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4-11-26 11:43:49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根据西政6号传真,特制定《寨根乡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望乡直各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寨根乡汛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指挥、指导、协调、处理汛期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

  指挥:

  成员:

  下设三个工作组

  1、业务组:

  2、现场组:

  3、综合组:

  二、工作组职责

  1、综合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协调施救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向县政府、县安监局报告事故进展情况;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文档备案工作。

  2、现场组: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施救、医疗救护、应急处置等。

  3、业务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专业技术应急方案等。

  应急时效: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三、工作要求

  (一)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所在村必须立即向乡政府报告。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应急救援时效内,各村主要负责人和乡机关干部、乡直部门负责人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

  (四)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县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救援工作。

  (五)工作联系

  总联络员:电话:

  传真:

  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汛期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目的

  本单位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为了预防汛期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生产、工程等正常进行而制定的。为此,本单位制定了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固有资源及设备使用,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制定了工作流程和执行方案,并进行演练和改进,以保障应急预案的完善、熟练和有效。

  二、应急组织机构

  (一)应急领导小组

  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为本单位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本单位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二)指挥部

  指挥部是应急领导小组行动指挥中心,由领导人员和应急队员组成。指挥部的职责是负责紧急应对汛期的工作,指挥及调度各应急队伍,明确处置方案,协调解决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中心组

  中心组是本单位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操作团队,成员包括主要管理人员、职业卫生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主要负责实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包括现场勘场、危险识别、设备检查、事件处理、物资调度等。

  三、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防汛安全生产需要,本单位对应急响应级别划分如下:Ⅰ级响应——有可能发生汛害时,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调度各部门、小组到位,准备应急物资。Ⅱ级响应——当本单位防汛等级升级,出现实际影响汛害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各部门、小组进行应急处置。

  四、应急措施

  (一)安全防范措施

  1、对组织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各项安全措施的“闭合环”和“协同合作”。

  2、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工作。

  3、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储存、使用和管理的规范,确保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达到安全标准。

  (二)紧急处理措施

  1、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加快救灾速度。

  2、各个岗位上的人员应当做好工作,注意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当遇到紧急情况时,首先要保护自身和身边的人员,及时报告所在岗位的上级领导。

  3、妥善安排好应急车辆、水压泵等设备,为急需使用的物资运输提供保障。

  五、应急物资

  1、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救生衣(10件)、方便面(100个)、饮用水(100瓶)、雨衣(10套)、应急药品(10包)。

  2、应急物资调度: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由中心组负责保护提供应急物资。

  六、演练计划

  为确保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和应急演练的高质量,本单位制定了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该计划包括预案演练的内容、时间、演练方法、演练事项的处置内容和验收等相关内容。

  应急预案是防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确保针对突发重大事故紧急状态安全及时处置,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促进企业快速恢复生产及复产的一个基础性工作。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演练是一个动态过程。应该及时总结前一次演练的经验教训,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不断提高整个应急预案的水平和针对实际应急情况的应变能力。真正提升防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保障生产线不出现延误或事故,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应急预案的更新与完善

  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长时间的使用过程中,随着环境和设施条件的变化,应急预案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保持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更新应急预案应根据防汛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更新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级别、应急物资及应急措施等内容,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际性。同时,应急预案的完善也需要积极探索和改进,不断提高防汛安全生产水平和预警能力。

  在应急预案的完善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完善应急组织机构,广泛吸纳各方面的人才加入应急领导小组,提高应急预案的参与度和科学性。

  2、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分类、储存、使用和管理的规范,保证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物资能迅速调度到位。

  3、加强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理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际运用能力。

  4、加强与其他单位及相关行业的协调和合作,建立及时通讯机制,为应急预案的实施提供更全面的支持。

  综上所述,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重要的保障企业安全和保障生产的措施之一,在防汛安全生产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应急预案的完善和应用需要长时间的实践和不断的改进,以确保其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设备条件,使防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发展,更好地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安全,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应急预案的更新和完善是防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必要环节。随着技术和设备的不断更新和发展,防汛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及时更新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企业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管理水平,是保障防汛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本辖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为使全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灾事故;

  5、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和严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基本条件的,本预案即行启动,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部门同时作出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力量,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二)现场救援工作在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由派出所设立警戒线,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现场情况、排除险情、确定救援方案后,再开展其他处置工作。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人员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确保抢救人员的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三)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部可征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器材和车辆,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无条件服从。

  三、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置。

  (二)指挥部总指挥,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部关于应急救援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现场救援有关问题,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正确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党政办公室、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交管所、行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交警二中队、财政所、供电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为:

  1、党政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与现场的联系,及时综合事故处置情况;负责事故情况上报,下达命令;负责对外联络,组织紧急供电、供水及急需的抢救设备和物资;提供相关信息,接待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2、安监站: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及其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联系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其实施应急措施。

