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3 15:40:25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企业管理制度集合14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管理制度集合14篇

  企业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掌控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本方法。

  第二条本资金计划仅指资金使用计划,它是依据公司将来确定时期的投资、采购、开发、基本建设等,估量这一时期内货币资金的使用情形,并进行货币资金综合平衡的计划。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流管理,公司各部门都应树立资金使用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掌控的.管理思想,各部门依据各自分管工作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部负责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汇总。

  第三章资金计划内容

  第六条资金支出

  (一)投资活动资金支出

  1、土地:建筑项目部依据购地支出计划及相关协议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房屋建筑物:建筑项目部依据土建工程进度及相关工程合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3、机器设备:商务部依据公司设备采购计划和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4、运输设备:综合部依据行政车辆购置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二)筹资活动资金支出

  互联网金融项目组依据公司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利息支出方式等,估量归还的本金和利息,编制筹资活动资金使用计划。

  (三)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1、商品采购:商务部依据公司商品采购计划和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薪酬支出:综合部负责编制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薪酬类资金使用计划。

  3、管理费用支出:综合部负责车辆费用、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等费用类资金使用计划,业务接待费、办公费、邮寄电话费、车辆费用(除修理费)等资金支出计划由办公室负责编制;车辆修理费资金支出计划由供应处负责编制;环保费(排污费)资金支出计划由生产安全处负责编制;试验检验费、监磅费等资金支出计划由质量掌控处负责编制。

  4、税金:财务部负责编制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金类资金使用计划。

  5、销售费用:营销部负责编制广告费、宣扬费等费用类资金使用计划,线下运营部负责编制办公修理费、差旅费、业务接待费、邮寄电话费、促销费等费用类资金使用计划。

  (四)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由归口资金支出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增补编制,一并上报。

  第四章资金计划编制程序

  第七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实施资金预算制度,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严格遵奉并服从资金预算流程的规定。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每月23日前依据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本部门次月资金使用计划并报公司财务部。

  第九条财务处每月25日前汇总编制各部门资金使用计划,报公司紧要负责人审批,并依据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布置资金,保证资金收支平衡。

  第十条批准后的月度资金预算是公司次月资金使用的准则,财务处下达经审批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至各部门,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此计划执行,除发生突发性紧急付款外,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超计划付款原则上不予支出。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由业务部门申请,公司分管领导、紧要负责人共同批准后,财务处方可办理。

  第五章资金计划掌控

  第十一条财务部每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表,并与资金使

  用计划对比分析,检查各部门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偏离计划的原因。

  第十二条财务处依据每月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对各单位资金收支计划兑现率进行检查、通报,对计划兑现率显现重点偏差,严重影响公司现金流的,予以确定的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20xx年4月10日起发布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 篇2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

  2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防治职业病,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的健康。

  3 职责分工

  3.1 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

  3.1.1 总经理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2 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要定期听取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

  3.2 安全环保处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制定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2 搞好作业场所监测,组织安排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2.3 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任务。

  3.2.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改善作业条件治理计划。

  3.2.5 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科普知识。

  3.2.6 负责本公司在建设项目中实施职业卫生方面的“三同时”。

  3.3 人力资源处职责

  会同医务部门开展就业前体检,对因患职业病或有职业禁忌证需调离原作业岗位者给予妥善安排。

  3.4 资产财务处职责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3.5 工会职责

  监督本公司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情况,宣传防尘防毒的重要意义,组织安排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疗养。

  3.6 职工医院职责

  协同安全环保处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接触人员体检工作,建立体检档案。

  3.6 生产车间领导职责

  3.6.1 教育员工执行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爱护防尘防毒设施,提高员工个人防护能力。

  3.6.2 执行防尘防毒措施和管理制度。

  3.6.3 按规定组织安排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4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1 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4.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4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4.5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4.6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企业管理制度 篇3

  一、借用人员手续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一)由需要临时借用人员的部门提出请示,说明需要借用人员的理由、借用的时间、借用的人数以及被借用单位的意见和借用人员的有关具体情况;

  (二)将临时借用人员的请示呈送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

  (三)将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的请示送人事处审核;

  (四)人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送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五)人事处根据局领导的批示发出临时借用通知。

  (六)临时借用人员超过6个月的,在期满6个月后,由借用处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二、借用期限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待遇

  (一)临时借用人员的工作关系不变,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工作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

  (二)临时借用人员的住宿由市局负责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机关宿舍住宿。不能在机关安排住宿的,经过批准,可安排到酒店或招待所住宿。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发放:

  1、借用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借用时间在3个月以上至6个月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25元。

  3、临时借用人员的居住、办公地址在XX市区以内的,其补助按上述标准减半发放。

  4、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在XX市区以外的临时借用人员,每月可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往返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或回居住地探亲2次,往返车船费凭有效票据到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

  5、临时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因工作需要由借用单位安排外出出差(包括: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市局机关在职人员的标准在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抽调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20xx-09-05 22:28 | #3楼

