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3 15:41:44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集锦13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企业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集锦13篇]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一.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由动力设备科负责电气安全管理,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电工在动力设备科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三.技术部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包括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其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计、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有针对性的电缺陷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

  四.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额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五.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动力设备科会同安全科、工程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台汛季节要强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七.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和电气安全常识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中必须有一课时以上的电气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电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八.施工必须建立和健全如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气安全值班负责制和交接班制;

  3.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4.电气事故的处理规程。

  为了保证上述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健全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奖惩规定。

  九.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不安全的行为。

  十.发生电气工伤、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等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十一.本规定未涉及部分,均按国家有关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第二章.变配电设备

  十二.现场临时变电所及高低压线路装置均应严格按《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进行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准通电使用。

  十三.现场临时用电所的选址要适当:变压器应安装在高于地面0.5米的基础上,周围设高度不低于3.5米的围墙壁;1000千伏安以下变压器间其净面积不少于3米×3米,四周有效操作距离不小于0.8米,变电所外墙应张挂安全色标示警。

  十四.低压配电室应紧靠高压变压器间,其净面积不小于3米×3米,地坪应高出高压变压器间50毫米,屋面为阻燃防渗漏,配电板下沿距地1米,板前应设置绝缘胶垫式木质绝缘台。

  十五.变配电设备的检修维护及预防性试编应按规程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雷雨季节应严格进行全面检查。

  十六.严格按规程要求做好防雨雪、防汛、防火和防小动物的工作,保证变配电室有好的通风条件;保持室内外整洁以及出入通道的畅通。

  十七.严格执行有关停送电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报告。

  十八.配电变压器与施工现场的沟槽,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第三章.输配电线路

  十九.施工现场的供电线路的安装架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进行,做到规范化、条理化,严禁乱拖乱拉。

  二十.架空线电杆的材质、直径、间距及埋深,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二十一.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导线;输电干线、分支线及设备电源线的绝缘应符合规程要求;不准成束架设,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支架上。

  二十二.架空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毫米,铝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平方毫米。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

  二十三.施工现场的架空线路与施工建筑物,大型起重设备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架空线路与地面、道路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高度。

  二十四.固定设备的配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埋地敷设必须穿管,埋置深度不小于0.6米,管内导线不得有接头,管口应密封。

  二十五.起重机械不得在高压线下方作业,在其一侧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和吊物与高压线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二十六.使用坚韧橡皮电缆,应按用电设备合理敷设,不准在地面路面乱拖乱拉,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拖线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电具引线长度不大于5米。

  二十七.移动电具必须使用有接地(零)芯线的坚韧橡胶软线作电源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

  二十八.施工现场的临时线的架设,必须经动力设备科批准,并签注使用期限,期满后必须立即拆除;临时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和拆除。

  二十九.如需用多路电源,应从分配电箱合理配电。

  三十.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应立即组织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章.配电箱

  三十一.从现场总配电装置至各用电设备,必须通过三级配电装置,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其结构形式、盘面布置和系统接线要做到规范化;

  1.箱内开关、熔断器、插座等设备齐全完好;

  2.配电与设备排列整齐、压接牢固、操作面无带电体外露;

  3.总开关及各分路开关上端设熔断器;

  4.金属电箱外壳设接地保护;设接地排与接零排;

  5.每个回路设漏电开关;

  6.动力和照明分开控制,单独设置单相三眼不等距安全插座,上设漏电开关;

  7.门锁齐全,有防雨措施。

  三十二.i型电源配电箱(下杆电箱),作为总变电装置后的第二级配电装置,应靠近用电相对集中处。

  三十三.ii型电源配电箱(分电箱),作为第三级配电装置,可直接向负载供电,应做到一机一闸,开关应采用与用电设备相匹配的漏电开关。

  三十四.iii型电源配电箱,作为搅拌机、卷扬机等专用设备使用的第四级配电装置,应设在设备附近;箱内可设由漏电开关控制的备用插座,供维修时另接设备用。

  三十五.拖线箱作为移动式配电装置,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保护;开关或分路熔断器必须与用设备匹配;同一箱内不得用单相三眼和三相四眼不同电压的插座。

  三十六.各类插座、插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完好;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使用单相三眼插座,插座上方应有单独分路熔丝保护;插座的接地线不准串联。

  三十七.电力容量在3千瓦以下的电源总开关可以采用瓷底胶木闸刀开关。用刀闸直接控制操作用电设备时,应在刀闸出线侧加装瓷插入式熔断器作保护,并用熔丝将刀闸内熔丝部分直连。刀闸的静触头应接电源线,动触头按负载,严禁倒送电。

  三十八.各种熔断器的熔体必须严格按规定合理选用,各级熔体应相互匹配。熔体应采用合格的铝合金熔丝,严禁用多股熔丝代替一根较大的熔丝。

  三十九.各级配电箱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箱内应保持整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箱周围应保持通道的畅通。

  四十.施工现场的固定露天电箱、分电箱必须架空设置,其底边距地高度不小于0.6米。

  第五章.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四十一.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必须采取有效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四十二.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装置应采用保护接零。接零保护装置应严格按规定规范进行安装。配电箱及起重机轨道也应有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

  四十三.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准将一部分电气设备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接零。

  四十四.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应以并联方式与零干线连接。零线的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的一半。零线上不准装设开关和熔断器,单相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

  四十五.塔吊的接地极必须设一组,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四十六.金属脚手架、塔吊和人货两用梯,应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第六章.电气设备

  四十七.各类施工机械的电气装置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查,确保运行正常。

  四十八.未经动力部门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准安装和使用。

  四十九.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水淋受潮的设备须经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十.电动机应装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并应根据需要装设相应的失压保护装置。每台电机应有单独的操作开关。

  五十一.移动机具如空压机、电焊机、平刨、圆锯等应装随机控制的交流接触器或铁壳开关。

  五十二.施工现场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gb787-83、gb-3883、1-2-83的要求进行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施工现场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选用ii类工具,必须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电流不大于0.1秒的漏电开关的保护。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宜采用iii类工具;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和管道内工作,必须使用iii类工具。

  五十三.电焊机的外壳应完好,其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应有防护罩保护;其一次侧电源应用橡套电缆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五十四.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线必须由指定的现场电工按有关规定安装、限期拆除。严禁其他人擅自接装。

  五十五.现场的照明一律采用软质橡皮三芯电缆线并有漏电开关保护。

  五十六.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和漏电开关保护;灯具距地不低于2.5米。

  五十七.施工现场的照明电压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一般施工现场:220v,工作手灯:36v