  3、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搞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参加组织事故可能危及的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参加排险救灾,抢救受伤人员。

  4、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抢救,迅速转移受伤人员;保障药品和医疗设备供应;评定危险化学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车辆,组织抢险救援。

  6、行政办公室: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组织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负责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7、农业办公室:负责提供水情预报。

  8、交警二中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伤者和财产抢救,勘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9、财政所:负责组织有关事故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供应。

  10、供电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采取紧急停电或供电措施。

  11、民政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以及遇难者遗体、遗物处理;安抚、接待伤亡人员亲属。

  12、劳动所:负责工伤认定和善后赔偿问题的调解处理。

  13、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负责联络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态势,并按其职责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协同政府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条件

  (一)事故报警或报告已初步确定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继续扩大,如不及时控制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

  (三)消防等抢险队伍到场后,根据现场判断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抢救的。

  (四)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或政治影响较大的。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程序

  (一)119、110、120报警受理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情况或事故抢救现场反馈的信息,经初步确认事故符合预案起动条件,随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办事处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或报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门报告,该报警受理主管部门的`领导,经初步分析所发生的事故符合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应立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由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三)总指挥若不在辖区,由副总指挥决定是否起动预案。

  (四)预案一旦决定起动后,由党政办公室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赶赴指定地点,听候指挥部调派救援任务。

  六、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安全措施;

  (四)申请相关部门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标准。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七、事故报告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情况向办事处党政办公室(4810458)及办事处安监站(4811816)、派出所(4810110)及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的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上述职能单位。

  书面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名称、报告人。

  八、事故查处

  (一)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市级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调查组,我办事处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结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此预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对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县人防系统内恐怖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保护公民生命和国家集体、公众的财产安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及时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和指挥原则。县人防办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在全县人防系统开展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2、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发生在人防工程内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由人防部门协调公安、安全、消防部门组织处置,县人防部门提供组织专家、技术支持。

  3、重点部位重点保护原则。人防工程是国防设施,是战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依托,地下人防指挥所、地下通信枢纽是防范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的重点部位,平时做好防范工作,要做好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准备,向不发生或者避免发生恐怖事件、安全事件努力,一旦发现恐怖事件、安全事件,要向公安、安全、消防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迅速处置。

  4、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在人防工程内的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人防工程内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5、注意安全原则。发现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后,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人防部门人员,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要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和安排,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亡和给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更大损失。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黑龙江省处置恐怖事件总体预案》、《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合发生在我县人防工程内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在人防工程内利用生化制剂、化学毒剂进行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在人防工程内以放火、决水、爆炸方式,或者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盗窃、抢夺、抢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等方式,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制造恐怖事件或者恐怖气氛,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的;

  3、在人防工程内投放虚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性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的;

  4、在人防工程内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

  5、人防工程内发生因电器、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和人为放火或其他原因引发重大火灾的;

  6、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和决水、土质坍塌,雨水倒灌,给地面建筑和人员造成影响和危害的;

  7、人防工程内发生破坏活动,造成局部区域秩序混乱的;在人防工程内发生破坏活动,造成局部区域秩序混乱的;在人防工程内发生盗窃、抢劫和聚众滋事等刑事案件造成一定危害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设立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全县人防系统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协调机构。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工作。

  2、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防办。

  3、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防办主任、公安局长担任,成员由安全、消防、建设、安监和防疫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县人防办主任兼任。

  4、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直接负责领导县人防办所属的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协调、调动人防行业内反恐怖和社会安全事件各种资源,组织指导公安、人防、安全、消防和防疫等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4)新闻宣传部门依有关规定开展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5)根据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协调调动公安和武警,维护、保护现场。

  (6)组织相关反恐怖和安全工作专家组,积极开展现场研讨、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专家建议和决策依据。

  人防工程设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由事发地的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法人任现场总指挥,相关成员参加。现场指挥设在当地人防指挥中心和公安指挥中心,以公安指挥中心为主,并确定备用指挥地点,也可以在事发地视情确定指挥位置。其主要职责是: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反恐怖、社会安全力量和资源,开展处置工作。

  (2)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处置建议,负责总指挥部下达各项指示和任务的组织落实。

  (3)负责指挥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4)特殊情况下,可先行采取紧急措施,后向领导小组报告。

  (5)平时现场指挥部下设成立五个组(通信联络组、引导疏散组、消防灭火自救组、抢险救护组、待命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用各组,迅速转入临战状态,进行有效处置。

  三、组织体系运作和处置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及属地人防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处置行动,整个处置行动分为启动预案,处置实施和行动终止三个阶段:

