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4 10:28:25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篇(优选)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公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篇(优选)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为区建设局监管的所有在建工程。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建设单位履行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情况;

  2、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报区建设局备案;

  3、施工单位履行劳务合同支付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情况;

  4、建设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情况,劳务分包企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劳务分包企业是否按资质承接业务、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劳务分包企业是否按要求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

  6、劳务分包单位支付工人工资情况;

  7、劳务分包企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情况;

  8、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情况;

  9、劳务分包企业每月5日向区建设局报送《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表》、《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表》情况;

  10、监理单位审查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合同报备、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情况。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的30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19家,施工单位26家,监理单位17家,劳务单位19家,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24份。检查结果表明:5月1日开始实行的《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xxx〕26号)文件,虽然经我局于月28日下午召开的年第一季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进行传达布置并反复强调,但大部分施工企业、劳务企业仍未按通知要求做好劳务承包、劳务费转账、工资发放、每月报送报表等工作,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互相推诿责任,对劳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拖欠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建筑劳务市场管理仍须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施工企业未及时足额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指定账户,存在该问题的有11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37%。

  (二)劳务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在该问题的有6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20%。

  (三)劳务企业未委派项目劳资管理人员或劳务队长无带队资格证书,存在该问题的.有9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30%。

  (四)劳务企业未及时发放劳务人员6月份工资,存在该问题的有11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37%。

  (五)劳务企业未在每月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附银行进账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材料。存在该问题的有13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43%。

  (六)监理单位应未核验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报备、是否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审查。存在该问题的有4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13%。

  检查中还发现:个别项目施工单位未选择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任务;个别项目劳务企业的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岗位技能证书;个别项目劳务企业未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三、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的综合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按规定拨付劳务分包价款的施工单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人工资、按时上报报表的劳务单位: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惠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文教园安置房-洪前社B组团B1~9#楼项目),省xx建筑工程公司、xx建工有限公司(xx产业区后滨安置房(第三组团)A5#、A6#项目)通报表扬,记入良好行为记录;

  (二)对未在每月5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材料的劳务企业: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x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xxx筑劳务有限公司、xxx劳务有限公司(内厝中心幼儿园项目)、xx劳务有限公司(国贸东X20xxG01—3#项目)等5家劳务单位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对施工单位未选择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任务的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有限公司、四海劳务有限公司(后滨安置房二期C13—C15#项目)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有关要求

  (一)受处理的施工企业、劳务企业要认真汲取教训,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落实劳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我局安全科。受表扬的企业要戒骄戒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为优化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未受处理的施工、劳务企业要抓紧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对未整改未反馈的单位,我局将在下一季度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二)未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账户,通过劳务公司现场监管工资的施工企业,须在7月以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劳务款至劳务企业,由劳务企业直接支付工人工资。下季度检查发现未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劳务款的施工企业,我局将对施工企业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三)各监理单位应就所监理工程的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报备、是否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审查核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应予记入监理日记,发现劳务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得签发开工令;已进场施工的,应责令其退场;拒绝退场的应向区建设局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签发开工令前应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出示劳务分包合同报备收件凭证,劳务分包企业未能出示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区建设局。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工程进度的正常持续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厂家)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货商提供的物料满足施工的规定要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工程施工材料物料采购时,计划审批的价格之审核、订购、验收、付款结算等,除另有规定外,悉以制度处理。

  第三条职责划分

  1、由采购员全面负责对各工程材料物料的采购工作;

  2、由工程部经理对工程部材料清单和材料使用计划计划单的数量、要求进行详细审核把关;

  3、由工程部对各类材料的质量、技术要求把关;

  4、由采购员对该工程材料的数量、规格、价格控制把关。

  第二章采购(计划)审批

  第一条采购计划的制定

  1、工程部应依据应根据图纸、及实际需要制定《材料计划单》和《用料计划表》,确保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并签字后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2、总经理审批后,采购员依据工程部《材料计划单》和《用料计划表》制定《采购计划表》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

  第二条选择供应商

  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与项目技术人员技术沟通评选确定后,每种材料供应商不准少于三家,由部门领导审核。

  1、供应商的选择可以通过互联网、宣传册(合格供应商)厂家中选取;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

  第三条价格调查

  1、已核定的材料,必须经常分析了解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2、已核定之材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附上书面之原因说明;

  3、采购的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厂家)适当降低单价;

  第四条询价、比价和议价

  1、根据采购物料的品种、规格、标准、数量和交付期的.不同,采购人员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货商作为询价对象;

  2、采购人员根据过去采购的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成本预算等情况,确定采购目标价格;

  3、在得到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后,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条件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方面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核对,以保证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公司实际的采购要求,并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交付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以便选择条件最优的供应商;

  4、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送请购部门确认;

  5、专用材料或用品,材料公司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6、对厂商的报价资料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在公司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以使双方最终在全部条款上达成一致;

  7、对重大的物资采购,无论是技术、商务谈判,要保证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有关价格、选型及其他重要的技术、商务谈判,要求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派人参加。

  第五条购前审批

  采购员与供货商初步沟通并完成询价后,在《订购汇签单》上详细填列以下事项,呈报负责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1、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定“订购供货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等;

  2、注明与供货商拟定的付款条件;

  3、需与供货商签订长期合同的,采购员应将草拟的《长期合同书》报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第六条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1、采购员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供货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2、采购员应就公司工程部所提重要材料项,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七条订购作业

  采购人员接到经批准的“定购单”后,应与供应厂商进一步接触,进行正式的质量、价格和后续服务谈判。金额较大或批量采购的应到对方生产工厂进行实际考察,在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程度、供货能力和现货品质后,向对方明确订货意向,并送样报验,未通过报验的材料不准采购。

  第八条签订采购合同

  1、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员需填写正式的采购合同,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条款:

  (1)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物料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3)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4)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5)交付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6)付款方式;

  (7)所需的质量证明(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单等);

  (8)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是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9)运输方式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2、采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加盖公司合同公章经对方签章后生效。到供应厂商处现场采购的,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对方签章后生效;采购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材料公司负责采购合同的传阅会签和各部门的存档。

  3、采购人员应跟踪控制材料物料交货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4、发货前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订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以便验收确认。

  5、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人员应在“订购单”上注明“分批交货”以资识别。

  6、长期订货和大额进货,原则上均应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办法进行,应与供应商定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第一份存行政办,第二份存供应商,另需合同复印件四份分别交材料公司、核算中心、财务中心及工程部存档。

  第九条紧急订货

  采购人员接到主管经理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应立即进行询价、议价,迅速办理。

  第十条进度控制及事物联系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材料公司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材料公司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材料公司应事先选定厂商,拟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十一条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材料退货单”并见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后,凭此异常材料出厂。

  第三章验收与付款

  第一条货物进厂验收

  1、货物进场供应商交货时,采购人员通知库管员,实际清点件数或称重,对货物携带的有关证件进行验证,经与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内容核对相符后签收,仓库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章入库。如发现不符时,即通知材料公司会同处理;

  2、对有专项质量要求的材料物资,通知工程部派质检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库管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字。

  第二条付款结算

  1、严格按照公司报账工作流程和挂账工作流程执行;

  2、采购款项须按采购合同规定或采购单所约定的时间由材料公司统一支付;

  3、付款申请由采购人员或被委托采购人员提出,申请付款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和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分清轻重缓急,必要时须提交验收报告、物品入库单据和对方发票,申请付款单上应注明预付款、已付款、余款,按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才可由采购人员借款或垫款进行直接支付:

  (1)紧急采购且不能及时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2)在外埠采购且供应商要求立即付款时;

  (3)在现场调试期间急需材料的采购;

  (4)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第三条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1、材料公司应特别注意“采购单”注明的到货时间要求,掌握到货进度;

  2、采购人员发现供货方发货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货厂商联系催交,对异常原因及时处理对策,汇通相关职能部门、分公司处理。

  第四条质量评价

  使用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关注,根据使用效果对材料质量提出评价,以利于进一步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参与采购过程的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还要注意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条参加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并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

  第三条超出本办法的事项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日期执行。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在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和工程建设实际,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求,通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向社会提供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合格建筑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

  一、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二、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持续改进和自我评价;

  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或评价。

  第四条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除应健全自身质量保证体系外,还应依照本规定对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和审核。

  第五条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在其承包施工的工程范围内建立,并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分包工程的范围、特点,以及总包项目经理部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应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子体系。

  第六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参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xx制定。

  第二章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第七条施工企业必须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管理网络。配备与公司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相适应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企业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质量管理机构应设专人作为部门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要求:特级企业应不少于20人,一级企业应不少于15人,二级企业应不少于10人,三级企业应不少于6人。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具备必需的质量监控检查能力。

  第八条质量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应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质量管理人员应是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目前尚无条件的必须在2年内填补空白点,质量管理人员要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实行建筑施工现场质量保障制度。公司应设置专职质量员,且应专业配套合理,并组成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

