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管理制度15篇(热)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纳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纳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约束和引导作用,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总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预算制度
1、公司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资金需求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2、预算编制基础:经营状况分析资料、市场经济预测信息、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相关会计政策的变化等。
3、预算编制程序:公司必须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年度内公司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年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
二、月度、季度预算制度
月度、季度预算制度参照年度预算的编制方法,公司必须于每季度开始15日前,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季度内每月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季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及向上级管理汇报。
三、预算项目编制方法和依据
1、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房地产销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其他收入
房地产销售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房屋租金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合同规定及预期目标,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其他收入:无须对其作出预算。
2、开发成本支出预算
(一)地价支出:规划设计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或国土规划局批文之应缴纳金额编列。
(二)工程款项:成本控制部依据工程预算、工程预计进度,提供预计工程量,按核定的造价金额编列。
(三)材料、设备款项:物料供应部依据工程进度、所需材料、设备数量,按核定的金额编列。
(四)设计费: 规划设计部依据设计合同及出图计划,按预计应支付金额编列。
3、销售费用预算
由营销策划部依据营销计划,按预计支出额编制。
4、管理费用预算
由财务部与办公室参照以往实际数分别编列。
5、财务费用预算
财务部根据融资计划编列。
四、预算执行制度
公司财务负责人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对上期预算执行情况、超预算数据进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分析差异原因、责任归属及相应的'措施或建议反馈给上级主管单位,促进全年预算在各执行阶段的有效控制。
五、年度预算的考核与评价
公司预算考核与评价的主管部门为公司董事会,上级主管财务部负责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年度考评必须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报告,报上级财务部及公司董事会批准。
出纳管理制度2
一、安装防盗门窗,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二、使用公安制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管理现金,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再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赔偿责任。
四、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五、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员工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务室,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存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配专车护送。
七、非本科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八、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出纳管理制度3
一、现金管理:
1、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管理现金,日库存量不得超过150元,加强防范措施。
2、必须两人以上乘车取送大额现金,时间要保密。
3、借款、领款、借取现金必须履行必要手续,及时报结。
4、传票严加保管,不得丢失。
二、帐票管理:
1、及时下帐,月清月结,为领导当好参谋。
2、帐本严加保管不得外存、任人翻看,票据随结随封,用时入库。
3、传票存放处要防火、防潮、防盗、防虫蛀鼠咬。下班前要注意杜绝火种。
4、翻阅传票必须经会计同意,当面查找,不得丢页。
三、物品管理:
1、建立健全国有固定资产帐,帐目统分结合。单位专人保管,及时上帐。
2、坚持谁使用谁保管和年终查对制度。
3、桌椅黑板等备品随班级使用保管,谁损坏谁赔偿,一年检查两次。
5、贵重常用易丢物品集中存放,凭条借用。
6、经常检查备品使用情况,及时保养检修。
7、学校设备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出纳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合理使用基本建设经费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财经方面的统计、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财务制度;
2、严格监督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金额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帐、报帐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3严格履行会计手续,基建资金必须按程序由负责基建工作的院领导签批后方能使用。
4、基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国家基建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5、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凭证及报表,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6、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账。
7、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基建财务人员均有权拒绝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
(1)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不一致而又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权手续的。
(2)未按合同规定超工程进度或超工程造价付款的。 (3)工程施工或验收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4)建设单位(甲方)经手人不到场,由施工单位(乙方)
1 人员直接到财务科办理工程拨付手续的。
二、加强支票的管理
1、凡因工作需要领取支票者,首先填制预算单(借款单),写清日期、用途、金额,经领导签字后出纳方可签发,签发支票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2、基建工程款项开支一律按合同,经主管领导审批;工程变更部分的开支严格按变更程序审批和审计;
3、支付支票后需尽快报账,一般不超过十天,外出人员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到期不能报账要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在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如发生支票遗失现象,应立即通知财务科并同时办理登报声明作废等事宜,如不报告一切后果由丢失者自负。
三、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1、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签章的合同、协议交财务科存档和备用(包括临时工程)。无合同、无协议的.项目,财务科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结算。
2、工程款审批程序
(1)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形象进度;
(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先由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加盖公章),再由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项目办)签章;
(3)项目办负责经办,工程预算人员负责工程款支付审核与控制签字,然后由项目办负责人签字;
(4)报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及院长签字;
(5)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策时,要预留工程结算款5%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经院内校产处或使用部门认定工程无质量问题
2 后或其它问题后再支付施工单位保证金;
(7)材料、设备款报账程序为工程科验收,其它相同。
四、严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1、财务科须参与工程合同的审订和修改补充工作,对合同中有关财务内容的约定和规则负责审查;
2、基建财务人员须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
3、严格按合同办事;
4、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加强基建财务人员的管理
1、基建财务工作必须密切联系基建工作实际,确保基建财务工作达到应有深度,使基建财务管理既能发挥对基建工程质与量的有效控制,又能避免基建与基建财务“两张皮”现象;
2、基建财务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和现场意识,经常深入项目办和施工现场了解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材料替换及各种与基建财务有关的资料和实际情况,力争做到跟踪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六、基建财务的管理职责
1、财务科是我院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结)算进行审查,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以及财务决算审批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2、财务科对需要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负责最后审察和签章;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财务科。
出纳管理制度5
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制度
1.1.根据各类财产的《入库单》登记分类明细金额数量帐。
1.2.根据各类财产的《出库单》登记在库财产减少帐与在用财产增加帐。
1.3.根据中心内部财产转移单,及时登记调整各部门财产明细帐的有关数量、金额。
1.4.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类财产的报废核销手续,并做帐务调整。
1.5.相关记录
cx7.5-02-f01-02《出库单》
cx8.2-03-f03-02《入库单》
2.财务支出/报销制度
2.1.出纳员严格审核报销单据,检查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手续是否健全、原始单据的真实性、报销金额正确性,财务经理依据年度预算支出项目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费用。
2.2.各部门报销人员填写'支出/报销凭单',并将所有原始单据粘贴在背面,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3.部门负责人审核此支出的真实性,签字后转到财务部。
2.4.出纳接收各部门人员递交的支出/报销凭单',并进行初次审核
1).《支出/报销凭单》只用于'发票'、《出/入库单》、'签报'、《采购(应急)申请单》、《合同付款单》等报销手续齐备时。
2).行政性开支(费用、采购)应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在'支出/报销凭单'上签字认可。
3).应急采购应在《支出/报销凭单》后附有《应急采购申请单》,合同付款应在《支出/报销凭单》后附有《合同付款单》,并对照合同付款一览表,预算外支出应附有获批准的签报'。
4).检查《支出/报销凭单》内各栏项目是否逐一填写;
5).报销人、部门经理是否签字确认;
6).支票付款应在凭单背面注明与所附发票上公章印章相符的公司全称、银行帐号及开户行代码,并由填单人签字确认;
7).检查附件中发票是否写有抬头、财务印章是否清晰可辨、大小写金额是否正确、背面是否有经办人签字确认;
8).《出/入库单》中列明的`项目及金额是否与发票上一致、各责任人是否已签字确认。
当检查各项报销手续齐备、无误后,出纳员在审核人处盖人名章确认后交财务经理核批,财务经理应以年度预算支出项目为依据,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费用。
2.6.经财务经理核批后送交总经理签字。
2.7.总经理签字后即可通知报销人前来领款,领款人在《支出/报销凭单》内领款人处签字确认,出纳员按报销金额付款,如有预借款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付款或收回退款,并将保存的借款单退还给报销人。
