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4-11-06 08:11:48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

  一、机械加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本预案是为在机械加工现场发生事故后,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将伤害降至最低。

  2、编制依据: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行业的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械加工的现场。

  (二)公司情况简介:

  1、从事机械加工的主要单位有:一车间2、主要的加工工种有:焊接、冲压等。

  3、加工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①机床上的危险部位是高速运动的.执行部件(工件和刀具)以及传动部件。

  ②人的不安全因素:

  a)未经安全培训,安全意识淡薄。

  b)防护用品穿戴不正确。

  c)未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执行,凭经验干活。

  (三)机械加工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预案------报警及初期救援:

  1、任何作业人员一旦发现事故,立即报警,并根据事故情况,实施合理的救援。如有严重的人员伤亡,首先向周围人发出救援信号,同时向120急救中心报警。报警时汇报清楚事故的部门、地点、现场伤亡人员数量、事故原因、性质、危害程度、事故的现状及其他相关情况,并留下报警人的姓名、部门和电话。同时通知单位负责人。

  2、接应人:安全组人员——部门负责人——应急指挥部(自左向右优先顺序)到公司附近急救车必经路口接应。

  3、在指挥部人员未到达之前,现场由部门负责人指挥,抓紧时间对伤员进行紧急救助。同时保护现场,待指挥部人员到达之后,由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

  4、救援应遵循的原则。根据事故情况,对事故原因做出正确判断,再实施合理的救援。以先人后物、先重点后一般的救援原则展开救助。

  (四)要求:

  1、各救援人员行动要迅速,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投入抢救工作。

  2、现场抢救工作要坚决听从指挥、积极配合、加强协作,确保抢救工作有条不紊。

  二、人员聚集场所意外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本预案规定我公司办公楼、生产楼、会议场所发生意外事件的应急救援要求。

  2、编制依据: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行业的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办公楼、生产楼、会议场所火灾与拥挤事件。

  (二)人员聚集场所意外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报警及初期救援:

  1、报警:当发生人员聚集场所意外事故时,现场任何人员或发现者都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或直接向总经理报告。

  a)发生拥挤事件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报警。

  b)发生火灾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报警,同时要向市消防部门报警。

  2、接报:接到报警后,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立即决策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并通知应急救援的相关人员和单位。

  3、救援行动:各救援人员应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开展工作。

  a)救援人员的工作包括:人员救助、物资和人员疏散、现场抢险(灭火)、道路疏通、现场保护、医疗救护、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等。

  b)各部门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实施情况,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确定是否求助外援。

  4、应急恢复:救援结束后,应解除警戒,进行现场清理和善后工作。

  5、总结:应急响应结束后,关闭应急救援程序。对救援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三)要求:

  1、报警时,报警人员要说明事故情况、规模、被困人员情况。向消防部门报警时,还应说明发生火灾的详细地址、着火物质、报警人姓名及部门等情况。

  2、如有人员伤亡,现场人员要立即通知医疗急救中心,同时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救护。

  3、接到报警后,各救援部门及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投入抢救工作。

  4、现场抢救工作要听从领导、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加强协作,确保抢救工作有条不紊。

  5、抢救工作结束后,各救援人员要清点人数,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三、电气运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本预案规定了电气运行安全事故的报警、现场救护、事故处理等过程的一般性要求。

  2、编制依据: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行业的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配、变、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使用和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响应的控制。

  (二)电气运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警及初期救援:

  1、报警:当因城市供电系统或公司配、变、供电系统的设备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停电、设备设施运行异常、触电、烧伤、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现场任何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判断事故状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同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并做好现场保护和警戒。

  a)因市电系统故障造成停电时,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报警,安全生产办公室将停电信息通知各部门;同时通知市电系统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迅速维修更换,恢复运行。

  b)因电气设备或电缆电路事故引起火灾或爆炸时,应立即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警,同时通知市电系统采取措施。并向市消防部门报警,请求消防援助。

  2、接报: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领导,由办公室领导通报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

  3、救援行动:各救援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救援组的工作包括:人员救助、物资和人员疏散、现场抢险、道路疏通、现场保护、医疗救护、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等。

  各工作组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实施情况,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求助外援,必要时向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中心等相关部门求助,请求增援。

  4、应急恢复

  救援工作结束后,解除警戒,关闭应急救援程序,进行现场清理、善后处理,并进行事故调查,由应急救援办公室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总结和报告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进行充分总结,汲取教训,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

  (三)要求:

  1、报警时,报警人员要说明事故情况、规模、被困人员情况,如同时发生火灾,在向消防部门报警时,还应说明事故的详细位置、着火物质、报警人姓名及部门等情况。

  2、如发生火灾,在消防队未到之前,现场人员要抓住时机,快速果断地进行火灾扑救。

  3、如有人员伤亡,现场人员要立即通知医疗急救中心,同时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救护。

  4、各救援人员行动要迅速,在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投入抢救工作。

  5、现场抢救工作要听从领导、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加强协作,确保抢救工作有条不紊。

  6、抢救工作结束后,各救援组要清点人数,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四、附则: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及时启动。

  (二)本预案根据与时俱进的精神要求,如遇到其它情况出现,必要时进行及时修订。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全县水利水电生产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发生事故时,指挥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

  (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

  (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

  (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9)《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水安监(2014)19号)

  (10)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安监仁2016)220号)

  (1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吉安市水利局的应对工作:

  (1)县水利局及下属单位负责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

  (2)县水利局下属单位生产经营和后勤保障活动、机关办公及后勤保障活动

  (3)辖区内水利行业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县水利局与各乡镇场水务水土保持站分级负责、管理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工协调共同开展应对行动。

  (4)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利用行业资源,组织调配水利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5)信息准确、运转高效。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2、事故风险分析

  2.1事故易发领域

  分析水利行业多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下领域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工程建设(含直属单位投资建设的其他类型工程);

  (2)水库(水电站)、水闸、河道堤防、泵站、输水渠道。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3)水文测验、水质监测;

  (4)科研实验、勘测设计;

  (5)综合经营、后勤服务。

  2.2事故类型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划分的事故类型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类型主要有:工程建设中的土石方坍塌、基坑淹没、模板与脚手架垮塌、大型机械倒塌、爆破作业伤害、易燃易爆物品爆炸、深井或洞室中毒和窒息、人员坠落、物体打击、施工场内交通和触电事故等;工程运行中的非超标准洪水溃坝、决口、漫顶、滑塌、沉陷或严重渗漏,机电及金属结构运行卡阻或崩溃,输(泄)水隧洞坍塌,深井或洞室中毒和窒息,发电机组意外停机,高空坠落,启闭设备或特种机械伤害,沉船、翻船以及火灾等水文测验、水质监测活动中的沉船翻船伤害、淹溺、野外交通事故、危化品伤害等;勘测设计活动中的高空坠落、洞室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触电、雷击伤害、机械伤害、野外交通事故等;科研实验活动中的放射物灼烫、危化品伤害、触电以及特种实验仪器伤害等;综合经营中的火灾、景区旅游事故、食品或饮用水中毒、触电以及机械伤害等;后勤服务中的火灾、房屋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

  2.3事故等级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长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上述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4涉险事故

  涉险事故分为较大涉险事故和一般涉险事故。

  1、较大涉险事故: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4)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

  (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6)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其他情形为一般涉险事故。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县水利局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水利局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决策组、技术抢险指导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事故调查组、应急综合办公室。

  县水利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为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

  决策组由局领导组成,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决策组主要职责为:

  ①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②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③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④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⑤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教育。

  技术抢险指导组由局建管股、农水站、防御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建管股的局领导任组长。技术抢险指导组主要职责为:

  ①根据各水利工程生产工作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的需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③对各生产工作场所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④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⑤指导和参与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

  安全保卫组由局水政大队、水保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水政大队的局领导任组长。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为:

  ①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故意阻止或破坏救援行动;

  ②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扰;

  ③保护事故现场;