  1、启动预案

  接到上级通报和平时收集掌握的情况,适时判断事件的真实性。

  (1)己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现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工作人员立即向中控室报警,并说明事发地点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快速综合各项信息,立即做出判断,视不同情况向现场总指挥和119、110、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动联动程序,启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已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生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立即向中控室报警,并说明疫情事发地点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工作人员,必须快速综合各项信息,立即做出判断,视不同情况向现场总指挥和120急救中心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动联动程序,启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正在建设或早期建设的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决水、土质坍塌、雨水倒灌,给地面建筑和人员造成影响和危害,属地人防部门接到报告后,认真研究查找相关图纸和资料,判断人防工程归属,酝酿提出处置意见。

  2、处置实施

  从报警到现场专业组到达各自岗位以后为处置实施阶段,该阶段行动主要内容:

  已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现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现场指挥部及现场的五个职能组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处置,待公安、安全、消防和防疫部门到来后,积极配合四个部门开展行动。

  (1)有关部门到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下,按照任务分工,采取固定、移动方式对现场监测和勘察,人防工程工作人员要提供事发前后有关情况,为领导小组确定有效的处置行动提供决策依据。公安、消防迅速扑灭火灾,实施工程抢险,排除险情,封锁受污染区域,人防工程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密切配合,控制事态发展。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法律规定,实施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时关闭、封锁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工作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部指挥,服从命令,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再次发生。

  (2)对发生在人防工程内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属地卫生防疫专业队伍到来之前,要保持镇定,启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制定的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待专业队伍到来后,人防业余专业队协助卫生防疫专业队进行抢救。

  (3)正在建设或早期建设的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决水、倒灌、坍塌属于单位建设的人防工程,由属地所在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当地人防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必要时可提供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属于人防部门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和公共人防工程,由属地人防部门汇同相关部门解决,事后报上级人防部门备案。

  3、行动终止

  从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至各专业力量回撤,指挥部终止工作为行动终止阶段。该阶段行动的主要内容:

  (1)确立终止条件,适时做出决策

  现场指挥部经综合评估并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领导小组在全面分析处置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后,做出终止处置行动的决策。

  (2)评估事件后果,妥善安排善后工作

  参加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各单位对现场环境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行动终止意见,履行相关的手续后,现场指挥部根据上述单位意见抓好落实。属地政府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生活,努力消除公众的心理恐慌,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四、应急行动保障措施

  1、信息与通信要顺畅。为确保处置反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信息与通信渠道的畅通,保证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组织度现有人防通信手段,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时的通信需要,属地人防部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通信设备,保证通信联系的畅通。

  2、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完好。现有的消防设备必须达到消防部门标准,取得合格证,采取日检查、周分析、半月大查的有效措施,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物资器材准备要齐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必须备有足够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用品,逃生器具、防毒面具和少量的防辐射器材。

  4、后勤支援及时。属地人防办和工程使用单位要储备一定工程维护资金,上级人防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提供部分抢险救灾的经费保障。

  5、培训与演练要常抓不懈。属地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特别对在地下工作的人员每年要进行最少二次消防安全知识、反恐怖和社会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不得少于四次全员消防安全和反恐怖演练,掊养一批训练有素,对消防安全、反恐怖、社会安全基本熟悉的业余专业队伍。

  6、日常防范要经常。属地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反恐怖、社会安全方面情报信息的搜集工作,要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加强专门人力情报工作,发挥高科技手段作用,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综合性的情报信息,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结束后,现场指挥部成立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在突发事件后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害遗留事宜,包括人员安置,经济补偿,受损失后重建,清理与处理现场等工作。

  2、社会救助

  对在突发事件后遭受损失和损害的相关人员,通过调查了解掌握基本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实施救助,针对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开展灵活多样的救助活动,发动新闻媒体进行社会救助,民政和社会慈善组织开展捐赠救助活动。

  3、认真总结

  突发事件结束后,善后工作处理领导小组要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总结在应急突发事件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弄清事实,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4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实现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出发,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公司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定预案的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公司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各成员的职责:

  现场灭火、引导人员疏散、控制各出口,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五、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一)报警: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司消防中心和保卫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保卫部、消防中心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部报告,通知全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小组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六、善后工作火灾扑灭后,由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一)保护火灾现场;

  (二)查明火灾原因;

  (三)调查火灾损失;

  七、责任追究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

  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八、附则

  1、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应急预案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5

  一、目的

  为加强农机行业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农机行业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将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机行业社会形象和保障农机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农机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违反农业机械管理法律法规和农机作业操作规程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较大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2、农机具机库、油料库、农机具生产车间、农机具维修销售网点突发火灾事故。

  3、台风、暴雨、洪水、高温、雷击和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意外事件。

  4、行业内其它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故。

  三、应急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处置突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把事故化解在萌芽状态,消灭在隐患期间,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3、依法规范。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为指导,全面规范处置工作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决策科学,措施得当。

  4、迅速反应。发生重大伤亡、火灾、水灾等突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市农机化办报告,根据指令,迅速、果断、有效起动应急方案,市农机化办组织统一指挥和积极妥善处理。