  危险场所:36v,无触电保护措施的移动式照明:36v

  顶管管内作业:36v,工作面窄场所:12v

  特别潮湿场所:12v,金属容器内:12v。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2

  一、财务资金部部门职责及员工岗位职责

  (一)财务资金部部门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各地区机关、各项目部财务会计工作。

  2、负责建立公司内部资金、会计、财务与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并督促运行。

  3、负责管理公司资金调配,控制项目现金流量。制定公司各项目部收付款计划,督促项目部按计划进行资金安排。

  4、负责公司税务工作,承办各种税费的申报、缴纳工作。负责外经证、税务资料的管理。

  5、负责公司各类会计报表、财务决算、年度报表的汇总、编制工作,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

  6、负责编制公司各机关管理费用支出预算计划,负责公司各机关日常经费支出报销和核算工作。

  7、负责公司筹资管理,办理公司对外银行信贷的申请、展期、归还,负责各类保函、资信证明的开立、展期和撤销。

  8、负责公司清欠报表等资料的整理上报,配合做好公司清欠防欠工作。

  9、负责公司审计稽查工作。

  10、负责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资金部经理岗位责任

  1、协助总会计师全面管理财务工作,制定每年财务工作规划,按月安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考核执行情况;

  2、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定,组织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学习;

  3、半年组织一次公司财务工作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4、协助总会计师加强资金管理与安全教育,做好资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检查、指导资金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5 、每季度检查、落实税务发票管理和税政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拟定公司会计核算规定,组织、检查、指导公司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解决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

  7、编制总部及审核汇总分支机构年度机关费用支出计划,审核总部地区职工借款与报销凭证;

  8、审核公司向上级及银行、税务、工商等报送的各种报表,保证报表质量;

  9、组织安排公司内部工程项目审计和专项审计,负责配合上级或外部审计机构搞好外部审计事项;

  10、检查、指导财务稽查工作,落实、解决稽查中发现的问题;

  11、完成本岗位其他工作及总会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资金部副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会计师、财务资金部经理指导下管理公司资金、财务、审计、会计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2、按月安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考核执行情况;

  3、组织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及财务工作大检查;

  4、协助财务资金部经理管理公司资金工作,加强银企关系,做好融资工作;

  5、负责公司清欠工作,组织长期拖欠工程款清欠回收;

  6、审核各项目进度款、急用款、项目经费申请及总部地区职工借款和报销凭证;

  7、组织每两月自、联营项目资金例会,全面制定和落实各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确保公司资金的正常周转;

  8、负责督促、审核新开工项目资金策划并指导项目资金策划;

  9、加强资金管理与安全教育,做好资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检查、指导资金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10、负责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效能监察工作计划和目标;

  11、负责审计、稽查、审核审计稽查报告工作及跟踪检查、落实、解决稽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定期形成稽查报告报公司总会计师;

  12、检查、指导各地区、项目税务管理工作,检查、落实税务发票管理和税政执行情况,处理好税务会计核算,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防范税务风险;

  13、制定年度本级机关费用支出计划,按季组织召开实际支出和节超分析会,及时汇报计划执行情况和控制措施;

  14、组织检查联营项目对外支付款的执行情况、现金流量和债权债务的真实准确性;

  15、分析、总结项目成本管理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按月汇总项目成本表报部门经理和总会计师;

  16、审核各期财务会计报表,确保报表质量;

  17、制定年度审计稽查工作规划,按月安排具体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

  18、按季度检查、指导、考核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向总会计师和总经理报送书面报告;

  19、完成公司其他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主办会计(总部)岗位职责

  1、经常核对清理应收款、应付款等各账户余额;

  2、编制机关账套会计报表、及时上报企业快报并及时编报财务报表;

  3、上报统计报表(综合统计报表里有关的财务报表)及有关固定资产统计表;

  4、按年编报机关管理费支出计划、审核并汇总所有账套报表;

  5、审核并汇总因上市需要所作的各种测试底稿、审定分析、总分包信息采集、及上市需要的其它报表;

  6、在部门经理和主管副经理领导下组织检查公司联营项目会计核算和债权债务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7、管理联营项目工程款回收,防止联营方擅自收款,审核联营项目资金额度审批表的本期和累计应付款、已付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8、按月监督、检查联营方依审批表付款,防止联营方转移资金,规避债务风险;

  9、按月编制各个联营项目现金流量表和债务表,核实联营项目会计员上报的月现金流量表、债权债务表的真实性,并汇总上报;

  10、负责联营项目的竣工财务结算与管理,负责联营项目收款对帐与管理,确保公司债权回收;

  11、负责公司联营项目内外合同和结算书等资料的管理和装订,并汇编项目业主付款方式小册和联营项目以公司名义签订对外合同汇总表;

  12、及时编制机关非现金、银行业务记账凭证;

  13、负责组织核对公司内部往来和局往来以及现金流量往来;

  14、按规定办理公司固定资产业务、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编报有关固定资产报表;

  15、及时备份机关账套,及时打印、装订机关账套的会计凭证及账簿,装订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保证会计资料安全、完整;

  16、负责机关账套往来相关函证工作;

  1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财务主管(分公司)岗位职责

  1、在部门经理和主管副经理领导下管理地区机关会计核算工作,审核出纳员填制凭证;及时编制机关非现金、银行业务记账凭证;

  2、按公司制度审核本地区职工报销凭证,经常核对清理应收款、应付款等各账户余额,按月核对内部往来账;

  3、管理分公司财务专用章等银行印鉴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4、协助项目部收回本地区所有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尾款,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入账;

  5、审核、办理自联营工程对外付款业务,协助办理联营工程甲方对帐签认单,按合同、制度办理对外财务结算;

  6、办理和管理本地区税务外经证,办理所在地区联营项目税款申报、缴纳业务;

  7、按规定编报公司、税务等内外需要的各期财务报表,并按时上报总部审核;

  8、按年编报机关管理费支出计划,按季编报机关管理费实际支出节超分析表,及时汇报计划执行情况;

  9、按规定拷贝、打印与装订机关年度电算会计账簿,装订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保证会计资料安全、完整;

  10、管理机关会计档案及本地区各类合同、结算书、纳税申报、对账单等各种资料,保管项目移交的会计档案;

  11、负责检查、指导和管理本地区各项目会计员的工作,协助部门经理和主管副经理全面管理本地区会计核算工作;

  12、负责组织本地区月内部往来和现金流量往来,编制汇总表;

  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会计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资金主管经理管理公司资金工作;

  2、负责日常项目进度款、项目急用款、项目经费审批表的'整理并登记台帐;

  3、负责应收帐款台帐资料收集和登记台帐;

  4、负责督促各地区各项目内部往来的转入帐工作,按时收取内部往来表并核对汇总;

  5、负责督促项目上报月现金流量表和债务表和各地区资金月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6、负责编制拖欠工程款清欠月报上报工作;

