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5篇[热]
现如今,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
第六条行政部对各部门、车间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总经理提出
公司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
第三章 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总经理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一是从中州分公司成员单位录用,二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十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必须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明确招聘员工的数量、条件、程序等,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对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 培训
第十二条员工培训以人力资源开发、培养、发展和提升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目标,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方法和手段。 第十三条被录用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要经过试岗期,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十四条对技术工种和关键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推行职业准入制。
第十五条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第十六条员工培训管理按照《九力科技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聘用与解聘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为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其聘用采取组织选聘和公开竞聘相结合的方式,聘用期限为两年,由总经理进行聘任和解聘。
第十八条工程技术人员为车间技术人员,其日常考核由所在车间管理。每年底由车间主任进行考核评价,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进行解聘。工程技术人员聘期为三年,由总经理进行聘任和解聘。
第十九条员工的上岗管理采取持证上岗和员工岗位流动相结合,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人员的岗位流动,按照《员工流动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 考核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的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月度考核以履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完成当月工作情况为依据,作为其工资待遇发放的标准。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作为人员选拔和干部聘任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员的考核由行政部组织,考核结果报总经
理。其他人员的年度考核由所在部门、车间组织,不定期考核由行政部组织,考核结果报总经理,行政部备案。
第七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三条年度工资总额按照当年公司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由公司行政部确定,报总经理审批。实行总量控制,预算管理。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工资总额使用情况统计制度,行政部定期进行工资总额发生情况统计、分析、预测,与财务部核对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控制。
第二十五条具体薪酬管理规定见《薪酬管理办法》。
第八章 社会保障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第二十七条公司级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行政部审核合格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九章 离职
第二十九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提前病退条件,办理完退休手续的;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 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一条 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同意,经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办理辞职手续。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2
1、总则
1.1为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招聘
2.1. 招聘目的与范围
2.1.1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2.1.2人事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1.3人事部负责制定并发布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
2.1.4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2.1.5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2.1.6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网络广告和媒体广告等。
2.2. 招聘原则和标准
2.2.1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 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 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业务部门和人事部的双重考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发录用通知。
2.2.2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2.3. 招聘申请程序
2.3.1公司各部门经理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留在人事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2.3.2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经理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
2.4. 招聘组织程序
2.4.1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人事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人员需求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 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经理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交人事部。
3) 人事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 人事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 人事部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一致意见。
6) 人事部开具《人员调动通知单》发放员工本人、调入、调出的部门经理。
7) 人事部在调动通知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 人事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 如应征未成功,由人事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2.4.2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2.4.3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公司各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增人要求、理由及任职资格条件,上报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人事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 人事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收到应聘资料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事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 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事部、用人部门经理或相关副总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 面试/测试后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总经理面试应聘者。
5) 人事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事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核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 人事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道时间通知用人部门经理。
2.5. 招聘费用管理
2.5.1人事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并安排次年的使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6. 招聘文件或表格
3、试用期员工管理
3.1 目的与适用范围
3.1.1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加强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3.1.2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3~6个月,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要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予以调整)
3.1.3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 3.2 试用期管理程序
3.2.1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事部在外聘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安排入职培训。
用人部门经理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分别与之谈话,评价新员工的
工作表现,并给予指导。
4) 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完成述职报告,部门经理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
向公司人事部提交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员工转正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5) 人事部将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员工转正申请表》、转报公司总经理审
批。
6) 总经理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经理,
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签订劳动合同。
7) 总经理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3.2.2试用期的员工由人事部及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3.3 试用期薪酬福利
3.3.1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期间不发放各种补贴和奖金,不享受公司福利;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者,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满6个月以上者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4、临时用工管理
4.1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短期雇佣人员。
4.2部门因业务需要增加临时用工的,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计划,交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3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
4.4总经理批准部门用工计划后由人事部会同用工部门核定临时用工量、用工时间和用工工资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4.5总经理批准用工工资预算后由人事部按计划组织招募临时用工人员,用工部门负责组织安排临时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5、任职资格评审
5.1.目的与原则
5.1.1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5.1.2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1) 公正性原则:公司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评定针对员工个人特定岗位和所需素质做出评定,评定不受任何非客观因素的影响;
2) 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
3) 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行,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4) 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5.2.评定者与组织者
5.2.1任职资格评定者
1) 新应聘者、转正员工任职资格由人事部协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完成;
2) 基层员工由其部门经理会同分管副总进行资格评定;
3) 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的任职资格由总经理进行评定;
4) 总经理任职资格由董事会进行评定。 2)
3)
5.2.2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者为公司人事部。
5.3.岗位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5.3.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标准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而定。
5.3.2正式员工任职资格标准依照公司规定的工作业绩指标和态度考评指标、能力考评指标标准。
5.4.任职资格定期评定程序
5.4.1人事部将组织各部门对各岗位的任职资格进行年度评定。
5.4.2人事部在每年12月30号汇总各岗位月度考核结果和年终360度考核结果;
5.4.3对于考核平均分低于70分的人员与其上级主管进行沟通,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或降级处理。
6、岗位调动与行政级别调整
6.1.目的与范围
6.1.1为鼓励先进,保证人尽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6.2.岗位调动程序
6.2.1岗位调动分为临时借调和长期调动。临时借调是指部门因为临时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门借用人员,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员需要返回原部门工作;长期调动是指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调入人员长期工作。
6.2.2公司岗位调动程序如下:
1) 调入部门经理书面提出调用或借调申请,总经理和人事部批准;
2) 总经理或人事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调用或借调建议;
3) 人事部通知调动员工所在的部门经理,征求意见;
4) 部门经理书面同意后,将意见反馈给人事部;
5) 部门经理和人事部与调动员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见;
6) 员工本人同意后,相关部门和人事部为其办理相应离职和新入职手续;
7) 人事部核定员工在新岗位上的工资和福利。
6.2.3借调人员一般待遇不变,长期调动人员一般按照新的岗位工资福利标准进行调整;
6.2.4临时借调期满后,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回到原岗位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借调或转为长期调动的,由人事部、调入部门经理和原部门经理一起协商,并报总经理批准。
6.3.行政级别调整程序
6.3.1行政级别调整包括行政职务晋升和降级,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不定期调整和年度定期调整。
6.3.2公司行政级别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 人事部汇总年度考评成绩;
2) 人事部根据年度考评成绩与部门经理一同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胜任度评估,总经理和人事部对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和部门主管的胜任度进行评估;
3) 人事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来年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4) 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别通知被调整个人;
5) 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进行调整沟通;
