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试管理制度优秀4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考试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1
为规范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考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制定本制度。
一、考试组织
教务处
教务处负责各年级月考、期中、期末考试以及八年级结业考试和九年级模拟考试等项目考试的统一安排、调度。包括考场的设置、编排,考号的确定和监考、阅卷教师的`安排。
教务处安排专人分卷、收卷、录分。录分教师对所录分数的正确性负责。其他教师不得擅自改动所录分数。如有差错,须经教务处同意,方可改动。
班主任
各班班主任须根据教务处通知在考前及时把本班人数及桌椅等情况报教务处,并亲自到教务处核对学生名单。
各班班主任须在考试前一天布置好本班考室并向学生讲清考试的具体要求,把考场、考号等有关事宜向学生讲清楚。
二、教师规范
监考规范
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至少应当在开考前1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到达应到考场。考试终了铃响,立即收卷,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更不得提前收卷,或催促考生提前交卷。
首科考试监考教师须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负责检查、核对考室各项安排,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
监考教师须在考生答卷前提醒考生认真填写卷头,要求考生把考号、班级、姓名等项目工整书写在指定位置。
期中、期末考试每考场要保证2人同时监考,不得互相替班。
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得闲谈、不得看与本场考试无关的材料。遇有考生提问,应予以妥善处理。
监考教师要按考号顺序由小号到大号认真收卷,规范装订。遇有缺考,把试卷订在与该考生考号相应位置,不准出现串号、错订、反订现象,更不得漏收试卷。
监考期间,监考教师要对所监考场的物品管理、卫生管理负责,督促考生把废纸、包装袋等垃圾物带走。
负责考试期间纪律管理的教师要及时到位,认真管理学生,制止任何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
与考试无关人员,特别是有关任课教师,未经允许,不准进入考场;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或教务处允许,可进入考场作适当说明,但不得提示试题解法。
考试期间,各班班主任要安排学生正常值日,保持楼内外分担区卫生。
阅卷规范
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师阅卷或异校交换阅卷。学校统一评卷时,期中考试由本年级本学科任课教师阅卷,期末考试由本教研组教师阅卷。根据实际需要,九年级月考、模拟考试、由本学科任课教师共同阅卷。异校交换阅卷,学校对交换学校做好工作。
期中、期末考试阅卷时,原则上以参考答案为主,如发现参考答案有误,须向相关人员请示、汇报,再作处理。
试卷中考生所做答案的正误应有规范的批阅符号,得分、减分须使考生明白。
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任务。阅卷期间,不得把试卷拆封。
阅卷过程中,任何教师不得干扰其他教师阅卷;阅卷教师也不得主动将所阅试卷提供给他人。
试卷总得分须认真计算、核查,确保准确无误。
期中、期末考试,阅卷教师应在指定位置签名。
期末考试,录完分的试卷由教务处保存备学校抽查。
学校抽查试卷时,如发现漏判、错判等现象,差多少分全部试卷均增(或减)相应的分数。
任课教师对阅过的试卷有疑问,可向教务处申诉,但不得擅自更改。学校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复查。
三、考生规范
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进入考场后要保持肃静。要按考号入座,不得随意串座。要尊重监考教师,服从指挥,严禁顶撞监考教师等现象的发生。
考生要保证考试作息时间,不得迟到。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
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将所带书包等非考试必需品放在教室前面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
考场上,考生不得做出任何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如把相关书籍、资料带在身边,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动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
考生须在答卷前工整填写卷头。考号、班级、姓名一律写在试卷左上方指定位置,不得漏填。
考生须珍惜任课教师的辛勤劳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认真答卷。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可举手向教师询问。
考生不得把考卷带出考场。
考试完毕,考生须安静离开考场,不得在楼内逗留,不得在一楼附近活动、喧哗。
考试期间,考生须爱护所在考场备品,保持卫生。
四、责任追究
教师在监考、阅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黄柏初中教师量化考核条例》处理。
学生在考试过程出现的问题,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4号)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修改制订我校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学生评价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通过多种措施、方法,引导教师、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
二、严格压减考试次数。
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测验,其他年级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测验。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测验等其他各类测验,也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测验。
三、科学运用考试结果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对考试结果进行整体分析,根据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对教师教学进行指导和培训。
四、规范考试命题管理考试命题
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五、完善研究过程评价。