  武胜县抽调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严格干部队伍管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用人员行为,防止人员抽调、借用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抽调、借用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人员从原单位脱产抽调、借用(含挂职锻炼、上挂锻炼)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工作的行为,抽调、借用人员在抽调、借用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武胜县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抽调、借用人员适用本暂行办法。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得抽调、借用人员。借调、调动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借调、调动人员相关事宜按照《武胜县人事调配联席会议规程》执行。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抽调、借用工作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人员不足,不能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

  (三)因设立专项工作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四)因完成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活动等,确因人手不足,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第五条拟抽调、借用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抽调、借用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抽调借用到专业性较强工作岗位的人员需具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

  第六条工作人员抽调、借用期限。

  (一)抽调、借用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二)工作人员抽调、借用期满后应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三)因工作需要需延长抽调、借用时间的,应提前两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抽调、借用手续。

  第七条抽调、借用人员审批程序。

  (一)抽调、借用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部、县人社局书面提出抽调、借用申请(申请须注明抽调借用单位的现有编制、在编人数、抽调借用理由、抽调借用人数、被抽调借用人的基本情况、具体抽调借用的岗位、承担的工作及抽调借用期限等),并提交《武胜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抽调借用审批表》(先由拟抽调、借用人员本人签字同意,经抽调借用单位、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最后报编制所在单位的县级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二)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申请及审批表进行初审。

  (三)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初审合格的申请、审批表报请县人事调配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组织部、县人社局下发抽调、借用文件。

  有特殊情况的,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直接报请县人事调配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抽调、借用文件。

  第八条抽调、借用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抽调、借用人员在抽调借用期内由抽调、借用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参加抽调、借用部门(单位)的一切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二)抽调、借用期间,抽调、借用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抽调、借用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抽调、借用人员的工资调整、职称晋升、社会保险、公积金缴交、绩效奖发放等管理工作。

  (三)抽调、借用人员在抽调、借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和产、休假等待遇。抽调、借用人员的工伤和住院治疗期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抽调、借用人员的年度考核,抽调借用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由抽调、借用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并计入考核单位的考核基数;借入临时机构或抽调借用时间不达考核年度半年的,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应对其抽调、借用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向原单位反馈,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等次评定意见。

  (五)抽调、借用期间,如遇原单位竞争上岗、岗位调整等情况,原单位应将抽调、借用人员与在岗职工同等对待,做好抽调、借用人员定员、定岗、定级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对待抽调、借用人员。

  (六)抽调、借用人员应遵守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抽调、借用部门(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抽调、借用的公务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事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人员管理规定。

  (七)抽调、借用部门(单位)领导负责抽调、借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谈话,掌握抽调、借用人员的思想工作状态。抽调借用期满后,由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对其抽调借用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书面鉴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人社局备案,并向原单位反馈。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应及时解除抽调、借用关系:

  (一)抽调、借用期满,未办理继续抽调、借用手续的。

  (二)抽调、借用期未满,工作任务有变动或提前完成,不再需要继续抽调、借用的。

  (三)因原单位工作需要,抽调、借用人员无法继续从事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工作的。

  (四)抽调、借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结束抽调、借用关系,并得到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同意的。

  (五)抽调、借用人员违反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安排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退回,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六)抽调、借用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抽调借用的。

  第十条抽调、借用工作纪律。

  (一)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暂行办法实施人员抽调、借用,并切实加强抽调、借用人员的管理。有下列情形的,应立即清退抽调、借用人员:

  1、 部门(单位)未按程序报批,越权出文实施抽调、借用的;

  2、 单位与单位之间自行协商抽调、借用的;

  3、 部门为了完成重点、突击性工作,先用人后补手续的;

  4、 按照审批程序,组织部、人社局行文进行的抽调、借用人员,期满后并未回到原单位工作,也未履行相关续借手续的。

  (二)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抽调、借用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抽调、借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妨碍抽调、借用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抽调、借用期满后,抽调、借用人员回原单位工作,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和抽调、借用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其他要求;确因工作需要,需继续抽调、借用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办理续借手续;如需借调、调动的,按照《武胜县人事调配联席会议规程》办理。

  (四)本暂行办法施行后,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抽调、借用工作人员。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对各单位抽调、借用工作人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不按本暂行办法办理手续违规抽调、借用人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本暂行办法由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暂行办法不符的,以本暂行办法为准。

  企业管理制度 篇4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定代表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员1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等工作。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企业管理制度 篇5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税收制度。

  二、依照法律、法规随时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

  三、财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实物、款项、财产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四、认真作好会计基础工作,以达到账目清楚、数据真实、资料完整。

  五、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强化会计人员业务水平,逐步科学化、现代化。

  六、会计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泄露单位会计信息。

  七、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领用、开具发票必须有专人保管,不得转借,撕毁或大头小尾。

  八、配合公司领导全面、科学、合理的规范会计工作,保证企业经营管理有序进行。

  企业管理制度 篇6

  一、总则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时间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为休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

