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1
1、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2、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重大项目的开支必须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管理社区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帐薄。
5、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社区居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6、社区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2
一、加强制度建设
(一)完善工作制度。
在多年来社区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制度、社区议事协商制度、社区居委会定期向居民代表会议述职制度、社区居委会学习工作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居务公开制度、离任审计制度以及社区“四会”(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成效评议会)等制度,制定社区自治章程及居民公约,制定社区公共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提高社区居委会自治和服务水平,确保社区工作有章可循。
(二)明确工作时间。
工作日按照正常上下班作息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定);午间和夜间实行值班制度,并公布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及时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同时,实行节假日值班、轮休制度和上、下班错时制度。
工作日实行考勤制度。对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和婚假、产假、丧假等情况进行登记,作为评定工作勤勉的依据。婚假、探亲假等按照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挂牌管理。
社区办公场所门口对外原则上只挂“社区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两块牌子。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也可在社区办公场所外面挂牌。
(四)加强印章管理。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xx〕52号)精神,社区居委会的印章为圆形,直径不得大于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在五角星下自左而右横排。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印章一律由街道(乡镇)负责制发。
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印章的管理,建立健全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备案制度。印章的使用不得超越居民自治组织的职责范围。凡需社区居委会加盖印章的单位,应根据隶属关系取得市、区县(市)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委员会、协调小组)同意。
二、加强设施管理
(一)提高设施利用率。
根据社区正常工作和服务需要,进一步整合社区办公用房资源,积极推行“一门式”服务大厅,方便居民办事。同时,要制定和完善设施管理使用规定,提倡“一室多用”,提高社区设施的使用效率,无特殊情况社区设施一律不得空关。
(二)探索长效运行机制。
积极探索和研究“星光老年之家”等老年活动场所及市民学校、健身活动等设施的维护、运营长效管理机制。在确保社区“五室四站两栏一家一校一场所”功能的基础上,结合社区实际,调整办公、活动、服务场所功能,进一步扩大活动场所面积,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宽敞的活动环境。
(三)严格规范管理。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社区配套用房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xx〕163号)的要求,加强社区设施的管理,统一标识,规范用途,确保社区设施不用于经营性活动。新建的社区配套用房要及时纳入市社区配套用房管理范围,进一步明确街道(乡镇)产权人、社区使用人的'责任。对社区居民确需的社区服务业经营性项目,需使用社区设施场所的,须经区、县(市)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协调小组)批准。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社区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监督。
三、规范资产管理
(一)社区资产范围。
一是财政下拨经费以及社区居委会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其他合法收入;二是社区居委会使用的房产、车库(棚)和活动设施、器具以及办公所需的设备等固定资产;三是社会捐赠的物资和其他属于社区居委会所有的物资。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社区的财务管理制度。要管好、用好社区建设的各项资金,为发展社区建设事业服务。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保管制度,明确管理的责任人,做到账、款、物相符,保证其安全和完整。社区居委会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截留、挪用。
社区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由各街道(乡镇)的“社区账务中心”代为管理账目,实行“居账街审”。会计由“社区账务中心”人员担任,社区设立出纳。
(三)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根据市、区县(市)有关经费规定和街道(乡镇)下达的经费计划编制,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年终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社区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须报街道(乡镇)备案。
(四)实行财务监督。
社区居委会应建立财务监督小组,其成员在熟悉财务工作的居民代表中推选产生,一般为3—5人。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本社区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社区居委会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检查监督财务计划、财务制度的执行和物资管理、财务公开情况,听取和反映群众对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社区居委会应按期〔具体期限由各区、县(市)结合实际自定〕在居务公开栏如实公布各项收支情况,接受居民群众监督。
四、提高管理水平
社区居委会是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是行使社区管理、服务、教育和监督职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社区工作保障条件的意见》(市委〔20xx〕10号)和《xx市社区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有关要求,加快社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进程,为提高社区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一)实现台账无纸化。建立以街道、社区居委会内部办公自动化为核心,以《社区信息化管理服务软件》为载体的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平台,积极推进管理电子化、台账无纸化,减轻工作负担,提高管理水平,争取在3年内逐步实现社区台账无纸化。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规范社区财务活动的管理,强化监督职能,促进社区经济工作健康发展、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街道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一、各社区负责人是本社区经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社区的经济管理、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对社区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执行社区财务管理制度,把好资金审批关。
二、实行社区财务报账,街道集中记账制度。
社区实行“资金统一管理,财务单独核算”的`记帐制度。在街道财政所设立统一帐户,集中管理各社区资金往来,各社区财务分帐户核算。社区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收支凭证做到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建立健全账簿,以全面、准确、完整的反映社区经济活动情况。
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社区的一切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财政专用票据,由报帐员负责票据的领取、缴销。社区发生的各项收入(含租赁收入、社会赞助收入)、所有上级拨款、各条线工作专项经费应当按时足额缴存街道财政所。各社区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截留、挪用、坐支,更不得设立帐外帐。
四、实行严格规范的社区财务开支报销审批制度。社区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社区的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办公用品购买、以及社区活动生活费、燃油费等。除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以外,单项费用500元以上的日常公用经费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开支。对外出考察学习、固定资产配置、大型修缮等资本性支出和工程项目必须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同时提报项目相关资料,报请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或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后,将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及时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二)、上级部门拨入社区的专项经费,必须按项目的规定、用途规范支出,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
(三)、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等规定,符合有关财务费用支出标准、财务规范要求。原始凭证必须是真实、合法、由国家税务局监制或财政局监制正规发票,并注明资金用途,由经办人、社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三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禁止使用白条入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
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
(一)、各社区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及保管制度,明确管理的责任人,严防集体资产的流失。
社区集体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台帐管理制度,集体资产台帐必须按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分别设立,资产经营变动情况必须与该资产的经营合同或协议相平行;资产出租、出借时,要报请街道办事处批准,由承租方、借用方与街道办事处订立合同。集体资产相关权属证明,必须确定专人统一保管,不得用于借贷抵押。
(二)、社区固定资产的购买必须经社区集体讨论后,提交书面申请给街道办事处,经街道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社区各类资产均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一年不少于两次。
六、严格财务监督、财务公开制度。
街道办成立社区财务监察组,定期对社区财务进行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社区及时纠正。