  7、负责总部网银行业务的审核工作,并督促各地出纳员严格执行资金安全操作规定,确保资金安全;

  8、协助组织两月一次的资金会,负责资金会资料的收集、核对和编制;

  9、办理公司税务外经证,并管理总部纳税资料;

  10、负责管理公司项目内外合同、结算书等资料,并按要求和时间编制项目业主付款方式汇编上报;

  11、在部门主管经理领导下管理公司各类银行信贷业务,办理银行信用等级证书、各地区银行信贷卡及年审和注册资金验资业务;

  12、办理融资贷款和银行信用额度具体业务,按银行规定填制和提供授信资料与担保资料及办理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承兑汇票业务;

  13、登记贷款、保函、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台账,按月与财务账核对相符;

  14、按规定编制各类保函、承兑汇票使用情况报表,报送公司领导及五局。

  15、按规定报送银行、工商、统计等对外需要的会计资料和报表;

  16、管理公司总部财务专用章等银行印鉴章,登记使用台账,严格按规定用途审批使用;

  17、审核总部机关网上银行付款和支票付款;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出纳岗位职责

  1、填制所在地区货币资金收支凭证;

  2、及时划转、传递内部单位往来款,按月核对内部往来的货币资金业务;

  3、协助联营项目会计核算员收取有关帐务的原始凭证;

  4、装订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收据发票等会计档案资料;

  5、复核支付机关职工报销,按制度和审批程序办理职工借款,督促职工及时冲账或及时扣回职工借款,杜绝备用金借款坏帐;

  6、按公司领导付款审批单,准确无误办理各项对外付款业务,确保网银支付安全操作;

  7、遵守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规定,按收支两条线原则执行;

  8、按规定时间准确向总经理和总会报送资金旬报和月报;

  9、办理付款业务热情主动,违背制度不能办理时做解释说明;

  10、安全保管各种债券、股票证等有价证券、法人等印鉴章、空白收据发票及有价值物品,管好开户预留印鉴卡;

  11、按规定限额安全管现金,定期盘点库存,按月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余额调节表,确保帐实相符;

  12、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安全操作规程办理收付款,做好货币资金安全保护,资金被划、被冻结控制在制度范围内;

  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按会计制度建立项目会计核算账套,及时收集项目经济业务资料,编制会计记账凭证;

  2、按公司制度复核、办理本项目职工报销和对外支付款业务,按工程合同条款,及时催收、办理工程进度款、结算款;

  3、经常核对、清理应收款、应付款等各账户余额,按月核对内部往来账,保证往来账相符;

  4、审核本项目材料收发凭证、劳务费及分包工程款结算单,办理材料、劳务费及分包工程款财务结算,按规定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支出;

  5、按月编报本项目工程成本分析表,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及时;

  6、按月组织本项目成本分析会,编写成本分析报告,及时分析和反映工程成本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降低工程成本建议;

  7、按规定编报本项目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

  8、按月编报本项目现金流量表,保证完整、准确、及时;

  9、按月打印与装订项目会计凭证,按规定拷贝、打印与装订年度电算会计账簿,装订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保证会计资料安全、完整;

  10、管理项目各类合同、结算书、对账单等各种经济资料,将已竣工结算项目的会计账套和会计档案,及时办理移交工作;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流程

  自营工程付款审批流程

  说明:

  1、请款人按要求时间、格式内容填制请款单

  2、以送达或传真形式传送请款单

  3、要求在时限内完成审核工作

  4、程序审核过程中遇审核人外出可跳跃审核,但须补审签

  5、付款前必须经总经理审批签字,或电话请示同意(但须补签批)联营项目付款审批流程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本公司职工的聘用、试用、调迁、解职、服务、出勤、给假、培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制度办理。

  三、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四、 本公司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 聘用

  一、 本公司发展所需职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二、 本公司聘用职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岗位或工作为原则。

  三、 本公司新职工的聘用,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筹计划,呈报公司领导班子核准。

  四、 本公司中层干部(部门主管),由经理提名,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商议并公示后任命,聘期为1年。新聘任的中层干部试聘期为3个月,试聘期间工资下浮一档。

  五、 本公司一般职工,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核定编制数,优先聘用本部门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其他部门职工可申请聘用,但必须遵循双向选择、服从原所在部门优先聘用的原则。

  六、 本公司一般职工,因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落聘,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试聘,试聘期间工资降一档,试聘期限3个月,试聘后能符合岗位要求,可恢复正式聘用。不能符合岗位要求,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再试聘,再试聘期间工资降二档,再试聘期限3个月,再试聘仍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 试用

  一、 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分别为相应岗位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合同约定工资或所在岗位的工资。

  二、 职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报到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 填写职工登记表,交登记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及交(验)学历证书或上岗证书。

  (二) 体检健康证。

  三、 职工在试用期内出现品行和能力欠佳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四、 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请辞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调迁

  一、 本公司基于生产和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职工的工作岗位。

  二、 被调职工在接到调令后,要在2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并按时到新岗位报到。如所管理事物特别繁多,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需由原部门主管向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可适当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三、 被调职工如有困难可向公司提出,但在要求未得到批准前必须坚决服从。凡不服从分配和调动者,在接到通知的第3日起,即停止其工作,停工期间停发岗位工资,在停工期间,各级领导应尽力做好其思想工作,劝其服从分配和调动,若再不听规劝,则解除其劳动合同。

  四、 被调职工到新岗位,如果专业不对口,执行一个月试岗期,岗位工资降一档发放,试岗期满合格,给予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试岗期满不能符合岗位要求,则延长试岗期,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第五章 解职

  一、 职工解职分为“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终止”等二种。

  二、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三、 当出现以下事由时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退休。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服务

  一、 职工必须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

  二、 职工应做到热爱企业、精诚团结,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发扬“立足市场靠质量,服务社会讲信誉,拓展市场求效益,树立品牌促发展”的企业宗旨,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 职工应熟练掌握本岗位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四、 实行连续性轮班制生产的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工作班次。

  五、 职工应做到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六、 严禁酒后进行登高作业、现场施工、设备操作;严禁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七、 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着装必须整齐,不得穿睡衣、拖鞋等;做到文明施工。

  八、 坚持文明生产、文明经营。工作(生产)场所实行“定置”管理,办公室及生产场所应保持整洁、摆放有序。不乱倒垃圾、污物,不乱堆杂物,不乱扔烟蒂,不随意吐痰,不乱停放车辆,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严禁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

  九、 严禁利用公司材料或设备为自己或为他人干私活谋取私利。

  第七章 出勤

  一、 职工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一律以签到(指纹录入)为准。凡迟到、早退者,1次扣5元,迟到30分钟以上,按半天事假论处。

