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绩效报告

时间:2024-10-30 13:19:41 报告范文 我要投稿

(合集)工程项目绩效报告15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项目绩效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集)工程项目绩效报告15篇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1

  一、基本情况

  20xx年街头绿地小游园绿化美化提升改造项目(峰岚园)位于环湖路龙王庙旁,建设用地6945㎡,于8月27日正式投入开工建设,20xx年11月1日完成建设,11月2日通过验收。主要内容有:园路透水铺装、木桩驳岸、公共服务设施景观、自然景石等。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已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考察项目实施的真实性,财政资金的到位率,以及项目实施的综合效益。

  (二)项目资金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20xx街头绿地(峰岚园)景观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投资93.042万元。为区财政全额拨款项目,目前资金已按照合同约定及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拨付给项目实施方。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该项目经费90%(83.737841万元),剩余10%待一年管养期满后支付。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为保证项目有效实施,呈贡区园林绿化局编制了相关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相关项目,并配合中介机构制定评价方案,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2.招标工作:有关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按区财政局规定进行,于20xx年8月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昆明一家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3.竣工验收:相关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在各分项工作完成后均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付款。

  4.项目管理情况分析:相关项目由呈贡区园林绿化局负责投资实施,由通过招投标确定的项目供货商负责具体实施,呈贡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管理,并负责相关项目日常管理、验收及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街头绿地小游园绿化美化提升项目,预算资金87.554982万元,中标价为:87.042046万元,按照合同约定,项目完成后,初验结束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0%给中标人,20xx年11月2日,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给施工方,即837378.41万元。因一年管养期还未到期,剩余10%即还未支付。项目节约资金0.512936万元,节约率为0.0059%。项目于20xx年8月27日开工,20xx年11月1日完工。项目完成后,20xx年11月2日组织了初验,验收为合格。项目建成后,该地段原本比较脏乱差的景观面貌得到有效提升改善,不仅有效的改善城市环境,还进一步增加我区建成区范围内的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让市民出门就能看到风景。”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在街头绿地小游园绿化美化提升改造项目,使该地段原本比较脏乱差的景观面貌得到有效提升改善,不仅有效的'改善城市环境,还进一步增加我区建成区范围内的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但因人为损坏以及自然因素导致的植物损失数量超过预期,后续补栽、管养成本较大,造成了较大的资金压力。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

  《关于东至县昭潭至龙泉公路建设 项目立项的批复》(池发改交运〔20xx〕154号)、《关于东至县昭潭至龙泉公路改建工程 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池交建〔20xx)15号)

  2.项目主要内容

  昭龙路路线起点位于昭潭镇谭东村,与S222(K28+900处)相接,起点桩号K0+000,道路沿途经过黄荆港村、何村村、下畈村、曹村、龙泉街道,终点位于龙泉镇龙泉村,与官石路相交,终点桩号K13+440,路线全长13.440km。

  针对K4+20-K13+440段老路纵、横向裂缝、龟裂、沉陷等病害问题,K0+395-K4+200段路面宽度不足问题,总投资2422.41万元,对昭龙路进行老路病害维修处理和拓宽改造建设。建成设计速度30km/h、路幅宽度6.5m行车道+2*0.5m土路肩的三级公

  (二)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总体目标

  针对K4+20-K13+440段老路纵、横向裂缝、龟裂、沉陷等病害问题,K0+395-K4+200段路面宽度不足问题,总投资2422.41万元,对昭龙路进行老路病害维修处理和拓宽改造建设。建成设计速度30km/h、路幅宽度6.5m行车道+2*0.5m土路肩的三级公路,并申报安徽省20xx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通过道路的改建,助力龙泉、昭潭两镇全域旅游的开发,方便沿线群众出行,拉动两地经济的发展。

  2.年度目标

  20xx年昭龙路改造工程建设任务13.44公里。

  3.完成情况

  全部完成

  (三)项目实施时间、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单位为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四)项目评价期

  项目评价时间起自20xx年1月1日,截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二、绩效评价结论

  昭潭至龙泉县道公路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在设计过程中,注重保持环境原貌,尽量避免大规模开挖山体和填埋沟渠,综合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在对公路拓宽改造的'同时,注重绿化提升、路景融合。在穿田、穿村庄路段,通过绿化带、挡墙、边沟等方式合理做好路田、路宅分家。实施过程中节约用地、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路线和资源,提高投资效益。

  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公路建设技术标准等技术要求实施,工程质量优良、安防设施完善,附属设施完备、路域环境优美。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和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发展方向,总结经验并将广泛推广。项目完工后第一时间移交县农路中心管养,安排专业养护人员进行精细养护、规范管理,同时依托乡村道路专管员和路长制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确保公路管养到位,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三、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12分),评分12分

  (1)项目申报规范(3分),评分3分。我县20xx年昭龙路改造工程总里程13.44公里,由县级申报,市级下达批复文件,申报资料齐全、真实。

  (2)项目审批合规性(3分),评分3分。符合市级审批制度,东至县昭龙路改造工程由市级审批

  (3)绩效目标合理、明确性(2+4分),评分6分。

  项目总体及年度目标合理且明确。

  2、资金落实(8分),评分8分

  昭龙路改造工程资金已落实,资金安排符合国家及政府规定,资金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

  (二)过程(30分),评分30分

  1、项目管理(20分),评分20分

  (1)制度建设及执行(2分),评分2分。昭龙路改造工程参照有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行。

  (2)组织管理(1分),评分1分。组建昭龙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成员,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3)项目建设“四制”执行情况(2分),评分2分。一是强化业主管理。昭龙路改造工程由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担任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组件项目管理办公室,参与扩面延伸工程的实施。二是落实招投标制。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组织招投标,严格落实预算评审制度。三是强化工程监理。为加强项目监管,通过公开招标产生监理单位,进行监管控制。四是严格签订施工、安全、廉政三项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4)安全管理(2分),评分2分。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都建立了单独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得以落实。施工单位配备了安全生产监督员,在工程建设中无发生事故。