  5、明确职责。按照安全生产负责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6、公众参与。广泛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向干部群众阐明危害得失,识大体顾大局。准确发布预警及处置信息,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四、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市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生产事故安全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五、应急响应

  1、一般级别的突发事故,由事发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处置。事故发生后有关领导和人员须及时赶到现场,控制现场、收集现场信息和开展救助等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较大和重大突发事故,由市办领导小组启动预案,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处置。主管单位领导接报后,须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按相关程序报市农委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

  3、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单位领导接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在1小时内上报。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市办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启动本系统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进行救援。同时在2小时内上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

  4、应急结束

  事故处置完毕后,市办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工作结束。根据突发事故性质和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和主管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对事发原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援助范围等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经核实审查无误后上报市农委突发事故处置指挥小组。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工程、交通保障

  1、各单位要保证应急指挥通讯系统正常工作,确保事故突发时通讯通畅。

  2、各单位加强水、电、气等工程维护,保证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运行状况良好。

  3、指挥系统要能够调用必要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加强救援器材日常维护,确保其性能稳定;制定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确保事故突发时车辆能正常使用。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应依据职能组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专门队伍,配备足够人员,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装备水平。根据应急处置方案,积极开展突发事故应对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处置水平。

  (三)经费保障

  本市农机行业要建立专款专用的应急救援资金。各单位要保证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社会动员保障

  各单位要积极组建突发事故应急志愿者队伍,实行以民为主,专群结合。对志愿者队伍的组建、管理和日常训练等工作予以积极指导和专业支持。

  (五)技术检测保障

  各单位加强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安全经营的检测与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农机产品库房和油料库房消防、农机田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事故突发预测预报工作。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1、各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是事故防范、紧急应对和正确处置等基本常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

  2、市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行业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综合演练。本行业突发事故处置人员的技能业务培训,由市办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各单位每年要分期对专职、兼职事故处置和救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6

  一、组织机构

  寨根乡汛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指挥、指导、协调、处理汛期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xxx。

  指挥:xxx。

  成员:xxx。

  下设三个工作组

  1、业务组:xxx。

  2、现场组:xxx。

  3、综合组:xxx。

  二、工作组职责

  1、综合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协调施救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向县政府、县安监局报告事故进展情况;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文档备案工作。

  2、现场组: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施救、医疗救护、应急处置等。

  3、业务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专业技术应急方案等。

  三、工作要求

  (一)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所在村必须立即向乡政府报告。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应急救援时效内,各村主要负责人和乡机关干部、乡直部门负责人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

  (四)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县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在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后,科学有序、高效迅捷地组织开展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发生的管道爆裂、路面坍塌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应急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

  包括:综合预案、管道爆裂、路面坍塌事故专项预案和人员中毒、伤亡、触电、物体打击现场处置方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以人为本、自救与专业救援相结合。

  2危险性分析

  2.1公司基本概况

  我公司位于***,负责**城区供水工作,公司现有员工***人,公司主管道覆盖面积60km2,供水管道总长度400公里,一座水厂最大供水能力5.0万m3/日。目前可提供水量3.0 m3/日(设计能力10万m3/日)。服务人口40万人,

  2.2危险性分析

  (1)管道检查井、室的毒气:已建成的管道或井、室中常常会存在有害气体浓度超标,如在进入前未进行检查或检查方法不当,可能造成爆炸或人员中毒,导致人员伤亡等;

  (2)管道爆裂冒水:如供水主管道发生爆裂,可能造成路面坍塌、沉陷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等。

  (3)水源地高压输电线路:水源地高压输电线路与地面树木形成交叉,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会造成接触,导致火灾、电击伤人以及水源地掉电供水中断等事故;

  (4)供水部配电柜及配电线路用电:配电柜及配电线路未按规定定期检修和违反操作规程,可能会导致用电事故,并可能导致供水部停产和造成人身伤害等事故;

  (5)施工工地沟槽塌方:在沟槽开挖过程中,如沟深超过规定深度和宽度或支护不当,可能会造成塌方,并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中断等事故;

  (6)施工工地管材吊装:在管材吊装过程中,违反操作要求,可能造成设备物件倾倒、坠落、物体撞击人体导致人员伤亡等事故;

  (7)施工工地用电:在管道施工过程中,抽水作业水泵漏电,使用电动夯漏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引发火灾等事故。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中心、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兼职应急队伍等组成。

  3.2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各位副总经理、公司副书记、公司工会主席

  成员: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主任、安装公司经理、供水部经理组成。

  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审核、发布、演练和总结;

  (2)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3)组织、指挥协调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当地应急指挥中心、上级单位报告,配合政府部门应急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建设。结合生产经营应急工作的特点,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施工安全事故抢救队伍,提高抢救装备水平,形成施工安全事故应急保障。

  (5)做好稳定职工的情绪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

  3.3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主任:

  职责:综合办公室主任为总协调人,事故发生后负责传达指挥中心的.要求,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副主任:

  职责:负责外围协调工作

  副主任:

  职责:负责现场指挥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电话XXX,为24小时应急值守。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1)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的指示,协调所属各单位做好人员、车辆保障;

  (2)随时掌握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情报;

  (3)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及时将相关命令信息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工作小组。

  3.4现场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现场最高领导

  副总指挥:现场领导

  成员:

  职责:

  (1)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整合和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3)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的有关资料;

  (4)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结束;

  (5)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

  (2)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3)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4.2预警行动

  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

  4.3信息报告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全体指挥中心成员,根据情况由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室)或指挥中心主要领导负责及时向上级机关当地应急救援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联系电话、报告人、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

  4.4预警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事故处置要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或向公司领导直接报告,同时迅速报警,指挥中心领导要尽快到达事故地点。

  (2)先期处置原则: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的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统一指挥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指挥中心全面负责内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并配合、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对重、特大事故的统一指挥,保证处置工作的统一高效。

  (4)协调作战原则:公司各部门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应急响应

  5.1现场处置

  (1)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之前,事故单位应按着救人优先的原则,同时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抢救重要资料和财产,在此基础上,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2)如遇供水主管线爆裂时,安装公司应急小分队立即出动关闭相应闸门,如危及到居民的房屋或周边建筑物时,要立即疏散受影响的居民和过往群众,并对现场立即封闭,防止过往人员、车辆发生事故。抢修分队要立即查明管线爆裂情况并迅速进行抢修。同时启动应急供水预案,以保障受影响地区的急需用水。

  (3)物体打击受伤人员和坍塌有被埋人员被救出后,搬运到安全地方,立即清理受伤人员伤口、止血、包扎、检查心跳等,无力救助送往附近医院或拨打120,由急救中心抢救。

  (4)发生火情断开电源,组织自救,如果形成火灾拨打110,并向当地应急救援中心和上级单位报告。现场人员撤离火灾现场,听从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火灾任务。

  (5)指挥中心领导和成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了解事故情况,立即研究部署抢救方案,上级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后,听从上级的统一指挥,坚决执行上级的决定,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

  5.2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理和抢险基本结束后,指挥中心应立即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的供水工作。事后对事故进行彻底清查,责任到人。

  5.3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部门及时将事故的进展情况报告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负责汇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对外发布。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通讯与信息保障。

  (1)事故现场抢修小组

  组长:由安装公司主管抢修的副经理担任,负责现场人员调配、材料管理等全面工作

  移动电话:

  成员:安装班安装工。

  (2)水厂事故现场抢修小组

  组长:为水厂厂长,负责现场人员调配、材料管理等全面工作

  移动电话:

  副组长:

  移动电话:

  成员:各班长

  (3)现场警戒

  现场警戒由安装公司巡查队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群众和无关人员;负责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

  6.2物资保障

  按照公司目前使用的管材、管径情况,对一些经常使用的管材、管径应作充足的准备,做到随用随到。如水泵、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安装公司由专人负责定期维修、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千斤顶、麻绳、气割工具、加压泵、消防斧、灭火桶、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器材:架管、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小型柴油发电机、柴油、对讲机、电焊机、水泵、灭火器等。

  (4)设备:挖掘机、发电机、车辆等

  7、培训与演练

  各小分队每年应进行应急课程培训两次,有针对性的进行应急事故实战演练一次,并由应急中心办公室进行现场评估和总结。

  8、奖惩

  8.1对在抢救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临阵脱逃,不服从命令,将给予批评和处罚。

  8.2在抢救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在抢险救灾中受伤害的,按工伤待遇处理。

  9、附件

  9.1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实施,报当地街道(地区)办事处备案,厂长办公室存档。

  9.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主管负责人组织制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9.3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于X年X月X日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8

一、屠宰车间生产由车间主任负责安排。

  二、车间所有人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上岗。

  三、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各工序、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屠宰加工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规程。

  四、屠宰加工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努力学习专业技术,严格按规程操作生产,确保肉品卫生质量。

  肉品检验检疫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着装上岗。严格按规定把好肉品卫生质量关。对不符合鲜销的肉尸、内脏,及时作出判处记录,并督促车间作好无害化及销毁处理。

  质量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查验各环节、各工序的加工质量情况,如实填报记录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五、仓储病鸡必须在急宰间屠宰,由专人屠宰兽医、检疫、检验,并做好判处记录和处理结果。

  六、屠宰生产车间实施封闭式管理,非车间管理人员、屠宰加工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人员不得进入车间。

  屠宰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喝酒醉态的`人员上岗操作和在车间内停留。

  七、烫毛、上机、劈半机等工序是现场管理重点,指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操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屠宰机械及电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八、机修工、电工必须全程跟班上岗,发现机械设备故障及时抢修,每天生产完毕须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第二天正常生产。

