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和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突出“八项重点”,强化“六项措施”,落实“三项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围绕“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工作目标:20xx年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把事故总死亡人数、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农机、较大事故起数、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10项指标有效调控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回查率和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评价面、事故报表率和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三)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防止瞒报、漏报、误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
(四)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以上年统计资料为依据,搞好综合平衡、量化分解。
(五)按月调度、季度分析、年中微调、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调控序时进度,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管理
(六)建立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台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七)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防控力度。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安全监控系统。
(八)落实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9号、10号、11号令等有关规定,坚持便民高效、服务基层的原则,严把安全质量初审关,确保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真实性。
(九)认真实施国务院397号令,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十)森林防火: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责任,对涉及油库、加油站、烟花爆竹仓库、炸药库等高危场所,制定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
(十一)道路交通运输: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建设。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民用自备车船非法载客行为。抓好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整治。不断加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消防: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抓好黄山风景区、屯溪老街、西递、宏村等古民居、古建筑、古村落、商场、超市、宾馆、市场、学校、医院、网吧、休闲中心、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防火部位的安全监管。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十三)地质灾害:对列入台帐的地质灾害点,凡是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严加防范。
(十四)烟花爆竹:认真实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许可换证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市场备案和定点销售制度。实行烟花爆竹打非“零报告”和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专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
为深刻汲取烟台栖霞市五彩龙金矿爆炸事故教训,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前期安排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有关要求,现就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作出如下安排。
一、时间
20xx年1月13日至2月10日。
二、排查方式
1.四不两直自查。市区县两级住建部门和监督机构要立即成立专项督导组,由部门负责人带队深入施工现场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完毕。
2.异地交叉互查。市区县两级监督机构要立即组建不少于3人的异地检查组,由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带队,可聘请安全专家参与,严格执行“行动不结束不撤回、查不出问题不撤回,查出问题不放过、重大隐患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开展区县异地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历下区查历城区;
(2)市中区查长清区;
(3)槐荫区查天桥区;
(4)天桥区查市中区、南部山区;
(5)历城区查济阳区、先行区;
(6)长清区查平阴县;
(7)章丘区查莱芜区、钢城区;
(8)济阳区查商河县;
(9)莱芜区查历下区;
(10)平阴县查槐荫区;
(11)商河县查高新区;
(12)高新区查章丘区;(13)市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各房建安全科室互查。
3.第三方辅助巡查。市区县住建部门通知聘请的第三方辅助巡查机构,将全部精力放到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中来,并严格按照有关工作部署移交问题整改清单。
三、排查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以“防火、防高坠、防坍塌、防机械伤害、防一氧化碳中毒”为重点,辨识查找各类重大危险源及施工工序中的薄弱环节,全面起底危大工程风险,逐项落实管控措施,严格隐患整改闭环,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1.参建各方行为:
(1)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否对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2)施工单位:是否建立管理机构,“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危大工程是否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批及论证程序,实施前是否实行了验收程序;工程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和检测资料是否齐全;是否落实冬期施工有关工作要求。
(3)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是否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情况;是否审查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标的监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对危大工程安全重点监理的情况,包括是否单独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及时督促施工企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批及论证程序,是否对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验收及旁站监理;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是否及时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是否要求施工企业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是否及时报告所在地主管部门;是否督促检查施工企业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施工现场:
(1)全面清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塔吊、施工升降电梯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否已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并符合安全使用规定。
(2)是否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的有关规定对所有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安全技术签字交底,交底是否有针对性;高处作业前,是否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并签字;是否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动火作业是否审批;食堂煤气罐等是否分开放置;工人宿舍内是否私搭乱扯电线、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或烧炭取暖等。
(4)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配备配足防疫物资等。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县住建部门和市区县两级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安全生产隐患全面“大扫除”、逐一“过筛子”,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2.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零容忍、严查处”的要求严格依法快速处罚,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情况的企业和个人一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按规定给予媒体曝光、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顶格处罚、对企业进行诚信扣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处理。
3.各区县要在确保本辖区自查工作力量、抓好属地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灵活采取外聘专家等方式合理安排人员开展异地交叉互查工作,坚决杜绝监管空档。