各社区在季度末15日内在政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季度详细的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对重大财务事项予以说明,以落实社区的“民主监督,群众理财”的管理机制。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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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范围主要是指社区居委会的专项工作经费、其它经费和固定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社区居委会的财务活动须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坚持收支独立、分级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采取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成员监督实行“账款分离、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应通过社区办公会议定期公布社区财务管理情况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条:街道财审所对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资金收支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第二章:办公经费的管理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应专款专用用于社区居委会的正常办公开支节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的其他经费主要是指上级核拨经费、协办事务经费、代办事务返还经费、奖励经费、捐赠经费、其他收入经费
上级核拨经费是指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给予的各种补助经费;协办事务经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拨付的协办事务工作经费;代办事务返还经费是指公用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委托社区居委会代办的有偿服务经费;奖励经费是指接受政府表彰奖励的资金;捐赠经费是指驻社区单位和结对共建单位赞助社区的经费个人赞助的经费等;其它收入经费主要是指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内开展社区福利、便民利民服务等的合法收入资金
第八条:社区居委会其他经费的使用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其他经费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办公条件的改善、各项活动的开展等节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不得为企事业单位代收各种费用;不得将结余资金用于发放奖金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十条:实行“居帐街管”由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的帐簿和资金进行集中核算、统一监管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部门为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总帐和明细分类帐按规定编制社区财务报表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社区居委会设立报帐员一名负责办理社区具体会计流水账业务、登记固定资产台帐和卡片;每季度对帐一次并建立有关备查帐簿报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兼任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党组织书记)不得兼任
第十一条:实行项目预算管理社区居委会应根据市区有关规定、街道编制的工作计划和社区建设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其他经费使用的年度项目预算重点应用于社区服务管理和居民群众活动等方面倡导勤俭节约注重提高使用效益年度项目预算须在社区居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社区年度项目预算须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十二条:规范经费使用程序
申请由社区居委会根据年度预算或实际需要提出社区经费使用申请
审批原则上由社区居委会书记和负责人共同签字负责审批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须经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报销各类报销单据须符合财务规定严禁先支后批禁止白条报销社区居委会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凭各类有效报销单据、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社区居委会书记和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到街道办事处按程序报销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办公和服务用房政府配备和社区居委会自置的办公设备、服务设施及文体活动器材以及其它属于社区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以上资产均按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社区居委会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卡片如实进行登记及时做好增减变动记录防止资产流失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台帐要有社区居委会书记和负责人、经办人共同签名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十五条:社区居委会不得与社区单位、个人发生任何可能导致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连带责任的经济事项
第五章:监督机制
第十六条:建立定期对帐制度社区居委会报帐员每季度到街道办事处核对一次帐目街道办事处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社区居委会上一季度的社区专项工作经费和其他经费的财务和资金使用情况向社区居委会通报并在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社区居委会的质询
第十七条:建立定期督查、审查制度街道财审所定期对落实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定情况进行督查街道财审所每半年对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对管理不规范的社区居委会提出意见并予以纠正同时指导社区居委会落实和执行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八条:建立离任审计制度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居委会书记和负责人届中辞职、换届选举前都要进行离任审计同时负责监督社区居委会办理财产物资的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督查、审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街道财审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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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和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的总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实施好基本药物制度,理顺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体制,优化社区卫生服务的运行机制,强化镇(街道)在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的责任,调动社区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全市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功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以镇(街道)为单位的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一体化管理体制,进一步明晰镇(街道)以及行政村(社区)管理社区卫生的职责和任务,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救治水平,提升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建立镇(街道)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提升群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就诊率和满意率,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进家庭”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按照“属地负责、独立设置、资源共享、行业监管”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属地负责。各镇(街道)要切实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责任,履行好相关职责,全面提升社区卫生软硬件水平,夯实工作基础。
1.明确镇(街道)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主体。各镇(街道)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成立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作为镇(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的议事机构,由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镇(街道)社保、财政、卫生等部门以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各镇(街道)的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统一管理,协调本镇(街道)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共建共享,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行政村(社区)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职责,提升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率。
2.以镇(街道)为单位实行医院、中心、站一体化管理。按照镇(街道)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分布情况,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原则,分类实施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一是针对区域内只有1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镇(街道),继续保持原有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套班子、二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实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二是针对区域内既有镇级公立医院、又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镇(街道),实行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原则上由公立医院院长兼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三是针对区域内仅有一家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镇(街道),按照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配齐配足相关设施设备和卫技人员,同时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3.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以争创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达标为抓手,强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和达标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档升级,全市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所有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都要达到或超过省、市建设标准。力争到20xx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100%达标,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市规范化验收,20xx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通过市规范化验收。