2.8.付款后,出纳员在《支出/报销凭单》上盖人名章及银行付讫或现金付讫章,以示此项目已付款,并将报销过的支出/报销凭单'交会计记帐。
2.9.相关表格
yz-zg/bcw-f01-01《支出/报销凭单》
2.6.记录表格
yz-zg/bcw-f01-01《支出/报销单》
yz-zg/bcw-f02-01《会计凭证》
yz-zg/bcw-f03-01《会计报告》
yz-zg/bcw-f04-01《合同付款单一览表》
yz-zg/bcw-f06-01《缴款通知书》
各物管中心《退租表》
各物管中心《入住通知单》
各物管中心《业主/租户装修申请表》
cx7.4-01-f06-02《应急采购单》
cx7.5-02-f01-02《出库单》
cx8.2-03-f03-02《入库单》
出纳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了做好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切实减轻城市低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根据《甘肃省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武威市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相结合、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的社会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应遵循“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重点、逐步提高,公开公正、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统筹的范围和对象
第三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县级统筹。
第四条在本县境内,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均纳入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范围。
第五条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原则上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章基金的筹集和使用
第六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由省、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参保人员个人缴费、社会捐助资金及医疗保险基金利息等组成。
第七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按人均80元筹集。其中: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0元;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元;县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元;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0元。对在政府部门认定的城市一、二类低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民政部门提供花名册,县级财政部门代扣代缴。
第八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分为个人(门诊)账户、大病(住院)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个人(门诊)账户基金从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主要用于参保人员门诊医疗支出,个人(门诊)账户内的基金家庭成员可以互济使用;大病(住院)统筹基金为医疗保险基金扣除划入个人(门诊)账户和风险基金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因大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风险基金按总基金的5%计提,主要用于弥补参保人员大病(住院)统筹基金超支部分,统筹基金不足时,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第九条县社会劳动保险局根据城市低保人员参保缴费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计划,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条县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合理调整县级财政补助标准。
第四章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挪用或调剂使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财政专户的设立由县财政局和县社会劳动保险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
第十二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大病(住院)统筹基金、风险基金和个人门诊账户分别核算,互不挤占;个人门诊账户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第十三条县财政局根据县社会劳动保险局提供的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计划,按月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支出户,不得延误。
第十四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第十五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共同负责对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设立由人大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参保人员代表和有关部门组织成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县社会劳动保险局在每年年底前,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等部门报送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审计部门以适当方式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第十七条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报销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中违规违法行为,参保人员有权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在接受举报后应及时开展调查,并按法律法规和机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弄虚作假、冒名住院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流失的,除追回医疗保险基金外,并对其家庭暂停六个月的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章参保缴费
第十九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城市低保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按年度缴费,按期缴清医疗保险费,可享受第二年度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第二十条申请参加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人员在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持户口簿、身份证、《城市居民低保证》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由社区负责填制《天祝县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年度参保缴费核定表》和《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人员信息登记表》,经县民政局审核后,由县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县社会劳动保险局为其开具财政统一印制的缴费专用凭证。
第二十一条城市低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后,由县社会劳动保险局以家庭为单位核发《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就医证》。城市低保人员参保免缴有关卡证工本费。
第二十二条当年新增的城市低保人员,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次月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经财政部门核准医疗补助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已参保的城市低保人员被取消待遇的,由乡镇、社区及时报送县社会劳动保险局备查。
第六章待遇享受
第二十三条城市低保参保人员个人门诊医疗费由县社会劳动保险局按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以家庭为单位按年度一次性划入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费,参保人员持门诊费发票到开户银行报销。
第二十四条参保患者住院或紧急抢救以及一些特殊疾病的医治,在规定的病种目录、药品目录、医疗设施服务项目和诊疗项目范围之内,起付标准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住院)统筹基金支付。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大病(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2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省级及省外医院800元。
第二十六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大病(住院)医疗费实行分级分段按比例报销。
(一)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超出起付线1000元以内的报销35%;1001元至20xx元的报销40%;20xx元以上的报销45%,最高报销限额为20xx元。
(二)参保人员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超出起付线1000元以内的报销40%;1001元至20xx元的报销45%;20xx元以上的报销50%,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元。
(三)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超出起付线20xx元以内的报销35%;20xx元以上至4000元以下的报销40%;4001元以上的报销45%,最高报销限额为5000元。
(四)参保人员在省级及省外医院住院治疗,超出起付线20xx元以内的报销30%;20xx元至4000元的报销35%;4001元以上的报销40%,最高报销限额为8000元。
第二十七条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最高报销限额为12000元。
第二十八条参保人员在计划内正常分娩的,每例定额报销医药费80元,难产的每例定额报销医药费180元。
第二十九条对被取消城市低保待遇的参保人员从下年起终止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照武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儿科住院病种目录、药品目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参保人员外出因病情需要在当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因特殊急症或紧急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起付标准按三级医院执行,报销比例在三级医院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第三十二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大病(住院)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美容、酗酒、自杀、自残、打架斗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自购药品、伙食费、取暖费、陪员费、洗涤费、救护车费以及与治疗无关的其它费用;
(三)器官移植、安装假肢等发生的费用;
(四)工伤(含职业病)医疗费;
(五)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所发生的住院费用。
(六)未经审批的CT、核磁、彩超检查费;
(七)输血、白蛋白及营养滋补药品费用;
(八)因各种原因在港、澳、台及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它不予支付的费用。
第七章就诊和转诊
第三十三条参保人员患病后,应到定点医疗机构医治,确需住院治疗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城市居民低保证》、《城市低保人员就医证》,经主治医生初审后,填写《天祝县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住院审批表》,由所在乡镇或社区审核加注意见后,县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住院审批手续,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员外出因病情需要在外地住院治疗的,在本行政区内因特殊急症或紧急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3日内报县社会劳动保险局备案,待病情稳定后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第三十五条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转诊住院治疗,按照就近就医原则,实行逐级转诊制度。由就诊医院主治医生填写《天祝县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转院审批表》,经医院会诊,业务主管院长签字,由县社会劳动保险局审批后,方可转院治疗。