  ④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计财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为:

  ①协助制订水利工程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善物资资源收集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生产作业场所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做好档案的收集和整理,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⑤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的调集;

  ⑥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⑦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

  信息宣传组由局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信息宣传组主要职责为:

  ①负责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具体联络、信息收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

  ②积极同媒体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

  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建管股、防御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防御股领导任组长。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为:

  ①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②初步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③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出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水利生产单位必须建立相应救援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下设巡逻队、抢险突击队、设备调各处、物资供应处,每小队设一人专门负责。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预警

  4.1风险信息报告

  局下属单位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地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项目法人等要及时对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并将评估情况报告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预警信息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

  局下属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项目法人等发现生产设施设备及环境异常可能导致,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本单位相关岗位人员及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人员发出预警,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做好自救互救准备,并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险情。

  4.2预警信息报告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后,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要及时将预警信息逐级上报至局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同时,要组织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加强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和工程巡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3预警行动

  局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报告后,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及时将预警信息报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组长,重大险情预警信息同时报告组长;

  (2)根据应急指挥部领导批示或指示,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对险情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危害进行评估;

  (3)保持与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有关主管部门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变化情况;

  (4)指导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或降低事故损害。

  局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通报后,及时开展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掌握社会舆论动态,及时发布事态信息,回答公众疑惑。

  4.4预警行动终止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后,局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终止预警行动。

  5、事故报告

  5.1事故报告要求

  5.1.1报告方式

  事故报告方式分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事故发生后,可先电话快报,随后补报书面报告。

  5.1.2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出现涉险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同时逐级上报至局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县水利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县政府。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或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7日内)人员伤亡情况发生变化的,应按上述程序及时补报。

  5.1.3报告时限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涉险事故出现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级主管部门每级上报时问不得超过2小时。局属工程、下属单位以及地方所属水利工程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电话快报县水利局办公室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补充书面报告不得超过2小时。其中对较大事故,县水利局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电话快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水利局和县政府。

  5.2事故报告内容

  电话快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

  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发生较大涉险事故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按上述要求逐级上报至局办公室。

  5.3事故报告受理与处理

  5.3.1事故信息接收

  电话;

  局办公室或有关科室收到有关单位报告的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告知应急综合办公室。

  5.3.2应急综合办公室收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汇总分析,视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通报局办公室和有关股室。根据组长批示或指示,信息宣传组立即向县水利局和县政府报告事故信息。

  5.4先期处置

  局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报告后,局应急综合办公室要做好以下先期处置工作

  (1)及时畅通市应急指挥部与事故发生单位、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的联系渠道;

  (2)安排专人负责跟踪事故发展态势,重特大事故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并掌握相关信息,做好信息汇总与传递工作;

  (3)会同有关专业部门研判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市水利局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并报市应急指挥部有关领导;

  (4)必要时通知有关应急专家、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5)其他需要开展的先期处置工作。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根据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将县水利局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四个等级。

  (1)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金事故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视事故损失和态势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2响应启动权限

  (1)Ⅰ级应急响应由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

  (2)Ⅱ级应急响应由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

  (3)Ⅲ级应急响应由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

  (4)Ⅳ级应急响应由应急综合办公室启动。

  6.3响应启动程序

  (1)应急综合办公室判断事故级别,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

  (2)判断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综合办公室立即报告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审定应急响应级别,立即启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判断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综合办公室主持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审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局应急综合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救援小组组长。

  6.4应急响应行动

  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县水利局应急响应行动主要是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配合救援工作。乡镇场管水利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县水利局应急响应行动主要是行业指导和协调工作。

  6.4.1Ⅰ级、Ⅱ级、Ⅲ级响应行动

  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时,局应急救援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1)局应急救援小组按有关工作制度,定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通报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事故应对措施。

  (2)应急综合办公室立即实行24小时值班,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等保持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传递事故信息救援进展情况,定时报告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调配应急专家、专业抢险队伍和有关物资、器材等。

  (3)信息宣传组立即组织有关新闻宣传部门、信息中心等单位开展事故舆情应对与宣传工作,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权威信息。适时协调组织行业媒体记者采访报道,引导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环境。

  6.4.2Ⅳ级响应行动

  启动Ⅳ级响应时,信息宣传组、应急综合办公室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1)应急综合办公室加强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等保持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事故信息救援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调配应急专家做好技术支持。

  (2)信息宣传组及时开展事故舆情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宣传单位开展新闻报道,统一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6.4.3现场应急工作组任务现场应急工作组进入事故现场后,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县水利局应急指挥部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贯彻落实。

  (2)召开由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应急专家参加的会议,了解事故发生基本情况、事故灾害损失情况、事故处置方案和进展情况,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慰工作情况、事故救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明确事故处置过程中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和任务分工。

  (3)对于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会商机制,定时组织有关单位会商,加强组织协调,了解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研究落实事故应对措施。

  (4)加强与组织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乡镇场人民政府沟通协调,积极发挥水利专业应急技术支持。

  (5)根据需要,协调调动水利抢险队伍、装备器材等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6)跟踪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收集、处理事故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应急综合办公室。督促事故发生单位保护证据资料、保存好事故应急处置记录等信息。

  (7)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或现场处置情况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6.5应急响应终止

  当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现场应急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响应启动负责人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7、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

  7.1信息发布

  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信息宣传组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发生后的社会舆情态势,提出事故信息发布方案建议。

  根据组长批示或指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完成新闻通稿,会同县应急综合办公室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

  发生其他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信息宣传组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2舆情应对

  新闻宣传组会同应急综合办公室组建网评员队伍,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的不良舆情进行引导,及时对歪曲事实、煽动矛盾、影响事件处置等方面的不良信息进行处置。

  8、后期处置

  8.1应急处置总结

  局应急综合办公室对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处理与传递报送情况、应急处置组织与领导、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响应措施及实施情况、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关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在此基础上,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本预案体系执行情况、应急处置成效进行总结评估。

  8.2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做好后期现场污染物处理和生产恢复工作。局办公室督促有关单位协助各乡镇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补偿、抚慰、安置和生产恢复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职工因应急处置负伤、致残或死亡人员的医疗补助和抚恤工作,以及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8.3事故调查处理

  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积极做好具体配合事宜。按照要求,推荐相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调用专用检测设备进行事故鉴定分析,积极提供水利厅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9、保障措施

  9.1通讯与信息保障

  正常情况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人员应当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正常畅通。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后勤保障组保证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畅通,为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提供通讯保障。

  9.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9.2.1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可能突发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性前、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9.2.2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1)抢险队伍。由水利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队伍。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生产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应急对策和意见;并负责从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还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及时分析预测。

  (3)应急管理队伍。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対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9.2.3经费与物资保障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供给。

  9.3应急培训与演练

  9.3.1培训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要求,切实做好应急指挥机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等有关人员的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处置和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水利生产单位人员进行各类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教育,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培训情况要留有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

  9.3.2演练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水利生产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必要时邀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参与。

  (2)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要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9.4监督检查

  9.4.1按照管理权限划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对水利生产单位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9.4.2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有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和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10.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10.2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中,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并予以处罚;相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各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水利企事业单位按本预案要求,承担各自职责和责任。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万安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由局应急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

  预案实施中,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应急组织体系及组成机构、事故风险类型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案适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的,应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11.2施行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3

  (一)组织领导

  为防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出现混乱局面,使灭火工作及时得到有组织、有步骤的进行。使其指挥得当,处置有方,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网吧火灾救急工作领导小组。由网吧中心主任负责,网吧相关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物资保障组、现场协调组。

