥善保管。综合部相关人员协助完成。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员工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监督检查人员、员工或其近亲属、员工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员工离开施工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其离职时开始计算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6.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定期清理通风,防湿。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十二、附则

  本制度为施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综合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安环部提出修订意见上报施工单位批准后按文件程序更改实施。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8

  (一)、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严格遵照集团公司“三标一体”的相关规定,建立本项目部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员工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止职业病、地方病发生。

  (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1)、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董宝贵

  副组长:周世宏

  组员:项目部员工

  (2)、分工和职责。

  党工委书记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设备物资和综合办公室为主管部门,主抓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工作。安质部、财务部为协作部门,为职业健康提供防护和保障。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指导,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健康设施

  (1)、职工生活区集中建立在避风、向阳、静辟处,与施工现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尽可能给员工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在生活房屋、办公室内安装空调或风扇及取暖设施等,以利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保暖;

  (3)、在生活区设立职工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设施,以利于职工在空闲时间锻炼身体;

  (4)、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保持员工宿舍区内的卫生.室内外卫生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在室外种植花草,美化环境;

  (5)、在生活区外围偏僻处设立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在生活区内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然后统一倒入垃圾池,再按当地环保规定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

  (6)、生活区内设置有取暖设施的公共洗澡间,洗澡间内设置冷热水管,保证员工在工作后能洗澡,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四)、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1、劳动保护措施

  1)、接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危险施工环境的作业职工,按有关规定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以确保正常使用;

  2)、加强机械保养,减少施工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噪音;

  3)、对于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降低噪音.洞内运输机械行驶过程中,只许按低音喇叭,严禁长时间鸣笛;

  4)、对经常接触有噪音的职工,加强个人防护,佩带耳塞消除影响;

  5)、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劳动保护装备工作,根据每个工种的人数以及劳动性质,由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配备充足而且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加强行政管理,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6)、劳动保护装备要符合以下要求:

  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审核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错误!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对于未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路用劳动防护用品许可证制度进行质量管理;

  施工人员必须分工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并配戴上岗。

  错误!

  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闲杂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方面的检查,对漏配、缺配劳动保护用品的施工人员,责令补发劳动保护用品;对不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累教不改的人员,将采取罚款、停岗等措施予以惩罚。

  (2)、医疗卫生保护措施

  1、医疗保证措施

  联系医院,全面负责医疗卫生和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的监测错误!

  监督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对项目内出现的疫情信息,及时向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对内规范管理、对外加强协调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内外卫生防疫工作环境;夏季发放防暑药品,防止中暑。冬季发放防寒防冻药品,防止错误!冻伤;春秋两季是传染病、病毒性疾病高发季节,医务人员将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切断蚊蝇等传媒生物孳生源,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

  在紧急救援预案中建立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交通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在工地发生突发性高危疾病、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病人或伤员及时到医院就医。

  2、卫生保证措施

  工地卫生管理主要包括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三大部份.

  环境卫生保证措施

  错误!

  工地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卫生清扫人员,每天对工地的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尤其是职工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每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腐质物堆,生活垃圾统一装入垃圾箱并及时运往指定的垃圾场;

  积极开展爱卫活动,消除蚊蝇孳生源,开展灭鼠防鼠活动,同时抓好消毒、杀虫工作。

  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

  食堂卫生保证措施

  错误!设立食堂卫生监督机制,由项目部综合办组织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全体员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

  对食堂工作人员实行委外职业培训,学习食品卫生有关的规范和法规;食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保持自身的清洁、卫生;

  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好职工食堂饮食工作.对食品制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

  加强食品的采购和储存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采购人员必须具备较丰富的食品卫生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掌握食品优劣的标准.注意质量的好坏,特别是水产品和肉类,一定要新鲜,对腐败变质的食物一律不能购买,采购动物制品时,必须有动物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食品的储存与保管按规定办理;

  为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项目部内部将由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凡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一律废弃,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由于食品卫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个人卫生保证措施

  错误!

  项目部将积极为职工搞好个人卫生创造条件,如修建洗澡堂、发放劳保用品等.

  加强个人卫生的宣传,搞好形象教育,使每个职工能够从我做起,在为单位树立形象的同时,也做好自身的卫生保健工作,使自己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壮的体魄投入到工作之中。

  (3)、职业病防治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众卫生法》及所在地政府有关职业病管理与疾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2、各单位配备应有的设施。负责职工的疾病预防及事故中受伤职工的抢救;

  3、邀请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工地及生活区进行防疫检查和处理,按时接种有关疫苗及消灭鼠害、蚊蝇和其它虫害,以防对职工造成任何危害。

  4、强化施工和管理人员卫生意识,杜绝疾病的产生,对已患传染病者及时隔离治疗。

  5、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病的检查,发现病情时,及时进行病情分析,寻找发病根源,加强和改进施工方法及工艺,消除发病根源,防止病情的漫延.对特殊工种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按规定采取防范措施,按规定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正确使用。

  6、加强健身运动,增强体质,提高员工的抗病能力,积极开展各种文娱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有效地消除员工的疲劳和工作压力,使员工在良好的心态下工作,有效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做好对员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要利用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的知识和方法。