第三十六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时,应出示本人《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就医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必须按照《协议》规定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第八章费用结算
第三十七条参保人员住院应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交一定数额的押金,病愈出院时自付的费用由个人结算,报销部分由定点医院与县社会劳动保险局结算。
第三十八条参保人员外出因病情需要在外地住院治疗、本行政区域内因特殊急症或紧急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以及经批准转往异地住院治疗的,先由个人缴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终结后,持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等资料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原件到县社会劳动保险局报销。
第三十九条县社会劳动保险局应按月及时给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拨付住院报销费用,拨付时按10%扣留质量保证金,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返还。
第四十条建立健全医疗结算办法,逐步推行单病种结算和定额结算,有效控制费用。
第九章权利与义务
第四十一条城市低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受社区卫生医疗机构提供的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
(二)享受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医疗救助。
(三)享有对医疗保险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四十二条城市低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二)妥善保管《城市低保人员就医证》,不得转借、涂改。
(三)遵守本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十三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省、市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根据县政府授权,制定与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相关的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县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药品监督局等部门监督、检查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收费及医疗服务质量等情况。
(三)对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负责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指导乡镇、社区做好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
(五)协调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工作中各部门的关系,调解和处理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业务运行中的各种纠纷。
第四十四条县财政局按照省、市制定的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确保各级政府补助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第四十五条县民政局负责城市低保人员参保资格的确认,对医疗保险费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
第四十六条县卫生局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督促各级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的减免政策。
第四十七条县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监察工作。
第四十八条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本辖区内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参保及住院审查等服务工作。
(二)根据县社会劳动保险局提供的资料定期公布本辖区内参保人员缴费及住院费用报销情况。
(三)按时上报城市低保人员增减变化情况。
(四)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建立健全城市低保人员健康档案。
第四十九条县社会劳动保险局是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及医疗保险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二)编制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结算,按时上报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的各类财务、业务统计报表。
(三)负责建立参保人员个人门诊医疗账户,与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协议管理。
(四)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开展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等工作。
(五)定期公布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及参保人员的监督。
(六)为参加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咨询、查询服务。
第十一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五十条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规定管理。县社会劳动保险局与有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药店签定服务协议,实行协议管理。
第五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应严格执行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因病施治、合理检查、科学用药、有效治疗。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提供优质服务,保证药品质量,合理收费。
第五十二条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应设立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搞好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出纳管理制度7
第一节概述
财务部由查核部、会计部、成本控制部、电脑房和采购部组成,是酒店的核算和监督机构,负责日常收支管理和成本控制工作。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组织会计核算,包括资产核算、负债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营业收入核算、成本核算、费用和税金核算以及利润和利润分配核算。
查核部通过设在前厅和餐饮部门的各个收银点收集并统计每天的营业收入。为了确保营业收入的准确性,查核部设有专人进行日审和夜审。为了尽快收回旅行社或相关单位在酒店消费后未能及时支付的欠款,查核部还设立有应收信贷部,定期对欠款单位进行信誉审查并催收欠款,对那些长期欠款的单位要向销售部提出停止信贷挂帐权利的建议,因为酒店依靠收回所有营业收入用以支付日常的开支和员工的工资以及偿还银行的贷款和业主的利润分配,因此,应收账款的及时回笼对于酒店资金周转意义重大。
会计部根据审计所提供的收入日报作为核算收入的依据,编制酒店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正确、及时地核算和监管酒店的财务状况、经济活动和经营成果,为管理当局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为了加强计划管理,会计部尚须编制财务预算,做好控制工作,节约费用,降低成本,多创利润。通过对酒店应付帐款的控制,合理分配、运用资金,争取较大的经济效益。会计部人员应坚持会计监督,贯彻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保护酒店的财产和利益。
成本控制部门负责对日常酒店申购用品价格的审核,仓库存货领用的控制,尤其是针对餐饮部门食品酒水的控制,尽量避免造成浪费和流失。
电脑房主要负责酒店电脑系统及外设的维护、巡视及检修,办公应用电脑软硬件的维护,酒店电脑耗材的管理,保障整个酒店电脑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并不断改进系统,使酒店的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先进、畅通。
采购部是负责酒店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采购部在酒店统一管理下,根据实际工作要求,适时、适量、适价、经济合理地采购各部门所需要的物品,确保酒店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采购部的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酒店的采购制度,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办理,确保所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价格和交货时间符合要求,并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部门的重要性
任何企业都离不开财务工作,无论是经营性企业还是非经营性企业。因为每个企业都是社会经济活动的细胞,没有资金,组织就不能存在,而有了资金,就有了财务工作。酒店作为一个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财务工作就尤为重要。在对外开放,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企业会更重视经济效益,加强经济核算。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是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要达到这个目的均离不开财会工作。
财务部的功能和作用
酒店财务部的功能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提供酒店经营管理的财务信息资料,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财务部根据经营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对管理的要求而提供的信息资料有:
一、提供预测和规划所需要的信息
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财务部所统计的营业收入历史资料预测来年的营业收入,根据酒店积累的自有资金决定是否开展扩建,改建等规划工程。
二、提供控制所需要的信息
成本和费用是酒店经营中要控制的两大因素。管理人员可以根据财务部提供的成本和费用报表上成本与费用的变化情况做出保持或降低等控制决策。
三、提供测量经营成果所需要的信息
酒店经营成效最终表现在其经营成果上,经营取得是财务部通过及时、准确的核算后获得。营业收入的核算,工资核算,原材料成本核算,各种费用核算等都是财务部日常的工作。四、提供酒店外界所需要的经营和资金信息
酒店是一个有机整体,但不是个封闭的整体,酒店内外信息的沟通,接受专门机构和社会的监督也需要财务部提供有关资料,接受财税检查,审查机关检查等。
财务部组织酒店的资金运动,通过财务计划制定出经济核算,经营效益的总目标,加强对经营活动中各种消耗及资源的控制。以最少的人、物投入而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酒店经营管理就是为了使酒店系统的功能效益不断提高而从事的一系列活动,财务部在指导酒店日常经营活动中,往往以下述的方式主动参与:
一、指导日常经营活动,避免盲目性。
二、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实行目标管理。
三、监督经营方向,端正经营思想和营业行为。
四、参与经营决策。
财务部的基本任务
财务部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会计制度,依据酒店经营运筹规律,合理组织各项财务活动,正确处理财务关系,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和经济核算,促进规范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财务监督,保护酒店财产,维护财经纪律,具体有以下内容:
一、正确、及时、完整地核算和反映酒店经济活动和经营成果,为管理人员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二、加强资金计划管理,认真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做好财务预算和各项经济指标的分解。三、加强成本费用的核算,做好各项指标控制工作,降低成本和费用,多创收,多创汇。四、加强财务分析,考核各项经营指标的内外情况,反映经营管理现状,通过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揭露矛盾,促进酒店改善经营管理。
五、筹集和管理分配、运用资金、积累资金、监督资金的运用情况,加速资金周转,以尽量少的资金占用,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六、坚持会计监督,维护财会纪律,保障酒店利益。
七、协助指导各部门做好节支开源工作,加强成本核算;
八、确保各部门的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做好服务工作。