  第三章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应按本规定,围绕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持续改进工程质量活动,建立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不断改进其有效性。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和交付活动的管理。

  一、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持有与工程项目类型和规模相适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二、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专业特点、人员素质相适应。部门或岗位的设置及人员定编配置,应满足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需要和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的规定。

  三、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直接派驻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工作。

  四、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人员组成应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公司主管部门审查、确认。

  五、项目经理部应明确与工程质量所有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和权限,建立工程项目质量责任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文件和记录控制、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材料采购和验收、分包选择和管理、见证取样和送检、工序控制、设计变更、技术复核、隐蔽验收、工程资料、质量验收、事故处理、工程交付及回访保修的管理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一、掌握地质资料、设计意图,掌握关键部位的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

  二、从施工的角度提出设计修改和优化意见,并对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证;

  三、确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包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已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建立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形成文件。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应包括:

一、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

  二、满足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和所在施工企业的承诺;

  三、包括工程实物质量的总要求和阶段性要求;

  四、可考核,并尽可能定量。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应为实现质量目标,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和质量管理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一、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项目与施工现场实际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

  3、施工方案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

  4、施工进度计划;

  5、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分包需求计划;

  6、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工艺检测和工程质量验收计划;

  7、工期、技术、质量等施工管理措施;

  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二、质量计划应以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为目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

  1、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2、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与质量责任分配;

  3、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对文件资料的需求、配置和管理;

  4、检验、测量的需求、配置和管理;

  5、施工和工程交付过程中验证、确认、检验和试验活动的安排,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已完工程的验收标准;

  6、施工和交付过程所需的记录。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可单独编制也可合并编制,单独编制时相关内容可互相引用。

  四、质量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应按规定分级组织审批,并报送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当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变更时,应修改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并按规定审核审批。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施工技术交底。

  一、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应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文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施工技术交底,并保留双方签字的交底记录。

  二、应确保被交底人全面准确地了解施工工艺、操作要点、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信息。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应按本规定要求选择供应商、分包单位,报送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后,组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分包人员进场。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报送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开工条件主要应包括:

 一、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报建手续齐全;

  二、施工组织设计已获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批准;

  三、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

  四、道路、场地、水、电、大型临时设施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应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质量教育和培训,确保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项目经理、专职技术员、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物资,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供应商提供物资的能力进行评价,签订采购或租赁协议、合同等;并对进场的物资实施验证,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备案证、出厂质量检验和有效证明文件。

  二、内部调拨或转移的物资,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外观、规格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必要时可抽样复试,并形成记录。

  三、发包单位提供的物资,应对其规格、型号、等级及质量验收标准与方法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做出约定,进场时会同发包单位进行交接验证。

  四、分包单位采购或转移的,项目经理部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对采购或租赁协议、合同进行签认;对进场的物资共同进行外观、规格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必要时可抽样复试,并形成记录。

  五、项目经理部应对进场建筑材料按规定见证取样,送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对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单位予以控制,以确保分包活动符合规定。

  一、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依法向合格的分包单位发包施工业务。应评价分包单位的合法资质,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文件,技术、质量、管理能力等。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与分包单位明确各自质量责任权限,规定分包单位应满足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规定对分包单位从业人员资格的要求;审核审批与签署手续齐全、有效。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分包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活动实施控制,并形成记录。

  1、审核批准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技术措施;

  2、确认分包单位进场人员的资格,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质量教育、培训和施工交底,形成记录;

  3、安排专人对分包单位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活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的要求,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实施动态控制和检查,确保工序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实施控制,控制内容和要求主要应包括:

  1、安排具有相应操作技能和上岗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

  2、提供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

  3、明确适用的工艺规范、验收标准,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交底,并落实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4、组织技术复核和施工令签发。

  二、工程施工与设计要求发生矛盾时,项目经理部收到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后,应修改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并对分包单位及操作人员进行补充交底。;

  三、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建立工序活动控制记录,确保主要工序活动的可追溯性,主要应包括:

  1、施工日记和施工记录;

  2、工序技术交底记录、特殊工序技术交底评审记录;

  3、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记录;

  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

  5、施工质量的过程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交付制度,对涉及工程质量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不合格工程不转序或竣工交付。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在建工程分部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保存验收记录。验收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授权人员实施,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和法律法规有要求时,应由所属施工企业、发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见证、审核、复验或签认。

  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主要应包括:

  1、隐蔽工程验收;

  2、施工工艺检验与试验;

  3、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4、工程交接检验与验收;

  5、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中间验收;

  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二、单位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工程质量、竣工资料的预检和整改,经施工企业确认并签署质量合格文件、通过质监机构竣前检查后,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工程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提报质量保证书。

  三、工程质量验收或竣工交付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整改,不得转序和放行

  四、工程竣工交付后,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整理、移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包括: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施工技术资料;

  3、施工管理资料;

  4、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5、竣工交付资料;

  6、竣工图;

  7、工程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磁盘等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的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对发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确保不留工程质量隐患。

  一、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对后续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和上报做出规定。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上报处理应符合国家规定。

  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整改。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质量缺陷的处置方法包括:

  1、采取返工措施,消除工程质量缺陷;

  2、采取返修或加固补强措施,使工程质量缺陷控制在验收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3、不作返修让步接收,在后续工序中采取相应的弥补措施,使其影响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三、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质量缺陷实施返工、返修、加固补强等弥补措施后,应按处置方案规定对整改后的工程质量,重新进行检查验收,作好记录,以证实其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项目经理部应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报告、调查鉴定、质量缺陷、处置和重新检查验收和标准的原始记录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文件管理和质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对文件的发布、配置与使用进行控制,确保在使用场所都能获得适用的有效文件和记录。

  一、文件控制的范围是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其强制性条文;

  2、设计文件、合同、协议书;

  3、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

  二、质量记录控制的范围是用于证实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和工程实物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应包括:

  1、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记录,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物资采购、工程分包管理记录;施工记录及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与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往来信函及处置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2、工程实物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记录,包括: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工程定位测量、放线及沉降观测记录;施工试验报告、分项工程试验记录及见证检测记录;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样检测资料和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设备调试和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系统功能测定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工程竣工交付记录。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内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控制、自我监督、自我保证能力,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从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

  第二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转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施工企业信用档案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质量诚信档案,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电视、电台、报刊、杂志)、建管信息网等向社会和行业公示,并将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作为评价企业质量管理和企业资质升级、年检、评优和招投标的重要依据,促进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松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二00九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4、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施工人员。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施工人员自检基础上,项目经理要对工程施工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3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业主使用前,由公司工程部及现场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验收合格。

  施工员责任制

  1、施工员是现场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职责是按照“尽量要好、成本要低、速度要快,保证安全施工的原则,完成项目的施工任务。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材料、加工半成品。予制构件,按规格型号配套,按需用时间提出计划。

  3、准备好的施工机械,组织材料进场,根据现场时间材料情况,调正好砼、砂浆等材料的施工合比,进行挂牌公布。

  4、做好劳动力的组织和安排,了解施工班组的技术力量,人员配备,组织工序和各工种的搭接。

  5、将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技术规程,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变换施工方案、措施,向班组进行交底。

  6、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有无情况,机器能否转动,材料是否齐全,并检查安全隐患,落实“五防”,“四口”,“三安”的措施,对违章作业,坚决制止。

  7、加强质量管理、检查。如砂浆、砼配比是否正确,检查试块,试件是否按规定制作、养护。做好每天施工记录

  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搞好图纸的会审工作。

  二、编制施工图纸(施工)预算,计算出材料分析汇总表,按分部分项工程(基础、主体、装饰、分层)提出材料计划表。

三、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向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四、负责本工程的定位、放线、测平、沉降、观测记录。

  五、负责测量用具、仪器的保管,并定期校正测量仪器。

  六、收集、整理工程施工中的变更签证资料。

  七、做好分部、分项成本核算工作,按时结算各施工班组的分部、分项、分层、单项完成任务结算书。

  八、应对自己的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认真细致的完成。

  九、认真配合好项目经理(施工员)的工作。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组织建立各级质量监督保证体系。

  二、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规格、监督各项施工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程。

  三、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检验方法和验收评定标准,正确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返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写出返工意见并出具罚款单。

  四、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提出制订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建议。

  五、对工程的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六、向每个施工班组做(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交底。

  七、每个项目施工都应在施工段(墙、柱、梁、板)贴上质量检查验收表。如:混凝土柱:(浇灌时间、拆模时间、垂直度、平整度、施工班组、木工、混凝土工、施工负责人、检查人)制表贴于柱上。

  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履行承包合同。

  2、根据工程合同范围,协调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的关系,按时参加协调会,定期召开各分包单位协调会。

  3、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班子管理及班组建设。

  4、组织实施包括各专业安装单位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施工中按月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填报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内的进度计划表,负责同建设单位联系按期收取工程进度款项。