6) 人事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7) 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8) 人事部更新员工档案。
6.3.3行政级别不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 部门经理或人事部根据员工考评结果对部门员工提出调整建议,总经理和人事部对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和部门主管提出调整建议;
2) 人事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当时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3) 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别通知被调整个人;
4) 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进行调整沟通;
5) 人事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6) 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7) 人事部更新员工档案。
6.3.4行政级别调整后,工资及福利依照新的岗位标准确定,被调整对象从调整实施后当月享受调整后的行政级别工资和福利,具体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
7、绩效考核
7.1有关绩效考核的规定参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8、薪酬管理
8.1有关薪酬管理的规定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9、辞职和辞退
9.1.辞职
9.1.1辞职。员工主动要求脱离现任岗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退出公司的人事调整活动。
9.1.2审批。员工辞职的,须提前三十天向其直接上级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其直接上级签字同意后,报人事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9.1.3交接。员工辞职后,经与其直接上级协商,确定离职期限,并在离职前,到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
9.1.4违规。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2.辞退
9.2.1辞退是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员工有“行政管理制度中”行政处分描述中除名行为的,应接受辞退处理:
9.2.2被辞退员工按辞退表办理会签手续,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者,要赔偿经济损失,直至法律制裁。
9.2.3交接。被辞退员工应以工作为重,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在指定日期内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交接者,公司有权采取处罚措施。
9.3.离职程序
9.3.1员工离职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中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条款;
9.3.2员工主动离职时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9.3.3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而由公司提出解聘的或合同到期但公司没有继续聘任的,公司人事部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当事人,并说明解聘或不续约理由,并按劳动合同和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有关事宜。
9.3.4员工离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由人事部送交至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9.3.5离职人员必须按《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完成工作及相关事宜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9.3.6审计。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及销售人员异动时,公司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离职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办理手续的依据。
9.4.有关文件和表格
9.4.1有关离职的表格如下:
1) 《员工离职申请表》
2) 《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
10、人事申诉
10.1公司员工因对公司对自己或他人的奖惩、晋升、降级、调动等处理过程和结果有以下异议的可以进行人事申述:
1) 对有知情权的事情原因经过询问仍不清楚的;
2) 发现奖惩、职务变动标准没有被严格执行的;
3) 发现结果存在严重不公的;
4) 其他违反法律或公司原则和制度的。
10.2人事申述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对副总、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的异议可以向人事部递交书面形式的申诉要求,申诉书应写明事由,并尽量详细列举可靠依据;
2) 人事部组织调查认为属实的在申述书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述书和调查材料呈报总经理审阅;
3) 总经理根据调查材料和申述书与当事人、人事部核实,必要时另外组织调查;
4) 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总经理根据公司制度作出裁决。最终结果以总经理的裁决为准。
5) 对人事部的申述可以直接上交给总经理,但必须附有详细符合事实的证明材料。
10.3对申述不属实的,人事部给予申述人必要解释,以消除误会澄清事实。
10.4对假借申述蓄意制造事端,无事生非、挑拨离间、陷害他人的,其行为将不被认定为申述,同时公司将给予当事人严厉处分。
10.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申述人进行打击报复。若发现对申述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司将严厉惩罚相关人员。
10.6有关因考核和薪酬产生的申诉,见《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人事部制定。人事部每年年底组织修订本制度,并提请总经理办公室审议。年中如因公司政策和工作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有重大变更时,人事部根据具体要求临时提请总经理办公室讨论修订本制度。
11.2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公司原有制度中有关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条款作废。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维护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人力资源,是指公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录(任)用的各种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中)层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
本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的招聘与录用、劳动合同、薪酬与福利、考核与培训、人力资源档案及信息化、退(离)职与解聘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其成员公司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时必须遵循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原则及职责划分
第四条 人力资源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公司各部门(含成员企业)在招聘录用新员工时要注重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思想品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应当切实做到因事设岗、以岗选人,避免因人设岗。
(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于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在维护稳定、符合法规原则的指导下应当灵活掌握。
(三)以人为本。公司在制定员工的薪酬与福利政策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在工作分配、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要不得存在性别歧视、年龄歧视、民族宗教歧视等不平等待遇,要同工同酬、按劳分配。
(四)约束与激励并重。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一方面要尽量做到考核方法科学、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准确,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奖罚分明。
第五条 人力资源管理要立体化、系统化。不同的机构、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负责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对各成员公司加以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 董事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批人力资源方面的战略规划;
(二)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总经理的任免;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经理的任免;
(三)审批公司各单位定编方案;
(四)审批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方案。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在人力资源方面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批审核人力资源方面的战略规划;
(二)审批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三)根据各单位(部门)公司分管领导的提名,决定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助理的设置及调整;
(四)审批中层管理人员年薪方案;
(五)编制公司各单位(部门)定岗、定员、定编方案;
(六) 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核、汇总、编制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二)拟定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三)起草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四)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招聘录用、入职培训;
(五)组织实施相关岗位的绩效考核;
(六)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
(七)定期对人力资源状况进行调研;
(八)人力资源档案的整理、保管、信息化及其统计利用;
2 (九)薪酬、福利政策的拟定与实施;
(十)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制、工资审核;
(十一)国家劳动人事政策的掌握与宣传。
第九条 各单位(部门)在人力资源方面承担以下职责:
(一)编制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二)制定部门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参与本部门员工的招聘与录用工作;
(四)负责与员工签订岗位责任书,对员工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五)负责员工的职业素养、工作效率和劳动技能提升。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及各单位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应当关注以下风险,并运用科学合理的控制手段降低或化解这些风险:
(一)人力资源缺乏,使得工作目标不能及时、高效地实现;
(二)人力资源过剩,造成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
(三)人力资源约束与激励机制不合理,对关键岗位未加以特殊控制,造成专业人才不正常流失;
(四)员工退职、离职、解聘等退出机制不当,可能导致法律诉讼或公司声誉受损。
(五)国家劳动人事政策的掌握及正确运用是化解劳资纠纷的保障。
第三章 招聘与录用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工作强度、相关法规的要求拟定各个岗位的用工定额,包括:生产工人名额、各类技术人员名额、管理人员职数等信息,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相应机构审批后下达执行。
其中:总裁助理或总经理助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职数、副总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名额由董事会审批;
中层人员的职数和名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人力资源部实施。
第十二条 每年12月初,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应当编制本公司的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在编制人力资源年度需求计划时,应当考虑企业战略、各单位生产经营需求、预期的员工流动情况、人员储备、本地区人力资源供需状况等因素。
第十三条 招聘录用员工时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各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申请。
(二)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用人申请,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或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招聘信息。
(三)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履历、身份证明、照片、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并就其教育、任职背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进入复试阶段(如面试、专业笔试、体检等);对初审和复试均合格者,人力资源部汇同用人部门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并正式发出录用通知。
(四)人力资源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入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文化、公司的组织结构、主要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安全教育等。对于一些特殊岗位,还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专门时间进行上岗前培训,如专业教育、公关礼仪等。
(五)对于已确定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要征求应聘者意见,在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的前题下签定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六)试用到期考核的内容包括该员工的专业能力、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等。
(七)转正定薪,试用期满,试用员工应当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考察审核,考核成绩合格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转正。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在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时,可以按公司的招聘要求向其口头发问。对有明显精神病症、举止粗野、言语严重不雅、健康不良、过分自负、对社会与人际关系看法过分偏激、对以前任职单位严重不满、对关键问题避而不答或答非所问者,不得录用。
人力资源部应当认真审验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包括年龄、学历、专业技术、从业经验等是否与招聘要求相符。
第十五条 公司招聘中层助理及以上、专门人才岗位时,由经营班子成员及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面试。公司招聘一般管理岗位时,由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参与面试。通常,用人单位在招聘财务会计、文秘、证券期货专员、审计员、技术员等专门人才岗位时,可以要求人力资源部在面试前先行组织笔试。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对试用员工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果断在30天内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辞退:
(一)经考核不合格者;
(二)使用伪造、涂改证件或编报虚假资料等进入公司的;
(三)有不服从指挥,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的;
(四)发生打架斗殴,负主要责任的;
(五)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
(六)违法乱纪,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
(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第十七条 公司通过内部选拔方式招聘相关岗位时,应当采用考察、公示或者考核的方式确定。
第十八条 新招聘的属于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的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普通岗位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关键岗位员工的转正申请由董事长审批,重要岗位员工的转正申请由总经理审批,普通岗位员工的转正申请由用人单位领导审批。