  二、 职工因公外出办事,必须事先填写外出申请单,职工、部门副职由部门正职审批,部门正职由分管领导审批,经理助理、副职领导由经理审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而擅自外出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三、 职工外出申请单必须于当天或第2天上报主管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报,作脱岗处理,1次扣50元。

  四、 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专心工作,一律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凡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打乒乓、上网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听音乐等,发现1次扣50元。

  五、 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私活。一经发现,1次扣50元,如果因此而发生生产事故,按责任事故处理制度执行。

  六、 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工作岗位,发现1次,扣50元,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章 给假

  一、 本公司例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法定假日执行。因工作需要可指定安排值班,以加班计算。

  二、 职工请假批准权限:请假1天由部门主管批准,2-3天由分管领导批准,4天以上由经理批准,请假手续于当日送交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

  三、 职工请假审批程序:请假职工必须填写请假单,按批准权限审批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一律按旷工论处。

  第九章 培训

  一、 本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以多渠道、多类型、多层次的方式开展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文化水平和岗位技能。

  二、 本公司专业技术职能部门每年要有计划地举办岗位培训班,确定培训日程、内容、师资、地点、教材、对象、人数等,在拟办班前半个月报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由其下发通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培训档案由其汇总保存。

  三、 本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外送职工参加各类岗位技能及专业业务培训。有关部门直接下达的培训通知,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统一办理送培有关手续。

  四、 职工参加各类外送培训必须按时报到,不得提前离岗,培训结束按

  时返岗,违者按旷工论处。

  五、 职工参加自办培训班,必须遵守培训纪律,无故旷课视同旷工,迟到早退参照上班考勤制度执行。

  六、 受本公司委派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的职工,培训、学习期间岗位工资照发。

  第十章 考核:

  一、 职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试用考核:聘任人员试用期满应参加试用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不符合录用约定的,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处理。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交试用期间的心得报告。

  (二)月度考核:

  1、 部门主管每年初应制订本部门职工考核办法,对所属职工当月的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对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职工假勤奖惩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统计汇总,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三)年终考核:

  1、 公司于次年1月初对职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

  2、 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职工进行考核,应参考月度考核记录情况及假勤记录,填具年度考核汇总表。

  二、 考核期限为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本制度经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即行实施。

  四、 本制度如与公司以前颁布的制度有异议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五、 本制度所未及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之事项,公司另行商议决定。

  六、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4

  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制度主要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材料验收与入库制度:

  工地所需的材料由采购员采购回场后,应进行材料的验收,应遵循以下流程:

  1、材料保管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材料清单》所列示的材料名称、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回多余数量为原则。如果没有采购分管领导特殊审批签字,一概不能对该批材料办理入库手续;

  2、材料的验收入库应该在材料进场时当场进行,并出具《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上应详细记录入库的材料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等信息。且应在入库单上注明采购单号码,以便领导复核。如因数量、品质、规格等有不符之处,只能采取“暂时入库”手续,出具“暂时入库”凭证,将该批材料暂存至“暂存仓位”。待材料补全或相关信息澄清之后,再行开具材料《入库单》,同时收回入库白条,一定不能先开《入库单》后补货。以下是《入库单》示例:

  3、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数量的实测,根据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数量的验收,禁止估约。(注:如有同批次同数量的大宗材料入库,则针对其中某批次的数量进行随机抽点,将抽点的数量乘以批次即可得出总入库的数量,最终材料结算时,以抽点的最小数为结算依准,如果差量过大,需进一步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4、对大宗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加盖红章。对不合格材料的退货也应在入库单中用红笔进行标注,并详细填写退货的数目、日期及原因;

  5、入库单需一式三联。一联交于财务,以便于后期核查材料入库时数量和购买时数量有无差异,一联交于采购人员,并和材料的发票一起作为材料款的报销凭证。最后一联应由仓库保管人员留档备查;

  6、入库单号必须跟采购采购申请单号对应,需在入库单上的“采购订单编号”一栏详细记录采购申请单号,允许一个入库单对应多个采购订单编号;

  7、材料入库后,各级主管领导或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入库的材料进行复验,如发现与入库情况不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材料入库人员承担。造成巨大损失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对于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材料等物资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由仓管员和使用该材料的施工班组指定人员双方共同参与点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每批供货完成后,根据送货单一次性直接由工长开出限额领料单拔料给施工班组;

  二、材料的使用与出库制度:

  任何材料的出库都必须办理材料的出库手续,材料管理员不得在无领料手续的情况下发放材料。如遇特殊紧急情况需领取少量材料,也需现场签发特殊领料单,并于当于补办完正常领料手续。在办理正常的领料手续时,应遵循以下流程:

  1、材料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如有必要,需对同类型材料的不同批次进行批号管理;

  2、相应工程所需的材料由现场施工员、施工班组长负责领取。材料领取执行限额领料制度,施工员应按照工程进度配合材料管理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材料使用统计。分项工程实际使用数量超过预算量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3、领料人与保管员办理领料手续为:领料人根据当日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向保管员申请领料,保管员开具相应材料出库单,双方在出库单上签字;

  4、出库单一式三联:存根、财务和领料人各一联。出库单示例如下:

  5、保管员需做好材料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物相符,时刻掌握库存情况。认真核对各项工程之材料用量,并就当前库存情况及时提供各种材料数量的补给信息,以便迅速采购补充,不影响工程进度。如果发现材料的数量低于安全库存的数量,应及时提醒采购部门进行相关材料的采购。如因材料的突然短缺而影响工程进度的,需扣发材料保管员及施工员每天一百元工资。(此措施适用于清单招标的相关合同。)

  三、材料的归还与退库制度:

  1、在工程完工70%左右时,应严格控制材料的购进与发放,并及时统计出仓材料的状况和还需购进材料的清单及数量,以避免出现过多的剩余材料,造成浪费并占用项目资金;

  2、在工程项目结束时应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盘点,并督促施工队伍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以避免出现个别人员混水摸鱼,防止材料在施工结束后流失;

  3、在办理材料退库时应填写材料退库单,同时必须在退库单上注明“出库单”单号。详细列明剩余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需与“出库单”上的材料基本信息完全一致。清点完毕后,由材料领用人员办理材料的入库手续,由材料保管员入库。材料保管员也需按批号将材料归到同批号的`材料批次中,以便于统筹管理材料的保修期;

  四、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

  1、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根据施工预算和材料消耗定额或技术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翻样单,签发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限额领料单上必须详细注明使用部位、数量,并于开始用料24小时前将两单送项目材料组,项目材料组凭单发料;

  2、没有限额领料单,材料保管员有权停止发料,直至手续齐全,由此影响施工生产,责任由施工员负责;