  项目工程师职责

  1、在上级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负直接责任。认贯彻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接收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查,并将工程质量检查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各种技术问题,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3、主持编制各关健工序的施工方案(技术指导书),主持图纸会审,负责向工长进行技术规范方面的交底工作。

  4、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开展。

  5、积级推广新技术,降低工程成本,参与项目经济活动分析会,帮助各专业分包单位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6、协助工长抓好班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创标准化文明工地。

  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 收集整理齐全工程前期的各种资料。

  二、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及时整理齐全文明工地资料。

  三、做好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并与工程进度同步。

  四、工程资料应认真填写,字绩工整,装订整齐。

  五、填写施工现场天气晴雨、温度表。

  六、登记保管好项目部的各种书籍、资料表格。

  七、收集保存好公司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文件。

  八、及时做好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及时认真、不误竣工

  施工项目部各类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项目部(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二、各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一、放线、定位(包括桩定位)、基槽(坑)标高、深度、尺寸

  二、各层的标高、轴线、砖砌体皮数杆、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三、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四、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

  五、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质量员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一、砼、砂浆试块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制作、养护、试压。

  二、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四、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记录。

  五、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操作要注重工序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成品保护制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提高素质。

  二、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损坏。

  三、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件。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一、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由公司质量科派员进行质量回访,及时反馈业主的质量投诉。

  三、由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公司将严格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4

  第十四条 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五条 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 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 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 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5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包括存入商业银行的存款、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和存入本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的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除上述货币资金以外的其他货币资金。

  单位的货币资金应当由单位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各类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应当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其他部门未经财务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办理任何收付款业务或出具收付款单据。

  选配出纳人员时,必须对其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曾因经济问题受过处分或调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均不得担任出纳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出纳人员和其他经管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的思想动态。对思想不健康、有赌博恶习、缺乏社会和家庭责任感、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过密以及法纪观念淡薄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出纳或经管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禁止会计(指出纳岗位以外的其他会计岗位,下同)出纳一人兼。出纳岗位业务量较少时,在不影响办理出纳业务的前提下,出纳人员可以兼任除上述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由本单位出纳或指定的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严禁委托他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下同)代办,严禁将款项存入未办理开户手续的银行账户。

  办理银行存款必须由本单位出纳或指定的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支票、汇票、进账单等存款时提交给银行的凭证必须填齐收款单位、金额、用途、日期等内容,必须当场取得银行出具的存款证实书或进账单,并检查其真实性和正确性。严禁委托他人代办存款。

  定期存款到期支取、转存以及存款(包括定期和活期)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的转存,必须由本单位出纳或指定的.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票据的管理,按规定取得和使用票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固定编号的结算票据应建立领用登记制度,按顺序号签发使用,定期盘点核对,作废时要在大小写金额处和印鉴处加盖“作废”戳记(或用碳素墨水写上“作废”字样),并妥善保管。

  签发现金支票必须将各项内容填写齐全。签发转账支票一般也应将各项内容填写齐全,特殊情况收款人不确定或金额不确定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董事长及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必须填写当日日期和真实用途,必须在支票用途栏注明限额并在金额小写栏应当填写货币符号的位置填写货币符号,必须在专门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批准人、领用人在登记薄上签字。支票使用后,应在支票存根上补填收款人和确切的金额,并在登记簿上作注销登记。转存款的支票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严禁将空白支票交于他人作信用抵押。

  填写支票必须用碳素墨水,或用支票打印机打印。

  通过银行对外付款时,其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必须以合同或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如发票)为依据。需变更合同中的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时,必须由对方出具书面文件,并加盖原合同所盖的公章,由原合同签字人签字。使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付款时,还应确认收取票据人员的身份并由本人签收。

  出纳人员应及时向银行索取银行对账单,并及时对账,至少每月一次。每月终了,出纳人员应根据对账结果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草稿,连同对账单、银行存款日记账一并交会计人员审核。会计人员应当对所有收支业务逐笔进行核对,不得只核对余额。当余额相符而收支业务不符时,要及时查明原因。要特别注意上月的未达账项本月是否都已入账,如发现有较长时间的未达账项要查明原因。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编制正式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与银行存款对账单一并保存,列入会计档案管理。

  定期存款也应取得对账单进行核对,至少每季度二次。银行不出具对账单时,应自行编制对账单由银行签认。

  现金收入一般应在当天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按开户银行规定的时间送存,并要有相应的确保安全的措施。

  使用现金必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不得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

  外出采购或进行经营活动需要大额款项时,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携带大额现金。

  不准用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为个人或外单位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公款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

  要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限额根据本单位的日常业务开支量和库存现金保管条件。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量。

  存放现金应当配备保险柜,存放保险柜的房间应当安装防盗门、窗,并要有一定的安全措施。存、取现金款额较大或离银行较远时,必须有机动车辆接送,并派人陪同保护;应尽可能配备取送款专用车。取送款专用车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存取现金途中不得办理其他事项或逗留。

  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必须于当日逐笔登记入账,并在记完当日最后一笔时结出余额。不允许将收支相抵而不记账或以收支相抵后的金额记账。

  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日下班前,出纳人员必须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每月月末最后一笔现金收支业务办理完毕盾,会计人员要与出纳人员一道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盘点表。发现账款不待时,应及时查明原因。

  每日终了,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必须将分类账上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与日记账(出纳账)的余额相核对,发现差错要及时纠正,核对不符时不能结账。

  财务部门负责人和稽核人员要经常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好抽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抽查情况要有记录。

  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银行存款利息和其他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

  更换出纳人员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既要与分类账核对一致,也要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银行未出对贩单时要派专人去银行核对),并由原出纳人员在日记账余额处盖章。支票等有固定编号的银行结算凭证要清点张数和核对号码。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印鉴、各种有价证券、支票等有固定编号的银行结算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物品的移交情况应编入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式四份,由移交、接交双方及监交会计人员、监交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各执一份。出纳人员临时外出,其工作由其他指定会计人员代理的,也应就所移交的事项(如现金、印鉴、账簿等)办理交接手续。

  外埠存款按银行存款的办法进行管理,有关业务完成后要及时清理撤户。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必须经常进行清理核对,至少每月要由会计人员清理核对一次,特别要注意检查多余款和因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的款项是否及时入贩。对于在途货币资金,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应当及时检查其在途时间是否正常。

  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如发现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浮多、短少,或有被盗、被挪用、被贪污嫌疑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向上级报告。需向公安部门报案时,应及时报案。

  发生货币资金被盗、被挪用、贪污,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应向有关司法机关报告。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6

  一、企业挂靠项目经理的风险

  施工企业承接工程业务后,必定会安排项目经理,并组建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部经济考核指标等。一般来说,项目经理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施工企业内部的项目经理,另一类为挂靠的项目经理(或称老板、包工头)。

  虽然国家明文禁止项目经理挂靠,但挂靠承包的事实依然存在。挂靠的项目经理一般不受施工企业行政上真正的约束,一次性或单一性的合作居多,很多挂靠的项目经理没有企业制度的概念,他们随意性很大,凭个性办事,很可能会发生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挂靠项目经理在建设单位面临倒闭或该项目进展不顺利、工程款拿不到、项目测算亏本的前提下,极容易产生中饱私囊的做法,甚至做得更加离谱,因此企业的风险无法估量。

  (2)挂靠的项目经理如无经济实力,那就意味着其所挂靠的施工企业风险加大。因此,项目经理一旦不诚信或无实力,那企业就面临着非常严重的经济法律风险。

  二、项目部公章使用的风险

  1.项目部公章的法律效力

  在分析项目部公章的使用风险前,很有必要说明项目部公章的法律效力。项目部公章的使用已越来越受企业领导的重视,各家施工企业所刻制的项目部公章样式也多种多样。但不管项目部公章的内容怎样刻制,一旦在合同或送货单上盖章,只要有未付款,没有一家企业被时会不输的。因此,施工企业千万不能忽视项目部公章的效力。

  2.遭材料商的风险

  项目部的公章往往由项目经理主管,如果项目经理采购材料不经过企业总部,签订采购合同不经过企业法务部门审查,那就会用项目部公章来签订经济合同;如果该项目经理法律知识淡薄,对合同内容把关不严,到时遭材料商,最终买单的还是施工企业。

  3.被建筑劳务敲竹杠的风险

  项目部的公章同样会被项目经理用来签订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如果项目经理把关不严,企业同样受损。

  4.被业主方利用的风险

  项目部公章大多用于工程技术资料、签证资料等,对业主方的发函或工作联系单也经常使用项目部公章,但一旦函件内容组织不严谨,可能会导致施工企业严重的经济损失,届时,企业无法否认项目部公章的权限。

  三、送货单签收的风险

  送货单看起来很简单、不起眼,但往往是施工企业的致命点,因此,项目部对送货单的签收必须重视,要严格把关。

  1.送货单打官司的风险

  现在材料商用项目部签收的送货单绝对胜诉!法律讲依据、讲事实,而材料商提供的经项目部签收的送货单就是依据(项目部不盖章同样有效),尽管有企业认为材料商和项目部签收人有串通虚报量价的嫌疑,但在法庭上,送货单中的量价已成为事实,法院会判企业照单全买!