  三、工作制

  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四、考勤范围

  1、公司除总裁外,其他所有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裁批准。

  五、考勤办法

  1、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除总裁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仔细核对姓名,以免打错。由前台文员负责监督,当打卡机出问题时应及时向人事部反映。

  3、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前台文员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忘记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情况,由部门主管开据证明交人事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5、员工外勤需认真填写外勤表,并由相关部门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临走时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门的经理在人事部领取并保存,每月1号将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对。如有遗失,由各部经理负责。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准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将卡放入相应的位置。

  8、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办事。

  (6)调休。

  六、考勤统计及评价

  1、人事部责收集各部门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资预算表,然后将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财务核对建档。 2、考勤计分办法。

  a: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c: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d: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四级: 优: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城投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制度8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12、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这部分表述的是关于公司管理制度中考勤方面的规定。

  企业管理制度 篇7

  一、作息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二、出勤规定:办公室管理人员每周工作六天(在生产旺季不放假放在以后换休),生产工人工资按天计算工资(或按计件计算工资),有事要提前一天向部门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写请假条,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正常轮休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由部门领导合理安排。

  三、劳动纪律规定,要准时上下班不准早退迟到或离岗,上班时间不准看电视不准玩牌下棋。

  四、考勤规定,办公室人员由专人考勤,各分厂车间由部门指定人员考勤。考勤员要做到当天考勤,每月一号将上月考勤汇总经领导签字后报劳资计算工资。

  五、监督考勤规定:由办公室不定时组织检查考勤组对全公司人员进行抽查考核。

  六、奖罚规定:

  ;一>全年出满勤并无违纪现象者给予全勤奖。

  ;二>惩罚: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正常生产时间看电视、玩牌、下棋、情况之一者每次罚款20元月内超过三次者加倍处罚。

  企业管理制度 篇8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等要求,规范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纺织企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总局工作部署,组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起草了《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起草《规定》的必要性

  (一)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产业

  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纺织工业也快速发展,纺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现状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服装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xx年,全国共有规模以上纺织企业户数3。7万户,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57809。98亿元。20xx我国纺织行业化纤、纱、布、服装等主要产品的产量分别为3800万吨,2984万吨,841亿米,267。28亿件,均位居世界第一。纺织工业的重要地位及其企业的规模和数量的不断扩大也给政府安全监管方面带来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对纺织企业实施科学有效监管,保证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做出更大贡献。

  (二)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纺织企业分工复杂,从业人员多而杂,作业环境普遍有待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繁重。且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企业经营体制的转变,纺织企业的管理模式同其它行业一样,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已成为企业当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特别是,我国以前曾发生的几起纺织工业事故,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惨重。比如,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厂发生的亚麻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死亡58人,受伤177人,当时直接经济损失就达880多万元。1991年5月30日,广东省东莞市兴业制衣厂发生特大火灾,全厂付之一炬,造成72人死亡,4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也达300多万元。20xx年5月21日,广东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一个家庭纺织作坊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重伤。此外,20xx年9月11日,巴基斯坦南部港口城市卡拉奇市一家服装厂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至少289人死亡。20xx年11月25日,孟加拉国首都达卡西北部郊区的塔兹琳(tazreen)服装公司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20多人死亡,多人受伤,另有数十人失踪。这些事故对我国纺织工业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我国纺织工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丝毫不能放松。

  (三)纺织企业仍存在众多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通过对我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调查和研究,纺织企业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安全方面的问题:

  1。纺织行业自身特点使其一直是工贸行业事故防范的重点。首先,由于纺织行业生产工艺要求必须有相应的开松、梳理、卷绕、牵伸、平整等手段才能达到基本的产品生产目的,由此决定了设备轧辊多、轧点多、齿轮多,用电设备多的工艺特点,这也是造成容易发生各种机械伤害的客观因素。其次,纺织生产常用的原料是棉、麻、毛、丝和化学纤维,它们都具有易燃特性。同时纺织原料的储备具有集中、量大等特点,加上机械、电气引火的几率高,极易发生火灾。特别是纺织企业仓库,一旦发生火灾,损失极大。

  2。纺织企业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依然普遍存在,亟待改善。首先,噪声仍然是当前纺织企业突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纺织企业的织布车间的生产噪声普遍较大,有的甚至超过100分贝以上,工人长期暴露大强度的噪声场所,极易对听力造成伤害。其次,由于纺织行业中的印染企业工艺要求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印染企业普遍存在高温高湿场所,特别是夏季如不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容易造成高温高湿环境。其次,粉尘防治也是纺织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重点,由于棉、麻、毛的开、清、梳、整工序容易产生粉尘,工人在粉尘环境下长期工作易患职业病。随着纺织企业生产工艺提高,粉尘治理措施的完善,当前纺织企业的粉尘作业环境已得到大大改善。