  (二)任务、要求

  (1)灭火行动组:由网吧消防骨干人员组成,xxx负责。

  主要任务是:发生火情时能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小区110等人员进行救火。要求:务必做到召之即来,来则能战,冲得上,救得出。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级阶段,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2)疏散引导组:由xxx和网吧管理人员组成,由xxx负责。主要任务是:在楼栋管理人员的配合下,迅速组织网吧内顾客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同时为即将前来增援的消防部门人员、车辆清除道路障碍、开辟通道,引导其进入有利地形,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3)通讯联络组:由xxx负责。主要任务是:利用喇叭、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设备及时沟通联络,当好网吧灭火救急领导小组的“眼睛”、“耳朵”。力争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关健的`地方,确保灭火指挥机关通讯联络畅通,指挥正确及时。

  (4)水电与物资保障组:由中心负责水电维修、中心库房管理人员组成。 负责。主要任务是:接警后立即通知水电中心断电、并增大水源压力等。根据要求派车辆,将危重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调运灭火物资。对现场抢救出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5)现场协调组:由 负责。主要任务是对现场的情况进行认真、科学的分析,根据校灭火小组的指示,灵活调配,正确指挥救火力量和灭火器具的投放和使用。确保灭火工作忙而不乱,高效有序,以免因人为因素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4

  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应急疏通,提高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高效生产,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对社会危害,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订立本预案。

  一、本厂的基本情况

  本厂总面积1500平方米,共有生产车间1间,功能间加储物间共10间,办公区,职工16人,烤漆房2个,校正器1台,修复机等具备2类生产需求的生产设备及工具。

  二、预防事故的措施

  (1)对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及时合理配备,经常维修、保养,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灭火器具及时采取检验、报废或更新。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本厂由厂长邹雄彬担任总指挥,刘立为安全督导员,黄海桥为灭火行动组长,钟为龙为疏散行动组长,周才能为救护行动组长,张水凤为报警行动组长。主要职责是:一旦发生事故和自然灾害负责全厂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指挥,并落实各班组职责。

  四、落实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处置方案

  1.自然灾害

  (1)万一发生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立即由安全督导员组织人员排除、救护和疏散现场人员,由张水凤拨打119、120报警,并向到现场救援力量报告本厂情况,提供所需资料。

  (2)处置程序

  由灭火行动组负责切断火源、电源。

  由疏散行动组负责保护和疏散现场人员,报警行动组向市119、120报警

  由救护行动组实施抢救

  救援装备:4公斤灭火器22个、30公斤灭火器2个,消防沙池2处、消防铲4把、消防桶5个,消防栓2个,灭火毯9张。

  2.安全事故

  (1)设备事故

  如发生设备事故且有人伤,先断电同时组织人员将伤员救至安全区域,且由救护行动组进行简单包扎。救人的同时由报警行动组拨打120,110报警,拨打设备技术员谢师傅:13215736971。

  (2)其它事故

  例如:碰撞、漏电、化学品泄漏等等......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同时上报。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可先断电(切断事故原头),再上报相关人员。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化学品泄漏: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将伤员转移安全区域内)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化学品泄漏定要了解清泄漏成份视情施救,如不能分清泄漏成份定先上报,侍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如不能自主处理,定须及时上报针对化学品泄漏专家处理。避免二次事故。

  五、要求

  (1)各员工必须提高认识,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要在能确保人生安全情况下进行抢救财产.

  (3)各员工熟悉方案,积极参加演练,明确任务要求与处置措施。

  (4)随时做好临战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按要求执行任务,不能耽误救援时机。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5

  为仔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我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较大以上各类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当处理,最大程度地削减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在我镇辖区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工作,镇政府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殷洪岩担当。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全面协调和指挥事故应急和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方法和特殊管制措施,关心调用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必要时请示上级统一组织协调武警队伍参与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救援状况。

  (2)督导各社区、企业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应急救援演练。

  2、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应急办牵头,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马上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准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状况。

  (2)应急救援组:由应急办牵头,各应急队伍、职能部门、社区协作,组织协调进行抢险救援。

  (3)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八中队、交通所、各社区协作,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掌握,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新闻报道组:由党政办牵头,统一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告知工作。

  (5)医疗抢救组:由卫生院牵头,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落实资金和物资保障工作。

  (7)事故调查组:由安监所牵头、协作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8)善后处理组:由民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安全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需马上将发生的状况报告镇政府指挥部。

  五、应急处理

  1、接到事故报告后,指挥部依据状况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牵头单位负责人要马上赶到现场,支配协调各方力气,快速开展救援工作。

  2、各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接到应急救援的通知后,必需马上组织救援队伍,携带相关救援工具,赶到现场准时进行救援。对救援不准时、玩忽职守,瞒报、谎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6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交通部门职能分工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省安全生产条例》;

  (6)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1.2.2相关的应急预案

  (1)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②重伤100人以上的事故;

  ③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事故;

  ③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款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下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工作中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政府领导,各司其责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以安吉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组织、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发挥行业指导和协调作用,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新的安全事故。从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针对各种安全风险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做好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采用科学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为保证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县交通主管部门与当地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1.5工作机制

  在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县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县交通主管部门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管理职责

  2.1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职责

  2.1.1安吉县交通局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制定本县范围内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本县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报告事故情况;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在县交通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为加强对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副组长:分管建设工程的局领导;

  成员:县局建管科、县局运安科、县公路段、县港航处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由局运安科牵头负责。

  2.1.2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

  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编制本部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局报告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1.3县交通主管部门设立事故接警电话,负责接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联络,并将报警信息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急管理职责

  2.2.1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审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项目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具备在情况紧急时能及时调用的能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施工单位提供预测信息;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协调、落实各参建单位用于应急抢险救援的物资、设备、人员,配合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按规定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2施工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应急预案,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本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结合工程特点建立本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编制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每年不少一次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合同段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对本合同段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帮助;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报告;及时编写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3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在该项目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的责任人,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内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应到现场督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改正;严格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月度计量支付管理;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预防预测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急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定期开展预测信息接收,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通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风险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向施工、监理单位预测信息,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反应准备。

  3.1预测预警

  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台汛、风暴潮、冰雹、暴雨、雪等恶劣气象以及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推测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由县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和,县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它预测预警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

  3.2事故预防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建设单位预警信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

  在日常施工管理中,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条件,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必须摸清重大危险源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监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现场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1.2报告程序

  发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向建设单位快报(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项目属性于30分钟内按规定向县交通主管部门以及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其他有关部门快报(见附件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建设单位应同时向省厅质监局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县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同时通报县安监局等其他有关部门。

  4.1.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2)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项目基本概况;

  (4)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4.2应急处置

  4.2.1处置原则

  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发生一次重伤3-4人、或涉险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事故,市县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相关成员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发生一次重伤5人以上、或涉险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相关成员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

  4.2.2现场处理

  (1)县交通局派出现场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赶赴现场实地指导督办,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支持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交通局有关领导报告。

  (2)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3)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项目或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和事故调查。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4.3信息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由负责组织处置事故的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终止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单位决定应急终止,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险情排除;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结束;

  (3)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故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5.2应急终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县交通局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或险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6应急保障

  6.1组织保障

  (1)县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研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建设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项目职责范围内所属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进行有效监理。

  (3)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4)监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督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等情况。

  (5)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消防、卫生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2宣教保障

  县交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防及有关知识宣传,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讲解,增加预防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纪录。

  6.3人力保障

  (1)建立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项目等三个层面组成的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应急反应迅速。

  (2)成立项目抢险队伍,主要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3)成立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组成。接受并执行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4财力保障

  (1)县交通主管部门每年要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2)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帐。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管理的定期审核。

  (3)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其附加险,以保证事故发生后的赔付。施工、监理单位应为本单位员工及劳务合作人员投保相应的社会保险,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6.5演练保障

  建设、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制定应急工作演习方案,每年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触电、溺水、防台、防汛、高空坠落、坍塌等演习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7预案管理

  7.1责任追究

  实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更新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事故应急管理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向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生产环境、工程规模和自身条件的改变,每年度不断修订更新本单位、本项目的应急预案。

  7.3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交通局制定并负责解释,自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7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xx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狠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l作取得长足进步的基础卜成立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专职安全监察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实行公司一车间一班组三级安个管理体系。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定预案的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的消防法规、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公司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相关成员组成。