  3、班组用料超过限额量时,材料保管员有权停止发料,并由材料保管员及时通知施工员核查原因。属工程量增加的,需增补工程量以及限额领料数量,属操作浪费的,一次性从班组工程款中扣除,赔偿手续办好后再补发材料;

  4、限额领料单随同施工任务书当月同时结算,结算时应与班组办理余料退库手续;

  5、班组使用材料节奖超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项目部与班组签订的劳务合同执行;

  6、周转料具的使用:尽量按照工作量的大小将周转料具承包给施工队,以防止周转料具的丢失、掩埋、乱割乱锯,应本着长料长用、短料短用的原则。不得将整料随意锯短和锯小,凡发现未经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同意将木料、木枋锯短锯小者,需按照材料价值的两倍进行赔偿;

  五、材料的保管与盘点

  1、储存材料仓库要统一规划、划线定位、统一分类编号,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1)物资堆码要合理、牢固、定量、整齐、节约和方便;

  2)五五摆放,用五或五的倍数的堆码方法,按照不同形状、体积、重要程度,大的五五成方,矮的五五成堆,小的五五成包(捆),带眼的五五成串,堆成各式各样的垛形。达到横看成行,竖看成线,左右特意,方方定量,过目成数,整齐美观的五五要求;

  2、对材料仓库必须及时检查,看是否有渗漏,特别是易受潮物品,更要及时检查,掌握保质期时间。易燃、易爆品仓库必须严禁烟火,确保安全;

  3、做到日清、月结、季盘点、年清仓。材料盘点要求做到:

  1)“三清”原则:即质量清、数量清、台账清;

  2)“三有”原则:即盈亏有因、事故损失有报告、调整台账有根据;

  3)“四对口”原则:即账、卡、物、资金要对口;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5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财务部负责合同订立及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3)劳动、劳务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2)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4)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6)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2)具体参与合同的谈判;

  (4)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的合同台帐、档案及统计、分析。

  ——项目计划是否具体明确;

  ——市场需求情况是否可靠、属实;

  ——经济效益情况是否真实、可信;

  ——资金、资产使用效果的财务是否可行。

  (2)技术性

  ——涉及的知识产权是否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有无损害本公司商业秘密、商业信誉;

  ——有无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其它情形。

  4.8合同业务部门会签审查

  工程合同、劳务合同、采购合同等需经公司各部门进行会签审查;

  4.9合同数量、合同归档

  4.9.1合同文本数量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同意签约后,由合同申请单位按规定的份数打印出版,送交办公室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司行政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数量一般为:我方合同文本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一份,同时一份副本报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4.9.2合同管理档案

  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负责整理收集的合同档案包括;

  ——合同文本、各文本存档记录

  ——合同台帐

  ——承办人变更记录

  ——合同附件、审核意见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4.10合同履行、变更

  4.10.1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会同业务相关部门对合同执行单位进行合同交底。

  4.10.2财务部应严格依照合同和合同履行情况,仔细审查所履行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与所签合同是否一致,确定无误后付款。如不一致,拒绝支付;

  4.10.3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凡合同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项发生变化均属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应由缔约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程序与签订正式合同相同,且应由原审批部门或人员签字后生效。

  4.10.4合同终止

  4.10.4.1合同的终止

  (1)签约各方按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后,合同自然终止;

  (3)按照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恪尽职守、谨慎勤勉,做出显着成绩的;

  ——为本单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检举、揭发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功的;

  ——及时处理合同冲突、合同管理矛盾、合同纠纷,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其它应给予奖励的情形。

  (2)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处罚金额为500元-10000元):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在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欺诈、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及公司各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未经授权或越权对外签订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将合同分解以大化小,逃避公司管理标准的。

  ——先行为后补办合同审查或合同授权程序的。

  ——利用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或其他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

  ——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或把整体合同分解以规避书面合同或以其他单据代替合同文本的。

  ——合同经办人或合同参与人签约时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包括招标、议标、选择合作方时)泄露标底和商业秘密的。

  ——在经济往来中收受贿赂、回扣,影响公司的合法利益的。

  ——违反公司规定擅自为他方提供担保保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结算付款不按照合同规定而多付的。

  ——未在合同验收中履行其职责,把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接收的。

  ——在合同履行中对方违约不追究违约责任或擅自处理,损害公司利益的。

  ——在合同变更审查中,玩忽职守或未尽到合理谨慎义务的,并使公司利益受损害的。

  ——其他各种违反合同管理程序的行为。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6

  1.0总则

  为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2.0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直属施工队、工程劳务分包商、专业分包商作业队及人员的安全管理。

  4.0施工资质

  4. 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①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②审核企业性质。

  ③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④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入当地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⑤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4.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①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健康证、特殊工种资格证)。

  ②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4.3分包单位的选择

  ①从公司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②从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③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①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②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③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4.5分包队伍进场

  ①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②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③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④总包方负责协助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⑤合同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笔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4.6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①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项目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②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③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经过项目入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④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并进行记录。

  ⑤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经理部与项目部在进行安全生产应对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的结果应给分包单位一份。对施工中查出的分包单位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交给分包单位,整改完成后,经经理部和项目部检查,合格后才能销项。

  ⑥市、区安监站安全检查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中涉及到分包单位的隐患,由项目部督促分包单位按“三定方针”整改,拒不整改者,按合同条款罚款,责令停工整改,直到终结合同。

  ⑦分包单位出现的安全事故,按合同条款和公司规章制度处罚。

  ⑧项目部必须对分包单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并将其资格证书复印存档。

  ⑨分公司、经理部、项目部对分包单位人员资格必须严格管理,以确保分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4.7甲方分包的管理

  ①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其检查、监督和管理。

  ②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③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④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⑤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⑥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5.0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1)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

  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

  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5.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8)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5.5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6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①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①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 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7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3)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6.0人员管理

  6.1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穿戴符合作业条件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2分包作业队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6.3分包单位人员必须尊重和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经济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6.4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6.4.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经总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6.4.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6.4.3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入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有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4.4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按照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6.4.5分包单位作业人员更换施工现场或变更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6.4.6分包单位必须参加总包单位组织开展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例会,极积开展每周一的安全活动。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7

  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

  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工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薪酬。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公司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立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3、员工薪资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绩效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二、薪酬体制

  1、薪资标准确定:公司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确定个岗位薪资标准。 2、年薪制:由总经理确定年薪标准(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30%作为绩效工资,其余70%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绩效工资发放额(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除实行年薪制工资以外的固定在编员工。

  (2)月薪标准:根据员工能力、岗位重要程度、难度确定,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4、日工资制:临时雇用的施工工人。日工资制工人不属于公司固定员工,其工资标准由工程部拟定,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公司固定员工分类:

  (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3)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师、设计师、工程师、预算员、绘图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会计、出纳等

  (4)业务人员:市场开发人员、采购员

  (5)行政后勤人员:文秘、仓管、保安、杂工、清洁工等

  三、薪资结构:固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组成

  1、基本工资:

  (1)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原则,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的性质、责任大小、难度高低、专业性、劳动强度等因素起草各岗位基本工资等级标准,由总经理审批。

  (2)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所在部门经理确定,中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总经理确定。一人担任多个职务的,按照所担任最高职务确定基本工资等级。 (3)基本工资标准:

  2、加班工资:因公司业务需要,目前公司未实行五天工作制,发生的加班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予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3、年资津贴:(由总经理确定按实际年资计算或自本制度批准施行之日起计算年资) (1)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给与相应年资津贴:员工50元/月,部门经理100元/月。 (2)年资津贴不得超过500元/月,超过者按500元/月计算。

  (3)年资津贴调整:由直接上级填写薪资调整表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4、奖金:

  (1)全勤奖:为鼓励员工敬业精神而设,每月无迟到(无在上班时间开始后到岗的情况)、早退、旷工、未请病事假、无迟到或缺席会议、无忘打卡补签、领导安排的加班无不参加的情况,当月奖励100元。 (2)绩效工资:(详见《绩效管理办法》) (3)项目奖金:(详见绩效管理办法)

  (4)年终奖:由总经理根据企业当年效益及个人绩效、贡献程度评定,评定标准及奖金标准由总经理确定。 ①优秀员工奖 ②优秀管理人员奖 5、补贴:

  (1)异地工作补贴:员工被派往外地工作的根据岗位以及工作地域给予200元至1000元补贴。具体标准由员工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薪资调整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2)其他补贴: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补贴种类、享受范围和标准。

  四、薪资的发放:根据公司薪资管理的具体情况,针对薪资管理的重要性、机密性和高度准确性,确保薪资发放的有效运作。

  1、员工薪资采用月给制,薪资计算时间:每月1日至月末。

  2、新进员工于报到之日起计薪,25号后到职者,当月薪资并于次月薪资发放。

  3、试用期员工工作不满5日离职的,不发给薪资。

  4、试用期员工无奖金和补贴(试用期内派往异地项目部工作的除外)。 5、薪资审批办法

  (1)各部门员工每月的薪资,由财务部负责统计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薪资发放时间:每月工资于次月15日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3)薪资发放方式:除零星工资以现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员工工资均以工资卡形式发放。

  五、薪资调整

  (一)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员工基本工资调整其直接上级提出,填写《职位薪资调整表》报请总经理审批。 1、升职、降职:

  (1)员工提升为高层管理人员时,改为年薪制;

  (2)员工提升为中层管理人员,其基本工资调整为与原基本工资额相近较高一级标准; (3)中层管理人员降职留用时,基本工资调整到与其原基本工资额相近较低一级标准。 2、绩效考核:

  (1)员工连续5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等的,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2)全年月度考核超过8个月(含)被评为A等,且全年无被评为的D等和E等的,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3)月绩效评为E等的,次月绩效考核仍不能达到C等的,基本工资降低一级;一年内基本工资降低两次的,予以辞退;基本工资已为最低级,月绩效考核被评为不能胜任的,予以辞退。 (4)连续2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E等的,给予辞退; (5)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D等以下的予以辞退; (6)全年超过6个月绩效考核为D等或以下的,予以辞退。

  3、评优: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工、优秀管理人员的,于获奖励次月起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4、违纪: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辞退处理的,视情节降低基本工资级别(由所在部门提出降低工资级别意见,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加班工资调整:员工升职或降职或岗位调动时由直接上级提出调整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三)紧急调薪:公司遇重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问题,经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可紧急调薪,但调薪幅度不得超过30%。

  六、工资查询:发放工资时要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明细,若员工发现当月工资有误,可向财务部查询。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8

  1.前言

  施工企业以施工项目管理为核心,是施工企业生产和管理的基点,项目的成本控制就成为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的核心。进行成本控制的方式是预先制定目标责任成本,并将其作为预测值,然后将在一定时间内的实际支出与预测值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且采取针对措施进行控制,这样才能够保证责任成本得以施行。有效的企业成本核算途径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但是在实际管理中,企业的成本核算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做好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是当前财务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2.主要问题

  2.1成本核算管理意识淡薄

  目前建筑市场面临比较严峻的竞争压力,不少施工企业为了开拓市场或盲目承揽项目造成项目低于成本价中标,使企业陷入越干越亏的局面。另一方面,不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导致大量的无效成本增加,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如果建筑施工企业长期忽视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就会严重危及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导致施工企业竞争能力严重下降。

  2.2成本核算方法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

  传统的建筑施工企业采取的成本核算方法老旧、过时、缺乏创新,不能够做到与时俱进,无法满足现代施工成本核算的需求。在进行核算的过程中主要还是依据财务部门提供的决算报告。但是这种报告一般是已经完成的财务的数据总和,这就造成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只过分注重结果,对于事前成本预测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监督并不是非常重视,导致在成本核算中出现许多薄弱环节,也无法根据自身薄弱环节去采取有效的针对措施进行成本核算,从而影响预先设定的财务目标的实现。

  2.3成本核算管理体系不完善

  许多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对于成本核算缺乏整体上必要的监督体制和约束,认为成本核算只是财务人员和项目核算人员的事,有些项目虽然有成本核算管理的相关制度,但只是停留在书面上,没有真正可执行实施的实际成本控制的细则,导致成本核算管理形同虚设,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成本核算控制体系从项目全局进行成本控制。这就使得成本核算工作并不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现状以及经营管理的现状,大大降低了成本核算所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参考作用。

  2.4专业人员知识体系和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建筑工程行业的部分财务管理人员文化知识水平不高、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较低,不能适应财务环境的变化,缺乏管理经验。没有能够很好地形成现代财务管理的理念,需要进一步加深其对于成本控制理念的认识。同时,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知识体系并没有得到更新和改善,对于现代成本管理的意识比较模糊,无法建立系统的成本管理理念体系,所以造成有时在施工企业成本核算中出现新问题,财务管理人员不能够很好解决的现象。

  3.强化措施

  3.1树立正确的成本核算理念

  首先企业应该树立正确的效益理念,这是进行成本管理工作的最终要的指导准则,需要认识到成本核算与管理在整个建筑企业经济效益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意识到成本核算对于企业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可以有效地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得企业在竞争加剧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并且能够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企业领导要支持和重视成本的核算工作,不能够人为地干扰财务管理人员的成本核算,要保证整个成本核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行;同时应该加强对全体员工成本管理知识和方法的宣传教育,使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成本管理工作,提高全员成本管理素质。只有成本管理意识深入人心,才能把全员参与成本管理积极性、主动性转化为创造性,激发出有效的成本管理行为。这才是成本管理的基础。