  (5)质量监督(3分),评分3分。由项目法人向县交通质量监督站申请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项目法人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质监部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6)竣(交)工验收(3分),评分3分。各项目均按规定程序办理了交工验收。

  (7)资料报送情况(5分),评分5分。自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并按时报送。

  (8)项目公示情况(2分),评分2分。各项目均在施工路段设置项目公示牌,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七项内容。实行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调动发挥老党员、老村干的监督作用,组织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财务管理(10分),评分10分

  (1)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2分),评分2分。参照已有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评分4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上级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

  (3)会计核算(2分),评分2分。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符合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可靠。

  (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2分),评分2分。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三)产出(25分),评分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8分),评分8分。

  本年度目标任务共13.44公里已全部完成。

  2、项目完成及时性(5分),评分5分。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均100%。

  3、质量达标情况(5分),评分5分。各项目经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合格后,组织第三方质量检测,数据显示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4、技术规范符合程度(2分),评分2分。路面结构层厚度、路面宽度、长度均符合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技术要求。

  5、中央及省补资金使用率(5分),评分5分。中央及省补资金使用率100%。

  (四)效果(25分),评分25分

  1、社会效益(8分),评分8分。通过实施工程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社会公众、周边村民群众满意度较高,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政府威信;维护社会发展公平等社会效益显著。

  2、生态效益(2分),评分2分。通过工程的实施,路边生态修复情况较好,路边绿化优良率高,路面清洁情况较好,项目生态效益显著。项目重视沿线绿化工作,绿化率较高;沿途路边居住村民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没有在路肩种菜的现象,自觉性较高。

  3、可持续性影响(5分),评分5分。为切实抓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乡管员经培训后全部上岗,全面建立农村公路管养制度。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评分10分。采用调查问卷方式,发放了20份调查问卷,社会公众对道路质量、标识标牌、政务公开、建设协调、交通便捷、出行时间等方面都较为满意。

  四、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本次绩效评价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项目管理有待加强。

  五、相关建议

  加强项目管理。不定期深入项目一线督查指导、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推进建设工作进度。

  六、评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

  (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xx〕115号);

  (四)《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财绩〔20xx〕1114号);

  (五)《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六)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自评报告、数据统计汇总表;

  (七)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等;

  (八)其他相关资料。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3

  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对《常德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单位(项目)的请示》的相关批复,常德市财政局委托市恒信弘正事务所对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监督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包括江北城区花化、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和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三方面内容,其核心为江北城区花化建设。本项目实施是常德城市提质、市区景观由纯绿色绿化向增色增花改变的现实需要,是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常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800万元。其中:江北城区花化经费600万元,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经费144万元,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经费56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本项目绩效总目标为:满足城市美化、城市品质的提升及市民对城市宜居的需求;在同类城市中率先成为自然、生态、宜居城市。

  2、2014年项目分项具体绩效目标

  (1)江北城区花化项目:临街摆放各类盆景及地栽草花,美化城市,生态城市,给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在重要节点位置进行花卉造景布置,营造喜庆气氛,提高城市整体美化水平。

  (2)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通过专用设备对绿化废弃物科学合理的处置和利用,使其变废为宝,提高园林废弃物使用效益,创造生态园林城市。

  (3)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完善城市绿化建设水平,创造城市绿化亮点,巩固“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地位。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对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了分析说明,但没有自行评价打分。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累计到位资金738.60万元,其中:江北城区花化项目资金到位600万元,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资金到位138.60万元,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因未实施未拨付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常德市本级园林绿化工程资金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676.04万元,占预算的84.51%。项目累计已支付517.04万元,未付工程款159万元,另以本年项目资金支付以前年度工程尾款44.40万元,项目实际结余18.16万元,分项资金明细为:

  (1)2014年江北城区花化项目实际投资额537.44万元,占预算的89.57%。累计支付449.54万元,其中2014年支付219.90万元、2015年支付229.64万元,未付花化工程款87.90万元。另以本年项目资金支付以前年度花化工程尾款44.40万元,花化项目资金支付总额493.94万元。

  (2)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实际投资额138.60万元,占预算96.25%。累计支付67.50万元,其中2014年支付13万元、2015年支付54.50万元,未付设备款71.10万元。

  (3)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因未实施无资金使用发生额。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园林局对项目资金设置了专帐进行会计核算,制定了《常德市园林局关于预算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园林局花化经费拨付制度》,对局下属单位花化工作年初下达生产任务和资金预算,实行生产与验收、考核挂钩制度。项目资金做到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为充分发挥园林绿化资金的使用效益,市园林局科学制定年度花化预算,对局下属单位下达全年的花卉生产任务,将600万元花化预算按期分配到各下属单位。为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市园林局制定了《花卉种植、景点布置及验收规范》,规范草花质量、栽种技术和验收标准。各生产单位按计划生产、景点制作,经市园林绿化局指导科和财务科联合验收后,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完成设备购置,待完成安装调试后正式投入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经济性

  项目预算800万元,项目实际投资676.04万元,剔除未实施的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江北城区花化和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实际投资较预算节约67.96万元。

  2、项目效益性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①花化项目根据年初计划和实际情况按期进行花卉的日常摆放、城镇化会议布置和春节特别栽摆工作,因三改四化部分道路封闭施工减少栽种面积,花卉栽摆和景点布置数量较计划减少,但从整体效果来讲还是基本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

  ②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于2014年6月签订粉碎机、翻抛机等9台(套)设备采购合同,截止绩效评估现场察看日该批设备尚处于安装调试之中,未正式投入使用。