  2.送货单造成项目亏损的`风险

  工程材料费用约占工程项目总造价的70%左右,把握住材料量价就把握住成本。一旦材料量价超预算就存在亏损的风险,而量和价往往体现在送货单上(因采购合同上的数量只是估算的)。因此,送货单必须指定两人以上同时签收,要预防“飞单子”(即货没进场,但送货单子已签收)的现象发生。

  四、使用不诚信建筑劳务队伍的风险

  虽然几年前建设部专门对施工企业作出了“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三大类资质的区分,但几年下来,建筑劳务市场秩序仍然不规范。很多劳务公司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后很少过问劳务的质量。建筑劳务的特点就是流动性,虽然劳务公司不变,农民工还是一直在流动的,因此只有用了建筑劳务,才知道其施工技术和诚信度究竟如何。

  1.被上访投诉或敲诈的风险

  近年来确实存在建筑劳务利用“施工企业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敲诈项目部的现象。一旦逢年过节,建筑劳务到政府部门上访、堵路等情况层出不穷。上访时,劳务公司负责人大多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而被上访投诉对象就是施工企业(或项目部)。不管施工企业是对是错,就行业主管部门而言,为了“维稳”,不管施工企业有何理由,也不管建筑劳务自报的工钱是多是少,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把“企业欠薪保证金”先付给农民工,不够再向施工企业拿。

  2.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如使用不慎,会引发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大事。如处理不好,往往会被通报处罚。如通报批评,施工企业一段时间内不得在该地承接工程项目;或清退出当地建筑市场;或《诚信手册》年检通不过,无法在该地区投标。

  综上所述,为防范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上的法律风险,建议施工企业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对企业委任项目经理的风险防范

  不管项目经理是企业内的职业项目经理(年薪制的较多)还是挂靠的项目经理(风险责任承包制),企业都要对其实行风险抵押(或担保)机制,加强在工程量、价上的过程监督管理。

  (二)对项目部公章使用的风险防范

  控制和规范使用项目部的各类图章。项目部的章必须由专人保管,要建立用章审批程序。

  (三)对送货单签收的风险防范

  1.送货单必须指定两人以上的收料人同时签收,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当场(或当天)确认,然后每月结算一次,项目经理(最好是承包责任人)或企业派专人过程审核,最后签字盖章确认。

  2.把月结的材料数量与工程形象进度所使用的量及预算包含的量进行比较,做到节点过程控制。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财务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项目部配备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物资管理、项目核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报表模板附件等内容。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公司下辖的工程项目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备用金定额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人员配置等相关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备用金定额如不能满足项目部需要,可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核通过后依据新的备用金定额执行。

  第七条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临时用工劳务报酬支出

  2、临时急需物资及小规模用料采购支出

  3、施工及办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4、机械设备低值零配件采购及修理支出

  5、项目部人员差旅费用支出

  6、施工用水电支出

  7、项目部招待费支出

  8、项目部食堂采购支出

  9、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八条项目部财务人员进驻后,应尽快到最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划拨。

  第九条项目部支付给各分包队伍的工程款项、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等均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条项目部才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造价、金融机构路途远近等因素确定库存现金的最低金额,为确保安全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保留过多的库存现金。

  第十一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建立《转账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现金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详细登记每张支票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应当包括单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额和用途

  3、使用部门

  4、经手人签字

  第十二条作废的支票应连同支票存根粘贴,统一保管,并在骑缝处加盖作废章。

  第十三条不同开户银行的支票应建立不同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分别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每月应对每个存款账户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连同当月《银行存款对账单》上报至公司财务部一份、项目经理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第三章财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节工程物资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部工程物资主要由公司根据项目的施工需求统一采购调拨,项目应由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严格的收发存统计和汇报体系。

  第十六条工程物资的收入、发出和调拨必须要有物资保管部门填写相关凭证,要求摘要清楚、数据准确、签字明责完整、上报及时。

  第十七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收发存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会同物资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定期盘点,编制盘点明细表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工程物资购入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每月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条工程物资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分类编号。

  第二节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部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或租赁后统一调拨至施工现场,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租赁机械设备,报经公司批准后进行租赁。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临时短期用机械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联系租赁,但是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自行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保证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不得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关经手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于公司自有设备的调拨,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从公司设备管理和财务部门及时获得机械设备的调拨单和相关基础信息,如价值、折旧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节职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数额及期限,一般情况下个人因私借款应在下月工资发放前偿还,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因情况实属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以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个人因私借款金额须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个人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两个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下经项目经理批准可以放宽余额限制,但是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对于采购人员的备用金借款应设定最高限额,并逐月检查监督,采购备用金借款余额不得超支50% 。

  第二十七条个人借款应填写《职工个人借款申请单》,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以及预计归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借款申请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写金额相同,相关内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则视为该借款申请无效。

  第二十九条借款申请应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项目部出纳必须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严禁在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借出款项。

  第三十条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将个人因私借款申请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会计须按借款人设立明细账户,以方便核算和监督个人借款情况。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末编制《个人借款情况统计明细表》,按借款人详细列示借款余额、期限等内容,报项目经理,对于超过期限的个人借款应及时催缴。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员归还借款时,出纳应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将借款申请返还给借款人。

  第二节报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个人因公出差或进行相关采购报销,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票据和发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发票,要求必须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自行监督审核职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退回不予报销,对于涉嫌伪造发票骗取报销款项的应将发票扣留,报告项目经理请求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报销人因公出差报销,必须在出差归来当月工资发放前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报销人必须凭相关票据和发票填写报销申请,并妥善粘贴单据,填写报销金额和报销理由。

  建筑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精选9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的领导,理顺公司本部与工程项目部的财务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根据公司建立“大财务”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财务机构设置:

  (一)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财务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项目部设相应财务机构,负责所在项目财务工作;

  (三)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项目部行政领导和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财务控制体系;

  (二)负责公司本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根据需要对项目部资金进行调度;

  (四)负责拟定、审核项目融资方案和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金融风险,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六)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和处置办法并参与实施,审核项目部资产处置方案;

  (七)负责公司税收筹划和处理工作,协助项目部处理相关税务事宜;

  (八)负责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九)负责外派项目会计的管理,指导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管理职责:

  (一)执行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负责本项目部的财务会计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三)根据本项目部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设立会计账薄、审核各项收支,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会计业务,使项目部的各种报表、帐簿、凭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四)配合审计单位做好每个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五)做好经济合同的财务管理,定期与供应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核对往来账目,()及时、准确收支货款、工程分包款、人工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六)进行财产物资管理,做好财产保全工作;

  (七)负责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八)及时处理财务工作相关事宜。

  第三章资金与计划

  第六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来源:

  (一)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备料款及工程进度预付款;

  (二)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结算款;

  (三)应付未付款项;

  (四)公司本部拨付及内部单位的往来资金;

  (五)其它来源。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项:

  (一)工程用物资、设备的采购;

  (二)职工工资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费;

  (四)缴纳税费;

  (五)规定的各种应上交款项;

  (六)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如需开设银行帐户,必须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同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建立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则不得擅自开设任何形式的银行账户。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的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其调配权属公司,工程项目部实现的合同收入结算后统一汇入公司指定帐户。资金运用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不设立现金库,其现金支出在出纳临时结算卡(个人账户)中开支。需要用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实际报销金额划入出纳临时结算账户,该临时结算账户不留余额。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要定期编制财务资金计划,实行资金按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支出,未经本部批准不得列支。

  第四章成本与税费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界限,间接费开支要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费用开支办法,并如实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条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物资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盘点工作。采用移动平均法,购入后被领用的工具、器具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必须履行物资保管责任转移的相关手续,领用后转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资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项目部要设置存货实物账,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入库、出库、盘点、对账制度,账、卡、物必须相符,盘盈、盘亏要按规定处理。项目会计在月末审核库管员编制的材料购销存明细表后,再编报材料购销存汇总表送交公司财务部。存货计入成本要以出库单(领料单)和存货成本分配表为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配备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及台帐,做到帐卡相符、帐实相符。所配备的机械设备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调入的机械设备,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

  第十六条对于工程项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应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工程完工后能及时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规定报批后处置。

  第十七条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由项目部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计缴。

  第五章清算与监督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应对各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清算完毕。对竣工时仍清算不完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转公司继续清理。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部解散时剩余财产物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自购的固定资产调公司管理,调入的固定资产移交原调出单位或调入公司,交接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二)购置的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工程部研究处理意见并办理调拨、报废、变卖等手续;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资按质论价处理,发生的损益由工程部负担;