4.要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各建筑工地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着力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3
为全面加强20xx年初冬季施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明电发〔20xx〕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两会”期间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可控。
二、整治范围
20xx年1月7日-1月31日,整治市辖三区所有在建项目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市住建局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进贤
副组长:刘加鹏
成 员:闫军、姚劲立、李国华、曹东育、李全福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李国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一组:兴庆区检查组
组 长:闫 军
副组长:杨建民
成 员:刘儒强、杨 潇、黄 坤、吴红波、郑建鹏、杨 龙
第二组:金凤区检查组
组 长:李国华
副组长:曹东育
成 员:武 晨、高福昌、何立凯、岳 涛、杨 磊、吴春利
第三组:西夏区检查组
组 长:姚劲立
副组长:李全福
成 员:王海涛、王 凯、李向东、白秀林
四、工作内容
(一)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情况,突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二)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方面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措施费投入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作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危化用品消防安全、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方面
按照住建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在建工地危大工程的管控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情况,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编制落实情况,应急演练组织情况。对建筑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冬季值班值守、消防保卫、突发事件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监控人,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大对在建工地危大工程的'管控,严格落实方案编制、论证、审批、交底等环节把控。要按照规范标准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停工前各项目要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加强对临边防护、高空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要严格落实大风、降雪等恶劣天气后复工前安全检查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施工安全条件的不得复工。严禁在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加节)、拆除作业,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加强施工现场和职工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加强重要场所和区域消防安全器材的配备、管理与使用;职工宿舍严禁做饭,不得乱拉、乱接用电设施,严禁使用木柴、煤炭取暖,防止中毒窒息。
3.强化施工现场防冻、防滑、防中毒管理。要根据天气变化,灵活安排施工作业;在遇到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要立即暂停室外露天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和积雪,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对基坑、楼面、楼梯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安全警示标识不得随意拆除;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冻措施。严防中毒事件,为使用有毒材料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
4.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各企业和所属工程项目部要建立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在“春节”、“两会”等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各种突发事故、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严肃查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消除安全隐患不力的责任主体,我局将综合运用诚信扣分、暂停企业预售合同备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列入“黑名单”管理等手段,对相关企业和个人严肃处理。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4
两节将至,农村用火用电骤增,农村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为落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现根据黄文旅文物(20xx)41号文件精神,在全乡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范围
具有火灾风险的古建筑、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等文物建筑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二、整治重点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重点排查整治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一)电气安全隐患
1.电气线路未穿金属导管保护的;
2.不安全使用电热器具的;
3.在文物建筑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的;
4.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
5.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拉和负荷过载的;
6.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
7.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8.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
9.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
10.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二)用火安全隐患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禾、燃气、炭炉的;
2.文物建筑单位施工现场违规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的:
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4.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三)燃香烧纸隐患
1.在辟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违反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或者构成火灾隐患的;燃灯、烧纸、焚香等场所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的。
(四)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五)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
2.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消防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3.具有状态指示的消防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
4.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六)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缺位或者职责不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
3.文物建筑内僧侣用房、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火灾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
5.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
7.消防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七)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隐患和问题
三、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元月5日。
开展普查动员宣传,将文物建筑火灾是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行政村。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20xx年元月6日至20xx年元月31日
乡对辖区文物建筑单位开展排查,对发现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要形成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照单整改。能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销号。排查整改要填写《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并存档备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联合检查组结合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县级以上文物建筑保护实施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底