  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总指挥:由公司生产经理担任。

  成员:

  消防应急抬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下设六个专门上作组

  (一)义务消防队(灭火行动组)队长:保安队长副队长:保安队副队长成员:车间义务消防员,保安队队员义务消防队职责:现场火火、抢救被困人员。义务消防队可进一步细分为灭火器灭火小组、水枪灭火小组、物资疏散小组等。

  (二)疏散组组长:安全管理员副组长:车间维安成员:各部门主管疏散引导组职责:引导人员流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三)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仓库主任。副组长:车间助理成员:所有仓库人员,车间助理人员安全防护救护组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

  (四)火灾现场警戒组组长:总务主管成员:总务人员火灾现场警戒组职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五)后勤保障组组长:工程部主管副组长:前台主管成员:工程部各水电工、前台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3)

  一、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和顾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应对工作。

  二、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坐落于方向的村区内,西边面临,北边面临,东边面临,南边为。营业面积平方米,安全出口处。现从业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安全负责人人,是一家企业。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单位内有高低压配电装置及经营区电源线路较多,易燃品集中堆放,且在区域内使用燃气和主食加工机械进行现场食品加工。如果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火灾、机械伤害及触电等事故。

  4、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三、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通讯联络组、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4个应急救援组。

  1、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职责:

  (1)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2)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5)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6)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组织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2、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负责人:

  成员:

  职责:

  (1)设专人24小时值班。

  (2)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3)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救援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负责与各应急小组及对外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和情况通报。

  灭火组:发现火情立即利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及时断电、断气。

  疏散组:负责引导各部位人员有秩序疏散。

  抢救组:抢救受伤人员并进行救护,及时护送受伤人员就医。

  (二)组织体系框架:

  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应急指挥办公室24小时值班。

  2、由安全人员负责加强对危险源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

  1、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尽可能阻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2、现场负责人用最快速度通知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状态,救援组依据职责分工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

  3、事故发生后,如事态继续发展扩大,指挥部立即将本单位地点、起始时间和部位、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名称和数量、人员伤亡情况、可能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等上报三间房地区应急办公室。(应急办电话:白天6542.0028、夜间及节假日6542.0017)

  五、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

  (一)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员工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立即报告值班领导,现场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条件下,立即进行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2、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灭火行动。

  3、联络组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向三间房地区应急办报告,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随时与救援领导小组联系。

  4、灭火组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灭火。

  如液化石油气钢瓶泄漏着火,用湿布包住手去关闭角阀,无法关闭时,则用灭火器扑救,用水冷却钢瓶,灭火后应将钢瓶拎至空旷处放置。

  如电气设备着火,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再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5、疏散组接到警报后,立即按负责区域进入指定位置,用镇定的语气呼喊,消除顾客恐惧心理,稳定情绪,防止发生拥挤,以最快的速度引导顾客按指示方向有序疏散。

  6、抢救组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拨打120、999急救电话或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7、救援队伍到事故现场后,迅速报告未疏散出来的人员方位、数量以及疏散路线。

  8、火灾现场指挥人员随时保持与各小组的通讯联络,根据情况可互相调配人员。

  9、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等待专业队伍救援。

  (二)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切勿触摸电器用具的开关。

  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使用潮湿的物件拖动伤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三)炊事机械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有人受伤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关闭设备电源,向周围人员呼救,迅速向领导报告。

  2、领导接报后,立即到达现场,指挥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3、一般性外伤,迅速包扎止血,并将伤者送往医院。

  4、如果受伤人员伤势较重,现场指挥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或将伤员送往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三间房地区应急办。

  (1)发生断指,立即止血,尽可能做到将断指冲洗干净,用消毒敷料包裹,用塑料袋包好,放入装有冷饮的塑料袋内,将伤者连同断指立即送往医院。

  (2)肢体骨折,将伤肢固定,减少骨折断端对周围组织的进一步损伤,再送往医院。

  (3)如果肢体、头发卷入设备内,立即切断电源停止机器转动,不可用倒转机器的方法,妥善的方法是拆除机器取出肢体,无法拆除时拨打119请求支援。

  六、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后,事故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已消除,应急工作结束。

  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后期处理

  1、组织人员尽快清理现场,检修受损设备。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赔偿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将事故总结报告和处置情况报送当地政府应急办,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八、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及通讯保障:

  (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手机:

  副总指挥:手机:

  成员:手机:

  (2)应急办公室负责人:手机:成员:手机: (3)通讯联络组组长:手机:组员:手机: (4)灭火组组长:手机:组员:手机: (5)疏散组组长:手机:组员:手机: (6)抢救组组长:手机:组员:手机:

  2、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照明器材:消防器材:防护用品:通讯器材:

  3、经费保障:

  本单位从日常办公费用中,抽出部分资金用于应急物资的添置、维护保养及演练培训的费用支出。

  九、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培训与演练

  1、培训: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火灾事故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等相关知识培训。

  2、演练:

  根据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奖惩

  1、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无故不到位、不服从命令或临阵逃脱的,将给予罚款或开除处理。

  2、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因表现勇敢,减少事故损失的,给予表彰奖励。

  3、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受到伤害的,按照工伤待遇处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8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气质量,打好环保攻坚战,减少环境污染,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好蓝天保卫战,做好20xx年度春节、元宵节期间我街道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证空气质量达标,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街道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扎实有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孙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杰、张亮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调度和统筹领导小组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禁放区域

  1、以xx靠城一侧为禁放区。

  2、xx全域禁放。

  (二)宣传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区)范围分为7个工作小组,由各村(社区)包村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实行包村(社区)负责,对本村(社区)村(居)民实施全覆盖宣传教育。

  要求:户户知晓禁放区域,人人遵守禁放规定。

  措施:各包村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带领包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广泛发动网格员、志愿者对禁放区域内所有农户、小区全覆盖粘贴发放禁放区域公告或宣传单。

  (三)巡查检查

  春节期间每日开展巡查检查,特别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巡查检查。

  要求:春节期间各村(社区)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员开展禁燃禁放巡查检查。

  措施:

  1、春节期间各村(社区)每日对各自辖区禁放区域开展巡查检查,落实禁燃禁放规定。

  2、各村(社区)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需安排村(社区)干部或网格员在重点区域值守,劝导燃放人员遵守禁放规定。

  3、街道值班组需每日对街道重点区域开展禁燃禁放巡查检查,同时对各村(社区)落实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初一)6:00--8:00;2月15日(元宵节)6:00-8:00等重要时段,街道值班组需到xx江河堤两岸、xx广场、xx岩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无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各包村(社区)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带队开展入户宣传和巡查检查,确保户户知晓,人人遵守。

  (二)强化沟通协调。要强化与生态环境局、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带班领导要主动对接,开展联合巡逻、联合劝导、联合执法等方式,确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员及措施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9

  大家都知道,《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总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可见安全的重要性!生产法中还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必需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所以我认为:事故在于预防,安全系于责任,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洗煤厂也不例外。人的生命是珍贵的,只有有生命才会制造奇迹,没有生命,一切无从谈起。一个个悲情的瞬间,一声声哀痛的召唤,像一块块寒冰,撞击着我们的心灵。分析目前全部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安全意识薄弱,安全责任心不强,预防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这主要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安全生产法》熟悉不够深刻,安全思想不到位,只是片面的学习,对安全不够重视。

  其次、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熟识,对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不落实。第三、对潜在的安全隐患不去整改或发觉不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态度不端正。第四、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法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无视他人或自己的生命安全。

  凡事都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安全也不例外,幸福和苦痛,仅在一念之间,只缘于你触碰了那本不该碰的“高压线”。安全关乎你我他,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有可能以你、以我、以他,甚至更多无辜的生命为代价。那么如何防范,有哪些防范措施呢?我感觉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仔细深刻的学习《安全生产法》,树立自己的安全生产价值观,从自己的内心思想上做到重视。