  九、屠宰车间内不准停放与生产无关的各种车辆及杂物,车间使用的各种容器、工具、车辆、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卫生,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妥善放置在固定位置。

  十、肉品出场时应盖“兽医验讫”、“品质检讫”印章,同时出具“产品出厂合格证”。

  十一、加强刀具的安全管理,刀具不准带出车间和更衣室,持刀者应登记在册,下班后应加锁保存。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9

  为认真贯彻执行《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理预案》,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抢险施救水平,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事故的确定和分类

  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含自然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火灾事故;

  (二)交通安全事故;

  (三)建筑质量和房屋坍塌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五)矿山安全事故;

  (六)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七)急性中毒安全事故;

  (八)其它安全事故。

  根据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经济损失情况,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及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本预案所称生产安全事故,指的是一次造成1人(含1人,下同)以上死亡,或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维护

  我镇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相关信息报告镇党政办(电话)、镇安办(电话)以及镇中心医院(电话)。

  事故单位、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对现场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三、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措施

  镇党委班子成员在接到有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镇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安全事故发生后,在迅速做好上报的同时,先按照本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在县政府作出明确指示后,按县政府的预案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0

  一、事故的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上报。

  2、事故发生后不隐瞒、不谎报、不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

  3、民工、临时工、合同工发生死亡事故一律按正式职工上报。

  二、应急救援组织措施:

  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就近就快实施。

  1、本施工项目遇突发性时间盒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全面动员,组织施救,公司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必须首先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物资、经费施救工作。

  2、项目办在接到建筑施工重特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总公司指定的应急救援,并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安全部门报告。

  3、总公司在接到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时间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通知综合协调组,起动应急救援系统,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会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救援。并迅速向区政府和市、区建设局报告。

  三、现场施救具体注意事项:

  1、请医护抢救人员携相关器械药品赶赴现场,并依相关医院做好抢救准备。

  2、请公安人员、城管清人员现场维护治安,疏散围观群众,设置警戒线,确定警戒范围。

  3、清点人数

  4、确定施救方案,落实施救人员安全措施和标志,排除重大险情,有序组织施救,监督相关单位落实施救物质和伤员救治经费。

  5、清理现场,清点现场人员,撤离现场。

  6、小结、分析。由专门人员向公众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四、应急救援远的重大意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人员的救助和疏散摆在首位。施救工作应采取科学的态度,在保证施救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切忌蛮干。避免造成新的伤亡。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和防范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政府及市安委会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区(县)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各区(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学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加强社会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全市冶金、建材、有色、轻工、机械、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发生或可能发生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发生一次性死亡(含失踪)3~9人,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各区(县)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市政府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3)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省相关预案执行;

  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

  2、应急组织体系

  2、1应急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由市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市安委办、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财政局、卫健局、国资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气象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发生事故企业的主管部门、事故抢险单位主管部门、事故所在地区(县)政府主管领导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事发地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各区(县)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本级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指挥部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和政策。(2)分析灾情,确定事故救援预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向救援部门发出各种救援命令。

  (4)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5)负责内外信息的接受和发布,向上级救援机构汇报事故救援情况。

  (6)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演练和指导。(7)负责检查督促各救援部门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和改进意见。

  (8)适时调整各救援部门人员组成,保证救援机构正常工作。

  (9)负责向有关新闻机构发布事故及救援信息。(10)负责向上级部门提交事故及救援报告。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做出相关救援决策,必要时向省和国家应急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

  2、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方案,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警戒区的设置和警戒工作。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类事故救援物资运输工作,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所需的物资和设备及时运送到事故抢险救援现场。

  (5)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中应由市财政解决的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所需经费给予必要保障。

  (6)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遇险人员和抢救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7)市国资委:负责督促落实监管企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救援及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8)市工信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管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救援及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保障应急救援通讯畅通。

  (9)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指导辖区政府和事故责任单位对有害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理。

  (1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协调事故单位完成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11)市总工会: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

  (12)市气象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抢救期间的气象信息发布。

  (13)*武警支队:在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加事故遇险人员的营救,

  (14)*消防救援支队:在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加事故遇险人员的.营救。

  (15)*供电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供电需要。(16)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力、物力,

  确定抢险施工方案和现场抢险救援、事故抢险现场的指挥协调工作。

  2、3应急专家组

  市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应急专家组,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应急专家由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管理,建立应急专家库,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予以调整,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应急专家组职责:(1)参与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对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和级别进行预测,并提出应对方案。(2)受委托参与对突发事件影响的调查评估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措施和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2、4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当指挥长没有到达现场前,由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暂时履行指挥长职责。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包括:

  (1)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联络各方力量处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

  (2)与事故单位和市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市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

  (3)组织划定涉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群众疏散、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4)协调应急救援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5)为市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决策依据。