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具体有效针对措施,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取得实效。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带队领导: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蓝朋
检查组成员:郑燕萍、叶婧
负责祁山镇、塔坊镇、平里镇、祁红乡、芦溪乡、溶口乡、新安镇、闪里镇、箬坑乡
第二组带队领导: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叶国兴
检查组成员:谢洁利、金晓
负责小路口镇、渚口乡、历口镇、古溪乡、安凌镇、大坦乡、金字牌镇、凫峰镇、柏溪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是防范和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是构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将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隐患治理台账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5
根据关于转发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公司根据自身特点,认真开展了安全专项治理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展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建立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健全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因此,公司迅速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经理和总工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涉及工程管理部、质量部、安全科、材料部、财务部及各工程处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办公室设在质安部。
领导小组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行动纲领,认真组织对《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和把握,利用各种大小会议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在行动上加强领导、迅速开展,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和实际效果。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
面对现阶段的安全生产现状和上级领导的期望,公司领导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形势任务,号召各部门和工程处负责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组织中层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使广大干部员工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活动要求和处理方法,严格贯彻执行隐患排查的方针政策和方法。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对不符合现运行状况的地方进行修改,编制并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使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明确责任,自觉加压,认真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细化、量化,营造出了“人人关注安全,事事确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4、加大安全投入力度,自4月份至今,公司投入安全专项费用200多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50万元)、职工安全教育、设施维护、劳保用品配备、职业健康检查、特种设备检验、事故隐患整改、设备更新改造等,效果显著。
三、统筹兼顾,重点排查
在隐患排查行动中,项目部加大投入,既突出了五项隐患整改重点,又兼顾了项目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通过每天的生产碰头会、每周的生产调度会,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的协调统一;通过现场管理的检查评比,切实把各项整改目标落到了实处。截至12月1日,共排查一般隐患31项,较大隐患4项,整改率达100%。,安全隐患排查取得实质性突破。
具体情况如下:
1、各部门和各工程处根据行动方案,逐岗位、工段、设备以及生产控制过程、设备维护检修过程等易发事故隐患的环节进行严密排查。
2、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多次组织大规模的安全检查活动,内容涵盖工程处自查情况、隐患治理情况、特殊设备运行使用状态、特殊工种作业证、安全设施状态、危险源控制、防洪防汛设施、岗位操作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劳保配备及穿戴情况等多个方面。为确保隐患治理无一遗漏,将查出的信息分类整理后列出详细的隐患整改明细表,并在此基础上严抓整改,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抓细坐实。
四、齐抓共管,大力整改
对于此次专项行动排查出来的隐患,项目部专项领导小组根据隐患类别,采用“是谁的责任谁负责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原则,紧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对于需投入较大资金的重大隐患则采用预警机制,列出整改计划和资金计划,报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加强监控,及早解决。
总之,项目部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全项目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当然,通过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对职工、对企业的重大意义,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绷紧安全弦,巩固已有的安全成果,以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为龙头,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标准化规范,并努力贯彻实施;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之文件化、程序化,符合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明确基层单位和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实施风险评价、分析;加大安全投入及隐患治理力度;坚持经常性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强力带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升级,把安全生产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企业内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优化生产工艺,文明环保施工,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早日实现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达标,确保安全生产。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6
为深刻汲取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整治全镇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全面消除建筑领域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函〔20xx〕12号、泽政函〔20xx〕33号)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对全镇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以下七类:
1、旅社、养老机构、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房屋;
2、大型集会、集市、庙会、庆典、比赛、展销、娱乐,景点景区等人员聚集活动场所的建筑房屋、场地搭建物;
3、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4、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
5、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
6、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建筑物(构筑物);
7、各类园区及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排查整治时间
20xx年8月31日-12月31日。
三、排查整治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全面排查、合理处置的原则,通过4个月全覆盖的专项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集中解决城乡“违建、危建”问题,消除房屋建筑各类安全隐患。
(二)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坚持消除违法违规建设和安全隐患存量、遏制增量。
(三)健全相关长效机制,防止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排查整治方式及要求
排查整治采取村自查、镇排查和集中整治的方式,村自查和镇排查同步进行,互促共进。
(一)村自查。各村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大排查,建立详细的隐患台账,确保本村范围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排查摸底表(附件)及时上报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镇建设办)。
(二)镇排查。由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部署,成立四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负责与各村对接,同步开展全面排查,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责任清单,并及时将责任清单反馈至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各村。
