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时间:2024-11-27 17:35:08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合集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合集13篇】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省、怀化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衡阳“10·21”金新莱材料工司中毒事故及11·29”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确保我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 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铁腕打非治违,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查内容。

  1、政府层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情况;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部署推进情况;组织协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落实“打非”主体责任的情况。

  2、行业监管层面。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三年行动”各专项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 “两个清单”及推进整改落实情况;有关部门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3、企业层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非煤矿山:重点整治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和长期停产、停建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采;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非法违法开采;以采代探或超深越界开采;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擅自组织施工;停产超过 6 个月的矿山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论证,擅自组织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露天矿山未按设计分台阶分层开采;尾矿库擅自加高扩容;地下矿山采空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治理,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外包工程以包代管等。(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环保中心)

  2、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自动控制系统是否依规按章设计、运行、维护;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科学有效;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3、烟花爆竹。

  (1)批发企业:重点排查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生产的产品;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在库房内是否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是否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库房内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高堆码、堵塞通道等问题;仓储区安全设施是否完好管用,员工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等。

  (2)零售网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现象;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是否集中连片经营或在超市内销售;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有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安江城管分局、安江消防中队。)

  4、交通运输。以“两客一危”、接送学生车辆、货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隐患;以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场站为重点,全面检查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从严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加强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水上涉客运输安全隐患;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深化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农村交通、水上交通由镇应急办、城区交通安全由镇交管办牵头,责任单位:安江交警中队、安江运管所、镇农村农业中心。)

  5、建筑施工。突出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和安全管理,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等。(牵头单位:安江城投公司,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消防中队、国土规划环保中心、镇应急办。)

  6、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农村团寨、城中村、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群租房、“三合一”等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不畅通,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单位检查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重点排查社区群租房及在建工地、出租房、农村团寨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宣传教育和日常管控是否到位;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牵头单位:安江消防队、安江派出所,责任单位:镇应急办。)

  7、城市燃气。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建设等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加大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领域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无照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严格规范燃气储备和钢瓶市场秩序等。

  8、特种设备。加强涉危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车站、商场、医院、超市等重点场所在用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检测;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现场检查;加强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防雷设施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安江城管中队、消防中队、卫计局。)

  9、冶金工贸。重点检查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防范情况;强化木材加工、粮食加工、镁铝机制品等粉尘涉爆企业的隐患治理;对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单独设置的企业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回头看”等。(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消防中队。)

  10、其他行业领域。水利、电力、民爆、城市运行、农业农村、商贸物流、学校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引发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坚决杜绝因漏管失控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见附后: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三、组织实施及责任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发动自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组织企业(含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改,严格落实“打非”主体责任,铁腕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行业主管部门。本次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分两个层次开展。一是由市级11个专项整治牵头单位牵头负责,各责任站所配合协本专项整治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二是未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其他行业领域,由相关行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牵头,抽调专业委员会精干力量,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和工作举措,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改活动,分类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

  四、时间安排和阶段性任务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均应将自查自改、监管执法、督导检查等工作贯彻始终。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省、怀化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每个基层单位。同时,镇政府和行业部门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月15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健全完善隐患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要求,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标准,深入企业推动开展对表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要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规企业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所有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工作闭环。

  (三)暗访督查,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春节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两会”和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突出检查、暗访暗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并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工作举措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复杂性、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抓住关键环节,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消防、交通、森防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和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活动载体、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主题宣讲、咨询、互动体验和事故警示教育。大力推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要根据地域、行业、受众的不同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特色化的分类宣教活动,大力营造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把握好社会热点与时节特点,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和户外电子屏、“村村响”等,开展特色的新闻宣传活动,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协调推动电视台、移动电视等媒体加大公益宣传片、口播语的播出,并推动安全公益宣传进商场、超市、影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管执法。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行业、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原则,全面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重点区域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加强暗访暗查、突击检查; 特别是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现象。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和怀化市三年行动通报所列的事故隐患要务必整改到位,确保按期摘牌销号。同时,对前期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进行逐一复查,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加强跟踪督办。

  (四)强化协调配合,提高监管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突出联合执法,提升监管效能。要充分运用“三年行动”中形成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两个清单”管理,并跟踪落实整改。要针对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认真研判,超前谋划,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严防“想不到、管不到”的事故发生,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消除安全隐患。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排查整治期间,镇安委会同镇纪委将对全镇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或责任不落实的,将依照《洪江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规定》启动事前问责;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依法依规提请有权部门严肃问责;对“打非”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治工作不作为、措施不得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篇2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整改和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强意识、保安全。从20xx年1月10日到20xx年4月20日

  三、活动组织结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

  四、活动内容

  1、采取公司自查、坚持每日一隐患排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责任人进行整改。每周五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效果。每月25日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效果。积极配合运管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于上级相关部门。

  2、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领会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重点领域隐患的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会议要求,规范操作规程,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时刻牢记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每天安全从零开始的.理念。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做好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车辆投保情况、罐体检测和例行保养制度的落实。

  5、扩大安全排查覆盖面,不留死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切实落实责任、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突出“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 强意识、保安全”的活动主题。更加严格的进行排查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认真查找可能发生的事故。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检查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检查的重点地区和范围。

  2、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彻底排除隐患和问题,做到排除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加大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司乘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通过扎实开展活动,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标本兼治,既要解决活动中排查的各类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又要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有新的提高。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篇3