  8、保护工作环境,有效消除或控制环境毒源,做好自我防护工作,预防职业中毒事故。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排出的废气废物、材料装卸和搬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被人体吸收后,对身体产生很大的危害,因此,施工人员一定要配戴口罩进行自我防护,机械操作手要作好机械的维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的噪声和废气的排放量,材料装卸和搬运时应轻拿轻放,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从而有效地预防职业中毒事故。

  9、加强施工运输道路和防尘工作。搅拌站和预制场内的行车道路,均采用砼硬化处理,对粉尘较多的进场施工便道,采取填筑砂砾等材料铺设路面,以减少由于行车造成灰尘增多,指派专人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维护,并用洒水车经常洒水,保持道路湿润,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粉尘飞扬。

  10、保持作业场地、运输车辆以及其它各种施工设备的清洁。作业场地经常进行整理和清扫;运输车辆在运输飞扬性物资时,用彩篷布覆盖的维护措施,停运时注意冲洗,保持车辆干净卫生,施工区内的搅拌、运输设备、模板、输送泵等机械设备按“谁管理,谁负责保养"的原则,经常进行清洁,使机械在空闲时不产生扬尘。

  11、爱护环境,保护当地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对工地外围的草皮、树木不得进行破坏,必要时对在施工环境中产生扬尘的地方进行绿化,以控制扬尘的产生。

  12、对施工场地固定的经常运转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分散安置,以分散振动和噪声源,有效避免各种振动和噪声产生共振,降低其危害程度.

  13、振动和噪声较大的大型机械布置,尽可能在离居民区及职工生活区较远的地方,并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深夜必须停工,以免影响当地居民及员工的正常休息。

  14、在各种施工机械和经常运转设备中安装了消音器来降低振动和噪声。

  15、对产生较大振动和噪声的常运转固定设备(如发电机、空压机等)采用搭设隔离音棚或修建隔音墙等措施来降低振动和噪声的危害。

  16、处于振动和噪声区的施工人员,合理配戴手套、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来减轻危害。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9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旨在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预防工作场所的健康风险,提升工作效率,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员工健康状况评估

  2. 工作环境与设施的安全管理

  3.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4. 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机制

  5. 健康保护政策与福利

  6. 监督与评估机制

  内容概述:

  1. 员工健康状况评估: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识别潜在的健康问题,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咨询和支持。

  2. 工作环境与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减少物理、化学和生物危害,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

  3.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知识的认识,定期举办相关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 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健康事故进行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5. 健康保护政策与福利:提供健康保险,设立健康促进项目,如健身房、健康饮食计划等。

  6. 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审查制度执行情况,收集反馈,不断改进和完善。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0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保障建设项目过程中员工健康安全的管理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危害因素。

  2. 制定和执行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

  3. 员工健康监护,定期进行体检和健康状况监测。

  4. 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6.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内容概述:

  1.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健康法规及标准。

  2. 管理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3. 工程设计:在工程设计阶段就考虑职业健康因素,减少潜在风险。

  4. 施工过程管理:监控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风险,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5. 设备与材料:选择无害或低害的设备和材料,降低职业暴露风险。

  6. 员工权益:保护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1

一、放射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5)持证上岗。

  二、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三、认真执行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配合卫生监督单位检查工作。

  五、定期完成卫生监督单位的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2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按照批准的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情况;

  (三)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四)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情况;

  (五)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疑似职业病的'报告与告知情况;

  (六)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情况等。

  第二十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查;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对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或者复制有关资料,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3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公司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1、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档案

  2、前期预防的档案

  3、材料和设备管理档案

  4、工作场所管理档案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档案

  6、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

  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档案

  9、职业卫生培训档案

  10、职业病诊断管理档案

  11、群众监督档案

  (三)职业卫生档案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及时进行归档。

  (四)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

  (五)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档案资料。

  (六)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记录,以备分析。

  (七)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时,公司应如实地提供。

  (八)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九)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4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诉职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使职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八、新、扩、改建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

  新、扩、改建项目要努力搞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积极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做到新、扩、改建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十、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供应处要按计划购进合格的安全防护器材、用具;各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十一、对易发生急性职业病作业的要求

  进入设备、容器作业,抽堵输送危险化学品的管道盲板作业等易发生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落实好防护措施、救护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急性职业病事故。

  十二、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单位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公司设安处和公司医护人员,必要时请求县或市医院救护。

  十三、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规为公司搞好职业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和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职责

  3.1.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3.1.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1.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3.1.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3.1.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3.2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职责

  3.2.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3.2.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

  3.2.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2.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3.2.5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3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3.3.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3.3.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

  3.3.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3.3.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四、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

  4.1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志;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5.1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5.3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5.3.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5.3.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5.3.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5.3.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3.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5.3.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5.3.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5.4公司应当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5.4.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5.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6.1积极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

  6.2新职工进企业,必须先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转换工作岗位,也应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6.3开展日常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及其它空余时间,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6.4结合事故案例开展职业卫生教育。

  6.5结合生产特点开展国家的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和培训。

  6.6做好学习培训的记录。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制度

  1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装置(专业)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责任。

  2各相关部门、装置(专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3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

  八、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2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3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4车间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用、应急防护用品的`放发。放发标准由安全委员会制订。公司招聘的临时工,农民工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视同岗位正式工。

  九、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及时向员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部门、装置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1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12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

  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3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办公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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