  其次、熟识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严把安全关,将安全意识深入骨髓。

  第三、端正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从每一个环节入手,仔细的.检查,发觉安全隐患后马上整改,做到安全第一,恪尽职守。

  第四、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法规,做到“三不违”原则: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和“三不损害”原则:不损害自己、不损害别人、不被别人损害。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所以我们要从那些惨痛的安全事故中吸取阅历教训,时刻提示自己,保证生命的安全。“人的生命是珍贵的,它对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多么富有人生哲理的一句话,既然这样,那么安全问题就要时时讲、日日讲、月月讲、年年讲、重复讲,坚持用常态化的教育,坚固人们的安全意识;用铁一般的制度,确保安全弦紧绷;用刻不容缓的执行,保证安全责任的落实。

  总之,安全事故在于预防,只要我们有剧烈地安全意识,自觉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对自己的安全责任做到心中有数,时时掌控,那么安全就肯定能保证!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0

  县交通系统各单位:

  为确保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满意,不断增强交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交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成立领导机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交通系统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总指挥是交通局局长钱新宏,副总指挥是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艾合买提。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4个小组,分为路障清理小组、运输协调小组、后勤服务小组、信息联络小组,具体分工与负责人如下:

  1、路障清理小组:主要负责人是xxx与xxx;主要职责:负责清理路障,包括雪阻、冰阻、桥梁坍塌、道路中断等,应及时派出车辆与人员予以疏通,保证道路畅通无阻,车辆应随时加满油料,人员应保证24小时待命。具体机械车辆由与静公路段与巴仑台公路段予以解决。

  2、运输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人是xxx、xxx;主要职责:应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乘客与被困旅客的安全运输,保证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时。具体车辆由客运站负责协调解决。

  3、后勤服务小组:主要负责人是赵新军与艾尼瓦尔;主要职责:负责好被捆乘客与滞留乘客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乘客的安全。

  4、信息联络小组:主要负责人是吴校成与任刚;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任务是上传下达所有指令与命令,确保信息畅通。

  各小组要认真对照各自工作分工,制定出具体工作程序与办法。

  第一类情况:

  适用发生山区道路中断,风绞雪天气,受困车辆人员较多时启动。

  例如:与静县察汗诺尔大坂风绞雪道路中断,10辆车受阻。

  工作程序:

  1、接到群众或驾驶员的报告;

  2、信息报至总指挥钱新宏同志;

  3、钱新宏将有关情况上报州交通局与县委办,由任刚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30分钟内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此同时,各工作小组通知各自人员车辆以及机械作好准备工作。其中:路障清理小组备好车辆,组织好人员;运输协调小组备好营救车辆;后勤服务小组备好食物与御寒衣物以及药品;信息联络小组通知受困车辆与人员以及登记请障车辆、人员、衣物、食物等。

  4、1小时后,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各小组的工作方案立即启动,从与静县交通局与巴仑台运管站分2组上山营救。

  5、4小时后到达,机械清障小组人员机械开始清除雪障;后勤服务小组给所有受困人员发放食物与衣物;运输协调小组将受困人员疏散到救援车辆,送往目的地;信息联络小组通知受困车辆与受困群众单位,报告县委办公室,已开始营救,随时汇报进展情况。

  6、6小时后,营救出被困车辆,检查维修好被困车辆,安全返回目的地。

  7、总指挥上报营救工作开展情况。

  8、救援小组返回。

  第二类情况:

  适用于发生旅客滞留时启动。

  例如:客运站出行旅客达1000人。

  1、接到报告信息;

  2、立即通知运输协调小组,xxx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乘客与被困旅客的进行运输,保证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时。

  3、后勤服务小组对被捆乘客与滞留乘客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乘客的安全。

  第三类情况:

  适用于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启动。

  如:一辆载客10余人的营运客车,因下雪路滑,翻入路基外,人员死亡受伤严重。

  1、接到报告信息;

  2、信息联络小组应立即报告总指挥,总指挥要立即通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急救中心、保险公司;与次同时,副总指挥应将事故信息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州交通局、县安监局。如,事故造成公路路基、路面损坏则应通知公路段路政管理队。

  2、信息联络小组应迅速通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的路障清理小组、运输协调小组与后勤服务小组,总指挥负责分配工作任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急救中心、保险公司、后勤服务小组带领救援车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县急救中心开展医护抢救,救援车辆负责运送伤员与滞留旅客,路障清理小组负责清理路障,设置警告、警示标志。

  3、县急救中心应在抢救运送途中,开通县人民医院的绿色通道,到达医院后,立即开展抢救。

  4、总指挥再次上报救援情况,交警队、保险公司负责处理事故作出,作出结论。

  5、县交通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根据事故结论,对营运车辆作出处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1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和工作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 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2) 超出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管理机构)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3) 需要省厅处置的其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过程中,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做好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二次伤害。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在省厅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同时,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发挥指导、协调作用。

  1.4.3 预防为主,平急结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4.4 依法管理,科学施救。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先进适用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省厅和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以及现场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厅领导任组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厅直有关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自行确定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各生产经营单位组建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由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厅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2.2 工作职责

  2.2.1 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和处置工作;

  (2) 加强对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对各阶段应急管理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3) 审议、批准全省交通运输应急建设工作规划和事故救援处置预案,对有功单位及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单位及人员作出处理;

  (4) 批准和解除预警,决定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或终止,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协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资源及人员的组织、调配;

  (5)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审核、批准现场救援处置方案;

  (6) 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2.2.2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1) 传达贯彻省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会议和指示精神,拟订交通运输应急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各阶段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的督促协调、组织实施;

  (2) 拟订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他预案,定期评估预案的合规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修订工作,并监督检查预案的执行落实情况;

  (3) 收集整理与应急管理和处置相关的政策法规、信息数据,加强应急救援形势任务的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和演练;

  (5) 执行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工作的指示命令,做好事故预警、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等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传递和发布等工作;

  (6) 组建技术专家组,为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7) 完成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 省厅现场指挥部

  (1) 负责对事故现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力量的指挥调度,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应急物资、装备及人员的组织、调配命令;

  (2) 了解掌握事故伤亡损失以及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对当前和下一阶段应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报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

  (3) 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现场会商,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采取临时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发生二次事故;

  (4) 加强与事故现场其他参与救援工作的部门及单位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临时工作组,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5) 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加强和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根据应急救援现场表现,对相关单位及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6) 完成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信息报告与预警

  3.1 事故监控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事故监测和信息报送网络,完善风险评估、分析研判等运行机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隐患点的排查辨识和动态监控,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信息,按规定时限上报省厅值班室。

  3.2 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逐级迅速上报事故信息,每级报送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事故发生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主动地向省厅应急办提供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其他数据资料,为省厅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3 预警行动

  3.3.1 预警级别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是:Ⅰ级预警(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Ⅱ级预警(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Ⅲ级预警(可能引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Ⅳ级预警(可能引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3.2 预警发布

  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信息,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迅速召集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根据事故风险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及预警级别的建议,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发布。

  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可通过部门网站、办公内网、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应包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防范措施、注意事项及发布机关等要素。

  3.3.3 预警执行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收到省厅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预案规定,及时研究制定应对方案,采取应对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1) Ⅰ级预警(特别严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的主要领导和全体人员到岗,24小时现场值守;成立专家组,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在规定地点完成集结,人员、装备、物资、器材根据救援工作需要配备到位。

  (2) Ⅱ级预警(严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的主要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24小时现场值守,专家组成员到位,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在所属单位完成集结,人员、装备、物资、器材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完成准备。

  (3) Ⅲ级预警(较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与专家组成员保持联系,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做到全天备勤,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对人员、装备、物资、器材配备情况作出安排。

  (4) Ⅳ级预警(一般状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与专家组成员取得联系,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安排三分之一以上力量备勤,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演习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管理。

  3.3.4 预警解除

  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因素消失后,经省厅应急办与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会商,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响应级别分为四级,分别是:

  (1) 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中毒,或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 分级响应

  4.2.1 预案启动

  Ⅰ、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并启动本预案。事发地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厅直有关单位以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按照本预案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规定以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Ⅲ、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分别由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厅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并及时向省厅报告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4.2.2 主要措施

  实施Ⅰ、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省厅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 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加强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密切跟踪掌握事态最新发展;

  (2) 及时向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以及事态发展、应急救援进展等情况;

  (3) 组织会商、研判,制订现场救援处置方案,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施行;

  (4)成立现场指挥部,抽调相关人员和技术专家随同厅领导赶赴事发地,现场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5)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临时工作组,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协调联系、沟通配合;

  (6) 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厅直有关单位应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成立协调指挥机构,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协调本领域、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支援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加强应急响应期间的值班值守,跟踪掌握事态发展,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启动本级相应应急预案,成立本级现场指挥部,在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和当地政府的共同领导下,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省厅现场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4.3 指挥协调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到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示命令后,应当立即安排相关领导、专家和应急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省厅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按照现场救援处置方案,密切配合,共同采取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全力遏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

  4.4 紧急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级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职工、群众及其他现场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态发展,在充分听取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现场救援处置方案作出调整,采取其他临时性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

  涉及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区域、跨领域(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处置方案,应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并根据应急救援进展,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4.5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人员应当按规定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程序及相关规定。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系统内征用和调拨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材。

  4.6 群众安全防护

  省厅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命令,切实做好事发现场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包括:

  (1)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特点,明确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2) 确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撤离、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和程序,提供应急运输车辆,做好疏运组织工作;

  (3) 根据事发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条件,为遇险群众提供相应的延伸服务。

  4.7 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发地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向省厅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请求社会力量的支援,由省厅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协调相关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 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省厅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应急救援工作进展,安排技术专家,携带专业设备,切实做好事故现场的检测与评估,集中收集整理、综合分析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为完善现场救援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应及时报送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4.9 信息发布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成立负责信息发布的临时工作组,及时整理事故处置最新进展,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等途径发布相关信息。

  4.10 应急终止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经省厅现场指挥部确认,报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终止实施本预案,撤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厅直有关单位应当在省厅现场指挥部的指导下,制定善后处置方案,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开展灾后重建,恢复基础设施。

  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加强对事发地善后处置工作的跟踪督导,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5.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各级交通运输管理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协调保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受损财产的保险受理及赔付工作,保证灾后恢复重建以及伤亡人员医疗救助金、抚恤金的资金来源。

  5.3 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直接或授权相关部门及单位成立调查组,独立或在省、部领导下开展调查工作,工作进展以及调查报告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关部门。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省厅现场指挥部应当认真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省厅应急办组织实施,对应急预案、现场救援处置方案等进行修订完善,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

  6.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省厅积极推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建设,建立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等基本环节,保证各级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的应急机构,负责本地、本领域、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定期向省厅报送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及时报送。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下的紧急调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地、本领域、本单位实际,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健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做好日常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应急救援装备质量合格、性能良好,处于待命状态,能够随时调配并投入使用。

  6.2.2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进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组织管理,开展培训演练,提高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全系统各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配备、专业特长及装备水平等情况,并检查指导相关工作。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积极依托大中型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应急保障运输车队建设,按规定数量配备客货运输应急车辆,并根据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命令开辟应急救援运输特别通道,迅速组织力量抢通受损路段,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厅应急办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全系统应急运输车队的组织管理状况,并加强监督检查。

  6.2.4 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根据应急救援需要,与当地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并积极为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救治工作提供便利。

  6.2.5 治安保障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单位员工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和保卫工作,加强对重点场所部位、重要设施设备的巡查值守和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并在必要时协助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6.2.6 物资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使用、征用调拨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补充更新,确保应急物资按规定数额配备,防止被盗、挪用、流散和失效。

  应急状态下,省厅应急办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命令,负责协调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跨领域、跨部门单位的物资调配,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2.7 资金保障

  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做好必要的资金准备。

  6.3 技术支持与保障

  省厅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分析研判,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7.监督管理

  7.1 监督检查

  省厅应急办应当加强对本预案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问题、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配合。

  7.2 公众信息交流

  省厅应急办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省交通宣传中心提供支持。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结合本地、本领域、本单位实际,做好应急法律法规和技能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

  7.3 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省厅和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厅直有关单位应当制定年度计划,定期对本地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专兼职救援队伍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7.4 演习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性的综合演习。各级应急管理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有关单位应急救援演习演练组织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做法,检验评估能力水平,并向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

  8.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厅应急办应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职责与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发现的新问题,定期对本预案的合规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全面评估和修订,组织技术专家评审,报经省厅批准后组织实施。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 执行应急救援指示命令坚决,行动迅速,指挥有方,为避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作出突出贡献的;

  (2) 承担并出色完成应急救援急难险重任务,成绩突出的;

  (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视情节和危害程度,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依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属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 不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拒绝承担应急准备义务的;

  (2) 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5) 阻碍应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事发现场抢险救援秩序的;

  (7) 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8.3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8.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2

  一、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提高救援效率,特制定本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达州项目部溺水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应急预案体系

  本项目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10个专项应急预案(《高空坠落应急预案》、《脚手架坍塌事故应急预案》、《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模版坍塌应急预案》、《土方坍塌专项应急预案》、《施工现场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溺水事故应急预案》、《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中毒应急预案》)组成,预案中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三、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项目部、施工分部应急救援体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㈠、应急组织体系: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对本标段高空坠落事故工作的人员、机械、车辆、物资进行指挥、调度,做到分工明确、纪律严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朱奕儒

  副组长:夏东、李桥

  组员:贺正才、田钰涛、唐枭欢、罗霜、郭正豪、白德根、王轩沅、秦晓东、曹冰城

  组长:项目经理朱奕儒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副组长由项目安全负责人夏东,总工李桥、现场负责人贺正才担任,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组长不在或授权时,副组长按序行使组长的权力。成员由项目部各部(室)人员组成。

  2、副组长职责

  ⑴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以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⑵审定并签发本项目应急预案。

  ⑶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令。

  ⑷下达本项目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⑸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⑹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⑺负责对外联络,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⑻负责检查监督应急准备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操练和讲解活动。审批并落实项目应急准备及救援资金。

  四、预防与预警

  1、预防:施工现场交通安全预防措施及疏导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其他绕行路线交通压力,道路不能进行全幅断交施工,所以采用半幅断交施工方案,既维持原交通路线不变,利用分隔带变双幅双向通行为单幅双向通行。安全围护和交通疏导措施:施工区间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既用警示防撞水马和防撞桶将施工区间围挡,水马两侧粘贴反光警示膜,围挡顶部每间隔50m悬挂24V警示红灯,两侧放置警示爆闪灯及安全警示标志牌,施工区间两侧24小时专人维护、疏导,保持围档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整齐和完好。道路两侧有行人车辆通行的路口,采用活动围挡,并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看守,保证行人及车辆的通行安全。半幅通行车道道路中间用用警示防撞水马和警示路锥将之分开,两侧车辆各行其道,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在各个相关路口分别设置车辆绕行标志牌,施工路段两端200米范围内分别设置施工温馨提示牌、限速警示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减速慢行告知牌等。同时与市交警支队取得联系,施工单位与之配合,共同进行交通管控与疏导,确保施工期间交通安全。如遇重大活动及现场交通路段由于车流量大半幅通行不满足通行能力要求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时,立即启动交通堵塞应急预案,保证施工段落交通畅通。

  1、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⑴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⑵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⑶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⑷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规定。

  ⑹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⑺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分级保护。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气元件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各类开关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所有配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合格产品。

  ⑻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⑼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⑽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TN-S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⑾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⑿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⒀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严禁一个开关控制多台用电设备,每台设备应有各自开关箱,以保证安全。

  ⒁配电箱及箱内不得放置建筑材料和杂物。

  ⒂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⒃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距不得超过3米。