  为深刻汲取近期我省代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事故、湖北十堰“6·13”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和临县“6·16”煤矿局部冒顶涉险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七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阳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就地质灾害防治、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非法占地工作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以下简称“四大”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把“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作为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工作下沉一级、追责上移一级,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通过“四大”活动,做到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重点安全隐患全覆盖、重点企业检查全覆盖、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全覆盖,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进一步树牢安全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7日至20xx年7月16日,为期一个月。

  三、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四大”活动。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分管领导:

  牵头股室:

  责任单位:

  主要任务:

  1、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进展情况;

  2、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进展情况;

  3、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高陡边坡排查情况;

  4、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情况、隐患点防灾预案和监测方案落实情况,监测记录本登记情况;

  5、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识(牌)和“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一书两卡”发放送达情况;宣传培训、避险演练情况;

  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值班值守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在岗情况;

  7、抽查隐患点日常监测情况,随机抽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电话,询问隐患点监测的基本方法。

  办公室设在地质勘查储量股,主任由史进平担任,主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每日动态、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占地行为

  分管领导:李金召副局长

  牵头股室:杨志青监察股股长

  责任单位:各自然资源中心所

  主要任务:

  1、打击非法采矿方面:

  (1)非法采矿案件频发的乡镇辖区内私挖滥采、破坏山体的非法违法行为;

  (2)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内的非法采砂等非法违法行为;

  (3)无证勘查、开采(含采矿证到期未经批准延续或已决定关闭后继续勘查、开采)的非法违法行为;

  (4)未经批准擅自各种工程名义变相开采的非法违法行为;

  (5)越层越界采矿等非法违法行为;

  (6)擅自打开关闭废弃矿井、偷采盗采的非法违法行为;

  (7)其他非法违法采矿的行为。

  2、制止违法占地方面

  (1)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

  (2)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3)土地例行督察、大棚房问题检查及各级督察、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4)违反法定程序征收土地、以批准临时用地方式变向支持企业未批先建的行为;

  (5)未经合法批准,与村集体私订协议,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

  (6)其他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办公室设在监察股,主任由杨志青担任。主要负责“四大”活动每日动态、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四、具体安排

  (一)大排查活动

  1、排查对象:全县各类非煤企业、用地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

  2、排查内容:突出非煤矿山、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围绕各类非煤矿山企业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用地单位是否有违法占地行为、个人是否有非法违法采矿和占地行为。以及各乡镇、各地灾防治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3、排查方式: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股、所要站好第一线、守好第一岗,对全县各类违法占地、采矿行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系统排查,既排查隐患、又排查问题、也排查原因。

  (1)集中排查(6月17日至6月24日),集中一周时间,各股、所按照各自职责,主动及时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

  (2)常态排查。在集中排查的同时,严格落实常态化排查制度,做到不停顿、不断档、不留白。

  4、建立台账。各股、所要根据排查整治、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执法处罚四个清单排查情况,分级分类建立台账。

  (二)大整治活动

  1、整治对象:全县各类非煤企业、用地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

  2、整治内容:既要整治排查出的隐患、台账所列的问题,也要对涉及各个问题、各个环节进行检视,揪住一点、整治一片,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带病运行。

  3、整治方式:

  (1)即知即改。坚持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做到一般隐患问题立即整改。

  (2)限期整改。6月25日开始,对问题台账进行梳理,不能立即整改的,逐条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清单,并按规定进行整改。

  (3)停产整改。发现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设立警示标志、警戒线、指派专人24小时监测),及时聘请资质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违法违规查处,制订整改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销号。

  (三)大检查活动

  1、检查对象:全县各类非煤企业、用地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

  2、检查内容:按照中阳县“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类非煤企业、用地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违法占地和非法采矿行为立即制止并按照规定严格查处。

  3、检查方式:

  (1)定向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高林宝副局长组织相关股所进行检查;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非法占地工作由李金召副局长组织相关股所进行检查。

  (2)巡回督导。由局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督促指导组,对“四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督促指导,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履职不到位严肃查处。

  (3)专项督查。对问题较严重且排查整改不积极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处置不及时,开展活动不认真、不负责的乡镇和部门,视情况上报纪检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进行专项督查。

  (四)大警示活动

  1、警示对象:全局干部职工。

  2、警示方式:围绕中钢煤业“5·7”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智旭选煤“6·2”车辆伤害事故,以及我省代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事故、湖北十堰“6·13”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和临县“6·16”煤矿局部冒顶涉险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采取观看视频、组织学习、专题培训、撰写体会、反思剖析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

  3、规定任务(6月底前全部完成)

  (1)要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排查整治、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执法处罚四个清单,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堵塞工作漏洞,完善制度机制。

  (2)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和安全知识技能专题培训。重点要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正值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大庆,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及做好“七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股所各负其责的要求,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局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领导小组。各股、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四大”活动的有效开展和顺利进行。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股、所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责任落实,要针对排查整治内容,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单销账。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坚决克服蜻蜓点水、水过地皮湿、隔靴搔痒等表面文章。局党组在此次活动中将进一步严肃追责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走形式、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建章立制。要扩展活动成效,对“四大”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梳理出在法律制度、政治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全县打击非法违法占地、采矿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股、所要认真梳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准确填写“四大活动”排查整治、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执法处罚四个清单,并务必于每日下午18:00时前报回局监察股,监察股统一汇总梳理后上报县安委办。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背景下,扎实开展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冬春季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强化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组织机构