  (四)项目部对准备处理的剩余财产物资必须经过材质、技术鉴定,确定处理价格,填制鉴定清册交工程部门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决算,协助建设单位向接管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对该项目的财务状况、工作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第二十一条对确实在短期内无法处理的遗留问题,工程部应向公司专题处理报告,经公司决定同意后转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妥善保管财务会计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工程项目部解散时,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部门。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主动接受公司财务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六章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部主办会计应于每月21日结账,并于每月26日前回公司对账,将当月核算原始资料移交本部主管会计人员。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月26日前按统一格式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工程成本明细表”、“材料收、发、存明细表”、“现金收支月报表”、“债权、债务月报表”等,并于每周末报送现金收支周报表。财务报表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修改。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月末和工程决算后向公司报送财务决算报告(报表的种类与每月报送的报表种类相同)并附相应的财务说明书。说明书应重点说明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成本状况,财产物资变动,工程结算以及对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工程项目部每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财务部草拟,行政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建筑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精选9篇)9

  1、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施工队队长、安质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

  2、经理部及各施工队必须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5、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警戒区。

  6、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7、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无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为妥善处理“问题账款”,争取时效,维护本公司与营业人员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问题账款”,系指本公司营业人员于销货过程中所发生被骗、被倒账、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等情况的案件。

  第三条

  因销货而发生的应收账款,自发票开立的日起,逾两个月尚未收回,亦未公司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者,视同“问题账款”。但情况特殊经呈报总经理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条

  “问题账款”发生后,该单位应于二日内,据实填妥“问题账款报告书”,并检附有关证据、资料等,依序呈请单位主管查证并签注意见后,转请法务室协助处理。

  第五条

  前条报告书上的基本资料栏,由单位会计员填写,经过情况、处理意见及附件明细等栏,由营业人员填写。

  第六条

  法务室应于收到报告书后二日内,与经办人及单位主管会商,了解情况后拟订处理办法,呈请总经理批示,并即协助经办人处理。

  第七条

  经指示后的报告书,法务室应即复印一份通知财务部备案,如为尚未开立发票的“问题账款”,则应另复印一份通知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

  经办人填写报告书,应注意:

  (一)务必亲自据实填写,不得遗漏。

  (二)发生原因栏如勾填“其他”时,应在括弧内简略注明原因。

  (三)经过情况栏应从与客户接洽时,依时间的先后,逐一载明至填报日期止的所有经过情况。本栏空白若不敷填写,可另加白纸填写。

  (四)处理意见栏乃供经办人自己拟具赔偿意见之用,如有需公司协助者,亦请在本栏内填明。

  第九条

  报告书未依前条规定填写者,法务室可退回经办人,请其于收到原报告书二天内重新填写提出。

  第十条

  “问题账款”发生后,经办人未依规定期限提出报告书,请求协助处理者,法务室可不予受理。逾15天仍未提出者,该“问题账款”应由经办人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会计员未主动填写报告书的基本资料,或单位主管疏于督促经办人于规定期限内填妥并提出报告书,致经办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时,该单位主管或会计员应连带受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问题账款”处理期间,经办人及其单位主管应与法务室充分合作,必要时,法务室得借阅有关单位的账册、资料,并可请求有关单位主管或人员配合查证,该单位主管或人员不得拒绝或借故推拖。

  第十三条

  法务室协助营业单位处理的“问题账款”,自该“问题账款”发生之日起40天内,尚未能处理完毕,除情况特殊经报请总经理核准延期赔偿者外,财务部应依第十四条的规定,签拟经办人应赔偿的金额及偿付方式,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十四条

  各员销售时,应负责收回全部货款,遇倒账或收回票据未能如期兑现时,经办人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50%(所售对象为私人时,经办人员应负赔偿售价或损失的.100%)。但收回的票据,若非统一发票抬头客户正式背书,因而未能如期兑现或交货尚未收回货款,而不按公司规定作业,手续不全者,其经办人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80%。产品遗失时,经办人应负责赔偿底价100%(以上所称的售价如高于底价时,以底价计算)。上述赔偿应于发生后即行签报,若经办人于事后追回产品或货款时,应悉数缴回公司,再由公司就其原先赔偿的金额依比例发还。

  第十五条

  本办法各条文中所称“问题账款发生之日”,如为票据未能兑现,系指第一次收回票据的到期日,如为被骗,则为被骗的当日,此外的原因,则为该笔交易发票开立之日起算第60天。

  第十六条

  经核定由经办人先行赔偿的“问题账款”,法务室仍应寻求一切可能的途径继续处理。若事后追回产品或货款时,应通知财务部于追回之日起4天内,依比率一次退还原经办人。

  第十七条

  法务室对“问题账款”的受理,以报告书的收受为依据,如情况紧急时,可由经办人先以口头提请法务室处理,但经办人应于次日补具报告书。

  第十八条

  经办人未据实填写报告书,以致妨碍“问题账款”的处理者,除应负全额赔偿责任外,法务室并可视情节轻重签请惩处。

  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附表

  问题账款报告书x年xx月xx日

  基本资料栏

  客户名称

  公司地址

  电话

  工厂

  地址

  电话

  负责人

  洽办人

  开始往来日期

  交易项目

  平均每月交易额

  授信额度

  问题账金额

  经过情况

  (1)发生原因:

  口客户倒闭

  口拖延付款

  口质量不良

  口数量不符

  口客户要求延后付款

  口其他

  ()(2)经过情况:

  处理意见附件

  明细

  核准:

  复核:

  制表: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9

  河南北xx建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xx市北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始创于1973年,集团以河南北xx建集团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下辖3个控股子公司、5个参股公司、8个分公司,集团注册资本总计9280多万元,系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公司成立至今,始终坚持“诚信为本”的经营宗旨,遵守合同、履行义务,严格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业主、社会奉献了多项精品工程。公司连续几年被评为“河南省建筑业先进企业”、“河南省建筑安全先进企业”、“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河南省出省施工先进企业”。

  一、领导重视,制度完善

  集团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为副组长的诚信管理委员会;各分公司均按规定建立诚信管理机构,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在企业内部形成了严密统一的组织体系,为诚信企业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了合同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将“信用”工作与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纳入企业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管理体系。

  二、诚信经营、照章纳税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企;精求质量、持续提高;信守承诺、崇尚信誉”的质量方针,守合同、重信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xx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xx市“最佳诚信企业”、xx市“最佳诚信先进”企业,河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河南省A级纳税信用企业,xx市地方税收依法诚信纳税百强企业。公司信用等级为AA级。

  三、把工程质量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

  “诚信”不仅仅是遵守合同,还包括提高工程的质量、优质规范的服务等众多内容。因此,我们公司大力实行“品牌战略”。在保证坚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同时,制定出高于上述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最优质工程,进一步丰富“诚信”的内涵。先后有几十项工程被评为“河南省中州杯”、“河南省结构中州杯”、“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xx市优质结构主体”、“xx市xx杯”、“xx市文明工地”。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诚信意识和综合素质

  公司定期组织信用建设会议,用实际案例教育员工树立信用意识;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及时了解、掌握与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增强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形势。

  五、严格履行合同签订、交底、履约的'管理程序,确保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公司在合同签订阶段,严格履行合同评审、合同核签程序,通过这样的层层把关,合同签订后的条款齐全完备,表述准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明确、具体,有效预防了经济纠纷的发生。

  各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安排合同管理人员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将合同工作分解落实到个人,使大家职责明确,目标清晰,保证了合同义务在实际工作中的全面履行。

  在施工中,变事后控制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杜绝各类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处于全过程受控状态。相关部室在人员管理、劳务用工、成本管理等方面提供管理支持,为工程成本控制提供有力保障。

  六、注重顾客、相关方的感受和要求

  公司加强内外部信息交流反馈,及时传递相关方意见,并对相关方意见加以整理,及时处理解决相关方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企业综合适应能力。

  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北方集团各项工作都取得长足发展,从公司创立之初的三级企业发展为年产值5亿元,年开复工能力100万平方米的综合性一级企业集团。诚信建设为北方集团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做强做大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并将在北方集团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外埠市场过程中提供更多支持。

  在今后的工作中,北方集团将继续高度重视诚信企业建设工作,一如既往地推进诚信工作,诚信经营,照章纳税,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使企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此,我们将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坚持推进诚信建设工作不动摇,将诚信企业建设工作同企业的经济建设、法制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使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实施“人才战略”,通过外部招聘和企业内部培训,提高全员素质,为进一步提高诚信建设水平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诚信建设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各项奖惩制度,为诚信建设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保障。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0

  一、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附录: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0、4%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委外管处核发的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标准以及1999年颁发的补充标准,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如所持证件为京外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经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京外施工时,还要满足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官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八、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招聘与录用

  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附件:

  1、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表

  2、招聘面试流程

  3、试用转正流程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3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下达公司的经营、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对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完成负第一责任。