其中,关键岗位(甲类)是指根据公司规定,具有一定的决策权,能够接触到公司机密级以上信息,或者有权处置重要资产的岗位,这些人员能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发展发挥关键作用。这些岗位一般包括:中层助理及以上、责任工程师(含同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者)、出纳、保管、文秘等。
重要岗位(乙类)是指能够接触到公司秘密级信息,可以根据专业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的岗位,这些人员可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这些岗位一般包括:中层助理以下、公司主办科员、采购、销售、审计、监理、关键岗位工段长、班组长等。
普通岗位(丙类)是指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重复性工作任务的岗位。这些岗位一般包括:生产工人、服务员、保卫等。
简单岗位(丁类)是指仅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非全日制岗位。这些岗位包括:保洁等各个岗位的归类由人力资源部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加以明确。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当如实、详细地记录员工招聘、录用、转正的全过程,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的组成部分。对于报名应聘,但未被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当建立人才储备信息库。
第四章 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岗位的重要程度、员工的学历、专业技术水平及用工情况等因素将员工分为管理岗位及操作岗位两大类。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临时用工合同三类。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素:1、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2、 劳动合同类型与期限(员工到职日期、试用期约定、合同起止日期);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6、教育培训和劳动纪律;7、违反合同责任,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8、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9、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第二十二条 员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公司董事、监事;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第二十三条 试用期满,经批准转正的员工,公司可以与其签订3-5年期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员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与其签订退休返聘劳动合同:
(一)从本公司办理了退休手续,经批准仍然从事一定工作的;
(二)从其他单位办理了退休手续,聘用在本公司从事一定工作的;
(三)劳动关系或人力资源关系在其他单位(包括其他单位内退、病退、病养等),经批准在本公司从事一定工作的。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按以下权限执行: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退休返聘劳动合同、属于关键岗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董事长签订;
(二)属于重要岗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总经理签订;
(三)属于普通岗位和简单岗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总经理授权,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中应当对以下内容加以明确约定:
(一)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必须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二)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三)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接受了专项培训而未达到约定服务期限、违反了保密协议等行为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续签:
(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用续签;
(二)退休返聘劳动合同,经董事长批准可以续签;
(三)与公司首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当在原合同期满前6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续签意见,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关键岗位员工,经人力资源部报请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通过后,续签为期五年的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重要岗位、普通岗位员工,经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通过后,续签为期三年的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二次合同期满的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经群众评议、单位签署意见,由人力资源部报请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通过后,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二份,一份员工自存,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第五章 绩效考核与培训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绩效考核分为部门层面考核、关键岗位员工考核和其他员工考核三个方面。其中战略管理部或经营管理部负责部门层面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关键岗位员工考核,用人单位负责重要岗位、普通岗位、简单岗位员工的考核。
第三十条 对员工进行考核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即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责任都应当有明确规定,同一岗位要执行相同的考核标准。人力资源部制定全公司统一的考核规则,并拟定关键岗位的考核标准;用人单位拟定其他岗位的考核标准;
(二)定量化与定性化相结合,对员工的考核指标分为定性化与定量化两种,并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一般而言,定性化指标40%,定量化指标60%);
(三)沟通与反馈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及用人单位应及时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者。
第三十一条 对员工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业绩:主要考核员工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益等。针对不同的岗位,考核重点应有所侧重。
(二)工作能力:主要考核员工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工作态度:主要考核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包括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感、团队精神等。
第三十二条 对关键岗位员工的考核一般是每年一次,对重要岗位的考核一般是每半年一次,对其他岗位员工的考核一般是每季一次。重要岗位的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他岗位的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自行存档。
第三十三条 考核结果具有以下作用: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与员工绩效薪酬、绩效奖励挂钩;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决定对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变更与否。
第三十四条 为了持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使员工掌握最新的专业技术和技能,更新管理理念,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建立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培训分为不定期培训和定期培训两类。
(一)不定期培训包括:
1、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培训和指导;
2、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拟订所辖部门教育计划,并按计划推行;
3、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所具备的知识,必要时指定下属限期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并实施考试;
4、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利用部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教育。
(二)定期培训包括:
1、所有员工均应参加定期培训,其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30课时,中层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0课时。
2、定期培训分为高层管理者培训、中层管理者培训和基层人员培训。
3、培训考试成绩将纳入员工考评。
第三十六条 高层管理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总助及以上岗位人员。高层管理者的培训以理念和意识培养为主,由董(监)事会办公室和组织人事部制定计划,并通过外聘专家、脱产等方式组织实施:
(一)创造意识:高层管理者应当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掌握新的管理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二)素质提升:责任心、使命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态度;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三)战略理念、市场理念、财务理念。
对于关键岗位员工的培训还应当包括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
中层管理者是指各公司中层助理及以上岗位人员。中层管理者的培训以提升管理水平和督导能力为重点,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计划,并通过外聘专家、脱产、内部培训等方式组织实施:
(一)计划能力: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掌握有关事实;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拟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能力: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分析并决定工作内容。
(三)控制能力:制定执行的客观标准和规范;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基层管理者是指工段长、班组长和行管等岗位人员。基层管理者的培训应当以工作责任心、奉献精神、实践能力、合作意识、团队意识等为重点,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以下岗位必须定期进行轮换:出纳、采购员、销售员、审计、保管、总帐会计 轮换的期间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5年;轮换的方式可以是从一个岗位调整至另一个岗位,也可以是调整岗位负责的内容,包括在成员企业之间内部调动等;岗位轮换方案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每年12月中旬制定,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岗位任职资格及晋升
第三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关键岗位、重要岗位的任职资格,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岗位说明书的内容包括:岗位名称、上下级岗位名称、行政级别、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从业经验、专业技术要求等。
第三十九条 公司新进人员须达到以下条件:各单位财务、文秘、人事、审计等岗位必须为统招二本以上学历并持有学士学位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聘任中层助理级及以上岗位原则上应为本科学历并持有学士学位证书(指统招、自考和成人,不含函授。下同)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
第四十条 员工晋升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提名,由相应岗位推荐拟晋升者名单;
(二)人力资源部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任员工的以下内容:
1、品质:主要考察其是否以企业利益为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2、能力:主要考察其是否具备拟晋升岗位任职条件,是否符合经批准的管理者职数;
3、态度:主要考察其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
4、业绩:主要考察其工作成果及对企业的贡献。
(三)审批,由相应机构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考察结果,审议确定是否准予晋升。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各类岗位按行政职务分为7级,分别是:第1级,董事长;第2级,总经理;第3级,副总经理;第4级,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第5级,中层正职(经理、部长、主任);第6级,中层副职(副经理、副部长、副主任);第7级,中层助理(经理助理、部长助理、主任助理);第8级,基层管理者(工段长、值长、班组长);第9级,职能部室行政管理人员。
鉴于个别岗位的重要性或个别员工具有特殊技能,其福利待遇可以提高一个级别,但是,待遇级别不得等同于行政级别。个别职员可能身兼数职,对于这种情况,应当以其主要职务确定其行政级别。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各类岗位按技术序列分为4级,分别是:高级(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中级(会计师、工程师、预算师、造价师等);初级(助理会计师、助理工程师等);技术员。
对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员工,需要聘任的,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第四十三条 经过正式程序任命的行政级别的职员具有相应的指挥权、决策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技术系列的可以享受高于其行政级别的待遇,不具备指挥权、决策权,但具有建议权,同时对其建议的技术方面的准确性负责。
第四十五条 公司的级别划分仅仅是规范内部管理的需要,只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部,不应当与政府机关或其他企业对号入座。
人力资源部应当另行制定各个岗位的编号、行政序列、技术序列、薪酬标准等要素对照表,经相应机构审批后实施。
第七章 薪酬福利
第四十六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计件工资、年终奖、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加班工资、住房补助、工龄工资、等其他内容。
本管理制度未明确的,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实行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和计件工资相结合的方式。人力资源部在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本地区、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拟定岗位工资标准,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其中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标准由市国资委考核确定,董事、监事、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薪酬标准由董事会批准。
效益工资和计件工资由各成员企业结合本单位的经营任务和工作强度,自行确定。各成员企业应当组织定期考核实行工资分级管理,真正实12 现按劳分配,最大限度地发挥工资薪酬对于员工的激励作用。
第四十八条 各成员企业拟进行调整工资时,应当将调整方案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第四十九条 公司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按国家法规的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一)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二)与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的。
如果员工申请不缴的,或者员工拒不缴纳个人应当承担的费用的,公司可以中止各类保险的缴纳。
第五十条 各成员企业可以根据岗位的安全风险,为相关岗位缴纳工伤保险,并将缴纳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工伤保险应该是必买的吧)
第五十一条 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会同的正式员工(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公司为其交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自批准之日起开始交纳。
第五十二条 假期管理:
(一)员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员工不能无故缺勤,若有特殊情况,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无故缺勤或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2、员工需要请假时,3天内由部(室)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再由人力资源部批准,最后将请假条交考勤人员。
3、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规定相应的请销假制度。
(二)假期类别
1、私假:员工私假期间无工资。
2、员工请休病假必须持有医院建议书,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获准病假。员工病假期间,工资按70%计发。
3、工伤:员工因工负伤应立即送就近医院治疗,并及时报安监部(技安部)和人力资源部。工伤治疗休养期间,工资照发。
13 4、产假:员工申请产假,可享受有薪假期的天数是:国家规定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员工增加产假30天。员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5、婚假:员工可凭结婚证书申请3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年龄的员工(女23岁,男25岁)可获加10天的有薪婚假。员工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6、慰唁假: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亲兄弟或姐妹、配偶、子女不幸逝世,其中嫡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7天有薪慰唁假,上述其它亲属可申请3天有薪慰唁假。员工慰唁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八章 档案信息化管理及统计利用
第五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统计利用工作;各成员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负责其他岗位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统计利用工作。
第五十四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 履历表及其他简历材料等;2、 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3、 各种鉴定;4、各类考核、评价材料、学历证明(副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副本等;5、 参加中国共产党或其他党派的材料;6、 各种奖励及荣誉;7、处分、撤销处分;8、 任免文件;9、退职审批表;10、培训记录等。
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按以下规定期限保管:
(一)需要永久保管的员工:公司历任董事、监事;公司历任关键岗位人员;与公司发生过劳动争议并且在劳动部门立案的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被公检法等部门拘留审查的员工;对公司有过重大贡献由总经理指定特别永久保留信息的员工;在公司有未报账款、未还财物携款、物不辞而别的员工;被公司开除、除名、违纪辞退、经济性辞退的员工;曾任职公司财会、采购、司机、业务、保管、监理及门卫的员工。
(二)需要保管到离职后十年的员工:重要岗位员工;任职车间主任、14 工程师、班组长、质检员的员工。
(三)需要保管到离职后五年的员工:以上两项以外的员工。
第五十六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密级划分、装订、借阅、保管等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及成员企业应当加强人力资源的信息化建设,要及时掌握公司各单位、各层级员工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技术结构、性别结构,掌握不同管理岗位的管理幅度,不同岗位的员工流失状况等,并向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书面汇报。
第五十八条 每月3日前,各成员企业应当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上月《人力资源状况变动表》,人力资源部在汇总审核后,在每月10日前向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呈报人力资源状况报表。
第五十九条 每年1月份,人力资源部应当就上年度的人力资源管理及运行情况向总经理办公会议和职代会专题汇报。
汇报的内容至少要包括:公司总体及各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当年人力资源变动情况综述,变动原因分析,人力资源制度执行情况评价等。
第九章 员工退出
第六十条 公司员工退出分为以下五种:
(一)合同离职:劳动合同期满,而未再续签;
(二)协议离职: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与员工协议离职;
(三)辞职: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
(四)辞退或解聘:员工由于违反《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予以辞退或解聘;
(五)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
出现以上五种情况,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即终止。
第六十一条 员工离职如有欠款,公司有权从其工资、股利、奖金、经济补偿金等收入中扣除其所欠款项。离职手续结清后,档案转至失业保15 险中心,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予以辞退或解聘:
(一)不服从分配,连续旷工15天以上。
(二)有盗窃财物、贪污受贿行为,或挪用公款,或因赊欠形成呆死帐数额较大,或故意毁坏公物。
(三)在工作场所聚众堵博,或打架斗殴性质恶劣。
(四)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五)未经领导批准,擅用公司名义盗盖印信。
(六)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
(七)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八)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规章制度。
第六十三条 若员工擅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员工辞职,应当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申请;协议离职,公司应当提前30日通知员工。
员工的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经原聘任该员工职位的相应机构批准。
第六十五条 员工退出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员工退出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1、 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2、 向办公室归还公物、办公用品。
3、 向财务部结清借款、劳保用品等。
4、向档案管理部门归还借阅的档案。
(二) 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 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将有权在其工资、奖金、股金等款项中扣除未归还公司财物的等值金额,不够的可通过法律手段追回。
(四)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移交、注销等手续。
第十章 机构设置管理
第六十六条 丝丽雅体系各公司、部(室)均实行定编、定岗。各公司的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撤销, 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提出书面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或党委会批准。
第六十七条 各单位所属的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机构内部班组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由各单位提出书面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十一章 罚则
第六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一)未按规定时间编制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或虽编制但内容粗糙,数据严重脱离实际的;
(二)未按规定期限、频率对相关岗位进行如实的绩效考核的;
(三)人力资源档案要素不全、丢失、损坏,管理混乱的。
第六十九条 上述情形在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的,人力资源部可以建议将相关责任人调离岗位。
第七十条 实际用工人数超过经批准的劳动定额的、各单位岗位职数超编的,责令改正,并对用人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处100元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未按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员工退出后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有过错的单位或部门承担,其中单位(部门)负责人承担30%,相关责任人承担70%。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4
一、供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总体现状
1、人力资源部门定位太低,难以统筹管理整个企业人力资源
企业所处的整体环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力资源部门的正确定位,导致人力资源部门的定位较低,难以结合企业总体战略和部门人力资源。再加上职权限制,人力资源部门与企业其他部门的交涉沟通更加困难。企业高层管理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程度比较低。
2、人力资源结构性问题较为明显,结构调整难度大
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电力企业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人力资源相关职位招聘大多以学历作为标准,而忽视了对技术的要求,一线技术工人稀缺;行政性质岗位过多,生产与技术岗位人员短缺,需要进行结构调整的方面多、难度大。
3、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流于形式
现在大多数电力企业使用的绩效评价多为员工自我评价与工作总结,少有安装岗位目标体系和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评价,使得这样的绩效考核实际作用并不大。企业没有注重岗位分析的重要作用,考核工作时量化少,可参考价值不高。这样的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健全,领导容易受到员工自身身份、资历、地位、人际关系的影响,主观性较大。员工考核流于形式,这样使得绩效考核的效果没有体现出来,从而也就导致难以准确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提高员工工作技能、端正工作态度的培训方案。人才的评估机制也不够健全。在实际评估工作中,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和相应措施,这些对工作都起不到正面的促进作用。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思路与对策
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是十分复杂的。它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业所在的行业背景、企业面对的整体外部环境、企业管理者的人力资源管理思维、观念、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客观认识与评价、企业基本现状、适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模式、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等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系统性主要在于制度建设涉及制度环境、制度体系、管理模块、管理技术、管理者、操作对象等许多方面。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需要对所存在的问题和导致问题发生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而具体的分析。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
(1)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首先应该由先进的管理理念为指导,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融入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中去,使得企业在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目标的同时,考虑到为员工营造一个“以人为本”的制度环境,发展和实现员工的自我价值。
(2)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定位,运用质量管理理论确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框架。
以逐项分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归纳总结职能的方法,正确定位部门职能。然后进一步确立管理模块,以质量管理理论为基础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3)通过岗位分析,明确职责,确立组织、部门、员工个人的岗位工作规程与规范、进行岗位发展的设计。
进行科学的岗位分析与设计;制定合理地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明确企业、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职责与范围;进行科学的绩效考核工作,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来制定有针对性地员工培训计划;提供科学合理的奖励制度方法,保证薪酬福利的公平性等等。
(4)以人力资源管理技术为手段,推动制度建设与管理实践。
人力资源管理技术是实现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保证。首先,通过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将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企业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构建有效的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其次,以先进的管理技术运用于实践。
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
(1)树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营造适合的制度环境,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企业应针对人的需求进行管理,立足于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和环境变化,探索新的企业行为方式对员工进行有效激励,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挖掘员工的潜能,从而实现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的契合。充分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依靠人、发展人和服务人,树立全新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营造和确立企业与员工、管理者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共识;信任、承诺;尊重、自主;服务、支持;创新、学习;合作、支援;授权、赋能等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关系。其既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必要环境,又是制度建设中应积极倡导、遵循制度规范和管理行为准则。“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应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核心。
(2)结合电力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确立统一化与个性化相结合实施战略。
现阶段,绝大多数的电力企业之间就形成了母公司、子公司等多重的垂直性关系。考虑企业战略管理中的战略导向与策略导向、全局导向与个体导向的关系,在针对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中实施战略导向和个体导向相结合企业战略。将企业文化、价值观等贯彻保持战略的统一性,企业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实施差异性的个性化战略。这样,充分尊重现实与差异,确保制度体系的可操作与效用,以利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预期目标。
(3)以质量管理理论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从戴明的“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到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理论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ISO9000族质量体系为例,其根本的优势在于:管理体系、工作程序的系统化、明确的角色和职责、过程控制的实用方法。引入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目的在于将其系统化管理体系、工作程序、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过程控制的.实用方法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首先是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的方法(如下)构建一个具有开放、持续改进、自我循环(PDCA)机制的运行体系。建立与实施的方法:确定顾客(员工与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建立企业的质量(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的产品、服务)方针和质量(同前)目标;确定实现质量(同前)目标必需的过程和职责;对每个过程实现质量(同前)目标的有效性确定测量方法;应用测量方法,以确定每个过程的现行有效性;确定防止不合格并消除产生原因的措施;寻找过程有效性和效率性的机会;确定并优先考虑那些能提供最佳结果的改进;为实施已确定的改进,对战略、过程和资源进行策划;实施改进计划;监控改进效果;对照预期效果,评价实际结果;评审改进活动,以确定适宜的跟踪措施。其次是按照体系下,系统化的工作程序、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过程控制方法,进行组织、岗位的工作分析,明确职责,确立组织、部门、员工个人的岗位工作规程与规范。