  校园安全是日常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尹卓为组长、督察专员任晴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各校(园)长为成员的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各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校园安全责任。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起“校(园)长负总责,分管校(园)长负直接责任”的安全管理原则,结合季节性安全工作特点,迅速对本学校今冬明春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教育局同志要深入各包抓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等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安全自主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冬春季校园安全。

  (二)强化校园安全管理重点。

  1.校园消防安全和煤气安全。各学校要结合冬春两季消防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隐患排查“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对校园火灾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火灾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和火灾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检查学校电线线路是否安全,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现象;检查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是否扎实有效,学校重点部位、楼道是否配有灭火器,师生是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学生是否熟知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的技能,学生宿舍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检查是否还在存在使用燃煤、蜂窝煤炉取暖现象;燃气管道、燃气灶具等是否符合使用标准。

  2.校园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情况;检查索票索证、台账记录、食物原材料存贮、食品加工及发放、食品留样、消毒保洁等制度落实情况,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商店商品流通证和个体工商行政许可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是否存在麻辣条等小包装食品及奶茶等简装饮料;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食品安全培训;食堂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防蝇、防尘、防鼠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上下学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学校是否经常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门前是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道路交通警示标识、减速带是否齐全。检查是否存在上下学期间三轮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老年代步车、拼装车等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提高防范交通事故能力。检查学校与辖区公安派出所是否建立常态巡查制度。

  4.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情况。检查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是否存在流动饮食摊点、网吧,检查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校园周边安全教育和有效管理。

  5.校车安全。加强校车全方面管理,各中心幼儿园要加强对下属民办幼儿园的校车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校车服务公司要及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对校车车辆状况、司乘人员体检情况、校车行驶情况,年检情况等进行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和超载学生、超速行驶,检查是否建立校车管理台账,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路线、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6.校园安保及应急值守情况。检查学校、幼儿园安保人员是否达到要求,检查门卫值班室是否配备防护盾牌、防刺背心等防卫器械,检查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是否达到全覆盖,微机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红外报警器。检查各校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做好应急演练等各种应急防范准备,是否及时上报校园安全信息,是否做到在重点时段的应急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园安全动态,保证信息畅通。

  7.校园用电安全。要继续推进各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在前期电气火灾排查治理的基础上,不断强化中小学、幼儿园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特别对采用大功率电器取暖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电气管理使用规范。要不定期进行电气使用方面的安全检查,不断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做好校园电气火灾预防。

  8.校园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各学校要将冬春两季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工作作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突出风险预防,主动防范。各学校要对用电进行取暖、餐饮、供水的锅炉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生活设施设备、校舍、学校围墙、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自查,提前做好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校园建筑物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强化预警监测,制定好预案,落实好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冬春季校园安全。

  (三)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1.各校园、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要认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检查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到位齐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校园门前道路安全、建设工地施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各校要认真检查,杜绝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教育局各股室人员对包抓学校进行彻底检查。教育股等股室要对所辖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进行检查,幼教股要对全区民办幼儿园的安全进行检查,中心校、中心园要负责对辖区各校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必须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同时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四、实施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5日-11月18日)。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营造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9日-20xx年2月20日)。教育局和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21日-2月28日)。各校园对今冬明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开展情况,完善台账资料,健全和落实长效工作措施与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要作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校园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组织开展好今冬明春的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真正做到“三个到位”,将冬春季校园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领导要分片包干,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建立责任制,靠前指挥、跟踪问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进一步巩固深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成果。

  (三)加强宣传教育。针对冬、春季节气候特点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特点,各学校要利用晨会、主题班队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充分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

  (四)强化应急演练。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应急演练,细化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应措施,完善处置方案,配足应急救援器材,切实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五)及时总结提升。各校园要按照大检查阶段划分,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各项任务,做好统计、总结、上报等工作。大检查期间,各校园要切实做好安全隐患台账,及时上报,便于及时准确掌握各校园开展大检查动态情况,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对此项活动进行总结,并在2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教育局安稳办。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篇5

  为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点准穴位,精准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工作目标

  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都要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并公布检查结果。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危化品、建设施工、工矿等生产领域,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吴越名城·幸福临安”贡献板桥力量。

  二、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2022年4月)

  全面启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办公室和驻镇部门要根据《板桥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全面动员行业内各类重点企业(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进行普查。要找准问题和短板,拉出隐患治理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

  2、全力推进(2022年5月)

  各办公室和驻镇部门要每月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每月定期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并落实针对性举措,针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综合信息指挥室将适时纳入挂牌督办,按照“问题发布、方案制定、整改推进、验收销号、举一反三”五个环节进行闭环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3、攻坚决胜(2022年6月)

  保持高压态势,采取全方位、高密度、高频率的巡查检查,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按照“严防死守、盯死看牢”的要求,全面加强重点企业、重点事、重点物、重点目标管理。

  4、巩固提升(2022年7月)

  全面总结大排查大整治经验做法,反思存在问题,固化形成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1、工矿企业:开展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各类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生产、运输、销售、保存、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童雪尧,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

  2、道路交通及城市公交:开展道路、桥梁各类交通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检查各类交通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有无重大交通隐患。临水临崖、急弯险要的镇村道路、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检查新开通道路的.道路开口、交通标识等设置是否科学规范,有无事故隐患。公交站点、停车场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检查。(责任领导:吴天文,责任科室:综合信息指挥室)