  (6)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安置人员、上报事故情况等。

  2、5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现场救援指挥下设抢险救援、治安警戒、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环境监测、宣传报道、善后处置、技术专家等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

  职责:负责实施市指挥部批准的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协调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清单;负责组织指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2)治安警戒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武警支队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现场调查取证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高效、有序进行;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

  (3)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开展事故伤员或中毒人员急救转运、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工信局、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市供电公司

  职责: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物资的联系、采购、供应、车辆及油料调配;保障各级指挥人员、抢险人员生活与休息场所;为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信息;与相关电力企业保持联络,保证事故现场电力供应;与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联络,保证事故现场通信畅通;负责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存放与保管;负责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协助调集、征用救援车辆,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证公路畅通。

  (5)环境监测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气象局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土壤环境污染影响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提出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议,提出妥善处置的技术指导意见。

  (6)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广播电视总台、市网信办、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

  职责:维护现场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7)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民政

  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健局、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

  职责: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工作;负责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8)技术专家组

  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

  职责:参与冶金等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制订;分析事故原因、灾害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事故防范和恢复生产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工作组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替补,并及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6各区(县)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各区(县)应急指挥机构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组织体系,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一般突发事件的预警、响应、处置及善后等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预警级别

  按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以及影响范围,参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事故应急预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发生死亡1至2人的冶金等工贸行业一般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1至2人死亡的一般事故隐患。

  较大(Ⅲ级):发生死亡3至9人的冶金等工贸行业较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3至9人死亡的较大事故隐患。或者同一区(县)冶金等工贸行业频繁发生事故或者出现同类事故的多发性倾向。

  重大(Ⅱ级):发生死亡10至29人的冶金等工贸行业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10至29人死亡的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

  特别重大(Ⅰ级):发生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冶金等工贸行业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的冶金等工贸行业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3、2预警信息来源

  各区(县)应急指挥部将预警信息及时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以便对应对工作提前做出部署。

  3、3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预警级别、可能影响的范

  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3、4发布途径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5预警准备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组织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核实、筛选、评估、分析,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应对方案和建议,提请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并通知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6预警响应

  3、6、1 Ⅳ级预警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报警,并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地政府启动当地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市级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市有关部门应派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3、6、2 Ⅲ级预警响应

  发生较大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报警,并及时报告当地区(县)级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区(县)级政府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同时上报市级政府和市应急管理部门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市、区(县)两级政府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

  3、6、3 Ⅲ级、Ⅰ级预警响应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报警,在Ⅲ级响应基础上,逐级向上汇报请求支援,在上级部门到来之前做好先期准备工作。

  4、信息报送和处理

  4、1信息报告

  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灾害发生后,或收到可能发生的预警信息后,所在地各级政府及时将事故灾害信息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市指挥部通过分析研判,上报市委、市政府。

  4、2报告程序和时限

  在接到冶金等工贸行业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灾害类型、伤亡情况,同时予以核实,并立即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汇报,按规定时限内(2小时内)上报市委、市政府。

  4、3报告方式和内容

  冶金等工贸行业突发事件报告分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即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的数据及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进展情况等。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基础上,报告事件的处理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危害、社会影响、参加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以及经验和教训等。

  5、应急指挥处置

  根据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市指挥部设定应对四个应急响应等级。Ⅳ级为最低响应等级,Ⅰ级为最高响应等级。Ⅳ、Ⅲ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Ⅱ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组织协调,Ⅰ级响应由市指挥部指挥长统一组织、领导。

  5、1基本响应

  冶金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在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协调指导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现场监测、医疗救护、人员疏散、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工程抢险、安全防护、社会动员、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1)抢险救援

  冶金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事发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根据事故类型及时召集、出动专业应急队伍实施救援。

  (2)现场监控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控,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应当迅速组织警力进行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并控制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严防事故发生后逃匿。对逃匿者要及时组织抓捕。

  (3)医疗卫生救助

  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卫生救助和现场卫生医疗处置工作。

  (4)交通管制

  根据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5)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处置冶金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对事故发生地现场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安全防护装备。

  (6)群众疏散和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包括: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实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负责实施治安管理。

  (7)调集征用

  根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省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备。

  (8)物资保障

  根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物资保障组,保证救援所需物资供应。

  (9)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超出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处置能力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申请该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10)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可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5、2 IV级响应

  5、2、1启动条件

  当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5、2、2启动程序

  市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5、2、3响应措施

  由各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区(县)政府关部门根据事故或险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超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市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2、4响应终止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终止IV级响应。

  5、3 III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当发生较大事故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5、3、2启动程序

  市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5、3、3响应措施

  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应对处置工作。市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事故或险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超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冶金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物资、保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市公安局: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的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确认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身份,负责有关责任人的控制及追捕,参与冶金、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交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市卫健局: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治疗。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负责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组织好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现场冶金等工贸行业产品执行标准及产品质量情况进行勘查鉴定。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冶金、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确定环境污染区域范围。