  2、组织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和施工设计,全面负责项目部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文明、财务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3、及时向建设单位催要工程进度款,加快资金周转,做好项目的成本核算,盘活资金使用,审核各项费用支出。

  4、定期组织工程质量、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测活动,对查出的隐患,采取纠正与预防,防止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的出现。

  5、组织检查、落实公司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施工计划、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劳动力、机械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工作。

  6、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调项目部负责人,合理调配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7、做好公司的施工成本管理工作,主持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努力降低施工成本。

  8、加强对项目部材料计划、采购、供应、物资消耗、仓库管理、周转材料、施工工具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监督。

  9、掌握市场信息,不失时机地增加经营项目,扩大业务范围,增强企业的应变和竞争能力。

  10、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劳动纪律,确保生产、工作秩序正常进行。

  11、关心员工生活,积极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所有施工工程质量和技术工作的总体控制。对公司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服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分管领导责任。

  2、参与领导本单位的经营、生产活动,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协助实施。

  3、负责公司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大力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并督促实施。

  4、负责小型设备施工安拆方案技术内容的修改和方案审批。

  5、领导投标工作,负责各个项目投标方案的编报、对工程技术文件的审核工作。

  6、负责对工程项目基础、主体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参加各工程项目重要部位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会议。

  7、负责对顾客投诉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各相关部门。

  8、主持公司技术会议,研究和处理施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安全操作问题,参与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出技术鉴定和处理方案。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随时监控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召集项目部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三、人力资源部门岗位职责

  1、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发、编号、传送、催办、归档。

  2、负责公司的文件打印、复印、传真的收发工作。

  3、负责通知以公司名义召开的会议,作好会议记录。

  4、负责公司各种办公、福利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6、负责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

  7、负责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整洁的工作环境,保持良好的对外形象,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值班和节假日值班。

  8、认真贯彻政策、法令、法规。负责公司的人、财、物的管理工作,为项目部的施工工程提供合格的劳务施工队伍;对各项目部使用的劳务队伍进行统一的管理,平衡、调配各项目部劳务队伍的余缺。

  9、负责办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人才招聘、录用、晋升、调配、考核工作。做好公司干部、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好员工劳动合同签定、职工辞退、退休等手续。

  10、负责起草公司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工作。并按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公司员工劳动方面的事项。

  11、负责执行国家规定的员工劳动保护福利方面的有关待遇,包括员工的养劳保险金的缴纳;工伤、疾病待遇的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各种假类批准等工作。

  12、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方案。对公司员工工资及劳务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审核、控制。

  13、负责对公司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的人事考核、任免,岗位能力、员工素质评审等工作。

  14、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人力资源负责人岗位职责

  1、熟悉公司各项工作业务环节,做好总经理的助手,及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2、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3、对会议形成的文件下发后,及时组织检查,了解每个文件的实际执行情况,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总经理反映,及时协调解决。

  4、定期对下发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于在日常业务方面具有规律性的事件,经过总结、修改、完善公司管理体系。

  5、负责公司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员工奖罚办法、绩效考核方案等人力资源管理文件的起草工作。

  6、做好来宾接待的各项事务;做好本公司员工、家属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五、人力资源助理岗位职责

  1、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发、编号、传送、催办、归档,公司的文件打印、复印、传真的收发工作;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印章刻发、核实、补发以及缴毁工作;

  2、负责公司证件年审的申报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登记;建立公司人、财、物台帐清理管理工作;

  3、根据公司安排,及时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

  4、保持办室环境清洁卫生,协助部门主管做好接待工作和其它事务性的工作。

  六、财务部门岗位责任范围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司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

  2、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求,按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核算公司内部各项目部的收入和成本;分析、反映工程盈、亏报表。

  5、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发展。

  7、负责清理公司债权,督促各项目工程欠款的催收。8、负责督促各项目部及时办理竣工工程财务结算。

  9、负责考核项目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负责考核各工程项目部责任成本完成情况。

  10、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七、会计岗位责任

  1、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全、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定期检查、分析各单位财务状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作。

  八、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内部银行结算业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2、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及时与银行对账,对未到账款要及时查询。

  3、按有关手续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4、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以及各种账务处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财务工作制度

  1、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4、会计人员定期对各自工作进行自查,保证账簿记录和事物、款项相符。

  5、会计人员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报送有关部门。

  6、会计人员发现账目、账款不相符时,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书面汇报,并请求查明原因后作出处理。

  7、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和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十、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护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加强与公司、监理之间的合作,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顺利完成。

  2、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所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安全达标,生产进度,成本控制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3、组织相关人员编制详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整体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制订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控制。

  4、组织编制详细的施工生产计划及日、旬、月施工计划,包括劳动力、材料、构件和机械设备的使用计划。协调实施和有关单位洽谈材料供需、租赁、劳动合同。报送公司审核,签订后并严格履行。

  5、组织和管理进入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做好人力、财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供应与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在公司副总的领导下,负责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部管理班子和施工班组,并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7、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制度,建立健全本项目详细的质量、安全体系,确保项目按公司程序有效进行,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基本要求,控制要点,严格管理,协调运作,精心施工,确保目标的实现。

  8、降低生产成本,严格遵守财经制度。认真做好工程签证,统计报表的'进度款催收工作。杜绝不正当的应酬和开支,搞好廉政工作。

  9、认真履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质量、工期、材料节约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十一、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及工作指导书,严格实施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创立文明工地目标的实现。

  2、熟悉施工图纸,技术质量要求,材料规格。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及时处理设计变更洽谈记录。严格按施工程序和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负责实施质量计划,执行分项工程的作业指导书,作好施工记录。

  4、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合理安排工序,处理各工种的交叉作业,宏观调控劳动力的调配,有计划的协调施工机械和材料等资源的进出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5、按相关规定督促专业施工工长填写施工日记,核实每个任务书的实施情况,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责任人。

  6、具体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7、负责做好本项目部与监理公司的配合工作,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8、负责督促各施工工长向班组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计划交底,解答班组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做好施工检查记录,为施工班组创造有利的施工条件。

  9、当好助手,随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工程及相关情况,保证工程顺利完成。

  十二、施工员岗位职责

  1、施工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做到严格按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规范、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参加图纸会审、隐蔽工程验收、技术复核、设计变更签证、中间验收及竣工结算等,收集所有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3、认真编制生产计划和施工方案,组织落实施工工艺、质量及安全技术措施。

  4、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组织协调劳动力安排和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出场。

  5、施工员应熟悉图纸及施工规范,做好工程施工部位测量、放线工作,并保证其准确性。

  6、施工员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必须依据相关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同时交待安全员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7、施工员应组织各班组长做好分项工程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把质量关,同时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

  8、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做好整个工程施工过程的原始记录,负责施工现场的总体部署、总平面布置。

  9、对采购的材料进行核查监督,协助仓库管理员进行仓库材料设备管理工作。施工员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有权组织不合格分项工程返工,对影响生产进度和违反生产质量的部门,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0、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用户质量回访工作。

  十三、预算员岗位职责

  1、在执行定额及法规过程中,协助公司到省、市定额造价管理部门咨询、解答,所遇到的问题。

  2、协助、参与公司的预、结算工作和投标中经济标的计算确定工作。

  3、在结算工作中协助公司做好与甲方或审计结算的造价咨询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

  4、建立、登记工程预结算台帐。

  5、负责管理有关工程预结算方面的资料及相关工作。

  6、参与配合部门其它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十四、测量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的定位放线、水平标高的控制,解决疑难测点及转点的测量工作。

  2、负责测量放线后的复查工作,履行签字手续。

  3、按期进行沉降观测和构筑物的垂直偏差等观测。

  4、及时整理归档测量记录、简图、文字、数据、计量等,记录完整、清晰。

  5、对仪器、量尺等计量器具定期进行送检、维护、保养。

  6、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十五、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技术资料收、发、保管、整理、归档,完善借阅手续。

  2、来往文件资料收发应及时登入台帐,视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项目负责人、业主、监理和有关部门批示。

  3、对资料进行分类,建立健全各项资料管理台帐。

  5、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

  6、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将文件资料立卷移交公司。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十六、试验员岗位职责

  1、按规范、规定、试验标准进行取样和制作试块。

  2、负责各种材料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保管。

  3、及时对试件、试块进行送检,获得检验、试验报告。

  4、作好检验、试验的原始记录、台帐报表。

  5、对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等定期进行送检、维护、保养工作。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十七、材料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材料、设备、工具的采购,租赁,领取工作。

  2、提前5日将项目负责人审批的材料计划单在市场上比价采购,并积极协调按时供应。

  3、购买材料应先做市场调查。做到货比三家,不购买假冒伪劣商品。各种产品、成品、半成品必须至少三证齐全。(出厂证明、合格证明、检验证)