(二)独立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独立法人设置,财务独立核算。
1.优化财政补偿机制。不断优化财政补偿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市镇(街道)财政按规定,依据经批准的预算(定额)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经费保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定,年度内正常拨付60%,40%部分根据年底市对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考核情况兑现拨付,其余保障和发展资金由镇级财政全额承担。同时,开展多种补偿机制的试点,对试点单位参照基本药物在营业收入中的比例和服务人口的编制定额比例两大标准进行补贴。
2.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专项投入。市级财政要按照省、市规定的标准建立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镇级财政按要求落实相应的配套经费,专项用于全年公共卫生项目任务的落实。(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的使用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另行制定)
(三)资源共享。以镇(街道)为单位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同时要强化与社会养老等相关政府公共资源的整合,促进资源共享,提升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1.建立双向协作关系。一是针对区域内只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镇(街道)或者区域内没有公立医院但有一家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镇(街道),由所在镇(街道)会同市卫生局与市级医院或有关医院建立双向协作关系。二是针对区域内既有公立医院、又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镇(街道),由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建立双向协作关系。建立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患,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格局。
2.落实医院支援社区责任。医院要组建一支专业技术队伍,将专家资源和技术引入建立协作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安排专家进社区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要切实落实城市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医疗机构支援服务的政策措施,严格按照“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1年”的时间规定和“连续服务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方可累计计算”的计算方式,实行人员固定的长期连续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就近就医的需求。
3.建立医疗资源共享制度。医院要统筹安排检验检测资源,为协作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患者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切实解决居民需求。对居民确实需要、常用的非基本药物,按照联系用药的要求,由建立双向协作关系的医院保障提供,满足群众合理用药需求。市卫生局和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相互调阅居民健康档案、就诊患者相关信息,提高就诊精确度,减少重复检查和治疗。
(四)行业监管。市卫生局要切实加强社区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1.细化一体化管理的各类细则。市卫生局要结合各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现状,分类制定各镇(街道)医疗卫生资源共享的具体方案,明确各相关医院在双向协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推动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要联合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为镇(街道)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2.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服务人群,以维护居民健康为工作中心,向辖区内常住居民主动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
3.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把基本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作为近期主要工作目标,为居民提供方便、价廉、安全、有效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居住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院)均要延长工作时间,开设夜门诊,为居民就医提供方便。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6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财务管理在社区管理中地位越来越重要。但社区内部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具有特殊性、政策性、专业性特征,对财务管理加以强化,不仅能够促进医院经营管理效率提升,获取较高竞争实力,推动医院朝着低耗高效方向快速迈进,同时还是保证医院资金科学利用,发挥资金效益的关键。
一、社区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医院财务工作者素质有待提高。随着油田的改革和经济的发展,财务管理已经成为了社区医院内部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在多元化经济下,培养一批素质高的财会人员对于社区医院内部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运行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众所周知,社区医院属于非盈利的机构,导致财务管理处在偏离的位置上。并且,也没有安排专业、资质高的财务人员,特别是在社区医院的财务岗上,中、高级的`财务管理人员十分匮乏。社区医院财务管理实践中,缺乏一套规范的财务管理流程,严重削弱了工作质量及其效率,致使社区医院内部管理工作难以有效树立的运行。
2.财务管理意识薄弱。当前,社区医院进行财务管理时依旧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下,无论是管理层还是基层职工均普遍存在认识不足的情况,忽视了财务管理给医院带来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财务管理的定位不清晰、职责分配不清楚、管理力度不够,不利于现代社区医院的实际发展需求,所以,必须培养全体职工正确的财务管理意识,结合医院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资金流转速度与具体额度来明确医院的效益。
3.拨款不足,财政支持力度小。在社区医院中,其收入通常涵盖以下三种:财政拨款、医院药品收入、医疗服务收入。但是,纵观社区医院现状,其发展规模通常不大,看病的患者也不多,药品收入也随着零售差价的推行也递年减少,所以,仅凭医疗卫生服务收入和药品收入来加快油田社区医院的快速发展几乎不可能。而且,国家给予医院的财政补贴也不多,多数财政资金也无法准时有效的落到实处,最终阻碍了社区医院的前行步伐。
二、解决社区医院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1.提高社区医院财务人员的素质。具体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进行:一方面,提高财务人员的财务技能;首先,对社区医院在岗财务人员不断加强培训,鼓励财务人员扩大视野,扩大知识面,除了提高财务专业知识外,还要积极学习其它相关知识,如:统计学、企业管理等;其次,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财会人员必须熟练操作工作中的财务软件,从而有效开展财务报表与财务分析工作,促进财务工作顺利发展。另一方面,培养财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财务人员是财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是不容忽视的关键因素。所以,要求财务人员不仅要提高业务技能,还应积极主动的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及纪律教育。实践工作中,加强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也至关重要,必须有清晰的原则、有效监督、加快生产、准确预测,以推动财会工作有序运行。
2.完善社区医院财务管理机制。一套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对社区医院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社区医院要树立新的理财观念,构建切实有效的财务管理体制,促进社区医院管理工作有序运行。首先,构建完善的预算管理机制,提高资金利用率,保障医院资源的优化配置。社区医院财务部门必须对预算资金的支出予以有效控制,不断强化财务记录与核对,提高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其次,健全成本核算管理体制;社区医院发展过程中,做好成本核算管理工作,不仅能合理节约运行成本,而且还能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制定相应的成本核算体系,以保证医院成本核算与报表有据可依。此外,构建资产管理体制;现阶段我国有部分社区医院存在资产流失、财务账目不清晰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医院缺乏合理的资产管理意识,也没有设立专门的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管理职责权限分配不清晰,最终导致医院资产出现了严重流失。所以,社区医院发展过程中必须注重资产管理体制的构建。
3.加强社区医院财政支持力度。首先,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医院发展科技创新;有条件的社区医院,可依照程序申请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经评审确定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给相应的经费支持。其次,社区医院承担的社会职能给予补偿;当发生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时,社区医院应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同级财政根据其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助。社区医院对医疗救助对象给予救治的,经审核给予相应补助。)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财务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健全社区医院的财务管理并非一蹴而就。所以,实际运营过程中,应始终遵循“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统一管理好医院的财务活动,医院全员要积极配合协作,加快推动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实现其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财务管理效率,从而满足医院持续发展的要求,制定适应于现代医疗市场的发展目标。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7