  ③因原规划为公共绿地的土地改变使用用途和拟改造项目拆迁未完成,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未实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①常德市的花化工作得到了各单位及广大市民的高度认可,为常德市“全国文明城市”、“国际花园城市”、“海绵城市”复检和创牌工作增光添彩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②花化项目美化了常德市市容市貌,优化了城市环境,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提升了市民幸福指数。

  ③因环境改善、景观美化,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旅游者,促进了常德经济的发展。

  ④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是循环经济的有益尝试既能减少城市垃圾的污染源,又能保护生态合理利用,项目实施后将促进园林生产的发展,促进本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90.5分,评价结果为优。得分明细:

  (一)项目决策扣1分,其中:

  1、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细化,扣0.5分;

  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量化,扣0.5分。

  (二)项目管理扣5.5分,其中:

  1、跨年支付时间跨度长、比重大,扣1分;

  2、跨年度开支(支付以前年度项目款44.4万元),扣1分;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购买苗木花卉无采购合同,无验收记录),扣0.5分;

  4、项目未按进度开展扣0.5分,未按计划完成扣0.5分;

  5、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结算未引进第三方审核)扣1分;

  6、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扣1分。

  (三)项目绩效扣3分,其中:

  1、项目产出数量不达预期目标,扣1分;

  2、产出时效延期,扣1分;

  3、根据随机现场调查结果,服务对象满意度扣1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欠完善,个别项目绩效目标未细化和量化。

  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目标未细化量化到具体项目,只有总金额。

  2、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跨年支付时间跨度长、金额比重大。因本项目历年预算均以4月份为起点(即项目实际执行期为前一年度4月至当年3月),同时部分结算不及时,导致2015年1-8月支付的2014年花化资金为229.64万元,占该项资金总支付额449.54万元的51.08% 。

  超预算范围开支。以2014年花化项目资金支付以前年度项目尾款44.40万元,各年度绿化专项资金未进行年度决算,前后年度资金混用。

  3、未按计划和进度组织项目实施

  个别项目未按计划开展。城区部分公共绿地提质改造项目未实施。

  个别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购置项目于2014年6月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后,设备目前尚处于安装调试之中,未正式投入使用。

  4、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

  财务制度执行欠严谨,个别苗木花卉的购买无采购合同、无实物验收记录。2015年2月60号凭证外购花草24700元无采购合同、无验收记录;2014年6月1号凭证购花草67,980元无采购合同。

  花化项目结算制度欠完善,项目结算评审未引进第三方制约机制;项目验收不及时,城东绿化处和屈原公园管理处各有一花化项目截止绩效评估现场察看日仍未办理验收手续。

  (二)建议

  1、完整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经过实际调查和科学论证后,市园林局要将绩效目标的数量、质量、成本细化量化到单个具体项目,作为今后项目绩效考核的依据。

  2、规范项目核算,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市园林局项目目标申报的执行期间、项目核算期间要与预算年度一致,每期工作量完成后要及时结算,按期支付;各年度专项资金按年决算,全面掌握每个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时需取得采购合同并确认验收后方可入帐。

  4、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按预算计划和进度组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花化项目资金额度较大,并随着常德市城市化建设水平提高呈逐年增长趋势,建议较大的花化项目结算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当年完成的工作量及时验收入帐核算;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设备尽快完成安装调试后正式投入使用。

  5、鉴于本项目绩效优秀,且城区绿化花化呈逐年增长趋势,理应增加投入力度,同时考虑到本项目资金在未经相关资质中介审核的情况下仍有较大的结转,建议2016年预算结合其结转资金状况统筹安排。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4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皖教秘财[20xx]257号)及关于印发《宣城市20xx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教秘基〔20xx〕6号)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了自评工作,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自评方案,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全县20xx年度学前教育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自查做到了不遗漏项目,实行全覆盖;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进行了整改。经逐项自评我们认为建立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各项政策、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质量合格,自评得分100分。现将我县20xx年度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落实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263.2万元,其中学生资助8.2万元,项目建设255万元,安排9个改扩幼儿园项目,改扩建面积为2560平方米。截至12月,9个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全部竣工投入使用,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二、项目绩效及自评结论

  (一)、投入 (标准分值14分,自评得分14分)

  1、项目立项(标准分值8分,自评得分8分)

  (1)建设项目立项(标准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绩溪县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项目依法实行以县为主的“五统一”管理模式,由县教育局统一编报项目建议书,办理立项手续。立项审批程序规范,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2分。

  (2)项目预算规范性(标准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xx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xx〕847号)文件,下达我县支持学前教育资金263.2万元,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255万元,幼儿资助8.2万元。

  根据《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绩溪县于20xx年初分别做好幼儿园建设、幼儿资助、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投资计划,投资计划已明确资金来源且与实际实施项目资金一致。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3分。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5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具体见下表:

  略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三)项目绩效考评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1号);

  2、《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绩〔20xx〕627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4、《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6、单位提供项目评价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提高防洪减灾能力,20xx年12月国务院决策实施防洪减灾薄弱环节建设。20xx年5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水规计〔20xx〕182号)。根据国家部署,结合山东省实际,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流域和区域防洪排涝减灾能力,解决水库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水库安全,20xx年莒南县将35座病险水库作为县级重点整治项目,以专项形式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莒南县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配套资金每座104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20万元/座。本工程35座水库县级批复预算资金7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通过绩效评价组现场查阅莒南县水利局的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莒南县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计支付资金532.65万元,其中包含支付莒南县兴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预付款475.14万元,支付临沂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代建费28.44万元和监理费29.0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6.09%。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莒南县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包括20xx、20xx两个年度计划的除险加固水库共计35座。根据临水许〔20xx〕54号、莒南水字〔20xx〕140号批复文件,该项目涉及莒南县山前水库等3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大坝心墙加高,新建溢洪道导流墙,放水洞闸门更换,新建管理房,新建交通桥防汛路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提高防洪标准,增强灌溉能力,促进农田保护和农村水资源保护,改善民生,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二)阶段性绩效目标