  3。大部分纺织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也亟待提高。现行市场经济体制下,纺织企业相对其他行业来说,劳动强度较大,工资收入不高,以致人员流失较多。为维持企业正常生产,部分企业往往招进大量新员工,新员工入厂时间不一,且在年龄、文化素质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对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很难做到保质、保量。若新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得不到很好提高,一旦到工作岗位就容易出现安全漏洞,加之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深,安全意识差,违章作业时有发生,成为纺织企业安全事故的高发群体。

  4。纺织企业的生产设备本质安全程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纺织工业本身就使用大量的纺织机械,这些机械部件除了有挤压、剪切、缠绕、卷入、高压流体喷射等常见的机械不安全因素外,还存在诸如静电、高温、着火、爆炸、噪声等危险因素,而且这些因素还常常掺杂在一起,难以控制。加之国内部分纺织企业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被损坏或作用不良,设备基础管理工作欠缺,部分老设备在安全防护方面存在自身的缺陷,从而导致机械伤害事故时有发生。

  5。纺织企业的安全管理理念及管理水平也亟需提高。从管理的方式来看,目前国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管理的方法大多停留在宣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的水平上,并且多是在发生事故后才着手进行分析,即多为“事后型”管理,很难适应现代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大部分纺织企业为了减少开支,增加利润,往往也在安全管理上精简机构和人员,有的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单独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也不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变动大且配备的数量不足,基层安全员往往是身兼数职,部分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事安全管理的素质和能力,不能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管,加之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仍有部分企业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不能正确看待和处理好安全与生产两者之间的关系。

  6。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仍不健全,部分技术标准及安全管理规章陈旧落后,不适应新时期纺织企业的安全管理。原纺织工业部的《纺织系统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暂行条例(试行)》、《关于加强纺织企业电气安全管理的规定》、《关于纺织原料成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等规章亟待进行修订。纺织企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问题的说明

  (二)关于《规定》的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的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xx)中规定范围,主要包括: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二)关于《规定》主要架构

  本《规定》主要由总则、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生产设备、设施及场所安全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六个部分构成。其中,“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生产设备设施及场所安全要求”两个部分是本《规定》的重点章节内容,重点明确纺织企业应对遵循的安全生产基本法规要求及应符合的安全基本条件。

  (三)关于《规定》拟解决的重点问题

  出台《规定》,除了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对纺织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并强化纺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也拟通过出台《规定》进一步明确纺织企业在生产设备设施及工艺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方面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并明确违反相关条款的处罚措施。

  企业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为了有效的维护企业文化的执行,加强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知程度,把企业文化推上公司战略管理日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企业文化的执行管理。

  3、职责

  公司所有员工负责本公司企业文化的维护和贯彻执行。

  总经办负责相关企业文化宣传栏内容提供及更新。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制度的确认执行,总经办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审核、监督执行。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定义

  企业文化:包括企业物质文化、企业行为文化和企业精神文化。

  企业物质文化层:包括企业器物、企业标识、生产环境、生活环境等构成的器物文化。

  企业行为文化层:包括企业制度文化、企业目标、企业文化活动等以动态形式存在的文化。

  企业精神文化层:包括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道德等在生产经营中所形成的企业意识。

  5、具体内容

  5.1企业物质文化管理

  5.1.1企业器物

  5.1.1.1企业产品

  产品以市场为存在前提,产品的存在价值体现了企业精神。以品质取得信任,以品牌提升价值,以创新制造差异,以成本赢得竞争。公司全体员工应以保证产品质量为己任,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

  5.1.1.2企业生产资料

  (设备设施管理)

  5.1.2企业标识

  企业名称:*********有限公司

  企业商标:*

  内部刊物:《**通讯》

  5.1.3工作环境

  公司是我们工作生活的家园,我们应该注意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爱护他,才能让大家在一个干净、宽松的环境里快乐的工作。

  在公司我们是公司整体形象的一部分,在社会我们每一个员工都代表着公司的形象。我们每一个员工都应该维护公司荣誉与利益,并保持公司的整体形象。这都要求每一个员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具体员工行为规范见相关管理制度。

  5.2企业行为文化管理

  5.2.1企业制度有:行政办公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营销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

  5.2.2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执行的基础,是企业文化得以贯彻实施的基本保障,公司员工应该严格遵照执行,若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企业管理制度 篇10

  (一)在中下层员工中普遍存在的不公平问题

  在当今社会无论是现代企业中还是官场,只要是有人在,就会普遍存在不公平现象,特别是在现代企业的中下层员工的管理中,这种现象更为普遍比如当今网络上热议的“官二代”,“富二代”的现象①,这些人凭借着自己的独特优势,使自己获比相同级别人更好的待遇,或更的发展空间,而中下层,甚至高层的管理人员对这种现象大部分是任其发展,更有甚者推波助澜,只有一少部分管理人员能够公平对待员工。这种不公平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很大部分员工都是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获得自己的晋升机会,和更好的待遇。就是因为不公平现象的存在使他们失去了机会,这就会打消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有的甚至会选择到其他企业发展,这就会导企业的人才流失。