  ⒄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⒅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2、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

  ⑴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克服麻痹思想,人人有责消除物体打击伤害事故,牢固树立“三不伤害”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

  ⑵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得嬉闹、开玩笑,以免影响注意力。

  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或作业场所,应按规定着装,不得穿高跟鞋、凉鞋、拖鞋、背心、短裤,不允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

  ⑷安全防护措施要齐全得力,安全注意事项要有针对性,现场监护人要坚守岗位。

  ⑸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及必要的围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⑹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特性,掌握操作要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⑺多人作业时,必须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车辆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⑴加强机驾人员安全教育,定期对机驾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并考核。

  ⑵加强机驾人员机械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操作人员操作水平,减少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机械事故发生。

  ⑶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驾驶。

  ⑷加强班前检查制度,车辆使用前必须对转向、制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病机、病车”施工上路。

  ⑸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车辆倒行时,注意观察机械轮边距,以防侧翻、后翻等机械事故发生。

  ⑹加强安全考核与淘汰制度,激励操作手提高自身意识及操作驾驶技能。

  ⑺对机械车辆要定期保养、维修,保持良好运行状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调试,消除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因素。

  ㈡、预警

  ⑴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预警培训。

  ⑵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险情;或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电器漏电触电事故、机械车辆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物体打击事故等情况按信息报告与通知程序进行汇报。

  ㈢、信息报告与通知程序

  发现上述险情后,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应迅速采取措施,撤离人员、确定可能波及范围并设置警戒,同时报告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并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和求得援助。如在非工作状态发现险情,发现者应迅速直接向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从外部获取的有关周边险情后,获取人应立即向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确认信息属实后,及时通过广播等快速手段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并组织相应的预警行动。在接到事故救援电话后,询问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向安全副经理和事故救援小组汇报,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在1小时内按程序上报,要将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向高监办、指挥部进行报告,并在事故救援结束后,将事故详情进行及时详细汇报。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同时按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上报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

  五、应急响应

  ㈠、响应分级

  超出本级应急救援能力时,要及时上报,进行扩大应急。凡上一级应急救援响应启动的同时,下一级应急救援响应也要启动。

  ㈡、响应程序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报告或拨打项目24小时值班电话,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事故简要信息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2、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本预案适用范围进行判定,如符合则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通知各副组长及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组长,通知各施工分部组织救援力量到达事故现场。同时向公司以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3、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组长应立即通知本小组各成员,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携带相关应急物资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按各自职责分工及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应到达现场指挥,协助、协调、指导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各方救援力量做好抢险救援、安全疏散、现场救护、现场警戒等工作,并及时向高监办、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公司以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事故应急救援最新动态,并向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传达其相关指令,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㈢、应急结束

  1、应急解除判别指标

  ⑴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标准;

  ⑵危害已经消除,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⑶现场抢救活动(包括搜救、险情及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地。

  2、应急结束程序

  ⑴应急结束后,项目安全主管部门即安全部在24小时内按照公司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编制事故简况报告并填报相关事故报表,经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上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调查、善后组织工作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

  ⑵安全部应配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置,并在30日内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及有关资料上报总监办、指挥部、公司。

  ⑶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⑷向事故处理小组移交资料内容包括: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等。

  六、后期处理

  1、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善后安置组应按照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部署,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及早消除事故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努力消除事故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2、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还须组织对应急救援行动进行详细总结分析,对本项目的救援力量进行评估,对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七、保障措施

  ㈠、通信与信息保障

  项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成员必须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设备、工具正常,并24小时畅通。各应急救援机构人员以及当地医院、救援机构。

  ㈡、应急队伍保障

  本项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项目主要领导组成,指挥中心办公室为项目安全部,下设5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由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现场人员组成,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㈢、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项目安全部应按照本应急预案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建立责任人清单,明确贮存地点,并定期检查,保持状态完好。主要应急物资包括:

  1、救护人员的装备:安全帽、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安全绳、救生衣,防毒、防尘面具,雨衣、雨鞋等;

  2、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桶、铁锹等;

  3、通讯器材:移动电话:原则上每个管理人员一人一个;

  4、其它物资:救生网、担架、手电筒、编织袋、工字钢、探照灯、喊话喇叭等。

  ㈣、医疗保障

  由于本项目所处省道出海路抚宁县杜庄镇附近,距离秦皇岛市抚宁县柳江医院较近,因此安全保卫部与相关医疗机构保持联系,确保伤者能得到有效救治,现场救护组应清楚了解医院地址及最便捷路线、联系电话等。

  八、培训与演练

  ㈠、培训

  1、项目安全部应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2、项目开工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针对应急预案对项目各应急组织成员进行培训,并将应急预案予以公布。

  3、项目安全部应半年组织一次全体人员应急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⑴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等安全技能。

  ⑵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隐患,异常情况的鉴别及上报、报警(包括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⑶事故的应急处理,紧急情况下各类人员的防范措施,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

  ⑷现场自救与互救知识,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㈡、演练

  ⑴在项目开工后,项目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结合本项目特点按工程内容分别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演练至少组织一次并根据工程进展不定期举行,当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

  ⑵应急救援演练前,安全部应做好详细的策划工作并编制具体演练方案,针对演练的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组织方式、情景模拟及需注意的安全事项等提前进行安排和要求,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存在问题予以修订完善,保存相关记录、影像资料。

  九、周边可用资源及联系方式

序号周边资源联系方式用途备注
1匪警110治安事件报警救援
2火警119火灾事故
3医疗120人员伤亡急救和救援
4道路事故122道路事故报警
5气象121气象信息
6查号台114电话号码查询

  十、项目部所有人员联系方式

达州片区高速公路专项养护工程项目经理部人员花名册
姓名职务电话备注
朱奕儒项目常务副经理13688044317
夏东项目副经理安全科长15198224789
李桥项目总工18708108050
贺正才工程科长15528802113
唐枭欢工程资料15281143286
田玉涛达万工区长18582316850
罗霜安全内外业18113007551
白德根综合办后勤13808048749
王轩沅工程现场13688260964
郭正豪安全现场15883595496
陈荣实验室15282297575
秦晓东工程现场18282730823
曹冰城工程现场15597027027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3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水利系统内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提高应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能力,做好应对处置工作,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1.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xx市水利局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局办公室、安全生产办、纪检效能科、水利派出所、工程管理科、农水科、安全饮水办、水资水政科、移民科、财审科。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决策组,技术抢险指导组、安全保卫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6个专业处置组。

  决策组由局领导组成、局长为决策组组长,分管局长及其他局领导为决策组成员。

  决策组主要职责为:

  (1)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2)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3)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4)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5)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6)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

  技术抢险指导组由局工程管理科、安全生产办、农水科组成,由局分管水利技术领导负责牵头。

  技术抢险指导组主要职责为:

  (1)根据各水利工程生产工作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的需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2)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3)对各生产工作场所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4)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指导和参与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

  安全保卫组由水利派出所、纪检效能科组成,由分管领导牵头。

  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

  (1)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故意阻止或破坏救援行动;

  (2)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扰;

  (3)保护好事故现场;

  (4)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纪检效能科、移民科、财审科组成,由局领导负责牵头。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协助制定水利工程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善物资资源收集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2)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3)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的调集;

  (4)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5)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

  信息宣传组由办公室、安全饮水办、水资水政科组成,由局领导牵头。

  信息宣传组主要指责:

  (1)负责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具体联络,信息收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

  (2)积极同媒体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

  (3)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善后续发布工作。

  事故调查组有水利派出所、安全生产办、纪检效能办、水利工程管理科组成,由局领导牵头。

  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

  (1)查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初步确定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3)提出对安全生产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向派出调查组的领导小组及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书。

  2.预警和预防机制

  2.1工作准备

  定期研究水利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以及所主管水利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增强职工预防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2.2预警预防行动

  2.2.1局二级单位、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2.2.2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险情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当地水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2.2.3接到可能导致水利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3.事故报告