  保质保量完成莒南县3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包括大坝主体、溢洪道、放水洞等部位的除险加固。

  经评价组对单位绩效目标重新梳理后为:(略)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为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客观公正地核查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察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益,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2、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评价对象是莒南县水利局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700万元资金的使用绩效。

  评价范围涉及莒南县水利局一个主管单位以及山前水库等3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情况。

  评价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主要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

  (三)评价方法

  本着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专家)评判法,通过对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的比较和分析,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莒南县财政局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评价。现场评价满足现场数量占项目数量的30%,现场评价金额不低于项目总金额的60%的原则。

  2、非现场评价。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数据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确认。

  (四)评价标准

  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

  (五)评价指标体系

  1、评级指标体系

  莒南县水利局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为专项资金类项目,所以本次指标设计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xx〕4号)进行设计,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对绩效评价个性指标进行了细化、量化。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决策和过程指标各占20分,产出和效益指标各占30分。

  2、综合绩效评价级次评定标准

  根据《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xx〕4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是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的,评价工作坚持结果导向,通过核查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对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手段,对莒南县科技局20xx年度科学技术发展专项及产学研组织项目的开展情况及后续效果等主要环节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组通过对莒南县水利局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进行评价,认为资金使用达到既定目标,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巩固和完善了莒南县防洪保障体系,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也为保障民生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项目在绩效目标申报、资金使用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按照权重指标体系综合评分,本项目最终得分92.44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分析

  依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

  1、项目决策情况

  决策指标满分20分,实际得分16分,得分率80%。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实施单位针对项目已制定预算绩效目标,但项目单位未提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仅依据《项目申报书》作为年度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过于简单,项目绩效完整性欠缺,指标设置过于笼统,产出指标不够清晰明确;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内容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内容相匹配,资金分配依照中标价及施工合同协定的条款分配,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

  2、项目过程情况

  过程指标满分20分,实际得分18.04分,得分率为90.2%。该县级配套预算资金7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7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实际投入到项目的资金为532.65万元,县级预算执行率为76.09%;资金使用按确定的程序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内容,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但其资金使用合规性欠规范,未对资金使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仅依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使用资金,不能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3、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指标满分30分,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为100%。20xx年度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对大坝、溢洪道、放水洞等工程内容,工程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且经莒南县水利局、莒南县财政局、莒南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站、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和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全部合格,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工程时效、成本等指标也执行较好。

  4、项目效益情况

  效益指标满分30分,实际得分28.4分,得分率94.67%。通过对35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原有的重大险情得到了治理,消除了安全隐患的存在,提高了水库防洪抗灾能力,有效防止垮坝事件的发生;水库库容有效提高,蓄水保水能力增强,增加了农业灌溉面积;优质的水源能够为当地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提供安全保障,能够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饮用清洁卫生的水源,有效地减少了疾病的发生,保障了饮水安全;不仅带动了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也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社会公众对除险加固项目综合满意度较高。

  (三)取得的成效

  1、消除了病险水库安全隐患,提高了防洪抗灾能力,防洪减灾效益明显。通过本项目实施,消除了坝体、溢洪道、输水涵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保障农村的生态安全、供水安全、经济安全、耕地安全乃至农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

  2、增强了农业灌溉和农村供水能力,促进了粮食安全、饮水安全和农民生活的改善,社会效益明显。在除险加固项目后,水库灌溉能力显著增强,新增或恢复灌溉面积增加。同时,水库的蓄水量增加,供水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和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安全问题得到明显改观,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3、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保障,经济效益明显。在水库除险加固后,水库的灌溉能力显著提高,灌溉面积增加,灌溉收入增加,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同时,水库供水能力的增强,也为当地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对振兴当地经济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4、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美化了库区的库容库貌,提高了农村水资源利用效率,生态效益显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水库面貌焕然一新,管养房整洁、美观,道路顺直、平整;坝区得到绿化、美化;改变了职工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活条件,有利于水库的良性运行,为可持续性发展夯实了基础。同时,水资源得到了科学合理利用,水库及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明确,细化、量化程度不足

  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表》(20xx年),其对20xx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绩效指标只设置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绩效目标设置过于宏观,不够明确,没有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不能充分体现预期产出和效果,预期效益实现情况难以衡量,且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带来不便。

  (二)项目预算执行率不够高,影响了专项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评价组现场核查发现,存在资金支付不及时的现象,原因主要是资金支付审核环节较多,涉及监理、项目法人、水利等多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影响了专项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六、有关建议

  (一)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首要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的有效手段。项目单位应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做中需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事前预算管理,提高绩效申报认识,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部门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积极申报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确保针对项目特点,进行细化量化,保证绩效目标的必须性。

  (二)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监理、项目法人、水利、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专项资金分配环节,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作为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及时跟踪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开展支出项目现场绩效督查,促进专项资金支付率和使用效益的双提高。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7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三财〔20xx〕478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单位: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

  主管部门: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负责人:王小翠

  联系电话:0898-88657885

  项目概述如下:根据《三亚市“十四五”教育现代化规划》、《三亚市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xx-20xx)》、《三亚市中小学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xx-20xx)》等文件精神,三亚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旨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推进教育提升工程。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总体目标: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旨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教育现代化,确保教育安全。

  年度目标:完成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的建设工作,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减少资金结余。

  2.绩效指标: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设4个指标,其中:项目经济指标一个“预算执行率”,权重10%;项目产出指标一个“验收合格率”,权重40%;项目效益指标一个“受益学校数量”,权重40%;项目满意度指标一个“师生满意度”,权重10%。