  (二)中下层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问题

  现代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员工的工作技能较低,而工作经验较低。员工的工作技能较低的原因是在现代的企业中下层中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员工的学历较低,有的只有高中甚至是初中的学历,只有一少部分人员的学历水平在大学或大学以上,员工整体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参差不齐导致了员工整体的工作技能较低。员工的工作经验是与员工的工作时间密切相关的,而在中下层员工中,特别是下层员工中,很多都是临时性的,一班都是工作两到三个月,现代的企业很多都是在忙季的时候雇佣一大部分中下层员工而在淡季就遣散员工,这样做虽然可以节省成本,但也会因为员工的经验不足而导致工作效率较低,甚至出现工作失误,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

  (三)管理人员不按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应有的待遇

  在我国的法律上已经规定了员工应该享受的待遇,其中工资类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浮动工资、年终双薪。津贴类包括:职务补贴、物价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奖励类包括:创汇奖、全勤奖、年终奖、年终先进个人奖。另外,没超出公司其它规定范围的休假,报酬待遇照常付给其中包括:婚假、丧假、年度有薪休假、行使公务权、法定节假、女性员工产假、休假日加班后补休、公假②。上面提权、法定节假、女性员工产假、休假日加班后补休、公假。上面提出的提出的'这些既是员工最关心的也是企业管理人员最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待遇,就像最低工资少发,奖金还有补助少给,节假日工资按平常标准,加班费不给。这都是现在中下层员工普遍遇到的问题。这问题会一起员工和领导的纠纷,有时甚至会引起法律层面的严重问题。

  (四)中层新老员工内部矛盾问题

  在企业中员工的内部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而近些年由于经济的发展,竞争的加剧企业中,中下层员工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特别是新老员工的矛盾现在已经成为企业管理中的又一障碍。因为刚加入企业的新员工大部分都会从基层做起在企业的中下层工作,每刚进入企业的都会有想努力工作从而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的想法,但是要想更快的适应企业那么就要有有经验的老员工的的扶持,但老员工只想做好知己的工作并不想去浪费时间在新员工身上,有的老员工甚至是没有利益的驱使根本不会去帮助新员工,所以对新员工的指导和态度都不是很好,这就会引起新员工的不满,另一方面如果老员工只是有倾向的去扶持单个人也会招来新员工的不满。也有一些新员工一开始就对老员工不满,看不惯老员工的作风,对老员工的态度并不是很好,这也就更加加剧了新老员工之间的矛盾。

  (五)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

  上层的意见和指示并不能很好的传达下来或者传达下来,员工不能很好地理解,而员工更缺少向上反映意见的渠道,这就会导致上面的意见传达不下来下面的意见反应不上去。多年来,中国许多企业往往采取单向、垂直的沟通模式,即从上到下,一层一层地向下传递信息,缺乏回路③。在信息交流不畅的情况中下层员工不能明确上面的真正指示和传达的意见,就不能明确工作方向和工作目标,就会导致员工做无用功,而员工的意见反映不上去就会导致管理者对员工了解不全,从而导致决策错误,决策的错误不仅会损伤员工的积极性,还会给公司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现代的企业是一个信息化的企业,如果连企业内部的信息都沟通不畅的话,那么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的竞争下占有一席之地那只能是幻想而已。

  企业管理制度 篇11

  为规范公司薪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一、薪资原则:多劳多得、公平、奖罚分明。

  二、基本薪资的确定:

  (一)、基本薪资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的:

  1、市场同行业的薪资水平;

  2、职位的相对价值与工作量;

  3、员工本人的能力及已获建筑业相关证书;

  (二)综上因素,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确定员工基本薪资。

  三、薪资的组成:

  全额薪资=基本薪资+补助;其中:补助=话补+车补+全勤。

  1、项目部员工:基本薪资二全额薪资60%,考核薪资二全额薪资

  40%项目部人员停工期间在公司上班处理事情的发全额薪资的50%

  为全额薪资。

  2、公司员工:基本薪资二全额薪资80%,考核薪资二全额薪资20%。

  3、冬休放假期间发放冬休工资做为员工的全额工资。

  注:在春节前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薪资与个人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相关,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根据绩效情况扣发相应比例考核薪资并予以辞退,合格发放全额考核薪资,优秀发放全额考核薪资及年终奖。

  年终奖根据公司当年效益,对绩效考核优秀员工发放。

  四、薪资发放:

  员工在岗期间发放基本薪资。公司薪资计发周期自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止,实行次月10日发薪制。每月发放的`薪资是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代扣项目、公司内部契约中规定的部分、考勤扣款等费用后的金额。

  五、薪资保密原则:

  公司采用保密薪资制度。员工不得将个人薪资告知公司内员工及相关人员,也不得打探其他员工薪资。凡打听他人或泄露自已薪资者,公司有权做相应处分。情节恶劣者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六、执行时间:本管理办法从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七、制度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出具报备财务。

  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日

  企业管理制度 篇12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主要有哪些职责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预评价,以及在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对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等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的`落实,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对本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全面掌握本企业从原料、中间体及成品等生产全过程、生产各环节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2.什么是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对职业危害防治层层负责的制度.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条件,职业病的发病率就会降低.反之,就会因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职业危害防治无人负责,而导致职业病危害严重,职业病不断发生.