  4、购买凭证必须与货物一致。做到当天采购凭证与财务当天结清报帐,不积压,不拖后结算报帐日期。

  5、搞好与库房材料清点工作。当月30日前将库房货物清点盘存,并提供月报消耗与库存报表。

  6、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材料节约利用。了解产品的质量情况,随时调整材料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7、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反映材料使用情况。汇报市场材料信息,以利控制工程成本。

  十八、库管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工地和项目部对材料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项目把好材料质量关。

  2、熟悉各种材料性能和质量。对不合格产品、成品、半成品坚决不能入库,并督促材料员更换或退货。

  3、库房所进货物必须建立健全台帐,分类明确,摆放整齐,标识有序,以便发放领用忙而有序。

  4、做好每月消耗与库存盘点。不能以虚充实,弄虚作假,并将每月报表提交财务核对。

  5、现场接收各类材料按实收数目入帐,杜绝虚报实收数目;杜绝接收不合格产品、成品、半成品。

  6、协助试验员做好需做复检材料的准备工作,提供各种材料的材料合格证等。督促项目工长对材料的合理使用,减少材料浪费。

  7、经常亲临施工现场,督促各分部分项工长对材料的合理使用,减少材料浪费。如发现材料浪费立即制止,对违反安全生产的部门,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材料合理使用。

  十九、安全员岗位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各项安全组织措施的编制。根据工程进展随时与工程施工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行管理控制,并做好安全记录。

  3、组织参与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有权先采取措施,再报告有关领导。并积极协助对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处理,并签发限时安全整改通知单。

  4、认真、及时做好现场各项安全检查、考核评定、任务单签证工作。

  5、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积极参加工伤事故调查与分析,做到实事求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的部门,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7、编制相关安全资料,制定安全紧急预案。认真及时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活动统计上报工作。

  8、配合相关部门(安检站、监理、业主等)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保证项目施工有序进行。

  二十、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及质量标准,落实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搞好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实施,全面监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全过程。

  2、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规定鉴定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的检验与审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分项工程的结论。对因不负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负主要责任。

  3、开工前,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对质量通病要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对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

  4、执行合同和项目部的有关规定,组织质量检查、评定、参与事故处理,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工程质量及检查情况。

  5、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的三检制度,坚持按施工工序施工,做到每道工序开工前有技术交底。每道工序、部位有检评,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追查责任班组的责任。

  6、及时进行隐蔽验收和复核,对不合规格产品按不同程度进行标识,及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时指导返工补修。做到不漏检,不合格部位不隐蔽,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负责。

  7、依据质量检查结果,严格按公司及项目部质量管理细则进行奖罚。

  8、成品验收,每道工序验收,质检员对各分项负有绝对表决权,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质量。

  二十一、钢筋工工长岗位职责

  1、熟悉并审查施工图纸,做好设计变更洽谈记录;熟悉材料规格以及质量要求,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

  2、参加施工图会审、交底,并提出有关钢筋规格、数量、配置、加工、搭接等方面的建议,并在设计交底会中协商解决。

  3、负责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体系实施。协助安全员落实分项安全规章制度实施,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做好施工准备,搞好钢筋翻样工作。协助试验员搞好各类钢筋检验,试验送检工作。

  5、熟悉有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根据分项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准确提出钢筋翻样加工单和材料计划。

  6、负责向班组进行工艺、质量、安全及进度计划交底,监督和指导班组施工。

  7、负责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认真填写质量评定、隐蔽验收和技术复核记录。

  8、积累和提供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参加项目部日、周、月施工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9、密切配合其它工种施工,配合质检人员对分项工程的检验评比,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检查情况。

  10、负责有关分项工程的变更签证工作,保证无漏项签证,保证工程进度的顺利实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十二、木工工长岗位职责

  1、熟悉并审核施工图纸,做好设计变更洽谈记录;熟悉材料规格特性以及质量要求,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2、参加图纸会审,提出有关模板配置,支撑体系,装饰施工等方面的意见。

  3、执行公司的质量安全体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做好施工准备、抄平、放线及翻样等各项工作,排除生产操作中的障碍,为班组生产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5、熟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根据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准确地提供材料计划和加工单。

  6、向班组进行工艺、质量、安全及进度计划交底,并监督和指导班组施工。

  7、负责施工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组织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认真填写质量评定,隐患验收和技术复核记录。

  8、积累和提供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参加项目部周、月度施工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9、配合其它工种施工,配合质检人员进行检查。

  10、负责分项工程的变更签证工作,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质量、进度、安全情况。

  二十三、瓦工工长岗位职责

  1、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做好设计变更洽谈记录;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2、负责本工种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及砼施工工作。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按施工方案抽方、算料、抄平、放线。下达作业任务,指导操作人员施工,负责班组考勤,工程量结帐工作;

  3、负责施工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组织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认真填写施工记录、质量评定、隐蔽验收和技术复核记录;填写自检表,报工程质量检查员;

  4、根据工程特性向班组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及进度计划交底、监督和指导班组施工,必要时应做示范操作;对施工区域的安全全面负责;

  5、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安排,相互配合、协作,按业主和监理方的要求,做好职工作。

  二十四、混凝土工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工种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熟练掌握砼性能和施工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定;

  2、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状况、安全防护设施等,如灌注平台、砼运输道等,要符合安全规定进行作业;

  3、落实浇筑部位、砼方量、浇筑标号、浇筑方式、浇筑时间等;

  4、负责与砼厂家的交涉,浇筑过程中发料节奏和顺序;

  5、配合试验员的工作,做好混凝土试块;

  6、采用砼泵输送砼时,泵与震捣点之间负责设置联络信号,以防砼喷出伤人;

  7、采用装载机上料时,骨料向装料车内倾泻时,检查并杜绝喂料人员站在料斗架与装载机之间,以防被装载机撞伤;

  8、负责监督、检查砼振捣人员的作业场所,脚手板、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可靠。下砼时,速度应缓慢,必须等吊斗停稳后方可下料,避免吊斗碰撞平台上作业人员的现象;

  9、做好施工日志,分项质量评定。配合钢筋、模板等其它工种工种;

  10、服从领导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五、钢筋工工长岗位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一切钢筋工程工作事宜;

  2、全面熟悉结构图纸,掌握设计变更或洽商以及甲方的技术交底;

  3、督促钢筋班长严格按图施工,并在施工中及时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若超出自己职权范畴,应向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请示处理意见;

  4、每道工序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并在施工中勤检查,多督促,确保质量,力争做到一次成活;

  5、每个节点完成时,组织检查,确定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后,在本节点的钢筋分项工程自检资料上签字确认。

  6、对所属钢筋班组,经常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对常见的建筑通病提出防范措施,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7、服从施工员指挥,及时完成施工员交待的每项工作任务;

  8、按照施工进度总计划,合理安排,精心施工;

  9、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解决,不得盲目施工;

  10、配合其它工种,作好工序交接;

  11、参加项目部会议,向班组长传达会议精神;保持现场整洁,进场产品进行标识。

  二十六、架子工长岗位职责

  1、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对现场脚手架的防护设置负直接管理责任;

  2、编制脚手架搭设方案,制定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节约措施并组织实施。施工前向班组做书面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3、协助项目负责人选择架子工队伍,并对施工队资质、技术水平认;

  4、施工前做好各种物质准备,提前提出料具使用计划,严格控制进场料具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做好材料设备的合理收发;

  5、根据进度计划编制月、旬、周作业计划,向班组的下达生产任务书。按期完成搭设任务满足生产要求,按规定验收结算;

  6、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标准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规范和工艺标准。深入现场指导施工操作,检查施工质量,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专检),做到安全、牢靠、美观,确保搭设质量符合技术规范化的要求,认真填写检查、验收记录,达到存档要求。参加脚手架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工作,一旦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7、对架子工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经常进行教育、检查作业环境和各种设施、设备。施工中不违章指挥,随时制止违章作业的野蛮施工。预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搞好以“活完、料净、脚下清”为重点内容的文明施工,达到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标准的要求,争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8、合理选择料具,严格控制合理使用料具。精心使用维护各种周转性材料,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延长使用寿命,后及时退库。制定并落实成品保护措施,达到降低成本的要求;

  9、结合工程特点,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完成科技创新、技术攻关任务;

  10、及时做好各项工程资料,达到归档要求;

  11、完成公司领导及项目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七、塔吊司机岗位职责

  1、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操作;

  2、起重机的变幅批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经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5、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6、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塔式机重机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8、塔式机重机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9、塔式机重机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二十八、机电工工长岗位职责

  1、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提出机械设备租用计划,办理租用事项,及时安排机械设备进出场;

  2、做好机械设备安装、使用、保养的技术交底和新机械的试运转,并做好记录;

  3、组织机械设备安装的验收挂牌工作;

  4、负责机械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确保技术状态良好,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5、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做好机械履历书等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准确及时填报各种报表;

  6、负责施工用水、用电、排污、排水的管理工作;

