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停车的通告

时间:2024-10-24 07:27:44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学校关于停车的通告

学校关于停车的通告1

  为加强学校交通管理,规范校园停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学校关于停车的通告

  一、车辆停放

  (一)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请自觉停放到指定或划定的停车区域;

  (二)各办公楼、图书馆、食堂等区域按照划定地点依次停放车辆。

  (三)其它非停车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1)禁止将车辆停放到有禁停标志的区域;

  (2)禁止将车辆停放到人行道上;

  (3)禁止车辆停放在班车、清洁车出入通道;

  (4)禁止车辆侵占或堵塞疏散通道或消防通道;

  (5)禁止车辆占用绿化用地。

  二、各种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不得占道停车,影响交通。

  三、严禁在道路沟盖板上停放车辆,造成损坏的,违者赔偿。

  四、各类送货机动车辆需由接洽部门与保卫处联系同意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放,卸货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五、遇学校开学迎新、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等,机动车辆停放服从学校保卫处统一指挥。

  六、一旦发现违规停放车辆,保卫处将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1)首次违规停车的,将在照相保存证据的同时,在车辆上粘贴“违规停车通知单”,并在校园网上通报该车辆牌号及车主等相关信息;

  (2)涉嫌2次违规停车的,除按上款规定执行外,同时通知车主所在学校部门、学院及班级进行批评教育,对态度恶劣者不服管理的由学校监察处介入处理;

  (3)第三次违规停车,保卫处将取消车辆授权一个月,第四次违规停车取消授权三个月,第五次违规停车取消授权半年;

  (4)对外来车辆违规停车且不听劝阻的.,将采取“先告诫,后锁车”的措施,违规停车达三次的将纳入“黑名单”,严禁进入校园;

  (5)对因违停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交由交管、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车辆违停记录作为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及所在学院、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校关于停车的通告2

  随着我校社区机动车的增长,停车难的问题已经成为我社区居民所关注的热点。据居民反映一些校外车辆在夜间在我社区停放车辆,占用了社区的车位。根据保卫处、居民管理处、海安公司的调查,有100多辆机动车在社区无证停车。据了解有相当数量的车辆属于未办停车证的我校教职工和社区居民。

  为了减少或杜绝校外机动车在我校社区夜间停车。居民管理处从提高办理车辆出入证率入手,为减少和杜绝校外机动车在社区停放的管理创造条件。同时,要求负责我校社区车辆出入管理的海安公司全面加强车辆出入验证。缓解我校社区停车难的.问题,希望我校教职工和社区居民积极予以配合与支持。

  经研究凡是大轿车、大货车、中型巴士、中型客车等大型机动车辆禁止在社区过夜停放。上述车辆经居民管理处确认为是我校社区居民的车主或司机,再向学校保卫处申请办理教学区夜间临时停放通行证。办证费标准同社区。

  居民管理处

  xx年12月30日

学校关于停车的通告3

  随着西校区两个停车场的投入使用,校园停车环境得到改善,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规范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减速行驶

  1、车辆通过大门通道时限速5公里/小时,一杆一车、依次通过,保持车距。

  2、车辆进入校园后限速20公里/小时,车辆行驶要注意礼让行人,教学区域禁止鸣笛,夜晚不要开远光灯。

  3、进入校园的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二、规范停放

  1、车辆要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线内,禁止越线或平行停放。

  2、西校区车辆的禁停区域为:东大门以西;南大门以北、6号教工楼以南;3号教工楼以南的校园主干道路禁止停车(停车线内除外)。

  三、管理与处罚

  1、车辆进入校园后,行驶和停放要听从保安的指挥与管理,对于违规滋事者,经保卫处调查取证属实的,将上报学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校外人员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从3月6日(周一)起,学校对校园违规车辆进行常态化纠正,对违规3次及以上的车辆,将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通报。

  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需要各位的共同努力,请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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