财务工作是纷繁复杂的,财务工作的严肃性要求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一丝不苟,细心周到,财务部每天处理各种财务事项,综合性很强,因此要与其他部门协调好关系,财务部每天的收和成本报表是反映各部门经营成果的睛雨表,收入的增加或减少,成本提高,都反映酒店经营上的优势或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组织结构和职位介绍
财务办公室
一、财务总监
(一)工作关系
上级:直属总经理室领导,向总经理负责。
下级:统领财务部、采购部及部属人员。
(二)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监督考核酒店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管理等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保护酒店财产,维护财经纪律,对本酒店的财务状况负责。
2、领导财务部的全体人员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和严格实施经济责任制,建立良好的财务工作秩序,并对其工作负责。
3、有权向下级下达工作和生产任务,向他们发指示和进行工作策划。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有权增减员工和调动他们的工作。
4、负责财会部、采购部、电脑房的全面工作。加强财务部队伍的建设,制定各级人员培训计划,提高财务部全体员工的业务素质,拟定财务部各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案,并实施各级人员的任免和奖惩方案。
5、控制预算案,指导制订酒店经营政策。根据董事会下达的任务和酒店领导要求测算和制订经营责任制方案。
6、管理现金流量、货款及货币兑换。
7、贯彻执行总经理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处理所管部门的日常业务。8、审查和批示各部门的营业报表和工作报告。
9、协调与酒店各部门的关系,并负责与财政、银行、税务、外汇和保险机构联系。10、组织各部门编制财务收支、成本费用等计划和预算,审查核定计划外重大收支项目,并负责各项经营计划的协调平衡,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11、参加总经理召开的部门经理例会、业务协调会议,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定期向总经理如实反映酒店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正确及时地提供管理信息,作为改善酒店经营管理决策的依据。
12、对部属的工作进行策划与督导,培养他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13、需与上级主管部门、财政、税务及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素质要求
1、财务总监属酒店高层管理人员,要求对酒店业务特别是财会、采购、仓库管理方面的业务非常熟悉。
2、熟悉和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及实际工作方面的知识,包括掌握会计的基本原理、常规、标准、原则及限制等基本会计知识。
3、熟悉经济法、酒店法及本地的法律及法规。
4、了解和掌握酒店经济活动的情况。
二、财务部经理
(一)工作关系上级:财务总监
下级:财务部副经理、审计主管、收银主管、成本主管、采购部经理、电脑房主管
(二)岗位职责
1、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直接负责财务部的日常管理。
2、督导查核部、会计部、成本部和电脑房的业务操作。
3、协助财务总监起草各种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各有关制度。
3
4、协助财务总监编写年度、季度、月度财务计划。审核财务日报表、月报表及年度报表。
5、负责酒店的财产管理。
6、监督审查酒店内部的财务收支情况,确保酒店一切营业收入、开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能按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进行。
7、财务总监不在岗时,代行总监职责。
(三)素质要求
与财务总监的素质要求一致。
三、文员
(一)工作关系上级:财务总监下级:无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接待财务部的来客和接听电话。
2、做好各类文件、信件、报表的收发、存档、传送工作。3、建立财务档案,以便随时通知财务总监当天应办事项。
4、本部门召开主管会议时,做好会议记录。
5、根据财务总监的要求起草、打印各类文件,熟悉酒店各部门工作程序和流程。6、办理本部门员工的到职、离职、调动、手续以及人事部委办的工作。
(三)素质要求
1、熟悉财务部的工作程序和各项规定,性格开朗,工作踏实,精通电脑中、英文打字,工作细致、耐心、快捷。
2、年龄在24岁以上,女性,品貌端正,气质高雅。身高,1.65-1.69米。3、财会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或同等学历。
4、熟悉掌握英文,达到中级以上水平,且具有一定的文字阅读写作及翻译能力。5、反应灵敏,保守秘密,能帮助财务总监协调本部门及与外部门之间的工作。
(四)工作内容
1、每月收取各班组排班表、交部门经理、总监审核批准后送人事部。
2、掌握并准确发放办公用品、工衣、工鞋、劳保等物,并了解使用情况。
3、负责本部门每日的考勤,每月总各班组考勤情况,并上交人事部,收、放考勤计时卡,
做全勤奖、饭费补贴、奖金等各类表格。4、担负部门的资产管理责任。5、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协助部门经理检查部门员工纪律的执行情况,并作出记录,向部门经理汇报。
6、接受并完成总监、经理临时指派的其它工作。
查核部
一、查核主管
(一)工作关系上级:财务部经理
4
下级:查核员(日审和夜审)
(二)岗位职责
1、在财务部经理的指导下,负责酒店收银结算查核具体管理工作。
2、督导查核员遵守有关财务规定和结算查核程序,保证酒店的资金安全。
3、合理排班,遇有员工休假,主管必须顶班或对班次进行调整,并做好考勤。
4、积极参加培训,遵守酒店规章制度,完成上级分配的其它工作。
(三)素质要求
1、熟练掌握酒店会计的基本理论及实际工作方面的知识。
2、熟悉酒店的收银管理的电脑系统,并能熟练操作。
3、熟悉经济法、酒店法及本地的法律、法规。
4、忠诚酒店事业,维护酒店利益。
(四)工作内容
1、督促查核人员认真复核各收银点的营业报表、帐单,发现错误,加以纠正,以保证酒店营业收入帐目准确,对已复核过的报表,都必须签字,以示负责。
2、复核夜班完成的收入晨报表:主要核对开房率、房租收入、散客和团体的平均房价是否正确,每个餐厅的平均消费、人数、总数是否正确,并签名确认。
3、审核汇总前一天的营业收入情况,编制收入日报表,及时将日报呈酒店领导。
4、复核早班所核的单据。
5、对所属员工进行培训,以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二、查核员(日审和夜审)
(一)工作关系
上级:查核主管下级:无
(二)岗位职责
1、在查核主管的领导下,负责酒店收银结算查核工作。
2、遵守有关财务规定和结算核查程序,保证酒店的资金安全。
3、查核领班还负责指导查核员开展工作的职责。
4、积极参加培训,遵守酒店规章制度,完成上级分配的其它工作。
(三)素质要求
1、熟练掌握酒店会计的基本理论及实际工作方面的知识
。2、熟悉酒店的收银管理的电脑系统,并能熟练操作。
3、熟悉经济法、酒店法及本地的法律、法规。
4、忠诚酒店事业,维护酒店利益。
(四)工作内容
每天按各班次收银员送审的帐单、原始单,核查数据是否准确,并核对该班次营业报表。
出纳管理制度8
第一章会计制度建设
第一条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行业会计制度等,特建立此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的具体规定,用以指导实际会计工作的开展,使会计工作有据可循,保证其系统性和连贯性。
会计制度必须按会计制度开展,所有与会计制度不符的做法一律禁止。
会计制度对非普遍性、不重要事项不予以规定。发生此类事项时,应按制度实质精神处理。
第二条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企业有关制度的原则;
二、贯彻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三、贯彻核算与管理相结合,专业核算与基础核算相结合,正确与简便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企业会计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定会计机构和人员设置、职责分工和岗位责任制;
二、设计会计科目(主要是明细科目)、凭证、帐薄、卡片、报表;
三、确定会计记帐凭证、帐薄组织、记帐方法、记帐程序和编制报表的核算程序;
四、制定成本、费用控制、考核、核算办法;
五、确定会计要素业务处理办法;
六、制定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七、制定会计电算化的应用与开发办法。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一条公司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确定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分工及职责、职业道德、培训等;
第二条会计机够设置要求,同业务类型和规模大小相适应,精简、高效、分工明确;
第三条企业应根据业务类型、规模及会计工作量大小,会计机构的设置确定会计人员的配备数量和素质。会计人员素质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一般会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必要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会计证;
高中毕业以上文化;
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集团及企业有关规定;
遵守职业道德;
二、企业主办会计除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坚决维护万向集团公司和本公司利益;
具有一定的会计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大专毕业以上文化,或取得助理会计师职称;
能够草拟本单位会计制度,组织本单位会计工作;
具有一定的现代管理理论知识和技能,取得会计电算化初级证书。
第四条会计人员分工:
一、会计基本岗位包括凭证编制、出纳、材料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销售核算、往来款核算、总帐、报表、制度设计、稽核;
二、会计与财务、预算合设的,会计岗位还包括以下岗位:资金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
三、财务、会计、预算机构合设的,可按岗位特点和管理要求将与会计岗位结合,确定人员分工;
四、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量大小,可对会计岗位予以进一步明细划分,确定
专人负责,也可实施一人多岗。实施一人多岗应符合内控制度要求。出纳与稽核、制证与审核、出纳与会计应进行分工。
五、实施会计电算后,应按《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设置电算主管、电算审查、软件操作、数据分析、电算维护等岗位。电算主管由会计主管担任,电算审查可由稽核担任,软件操作可由制证人员担任,数据分析可由编表和分析人员担任,电算维护可由计算机人员担任。
第五条依据会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结合企业会计机构的内部组织分工,确定会计人员主要职责。
1、会计负责人(即财务部经理)职责:
⑴负责领导本单位的会计(包括财务、预算)工作,组织领导会计(财务、
预算)制度的设计;
⑵参与制订本单位的经营决策;
⑶参与审定对外投资、物资供应、商品销售、技术组织措施、基建等计划和经济合同;
⑷组织编制和执行财务、成本计划和资金筹措、投资计划,并检查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
⑸组织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专题报告;
⑹组织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
⑺审批授权范围内的财务收支;
⑻监督本单位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及集团、企业制度情况;
2、主办会计职责:
⑴具体领导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
⑵组织设计本单位的会计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
⑶参与编制预决算,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
⑷参加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和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的拟定;
⑸监督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及集团、企业制度;
⑹起草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析,并组织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及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⑺编制、上报各项财务报表;
⑻参与编制股东大会、董事会报告。
3、材料会计的职责:
⑴参与设置材料管理与核算办法,负责材料核算;
⑵参与编制材料采购用款计划,控制材料采购成本;
⑶参与库存材料的清查盘点工作;
⑷提交有关材料成本、库存情况分析;
⑸及时与仓库核对帐目,保证帐实相符。
4、出纳
⑴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制度处理好现金日常收支工作;
⑵每天需对现金进行盘点,并上报资金收支日报表;
⑶负责做好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及银行对帐工作;
⑷报送银行存款收回、付出日报表;
⑸积极催收集团内部企业往来款项。
⑹负责对应收款项开具收款收据。
第六条实施电算化以后,各电算岗位职责按《会计电算化基本规范》确定。
第七条会计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未正确履行会计职责的,应按会计法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应鼓励会计人员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支持会计人员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条件下参加社会和集团举办
的会计培训。在可能的条件下,公司应有计划轮换会计岗位,培养'多面手'式会计人才。
第三章会计科目、凭证、帐薄、卡片、报表设计
第一条会计科目的制订:
1、按照服务行业会计科目设置,一级会计科目的增补,应由集团会计主管部门制定或授权有关单位制定;
