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牧宠物幼犬出售协议

时间:2024-10-25 06:59:16 宠物 我要投稿

德牧宠物幼犬出售协议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德牧宠物幼犬出售协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德牧宠物幼犬出售协议

德牧宠物幼犬出售协议1

  甲方(供方):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宠物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宠物名称:__________

  品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

  血统: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保证以上宠物信息的真实性,如有虚假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宠物的健康情况、生活习性、饮食习惯等,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宠物的售后咨询和饲养指导;

  3、若非宠物健康原因,乙方在买到宠物后的五天内请求退还的.,乙方需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4、宠物在出售后的十五天内出现传染性疾病问题,甲方承担全部治疗费用或为乙方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

  第二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在宠物交接后,尽饲养人的养护义务,对购买宠物的防疫、疾病、生育负有照料义务,因饲养不当而导致宠物生病或死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在十五日保障期内,发现甲方承诺的疾病的,需要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保留正规宠物医院出示的证明及相关票据。

  第三条、价格、定金及宠物交付方式

  价格 :__________ 定金:_______________ 宠物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需□ 按乙方要求退还全部购买宠物费用;□ 免费为乙方更换一只同品质宠物。

  2、甲方按约定为乙方办理宠物相关证书,并交付给乙方,乙方拒绝付款,需向甲方承担该宠物费用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3、乙方确定购买该宠物先预付定金 ,若乙方事后反悔,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其他

  1、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协商约定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德牧宠物幼犬出售协议2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那么,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本着为德牧宠物幼犬提供适宜之生存环境,保护宠物之目的,与乙方订立该买卖协议。

  2.甲方承诺购置的宠物交接完毕后,尽饲养人之义务,对被买宠物的生命存续期间的防疫、疾病、生育负有照料之义务,并对被买宠物的非正常灭失、受伤、疾病、死亡负有严格的、完全的过错责任;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安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购置的宠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4.甲方在交接宠物前,必须对此宠物的安康状态作初步检查。假设发现安康方面的异常,立即告知乙方。

  5.宠物在出售后十五天内出现传染性疾病;乙方承担犬只的`全部治疗费用或为乙方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上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5.假设非宠物安康原因,甲方在购置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应缴纳该宠物出售价格50%的违约金。

  6.宠物的买卖采取一次性付款,现金结算,款到交接。

  7.本合约之解释权归甲乙方所有,其他未尽事宜,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为准。双方因合约所致之任何争议,假设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同意交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 月 _____日

德牧宠物幼犬出售协议3

  甲方(买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本着为上述宠物提供合适之生存环境,爱护宠物之目的,与乙方订立该买卖协议。

  2.甲方承诺购买的宠物交接完毕后,尽饲养人之义务,对被买宠物的`生命存续期间的防疫、疾病、生育负有照料之义务,并对被买宠物的非正常灭失、受伤、疾病、死亡负有严格的、完全的过错责任;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购买的宠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4.乙方承诺该合同犬只为纯种萨摩耶犬,并保证该合同犬只出售之时健康状况良好,无“犬瘟热”、“犬细小病毒”。

  5.宠物在出售后十五天内出现传染性疾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致命传染病问题,乙方承担犬只的全部治疗费用或为乙方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或赔偿全部购买款。

  5.若非宠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购买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应缴纳该宠物出售价格50%的违约金。

  6.宠物的买卖采取一次性付款,现金结算,款到交接。

  7.本合约之解释权归甲乙方所有,其他未尽事宜,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为准。双方因合约所致之任何争议,若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同意交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8.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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