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杜绝“一考定成绩”的评价机制,要完善研究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研究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研究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研究惯与研究表现、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六、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给老师下达考试任务,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评价的依据。严禁学校联合开展考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4号)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我们修改制订了我校考试管理制度。
首先,我们要准确把握考试的功能。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而不应该具有甄别、选拔功能。我们需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我们需要通过多种措施、方法,引导教师、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
其次,我们要严格压减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第三,我们要科学运用考试结果。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对考试结果进行整体分析,根据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对教师教学进行指导和培训。
第四,我们要规范考试命题管理。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最后,我们要完善研究过程评价。
为了推进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学校应该综合考虑学生的学科考试成绩和其他表现,进行全面评价。我们需要摒弃“一考定成绩”的评价机制,建立研究过程评价和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学校应该加强学生研究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例如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研究情况的即时性评价,并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此外,我们也需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研究惯与研究表现、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为了规范考试过程,加强教学管理,我们需要建立考试日常监管制度。学校不应该给老师下达考试任务,也不应该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评价的.依据。此外,我们也应该严禁学校联合开展考试,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针对单元质量检测工作,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单元测试题应该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试卷,并且在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其次,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委印制。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关于考试和判卷,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惯。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最后,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并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4
一、考试命题要求
月考、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是考查学生学业成绩和检查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检测方式。除使用县市统一的试卷外,各学科必须重视并认真做好年级交换命题工作,因为命题工作决定着考试的效率高低和质量优劣。
1、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要结合学生实际,依据低重心教学的原则,注重基础知识和能力的考查,不出偏题、怪题和太难的题目。高三的题目要依据新课标要求,严格把握各科考试考点和热点出题。
2、试卷来源可以是套用,也可以是改编,提倡有一定数量的原创题目。如果是套用或改编要注明题目来源,命卷必须要有命卷细目表,并按此实施。
3、题量和题目的难易程度要适中,试题难度比例一般为:基础题:中等难度题:较难题=5:4:1。试卷难度系数尽量控制在0.60-0.70之间。高一初始阶段各项考试难度值在0.65以上,以增加学生信心。高二各项考试老试难度值可在0.60-0.65之间。高三模拟考试难度值可以与高考持平,保持在0.60左右。
4、试卷一律采用电脑打印,试卷格式由教导处统一规定。试卷分答题卷和试题卷,各卷分数比例参照高考试卷。
5、考试命题应注意下列事项:①命题老师在考前绝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露考试内容,若违犯,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处分,严重的将停止上课资格。②命题老师负责完成命题、电脑打印、校对及拟参考答案的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试题、参考答案电子稿发送教务处备案。③考前的试题除命题老师和审核人外,其他老师不得阅看、补充和删除。
6、每次命卷要有命卷人和审核人。命题老师要完成试卷的“三校对”工作,即命题后校对,电脑打印后校对,印刷后考前一天到教导处校对。审核人必须对试题内容进行仔细分析并再次校对,以确保试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每次考试,要对命卷进行评比,评出一定奖项进行奖励。同时教导处要对试题差错率较高又离既定目标相差甚远的命卷者进行进行登记并点名批评。
二、主考、副主考职责(一)主考职责
1、全面负责当天的考试工作。
2、每科开考前25分钟到达图书楼一楼备考室检查考前准备工作,并对考务人员作出指示。
3、检查和督促考务管理人员做好试卷的安全工作:监督试卷发放:对请假的监考员作调整,对旷工及迟到的监考员作记录并拟出处理意见。
4、安排副主考的责任管辖区。
5、划分场外监考人员的工作范围,规定巡视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责任管辖区。
6、小结上一科监考工作,提出批评或表扬。
