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

时间:2024-10-30 09:02:20 农业经济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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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

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1

  为带动更多农民从事规模化、生态化的农业生产,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并以此带动本地农村经济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本地农民收入,我公司拟申请建立法自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牛养殖项目。现将本项目建设方案报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我公司建立法自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牛养殖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法自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牛养殖项目位于宁墩镇三塔村。地理环境非常适应。

  三、项目用地面积

  本项目规划用地 15489㎡

  有偿流转土地和租赁土地的.经营权均为42年。四,拟建设施类型、数量

  生产设施用地:15489㎡,其中钢构PC板连体大棚: 14489㎡。砖木结构生产用房:1000㎡。合计:15489㎡。上述用地不占基本农田。

  五、土地复耕

  本项目的生产设施用地均不占用基本农田,因此,经营到期后,将自行处理地面设施,按规定进行土地复垦。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分析

  (一)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以自筹为主。

  (二)项目投资约需:400万元。其中:

  1、固定资产投资约300万元(含钢构厂房和各项土建费用,仪器设备等)

  2、流动资金投入约需100万元(材料费、水电费、人工费等)

  (三)经济效益分析

  1、本项目建成后,年收入可达50万元。

  2、扣除年固定资产折旧及流动资金抽入20万元,年利税可达30万元。

  申请单位:宁国市法自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2

  一、当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种类多而散,项目重复交叉设置。目前,我国现行的财政支农支出实行分块管理,多部门、多渠道管理造成了事权不明、职能交叉,缺乏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既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又造成重复浪费。有的同一个类型项目,由于资金安排渠道不同,由同一个部门的多个职能处(科)室交叉管理。如水利部门的项目要建桥、财政部门自主的小农水项目要建桥、农工办的“一事一议”项目要建桥、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项目也要建桥。再比如,财政部门的基层处(科)有农桥建设,农业处(科)也有农桥建设,优质稻米基地建设归农业处(科)负责,千亿斤粮食工程归经建处(科)负责,如此等等。由于部门间、同一部门的职能处(科)室间缺少实时信息共享,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相互套取资金的现象。

  (二)重建设、轻管护。盐都区水利类项目3年来只安排过一次维护经费260万元,工程预算中又没有安排后期维护经费,只是明确根据项目大小实行镇、村分级管理,由于乡镇财政普遍比较困难,基本没有能力安排专项管护经费,从而使得已建成的农业基础设施后期管护跟不上,较大程度上缩短了使用寿命,使用绩效不高。

  (三)农业基础设施底子薄弱、欠账严重。近年来,盐都区高度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节水灌溉、高标准粮田建设等项目。20xx—20xx年,共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51865万元,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持续改善。但由于过去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欠账太多,加之区级财力有限,全区农业基础设施的现状与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目前还有5万多亩农田、1175个匡口受路、桥通行限制,大中型农业机械无法通达,制约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四)项目配套比例过高,县(区)级财政难以承受。在所有农业项目中,水利项目盘子最大,基层配套比例最高,县(区)财政负担也最重。除高效设施农业、高效设施渔业等项目不需要县(区)财政配套外,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粮田、一般土地治理项目县区财政配套比例今年为7.5%(20xx年以前为2.5%);水利项目县区配套比例下限为30%,20xx年该区争取的横塘河项目资金总量为2971万元,要求区财政配套比例竟达60%。20xx—20xx年,区财政仅水利项目配套就达10003万元,远远超出了该区财政承受能力。

  (五)投入与绩效存在较大反差,绩效评价未能跟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数额庞大,但投入的绩效如何,项目实施是否按项目规划或初始计划实施到位,项目建成后是否发挥应有的效益,这些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基本未实施相应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一)进一步确立规划意识,实行区域统筹推进。县(区)级水务、农委、农办、国土、财政、交通等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打破利益桎梏,共享信息,通盘谋划,按照统筹兼顾、轻重缓急原则,建立部门联席审批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编制本区域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2至3年建设规划,在规划的框架内建立年度项目库,规划与项目库须报省级水务、农委、农办、国土、财政、交通等部门备案,并作为审批项目的重要依据。县(区)依据项目库再按部门职能向上申报,从而避免重复建设、投资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结构调整,着力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项目资金整合的关键在省级层面,近两年来省级涉农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的整合已有所动作。建议省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整合的力度,根据“三农”工作的客观实际,简化资金类别与分项设置,整合资金办大事。同时,整合支农资金管理部门,变多头管理为单一管理,克服“小、散、乱”现象,便于支农资金的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可以考虑将各县区的支农资金整个切块给基层,基层根据县区发展计划、规划,结合上级的要求,统筹安排,实现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三)进一步突出财政支农重点,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农的重点应当遵循“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主题,围绕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现代化这一重点领域。同时,尽可能增强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农桥、农村道路、村庄河塘整治、县乡河道清淤、机耕路修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可以适当考虑逐步缩小或取消对农民个人的小额补助,将该部分资金集中起来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四)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建议省级财政等相关部门从3个方面对苏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一是增加省级乡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重点对苏北县区实行倾斜。二是降低苏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区级配套的比例,建议不超过15%;或者实行区别对待,对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倾斜,直至免除配套。三是落实专项农业基础设施维护经费,可以在项目预算中安排,或者是专项经费,以保障农业设施发挥应有的效益。

  (五)进一步实施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绩效评价工作。抓紧建立并实施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评审制和绩效评价制,项目申报初期要通过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后要进行投入绩效评价。近年来,财政部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了明确要求。建议省财政及相关涉农部门抓紧做好设计,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为重点的财政支农绩效评价工作进行部署,拟定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稳定的评价队伍(目前,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第三方实施评价)。同时,加大评价结果的运用,以此作为相关转移支付和专项扶持的重要依据,并对绩效不高的项目追回财政资金,直至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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