  3.2对于成本核算的管理体系要完善

  成本核算工作需要与成本的预测相结合,推行目标责任成本管理。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是要做到科学的成本预测确定各项目标成本指标,建立工程项目成本预测评估制度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把事后进行的成本分析转变为事前的成本预测,在整个经营过程中重视对于成本的监督管理,真正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立体式动态成本管理,不断提高成本效益,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加强目标责任成本控制。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建设的不同阶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按岗位责任、工作目标、成本内容与个人绩效挂钩,促使全体员工实现各自成本责任目标的同时,实现企业成本利润目标。及时了解掌握责任成本的控制情况,使责任成本在各个环节上均受到控制,保证责任成本的落实,建立健全各类成本台账,按月、季、年进行成本盈亏分析,做到核算及时、反馈迅速、措施得力、控制有效,促进责任成本目标实现。

  3.3完善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更新财务管理观念、建立信息化的财务管理体系

  3.3.1建筑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监管力度。同时,需要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财务环境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3.3.2更新财务管理观念,发挥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通过分析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不同来指导具体工作。根据市场的变化,利用成本性态、变动成本等分析成本的多种技巧方法,进行科学的经营分析,预测了企业经营的成果,再通过管理会计事前的研究分析,促使建筑企业开展经营活动。3.3.3建立信息化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大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资金投入,转变传统的管理观念,通过信息化手段从整体上提高了决策信息的高质量和真实性。减少财务管理过程中不必要的浪费,更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

  3.4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专业素养

  企业要想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准确性以及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所依赖的财务信息必须要准确可靠,因此必须加强对于本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养的培养,提高其专业知识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

  (1)企业应该首先对于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其思想水平,增强其职业道德理念,鼓励其爱岗敬业、遵守法律,坚持比较良好的工作状况,这样才能够有效保障成本核算工作顺利进行;

  (2)企业应该建立针对于财务管理人员的长效培训机制,不定期地对于核算人员进行各类培训,这样才能够使得成本核算人员能够掌握成本核算的知识,并且建立科学的知识体系,同时针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特色,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还要能够了解工程预算编制依据与体系、管理会计的知识以及对于工程成本进行分析的方法,这样才能够不断丰富其对于施工成本核算知识体系,在实践中增加自己的成本核算经验,才能够不断增强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与能力。

  4.结束语

  施工企业要想在日趋激烈的建筑市场中占据市场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要做好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施工企业应该构建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加强对于核算人员科学核算思想的培养,提高其专业素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这样才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其经济效益,为企业在施工市场中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刘贤.关于施工企业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xx(06):188.

  [2]李智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成本核算与控制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xx(22):252.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9

  前言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履约是一切的根本,履约的关键就是劳务,劳务队伍的优劣决定着企业能否按期履约。随着优质劳务的短缺,劳务工人素质和稳定性不断下降,闹事、讨薪等事件常有发生,劳务班组工人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加剧,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和社会信誉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影响。因此,如何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对劳务班组的控制能力,协助劳务分包单位管好班组、激发班组的劳动热情,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近一段时间要面临重要的课题。

  一、完善劳务管理体系

  完善劳务分包单位对班组的管理体系,制定劳务班组管理规定,推行劳务管理门禁系统,加强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将劳务队伍的质量、安全人员纳入总包管理体系,规范劳务班组管理的标准,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重要举措。

  1.明确劳务分包单位为管理责任主体,完善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职责。

  2.通过“门禁系统”的应用和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对劳务工人工资监督发放进行统一管控。

  3.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劳务管理员,明确劳务管理员的职责,将劳务管理链条向劳务班组延伸。

  4.将劳务的质量、安全人员纳入总包管理体系,统一标准、规范管理。

  二、明确责任,规避劳务源头风险

  施工企业在引进、使用、管理劳务队伍方面,应明确各级责任,齐抓共管,严防死守,尽量将劳务及班组风险提前化解。

  1.引进“考察关”。严格执行劳务引荐人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新的队伍,组织考察,形成报告,经企业批示后,进入合格分包商名录,对引荐优秀劳务的人员实行奖励。

  2.严把招标资格“审核关”。企业应根据工程体量、结构难点、劳务队伍在建工程体量等情况,严控队伍参与招标资格审核,防止队伍资质过期,防止黑名单队伍再次流入,防止劳务队伍施工任务过于饱和等现象发生。

  3.把好招标“组织机构”关,审查劳务分包队伍项目班子组建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五大员”、“三大工种”负责人有无岗位资质证书,核查其近期施工项目业绩是否名符其实。

  4.做到劳务分包进场“四不准”,分包不签合同不准进场,分包管理人员不全不准进场,分包班组工人名单不上报不准进场,分包工人不教育不准进场,任何一个环节不符合都不能够进场施工。

  三、细化措施,延伸劳务管理链条

  为了增强对劳务队伍的控制能力,在日常劳务队伍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将劳务班组纳入到项目日常管理范围内。

  (一)企业层面

  1.建立《劳务班组数据库》,队伍进场前上报班组使用信息,企业备案,建立台账,对管理过程中出现过讨薪、闹事等现象的班组进行注明,防止再次混入其他劳务队伍中,降低管理风险。

  2.严把班组入门关,在劳务投标阶段上报管理组织结构和班组名单,企业对照班组数据库,对发生过恶意讨薪的班组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培育一定数量的自有劳务,通过自有劳务公司吸收和了解社会上的优秀班组,在劳务班组出现问题时,及时给予提供更换,有效解决了抢工阶段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二)项目层面

  1.工期管理到班组

  (1)每天组织召开施工进度跟进会,项目生产经理、责任工程师、分包项目经理和班组长参加,施工进度跟进会主要确认当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不进行劳务分包内部生产协调工作,生产协调工作由劳务分包自行组织,项目部派人参与劳务每日班组例会,监督劳务施工计划安排落实情况。

  (2)项目部根据业主节点工期计划要求,结合班组实际作业工效情况编写日施工进度计划。劳务分包单位和班组长在日进度计划上签字确认,并根据此计划配备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组织施工,确保计划完成。

  (3)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规定好钢筋绑扎、模板安拆、混凝土浇筑等工作的`标准施工时限,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工序的班组进行经济处罚,如下道工序将上道工序损失工期抢回,上道工序的罚款将作为奖励发给下道工序班组。