  3、建设施工:开展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塔吊机、升降机、支模架等有关安全设备,严防高空坠落事故。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风险识别和管控,加强风险监测和警示。针对汛期即将到来,强对流天气增多情况,要严防因大风大雨造成的建筑工地设备倒塌事故,高度关注老旧房屋、建筑工棚等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领域的安全问题。(责任领导:王玉华,责任科室:村镇管理办公室)

  4、消防:检查是否存在“三合一”类型消防隐患企业;对各类工矿商贸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无重大火灾事故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企业各类防范措施和消防培训是否到位。(责任领导:童雪尧,责任科室:综合信息指挥室)

  5、特种设备:负责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各类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漏洞,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确保特种设备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责任领导:吴天文,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

  6、燃气经营使用:做好燃气供应站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气瓶”等违法行为,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等问题,严格落实瓶装燃气实名制检查。(责任领导:童雪尧,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7、地质灾害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出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废弃矿山安全治理工作,强化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工作。(责任领导:王玉华,责任科室:村镇管理办公室)

  8、农林:深入推进农业机械隐患治理,加强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对全镇森林火灾隐患和林区输配电设施进行重点排查,涉农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领导:姚向阳,责任科室:公共服务中心)

  9、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管理,是否按设计方案施工,施工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落实“三同时”。加强山塘、水库及河道监管,做好防汛安全检查,杜绝水库游泳。(责任领导:姚向阳,责任科室:公共服务中心)

  10、商贸行业:开展商贸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指导督促商超、餐饮场所经营主体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责任领导:童雪尧,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11、卫生防疫:加强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场所的流动巡防、现场监护,督促落实场所安全管控措施。(责任领导:阮一栋,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12、教育: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逃生演练,提升校园安全水平。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责任领导:阮一栋,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13、养老机构:督促养老机构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及时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责任领导:阮一栋,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14、宗教场所:开展寺庙、民间信仰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场所负责人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厢房内严格执行居住出租房管理要求。(责任领导:胡辰燕,责任科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15、古建筑、文化礼堂:定期开展古建筑、文化礼堂消防安全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文化礼堂如有演出、聚餐等活动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逃生演练。(责任领导:胡周兰,党建工作办公室)

  16、居住出租房:开展居住出租房屋安全整治,强化隐患整治、综合治理。(责任领导:梁胜华,责任部门: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有动作见实效。为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徐俊超镇长任组长,童雪尧主席任副组长,各班子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童雪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信息指挥室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和信息收集。各办公室和驻镇部门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参与、配合、指导各行政村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行政村要立即成立排查小组,全面开展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

  2、强化服务、严格执法。针对大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处置。危害较轻、对社会安全影响较小的,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跟进整改为主;对危害较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要做到“即查即停、即查即改”,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惩处。

  3、突出结果导向。镇安委办将对此次大排查行动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结果记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4、结果报送。各办公室和驻镇部门每月20日前,将大排查发现的隐患数、执法办案数等相关数据,报送到信息指挥室朱康海处。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篇6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44条具体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和长春“9·28”等省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力化解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保障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全省文旅行业安全、有序、平稳运营。

  二、组织领导

  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文旅行业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安全监管处,负责全省文旅行业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组织本地区文旅行业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重点任务

  (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文博单位、演出场所、A级景区、“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缺损无水;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影响疏散逃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机制,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消防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二)冰雪旅游景区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经营冰雪游览项目的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尤其是强化对滑雪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安全风险提示,尤其是强降温、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预警预报不及时,突发情况应急救援准备不充分;未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客流管控措施不科学;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滑雪工具等设施设备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不及时;雪道缓冲区设置不合理、场内安全网强度不符合规范,以及防护网有破损或者缺失问题;对景区内江面、河面、湖面等冰面重点地段及部位以及场所内的冰雕雪塑等景观安全状况未做到持续监测和巡查,安全警示标识不完善;安全培训不到位,持证上岗制度落实不好,医疗救助设施不齐全,未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救援演练等。

  (三)文旅节庆活动安全整治。各地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冬捕、雾凇等大型文旅节庆活动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文旅节庆活动未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未制定安全保障预案和流量控制方案;未建立客流预报预警制度;人流车流失管失控、无序运行;重点区域、重点游览线路等部位安全管控不到位,未实行专人值守等问题。

  (四)旅游包车安全整治。针对冬春季节道路易积雪成冰,车辆容易出现打滑、抛锚,甚至侧翻等危险隐患,各地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旅行社旅游包车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对旅游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未规避安全风险大的线路;未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未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导游人员未按规定乘坐“导游专座”,行程中未做到经常监督、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未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等。

  (五)燃气、醇基燃料及焊接与切割等安全整治。加强对使用燃气和醇基燃料,以及存在焊接与切割作业的文旅单位的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灶具、管线、减压阀存在隐患,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或者安装不合规、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等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文旅单位餐饮场所违规使用醇基燃料、违规储存油料燃料、违规使用未检测合格的油料燃料、油气混用等隐患;文旅场所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作业等问题隐患。

  (六)市场秩序安全整治。加强对旅游、网络表演、娱乐、网吧、营业性演出等经营活动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要加大冬季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文娱领域乱象、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娱乐和演出场所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三俗”现象、游戏游艺场所违规赌博等行为。从严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重点,逐级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层层落实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各文旅单位组织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建立工作档案,及时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省文旅厅将派出检查组进行督查检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31日)。各地各单位要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复查验收,并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坚决防止走过场、形式化,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采取“线上+线下”“明查+暗访”“夜查+回马枪”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以及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加密检查频次,并跟踪督办整改隐患。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检查不严格、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积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和参与,切实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地各单位于12月12日前上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2023年3月2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篇7