一、财务管理风险与社区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风险
财务管理风险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各项财务活动中因出现难以预料或者是难以控制等因素的影响,财务状况具有不确定性,从而使企事业单位具有蒙受损失的可能。造成风险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经营风险和和财务风险。基于这些风险的客观存在,企事业单位必须具备减少风险和分散风险的能力。
财务风险的大小与企事业单位筹资数额的多少和投资收益率的高低密切相关。企事业单位在负债经营过程中,只有正确衡量财务风险的程度,确切计算风险价值并掌握,才能把企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2、社区财务管理
社区是社会学的一个基本概念,主要是指在一起生活、工作的人的共同体。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家族、氏族)或社会组织(机关、团体)聚集在某一地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
伴随我国石油工业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重组及油田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油田社区的服务对象发生了很大变化,社区服务对象呈现出成分多元化。油田社区居民对社区建设的形式和内容呈现出多元化和需求,规范社区财务活动已经成为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社区经费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上级拨付,即以费用补贴为主的经营模式时期,这是主要的经费来源;二是社区开展便民服务的收入;三是社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捐赠。实践证明,要管好用好这些资金,社区财务就需要更加严格、准确和规范,并且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专业素质与责任心。从社区的全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后勤服务及供应保障,同时,坚持依法理财并做好事前、事中监督工作。
二、油田社区财务管理风险分析
1、对社区财务工作认识不足,管理水平偏低
主要表现在: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不规范,财务管理无法适应社区专业化发展,加大了财务风险产生的概率;②领导认识和重视不够;③缺乏专业财务人员,如专业财务人员配置向油田主业倾斜;④缺乏科学的财务信息传输和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
2、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油田社区是从油田二级单位分离出来的社会服务单位,介于油田企业和社会性质之间,社区管理只注重效果,不注重管理的效率和成本,造成社区基础管理尤其是财务基础管理相对薄弱。主要表现在:①油田社区非专业化管理的性质,导致社区会计管理无法作为“企业”一项基础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必然薄弱;②油田社区大锅饭的管理历史背景,使得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流于形式,低效、高耗的管理模式,使得成本居高不下;③出租、服务收费等营业收入欠规范,容易导致集体利益受损等问题。
3、财务公开质量不高
主要表现为:
①社区的财务公开过于形式化,内容过于简单;
②公开时间不及时,财务管理透明度不够;
③公开程序不合理;
④财务公开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财务信息不透明,不及时,使得各级管理层决策落后、效率低下,无形中增加了财务风险,甚至带来一定负面效应。
4、财务监管乏力
主要表现为:
①对管理者制约不严,个别领导财经法纪观念淡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导致集体利益受损;
②会计监督不到位,监督系统不够健全,导致审计监督稍显薄弱等问题。
三、油田社区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的建议
针对目前油田社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油田社区进行了一些尝试,如对领导者进行财务管理风险培训,逐渐完善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更好的对油田社区财务管理风险加以控制,加快我国油田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议如下:
1、完善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升级财务管理模式
经济制度的主要目标和作用都在于节省交易成本。社区沿用油田二级单位的'行政型管理模式,造成了财务管理的不协调,社区财务管理层次多、效率低、费用高;同时社区管理中心若干单位繁多,社区机关设置复杂,致使财务管理成本较高,而管理效率较低。针对这种现象,油田社区已经进行一系列自身的整顿与改革,如水、电、气、暖等各专业化公司的相继成立,并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对财务人员、领导定期进行财务法律、法规等方面学习,提高财务从业人员的素质。
2、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油田与政府协作社区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根据瓦格纳的“公共支出不断增长法则”和马斯格雷夫与罗斯托的“公共支出增长发展模型”,在我国油田社区都存在着公共支出增长快于GDP/GNP的规律。在油田企业自主经管油田社区的过程中,油田企业提供部分政府服务时,是提供政府服务的成本,属于公共支出范畴。因此,企业与政府之间应在社区管理财务支出上进行更合理有效的合作与分工。
3、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加强内部控制
油田社区应当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应制订体现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的特点和要求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加强对成本进行严格的控制,优化财务预算。在成本管理中,要强调细处管理,提高支出成本的运用效益。加强企业现金的计划管理,对支出和流入的现金进行控制,降低资金运行成本,实现资金循环,避免现金流的中断。
本文分析我国油田社区财务管理的现状以及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同时总结管理应用经验,从而为我国油田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不对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8
1、社区村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2、社区村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社区村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重大项目的开支必须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管理社区村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帐薄。
5、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帐日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社区村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6、社区村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9
随着政府职能不断发生转变,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团体拥有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1]。社会团体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过程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团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社会团体作用的发挥具有阻碍作用,因此,必须要正确认识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及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促进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得到有效提高。
一、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一)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管理水平较低
大部分社区团体的相关办事机构均存在经费不足的现象,无法有效进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因此职业工作人员均较为匮乏,进而降低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整体工作水平。在社会团体中,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分管范围和岗位职责均缺乏明晰性,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无法得到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能力、工作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等均存在较低水平。
(二)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
随着社会团体的不断发展和壮大,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出现越来越明显的滞后性。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工作地实施缺乏健全的规章和制度作为依据。部分已经存在的制度也普遍存在严谨性较差的缺陷。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会大大限制内部控制制度作用的发挥,进而影响到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整体效果。
(三)财务管理中的核算程序缺乏规范性
部分社会团体在进行财务管理时未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实施会计核算相关程序。管理人员的理财观念较为滞后,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缺乏规范性的管理和核算工作会导致相关会计数据和信息失去真实,导致财务管理账目含糊不清,严重降低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
(四)财务监督缺乏实效性
在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内部监督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事前对相关经济活动及业务进行监督基本未能有效实施,事中对具体经济活动及经济业务的监督和处理也普遍缺乏原则性,事后的监督无实质性。在外部监督上,在目前应用中的社会团体管理体制中,社区团体主要由其登记管理的相关机关部门及业务主管单位共同进行管理,其监督形式主要表现为由其相关登记机关以年检的形式来实现。通常情况下,除相关登记机关和部门外,其它监管部门较少干涉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登记机关的年检缺乏相应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因此财务监督普遍存在缺乏实效性的问题。
二、提升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水平的创新措施分析
(一)科学化财务管理理念