  (1)预算执行率:该指标分值10分,以“全年执行数”占“全年预算数”百分比计取分值,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10。

  (2)验收合格率:该指标分值40分。验收合格率不少于90%时,该指标得40分;验收合格率少于90%时,得分=[(验收合格率/90)×100%]×40。

  (3)受益学校数量:该指标分值40分。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支出保障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的学校数量不少于10所时,该指标得40分;学校数量少于10所时,该指标得分=[(保障学校数量/10)×100%]×40。

  (4)师生满意度:该指标分值10分。师生满意度不小于80%时得10分;师生满意度小于80%时,得分=[(得分80分以上的有效问卷数/有效问卷数)×100%]/80%×10。

  3.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市教育局完成支出585.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3.70%。项目资金的支出基本保障了各中小学基础设施新建及改建经费,确保了各项建设工程正常实施,未发生因经费不足而停工的情况。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xx年财政共计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市教育局依据各学校项目进度情况,及时足额拨付了西南大学三亚中学校道排水排污工程设计费、光彩小学校园改造项目测绘费和那会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建安费共计585.64万元,截至预算年度终了,财政安排资金结余1885.86万元。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落实情况: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2471.51万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完成支出585.64万元,当年财政安排资金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23.7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的规定实行报账制,并结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三府〔20xx〕112号)和《三亚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支出,不挪用、不挤占、不拖延,强化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及资金安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局收到项目资金后,依法履行项目法人的职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适用《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320号)依法委托代建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92号)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确定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实行监理的项目一律聘请监理单位进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

  在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的执行过程中,我局依托财审科、电教站等科室职能设立多个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及指导,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资金及时足额支付,落实建设项目的质量保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经济指标)

  预算执行率: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全年财政安排2471.51万元,全年完成支出585.64万元,执行率为23.70%。该指标得2.37分。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产出指标)

  验收合格率:利用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支付的各中小学新建/改建项目设计费及勘察费所涉及的成果均已验收合格,仅支付那会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和东方红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建安费,因项目尚未达到验收条件,所以尚未组织验收。该指标得40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效益指标)

  受益学校数量: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的.支出确保了西南大学三亚中学、那会小学和东方红小学等19所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正常实施。受益学校数量大于10所,该指标得40分。

  4.项目的社会影响性分析(满意度指标)

  师生满意度:为了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实施受益对象满意度,自评小组向资金拨付涉及学校在校师生发出3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实际收回30份,评分在80分以上有30份,学生满意度100%。学生满意度大于90%,该指标得10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指标“预算执行率”完成程度偏低。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主要用于三亚市内各中小学零星工程建设经费的保障,项目投资估算普遍不高,再加上大多系新项目,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所以预算执行率不高。

  (二)绩效自评综合得分情况

  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20xx年度目标完成良好,经费涉及项目各项工作均能有序开展,本年度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2.37分,综合评价为“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92号)的文件精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尽快进入项目施工阶段,确保学校的教学需求,确保师生安全。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8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安排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一共下达项目资金20万元。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单位根据资金的用途,限定了资金具体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的现象。项目资金的实施,有效缓解了经费紧张的状况,确保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为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且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县教体局要求平武县土城藏族乡首先进行自评,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使用资金逐级审批。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计划财务基建股等相关股室,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5月平武县教体局申报《20xx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20xx年11月30日,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教〔20xx〕77号),下达我县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规范使用,对本项资金的开支做到合规合法。

  项目资金用于平武县土城藏族乡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补助资金,土城藏族乡为项目业主,县教体局将20万项目资金下拨给平武县土城藏族乡人民政府,提出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建设标准,县教体局采用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目前下拨2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局对于项目资金方面的使用及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范围,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定。一是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做好细节管理。严格贯彻多级审核、统一支付。重大开支由业主单位党委研究,一致同意后再进行支付。二是规范账户管理程序,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予以资金支付,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资金下达后,县教体局即刻安排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不挤占和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付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县教体局采取不定期抽查、调研、上交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达到了监管的及时性,确保了监管力度与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20xx年,共计下达我县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使用2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控制支出,超出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在项目管理小组的管理和监督下,项目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现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资金实施进度基本上按照制定的计划执行。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的实施,充分促进全县全民健身的发展,确保群众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预期目标的圆满完成,保障了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的实施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培养群众健身意识和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

  2.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完善了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从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从而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繁荣昌盛。

  3.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带动了全乡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引导当地青少年儿童广泛参与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全面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此项资金的使用,对我县群众体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对于城乡居民养成日常健身和科学生活方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整个社会形成了喜欢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县属山区地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回填、平整、堡坎等方面增加建设资金投入,导致建设项目经费相对紧张。

  2.运动训练所需的器材专业性较强,要求高,但在政府招标中不允许指定品牌,容易造成招非所要现象。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9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xx-2022年)》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xx〕5号)文件精神,到20xx年底,以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为重点,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全覆盖。项目经费从20xx年省级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专项结余资金、20xx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中统筹解决。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对照绩效自评指标,对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资金认真开展自评,较好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依据评价指标体系,产出指标自评得分50分、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自评得分10分,综合得分100分。

  四、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开展前,市教体局、各县(区)教体(育)局及中心校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落实相关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培训,并安排专人参加省级建设意见征询会。对全市教学点信息化基础数据进行摸排,掌握第一手资料上报省教育厅。

  2.按照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我市20xx年拟建设智慧学校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上半年启动项目建设,省级制定项目技术及采购需求方案,下半年配合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取统招分签方式,由地方实施建设并开展应用培训等工作。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设备的设备供应、设备安装与调试、系统优化、人员培训,以及5年免费运维保障等;在验收结束后,履约保证金转换为中标供应商的质保金,存放在安徽省电化教育馆,五年质保期满后,再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返还给中标供应商。