(三)集中整治。各村要根据责任清单立即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会同四个工作组和各村共同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各村整改完成后要按要求将整改清单报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销号处理。
整治要求:
1、对于排查出的'手续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加固,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2、对于排查出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与建设、侵占消防安全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拆除;对既是违建又是危房的要坚决拆除;对城乡容貌影响不大、质量较好、尚能发挥一定社会作用的个别建筑,经县住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评估后,提出意见并确定处置办法。
3、对于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或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4、对于屡次告知、催办,拒不配合工作、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司法和市场手段,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集中攻坚。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8月31日-20xx年9月6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制定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9月7日-10月7日)。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镇统一部署,全面排查上报安全隐患。结合排查情况建立责任清单,逐一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村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8日-11月30日)。各村要对照排查问题清单,明确专人,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村做好集中整治。整改完成后,各村统一汇总后,向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提出销号申请。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销号申请进行现场审查核准。
(四)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的违法建设项目和老旧房屋,要纳入重点监控对象,直到问题整改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严防反弹和死灰复燃。各村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防控体系。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成立大东沟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瑾卿党委书记
宋海东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刘东胜人大主席
副组长:高吉善主任科员
赵二辉党委副书记
原伟科纪检书记
朱建云组织委员
郜鹏武装部长
段晋萍宣传委员
原军成党委委员、副镇长
徐会云副镇长
宋晋杰副镇长
郎新峰副主任科员、党委秘书
李晋锋副主任科员、行政秘书
成员:王晋鹏建设助理员
关红亮川底国土中心所长
姚雷兵派出所所长
刘月星企办主任
高卫政市场管理所长
张海军土管员
张凯团林业站站长
晋秋福农经站站长
宋晋明农科站站长
关笋英纪检副书记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办,办公室主任由王晋鹏兼任。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单位要始终牢记“生命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拆违拆危,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认真履行专项整治责任,支书主任、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整治,务求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镇建设办、土地办要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搞好对接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和联系沟通,督促各村开展好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定期将督察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肃责任追究。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村、部门进行约谈督办。对禁而不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探索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实行户和人双控,完善农村建房审批办法。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7
为了扎实推动全县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根据信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安排,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排查治理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确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和清理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种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目标任务
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全面排查和消除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各项措施,使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各种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生和少年儿童的意外伤害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全社会对少年儿童的安全保护程度明显提高。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及要求
1、校舍。重点做好教室、学生宿舍、餐厅、厕所、围墙等建筑物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D级危房现象要立即封存并限期拆除,其它危房及时修复。确保师生不在危房中学习、生活或进行其它活动。
2、饮食卫生及食堂管理。主要是饮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资格证明,及食堂卫生管理、食品的选购、加工出售、存放等各个环节是否规范,食品的防疫、保温、消毒、防鼠等设备配置及使用是否到位情况等等。
3、学习集体活动场所及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包括学校的楼梯、通道、运动场、照明线路、电教器材、实习药品、用具,防雷设施,消防设备、冬季取暖通风设备等。重点是学校的锅炉、实习室使用的易爆易燃物品的存放与管理,学校实习室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规范。
4、学生宿舍管理和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治理。各学校有无24小时值班制度和出入登记制度,师生员工是否凭证出入校园。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学生宿舍是否单门独院,封闭管理。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是否轮流值班,保证每天24小时监管。对于在校外租赁民房的学生,学校是否与家长和房东签定协议,分清责任。
5、日常教学管理和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各学校对于整校、整班的集体性外出教育活动,如组织学生春游、参观、应考等,如何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整校集体外出活动有无安全工作预案,是否做到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落实责任。各学校特别是大班额较多的学校,是否加强了对学生集体活动的监管,是否做到了在楼梯、通道、学校门口安排教职工照看学生,负责维持秩序,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6、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管理。各学校能否对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能否要求学生不乘用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校车司机做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开车、不疲劳开车,校车定期进行维修。
7、学生心理健康及教育。各学校是否将学生心理健康纳入安全教育范围,是否强化了班主任、教师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责任,各学校是否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三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
8、校办企业是否做到安全生产,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消除。
9、民办教育机构(重点是民办幼儿园)办学证件是否齐全、管理是否规范、幼儿教师及保育人员是否具备从教(业)资格等。
四、方法措施
1、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学校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负责收集、整理本学校排查治理行动的实施情况,做到一月一汇总,一季度一上报。
2、各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协助当地派出所、司法、建设、工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结合实施“净化校园文化工程”,彻底整治学校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非法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等,强化对校园周边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应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3、各学校要对各类建筑、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对校园校舍、食堂、餐厅、楼梯通道等要害地域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理,限期整改。根据季节变化,各学校要把预防溺水、预防火灾、煤气中毒,学生集体活动、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作为排查和治理的重点。