高度重视财务管理人员的意识,通过组织学习、培训等方式促进财务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树立起科学管理意识,充分应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以科学精神对财务管理的发展及管理规律进行深入探索。充分应用财务管理过程中所应用到的相关方法及技术,对存在于社会、单位等的相关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促进各种资源的价值得到充分利用。以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作为根本依据开展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2]。同时,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强化财务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社会团体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此外,会团体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还需高度重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促进社会组织对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服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法制化财务管理监督
在财务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树立依法进行理财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法制观念。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监督职能要得到充分发挥必须依靠相关法律法规。有法可依,才能实现依法进行监督。因此,必须要加强对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及体系进行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团体需要建立起具有规范化、且合法、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度,并开展具体的日常及专项监督工作。各项监督工作的实施须积极贯彻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促进法制化管理得以实现,进而推动社会团体向健康方向发展。此外,国建还需积极建立健全与社会团体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务管理体制、核算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形成具有个性化的社区团体财务管理体系。社区团体需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作为依据,同时充分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和个性化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各种制度具有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3]。同时,财务管理监督法制化可对财务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权力、责任等进行明确,防止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的现象发生,提高各项财务活动的规范化,保证社区财产安全,促进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可顺利、高效进行。
(三)规范化财务管理核算
核算的规范化对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在财务管理过程中,规范核算工作实施的相关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会计法等进行会计岗位设置,并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工作责任。根据财务管理中所涉及的相关组织结构所存在的联系规范各项经济业务的具体运行,同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将全责发生制作为基础,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相关运行程序,提高相关财务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使得社会团体日常收入、开支等得到及时、准确的反映,促进其资金可得到科学管理和控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此外,在财务管理中还应积极引进预算绩效考核机制,促进财务管理的核算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四)职业化财务管理人员
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对财务管理实施的质量及效率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加强进行财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高的财务管理人员。社团组织应积极引进高素质、高能力的财务管理人才,严格执行国家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和政策,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科学管理,使社会组织工作能够吸引人才并留着人才。在财务管理工作中重视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其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鼓励和支持财务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教育培训,完善其知识结构,提升其管理理念,强化其职业道德,增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其创新思维的开拓奠定良好基础。在社会团体中通常存在多个组织机构,跨区域、跨部门进行工作较为普遍,其服务对象层次及利用主体也存在较大差异性。因此,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需具备扎实的财会专业知识和财会事务处理能力,同时还需熟悉并掌握与财务工作有关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注重开拓思维,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只有拥有这样的工作人员,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工作才能真正实现不断创新,促进财务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社区(小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财经纪律,推进社区(小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切实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小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社区(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社区(小区)党组织书记是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在任职期限内对本社区(小区)的财务管理负总责。
3.社区(小区)会计负责本社区(小区)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如实反映社区(小区)的财务状况,严格履行集体资金管理职能,规范会计核算,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二、社区(小区)集体资金管理
1.社区(小区)集体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
2.全面实行非现金结算。各类项目补助资金、政府下拨经费等所有款项,必须通过转账方式转入**镇财政分局村级集体资金结算专户,严禁直接收取现金。所有支出一律不支取现金,必须通过转账方式转入收款单位(人)或垫付资金的当事人。零星办公用品配置等,采取“谁经办,谁报支”的结算方式,实行经办人负责制,属个人垫支的,通过转账的方式汇至经办人银行账户;属欠购待结的,也必须通过转账的方式汇至对方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3.严格执行社区(小区)备付金限额制度。各社区(小区)原则上不留备用金,如确需使用备用金的,由社区(小区)提出申请,经镇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拨付,但最高不得超过 元。社区(小区)会计统一办理银行公务卡,专门用于备用金的收支业务,公务卡不得用于私人资金收付,每半年将公务卡流水打出附于凭证后。
三、社区(小区)收支票据管理
1.社区(小区)一切收支,由社区(小区)会计统一办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保管存单和票据。
2.社区(小区)一切收入,必须统一使用省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算凭证》,严格自购市场收据收款。未收到款项的,应及时收回发票联,贴在存根上并注明“作废”字样。
3.社区(小区)集体购买力的支出,不分数额大小,必须取得合法的外来原始凭证(税票、财政监制票据、其他专用票据),严禁使用《现金支出证明单》直接支出,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包括日期、购买物品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要素,大、小写金额相符。
4.社区(小区)集体非购买力的支出,应取得合法的外来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的,必须取得收款人的原始手续作附件。
5.所有票据必须注明用途,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党组织书记审批,社区(小区)会计收集相关票据后到 镇农财科审核报支。
四、社区(小区)非生产性支出管理
1.招待费支出。社区(小区)公务招待费零支出,商务招待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在规定的限额内按实列支。
2.报刊费支出。以社区(小区)为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20xx元标准。主要用于党报党刊征订,严禁公费订阅娱乐性报刊、杂志。
3.外出学习考察支出。原则上社区(小区)不得自行组织社区(小区)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外出学习考察。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镇主要负责人批准,支出费用时须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批同意。
维稳、征兵、秸秆“双禁”费用。因维稳、征兵、秸秆“双禁”工作发生的必要费用,镇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具体规定的,凭有效票据,经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按实列支。
4.捐助、赞助、贺礼支出。社区(小区)集体不得以捐助、赞助、贺礼费的名义向外单位捐款。确需捐赠的须经社区(小区)班子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批。
五、困难救济管理
1.社区(小区)困难户的救济,原则上在春节前按规定程序实施,平时不得支付困难户的救济补助。特殊情况发生救济的,必须经班子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张榜公布,公布无异议后,由相关审核人员在救济报告上签字,社区(小区)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后列支。
2.各个时期涉及困难户救济的支出,必须由享受救济的困难户本人亲自签字(签章)领取后,由社区(小区)递交农财科打卡到人,并附集体讨论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否则不予入账。
3.对本社区(小区)居民及60岁以上的老党员、困难党员的贫困救助及捐资助学、军烈属补助、伤亡慰问等对象的支出应注明居民姓名。
六、社区(小区)干部报酬奖金管理
1.社区(小区)干部报酬由组织人事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确定。基本报酬每年由组织人事科测算,经批准后送交农财科打卡发放到人;考核报酬、绩效管理奖由社区(小区)按镇考核结果计算,经组织人事科审核后列支发放。
2.所有考核发放到社区(小区)集体的资金都必须作为社区(小区)其他收入全额入账核算,文件规定直接打卡到人的除外,严禁不入账或少数人私分;上级文件规定可以发放到人的奖金,社区(小区)制定相关考核意见或发放政策,经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后发放,奖金总额不突破上级奖励资金总额。
3.社区(小区)集体不得为社区(小区)干部垫支应由社区(小区)干部本人承担的养老保险金及其他保险金。现职社区(小区)干部、六位一体人员及网格员可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份;社区(小区)可组织体检,体检标准50岁以下的每人每年原则上不超过400元,50岁以上的每人每年原则上不超过600元。
4.社区(小区)干部兼任网格员的不得领取网格员补助。
七、债权债务管理
1.社区(小区)债权实行台账管理,并明确有效债权清收工作责任,制定清收措施,对有偿还能力的债权予以回收。