2、公司应结合组织形式、管理需要,遵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明细科目;
3、明细科目的制定应符合以下原则:名称通俗易懂、易于记忆、具有一定弹性。
按会计要素分类,编制会计科目表;
按内部控制、责任制、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要求,制定各科目下的明细科目;
对科目进行数字编码。
第二条会计凭证设计
1、会计凭证的设计,应能够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体现内控制度的要求,简明实用,节约成本;
2、原始凭证包括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二种。
1、自制原始凭证应具备如下基本内容:
名称和编号、联次;填制日期;接受凭证单位、部门或个人;
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数量、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手人;验收人等。
2、记帐凭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通用类;收、付、转类;汇总类;科目汇总表;联合凭证;多联式日记帐凭证等;
3、记帐凭证应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记帐凭证名称;填制单位名称,填制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
应借、应贷会计科目的名称和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记帐标记;会计主管、审核、记帐、编制人员签章;
6、会计凭证从填制到归档的传递流程应合理设计,以便加强合作,明确责任。凭证传递设计方法如下:
①绘制业务流程图;
②按内控制度和信息传递要求合理规定凭证流转环节和停留时间;
③按管理方式和经济业务变化适时修订;
7、会计凭证应合理保管,定期装订成册。原始凭证数量过多,不便与记帐凭证合订的,可单独装订,但应在记帐凭证中注明。
第三条会计帐薄的设计:
1、会计帐薄按用途不同可分为序时、分类、备查帐薄三类;按外表形式的不同,分为订本帐、活页帐和卡片帐。
2、设计帐薄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适应单位的规模、特点;
②与会计科目对应;
③适合企业管理需要;
④符合税法规定;
⑤简明实用,便于查询、核算、编制报表,节省人力、物力、财力;
⑥结合会计工具;
⑦全面完整。
3、应合理选择记帐程序。主要记帐程序包括记帐凭证记帐程序、科目汇总表记帐程序、汇总记帐凭证记帐程序、日记总帐记帐程序。
1、记帐程序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与企业规模大小、业务量多少相适应;
②能及时、完整、系统提供信息;
③简便易行;
④适合记帐工具;
第十七条会计报表设计
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采用行业会计制度统一格式。并根据集团要求按会计科目对应关系填列集团统一格式会计报表;
2、公司可根据集团和自身管理要求设置内部报表。会计报表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符合会计准则,具有真实性、正确性、一贯性、可比性、明晰性等特征;
②报表内容、详细程度同管理层次相适应,能够起到反映真实情况的作用;
③与帐户记录对应,便于填列;
④集中性、专题性与综合性,便于把握整体趋势,又能了解变化原因。
第四章会计核算方法与组织
第一条根据业务处理流程,企业会计核算基本程序设置如下:
固定资产┐
成本核算┤
材料会计╂→会计→稽核→┬→出纳→制证→审核→登帐→报表→分析
往来款┤主管↑
销售核算
其它
从事三级明细核算的会计人员将核算制成的有关汇总原始凭证及业务人员提供的自制或外来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后,由稽核人员对其合规性、内容完整与否、计算准确与否、手续完备与否进行稽核;需发生资金收付的,经由出纳岗位办理相应手续;据稽核或出纳人员提供的原始凭证,经审核后登帐,据帐薄编制报表,据报表和帐薄反映情况编写会计分析。
第二条公司应结合自身特点,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全面经济责任制。
公司会计人员应同其它人员一起建立二级核算体系,并承担核算工作;
二级核算体系的'建立方法是划分责任中心、确定考核办法、确定不同责任中心衔接办法、确定二级核算办法;
第三条责任中心种类主要有成本中心、利润率中心、投资中心三种。
中心的划分应与现有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基本相符,各中心应能了解、控制责任考核指标的变动;
第四条责任中心的考核主要通过制定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机构、考核程序等进行;考核指标体系应与企业目标一致,同时应考虑不同中心的特点;考核指标主要有计划、预算实施情况、投资报酬率、剩余现金流量等
第五条公司应确定各责任中心核算办法,包括帐薄设置、核算程序组织、核算机构和人员设置、责任中心同企业会计部门工作衔接等;
第六条定期开展财产清查,以保证帐实相符,财力资源完整;
财产清查应由单位负责人领导,会计部门主管,各实物使用、保管部门密切配合进行;
主管部门应查明财产盘盈、盘亏原因。由个人原因盘亏的,应向个人追回;由于制度不健全无法查明的,应由各责任人按比例承担。
第五章会计政策
第一条为了便于会计核算,依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根据集团统一会计政策和行业会计制度开展会计核算。
第二条主要政策如下:
1、据公司所属行业选用服务行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为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计价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4、外币业务按当月月初汇率折算,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汇兑损益;外币报表按时态法折算,折算到作当期损益;
5、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
6、存货选用实际成本法计价;
7、递延资产、无形资产按实际受益期分摊。开办费在5年内摊销;
8、短期投资按成本计价;
9、长期投资占被投资单位25%股权以下,不符合合并报表要求的,按成本法核算;占25%以上50%以下的,按权益法核算;50%以上的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10、固定资产按行业会计制度规定计价,折旧年限按国家最低年限;公司购入用于投资的资产,作长期投资,不提取折旧;
11、所得税按应付所得税法核算;
12、收入实现按行业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确认;
13、利润分配按《公司法》规定,在此前提下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执行;
14、坏帐准备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千分之四提取;
15、公司可根据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比率中档水平提取各种准备金;
16、各种税金、费用按税法及其它规定收取。
第六章会计电算化工作
第一条会计电算化工作由集团统一规划,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开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根据会计电算化计划,会计负责人应当亲自组织领导会计电算化工作,单位负责人和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为其实施创造条件。
第三条公司应逐步实现基本核算(帐务处理、报表编制、往来款核算等)电算化及其它有关子系统(材料核算、成本核算、商品进销存、固定资产核算等)电算化;
第四条实施电算化,应制定人员培训、软件选购、硬件配置、进程安排具体计划。
第五条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应稳妥推进,逐步进行,力求成功;
一、会计人员必须经过会计电算化普及培训和软件专门培训,会计部门应配置专用计算机和打印机,制定严格的上机操作制度,以保证其顺利进行;
二、初始化前,相关人员应在软件安装人员指导下相互配合,做好科目编码、帐户月结、往来户清单等工作,并对会计人员进行初步分工;
三、手工与电算并行期间,凭证、帐薄、报表应按要求打印装订,并做好磁盘备份,以上报财政评审。同时,应归集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联系软件开发商予以解决,并为二次开发做好准备。
第七章附则
出纳管理制度9
1、仓库管理是酒店存货管理的重要工作。
仓库是企业各种物资、原材料的周转、储备环节,担负着验收、保管、发放、储备、回收利用等多项业务管理职能。
为加强仓库管理,提高仓库使用效率,保证物资周转流通,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仓库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采用科学的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保管好,损耗少,节约费用,保证安全,提高效益。
3、仓库管理的原则是:
适量、及时、准确、经济、安全。
4、仓库的存量管理
(1)仓库实行存量管理。
仓库的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由财务部和成控部、采购部研究制定并报酒店管理当局批准后,交仓库执行。
(2)所有仓库物资均应在存货帐,存货卡上标明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
(3)月末,仓库应编制“超存量库存表“,详列所有超过最高存量的存货明细情况,报财务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和成本控制经理。
5、仓库的请购
(1)库存仓物资达到最低存量时,仓库应及时填制“请购单”,交采购部购买;没有及时提出购买以致存货供应中断的,有关仓库人员要承担工作责任。
(2)不超过最高存量的请购,由采购部直接受理。
(3)超过最高存量的请购,须按酒店“流动资金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批准后交采购部购买。
6、仓库的验收入库
(1)酒店的入仓实行仓库验收制,检查采购计划,物品的数量、价格、质量,遇下列问题时,仓库应拒绝收货,或另行堆放,并及时与主管领导联系。
(2)没有经批准的请购单。
(3)所购物品的规格数量价格及有关要求与请购单不符。
(4)发现品质问题。
发现(2)、(3)问题时,在与采购部/请购部门联系并取得处理意见前,所收物资不得使用。
7、物资验收入仓后应编好库位、货位,堆垛号码,整齐堆放,办好登帐建卡手续。物资的保管和发放
(1)仓库实行分区、分类、分货位编号保管方法。根据各类物资的自然属性,理化性能,体积大小和仓库设备条件的不同,分别加以妥善保管。做到不短缺、不损坏、不变质、不混号错位,物资存放要考虑便于收发,便于检查和盘点。
(2)仓管员要熟悉物资的特性,认真做好在库存物资的养护工作,根据仓库的温度、湿度、通风、光照等条件,考虑存放期限,采取通风、降温、防潮、密封等措施。
做好防火、防潮、防腐、防锈、防变质;防水、防尘、防爆、防漏、防高温等“十防”工作,注意经常检查,确保物资财产的.安全完整。
(3)仓管员对所保管的物资,应经常检查,对滞存仓库时间较长的物资,要及时填列“超期存仓物资报告表”;发现霉变、破损的,应提出处理意见,填列“物资残损(变质)处理报告”,向部门主管和财务部经理作出报告。
(4)存仓物资,要执行“先进先出,定期翻仓“的管理规定。
发料要从最早存仓的物资开使;
定期翻仓可结合仓库的盘点进行,翻仓的目的是检查存货的品质保管状况,同时,为存货“先进先出”的操作提供方便。
(5)严格执行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仓库内禁止吸烟,不得会客,不得存放私人和其他单位物品,做到人走灯灭,离库锁门,防止发生火灾和盗窃事故。
(6)仓库是物资保管重地,除责任仓管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
(7)物资出仓,必须先办妥出仓手续,仓库只凭出仓单、领料单、调拨单发货,严禁先发货。后补单,严禁白条发货。
(8)仓管员应及时记录物资的进、出、存动态,做到“三对”,即货、卡、帐核对相符。发现问题须及时检查纠正,确保存货、存货卡、存货帐结存准确无误。
8、仓库的盘点
(1)仓库物资流动性大,为保证货、卡、帐核对相符,随时掌握物资变动情况,避免短缺丢失和超储积压,必须进行经常和定期的清仓盘点工作。
(2)经常的盘点由仓库领班和仓管员在日常进行,针对收发频繁和容易变质的物品,需增加盘点和察看的次数。
(3)定期的盘点每月25日进行一次,由成控部组织,财务部派员参与,发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填制“存货盘点报告”,上报酒店处理。
(4)对于盘亏/报损的物资,须查明原因,属保管人员工作责任的,应由有关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经常发现失职行为的,应调离工作岗位;发现偷盗等违法行为的,交酒店保安部处理。
出纳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酒店财务管理,规范酒店财务行为,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旅游饮食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酒店的财务会计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授权财务经理负责管理。财务部下设《会计核算、营业收入、收入审查、成本核算、采购工作、网络管理》等部门,承担酒店物资采购、收支管理、会计核算、网络信息管理等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旅游饮食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制定酒店会计核算政策和办理会计核算业务。
第五条:酒店发生之经济业务,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本,编制会计报表。
第六条: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月度会计期间自每月的第一日起至最后一日止。
第七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记帐。
第八条: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按《旅游饮食企业财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条:收入与成本费用应相互配比。
第十一条: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第十二条:各项财产物资均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十三条:会计核算政策
1、 存货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2、 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和分期摊销法核算;