  3.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该法还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为了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后,卫生部颁发了与该法配套实施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卫生部颁布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职业健康检查应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的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体检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体检机构应当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4.什么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如何报告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令第25号)的规定,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①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②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③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放射事故的分类及调查处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与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职责进行调查处理.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实施紧急报告:

  ①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报告;

  ②一般事故,应当于6h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并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同级工会组织通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情况.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情况,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6.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如何处理

  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①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②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③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④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⑤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⑥配合卫生、安监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安监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⑦落实卫生、安监部门要术采取的其他措施.

  企业管理制度 篇13

  1、本文所说有毒物质是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xx)表1中所列的各种物质,但不包含'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xx]142号文)中所列物品(高毒物品按《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执行)。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有毒物质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毒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有毒物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有毒物品泄露、丢失等。

  5、存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有毒物质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卫生审查。

  7、不得将有毒物质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有毒物质。

  8、存在有毒物质的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黄色区域警戒线。

  9、需要进入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时,应配戴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10、每年进行一次有毒物质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并在取样点附近将监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11、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彻底治理。

  12、存在有毒物质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3、应建立有毒物质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有毒物质岗位基本情况;

  (2)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有毒物质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有毒物质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企业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规范公司薪酬结构、薪酬标准、薪酬发放管理、福利管理。建立科学薪酬及福利制度,从而激励员工改善工作表现,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

  1.2适用范围:除集团公司考核的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及公司内营销口人员外所有员工。公司聘请顾问、兼职人员、外借人员薪酬待遇按有关协议办理。

  2.制定原则及依据

  2.1原则

  2.1.1根据公司内部各职位之间任职资格的相互比较,结合市场薪酬调查结果,形成的各岗位之间的相互比较,确定薪酬的具体分配,以期达到对内相对公平和对外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2.1.2员工薪资依据本岗位任职条件所需的工作能力、经验、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并结合市场水平等因素确定;

  2.1.3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公平竞争,突出贡献;

  2.1.4员工收入与企业整体效益挂钩,与其工作绩效挂钩;

  2.2依据

  2.2.1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2.2.2公司董事会相关薪酬、福利制度、文件精神;

  2.2.3行业、公司所属地区薪酬水平现状;

  2.2.4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定位特征。

  3.管理职责

  3.1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的薪酬管理体制,并采取“二级分配”管理模式。第一级分配是公司对各部门进行的额度分配;第二级分配是由各部门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的明细分配;

  3.2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组织、实施薪酬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制定、实施薪酬分配制度;对各部门薪酬分配进行指导、审定;负责对各部门关于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组织、指导各部门员工薪酬的建档工作,并进行相关统计分析,为公司制定、调整薪酬政策提供依据;

  3.3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贯彻、落实公司薪酬制度,并具体负责本部门员工薪酬的日常管理工作。

  4.薪酬结构

  4.1非计件员工

  4.1.1非计件薪酬人员薪酬构成:固定工资+绩效奖金+补贴津贴+福利+年终奖金;

  4.1.2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4.1.2.1基本工资:是员工的保障性工资,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员工的供职岗位、岗级确定;

  4.1.2.2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称、发展潜力、特定人力资源的稀缺性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体现公司对员工自身素质、工作素质、素养的承认和劳动成果的尊重;

  4.1.3固定工资作为各类保险、个人所得税、员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培训费等计提和缴纳的依据,含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部分。固定工资按月发放;

  4.1.4绩效奖金:是指公司根据当月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结合分配系数及员工绩效考核成绩对其计发的绩效奖励。用于鼓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既与企业经济效益有关,又与个人绩效有关;

  4.1.5补贴津贴:包括误餐补贴、通讯补贴、高温补贴及其它特殊补贴等;

  4.1.6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年终发放;

  4.2计件员工

  4.2.1计件薪酬人员薪酬构成:计件工资+补贴津贴+绩效奖金+福利+年终奖金;

  4.2.2计件工资:员工按公司管理制度汇编文件精神、要求完成可量化计算工资工作量公司所支付的工资;

  4.2.3计件工资包含了非计件员工薪酬构成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及绩效奖金等;

  4.2.4补贴津贴:包括交通补贴、误餐补贴、高温补贴、特殊工种津贴、职业技术津贴、班组长津贴及其它补贴等;

  4.2.5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年终发放;

  4.3协议制员工

  4.3.1协议工资只对经总经理办公会认定的、部分重要或特殊岗位人员适用;

  4.3.2协议工资按协议约定标准按月发放。

  5.薪酬标准

  5.1非计件员工

  5.1.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按员工供职岗级、供职职务分别确定其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5.1.2误餐补贴:员工因工误餐补贴。员工不分岗级、职务,统一确定标准;

  5.1.3通讯补贴: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执行;