  3.20xx年3月,市教体局以20xx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为主要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xx年拟建设智慧学校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进行核准,拟定我市20xx年拟建设智慧学校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300所。7月,安徽省教育厅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招标;9月,省教育厅召开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项目工作布置会,组织签订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布置项目施工建设等工作,我市再次核准教学点基本信息,拟定我市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学校名单;10月,项目正式实施,为切实发挥民生工程资金效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在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的基础上,将结余智慧学校设备用于乡村小规模学校智慧学校建设,确定我市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学校287所(砀山县30所、灵璧县95所、泗县45所、萧县79所、埇桥区38所)。20xx年12月18日,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等工作。

  4.为全面做好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智慧学校建设知晓度和满意度,宿州市教体局和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发宣传通知,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形式,让群众对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通过问卷调查分析,群众对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满意度达97%以上。

  五、下一步工作改进建议

  项目建成后,建立项目管理站,为项目提供运维管理保障服务。在项目管理站存放备件(智慧课堂设备、配件和线缆等),供维修人员及时更换。

  督促中标方在我市各县区按合同约定派驻技术人员,驻点时间从验收合格开始,时长为6个月,提供现场指导和培训,帮助解决使用问题。在线提供微视频、FAQ等使用和故障排除类教程,供技术管理人员和教师使用,教程要便捷获取。通过省运维保障系统,实现二维码扫描报修、维修流程管理等功能。做好学校设备信息录入、处理等工作。

  要求中标方派有培训资格的培训教师到各县区项目学校授课,并提供使用和运维培训资料(纸质、电子和微视频等)。培训计划的实施与项目验收相衔接,服从工程项目的整体系统集成验收计划。培训过程做到有详细培训方案、有培训通知文件、有进度安排表格、有能力达标考核。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10

  望江县20xx年教育民生工程实施了5所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学点与1所小规模学校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合同资金36.624万元,配备324台学生平板终端、31台教学平板终端及智慧教学软件,覆盖我县3个乡镇,3个学区,421名农村偏远地区教学点学生受益,连同20xx年建设的10所教学点,已实现了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现就相关工作自评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1.明确目标,科学规划项目实施

  我县属安徽省第三批教学点在线课堂项目县(20xx年实施),共配备10个教学点接收课堂和4个主讲课堂设备。县级投入45万元,配套采购了30套在线课堂用“班班通”设备。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贫困地区教学点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皖教秘(20xx)88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于20xx年8月对在线课堂的教学点进行了精准摸排。20xx年9月,我县对5所新增教学点进行实地环评,进一步收集核对相关数据,同时听取教师对智慧学校项目的意见、建议及项目应用预期,做到规划科学、数据准确、群众满意。10月通过线上询价的方式,投资25.8万元,增补了5套在线课堂接收设备与2套在线课堂主讲设备。这5所教学点与主讲校对应情况如下:

  略

  2.狠抓落实,配套资金和基础设备双到位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县教育局《望江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安排的请示》(望教[20xx]47号“安排城镇学校与乡村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272万元”,明确县级配套资金用于智慧学校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联网攻坚行动的通知》(皖教秘(20xx)137号)文件要求,结合教学点智慧学校对网络要求较高的特点,我县逐校测速、逐校验收,优先将所有项目学校网络接入均提升至200M以上。20xx年8月,局仪电站下发《关于开展 “望江县20xx年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施工前基础环境专项调查的通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学校下达了《整改通知》,学校整改后得到了局仪电站的确认.为确保智慧学校设备运行于安全高效的网络环境,使项目最大化发挥效益,我县在后续将安排专项资金50余万元,用于5所教学点的内网改造,建成千兆内网,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成立组织,压实各级成员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教育民生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20xx年9月23日,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望江县教育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望教财(20xx)113号),对教育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扩充,明确由教育局仪电站具体负责智慧学校建设工作。相关中心学校、项目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项目管理员,定岗定责,确保项目有条不紊顺利推进。

  2.建章立制,强化项目各阶段管理

  教育局制订并下发了《智慧学校教室管理制度》、《智慧教室教师使用规定》要求学校制度上墙并严格落实。统一编制了《望江县智慧学校课堂应用记录》、《望江县教学点智慧学校设备报修维护记录》等过程管理表格以加强项目常态化应用及设备的维护管养。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制,印发了监督监管、过程控制、定期通报、督查整改、考核运用、追究责任等系列工作及相关办法,为项目设备持续发挥效益保驾护航。

  3.严格验收,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我县严格执行设备验收、校级验收、县级验收等验收程序。20xx年9月底与中标方天立泰科技股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中标公司于10月中旬开始进行了充电柜、学生终端与教师终端派送、AP安装、布线、调试等工作,10月底结束,同时各校对设备进行验收,出具了设备验收单,各教学点设备配置如下:

  略

  20xx年11月,局仪电站下发了《关于开展 “望江县20xx年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使用前设备状况专项调查的通知》,随及局仪电站派员逐校进行了调查了解,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局仪电站向中标方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中标方限期整改。中标方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学校与局仪电站的确认。试运行一个月后,20xx年12月,局仪电站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设备安装调试和校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照招投标文件中设备型号、数量,对中标方设备安装与系统使用情况进行校级验收,在校级验收基础上,20xx年12月2日县教育局选派5人专家组对5所接收学校、1所小规模学校与2所主讲学校进行了县级验收.