3、 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在受益年限内平均摊销;
4、 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第十四条:记帐程序
1、 酒店发生之经济业务按照先单据、后款项的原则办理。发生之经济业务必须凭审批有效的'、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记帐。
2、 出纳凭审批有效的、手续完备的收支凭证办理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管理要求编制现
出纳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1、财务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正确处理好管理与理财的关系,是物业管理的首要问题。
2、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主动接受政府部有关部门对本企业的监督。
3、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应认真贯彻《会计法》。并执行财政部制定的《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北京市财政局制定的《北京市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财经政策、法令,遵守各项资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开支标准。
4、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收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会计报表,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调内部计划的严肃性。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经济政策。
(2)认真执行财务开支范围标准。做好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3)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济指标,保证投资者利益不被侵犯。
6、财务管理的三方面任务:
(1)计划、合理的安排资金,为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2)认真贯彻各项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实行财务监督;
(3)加强经济核算,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7、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开户建账,建立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做好管理公司的经济活动记录工作。
二、计划管理制度
1、每年度未做好本公司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计划管理的主要任务:
(1)预期总体经济指标,并且分解、下达各部门。
(2)通过各阶段的决算考核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编制分析报告向总经理汇报。
(3)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修正偏差,合理控制计划。
3、做好会计决算和利润分配报告,加强财务监督,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收支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进行现金业务收支管理。
(2)营业收入现金不得坐支。
(3)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保留库存现金。
(4)按银行规定,超过标准数额的'支出不得用现金,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使用。
2、银行存款管理
(1)加强结算资金管理,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2)及时掌握银行存款收支动态及余额,搞好货币资金的调度,保证经营资金的供给。
(3)财务印鉴实行分管制,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银行预留名章、现金收、付讫章和转账章由出纳保管。
3、银行支票结算的要求
(1)超过标准的各项支出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建立支票购买、领用登记制度。登记内容是:支票号、领用日期、领用人、支票用途、支票限额、报销金额、报销日期。
(3)作废的支票也应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并在该支票上加盖作废印讫。
(4)支票领用必须在五日内报销,超过报销期限需做延期说明,不得无故拖延报销。
(5)开出的支票必须填写日期、收款人、用途、用大写注明限额金额,并且在小写金额栏内以人民币符号¥为使用限额的截止符封死,禁止签发空白支票。
四、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管理
(1)按现行会计准则规定: 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该作为固定资产。
(2)各部门如需购置固定资产,应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月预算时充分考虑及拟定采购计划,填制"采购申请单"并写明固定资产的用途、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及供货商(三家报价),"采购申请表"要经采购部门寻价及寻价人签字,经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审批,以上手续完备后方可与供货商签订商品购销合同。需要加盖公章的经济合同要经总经理签批后方为有效(购销合同正本送交财务部作付款依据,采购部门、总经理办公室各存副本备查)。
(3)购进固定资产后,采购人要到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办理到货验收手续,会同财务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填制"外购资产、物品验收单",如直拨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要对购进固定资产的质量及外观进行审验并填制"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
(4)财务部要对购进的各项固定资产建账建卡,根据税务局要求和会计核算方法,按月计提折旧费。
(5)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财务部应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并根据"外购资产、物品验收单"、"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对固定资产按使用部门分别设立明细账,进行财务核算。使用部门在领用固定资产时要会同财务人员、仓储保管人员共同填制"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
(6)固定资产如专人使用,应由使用人保管,使用人在财务部办理领用手续。各部门公共使用的,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7)固定资产要定期清查盘点,本制度规定:物业管理公司须于每年的5月31日和12月31日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盘点时要对实物逐项点数,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按类别,品名详列账存数量金额和实存数量金额,由参加盘点人签章证明,保管备查,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总账要按时核对,作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出现盘盈、盘亏要及时上报。
(8)固定资产的调出、变卖和因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时,必须按物业管理公司权限办理,合法批准手续,其变卖价格由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核实资产净值后与购买单位协商确定并报总经理审批。需报废及清理的固定资产要进行审查与技术鉴定后报总经理批准,进行账务处理。凡属人为造成固定资产报废或损坏,必须上报总经理处理并追究其个人责任及相应的处罚。
(9)对于接受外单位投资、调拨增加的固定资产或对外投资、调拨减少的固定资产,双方财务人员、经办人员、总负责人需共同填制"固定资产交接表"并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
2、流动资产管理
(1)非商品资金管理:非商品资金包括现金、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
(2)必须严格控制非商品资金的占用,核定额度,严格管理。
(3)购置必须有计划,经批准,手续合法完备,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4)根据财政局有关各企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准限额,根据现在的经济业务需要,备用金库存周转金暂定为 4000元整,由财务部出纳员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报销手续,每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账账相符。
五、会计核算制度
1、会计核算原则
(1)公司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不得以虚假的经
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采取借贷复式记账法。
(5)会计科目采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核算。
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表
编号科目名称编号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241长期借款
101现金261长期应付款
102银行存款275住房周转金
112应收票据三所有者权益
113应收账款301实收资本
114坏账准备311资本公积
115预付账款313盈余公积
119其他应收款321本年利润
124库存材料322利润分配
125库存设备四成本类(略)
129低值易耗品五损益类
139待摊费用501经营收入
151固定资产502经营成本
155累计折旧503销售费用
156固定资产清理504经营税金及附加
159固定资产购建支出511其他业务收入
161无形资产512其他业务支出
171递延资产521管理费用
181待处理财产损益522财务费用
二负债类531投资收益
202应付票据541营业外收入
203应付账款542营业外支出
204预收账款550所得税
209其他应付款56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11应付工资
214应付福利费
221应缴税金
229其他应缴款
231预提费用
(6)会计核算应遵循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清晰性、配比性、谨慎性,重要性的原则。
(7)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2、会计凭证的填制
(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对记载不完整、不正确、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会计凭证的保管
(1)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复制、丢失。
(2)财务部门对本年度内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计划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制定专人保管。对上一年度的会计档案清点无误,登记后转交集团档案室统一保管。
六、费用管理制度
1、应在正确核算、科学预测基础上、编制费用计划,建立费用管理责任制。
2、经营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本着"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
3、每月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员工福利费,使用范围按国家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每月按员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经费。
5、员工教育经费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5%的比例提取,教育经费用于公司员工教育或员工培训。
6、实行统一的劳动保险制度。每月按人事部提交的缴费明细表例提取养老保险金、大病、失业及工伤保险。
7、财务报告和财务决算
(1)公司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同时还应编制为加强内部管理而增设的同步报表,包括费用表、往来账款明细表及清欠报表并加以说明。
(2)月份终了5日内、季度终了7日内、年度终了10日内上报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七、经营活动分析
1、支出情况分析:
(1)分析检查各项支出是否按计划、规定用款,是否专款专用,有无计划外支出,有无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等情况。
(2)分析检查各项支出是否充分发挥了效用,挖掘现有物资潜力以及定额执行情况等。
(3)分析检查各项支出有无浪费、谋取私利等违反纪财经纪律的情况。
2、收入的情况分析:
(1)分析各项收入计划的完成情况,超过或减收的主要原因。
(2)分析应缴计划收入是否做到及时、足额的上缴,有无截留、坐支、挪用、拖欠等问题。
3、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2)各种财产、物资的增加,资金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充分利用,库存的各种物资有无超定额储备的问题。