  (4)参与劳务队班组的管理,教给劳务单位管理班组的方法,以第三方的标准考核班组的日常工作表现,对不合格的班组及时进行清除。

  2.安全检查到班组

  将分包专职安全人员纳入到项目集中管理,通过集中管理,统一布置落实工作,定期组织教育培训,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深入分析工程安全生产现状,总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各分包班组长参与,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班组作业问题当场讲评,限定整改,并由相应区域的安全员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成效,彻底杜绝现场安全死角。每逢重大节假日之前,项目部分批次组织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由安全员统计人数与进退场花名册比对,保证现场每个工人都接受了安全教育,确保节假日安全生产。

  3.质量管控到班组

  (1)加强作业班组的质量管控。施工过程以班组自检互检与项目质量部门抽检的相结合的方式,对每道工序的每一施工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质量检测,每道工序、每一施工段完成后,由项目质量工程师为首的项目检查组,按照规范标准严格进行质量检查。

  (2)坚持“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桩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者试验不合格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会签不施工。“三不交接”既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3)坚持实测实量质量管理。项目成立实测实量小组,以实测实量数据作为质量管理的准则,作为质量奖罚的依据,实测实量管理制度由劳务管理人员及班组签字认可,每周组织劳务班组的竞赛,以实测实量、一次验收合格率作为评比依据,对于第一名的劳务班组进行奖励。

  4.竞赛评比到班组

  传统的劳动竞赛往往以分包劳务单位为主体,其弊端在于劳务是一个大的集体,集体的庞大决定了竞赛的实际效果,项目要打破以劳务为单位的竞赛模式,组织班组劳动竞赛,提高劳动竞赛的质量与成效。

  (1)创新评比单元。以班组为切入点竞赛,评比单元为同一施工段内共同施工的不同班组,在竞赛前对所有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向其说明该如何施工以及要达到的质量标准,同时将施工做法样板摆放在作业面,保证施工过程无技术盲点。

  (2)创新管理形式。以施工段为单位对项目责任工程师进行承包责任制,每人“承包”一个施工段,负责处理该施工段内的所有问题,做到施工全程旁站,管理延伸至作业工人,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严格验收评比过程。施工完成后,本段责任工程师向竞赛评比小组提出验收申请,评比小组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带领下进行评比验收,评比小组按照“竞赛评分表”中的各项要求与实际工程进行对比并打分。

  (4)现场现金兑现,激发工人干劲。验收完成后,对于达到竞赛规则的班组及时奖励,且以现金形式发放奖励,一是彰显项目诚实守信履行诺言,二是在众多作业工人的注视下发放奖金,形成激励效应。

  5.员工福利到班组

  (1)项目指派专人负责农民工的信访接待工作,欢迎农民工随时随地来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只要有工人来维权,就有人第一时间接待,在工人维权接待室对工人维权事宜进行受理和调查,理清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同时走访调查相关责任人,约谈分包单位确认相关事实,协调解决纠纷主体双方矛盾,并帮助纠纷主体明确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每月要求分包单位按班组上报工人花名册和工资表及用工情况统计,为工人及班组维权提供法律凭证,对出现危害农民工权益行为的分包单位,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并予以严重警告。对于屡次发生农民工维权的分包单位,情节严重者予以更换撤场。

  6.劳务退场管理

  劳务施工合同范围内工作完成,可以办理退场手续,由项目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所有施工内容分班组进的质量实测实量验收,对存在缺陷限期由相应班组整改完成,退场前分班组对钢筋、混凝土、料具节超情况进行盘点,分包企业和班组进行签字确认,加快劳务班组结算流程,同时规避结算风险。

  四、总结

  劳务分包的群体在发生变化,我们的管理方法也要相应的进行转变,劳务精细化管理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为了企业的发展需要,我们需将劳务班组管理继续延伸,逐步推行劳务工人产业化、生活区管理物业化、工人工资账户银行联合监管、新技术工种的培养等等,不断拓展管理思路,继续创新劳务管理,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高速发展保驾护航,真正实现以“劳务成败”论英雄。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10

  安全审查是防止事故的关键方法和策略。为改进工作条件和岗位环境,让工作环境到达最优状况,采用有效的对策消减不稳定因素,保障安全作业,我们特别制定了以下的安全审核制度:

  1、安全审核内容:对照建设部门颁布的《施工现场安全审核打分规定》查看实行情况;基本坑洞和边缘区域的保护;作业用电与机械工具的安全设施;作业行为;劳保用品的正常使用以及防火。

  2、安全审核方式:定期审核、突发事件审核、专业审核、时节及节假日前后的'审核和日常审核。

  3、每周,项目部建筑工地会进行一次审查,由项目经理指导;每个工程团队每天都会进行审查,由施工负责人引导,生产团队应该坚持每天对自身工作环境做自我检查,随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4、突发事件审核:在同类企业或兄弟公司出现重大伤亡事故、设备故障、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时,为汲取教训,采用预防措施,我们会根据事故性质和特征,组织突发事件审核。

  5、专业审核:针对建设中突出的问题,如作业设备、临时供电等,我们会组织专门审核并进行特殊调整。

  6、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审核:根据天气特性,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会对建设造成影响,我们要提前做好冬季四大预防,夏季防热降温和雨季防洪。在重要节日前后,为了避免员工纪律松散,思想淡漠,我们需要做好安全教育,实施安全防护措施。

  7、日常审核:安全专职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员应常常深入现场,进行预警审核,提早发现隐患,解决隐患,确保作业正常运行。

  8、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类别的审核,都需全面仔细,不留空白,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记录在事故隐患账簿上,严重事故隐患要出具事故隐患指示书,并安排专人限时修改。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 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在昌负责人的委托书,企业在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含社会保险凭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外省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省内企业应提供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四)由企业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所列举行为的证明,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的证明;

  (五)企业参加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管理人员等总人数不少于15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限二级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以及社会保险证明;

  第六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 《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 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 和规章。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一)在昌无固定的办公场所,驻昌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情况与进昌登记的资料不相符的;

  (二)企业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设置与施工工程规模程度不相适应,以及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经3次以上检查均不在施工现场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技术工种和劳务作业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

  (三)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或未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的;

  (四)出租、涂改、伪造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诚信管理手册》的,以及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使用《诚信管理手册》的;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 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 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 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 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九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十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四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全检查。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篇13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客观公正的评定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员工在岗位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一、考评的目的和用途

  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激励员工,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二、考评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

  三、考评的内容和分值

  1、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两部分:

  ◆基本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为所在岗位的基本业务能力及工作态度;

  ◆关键绩效考核:考核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行为的具体工作内容;

  2、分值计算:

  原则上,总分满分100分,各项考核标准具体分值详见绩效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评的一般程序

  1、项目经理直接由公司进行考评,包括基本绩效考核和关键绩效考核;

  2、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基本绩效考核由项目经理考评,关键绩效考核由公司对应部门进行考评;

  3、各级考核人必须严格执行考评程序;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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