(4)以人力资源管理、开发技术为手段,推动制度建设与管理实践。
可运用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技术主要有三个:分析和评价技术、开发和干预技术、激励和控制技术。这些技术有助于管理者对经营管理者、员工和招聘人员的特点的把握,比如他们的个人性格、能力、优缺点、工作绩效,有助于深入了解企业组织结构的热点,如岗位配置、团队协作和企业文化等等,还有利于对组织进行诊断,进行岗位分析,掌握各岗位特点和要求,比如岗位的工作内容、对员工的工作要求。这对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调整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配置也是十分有益的,同时也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激励提供客观依据。可以帮助管理者进行人才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培养员工的能力和技能、塑造指向发展和进步的个性、思维策略和经营策略的更新、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的改善等)、职业生涯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生涯信息和升迁机会,建立或改善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的管理活动)、组织设计(为实现自己目标和发挥人力的潜能而对企业内部组织的结构、责权利关系、信息关系、决策关系等网络体制的设计)工作设计(对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环境和职责的规划)。帮助管理者实施以尊重人的价值、需求和尊严为核心理念的人本管理,通过有效员工绩效评定,薪酬管理,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激发和保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语
随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体系的建设在企业战略方面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它已经开始成为我国许多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建立并完善一个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电力企业展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障。广大企业管理者和领导者要充分重视起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科学有效地展开人力资源规划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5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一套系统性的规则和程序,旨在有效管理和优化医院的人力资源,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员工满意度,实现医院的长期发展目标。这套制度涵盖了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招聘与选拔:明确招聘流程,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评估、录用决策等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吸引合适的人才。
2.培训与发展:制定员工职业发展路径,提供持续教育和技能提升机会,以适应医疗技术的进步和患者需求的'变化。
3.绩效管理:设定明确的业绩指标,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以此作为晋升、调薪、奖励的依据。
4.薪酬福利:设计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结合市场水平和医院财务状况,提供竞争力的薪资和福利待遇。
5.员工关系: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解决员工的疑虑和问题,维护和谐的工作环境。
6.劳动法规遵从:确保所有人力资源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规,保障员工权益。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6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主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_,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_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一、档案的收集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委员会。
二、校舍档案管理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
按要求设立库房,库房的要求达到“十防”,按要求设置保管设备,材料要达到防光、防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档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录一致,移出档案要说明原因、移往何处、时间、数量、名称。
四、档案的移交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收据上签名盖章,其收据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会计一份。
五、查阅和借阅
1、首先办理查阅或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或借阅须持介绍信和领导批准手续。
2、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_、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六、档案保密
档案室必须有安全保_,措施到位,查阅、借阅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阅后不能乱说,阅览时不能随便翻阅和抄录。对无用的材料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二人以上人员监销。
七、清销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留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后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购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_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_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__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__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__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九条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_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一条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_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_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_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强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五定”工作
第四条定机构、定职责、定岗位、定编制、定人员(以下称“五定”)工作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变化和需要,在设置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明确机构职责、岗位设置、编制岗位人员数额、配备人员等。它是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也是编制企业人力资源预算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业务流程的梳理和再造,如因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发生变化可适时调整。
第六条“五定”工作应遵循“精简机构,以职定责,以责设岗、定编、定人”的原则。在具体实践中,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1、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实际需要,提出合理设置各级组织机构、明确各组织机构的工作范围(管理界区)、核定各组织机构工作权限的建议;
2、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各组织机构内的工作岗位,统一岗位名称,对各岗位进行划分归类;
3、定期核定各岗位的人员编制,调整各类岗位人员比例;
4、根据经营管理工作情况的变化,不断修订各级组织机构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5、根据已确定的机构及岗位职责,合理配置岗位人员。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在熟悉和掌握本公司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各岗位调查、评价,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
第八条对一些虚岗、空岗、重复设置的岗位予以撤岗。
第九条对确定设置的岗位,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起草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综合管理部统一编制,岗位职责要求条理清楚,语言精炼,工作范围和任务明确。
第十条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提出岗位完成任务所需要的程序及人员素质要求,以岗位定员编制为标准,通过招聘录用或考核竞聘的方式安排人员上岗。
第十一条确定岗位编制要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推行满负荷工作法,确定某岗位能完成任务而需要的最合理的人员编制职数。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五定”结果并结合实际岗位的缺员情况,定期编制人员需求计划(见附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汇总,上报公司。
第十三条经审核、汇总的人才需求计划,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人才招聘执行“人才本土化”原则,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招聘。
第十五条人才招聘时间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招聘,具体根据岗位需求定性。
第十六条人才需求应有明确的职位、岗位职责和工作经历及业务技能要求,要有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性别等要求。
第十七条人才招聘应成立人才招聘小组,负责对人才招聘的筛选工作。人才招聘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
1、初选。对所有应聘材料通览后,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进行面试。
2、面试。对面试人员进行各类证件的审查,并进行面试,必要时,可进行相关专业的笔试或专业技能的测试、个案研究确定等。
3、录用。对所有面试或复试者作出评价,提交人才需求总经办进行审查并研究确定后,统一由综合管理部下达录用通知书。
第十八条
1、人才录用时,要求被录用人才提交必要的政审材料,如学籍档案或个人档案的审查,对学历(学位)和技能等级证件的验证,同时对其进行户籍、劳动关系的审查,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的.调查。
2、员工正式被通知录取,需要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相关体检,体检报告由单位指派专人去提取,不允许员工本人自行提取。相关费用由单位出资结算。
第十九条应聘人才录用时,经检查验证有严重疾病的、提供虚假应聘信息的,取消录用。
第二十条应聘人才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0天内不能正常报到,则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综合管理部核实批准后可延期报到,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被录用人才报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学籍档案或个人档案及原工作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持有乡(镇)级提供的待业证明和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的推荐书、下岗优惠证等;
2、学历(学位)或技能等级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3、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4、旗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证明;
5、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二十二条新录用人才报到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进行入职企业文化培训。
第二十三条经企业文化培训合格后即安排其上岗试用,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予以考核,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依据劳动法规定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对正式录用的人才,公司建立个人跟踪调查档案并定期上报,条件成熟者应纳入企业后备人才队伍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公司在正式录用工作结束后,将本次实际录用人员情况与所报人才需求计划进行对比分析,以便于下一次的继续招聘和下一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的调整。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六条法定假日结合公司实际安排进行相关通知。
1、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实行公司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制。
2、全年法定假日及调休日期具体安排:
①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②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③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④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⑤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⑥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⑦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第二十七条迟到,早退、旷工
1、员工无正当理由在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内未到岗位为迟到;无正当理由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0分钟离岗视为早退。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⑴、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缺勤者。
⑵、上班时间请假未准而离岗的。
⑶、未经批准,擅自顶替工作而离岗的。
⑷、员工请事假或病假,从事有收益活动和第二职业的。
⑸、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职者。
⑹、因工作调配后,不按时去调入部门报到者。
⑺、未经综合管理部办理调动手续,部门之间私自调动者。
⑻、员工请事假或病假,从事第二职业或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务或服务的(无论是否有偿);
⑼当月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5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3、违规处罚
⑴、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1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工资30元;
⑵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每次扣工资50元;
⑶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2个小时以上为一天,旷工最小单位为半天;
⑷员工每旷工一天,扣基本工资三天。
第二十八条出勤
1、员工按规定时间工作的,视为出勤。
2、经公司批准参加培训、考试、函授及其它活动的,按出勤对待。
3、经公司领导批准,护理工伤病人和因公出差的,按出勤对待。
4、员工在特殊节日经总经理批准休假或参加活动,按出勤对待。
5、员工年出勤率低于70%的员工,享受公司福利的50%;出勤率低于60%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6、中途(指一年)离职、辞退、辞职等情况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加班
1、员工在正常工作以外被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不能安排员工休息的视为加班。
2、加班时间原则上应以每人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执行。
3、对员工加班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将视情况给员工安排补休或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考勤管理