出纳管理制度12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针对每个会计管理环节,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每个步骤都有章可循。
2. 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设立财务内控部门,定期审查会计活动,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3. 提升人员素质: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法制观念,确保他们能够严格执行会计制度。
4. 引入信息技术:利用财务软件,自动化会计流程,减少人为错误,提高工作效率。
5. 定期评估与修订:根据业务变化和外部环境,定期评估制度的适用性,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单位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基础。
出纳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 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 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 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 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十条 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 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 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 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 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 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 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 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 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六章 附 败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出纳管理制度14
一、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一)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可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可包括: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各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电算化会计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维护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工作岗位。
(二)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1.电算主管: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可由会计部经理兼任。
2.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要求具备会计软件操作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可由基本会计岗位的会计人员兼任软件操作岗位的工作。
3.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此岗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可由主管会计兼任。
4.电算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此岗要求具备计算机和会计知识,经过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应由专职人员担任。
5.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要求具备计算机和会计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的水平,可由会计部经理兼任。
二、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2.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
3.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4.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日志,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三、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1.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建立如'口令'、只读等措施;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
3.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4.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如安装不间断电源,保证停电时,能有时间保存资料。
5.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如安装杀毒软件,且每星期更新杀毒软件,每星期扫描内存;严禁外来人员的软盘在本公司计算机上使用等。
6.建立系统风险评价体系,由电算主管及电算维护人员定期分析。
四、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2.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通用会计软件、定点开发会计软件、通用与定点开发相结合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五、本制度是公司《会计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财务总监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财务总监。
六、本规范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出纳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本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根据企业实际参考制定。
第一条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二条 本制度是规范总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各子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 总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其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在经营目标、财务核算、资金上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部门经理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主要责任:
1、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具体确定公司内部财务机构的设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3、组织拟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4、接受财务、税务、审计机构的监督。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职责:
1、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选派,对董事会负责。
2、主持本公司全面的财务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提请聘任或解聘财务管理部门经理,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一般财务人员;
3、负责组织编制会计报表,组织领导清产核资工作;
4、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5、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情况;
6、协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的关系;
7、审查各子公司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8、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报告,确认其准确性后上报;
9、参与制订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公司各级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
第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各部门经理的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核算、会计核算;
2、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
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5、协助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做好财务工作,对财务负责人直接负责;
6、负责公司资金调动的审核签字;
7、按公司经营计划,提出年度财务计划,作为公司资金运用的依据;
8、提出财务会计等制度。
第八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核算、会计核算;
2、如实反映所负责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
4、参与子公司经营决策,向总公司按月申报资金计划,根据股份公司核准的资金计划安排资金支出,统筹处理子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5、协助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总经理做好财务工作,对财务负责人直接负责;
6、负责子公司资金调动的审核签字;
7、按子公司经营计划,提出年度财务计划,作为子公司资金运用的依据;
8、修订子公司财务会计等制度,报股份公司备案;
9、根据子公司年度预算,对各项费用支出加以控制;
10、按总公司要求组织完成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税务审计。
第九条 公司各级财会机构和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单位实行财务会计监督,主要内容: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3、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公司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分3个环节对本公司的支款与用款,包括费用支出及投资或贸易的用款进行全过程监管:
(1)事前环节:主要检查动用款项的依据如业务合同、用款计划和批准手续是否完善无误;检查用款额、付款方式与期限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
(2)事中环节:主要检查款项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汇出并进入对方合法帐户;检查用途是否被改变等。
(3)事后环节:主要检查资金效益是否与合同目标相符;检查资金回收或回笼状况等。
第十条 各级财务管理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公司财务负责人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公司聘任、委派或解聘,控股公司财务负责人独立于各经营单位,人事关系属于总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其成本年底考核时直接计入子公司成本,其工作对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直接负责。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所属控股子公司一般财务人员的交接,由所在单位领导会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经理监交;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交接,由总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经理会同所在单位领导监交;总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经理交接由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的工作交接由总经理监交。
第十二条 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
总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每年将组织财会人员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业务培训,及时更新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原则
第十三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下列事项应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5、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