2.严格控制新的债权增加,严禁无偿占用集体资金,对擅自无偿借出集体资金的,在限期追回借款的同时,追究批准人的责任。
3.社区(小区)干部原则上不得借用社区(小区)集体资金,确因家庭特殊情况需要借款的,必须履行借款手续,经班子成员集体讨论通过,报经镇分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本人上年基本报酬总额,偿还时间不得超过1年。
4.规范社区(小区)债务管理,建立债务管理台账,逐笔登记债务发生的时间、用途、债权人、借款利率和偿还时间。
5.对未按程序规定而擅自举债的,严格执行“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的原则,社区(小区)集体不得入账核算。
八、用工管理
1.所有用工需实行台账管理,凭出工人签字确认的入账手续,一事一报,全部打卡到人。
2.报支用工时账面无资金的,通过“应付款(内部往来)--欠居民用工款”科目反映,偿还出工款时,结合出工台账登记台账,依据原清单打卡到人。
3.所有用工实行“平时用工记载,按月汇总、次月报支”的程序进行。
平时用工记载:以片区为单位,对平时出工情况按实记载,记载内容主要包括出工日期、出工人员姓名、用工项目、标准工日数等。
按月汇总:月末终了,对当月出工情况以片区为单位进行汇总登记。
次月报支:次月15日之前,由社区(小区)办公室对当月各片区统计的出工汇总表进行核查报支。
4.对用工无明细的支出,社区(小区)会计可拒绝入账核算。
九、产权交易
1.所有工程项目按照“3万元以下,社区(小区)参照镇相关招投标手续自主招标;3万元及以上,社区(小区)上报镇招投标科,社区(小区)积极配合”的原则执行。3万元及以上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经社区(小区)班子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形成会议记录,报经镇分管负责人审批后,交招投标科按相关流程进行招投标。
社区(小区)集体经营性资产、集体建设工程项目、固定资产购置,主要包括:
(1)建设工程项目。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指新建公用房屋建筑、装饰、绿化、道路、路灯、桥梁、泵站修建、河道疏浚等建设项目。支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协议、竣工验收报告、正式票据;招投标科所出具的招投标资料中有要求提供第三方机构的审计报告的,建设单位也必须提供。机械类费用还须提供施工前后对比照片,并实行一事一报,否则社区(小区)办公室不予报支。
(2)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
(3)集体土地的出让、转让、租赁、流转。
(4)集体资金的产权转让、出售。
2.对抢险救灾、突发安全环保事项、区镇及以上负责人决策限期完成但通过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能及时组织招投标的等不可预见事项及使用机械类费用,按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
十、承包合同管理
1.各类承包合同必须签订规范的合同文本,新签订的承包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并应结合经济发展速度约定逐年增加机制。
2.涉及社区(小区)集体产权交易的各类合同、协议必须统一交社区(小区)会计归档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保管、扣押、隐藏合同或协议。
3.严格按承包合同规定的上交标准和上交时限结算兑现,未经社区(小区)班子成员集体会议讨论,任何人不得私自决定承包上交税的减免,确因特殊情况造成尾欠的,必须经社区(小区)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同意,并有承包人作书面限期还款承诺(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十一、审计监督
1.社区(小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必须接受审计监督,审计工作一般以镇审计部门审计为主。
2.社区(小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实行“一年一轮审”制度和社区(小区)主要干部任期与离职审计制度。对集体债权债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专项审计。
3.审计部门在审计结束后,要有客观、公正、全面的书面审计报告,并经社区(小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提出的问题和处置建议要有可操作性,并要加强事后跟踪监督,审计资料及结论要及时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4.审计部门对审计发现的被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相应当事人如数退还;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社区(小区)干部违纪的,要及时上报镇纪检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二、档案管理
1.社区(小区)集体组织的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册;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社区(小区)干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作考核结果;社区(小区)党组织、社区(小区)办公室会议记录;会计交接清单;各类统计资料;会计报表;社区(小区)财务预(决)算方案;民主理财资料以及上级规定保存的纸质资料和电脑文档。
2.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方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清册,社区(小区)并派人监销。
3.社区(小区)会计档案以社区(小区)管理为主。
4.应设立档案室,购置档案柜,落实好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好档案保管、调阅登记簿,做到完整无缺、摆放有序,方便查阅,管理规范,达到“防火、防盗、防蛀、防潮”“四防”要求。
十三、财会队伍管理
1.社区(小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配备一名社区(小区)会计,社区(小区)办公室的主要领导不得兼任财会人员,社区(小区)办公室的主要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人员。
2.社区(小区)会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报账职能、并记好相关台账,定期对账,上报有关报表,组织民主理财活动、整理管理会计档案等会计职能。涉及违纪的转交纪检监督部门处置,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3.社区(小区)会计必须接受业务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
4.社区(小区)会计离职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交接清单需经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后存档。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财务规范化管理,促进街道区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社区财务实行预决算制度。编制预算应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
(2)年初预算由村、社区提出,上报街道政府审核,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街道财务托管中心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情发布会上公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遇到较大的变化必须提请村(居民)代表会议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预算应在发布会上进行公布,并按原规定程序做好会议记录和公示、报送、备案工作。
(3)村、社区财务负责人必须在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内,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把好财务支出的审批关。
(4)年终决算,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终了必须按财务决算的有关要求办理决算,年度决算的情况要在公示栏公示。
2、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村、社区货币资金一律由街道三资托管中心监管,村、社区现金收入必须于收款当日存入集体帐户,若遇特殊情况收到小额现金可于次日存入集体帐户。
(2)每个村、社区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帐户,不准多头开户,帐户实行支票户管理。
(3)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座支现金,不准擅自出借或放贷公款,不准挪用公款,不准为个人和外单位提供经济担保,不准出借、出租银行帐户。
(4)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库存现金限额规定制度。
(5)严格执行钱、帐、印鉴分管原则,空白支票、收款票据、有价证券由街道三资财务托管中心会计人员保管,银行印鉴分别由村、社区财务负责人、报帐员、街道三资财务托管中心会计保管。
(6)街道三资财务托管中心在每次结报核算后,应及时与村、社区报帐员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并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
3、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社区财务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实行“一支笔”审批。村、社区的开支由主任审批,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字同意,报街道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由托管中心负责审核的人员审核,并在每张票据上签字或加盖已审印章后,方能在财务托管中心结报入帐。数额较大的支出事前必须经村(社区)两委讨论,召开代表会议表决后方能实施。
(2)村、社区原则上不产生生活误餐费和接待费开支,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产生生活误餐或接待的,要从严控制标准,接待后要注明事由。
(3)村、社区常职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用集体资金发放津补贴、误工费、加班费、值班费等。
4、收入管理制度
村、社区的一切收入(除上级明确直接发给个人的奖金)都应交入在银行开设的集体帐户进行统一核算,严禁收费不开票,收入不入帐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
5、票据管理制度
(1)村、社区所有收入一律使用规范的收费票据。村使用“南溪区农村集体经济统一收据”,社区使用“四川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禁止使用外购、自制的收据收款。
(2)统一收据的使用、核销,实行专簿登记制度,统一收据由财务托管中心会计负责领、销登记,村、社区报帐员在财务托管中心会计处办理领用、缴销手续。每本使用完毕,将存根在财务托管中心核销归档后方可重新领用。收据不得出借、不得遗失,作废收据不得缺联、缺份。
(3)统一收据必须保持整本连号,按时间顺序先后开具,年度末财务托管中心应进行票据盘存。
6、财产物资管理、处置制度
(1)村、社区无论从何种渠道取得的财产、物资,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0元以上的都要列入固定资产,会计帐务上要进行固定资金产核算。
(2)村、社区的财产、物资要建立资产管理辅助帐,资产的使用、管理要落实到人头。
(3)村、社区要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核对帐簿,做到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财产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村、社区的财产、物资要进行处置,事先应向街道提出书面处置资产申请,待街道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置,未经同意进行资产处置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征地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集体土地被征占用的社,在获得土地征占用补偿时,应事先在银行开设集体存款帐户,该帐户应加盖街道财务托管中心负责人的印章。
(2)使用土地征占用费时,应召开组代表或户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组代表或户代表要在讨论形成的书面材料上签字。组代表或户代表会议由组长主持,必须要有村支两委的'主要干部和街道驻村干部参加,讨论形成的分配方案报街道包片驻村领导、分管征地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8、收支结报制度