  5.1.4高温补贴:员工在法定的高温天气下作业公司给予发放的补贴(现金或实物)。

  5.1.5其它补贴:根据人事具体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确定。补贴金额范围为100元一一1000元/月;

  5.1.6岗位系数:按员工供职岗级、供职职务,结合员工本人技术、技能、行业经验、岗位与产量直接关联度综合确定岗位职级;

  5.1.6.1对尚未完全达到岗位任职要求的员工,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差执行;

  5.1.6.2对于新增加的岗位,人力资源部在参考类似岗位工资标准、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岗位职级建议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5.1.6.3绩效奖金系数K,计算公式为:

  主营产品月度完成入库吨位x吨单价×系数K(工资系数);

  5.1.6.4员工绩效奖金比重为:

  当月公司产量×吨单价×系数K(工资系数)×50%=产量奖;

  当月公司产量×吨单价×系数K(工资系数)×50%×考核分数=考核奖。

  5.1.6.5.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总工、总会计师)每月绩效奖金的50%按月发放,另外30%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5.1.6.6部门经理级每月考核奖的5 0%平时按月发放,另外5 0%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5.1.6.7每月产量数据由生产部提供;

  5.1.6.8公司主营产品达到规定基础产量月产量(按产成品入库重量统计),予以计发绩效奖金,低于规定基础产量不计发;

  5.2计件员工

  5.2.1实行计件薪酬人员部门工资总额标准;

  5.2.2交通补贴:员工上下班,统一确定交通费标准;

  5.2.3误餐补贴:员工因工误餐,不分岗级、职务,统一确定标准;

  5.2.4高温补贴:公司给予法定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员工发放的补贴(现金或实物);

  5.2.5特殊工种、职业技术津贴:针对特殊工种、特殊岗位、特殊技术人员或额外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收入;

  5.2.6班组长津贴:按照管理幅度和权责大小,对各部门内经公司批准设立的班组长岗位按月度计发的岗位补贴;

  5.2.7其它补贴:根据具体人事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确定;

  5.3年终奖:公司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按员工岗级职务及当年度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发放年终奖,发放标准如下:

  5.3.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总工、总会计师)年终奖标准应发年终奖=1 0 0 0 0元×系数M(年终奖系数)×实际工作月数×考核计发系数(见《目标管理责任书》);

  5.3.2公司部门经理年终奖标准

  应发年终奖=5 0 0 0元×系数M(年终奖系数)x实际工作月数×考核计发系数(见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

  5.3.3非计件员工年终奖标准应发年终奖=1 0 0 0元x系数M(年终奖系数)×实际工作月数×考核计发系数;

  5.3.4计件员工年终奖标准应发年终奖=5 0元/月×系数M(年终奖系数)×实际工作月数×考核考核计发系数;

  5.3.5系数M(年终奖系数)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年度实际情况确定;

  5.4若公司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考核年终奖不予发放,只发放过节费;若持平(±5%),则按考核发放;若超额完成公司年度目标,则在发放考核年终奖的基础上,再以其年薪总额的8—1 5%发放超额奖(其发放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年底实际情况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5.5其它奖金

  5.5.1安全奖:公司根据《安全、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条例》规定,给予无安全事故集体、班组及员工所发放的奖励;

  5.5.2非例行奖励:公司视业绩增长及个人贡献程度而实施非例行奖励,如特殊贡献奖、先进奖、合理化建议奖、发明创新奖、单项技能奖等。

  6.员工福利

  6.1员工基本福利公司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文件精神,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向员工提供法定保险、培训、节日、带薪年假及其它非货币类报酬外,将视其经济效益,临时增设其它福利;

  6.2员工社会保险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社会基本保险,具体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3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包括在职辅导、公司内脱产培训或公费外派培训等;

  6.4法定节假日、员工结婚、生育、因病、因事、亲属死亡,员工可按规定休

  假,休假期间薪资给付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6.5公司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用品保护。

  6.6公司提供交通车接送员工上下班;

  6.7其它福利其它福利包括非货币性福利,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适时按需决定执行。

  7.薪酬发放管理

  7.1薪酬发放时间

  7.1.1薪酬结算起止日:上月2 6日至当月2 5日;薪酬发放日:次月1 5日~1 8日;

  7.1.2年终奖金:按年度考核发放。每年农历春节发放上年度考核核算的年终奖,以实际在册在岗员工为准;

  7.2试用期薪资

  7.2.1入职培训期员工:员工入职培训期,公司给予10元/天生活补贴,员工入职培训未超过5日,主动放弃培训,不计发每天10元生活补贴;

  7.2.2所有新入职的员工均需经过3个月的培训试用期;

  7.2.3新入职员工,按员工薪酬标准靠级定薪,试用期按职级发放固定工资,不计发绩效奖金。计件薪酬员工由部门或车间考核执行;

  7.3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年休假和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

  7.4异动情况薪资

  7.4.1公司内部调动的:岗位调动、工资如有变化的,当月工资以调动前后的实际工作时间、岗位分别计算;