  4.强化培训,促进教学深度融合

  20xx年10月根据中标公司提供的省平台教师学生账号,下发给各在线课堂学校进行核对,并及时反馈给中标公司。在项目设备到位,调试完成后,20xx年11月,中标公司以主讲学校为单位(主讲学校所对应的接收课堂教学点集中到主讲学校)进行了两场培训,共有24位教师参训;集中培训后,天立泰公司逐校对教师进行了校级培训,20xx年11月20日组织了县级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与县级教师使用培训,培训结束前对参训对象进行了书面考试,确保了人人过关。现在2所主讲学校与5个教学点、1所小规模学校师生均在利用智慧课堂系统通过移动终端进行正常教学,后期教育局将积极组织教师、管理员参加各类项目设备应用和管理培训,同时开展校级辐射培训,加强教学教研等工作,提升我县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教师信息化教学素养,促进智慧教学设备与学校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5.加强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县级验收后,我匀将及时按合同要求对项目资金100%足额拨付,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求学校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规定对项目设备进行规范登记,确保项目资产管理规范,杜绝资产流失。

  三、项目产出与效果

  1.常态应用,持续发挥项目效益

  教育局制订了智慧学校长效运行机制,充分总结我县在线课堂项目应用经验,继续实行月通报制度,督导学校充分利用设备,杜绝闲置浪费,使先进智能的设备在教学过中充分发挥效益。

  2.广泛宣传,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20xx年10月,我县组织了民生工程集中宣传大型活动,向群众宣传教学点智慧学校项目不仅解决了教学点缺师少教的历史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让智慧教学这一先进教学手段在最贫困、最偏远的教学点优先使用,取得了预期效果。项目实施结束,设备投入后我们对项目学校进行了教师座谈、对学生与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对这种智能化的先进教学模式普遍反映很满意。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目标质量,坚持民生主导思想,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让每一个教学点的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富民县城市管理局20xx年园林绿化养护经费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全县范围内绿植新建及管养,按照“世界春城花都”品牌打造的总体要求,结合党史教育、“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及公园绿地的建设,提升富民县人居环境。

  2.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用于推进建成区15条市政道路和4个主题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筑牢城市硬件基础,20xx年新增绿地建设面积2公顷,其中:公园绿地1公顷,其他绿地1公顷。进一步提升我县人居环境。该项目由园林绿化中心负责。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xx年园林绿化养护经费项目来源为县级财政拨款,上年结余26.42万元,20xx年收入183.4万元,支出197.2万元,本年结余12.7万元。

  (1)20xx年绿化节点打造工程经费收入27.32万元,支出27.32万元,结余0万元。

  (2)20xx年富民县绿化管养经费收入41.7万元,支出41.7万元,结余0万元。

  (3)20xx年玉屏公园水体保洁经费收入14.38万元,支出14.38万元,结余0万元。

  (4)园林绿化以奖代补经费上年结余19.92万元,支出13.8万元,结余6.12万元。

  (5)第一批园林绿化以奖代补经费上年结余6.5万元,支出0万元,结余6.5万元。

  (6)公共绿地养护经费收入100.00万元,支出100.00万元,结余0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按照每半年支付一次的方式,按照工程进度支付。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部门绩效目标一:养护全县范围内绿地,覆盖率90%以上。

  部门绩效目标二:公园及水体保洁管养维护率90%以上。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该项目的实施确保全县范围内绿植及公园水体维护管养,进一步加强美丽县城的建设。

  (2)效果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是否规范、年度目标已全部完成,并且效果明显,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付款,付款凭证材料完善。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局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做好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方法。积极组织力量,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处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处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处填报,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要求,我单位分析评价自评分为99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截止目前,建成区绿地面积223.14公顷,公园绿地面积69.73公顷,公园15个(含在建1个),建成区绿地率达36.4%,绿化覆盖率达40.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61平方米/人,完成园林县城复查台账前期工作,节点项目建设正持续推进。

  四、成本效益分析。

  该项目资金的使用采用实报实销,有效的节约资金,并保障资金落实到实处。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要建立部门长期、中期目标、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立项依据要充分。

  (2)设定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保证相关性、完整性、与预算匹配性。

  (3)财务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项目实施过程来及时修正绩效目标,保证项目按时按量完成。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1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不仅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措施,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大中型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在线实时监控设备,实现对油烟噪声的动态监管。

  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项目。

  (二)实施情况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设备供应商为辖区内重点的295户餐饮单位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各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为执法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推进张店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97.6万元,经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合同金额为278.78万元。

  截至20xx年8月,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剩余资金于2023年8月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更完善有力的技术管理手段,及时、有效处置超标排放行为,从源头遏制餐饮油烟扰民现象,从而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张店区实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管理目标,推动城市品质化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为辖区内重点餐饮商户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地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

  (2)通过实时监测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消除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现象,促进全区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93号);

  8.《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

  9.《20xx年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

  10.《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1.《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12.《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2号);

  14.《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巡查资料、安装台账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6.66分,其中项目决策11分,项目过程13.5分,项目产出22分,项目效益30.16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为78.57%。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时存在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精准、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13.5分,得分率为84.38%。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资料不完善,履约验收公示不规范等情况。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2分,得分率为62.86%。在线监测系统已按计划全部安装完毕,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监测系统使用率较低、监测系统不能有效推送预警信息、部分系统维护不够及时、违法整治不够及时等问题。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30.16分,得分率为86.17%。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餐饮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1.64%。项目长效机制较为健全,但现有设备功能不足以满足现实的执法需求,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数量指标值与目标任务数不对应,时效指标考核内容不清晰,效益指标设置不规范。

  2.预算编制依据不明确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按照《淄博市张店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张财绩〔20xx〕2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过程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从购置计划与预算、可行性论证及审批、采购与招标、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履约与验收等方面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及细则。

  2.制度执行不够有效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未根据巡查情况形成巡查记录及处罚记录,个别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填写不完善。

  3.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

  项目验收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履约公示。

  (三)项目产出方面

  1.油烟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率偏低

  正常开业餐饮单位中多家餐饮单位设备未正常使用;少数单位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设备未使用。