(1)村、社区经济业务较多的报帐员应当于每月底到街道财务托管中心报帐结算。
(2)村报帐员每逢公历双月26日至31日必须到街道财务托管中心报帐结算;社区报帐员每逢公历单月26日至31日必须到街道财务托管中心报帐结算,年度末,村、社区报帐员都必须到街道财务托管中心报帐结算,协助办理年终决算。
二、财务监督
1、村、社区财务必须接受民主理财组的监督,民主理财组应定期对村、社区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审核,审核后应当签名,并加盖审核监督章,民主理财组在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村、社区和上级部门报告。
2、村、社区财务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并在村情发布会上进行发布。
3、财务托管中心对原始凭证进行合规性、合法性、完整性审核监督,对手续不完备、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开支不合理的应拒绝报帐、入帐。
4、街道村级财务审计组每年对中心的财务进行不定期的指导和检查,对重要经济事项应实行专项检查,对涉及财务的违规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直至上级部门报告重大财务事项和违法违纪事项的责任。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街道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规范和明确经费报销程序,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促进街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政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遵守法规、严格管理,合理开支、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资金管理制度
1、坚持依法统一管理为原则,区财政预算及区相关部门拨入办事处工作经费或代管资金(低保金等)及其他资金(暂存、暂付款项)都必须纳入计财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股室站办原则上不另设账户。
2、由区级各职能部门拨入的代管资金、专项工作经费,按照职责范围由相关股室负责衔接及催收。计财股收到的现金必须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原则上禁止坐支现金。
3、计财股对各项资金定期结算、分析,及时、准确、全面向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及财务报表。
4、计财股对办事处各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按照财务制度严格把关,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借支、挪用公款,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财务工作制度
1、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出纳人员要接受会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要求做到日清月结,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2、会计负责财务收支计划的拟订、执行,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3、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把握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遵守财经纪律,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严格审查报销凭证,坚持报销原则,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否则将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四、经费报销制度
所有经费使用前,实行逐级报告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不允许先支后报。其中500元以下,报告部门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20xx元以下,报告办事处主任;20xx元—5000元(含20xx元),报告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5000元以上的,报请街道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
1、报销程序:
经办人填写报销事由——部门分管领导核实情况——财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办事处主任审批——出纳报销——会计核对入账。
2、审批权限:
(1)非工资性及政策性资金、福利支出,执行上述报告制后,500元以下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500元以上,由办事处主任审批。
(2)正常的公共经费开支(含工资、水电费、报刊费、维修费等)以及政策性的代收代支资金按正常审批手续办理。相关部门政策性的代收代支资金的'由相关部门办理拨款以及发放手续。
3、原始凭证要求:
(1)凡涉及经费收支的合同、协议,主管股室请款报销时,必须同时向计财股提供原件作为付款依据。
(2)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对于所开品名为“办公用品”、“食品”、“酒”等之类的汇总发票,必须附有所购物品清单,注明各种物品的单价、数量、金额并加盖开出单位公章。严禁公款报销烟、高档酒、购物卡、高消费娱乐等发票。
(3)报账时提供的由外单位出具的报销凭证,必须是专用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及非经营性收费收据,内容准确完整、真实合法且项目填写齐全,凭证张数清楚无误,大小金额相符,无涂改现象,不得以三联收据或白条报销。报销票据以开票日为准,在一个月内报账,原则上不得跨月。各股室需用收据(专用收据除外)须到计财股借收据或代开票据,所收款项必须于7天内交计财股入帐,并且款据相符。
(4)报账时,原始凭证上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手人、证明人对经济业务内容负有解释说明义务,所有签字人员都对此经济业务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特殊情况下,确实有经费支出,而又不能取得正规的原始凭证的,由经办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盖章,并有两个以上人员证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予以报销。
4、重点事项说明
(1)工程类开支,须经街道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按区政府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立项及招投标手续后签定施工合同。工程实施中,由主管股室按报销程序请款,财务部门根据合同及工程预算拨付工程款,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待审计决算后再行拨付剩余款项。
(2)办公类开支,因工作需要的日常办公用品、用具,由党政办年初做好预算统一购买,统一管理,各部门按需领取,并做好登记;特殊办公设备等,由需求股室持《办公设备(用品)购买申请表》,报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审批,经交党政办统一购买,按审批程序报销。任何人不得擅自购置或签单(含打印费签单),否则不予报销。凡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都要办理入库验收手续。
(3)招待类开支,严格遵守20xx年1月25日发布的《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来客招待实行就餐定点和通知制度,各股室需要接待的客人必须由经办人请示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并确定接待标准后,报由党政办安排就餐。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一般安排工作餐。如在外接待,发票需要注明接待单位和事由以及来客人数、陪同人数,填写好《接待清单》,一并作为报销凭证。
(4)单项在3千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万元以上金额的货物、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单项在1万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万元以上金额的服务采购,以及购置《政府采购目录》中明确的物品,必须按规定由政府采购机构集中进行采购。
(5)单位购置及上级拨款购置,外部调拨、奖励、赠送的交通、通讯、家具等耐用消费品都属街道集体财产,应统一由计财股登记入帐,并确定使用人和保管人员,对于损毁、报废、转移、调动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办理移交或核销手续,任何人不能私自处理,人员调动、退休时必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其他手续。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上报或上缴到计财股进行消帐处理,对于遗失的固定资产将由保管人或使用人按原价进行赔偿。
(6)其他。无明文规定的各种津补贴一律停发;在执行公务中,因个人玩忽职守、处置不当而导致罚款的票由直接责任人自理,不得报销;严禁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事和闲聊,拨打国内及国际长途电话一律进行登记;对公支出必须转账支付;凡是街道编制以及临聘人员因调动、晋升等引起的工资变动或特殊原因需扣款的事项,计财股一律凭党政办公室的通知(通知需先由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办理有关手续。
五、借款办理制度
1、原则上经批准的经费先自行垫付,再按程序予以报销。如确因公需借款,应先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金额、用途及经办人姓名,由部门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办事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取得借款。
2、借款人办完公事后应尽快到到计财股结清借款,不得以白条抵借款及其他理由拖欠借款。
六、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价值的财务资料均应归档。
2、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按月、季、年报按时归档,并分类填制目录。
3、会计档案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毁损,凡查阅、复制、摘录等须经有关领导批准,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泄密。
4、财务档案资料要做到齐全完整,分类合理,期限准确,排列系统,编目有序,便于保管和查询。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13
一、当前农村社区“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三资”管理不完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管理还好一些,对机动地、“四荒”等土地资源的管理不严,没有登记造册,特别是社区成立以来,在发包中不召开社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不通过监事会成员同意,为承包方减免承包费,损失集体经济收益。交易管理不规范。一些村对集体房屋、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资产、资源的开发、承包、流转以及处置时,存在程序不合法、过程不公开、收入不入或少入账等问题,尤其是合同签订和文书档案管理方面问题突出,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不全面,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执行中随意更改、终止、延长合同,对合同等重要文书档案不归档管理,一旦出了问题很难分清责任,最终损害了村集体和群众利益。
(二)相关制度建设不健全。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缺少社区“三资”民主管理程序方法的规定,目前,我国乡镇制度对社区组织的管理重点在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方面,对社区集体“三资”的处理很少有具体的监督制度。社区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多数社区集体尚无切合本社区实际的资源资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不全,也未认真执行,致使社区“三资”管理杂乱无序。考核机制不完善,对农村“三资”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缺少量化考核标准,缺少村民考核环节,缺少动态监督机制。