  7、严格执行>、项目用电管理制度,确保用电安全;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4

  一、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管理问题

  在项目成本管理中责任没落实,分工不到位。施工前没做到预算在先,或做了再算和边做边算等情况时有发生。到施工工完成后清盈亏时找不到具体的原因所在。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验等有限,在强化责任制,目标成本分解,合同观念意识不强。还有就是项目各级的管理上勾通不到位,时常遇到不愿或有意拖的情况。人员流动较频繁,工作不连续,进度跟不上而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甚至因没完善必要手续工序而收不回工程款。

  (二)材料管理问题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因没能严格执行领料用料制度,从仓库领料而没有余料回收,浪费现象严重。尤其是计件承包只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钢材看管不严,遗失时有发生;材料型号不对,造成闲置浪费,材料供应量与实际不符;监督机制不健全,出了问题往往追不到责任人,造成成本失控。

  (三)成本核算问题

  在项目成本核算时预结算员没有很好的把施工成本预算和成本核算结合起来。由于项目没有阶段和分部分项成本分析,没有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计划成本等做比较,从而不能对项目施工指导起到很好的作用。

  二、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提高项目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责任感

  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督力度对哪些无经过专业学习和培训,未按规定持证上岗,业务不熟悉,核算能力有限,无法保证成本核算的质量和工作的人员组织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同时应制定相应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成本核算员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保障。约制成本核算员要对施工生产中发生与施工成本相关的工程变更项及时收集整理并办理签证手续,定期向公司经营部门上报审核,以便及时准确地控制施工成本并掌握工程施工情况以防给工程竣工结算造成损失。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法人在项目上的个权委托人,以项目经理为代表的项目管理班子的素质很重要,如果这层人素质低,将直接反映整个项目的管理水平低下,因此,要想方设计法提高项目承包班子人员的素质,特别是项目经理的整体素质,组织进行内部交流学习,向同行吸取先进经验,不断提高项目经理的管理水平。

  (二)力度于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和监督

  建筑项目成本核算是项目成本管理的依据和基础,没有成本核算,其它成本分析考核、成本控制、成本计划等工作就无从谈起。企业经营核算部门要发挥其应有的职能,挖拙其内在的潜力,调动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项目管理人员真正认识到施工成本管理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在抓进度、质量的同时,严抓施工成本核算管理。改革现行的成本核算员管理体制,由公司对各项目成本核算员实行统一委派,集中管理,不定期轮岗,定期或不定期学习、交流、考核、激励竞争上岗,使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员切身利益与工程项目分离,才能建立健康有序的施工成本管理与核算工作网络程序。

  (三)深入成本预测预控和经济合同的履行

  项目的各项成本测算出来后,公司与项目部签订承包合同,在项目工程签约后,同时开展编制施工预算、成本计划,另外编制工程施工任务单和所需机械台班。根据数据进行对比、校正,再结合现行、当地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测算出工程总实际成本。在承包合同中,对项目成本、成本降低率、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详实约定。通过合同的签订,确保项目部和公司总部责、权、利分明,双方按合同中的责任,自觉地履行各自的职责,以保证项目施工顺利完成。

  (四)劳务分承包商的使用和激励的关键性

  选择一班信誉好、实力强的劳务队伍进行综合评议,定期考核,建立相对稳定的合格劳务分包商很关键。劳务分包应实行招投标制度。公司成立招标领小组,评委由项目经理、生产、劳资、质安等人员组成,制定招标文件,邀请二家以上的分包方投标,根据投标方的标书、资信等确定中标队伍,劳务分包从招标到签约自始至终要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运行,杜绝暗箱操作。从中还要积极根据WTO的有关规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发展的成本核算体系、成本核算制度和相应激励制度,调动项目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成本核算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把工程项目部建设成一支懂经营、善管理、优质低耗的施工队伍。还有就是要加强劳务资金的集中管理很重要。项目部每月要对劳务队伍的当月完成工作量进行核算,汇总后由项目经理进行审核、签字,报公司施工管理部门,施工管理部门根据劳务完成量与项目部报公司的已完成工作量表进行核对,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劳务分包合同核定拔付劳务费用的额度,报公司经理审批,工程发生变更的劳务增加费,如无经济签证,公司不予确认。项目部尽量避免分包合同以外的诸如时工、杂工等费用的发生。

  (五)加在力度抓好材料管理

  在建筑项目成本控制成本中材料管理很为重要。从项目成本中比例,材料成本一般都占55%以上。我们(下转第148页)(上接第199页)要做到把材料管理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那么在项目中标后,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施工预算。审批后的施工预算即是作为项目部编制材料需求量计划和项目部对操作层限额领料的依据。施工预算报材料部门,由材料部门根据项目部编制的采购计划和企业的资金情况采购材料,如施工过程中发现超额用料,材料管理人员必须立即查核原因,如属工程变更造成,必须有工程变更证明材料方可领用,强化材料计划的严格性。公司材料采购实施招投标,各项目部的施工预算中的主要材料由公司材料采购部门采购,其它材料由项目部自行采购,采购时采用“总量订货,分批采购”避免积压和浪费。材料的采购量和单价要有专门机构监控。项目部应使用委托书约定所委托的采购材料的质量、价格、服务、验收办法、交货时间。

  三、总结

  经论述可见建筑工程项目中成本管理的重要性。建筑项目成本管理是一项复合性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工程、材料、财务、劳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给项目成本带来损失。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成本管理,不但可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做到合理预算控制降低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

  1、领导层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转变建筑工程管理观念

  在建筑公司中要想创新建筑工程管理,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就要得到上层管理者的认可和支持。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也越来越频繁,更多更先进的管理模式不断引入,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建筑公司要想在建筑领域中有所建树,得到高效的回报率,就要用工程来说话,公司名下的建筑要安全、高质量,这样才能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持有优势。

  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有保障又高效离不开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领导层必须加强对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视。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快,知识的更新越来越快,建筑公司要想在建筑领域常青,公司管理者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在看到建筑工程管理重要性的前提下,转变建筑工程管理理念,实时更新建筑工程管理理念,与时代接轨。建筑企业必须实时学习和引进新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水平,在具体的管理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自身情况将与管理理念结合,创新创造出适合于自身的一套建筑工程管理模式。

  2、引入管理人才,完善人才储备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具有管理学和工程学的双重属性,建筑工程管理人才是复合型人才,由于建筑工程管理的复杂性,好的建筑工程管理人才千金难求,建筑企业要想构建创新高效的建筑工程管理体系,建筑工程管理人才是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之一。建筑企业要引进建筑工程管理人才,完善企业的人才储备。

  在实际的工作中,引入优秀的管理人才并且是适合本企业的人才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建筑企业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与全国乃至全世界的高校建立联系,与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建立交流平台。建筑企业要随时关注各大高校的人才培养,从中筛选引入适合本企业的人才,与此同时,企业要建立一套人才储备机制,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对于人才的培养,公司既要从外部引进,又要从内部培养选拔。

  3、调整建筑工程管理组织机构

  建筑企业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调整建筑工程管理组织机构。工程项目是可以独立出来的,一个工程设立一个项目,因此建筑企业要设计与项目配套的建筑工程管理组织,不能所有项目工程只运用一套和一个管理组织,这样会造成人才的不配套使用,不能最大化的发挥管理效用,浪费管理资源。建筑企业有效调整管理机构,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建筑企业要进行人才档案管理,熟悉公司管理人员的优缺点,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情况安排不同的管理人员。每个独立的工程,建筑公司都可以设立独立的管理小组,在总公司设立建筑工程管理总部并进行大方向的掌舵。

  第二,要合理安排施工人员,每个建筑企业都有自己的施工资源,建筑企业要熟悉了解自家的建筑队伍,对不同的施工人员进行不同的培训,安排不同的工作,使施工人员各司其职,整个队伍相互配合,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平稳进行。

  第三,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独裁制的现象,独裁制不仅会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而且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进程中的决策,影响管理者对信息及时准确的`判断,因此要避免出现独裁制现象,管理者要学习先进的管理技术,认真听取他人的建议,逐渐的探索出适合于自己企业或是团队的管理模式。

  4、在建筑工程管理中运用信息化管理技术

  建筑工程管理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人才的纵横流动也是常有的事情,为了完善建筑工程管理,高效运行管理模式,进行信息的快速传播,在管理中运用信息化技术是当下信息时代必不可少的一种管理手段。在建筑工程管理中运用信息化技术要紧跟时代的步伐,要与软件研发企业建立合作机制,设计开发出一套适用于本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

  在具体的工作中,建筑企业要完善建筑工程信息管理软件,对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要时常进行维护和升级,进行自己企业云建设。在研发和建立信息系统中,建筑企业要配合软件研发公司,要与软件研发公司进行交流,开发出新的信息系统时要先进行模拟使用,以保证软件的运用与企业管理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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