  一、总体目标

  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事故隐患,督促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元旦、春节和春运期间安全,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我镇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

  在全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尤其要突出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重大事故隐患、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的检查督查。

  三、检查时间

  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2月10日。

  四、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一)镇各安委会单位、各村(居)委会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情况。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以《硇洲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为重点的专项行动的“回头看”工作。认真组织对今年8-9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以及8月至12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以《湛江经开区硇洲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为重点的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加强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及储存场所、设备设施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

  1.道路交通:由镇交警中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摩托车专项整治情况;“三超一疲劳”整治情况;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督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道路旅客安全运输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等。

  2.消防安全:由镇消防中队安全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装修材料标准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完好、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以及“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镇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重点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督查电梯、起重机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4.水上交通:由硇洲海事处、东海渔政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镇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等。

  5.建筑施工:由镇规划办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督查全镇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

  6.渔业船舶:由镇农业办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东海渔政大队依职配合重点检查督查取得合法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情况;渔业船员配备和适任情况;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情况;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

  7.学校安全:由硇洲镇小学面上管理组、硇洲中学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督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8.电力;由供电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督查镇内电线线路故障频发地区;开展电线整改专项整治行动等。

  9.民爆物品:由硇洲边防派出所组织专项检查督查,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隐患整改行动等;重点检查督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物品。

  10.职业卫生:由硇洲爱卫会组织专项检查督查,开展对镇内诊所的`职业卫生整改行动。

  11.旅游:由旅游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检查督查,要对已存在安全隐患的景点设立警示牌提示;悬挂旅游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加强安全宣传;对民宿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2.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督查,由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订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可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增加检查督查内容。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胡向春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按照“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并结合实际,细化明确检查督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明确检查任务,推动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各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四不两直”的安全生产检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记录督查检查时间、地点、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形成台账与总结报告报镇应急办。

  (三)落实隐患整改,确保见到实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跟踪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

  (四)加大宣传发动,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积极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结果。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篇8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历次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我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镇百姓安全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企业主体”的原则,以各重点行业领域为整治重点,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村一企,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镇事故隐患进行“大抄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内容

  (一)厂房仓库安全风险隐患综合治理

  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点,以鞋业、纺织服装、雕艺、塑胶制品、家居工艺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特别是从未检查过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着力整治企业存在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违规用火动焊吸烟、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够、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工艺中使用储存危化品管控不到位等易引发火灾的关键问题,切实补齐企业风险识别和管控、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预案和处置等短板。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省、市要求,开展以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住宅为重点,按照“明确范围、摸清底数、找准隐患,落实整改”的工作步骤,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问题突出的居民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整治。整治范围以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住宅的电气安全为重点,尤其是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砖木结构居住建筑、租住自建房及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并根据实际延伸到村庄一些小散乱企业、包括家庭式作坊加工场所,这些厂房大多数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消防设施设置均不符合要求,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老化,火灾危险系数大。

  牵头单位:消防站、村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

  (三)人员密集场所治理

  要抓好商场、超市、大型综合体、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宗教场所、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符合规范,人员密集场所“两道一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畅通。要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整治,守住不入楼不入户底线。

  牵头单位:消防站、宣传办、卫计办、食安办、教委办、侨联、综治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四)扎实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

  要深刻吸取湖南长沙“9·16”高层建筑火灾教训,深入推动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全面摸排底数,掌握辖区高层建筑基础数据信息台账,边排查、边整改。全面督促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消防站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五)持续防范传统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要将易引发亡人和有影响火灾的“三合一”、群租房、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电动自行车作为防范重点,持续抓紧抓实。针对“三合一”、群租房隐患易反弹问题,要用好“网格排查—交叉检查—回头看—常态督导”等系列组合拳,做到“底数清、不过夜”,确保“动态清零”;针对电动自行车问题,市场、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联合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消防站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六)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整治行动

  组织开展地下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及脚手架、预防高坠专项、预防触电、小散工程等施工安全系列专项整治,坚决杜绝违反建设规律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的现象,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督促项目监理单位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加强作业计划、作业风险、作业条件、管理;加强联合惩戒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加大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牵头单位:村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七)强化重点车辆和重点路段管理

  加强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开展道路交通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隐患整治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管督导工作,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要结合事故高发的特点和原因,加强对重点道路交通设施隐患排查,补齐交通安全设施短板,尤其要强化新改、扩建道路以及周边道路的安全管控和巡逻巡查,严查社会车辆及行人闯入在建道路;强化“两客一危一重”、旅游包车、公交车、渣土车、水泥搅拌车、校车、网约车拼车等重点车辆安全检查和管理,严查严管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载客、客货运混装、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驾醉驾毒驾、未经审批占道施工、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等行为。严查施工作业车辆“三超一疲劳”“野蛮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罚“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开展道路交通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道路性质和社会车辆通行情况、暗弯道、长下坡、急弯陡坡、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加固、交通标志标线、警示提醒标牌、照明设施、限速减速等,并逐一制定有效整治措施,全面推进隐患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道安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八)危化品安全管控

  深入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管理,确保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可控,严防危化品隐患问题“回潮”。要严格危化领域特殊作业,督促企业强化检维修作业管理,落实高危环节安全管控措施,严格实行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报批和监管人员到场制度。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九)切实做好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