(三)审计、监督程序不规范
一是群众监督乏力,村民意识淡薄,有的村民只忙于在外打工,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二是社区财务队伍不稳定,由于经费紧张,镇级机关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基层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低。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造成管理不规范,对开支的收据不审核、不把关。有的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不敢发现问题;有的不懂财务知识,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没有责任心,不敢为群众说话,不履行职责。三是乡镇专职财务、事务审计人员较少,造成对社区账务、事务不审计,也有的审计人员缺乏严肃性,不能很好的监督集体资产,以致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二、社区“三资”管理的策略思考
(一)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
政府要整合充实现行的有关社区集体经营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形成完善的法律规定,明确产权关系、行为规则及其程序方法、执法主体等,使社区三资的经营和监督有法可依。指导社区集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社区资源资产发包、招投标、财务收支、“四务”公开等制度,规定切实的方式、方法,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
(二)完善“三资管理的登记造册
对社区集体“三资”清理后的资金、资产、资源建立台账,明确界定产权。建立“三资”产权明晰,动态管理档案,是保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的首要前提。为此,基层乡镇成立社区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专门组织,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每年底对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理核查,对因资产出售、征地、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社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社区财务队伍建设,对业务知识缺乏、年龄较大、责任性不强的财务人员及时调整,尽量健全财务出纳人员的从业资格,全面实行财务持证上岗制度。二是镇级机关要加强对社区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抓新制度、新规定的财务培训以及财务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后续教育,增强其依法行使民利、保障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社会“三资”的监督
镇政府可设立“集中记账服务中心”,将资金、账目集中到记账中心代管,改为资金账目单方管理为社区村委会、监委会、记账中心、理财小组四方监督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同时在市设立高标准的“记账监督中心”,任何一个村民都可以凭身份证到“记账监督中心”查询本社区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处置的招投标,资源管理经营承包的情况。另外政府及部门要加强三资的监督。制定完善工作规则,审核指正,服务、审计监督,从机制上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
(五)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各社区由社区村民投票选出5-7名村民代表组成民主理财小组,社区集体的资金收支、资产变化、资源管理等原始凭证必须经理财小组成员集体审核签字后才能生效、入账;重大资金开支、资产处置、资源开发等事项,还必须召开“两委”会、社区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做出决定。设立村务公开栏,按照形式专栏化、内容通俗化的标准,对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项目建设、一事一议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设立群众监督意见箱,及时收集、掌握群众意见,根据意见或建议及时整改。建立农经、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联动检查机制,及时发现、纠正、查处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社区“三资”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以来共同创造的财富,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加强对三资的管理、监督,增强农村社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14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西渡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出台西渡镇村(社区)、站所财务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镇辖区内财务独立核算的村(社区)组织和站所,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一、村(社区)、站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以及集体内部各行业、各经营层次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村(社区)、站所财务实行镇农村财务会计核算中心账务代管和资金监管制度。村(社区)、站所设立公共帐户,所有收入、支出都必须通过村公共帐户。各个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防止集体资金平调、挪用、侵占、截留和私分。
三、财务管理规范。村(社区)会计、出纳分设,村委、社区主任主管财务审批,支部书记核批。站所由站长主管财务,镇分管领导核批;出纳由站所民主推荐,党委、政府考核确定。村(社区)公共集体帐户预留四个印章,即: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公章、村(社区)财务专用章、村(社区)主任私章、村(社区)出纳私章。每季度记一次帐,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盖章,并在固定公开栏进行财务公示。
四、报帐程序规范。所有开支要取得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证明人注明用途并签字,出纳复核,财务负责人审批;村(社区)1000-5000元的'开支应经村(社区)“两委”会议讨论决定,一次性5000元以上大额开支由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审查,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站所500元以上的开支报主管领导同意。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支出必须有中标合同、工程验收单、工程结算书及税务发票,通过西渡镇农经站及其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帐,并做到专款专用。村(社区)干部工资、养老保险及补助标准要通过党委、政府审批方可发放。擅自提高标准、发放工资及补助,视作贪污处理。
五、开支要规范。各单位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及非正式单据(白条),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每个单位非生产性开支控制在年度总收入10%以内,杜绝烟、酒票据,村(社区)招待费开支为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村(社区)经济组织成员签字证明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但不能超过纪委规定的接待标准。
1、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召开的组长、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家(自营的餐厅除外)用餐的。
2、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来村联系和检查工作,确需要在村民家(自营的餐厅除外)用餐的。
3、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其成员的误工补助、福利费、困难补助、劳务费等费用的。
4、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流动商贩处及集贸市场购买农户自产自销的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的。
六、票据使用规范。村(社区)收取各种款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站所使用财政往来结算收据。开具票据要规范清晰。收款收据由核算中心从镇财政所领取,统一发放、登记和管理。核算中心每月或者每季度将收回的收据存根到镇财政所缴销。县直各单位及镇凭村级组织开具的收款收据或者税务发票付款,非正式单据(白条)不得付款,付款通过银行转帐汇至村(社区)集体公共帐户,严禁现金结算。向村级组织收取款项要使用正式收据或发票,严禁使用非正式单据(白条)收款。
七、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制度,每个单位出纳每次只能支取现金3000元,用完以后再支取。
八、镇农经站在记帐的过程中,发现违规发票要及时向镇纪委和党委报告。
九、责任追究
1、所有收入(含村公益事业捐款、集资、国家项目投入等一切收入)必须开具正式收据并入帐,把款项存入公共帐号,否则视为贪污。
2、非生产性开支超出年度总收入10%和出现烟、酒等招待费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镇纪委严格追究责任。
十、本制度从此文件下发日起执行。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社区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出纳要分设。一名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会计、一名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出纳。社区居委会主任不得兼任出纳。
二、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建立健全账簿。各社区要建立键全总帐、明细帐,全面、准确、完整的反映社区经济活动情况。
三、严格执行“帐款分离、日清月结、收支审批、定期审计”制度。帐、款、物实行专人管理,禁止使用白条下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必要时可向街道办事处或区有关部门反映。
四、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500元以内的经费开支需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500元以上的开支须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或临时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经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同意,同时备案。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居委会应成立社区居务监督小组(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监督小组成员),财务监督小组审核财务收支凭证,检查监督财务计划、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物资管理、财务公开情况,听取和反映群众对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六、掌管社区经费的社区居委会正、副主任和职业社区工作者离岗时要接受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七、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及保管制度,明确管理的责任人,做到帐,款,物相符,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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