第十四条 记账方法,一律采取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十五条 公司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项必须一致,非经股份公司董事会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章公司资本金筹集与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的资本金由法人股、自然人股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为上市公司后,还将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
第十七条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除采用货币资金出资外,可以吸收投资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用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据以向投资者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十九条 公司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除股东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经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决议,可进行增资扩股,并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
2、向原股东配售新股;
3、派发红利股份;
4、公积金转为股本。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经股东会议决议,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第五章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库存现金的管理
1、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管理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2、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20000元以上的,公司必须专车专人护送。
3、凡能用转帐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4、现金支付范围:发放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
5、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报销清账,超过七个工作日,财务人员不予进行处理。借支金额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6、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和大额度(1万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第二十四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1、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
2、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股份公司各事业部原则上不许开设银行帐号,确因工作需要开设帐户的,需报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批准。
3、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两章分管并用制,不准壹人统一保管。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1)建立严格的支票领用、注销手续,设立“支票使用登记簿”对支票逐本、逐号进行登记。
(2)支票领用后,因填写错误或因故未用造成支票作废的,应及时将该支票交回,与原票头粘贴在一起并加盖“作废”章,在“支票领用登记簿”的该号码支票后注明“作废”字样予以注销。
(3)支票的使用必须做到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
(4)领取的支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因发生支票丢失而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将直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支票经管人员一旦发现支票丢失或被盗,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同时积极查找,并迅速办理挂失手续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6)严禁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将支票作抵押。
(7)加强支票、印鉴管理,实行内部牵制和审核。不准一人保管签发支票的印章。支票和印鉴要妥善保管,严防遗失或被盗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8)业务人员到财会机构领用银行支票,必须凭付款审批单,经主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金额、日期。
(9)会计人员出单后,出纳才能签发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存根及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
(10)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远期支票。不得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不准签发与付款凭证实际内容、实际金额不符的支票,一旦发现上述情况,谁审批签发谁负全责。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但不得签发空白现金支票。
(11)借出支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报销清帐,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帐的,应到财务管理部门说明原因,限定报帐时间,否则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12)支票报销是必须附发票、入库单等合法有效的原始单据,并按照公司“结算管理规定”办理。
5、应收票据的管理
(1)出纳人员在收到各事业部结算人员带回的承兑汇票要建立应收票据备查簿,在备查簿中录入票据相关信息。
(2)出纳人员应将收到的票据复印交至会计做账务处理。
(3)出纳人员应定期核对应收票据做到到期承兑避免出现延期承兑现象。
6、应付票据的管理
(1)银行承兑经银行办理成功,商家领票时需办理付款审批,经会计编制付款凭证后带收据及本公司在出纳处签字领票。
(2)商业承兑经商家办理付款审批后会计编制付款凭证,出纳人员按会计的付款凭证向各商家开出电子商业承兑,防止出现错开、多开等现象出现。
(3)票据一经办理出纳人员要将所开出的银行承兑及电子商业承兑录入K3票据备查簿,出纳人员要定期核对备查簿票据防止漏登记和错误登记。
7、财会人员办理电汇、转帐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同一项目(或业务)应按合同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8、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9、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第二十五条 网银支付的管理
公司网银支付由制单和审核两部分组成,出纳和财务管理部门经理分别保管网银制单盾与网银审核盾,任意一个盾单独使用均不能完成业务。
支付程序:
1、按照固定付款时间,资金会计根据办理完成的付款审批单据录入财务账套系统,打印凭证后于交资金室出纳进行付款(特殊事项或紧急付款除外)。
2、出纳根据资金会计的付款凭证进行付款,核对单位名称、银行信息及金额后进入网银界面插入制单盾办理付款业务;
3、出纳录入完数据后提交指令,并将原始凭证一起交网银审核盾持有人进行复核;
4、网银审核盾持有人拿到原始凭证后,检查凭证及票据并登录网银界面核对付款凭证与网银录入信息,如核对一致正确,插入审核盾,提交银行指令,款项付出,此笔业务结束。
5、若审核盾持有人因公外出,书面交接相关责任人,代理授权审核。
银行对账:
1、每月上旬资金会计完成上月银行余额调节表,装订成册交财务负责人查看审核。
2、资金会计将财务经理审核完的银行余额调节表交出纳,出纳登录网银对账中心,查看网银是否生成对账单,如生成对账单与银行余额调节表进行核对,点击对账单是否相符,完成对账。
第二十六条 现金支付的管理
现金支付严格按照“备用金管理规定”。超出备用金管理规定的,按支付金额的2倍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给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应收款项的管理
1、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明细帐必须根据经核对的合同及汇款(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帐,应按照不同的客户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
2、应收款明细帐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并且符合《会计法》处理相关规定。
3、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1)分管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在次月10日前对上月账中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合同及公司应收账款规定进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对拖欠款项(技术服务、劳务合同超过1个月,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理出清单不得拖延,交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催收。
(2)分管其他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末按公司规定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帐中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
(3)负责收款的部门在接到超期应收款通知单后,在接单后24小时内返回收款时限及措施,对所有超期应收款,限期开展收款工作。
4、对于预付账款应严格管理。
(1)预付货款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
(2)预付货款的对象是实施信用分级管理;
(3)预付货款必须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清算完毕。
第六章存货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存货的管理范围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第二十九条 存货计价:
1、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2、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第三十条 公司所购存货必须在购入当月入库,已取得发票的,按照发票价格入库,对未取得发票的存货按暂估价入库,在第二个月进行红字冲销,待发票到时,再按发票价格入库。
第三十一条 发出存货的成本
原材料、库存商品的出库按先进先出法计价,产成品的出库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采用一次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第三十二条 存货盘点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设置存货金额式明细账进行核算,数量及金额核算在各事业部、子公司。各事业部、子公司库房设置存货数量、金额明细账,各单位按月组织本单位对存货进行盘点,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年度决算前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应分别情况按规定权限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 存货基础管理
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应不断完善并健全存货流转的凭证与手续制度,加强存货的基础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存货非常管理
1、做好存货的市场行情预测工作,以便确定存货的购销计划;
2、超过半年储存期的存货,仓库管理人员应向直接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压库清仓工作。
3、贬值的存货应及时清理并恰当处理;
4、滞销积压的存货应努力处理;
5、变质的存货,可以削价处理。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单位价值超过5000元、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三十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四大类。
第三十七条 财务管理部门按固定资产的类型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实物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台账与固定资产卡片账就账账相符。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定。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1、固定资产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等,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2、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项目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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