1、凡公司注册员工,均属考勤范围;
2、各部门必须严格考勤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考勤措施,考勤表要公开,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考勤周期为一个月,考勤人员要在每月27日前将本部门上月考勤记录汇总报综合管理部。
3、考勤表要符合审批程序,首先考勤员要在考勤汇总表上签名,然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未经审核的考勤汇总表,不能做为员工支付工资的凭证。
4、请各类假的考勤,均凭符合规定的请假证明登记考勤,凡请假、续假无规定手续或擅自不上班者,均按旷工考勤;出差人员按《出差派遣单》考勤;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凭《加班记录表》考勤。请假条、《出差派遣单》和《加班记录表》、《外出办事登记表》必须完整地附在当月的考勤表上,不得另存。
5、考勤员必须严格履行考勤员职责,认真做好考勤工作。考勤工作中若发现有伪造考勤记录和凭据者,追究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分。
6、考勤必须按考勤表中的统一符号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另作标记。各类请假、旷工、迟到、早退、加班情况以及出勤率要在考勤汇总表中分项统计。
第五章假别及享受条件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册员工。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凭据并如实地填写统一编制的一式二联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根据假期,到假后需向部门考勤员及综合管理部办理销假手续。未经批准擅离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人员请假者以天计算,两天以内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三条、员工请假必须严格履行先审批后休假制度。先休假后审批者,审批前休假部分按旷工论处。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8
物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提升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管理,减少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 人才保留:良好的制度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降低员工流失率。
3.服务质量:有效的激励机制能激发员工潜能,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4.法规遵从:避免因违反劳动法规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自董事长以下各级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分为正式员工、试用员工。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职务任免、人事变动、出差、离职、考勤、绩效考核、奖惩、薪资、福利待遇、员工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及其它有关人力资源管理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均按本制度办理。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报次年度人员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汇总编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计划,报总裁申批。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包括招聘、录用、报到和试用四个环节。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招聘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控制编制、先内后外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八条 本公司聘用员工参照应聘人员既往工作表现,遵循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能适合于职务或工作的原则。
第九条 对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各部门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员各额条件以及聘用期限,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人力资源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董事长审批后自行实施。
第十条 招聘计划经董事长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完成招聘人员的笔试、初试工作、填写《招聘表》,经初步筛选,再协助用人部门经理、负责人进行复试,后进行招聘总结,根据《面试综合评分》,报用人部门经理审检后呈报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部门及录用人员。
第十一条 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报到。录用人员在人力资源咳嗽币
领下,办理入职手续,其中报到必须提交如下证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当面交验后退还本人)
3、学历证书及证书复印件1份。(如上)
附:录用人员《背景调查表》1份。
第十二条 应聘人员交齐证件、材料后,人力资源部与该员工签订《员工试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员工到对应部门报到,人力资源部出具《聘用员工入职单》,1 试3份交于入职部门、公司财务部、考勤员,接收部门接收到新员工安排入职后,需填写《回执单》,交于人力资源部存档。向试用人员发放办公用品及公司的画册及《员工手册》。培训部负责进行公司有关制度、公司企业文化的岗前培训,用人部门自行负责职责、岗位所必须的基础知识的'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 新进人员的试用期依据签订劳动合同年限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满转正需经过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给出试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不合格者予以办理辞退手续,表现优秀者可经部门同意,报分管领导,经总经理批准后提前转正。用人部门须填《新员工试用期鉴定表》,录用员工需填写《转正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转正。
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适合本职工作的,公司有权依据考核结果给予辞退。
第十五条 新入职员工薪资依据试用期标准支付,试用期间工资金额为转正后薪资的80%。
第十六条 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停止试用的,其薪酬按公司与试用员工的《试用期合同》执行。
第三章 职务任免
第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担任相关职务: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多年实际工
作经验、品德良好、能力突出、业绩优异的不受此限。
2、部门经理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多年
实际工作经验,工作表现和成绩优异的不受此限。
3、中级以下人员,除司机、保安外,均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其自身条件符合
所任职务、所在岗们的要求。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者,以及各职能部门经理由董事长直接聘任。各职能部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分管公司根据用人计划要求及结合实际业务开展需要,报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备案。
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职务任免经核定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形式,发文通知各职能部门。
第四章 人事变动
第二十条 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工作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及推诿。
第二十一条 被调员工接到《调令》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人力资源关于《调令》一试3份交于被调员工的原部门,即将调入部门,及财务部各1份,并附《回执》存档。
第五章 离职
第二十二条 员工离职包括辞退、开除、辞职、退休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训诫、而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对于工作中的失误,部门可视情节严重依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记过3次的;
2、连续旷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贻误重大事项,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4、品德不端、行为不检,屡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职者;
6、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条 公司按相关规定辞退员工时,应提前通知被辞退人员,由其直属领导向员工出具《离职表》,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公司员工因个人提出辞职的,应首先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出具局面辞职申请书,向人力资源申请《离职表》,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发意见,部门经理审核同意,董事长署名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在2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
第二十七条 公司员工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必须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顺利交接。
第六章 考勤
第二十八条 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九条 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为月考核,每个月25号进行考核,具体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公司员工依据各部门绩效考核表,经分管公司领导签字转呈董事长批复后,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行政职能部门员工先个人评定,再由部门负责人评定,最终由绩效考核小组,共同评定,得出结果。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整理、存档,并交于财务部一份,列入当月工资绩效考核成绩。
第三十一条 考核小组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
第八章 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条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国家法定福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节假日福利,特制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所有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 第三十四条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公司员工提供有法定节假日的11天带薪假期。
第三十五条 公司女职工在妇女节(3月8日)当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条 公司在传统节日向每位员工发放价值不等的实物,如汤元、粽子、月饼等。
第三十七条 社会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每们正式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三十八条 健康体检
公司每年4-5月份为所有正式员工安排一次体检活动。
第九章 员工培训
第三十九条 公司员工培训根据《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流程严格执行。
第十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归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的立卷、归档、补充、借阅、管理等事项。
第四十二条 员工借阅人事档案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人事档案借阅申请表》,经填写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人力资源部需记录<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0
建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人才在公司范围内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减少人才外流,保护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力资源管理实行公司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化运作,通过内部人才市场的合理流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含分公司、子公司及各法人单位)。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能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行使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在试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向内部人才市场过渡,承担起管理和经营两种职能。
第五条 各部门及各单位领导有责任配合人力资源部,各单位对口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或岗位,接受人力资源部的业务管理。
第六条 为了加强以关键岗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用好各类人才,为人员的流动和管理创造条件,人力资源部承担引进、培训、考核、储备、输出人才的职能。
第三章 人才的引进和录用
第七条 大中专毕业生是企业对外引进人才的主要来源,也是培养企业后备人才队伍的重点所在。招收、录用的基本要求:专业对口,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基本程序:用人单位每年十一月底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下年度本单位人员需求计划(学生招收计划),人力资源部每年一季度根据集团公司总体人才规划及各用人单位需求计划,结合人力资源存量现状,编制招收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八条 新引进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完毕,公司统一安排工作单位,新录用的员工持人力资源部签发的工作介绍信到各用人单位报到。
第九条 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外聘人员,如确系企业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须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从社会引进,由公司统一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条 新招收的大中专学生和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录用手续。
第十一条 人才的引进和录用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各用人单位不得私招乱用,未经集团公司批准而私招乱用每发现一例,对用人单位罚款5000~10000元。
第四章 人才内部市场
第十二条 坚持用市场手段配置人力资源的改革方向,强化并实行人力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支持人才在企业内部合理有序流动。
第十三条 内部人才市场的运行规则
1、先内后外、内外置换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在职员工在公司范围内有优先择业的权力,但当人才需求在内部人才市场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时,可转向对外招聘;当公司形成富余人员时可对外推荐,通过内外市场转换,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潜能,使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人才需求得到满足。
2、公平公正原则
在内部招聘过程中,必须坚持计划公开、岗位公开、考核公正、评价公正,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增加透明度。
3、优胜劣汰原则
在内部员工岗位置换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原则。公司在职员工无论其现任职位高低、工龄长短、资历深浅,在择业面前人人平等,以“才”择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组织审批原则
各部门及各单位人才结构安排及人力资源计划由其自行负责。原则上置换岗位的人员应首先征得原部门及原单位的同意,方可提出置换岗位申请,否则人力资源部将不受理其置换岗位申请。
第十四条 通过内部人才市场进行岗位调整的公司内部员工应该遵循每一次流动都是以前工作经验的再利用、再发展的规律,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增值,将无效流动带来的损耗降至最低。
公司内部招聘的岗位应分成如下两类:
1、公司需要调整补充或增加管理岗位人员需求时:
此类人员流动可由各部门及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结合工作表现定期推荐或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向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推荐。
2、公司内部非管理岗位缺岗需要增加人员时,优先从公司富余人员中择优选择。