7、及时处理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需要更改考试内容安排备课组长到广播室及时更改,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作出处分决定。
(二)副主考职责
1、协助主考完成上述有关工作。
2、每科开考前 25分钟到达图书楼一楼备考室。
3、经常巡视和监督责任管辖区内各个考场,对监考不力的监考员要严厉批评,及时发现和处理责任管辖区内各考场发生的一般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考汇报。
4、向主考汇报责任管辖区内各考场考试情况。
5、验收责任管辖区各考场的试卷。
三、场外监考及巡视员职责
1、准时到岗。各科考前25分钟到达图书楼一楼备考室签到或由级部主任考勤。若遇特殊情况提前向分管校长请假。
2、若有监考教师迟到或有其他原因未能参与监考的,场外监考人员必须临时替代,直至监考教师到位。开考后,场外监考人员立即巡视整个考场,并携带余卷以应对突发事件(如试卷缺失、卷面有误、卷面不清等问题)。考试过程中,场外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场周围巡视,若有教师需要临时替代的,必须积极配合。发现考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务组汇报。巡视员应在主考的分配下,按指定的区域每半小时巡视一咨,发现监考教师违规的,应立即予以警告、制止并纠正,严重的应立即向主考报告。
3、场外监考人员还须承担辅助考务组分发试卷、回收试卷等职责。巡视员还须承担保卫任务,禁止学生提前进入考场,制止学生的违规行为。
四、监考守则
月考、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是学校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参加各类考试的监考工作是学校教职工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每位教职工一定要从“只有严肃考风才能建立优良学风”的思想认识和高度的责任心做好考试的监考工作。
1、准时到岗。各科考前15分钟到达图书楼一楼备考室签到,不得无故不来监考。若遇特殊情况提前向考务组请假;若需要调换监考时间,必须上报年级考务组备案协调,同意后按照考务组的安排执行。若监考教师监考迟到,取消本场监考资格,并通报批评;若无故不来监考,按旷课处理。到达考务室后,领取试卷并清点试卷份数和接受主考或考务组临时指示。
2、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检查违规物品,清理考场。考前5分钟发卷,督促学生填写密封线内的姓名、班级、座位号,并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时间及试卷总页数,其中试题卷xx页,答题卷xx页。
3、试卷分发完毕,应宣布一下内容:“请检查一下,如试卷有缺张、漏印、破损、污染或字迹不清的请举手报告。”遇到试题需更正的将勘误内容写在黑板上,并告知考生。
4、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教师应宣布:“现在开始答题。”
3、要认真坚守岗位,在考场内不吸烟、不读报、不打瞌睡、不抄题、不做趣、不芯题、不评卷、不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在考生身边长时间逗留、不与考生单独交谈、不提前或拖延分发试卷、不擅离职守、不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4、要严肃考场纪律。对学生违规作弊行为要及时警告、制止,对作弊者要暂扣作弊材料或工具,将发生的作弊情况记录在《考场纪要》栏上,并及时报告主考、副主考。
5、监考员在监考期间手机必须保持在震动或无声状态,除非考务人员因试卷原因需要接听电话外,其余时间不得接听手机,违者视为工作失责。
6、离考试结束15分钟时应向考生宣读指令:“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大家注意把握时间。"
7、考试终了后,应向考生宣读指令:“本场考试结束,请立即放下笔。如果继续答题,将作违反考试纪律处理。现在清大家整理好自己的答卷:把答题卷反扣在桌上,整理好考试用品,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监考老师收卷。”
8、监考老师要按座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收齐试卷,并填写考场纪要,及时将试卷交回考务办公室,经考试工作人员验收完毕,装订后方可离场。
9、有情况及时用短信向考务组汇报。
10、大型考试按照相应的考试组织要求进行。
五、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携带考试凭证(学生证或校徽)按时进入指定的考场和考试位置入座。开考后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和有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违者视为作弊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
3、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没有特殊原因,考生不得提前离场。
4、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区域书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必须在答卷密封线外或规定的区域答题,其它地方不准涂写任何标记。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5、若有填涂要求,必须用2B或HB铅笔填涂,用圆珠笔、钢笔等其它笔填涂无效。答题卷必须用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用其它颜色的笔或铅笔书写无效(用铅笔作图除外)。高三考生必须用黑色0.5毫米水笔作答,高一高二考生强烈建议用黑色Q5毫米水笔作答。
6、遇试题卷、答题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但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7、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喧哗、吵闹;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考场内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不准答题卷带出试场。
8、学生因病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应经过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上报教务处批准并备案,否则,学科分数视为零分处理。模块考试缺考者必须要参加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合格者方可获得模块学分。
9、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整理好自己的答卷、试卷、草稿纸等,按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试场,不得在试场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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