  2.监测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

  监测系统未配置异常状态查询及报警短信或平台信息推送功能,报警器功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后端平台功能历史数据保存期限短、导出难度大。

  3.系统维护不够及时

  设备供应商对个别餐饮单位油烟监测系统维护不及时,监测系统长时间处于离线状态。

  4.违法整治不够及时

  张店区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部分预警信息核实不及时,执法整治延迟。

  (四)项目效益方面

  1.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烟道不密封、油烟净化器安装不合理、引风机风量不够、油烟净化功能失效等现象;

  2.个别餐饮单位清洗油烟设备后废水、废油未能及时清理。

  六、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决策水平

  1.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通过预算评审、事前评估等程序,明确项目测算标准和依据,择优确定最佳投资。

  (二)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各执行层级在制度的实施和落地方面保持一致,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2.规范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实施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三)优化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模块;

  2.优化监测设备预警功能设计;

  (四)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1.规范提升餐饮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中的流程和职能,建立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联动长效机制。

  2.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装油烟污染监测、防治设施。

  3.持续监督跟进,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及执法力度,逐步提高违规排污的成本。

  4.挖掘第三方管理潜力,全面提升下辖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综合防控能力,打造油烟防治亮点地区,并逐步进行示范推广。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13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1号、2号)文的要求,现将会龙山街道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上级专项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是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涉及河道12612米,涉及农田2358亩,人员26323人。

  (二)该项目完成后,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耕种及安全。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出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支出75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工程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对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中的管理工作,结束后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方面,来进行一个整体的综合评价,以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

  (二)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已全部申请、批复到位。资金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三)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在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意见征集和办事处党工委的前期讨论。因项目资金过少、项目数量比较多、项目比较分散、工程量过小,所以办事处没有进行招投标。此项目完成后,办事处组织各相关站所人员前往进行了验收。

  (四)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由财政局年初进行预算编制,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款、使用,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将资金发放到街道,由街道发放到大河坪村手里,由财政所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会龙山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全部完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

  项目完成后还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和人员进行不定期维修、维护,以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革命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

  四、资金检查情况

  (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村部没有资金管理办法。

  (二)资金分配合理,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没有散小差现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产生了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期要加强渠道的维护。

  (二)此项目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14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对该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奉化区萧王庙街道,东临泉溪江、西至桃庄、北至弥勒大道,绿化面积约20019平方米,平均宽度16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桃庄东侧3m宽园路867m,围墙830m,汀步72m及排水、给水、路灯电气、绿化等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总投资约622.63万元,本项目于20xx年7月3日开工,于20xx年11月18完成竣工验收。

  二、资金使用情况

  该专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按照资金支付审批流程支出。本项目20xx年由区住建局申报区财政预算资金130万元,20xx年度实际到位财政资金130万元,累计到位财政预算资金650万元。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该项目建成后优化了生态格局,提升了景观品质,为附近市民的`散步休闲、锻炼游憩提供了一个整净、美丽的环境。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15

  一、评价对象

  20xx年度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批复建设的全部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包括“中国好粮油”行动、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以及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评价原则

  (一)客观公正。要坚持阳光评价,严格按评价规定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评价过程和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有条件的地方应公开评价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问题导向。绩效评价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发挥评价的作用,促进“优质粮食工程”更好地实施。

  (三)系统全面。要对“优质粮食工程”的3个子项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价,避免缺项漏项。可利用科研院所等专家团队力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

  (四)重点突出。开展评价工作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到重点突出,重点评价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价内容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优质粮食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备案;建设规模和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设计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案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或机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项目产出情况。包括是否按照申报方案进行建设,是否支持了不符合支持方向的内容;项目执行进度是否符合规定。

  (四)项目效果情况。包括优质粮油产品比例是否提高;种粮农民是否增收;是否产生积极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

  四、评价依据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

  (二)《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xx〕290号);

  (三)《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xx〕180号);

  (四)《关于下达20xx年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xx〕221号);

  (五)《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xx〕10号);

  (六)《江苏省粮食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苏粮产〔20xx〕16号);

  (七)《关于深入实施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苏粮规〔20xx〕6号);

  (八)《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配套激励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61号);

  (九)建设单位的申报方案以及资金申请报告;

  (十)能够证明项目实施情况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资料等。

  五、指标体系

  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根据评价内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评价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价总分,分4个等级: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价为差:

  (一)资金未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

  (二)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被领导批示并查实;

  (三)报送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六、评价程序

  各项目实施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小组,成员可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财务、技术等相关管理人员组成;自评小组根据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阶段性项目绩效情况等,对照绩效自评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结合项目单位基本概况、专项资金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等形成自评报告。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于1月31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指标表(见附件1)、自评报告(见附件2)、相关材料报送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2月15日前,各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完成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情况初审汇总,并将初审情况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资料报送设区市。3月1日前,各设区市粮食和储备局完成对各县(市、区)自评情况的审核汇总,并将审核汇总情况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资料上报;中央、省属企业(单位)直接上报省粮食和储备局。书面自评材料要整理成册(按评分表所列顺序装订),留档备查。

  各设区市将所属县区上报的自评材料相关电子文档、佐证材料打描件等审核汇总后,将其整理、压缩打包发送至省局邮箱,书面自评材料可不上报。各地对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材料以及评分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对各地报送的自评结果进行程序性审核,并适时组织对各地自评结果进行现场复核。

  七、结果运用

  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绩效评价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安排以后年度的财政补助资金,如发现上报材料不实或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单位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将作为省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资金安排和其他扶持政策方面给予倾斜的重要参考。对建设成效明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给予表扬,并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建设进度迟缓、未按申报内容建设的,进行批评,并视情全额或按比例收回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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