此类人员流动,可由员工本人根据内部招聘所提要求,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推荐。
第十五条 下列人员可以参与内部人才市场:
1、因工作需要补充人员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现工作部门及单位推荐,经考核符合用人部门及单位岗位条件者;
2、 因工作任务调整而需要对其岗位进行调整的符合拟置换岗位任职资格者;
3、在现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劳动态度好,但其所具备的业务技能确实不适合在本职岗位者。
第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参与内部人才市场:
1、所申请的职位不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
2、因工作需要,暂不能离岗的人员;
3、在现工作岗位上工作不认真负责,工作态度较差的人员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
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拟进行岗位置换的员工必须填写《内部岗位职位转换申请书》(附件一),详述本人专业、工作适应范围、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希望从事的岗位及部门,经原部门及单位批准后,将此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八条 制订需求计划
1、各用人单位根据本部门及单位发展需要和工作岗位要求,制定人员需求计划(年度用人计划或补充用人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查备案。
2、各用人单位在每月15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企业内部人员需求信息快报》(附件二)和《企业内部闲置人员信息快报》(附件三),如有人才急需可随时报送,经人力资源部汇总后编印《企业内部人力资源需求信息综合快报》,在公司月度生产例会上分发。
3、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公布公司内部的人员需求信息,通过公司内部人才市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用人单位需求情况,在尊重置换岗位员工和用人部门及单位意见的前提下,采用推荐、招聘、竞聘等多种方式,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第二十条 人才的公司内部流动,须按公司规定履行调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不得自行调动,违者每发现一例,对接收单位罚款20xx~3000元。
第二十一条 人才在内部调动之前均须办理好工作移交,与原单位结清一切相关手续,移交时间:本市内3~5天,外地5~10天,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延长。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不能进
入新岗位。办理内部调动超过时效按作废处理,重新补办手续。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五章 员工人事考核
第二十二条 人事考核是通过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来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公正和高效,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以使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第二十三条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运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培训,员工自我开发;
2、合理配置人员;
3、晋升、提薪;
4、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员工的人事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填写《公司员工考核表》(附件四)。主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其直接主管对其考核结果负责,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留存备案。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做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个人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对被考核者做出公正的评价;
3、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4、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第二十六条 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由人力资源部或所在单位推荐晋升、提薪或进入后备干部名单。
第二十七条 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中或者差者,可根据所在单位意见,安排其调岗、降职、降薪、培训或辞退。
第六章 对待岗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待岗人员要加强培训,积极开辟就业渠道,加速人才流动,帮助不在岗人员寻找就业岗位,建立和完善待岗机制和退出机制。
第二十九条 员工待岗的,所在部门(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人力资源部,并详细说明员工待岗理由。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对相关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向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送达待岗通知书。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即通知待岗员工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待岗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用人单位同时应按待岗人员待岗前本人月工资标准的3倍金额,交回公司资金中心。
第三十二条 待岗三个月以内的员工,待岗工资由公司支付,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待岗员工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待岗三个月内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技能和转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原则,安排待岗员工重新上岗或转岗工作。超过三个月仍未上岗的,企业可与待岗人员共同协商签订《待岗人员保留社会保险协议书》(附件五)。
1、协议每次签订一年,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可共同协商是否续签;
2、在三个月待岗培训期内未找到工作岗位,又不和公司签订保留协议的,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协议期内,用人单位安排待岗人员工作时,待岗人员应在接到书面通知5日内,回单位报到,协商上岗事宜,超过5日不报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待岗期限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最长为二年。待岗期满不能重新上岗者,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 对因特殊原因,需要公司给予托管人事关系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本人签订《托管人员协议书》(附件六),托管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享受企业的任何待遇,并且须交纳管理费。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原长期不在岗人员不能进入公司内部人才市场。由公司和分公司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共同组织清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涉及内容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人事劳动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引进
第三条公司引进员工按公司的实际岗位与发展需要来确定,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员工的标准:
(一)管理、技术员工:
1.原则要求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原单位成绩出众者。
2.能力突出者,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标准,但必须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对高职称、高学历、高学位者,优先引进。
4.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引进员工。
(二)非管理、技术员工:
1.高中以上学历;
2.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第五条行政事务部负责员工引进工作。除非总经理授权,其它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招聘。
第三章甄选
第六条甄选原则:审查、考试、体检、培训、试用相结合。
(一)审查:审查包括从业经历、从业态度、能力、业绩、奖惩情况、离职原因及离职手续办理情况。
应聘者试用报到前,应向行政事务部提供下列文件:
1、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2、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3、人才登记表、岗位试用审批表、(医保定点)医院体检合格表、经济担保书、岗位合同书;
4、属于市场营销人员的,应有财务部出具的缴纳风险(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5、同底免冠标准照片5张;
6、属于调换工作单位的,必须出具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7、其它必要的文件。
(二)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岗位需要,可以任选取其中一种。
第七条公司员工甄选程序:
(一)用人部门申请编制,经行政事务部审核,报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由行政事务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招聘。
(二)员工甄选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办理审查、考试等人事手续,公司决策层指导核定。
(三)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营销人员甄选按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员工经过甄选并经岗前培训合格录用后,凭行政事务部内部调令到用人部门报到上岗。
第九条新进员工必须经过试用。
第十条试用期限:
(一)管理、技术岗位员工三个月,非管理、技术岗位员工二个月。
(二)市场营销人员,试用期统一为三个月。
(三)员工试用期内待遇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试用期内表现优秀者,本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签批,行政事务部核准,总经理批准,可以适当缩短试用期限。
(五)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可以免除试用期。
第十一条行政事务部对试用人员开出内部调令,试用人员持调令在三天内,必须到用人部门报到,五天内用人部门应将回执单传回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凭回执与调令核查考勤。市场营销人员可以顺延五天。
第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录用为公司员工:
(一)被通缉、被判刑、解除公职者;
(二)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者;
(三)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
(四)亏空公款者;
(五)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六)患有精神病或其它不适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疾病者;
(七)年龄未满18周岁者。
第十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到行政事务部领取员工转正定级表,本人写出工作总结,所在部门领导鉴定,报行政事务部核准,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事务部给予转正定级。
第五章担保
第十四条接触公司货物、货款、现金、技术和商业机密的员工必须办理风险担保手续。
第十五条根据不同岗位情况的实际需要,按照本公司的《担保管理办法》具体确定担保方式并且签订担保协议书。
第六章培训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全员在职期间培训制。
第十七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事务部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外派培训、内部培训)。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可上岗。
第二十条员工的内部培训分一般培训和专业培训。专业培训由部门具体组织,行政事务部备案,一般培训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组织,各部门配合。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参加外派有关培训时,本人应写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初审和行政事务部核定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
(一)在职员工参加全国各地举办的成人教育学习,国家承认学历者,对规定的考试时间需要请假的按出勤对待,面授课时间需请假按事假处理(凭通知单提前请假)。
(二)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培训需请假的按事假处理,参加职称考试需请假的按出勤对待,考试通过后,获中级职称(包含技师),一次性奖励500元(人民币),获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奖励1000元。
第七章调配
第二十三条经总经理批准与授权、部门主管领导同意,行政事务部有权对公司员工进行调配。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权调配所属员工工作,使员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但各部门员工岗位内部调动必须经上一级领导批准,中层干部调配,由经营班子讨论批准,且应在调配后七天内,将结果报行政事务部。
第二十五条属公司各部门增补员工采取公开招聘形式,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组织。
第二十六条员工增补的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写出增补编制申请;
(二)由行政事务部进行编制审核,在不突破编制的前提下,发布招聘公告;
(三)公开招聘;
(四)公布考试录用结果;
(五)行政事务部下达调任通知书;
(六)交接报到。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接到调配通知书后,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工作做好移交,并到新岗位就任,不得无故延迟或推诿。
第八章考核
第二十八条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力求公正、公平、公开;采取纵向逐级考核与横向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员工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第三十条考核形式:分月度考核、日常、现场考核、季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
第三十一条行政事务部为公司考核的职能部门,公司考核以中层干部为主、一般员工为辅,对员工的考核由各部门负责。
第三十二条行政事务部经总经理授权,根据考核结果,对干部的任免有建议权,对拟任人员有审查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年终考核结果与每年的奖惩及人事调整挂钩。
第三十四条公司推行“活力评估、动态转换”考核办法,年度考核分部门、工种,评估出A、B、C三类员工,A类20%、B类75%、C类2—5%。
第三十五条具体考核办法按《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六条奖惩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三十七条奖惩形式: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处罚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于员工做出特殊贡献的可分别给予通令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特等功、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授予优秀正好人、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优秀党(团)员、正好标兵荣誉称号,同时给予经济嘉奖,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别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十八条经济嘉奖分为月度先进部门奖励、特别嘉奖、“好一点工程”奖。
第三十九条年终绩效奖金:
1、年终奖金的标准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由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实行内部市场管理的市场主体的年终奖金从内部市场规定执行。
3、签订责任状的从责任状执行。
4、年终奖的发放对象为出勤在三个月以上的年底在岗员工、当年正常退休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年底未在岗员工。但当年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和因员工本人违规受处罚离开公司的无年终奖。
5、全年事假累计(不包括经批准的培训请事假的情况)超过三十天的无年终奖。
第四十条经济处罚:
员工受到行政处分的同时,亦要受到经济处罚。
1、受警告处分者,罚款20-50元;
2、受记过处分者,罚款50-100元;
3、受记大过处分者,罚款100-300元;