  3.1事故报告程序

  3.1.1水利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1.2接到水利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重的应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3.1.3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1发生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工作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2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必须迅速、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后勤保障组根据工程需要及时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救援器材等保障用品,参与伤员救护工作。

  4.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由技术抢险组专家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置和抢险方案,及时投入抢险工作。

  4.5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安全保卫组配合应急指挥机构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时发布通告。

  4.6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安全保卫组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4.7信息发布工作。事故发生后,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信息宣传组积极同新闻宣传等单位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并更具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5.应急结束

  5.1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2善后处置

  5.2.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5.2.2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组协助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5.2.3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5.3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5.3.1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5.3.2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事故等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或自行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损失情况,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3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5.3.4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生产安全。

  6.应急保障措施

  6.1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1.1工程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水利运行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应当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他社会资源。

  6.2经费与物资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保障经费,储备相关的抢险设备和物质。

  6.2.1技术储备与保障

  整合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电设备、勘察设计等方面的应急救援专家并建立专家库,常设专家技术组,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派遣或调整现场应急救援专家成员。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4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对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县人防系统内恐怖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保护公民生命和国家集体、公众的财产安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及时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和指挥原则。县人防办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在全县人防系统开展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2、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发生在人防工程内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由人防部门协调公安、安全、消防部门组织处置,县人防部门提供组织专家、技术支持。

  3、重点部位重点保护原则。人防工程是国防设施,是战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依托,地下人防指挥所、地下通信枢纽是防范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的重点部位,平时做好防范工作,要做好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准备,向不发生或者避免发生恐怖事件、安全事件努力,一旦发现恐怖事件、安全事件,要向公安、安全、消防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迅速处置。

  4、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在人防工程内的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人防工程内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5、注意安全原则。发现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后,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人防部门人员,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要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和安排,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亡和给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更大损失。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黑龙江省处置恐怖事件总体预案》、《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合发生在我县人防工程内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在人防工程内利用生化制剂、化学毒剂进行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在人防工程内以放火、决水、爆炸方式,或者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盗窃、抢夺、抢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等方式,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制造恐怖事件或者恐怖气氛,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的;

  3、在人防工程内投放虚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性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的;

  4、在人防工程内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

  5、人防工程内发生因电器、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和人为放火或其他原因引发重大火灾的;

  6、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和决水、土质坍塌,雨水倒灌,给地面建筑和人员造成影响和危害的;

  7、人防工程内发生破坏活动,造成局部区域秩序混乱的;在人防工程内发生破坏活动,造成局部区域秩序混乱的;在人防工程内发生盗窃、抢劫和聚众滋事等刑事案件造成一定危害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设立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全县人防系统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协调机构。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工作。

  2、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防办。

  3、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防办主任、公安局长担任,成员由安全、消防、建设、安监和防疫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县人防办主任兼任。

  4、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直接负责领导县人防办所属的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协调、调动人防行业内反恐怖和社会安全事件各种资源,组织指导公安、人防、安全、消防和防疫等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4)新闻宣传部门依有关规定开展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5)根据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协调调动公安和武警,维护、保护现场。

  (6)组织相关反恐怖和安全工作专家组,积极开展现场研讨、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专家建议和决策依据。

  人防工程设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由事发地的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法人任现场总指挥,相关成员参加。现场指挥设在当地人防指挥中心和公安指挥中心,以公安指挥中心为主,并确定备用指挥地点,也可以在事发地视情确定指挥位置。其主要职责是: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反恐怖、社会安全力量和资源,开展处置工作。

  (2)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处置建议,负责总指挥部下达各项指示和任务的组织落实。

  (3)负责指挥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4)特殊情况下,可先行采取紧急措施,后向领导小组报告。

  (5)平时现场指挥部下设成立五个组(通信联络组、引导疏散组、消防灭火自救组、抢险救护组、待命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用各组,迅速转入临战状态,进行有效处置。

  三、组织体系运作和处置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及属地人防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处置行动,整个处置行动分为启动预案,处置实施和行动终止三个阶段:

  1、启动预案

  接到上级通报和平时收集掌握的情况,适时判断事件的真实性。

  (1)己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现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工作人员立即向中控室报警,并说明事发地点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快速综合各项信息,立即做出判断,视不同情况向现场总指挥和119、110、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动联动程序,启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已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生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立即向中控室报警,并说明疫情事发地点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工作人员,必须快速综合各项信息,立即做出判断,视不同情况向现场总指挥和120急救中心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动联动程序,启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正在建设或早期建设的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决水、土质坍塌、雨水倒灌,给地面建筑和人员造成影响和危害,属地人防部门接到报告后,认真研究查找相关图纸和资料,判断人防工程归属,酝酿提出处置意见。

  2、处置实施

  从报警到现场专业组到达各自岗位以后为处置实施阶段,该阶段行动主要内容:

  已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现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现场指挥部及现场的五个职能组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处置,待公安、安全、消防和防疫部门到来后,积极配合四个部门开展行动。

  (1)有关部门到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下,按照任务分工,采取固定、移动方式对现场监测和勘察,人防工程工作人员要提供事发前后有关情况,为领导小组确定有效的处置行动提供决策依据。公安、消防迅速扑灭火灾,实施工程抢险,排除险情,封锁受污染区域,人防工程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密切配合,控制事态发展。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法律规定,实施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时关闭、封锁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工作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部指挥,服从命令,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再次发生。

  (2)对发生在人防工程内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属地卫生防疫专业队伍到来之前,要保持镇定,启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制定的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待专业队伍到来后,人防业余专业队协助卫生防疫专业队进行抢救。

  (3)正在建设或早期建设的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决水、倒灌、坍塌属于单位建设的人防工程,由属地所在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当地人防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必要时可提供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属于人防部门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和公共人防工程,由属地人防部门汇同相关部门解决,事后报上级人防部门备案。

  3、行动终止

  从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至各专业力量回撤,指挥部终止工作为行动终止阶段。该阶段行动的主要内容:

  (1)确立终止条件,适时做出决策

  现场指挥部经综合评估并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领导小组在全面分析处置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后,做出终止处置行动的决策。

  (2)评估事件后果,妥善安排善后工作

  参加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各单位对现场环境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行动终止意见,履行相关的手续后,现场指挥部根据上述单位意见抓好落实。属地政府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生活,努力消除公众的心理恐慌,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四、应急行动保障措施

  1、信息与通信要顺畅。为确保处置反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信息与通信渠道的畅通,保证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组织度现有人防通信手段,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时的通信需要,属地人防部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通信设备,保证通信联系的畅通。

  2、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完好。现有的消防设备必须达到消防部门标准,取得合格证,采取日检查、周分析、半月大查的有效措施,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物资器材准备要齐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必须备有足够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用品,逃生器具、防毒面具和少量的防辐射器材。

  4、后勤支援及时。属地人防办和工程使用单位要储备一定工程维护资金,上级人防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提供部分抢险救灾的经费保障。

  5、培训与演练要常抓不懈。属地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特别对在地下工作的人员每年要进行最少二次消防安全知识、反恐怖和社会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不得少于四次全员消防安全和反恐怖演练,掊养一批训练有素,对消防安全、反恐怖、社会安全基本熟悉的业余专业队伍。

  6、日常防范要经常。属地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反恐怖、社会安全方面情报信息的搜集工作,要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加强专门人力情报工作,发挥高科技手段作用,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综合性的情报信息,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结束后,现场指挥部成立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在突发事件后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害遗留事宜,包括人员安置,经济补偿,受损失后重建,清理与处理现场等工作。

  2、社会救助

  对在突发事件后遭受损失和损害的相关人员,通过调查了解掌握基本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实施救助,针对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开展灵活多样的救助活动,发动新闻媒体进行社会救助,民政和社会慈善组织开展捐赠救助活动。

  3、认真总结

  突发事件结束后,善后工作处理领导小组要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总结在应急突发事件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弄清事实,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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