5、各学校要联合当地派出所重点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6、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课时、教材两落实。要充实完善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重点要充实完善应对各种自然灾害、食品卫生、学生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建设,做到防患于未然。
7、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校要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设置心理咨询室和咨询电话,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知心姐姐”信箱,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大型的心理知识讲座。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学生的情绪波动,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帮助化解不良情绪,舒缓压力,以防患于未然。
8、认真排查,全面整改。各学校对排查治理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有困难的学校要逐级上报,由当地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各学校要加强对本校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此项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紧密配合,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定期向教体局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简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及时公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行动的进展情况。教体局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推动工作进展。
五、阶段步骤
第一阶段(2月—6月)。各学校要在“两会”前做出全面部署,明确集中排查治理的目标任务、措施方法,并向教体局书面报告部署情况。开展排查治理行动,具体落实排查治理目标任务。
第二阶段(7月—10月)。各学校要利用暑假对校舍和其它教学生活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确保秋季开学安全使用,同时要配合学生家长(监护人)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假期小学生安全监管,确保中小学生过一个安全、文明、有意义的暑假。要切实做好雨季校舍安全管理及维修工作,还应注意防患洪水、防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第三阶段(10月—12月)。深入推进隐患治理,积极做好冬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各学校排查治理行动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各规章管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8
为深刻汲取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8·29”建筑坍塌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安办字〔20xx〕2号)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函〔20xx〕12号)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内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査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全省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暨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以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严肃的问责,倒逼企业和住建行业市场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倒逼住建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违法违规建设
重点排查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但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是否使用不具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工程建设,是否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监督项目是否未组织竣工验收和备案及消防验收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是否存在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的现有建筑物或既有建筑物擅自加层改扩建的项目;是否存在未经设计审查及专家论证擅自改变房屋建筑承重结构或建筑物使用功能问题。
(二)勘察设计
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标准规范的情况;重要工程是否进行专家论证、签字、盖章,出图程序是否规范等。
(三)建筑施工
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审、交底、实施、验收。起重机械是否进行产权备案、安装验收、使用登记,是否有维护保养记录,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存在缺失或失效,主要承重结构是否存在开裂、变形、严重锈蚀,钢丝绳的规格、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群塔作业是否制定方案。模架、脚手架材料及构配件是否进行进场第三方检测,是否验收,架体基础和自由端长度是否符合方案要求,剪刀撑和连墙件加固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否经检测及使用登记。基坑(土方)开挖是否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监测,基坑降水、支护安全控制是否到位,基坑防排水措施及周边限载措施是否落实。
高空作业。临边、洞口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网是否变形、磨损,连接部位是否松脱、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是否老化变硬、割裂,钓环是否固定不牢,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帽是否破损、装配是否牢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等“三违”行为。
(四)市政运营
建筑垃圾处理。是否全面排查建筑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是否评估堆体稳定性,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是否制定综合加固方案并限期治理,彻底消除堆体安全隐患。
城市桥梁。是否按规定开展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城市桥梁档案信息是否健全完善,城市桥梁安全运行是否处于受控可控状态。
城市排水防涝。是否开展城市排水系统清淤、疏浚,保持行洪排水畅通。对降雨时易发生快速汇流的重点部位、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等易涝重点区域,是否加大人员和排水设施配备,进行重点防范。对于短时间难以消除的易涝点,是否设立醒目、易于辨识的公众警示标记,是否做好应急抢险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五)有限空间作业
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井下开展检查和清淤作业是否采用机械作业,如确需人工作业,下井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下井作业资格,并配备气体检测仪器和井下作业专用工具,是否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
(六)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既有建筑外墙保温系统是否存在空鼓、开裂、脱落等问题,业主或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建筑外墙保温系统修缮标准》开展周期性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台账和结果评估报告,存在外墙保温系统缺陷的是否及时组织修缮,确保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生命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此次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整治,务求实效。
(二)严格执法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摸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强化整改落实,督促抓好隐患整改和风险防控。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一律停工整顿、挂牌督办,验收不合格不得复;对违法建筑且存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立即取缔关闭。
(三)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处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处罚等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治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相关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一律取消其相应的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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