4、因故意损坏公物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全额赔偿;
5、因致伤他人造成的他人损失由致伤人全额赔偿;
6、因过失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可由多人分担)按以下标准赔偿(分段计算):
①500元以下者50%;
②500元以上-20xx元者50%-40%;
③20xx元以上-10000元者40%-30%;
④10000元以上者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标准。
7、员工因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按下列标准赔偿(分段计算):
①500元以下者100%;
②500元以上-20xx元者100%-80%;
③20xx元以上-10000元者80%-60%;
④10000元以上者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标准。
8、对经济损失负领导责任者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章活力评估、动态转换
第四十一条公司根据员工的“活力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转换”。
第四十二条对于非中层管理员工,公司每年按2—5%的`比例进行动态转换,即按同类员工中“活力评估”结果为C类者予以转换。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实行末位转换制。
第四十三条根据“活力评估”结果予以降级(职)、降薪、调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形式的动态转换。
第十一章福利保险
第四十四条范围: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生产制造系统人员。
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营销系统居间人员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司员工福利包括: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婚丧福利、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女工卫生费、节日慰问物资、员工互助金等。
第四十六条员工医疗按国家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
1、员工因病、非因工负伤的费用以医保卡支付。
2、离休干部的医疗按国家规定执行。
3、员工医疗期待遇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规定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非因工致残或患有不可治愈疾病(非职业病)员工劳动合同处理,按1994年12月1日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执行。
5、员工工伤管理按劳动工伤部门规定及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员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政府专业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五项保险办理办法如下:
(一)档案人事关系在公司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统一由公司办理五项保险。
(二)原则上,公司不得招聘录用与原单位尚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于确属城镇企业下岗职工或者事业单位留职停薪人员必须凭其与原单位的协议书证明,也不得重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挂靠人事关系,而只能签订营销合同或者其它相关协议,必须由其在原单位自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1.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由员工个人或档案托管单位办理,公司承担部分由本人持票据向公司申请报销。
2.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为避免重复办理,这部分员工应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行政事务部审核后办理。
第四十八条员工婚丧、计划内生育分娩,享受慰问金:
(一)在职员工生育小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公司致以贺仪100元;
(二)员工结婚,公司致以贺仪100元(结婚男女双方员工都在本公司的共计200元)。
(三)员工父母(不含岳父母、公公、婆婆)去世后,公司将致以奠仪200元。
(四)员工去世,除按国家规定给予丧葬费用外,公司致以奠仪200元。
第四十九条公司鼓励工会设立员工互助基金。
第五十条女员工的劳动保护规定
(一)为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对女员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二)女员工违反国家和公司计划生育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待遇。
第五十一条档案在公司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统一办理退休手续,退休金计算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保局统一发放。
第五十二条公司离、退休、内退人员原则上养老休息,不提倡从事他业,如因从事他业引起的伤病,一切费用自理。
第五十三条员工因公致残或死亡,依劳动保险条例向有关机构申请给付伤残费用。
第五十四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发放节日慰问物资,发放对象为全体在册员工。
第十二章劳动鉴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设立劳动考评委员会,负责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伤、非工伤的鉴定建议,医疗费责任的分析,报劳动部门鉴定,具体实施办法依照劳动保险部门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所有员工的工伤鉴定及事故责任判断以劳动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五十七条由于本人原因非工负伤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自理。
第五十八条公司员工工伤待遇:
(一)抢救国家、公司财产及他人生命致伤的,工资福利均按出勤对待,工伤医疗住院费用核报按工伤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时间内因意外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伤残不能工作的,工伤住院期间,本人生活不能自理,经申请核准每天可享受陪护费20。00元,工资视同正常出勤按《薪酬管理办法》发放。
第五十九条工伤治疗出院后一个月内必须进行工伤鉴定,否则做事假论处。
第十三章请假与休假
第六十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以及轮休假。
第六十一条员工请假程序:由本人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签批,报规定的权限领导批准(部门领导安排妥工作代理人),经行政事务部审批备案,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
第六十二条请假核批标准:
(一)请假一天以内,由所在处、室、车间负责人核准;
(二)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三天(含三天)以下,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
(三)请假三天以上,由分管的公司领导、总经理(授权领导)核准;
(四)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的公司领导、总经理(授权领导)核准;
第六十三条员工请假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又获电话认可的,书面手续必须事后二天内委托部门相关人员办理完毕。未经核准的缺勤,以旷工论处;假期已满未消假又未续假者,以旷工论处。
第六十四条员工请假到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需办理续假手续,报行政事务部核准,部门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工伤、病假以外续假一次最多不得超过三天,且每次只能续假一次。所在部门负责人均无权决定续假。
第六十五条假期标准:
(一)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二)病假:因疾病或受伤必须治疗时,可以请病假,请病假一天以上需具备(医保定点)医院证明。
(三)婚假:婚假三天,晚婚加十二天,假日须连续,不可中途分开(公休日在期间时不另行计算)。
(四)产假:
1、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并办理了一孩准生证的正常产假90天,难产的可增加15天,产后女扎的出院后另增加21天,产育期间已办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30天,晚育者再增加30天。
2、产假期满后确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请假期间按事假对待;
3、产假期间工资与福利待遇按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五)计划生育假:
1、取环一天;
2、放环三天;
3、男扎七天;
4、女扎二十一天;
5、第一胎产后三个月内应采取节育措施,三个月内怀孕流产者可休息15天,未采取节育措施而造成流产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以上休假期内工资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正常休假不影响工资升级。
(六)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丧假五天(岳父、母、公公、婆婆)死亡时丧假三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视同出勤对待。
2、逾期可申请以事假处理。
(七)轮休假:
1、员工属于正常工作日之外加班且未领取加班工资的,凭部门考勤可以累计入轮休假。
2、轮休假不越年累计。属于休轮休假的,工资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3、以上各种假期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十六条星期六、星期日与国家法定假日为公司假休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时间,休假日照常上班以公司通知为准,公司实行星期六部门值班制。
第六十七条国家法定假日如下:
(一)元旦节一月一日一天
(二)劳动节五月一日至五月三日三天
(三)国庆节十月一日至十月三日三天
(四)春节三天
(五)其政府机关规定的假日
第十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续签
第六十八条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办理离职手续。
第六十九条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可以解除、终止、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按本规定履行有关手续。
(一)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的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事务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手续,否则公司扣除辞职者一个月工资,并保留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权力。
(二)因公司不适用而被辞退的员工,也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好有关离职手续,逾期不办者,公司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其档案移交失业保险机构。
第七十条员工调离公司而转移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十一条员工自动离职的,公司予以除名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的时间确定为不经批准连续15天无故不上班。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员工要求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到行政事务部核准并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否则劳动合同到期即行终止并在五天内办理好离职手续。
第七十三条劳动合同到期,根据劳动用工计划,公司决定不需续签的,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并及时办理有关离岗离职手续,但公司可发放员工工资到合同期满(管理、辅助人员按离岗前一个月本人的工资,计件员工按岗位工资2倍的标准发放)。
第七十四条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在离开公司前,必须交还公司一切财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十五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适用《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六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自国家审判机关定罪量刑宣判生效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经公司授权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原“规范”、“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九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情况、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情况每年对本制度修订一次,未修订之前,以原制度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2
人力资源培训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提升员工能力:培训有助于员工掌握新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促进企业发展:适应市场变化,培养符合企业战略需求的人才。
3.增强员工满意度:良好的`培训体系能提升员工的职业发展信心,降低离职率。
4.塑造企业文化:通过培训传播企业价值观,增强团队凝聚力。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3
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的重要文件,它涵盖了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员工关系、职业发展等多个方面,旨在提升组织效率,激发员工潜能,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内容概述:
1.招聘与选拔:规定招聘流程,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评估、录用决策等环节,确保公平公正。
2.培训与发展: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入职培训、技能提升、职业发展规划,促进员工能力提升。
3.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设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评估反馈,激励员工改进工作表现。
4.薪酬福利:设定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确保薪酬的公平性和竞争力。
5.员工关系:规范员工的权益保护,处理劳动争议,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6.人力资源政策:明确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如休假制度、加班政策、晋升机制等,确保政策的透明度和执行一致性。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4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僵化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竞争力。灵活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吸引优秀人才,激发员工潜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文化建设,进而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反之,僵化的制度可能导致人才流失,降低员工积极性,影响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适应性。
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制度15
1、档案资料在收发借阅存档销毁各环节中,应严格登记。
2、借阅文件应在借阅指定地点进行并在指定期限内按时归还,借阅文件资料时严格按照文件密级管理为准执行,同时办理档案资料借阅手续。
3、所有档案资料均要定期清查,借出的档案资料要在指定期限内归还,若发现丢失的要及时追查处理,并且及时采取补救;对绝密的档案资料要在主管的监督下进行核对,必须做到物单相符。
4、借阅的文档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否则将进行严肃处理。
5、机密、绝密类文档资料如需复制和摘抄,必须经总经理批示。
6、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绝密类文件时,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对各类文档资料应指定其存档期限,以便及时清理。
8、在部门主管安排、监督下,定期对退档资料进行销毁,并且及时在文档目录上做出更改,确保现有文档资料与目录清单一致。
9、档案柜中的资料应保持干净、整洁、明了。
10、各部门文档负责人对自己所负责保存的文档资料要有详细的'目录,对有价值的文档要及时备份并做好工作,若因丢失、文件备份不及时或泄露相关机密,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11、文档资料负责人对所有保存文档要按顺序分类存放,同时做出相对应的文档目录清单,如果有新资料入档,必须在文档目录中及时添加。
12、若文档负责人时,须按文档目录清单做好工作交接,按照文档目录清单与现存文档核对,如果出现物单不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处罚。
13、新接管档案管理的负责人要尽快熟悉负责保存的文档,继续做好文档的保存,并及时对文档进行更新、备案。
14、如因档案资料保管人工作疏忽或交接手续不严谨造成文件资料丢失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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