  要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的工作举措,强化各项具体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压细,紧绷森林防火安全弦。持续深入开展“五清”(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和清景区内可燃物)行动,压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等措施,严防因节日祭祀、露天烧烤、农事用火等导致森林火灾发生。

  牵头单位:林业站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十)燃气安全管理

  加强餐饮燃气安全管理。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使用未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气瓶(无配置二维码),严禁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场所使用燃气,严禁在餐饮场所超量存放气瓶,以及严禁餐饮场所使用不合格的燃气设施(软管、灶具、减压阀);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监管。排查辖区内液化石油气储配(存)站、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检查燃气企业有无对燃气具安装维修工、送气工、入户安全检查员开展培训,做到100%持证上岗;严打“黑燃气”。打击“黑煤气”、非法燃气充装点等非法销售瓶装燃气的行为,杜绝外地非法充装燃气进入辖区市场,清查整治无登记信息的不合格钢瓶。

  牵头单位:村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十一)深化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整治

  严查航运企业安全隐患,对管理船舶发生事故或险情实施专门监督检查;对渔船是否完善消防设备设施、救生衣、AIS避碰系统和航行灯等安全设施的配置进行检查,是否擅自改变作业类型、拆除或故意屏蔽、关闭北斗示位仪等渔船安全终端;聚焦“拖网、刺网、围网、张网”四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中毒”五类事故高发情形,以防范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冒险航行作业为重点,对风险隐患进行分类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做到“真查问题、查真问题”,严格落实整改闭环。要加强“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强化对乡镇纳管渔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渔船、“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水上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渔业站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三、整治步骤

  主要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30日前)

  主要工作任务: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根据本属地、本行业领域实际,积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各牵头单位应根据行业特点制定相对应的'检查方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2月1日至3月10日)

  主要工作任务: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责,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落实隐患整治措施,主动作为,主动做好本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工作。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做到上下联动、共同整治,确保全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

  (三)督导整改和成果巩固阶段(3月1日至3月底)

  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指导督促推动企业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确保风险隐患及时排查消除到位,切实提升本质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岁末年初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检查重点、人员和相关责任,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消除隐患。检查人员要认真对照企业隐患上报情况,对企业的落实隐患的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各行政村各牵头单位工作方案于11月30日下班前报送至镇安办,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附件1于每月8日、18日、28日分别报送1次至镇安办。各行政村报送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牵头部门报送主管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篇9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 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 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重点行业领域118条若干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努力达到根本好转目标。

  二、行动范围和重点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和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行动内容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从“打、停、整、关、扶”五方面着手:

  “打”就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就是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行停产停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培训不严格、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的,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整”就是整治落实到位。继续深入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为重点的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取得实效,确保深化专项整治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关”就是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凡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去年专项整治以来列入关闭范围的一类企业(单位)、政府要求关闭的`企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全部实施关闭。

  “扶”就是扶持帮助企业。对新办企业和证件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考核机制。

  四、职责分工

  1.煤矿安全冬季行动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负责,忻州煤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民爆支队等部门密切配合。

  2.交通运输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密切配合。

  3、道路交通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密切配合。

  4.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

  5.建筑施工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规划、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

  6.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市经信委、工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7.特种设备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8.农业机械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农机局牵头负责,市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

  9.民爆器材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民爆支队牵头负责,市安监、煤炭等部门密切配合。

  10.民用燃气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11.学校、幼儿园安全冬季行动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

  12.铁路、网吧、歌舞厅、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建材、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冬季行动,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

  13.关闭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时间及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开辟专栏对冬季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各类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二)自查自纠和县级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2月2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内各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30%。

  (三)强化整改、市级督查阶段(12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县级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1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差的全市通报批评。各单位总结材料在1月25目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兼顾、通盘安排,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对在冬季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xx〕24号)第31条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于20xx年1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办。

  (二)各相关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与配合,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冬季行动的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通过媒体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重特大事故、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

  (四)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每月25目前要书面向市政府安委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含电子版),及时上报重要举措、重要成果、存在问题等信息。市安委会要适时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领导组,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攻坚战冬季行动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

  为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二季度医院的安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二季度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打牢高温汛期安全基础的通知》(渝安委〔20xx〕7号)的要求,对医院的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检验室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一、领导重视

  在医院领导、中层干部、护士长参加的院例会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每月对各科室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各科室要首先进行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院通报,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了《仁爱医院火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放射安全操作规程》、《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了特种设备各类人员主要职责及设备操作规程,完善了放射性事故、医源性事故等应急预案。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对人员密集的门诊大楼、内科大楼、病房、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区域防火防烟分区设置、电器设备线路、消防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消防泵以及灭火器等进行检查。医院安排人员每天巡查,并做好登记。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