  市民政局:协助地方政府做好人员安置及善后处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报道,组织对外信息发布。

  市气象局:负责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做好气象应急服务。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力量处置爆炸和火灾扑救,搜救受伤人员,扑灭火灾,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蔓延。

  市总工会:负责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1)市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组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应对措施。(2)市指挥部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市指挥部办公室每2小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

  (市政府电话:xxx,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值班电话:xxxx。)(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或行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派遣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5)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市政府提出请求。(6)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5、3、4响应终止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5、4 Ⅱ级应急响应

  5、4、1启动条件

  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启动Ⅱ级响应行动。

  5、4、2启动程序

  市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提请指挥部副指挥长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5、4、3响应措施

  由省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力以赴参与救援,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5、4、4响应终止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提出建议,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6、恢复重建

  6、1善后处理

  (1)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征用场地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

  (2)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3)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6、2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继续跟踪和掌握设施损坏情况,收集、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及信息,及时报市指挥部。市指挥部会同各有关责任单位对事件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6、3恢复重建

  各区(县)及企业自行进行恢复重建工作。

  7、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各级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应具备相应的通讯条件,并确保通信畅通。

  7、1、2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7、1、3应急救援现场应配备现场紧急通讯系统,与市指挥部保持通讯畅通,为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各区(县)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讯保障。

  7、2资金保障

  7、2、1市政府建立应急处置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为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公益宣传、应急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应急设备储备维护、奖励等方面提供资金保障。

  7、3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保障,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做好应急救援必需的物料、器材、工具等物资储备工作。

  7、3、1各区(县)应建立等物资储备档案,明确管理责任,搞好日常保养。同时,与专业物资公司签订应急协议,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设备充足可用。

  7、3、2市卫健局:负责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等设备储备。

  7、3、3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检测冶金等工贸行业质量等设备储备。

  7、3、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检测等设备储备。

  7、3、5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等设备储备。

  7、3、6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消防器材等设备储备。

  8、监督管理

  8、1监督检查

  市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2宣传培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运用多种宣教手段,形成合力,充分运用党委政府宣传思想文化资源和教育培训资源,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应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加大对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工作。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应注重提高职工在遇到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的培训。

  8、3应急演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做好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对本企业安全全面负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4责任与奖惩

  8、4、1市政府对在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8、4、2对在冶金等工贸行业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不服从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责任追究。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市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并及时通过应急平台终端对本预案、数字预案、应急基础信息实时更新。

  9、2应急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部门应急预案。

  9、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公布实施。

  县行政服务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来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办)

  发布时间:20xx—08—17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信息发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4.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3

  第一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陈云昌

  安全专管员:黄忠

  安全助理:濮建辉

  成员:许庆飞、张士平、陈石昌、黄杰。

  第二条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含公司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

  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

  人死亡、集体损伤三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公司一把手负责制

  2、公司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总经理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同时报县安委会和集团公司安全科。公司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公司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提交公司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 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公司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县消防大队、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2、 公司利用警报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常用软件课程设计组织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 组织员工参与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 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2、 公司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陈文斐、李银冰、徐体辉、刘丽晖、符壮、刘玉华。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 灼伤;

  2、 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 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4、 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5、 火灾爆炸;

  6、 中毒、中暑;

  7、 车辆伤害;

  8、 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 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 保安部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 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4

  一、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规范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保障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市平安渔业建设,市农牧业局按照市里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结合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实际,制订了《xx市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本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规定了渔业应急救援的适用范围、救援原则、救援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规范了应急救援的抢险实施程序和善后事故处理工作,细化了各项救援措施,做到了组织协调、分工明确、机制联动、行动有序,可科学有效指导我市及时应对和处理各项突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和渔业灾害。

  二、实例。

  (一)演练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进一步推进应急演练进现场,推动应急预案简明化、卡片化、专业化,实现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全员化、经常化、系统化,全面提升应对渔业生产安全事故能力。

  (二)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结合渔业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实战化应急演练,锻炼各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能力和应急人员的响应能力。

  2、深化应急演练宣教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点,以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应急演练组织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各级、各类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应急演练组织人员的工作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行政相对人的应急意识。

  3、随时准备接受应急预案管理暗查暗访。

  今年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和荆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将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提问、现场实训、操作演示、“双盲”演练、电话查询等方式对本地区、本单位,以及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

  暗查暗访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现场作业人员应急响应能力、应急人员值班值守、应急装备物资准备与管理、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应急信息系统是否通畅、应急队伍日常管理与应急准备、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和领导的应急意识等。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专班、落实人员、细化任务、切实做好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项工作。

  2、严密组织,提升效果。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安全保障、总结评估等全过程管理,确保演练效果。加强演练评估,为全面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创造条件。

  3、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及时通报情况,市处将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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