  7.4.2员工升迁或降职的:当月中旬(15号)以前员工升迁或降职的,当月按升迁或降职的岗位重新计发工资;当月中旬(1 5号)以后升迁或降职的,次月按升迁或降职的岗位重新计发工资;

  7.4.3部门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因特殊原因较长时间离开公司不能正常履行其职能的采取代理制,代理期干部按代理岗位计发工资;

  7.4.4员工自动离职、辞职,自员工自动离职、辞职之日起不再计发工资。当月工资按天结算。离职后不再计发年终奖;

  7.5扣薪

  7.5.1病假、事假:病、事假期间按规定扣除固定工资,绩效奖金按实际考核情况发放,假期超过7天的,超过期间无绩效奖金;

  7.5.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规定在当月工资及绩效奖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7.5.3代扣项;

  7.5.3.1各项保险金需个人交纳部分;

  7.5.3.2员工各项薪酬收入,按国家税法规定,除允许扣除额外,均由收入主体个人承担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核算代扣代缴;

  7.6超时工作;

  7.6.1公司不鼓励员工超时工作。如果确属工作需要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导致员工超时工作,应详细填写《加班申请表》按审批程序报主管领导,并于超时工作发生一个月内安排员工以时间补休;

  7.6.2未能及时安排的补休,如果没有加班员工直接上级及时的说明,将视为员工自动放弃。员工本人亦有责任提醒直接上级及时为其安排补休,补休时需填写《请假申请表》完成请假程序;

  7.6.3如超时工作无法以时间补偿,需发放超时工作薪资时,应在《加班申请表》上注明,交主管领导批准;

  7.6.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作加班处理;

  7.6.4.1因个人原因延长工作时间的;

  7.6.4.2利用下班时间讨论工作和召开会议的;

  7.6.4.3利用下班时间对外联络的;

  7.6.4.4利用下班时间宴请客户的;

  7.6.4.5各级主管利用下班时间检查工作的;

  7.6.4.6出差、培训;

  7.7考核奖二次调整分配规定公司规定按各单位、各部门对所辖人员月度产量奖,各部门主任提出方案,经分管公司级领导批准,可按公司核算的实发绩效奖金计提4 0%进行二次分配,以利部门内调控激励,“奖优惩劣’’(详见该部门绩效考核办法);

  7.8月度薪酬发放具体实施细则;

  7.8.1月度生产量编制报批:每月28日(节假日提前),由成品库编制上月2 6日至本月25日《公司xx月主营产品入库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协产品经本公司发运出库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协镀锌产品入库重量表》。经包装车间主任上报、生产部主任审核、生产副总审核签字、常务副总批准送人力资源部;

  7.8.2月度奖惩扣款考核编制报批细则;

  7.8.2.1每月28日(遇节假日提前)由各部门报《xx部门xx月人员考勤名单》交人力资源部;

  7.8.2.2每月2 8日(遇节假日提前)行政事业部编制《公司xx月应扣水电费人员名单》交人力资源部;

  7.8.2.3次月1日(遇节假日提前)人力资源部编制《xx部门xx月考核薪酬总额表》交各部门;

  7.8.2.4次月3日(遇节假日提前)各部门编制《xx部门xx月员工工资核算表》及《xx部门xx月员工考核奖二次分配名单》报分管领导批准后送人力资源部;

  7.8.2.5次月6日(遇节假日提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考核情况及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的考核结果,汇总编制《公司xx月考核奖罚统计表》,报分管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7.8.2.6次月8日(遇节假日提前)由人力资源部校对、核算、编制《公司xx月非计件员工薪酬发放表》,《公司xx部门xx月计件员工薪酬发放表》报分管领导审定,送资产财务部编制业务凭证工资表,资产财务部报总经理批准后于次月10日~18日以银行卡或现金形式发放员工薪酬;

  7.9年终奖金发放具体实施细则;

  7.9.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于每年元月10日前书面提交《xx年度述职报告书》至人力资源部,由总经理召集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其逐一考评记分。考评结果由总经理批准,资产财务部造表于春节前发放年终奖金;

  7.9.2公司部门经理年终奖金:由各目标责任人于每年元月10日前书面提交《xx年度述职报告书》至人力资源部,先由各部门互评,再由总经理召集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其逐一考评记分。考评结果由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造表于春节前发放年终奖金;

  7.9.3其他公司人员年终奖金:每年春节前1 0天(遇节假日提前),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薪酬制度及各部门考核办法编制、汇总《公司xx年度年终奖人员名单》报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于春节前发放。

  8.薪资保密规定

  8.1各级人员不得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8.2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员、资产财务部及公司级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8.2.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调整岗位或辞退;

  8.2.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00元;

  8.2.3吐露本身薪资者,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00元;

  8.2.4评论他人薪资者,通报批评,并处罚款200元。

  9.附则

  9.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年度持续修订,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9.2本制度制定及修正改进,在与公司工会讨论协商后,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总经理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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