  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各相关科室成立了检查小组,对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环境、管理使用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每月自查,职能部门每月抽查,确保无违反规定和制度的情况发生。组织院内人员学习《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常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规定,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本。压力灭菌器使用时不离人,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每周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检查清理,排除安全隐患。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医院特种设备主要有电梯、压力灭菌器等。建立健全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与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医院特种设备安全。配备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已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整改措施都记录在案,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篇11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长白山管委会要求,牢牢把握“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指导原则,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和新疆乌鲁木齐“11·24”、长春“7·24”“9·28”重大火灾等典型事故教训,坚持举一反三,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力防范化解疫情反弹、市场波动、灾害多发、事故易发等叠加风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盯紧看牢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部位,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有效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坚持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能力、保安全,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亡人事故,保持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全面从严从紧开展检查治理,严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厂房、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等行为;严查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等风险隐患;严查厂房分割租赁不具备安全条件、企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员工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同一建筑内容纳30人以上,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要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台账,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对检查发现的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厂房,要逐栋挂牌督办,明确整治意见,降低风险,消除隐患。对违规电气焊作业,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并采取信用监管“黑名单”、取消相关资质资格等手段,坚决实施严格治理。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精准研判本行业重大火灾风险,深入开展消防重点领域整治攻坚,持续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综合治理,深入整治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楼充电等隐患,特别是对实行封控管理的居民小区,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救护车、消防车等能够及时进入。要切实抓好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小店铺、小场所、“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动火作业、封堵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缺损无水等突出隐患。集中整治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大型商业综合体、“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场所、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涉疫场所和居民小区、学校消防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宣传、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二)精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以及涉疫车辆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危险品运输车辆“带病运行”、公交车和客运车等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不力,农村车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人货混拉、超员超载以及“黑客车”“黑校车”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多发等重点路段标志标线不齐以及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灯设施不全等隐患;严格整治国省干道、高架桥等城市重点路段防滑、防冻、清冰除雪等物资装备准备不足,应急措施不力等问题。

  (三)精准实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治理餐饮经营场所、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燃气具不合格,燃气企业未进行入户检查、违规充装和使用“黑气瓶”等行为;集中整治餐馆、住宿、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餐饮场所燃气灶具、管线、减压阀存在隐患,燃气报警装置以次充好、胡乱安装等问题;严厉整治燃气管线周边违法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

  (四)精准实施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大危险源、硝酸铵、涉及硝化工艺的`企业等重点部位和高危细分领域的安全防范,重点整治违规引入落后产能,老旧装置问题整改不力,防火、防冻、防凝、防爆、防泄漏、防中毒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严密防控石油天然气开采、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违法生产、储存、经营等行为;严肃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重点部位不按照要求设置有毒可燃等气体报警装置、不严格落实现场作业监护制度、违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冒险检维修作业等行为。

  (五)精准实施商贸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排查摸底力度,建立仓储物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台帐。重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制文件和操作规程与实际不符、安全培训走过场、风险辨识不精准、隐患排查不彻底、隐患整改资金投入不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不符合企业实际风险因素等问题。个体工商户要结合实际开展经营场所的风险辨识,明确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六)精准实施冰雪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冰雪旅游景区和雾凇等旅游节庆活动人流车流失管失控、无序运行,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预警预报不及时,突发情况应急救援准备不充分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滑雪场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带病运行、非法运行,雪道缓冲区设置不合理、场内安全网强度不符合规范等隐患;严格整治景区栈道、公园、水库等冰面危险地段警戒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七)精准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重点整治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集中整治工程项目防冻、防滑、防火、防爆炸、防触电、防中毒等安全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整治施工现场防坠落、防起重伤害、防坍塌等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不到场,冒险施工、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等问题,特别是对新建或改建的隔离点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和建筑材料防火安全等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八)精准实施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集中整治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要求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行为,整治零售店(点)违反“五严禁”要求,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行为。

  (九)精准实施醇基燃料、轻质白油等油类燃料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醇基燃料等行为;集中整治轻质白油、生物质油、植物油、高能聚合油等油类燃料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燃料流向混乱、油品成份不明等问题;严格整治餐饮场所违规储存油类燃料、违规使用未检测合格的油类燃料、油气混用等隐患。

  (十)精准实施焊接与切割作业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假证上岗、违规作业、冒险作业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危化品、市政工程、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现场无人监护、违规交叉作业,以及有毒容器未清洗、有限空间有毒气体未检测、可燃物质未清除等违规作业、冒险作业行为。全链条强化电气焊作业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管控,探索对电气焊设备进行溯源管理,要对培训、考核、发证等环节严格把关,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人员和相关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三、工作机制

  (一)落实会商研判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精准查找风险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要带着问题搞调研,通过“解剖麻雀”,一条条地梳理问题、一项项地研究对策,以小见大、以点带面,精准滴灌,拿出切实管用的硬办法,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应对措施。

  (二)落实调度点评机制。各重点行业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双线监管模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岗位检查调度频次,同时对基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2022年12月7日前,各行业部门和单位要将整治方案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对不制定整治方案或不按照方案落实的部门,将上报长白山安委会办公室。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池北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采取“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的方式,梳理汇总相关情况上报长白山管委会。2023年3月27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行业领域工作总结上报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永凯,联系电话:5712350。

  (三)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主动协调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突出违法行为。

  (四)落实严惩重罚机制。安委会办公室及主管行业部门通过警示提醒、督导约谈、通报问责、严惩重罚等方式,督促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用好查封、扣押、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强制措施。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既对相关失职失责人员精准追责问责,又要顺藤摸瓜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一追到底。

  四、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7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改时限,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将安委会工作部署层层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各类企业,发动全省上下全面推进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15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安委会办公室对行业主管部门整治行动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行业领域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全覆盖。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专家指导服务、通报曝光等手段,着重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和不放心的薄弱部位进行督查检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31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复查验收组,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复查验收,对部门大排查大整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转型的实际行动。本行业整治行动方案要做到内容具体、分工明确,可操作、可执行、可考核。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并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难点问题和关键症结,拿出实招、硬招,要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责任落实到社区,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决不允许漏过每一个单位、每一家、每一户、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点位,确保整治行动有抓手、有内容、有成效,形成闭环。要采取“线上+线下”“明查+暗访”“夜查+回马枪”等方式,切实做到隐患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见效不放过,对检查的每一户企业都要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坚决消灭盲点死角。

  (三)严格监管执法。主管行业部门要加强精准监管,充分运用在线远程巡查信息化手段,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管效能,既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又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抓严管。尤其要加大春节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较大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要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和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提高社会各界安全意识,积极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广大群众进行举报,对举报核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加大对排查整治中发现反面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形成舆论压力。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篇12

  根据国务院、省、江门市、台山市统一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各地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及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有关部门单位、村(居)委会、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提前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时间

  20xx年12月14日至20xx年2月28日

  三、检查范围

  在全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突出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学校安全等重点行业,突出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领域,突出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悬而未决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果。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集中力量指导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整改落实,推进各类隐患问题的“闭环管理”,坚决防止隐患问题死灰复燃。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严防事故反弹和“翘尾”。

  1.消防方面: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结合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工作,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突出抓好高层建筑、群租房、老旧住宅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隐患专项治理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2.建筑施工方面: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要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安全监管,严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旺季,要强化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各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4.非煤矿山方面: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完成情况,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等。

  5.道路交通方面: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要着力加强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深化公路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假牌假证、酒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

  6.工贸企业方面: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以及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培训演练。

  7.森林防火方面: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加大对林区的巡查密度,禁止野外用火,实行重点防范。

  8.学校安全方面:由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等。

  9.旅游安全方面:由镇旅游办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旅游点元旦春节期间旅游设施、游客安全宣传教育等。

  农机、电力、水利、环保、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粉尘爆炸、冶金等工贸、职业卫生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由镇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订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镇安委会主任徐光志同志为组长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督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监察。要坚决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报请上级跟踪整改。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事故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加强应急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四)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结果。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坚持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制定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篇13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市委市政府“1+3”重点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分析近年来全国及我市冬春季节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以保春运、保春节、保冬奥、保“两会”为安全防范主线,结合第一季度事故防控特点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回头看”转段进入巩固提升阶段和大排查大整治同步抓,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敏感突发事件,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实现“全覆盖”。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城镇燃气、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等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突出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同时结合季节特点,加强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电动车起火、森林火灾等事关民生领域的排查整治,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政府层面

  1.落实春运、春节、冬奥、全国“两会”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2.各级党政领导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职责情况;

  3.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研究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措施等情况;

  4.对近期发生的事故处置情况。

  (二)企事业层面

  1.节前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问题,节后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或计划、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人员专题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条件确认等落实情况;

  2.重大时间节点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有关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部署落实春节、冬奥、全国“两会”安全防范措施安全防范工作等情况。

  (三)各重点行业领域

  1.消防:重点排查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文物博物馆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道路交通:重点排查参加春运车辆、校车、公交车及地铁、游轮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机场、码头、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重点检查参加春运司乘人员教育情况,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建筑施工:重点排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节前施工,节后复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高风险点的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转包分包,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4.烟花爆竹:重点排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下店上宅等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严防“黑窝点”死灰复燃。(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5.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油气储存场所、高度危险装置、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等。集中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管理,严格落实冬防措施。(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6.水上交通:重点排查水上涉客运输安全、危险化学品船舶安全、渔业安全、航道环境、港口等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管理主体不清、职责不明、“三无”船舶失管、渡运安全水平低等突出问题。排查客(车)渡船舶、旅游船舶、渔业船舶风险,治理人、船、通航环境突出问题隐患,全面清理非法码头、非法砂场、非法船舶,集中整治违规占用航道资源的行为。(由南宁海事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7.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隐患,深入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8.非煤矿山:重点排查整治露天矿山“半边山、一面墙”开采隐患,解决露天矿山布局矿区范围不合理、地下矿山重大致灾因素重大隐患不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以采代建、以采代探、超层越界、非法偷挖盗采矿产资源等非法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相关部门配合)

  9.煤矿:重点排查水害、瓦斯、顶板、火灾、机电、运输、边坡等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已关闭煤矿区域和历史上发生过盗采煤炭活动区域要加强巡查,安排专人驻矿值守,严防明停暗开、日停夜开,严厉打击盗采违法犯罪行为。(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0.工贸行业:重点排查事故多发的.建材、轻工行业超能力超负荷生产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条件验收情况,重点整治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持续深化大型冶金建材、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整改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企业专项治理遗留问题和隐患情况。(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1.民爆物品:重点排查节假日期间民爆物品入库管理情况,整治“四超、三违”,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等民爆物品情况。(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2.城镇燃气:重点排查城镇燃气管道等隐蔽致灾隐患,加强城镇燃气管道和设备的巡查,落实管道定期检测制度。督促餐饮场所抓紧安装报警装置,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气瓶”等违法行为。排查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隐患,强化宣传引导,实施综合整治,严密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3.旅游:重点排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隐患,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排查旅游景点(景区)内险路、险坡和地质灾害隐患,强化观光车辆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探险、漂流等游乐项目和设备的安全检查。(由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明确各自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排查整治安排和主要措施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从即日起至3月底结束,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事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政府综合督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对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安委办,严格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对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县区的重大问题,市安委办或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三)各级要曝光大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通报各部门开展的典型执法案例特别是涉及危险作业罪典型执法案例。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至少集中曝光通报2批(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统筹,强化协调联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广泛发动,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短信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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