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疏导方案

时间:2024-11-28 18:09:13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道路交通疏导方案5篇(优)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道路交通疏导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道路交通疏导方案5篇(优)

道路交通疏导方案1

  一、方案拟定:

  某整治工程某标位于104国道旁,标段内主道k1+220~k1+650区域施工时必须占用部分104国道车道.104国道车流量大的情况下,为确保104国道车辆在施工期间正常、安全、方便的通行,我项目部经现场勘察认为:在ako+000~ak0+389.75辅道10m宽度的基础上向104国道侧拓宽,并与104国道相接,作为104国道临时便道较为适宜.

  二、方案实施:

  为了保证临时便道符合现有的车流量,在ako+000~ak0+389.75辅道的基础上向104国道侧拓宽,与104国道相接作为临时便道.辅道与104国道相接处路面宽度不能满足车流量时,向辅道南侧扩宽,保证临时便道最窄处不小于14米,便道的结构层按新建道路的结构层施工,分别为20cm10%灰土、30cm二灰结石、6cm粗粒式沥青、4cm细粒式沥青层进行施工.便道土方填筑时由监理工程师严格层层把关:上下路堤压实度≥90%、路床压实度为93%、低填浅挖路段至少保证路面下有一层压实度≥93%否则翻挖处理.并在ak0+120便道的结构层以下1.0m横向设置一道φ600mm排水管道,接到道路两侧的排水沟处,在路面最低处设置两个双室雨水篦子与排水管道相接,防止临时便道路面上出现积水现象.

  对有村道、厂道的`交通路口处,先预留村道、厂道的位置,在预留过程中,路基土方回填高度高于原村道、厂道道路时,每填一层向两侧缩短1.5米,保证路基每层断层不在同一垂直线上,防止在路基施工过程中出现沉降断裂的现象.待村道、厂道两侧路基施工结束后再回填村道、厂道位置的路基土方,并与原村道厂道顺接,作为村里或厂里永久的进出道路.

  临时便道施工完成后,根据公路部门要求设立标志、标牌,并沿线悬挂警示红灯,以便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在施工地段将施工区域与行车区域采用栏杆隔离分开,隔离栏设置在新建道路边角一米处,并在隔离栏上每隔3-5米处悬挂小红灯,避免车辆夜晚行驶时看不清新建道路的位置而发生交通事故.

  在临时便道进出口前30-50米处设置减速慢行警示牌,并悬挂警示灯,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在k1+220与k1+650处(临时便道与104国道衔接处)设置减速慢行、禁止超车标志及道路转向标志.道路上安置的所有警示标志必须有反光作用,防止车辆在夜间行驶时看不清标志而发生意外情况.

道路交通疏导方案2

  一、整治目标  

  以“关爱师生出行,守护生命安全”为主题,通过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组织和管控,完善校园门口及周边的道路标志标线和监控设备,加大对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等。使影响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的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点得到有效整治,涉及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提高全部师生和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和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书洋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名单见附件)

  三、工作重点  

  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等重点路段,探索采取大中型货车限制通行和错峰上下学,加大疏堵保畅的警力部署,依法查处违法停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组织和管控。一是交警中队要科学合理调配警力,针对学生每天上学和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制度,设立护学岗(书洋中心小学,书洋中心幼儿园),落实警力维护交通指挥疏导工作。二是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校园周边乱摆摊设点占用道路资源的情况进行摸排,广泛征求学校和周边群众意见,开展针对性整治。三是要依法从严查处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和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四是各学校领导要加强学校上下学时段校门前交通路段的'管理,安排值班老师负责上、放学时段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维护,组织学生从斑马线或安全路段过马路,发现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并进行记录,学校将学生交通安全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个人德育考核。

  (二)完善校园门口及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派出所、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建设情况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摸查,对发现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尽快建设学校路口路段的违停抓拍设备,完善校园周边减速带、人行横道、信号灯、爆闪灯、指示牌、电子抓拍设备交通设施。

  (三)严查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我镇要结合当地实际,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乱鸣喇叭、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停车以及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行为。因地制宜,探索在校园周边采取大中型货车上下学高峰时段限行和错峰上下学等。

  (四)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一要贯彻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方针,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课程表,依托班会、主题日等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要依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加文明交通社会实践,引导师生参与交通文明的行为习惯。三要以开展交通文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抓手,开展学生带动家长参与交通文明的“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文学艺术作品征集比赛、黑板报评比等活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标语等,加大对广大师生、家长参与文明交通的教育,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部署。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依法维护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保证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密组织,督导落实。我镇道安办要协调配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学校等部门,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集中执法力量,发挥联动优势,形成整治合力。对查找出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使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交通安全宣传基地,公告栏,村大喇叭的作用,加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曝光相关违法行为,引导广大师生和群众共同参与文明交通行为。

道路交通疏导方案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核心,以狠抓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重点,以推进“平安校园” 建设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全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广大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管理,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强化接送学生车辆监管,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加强学校周边营业场所的监管,坚决取缔学校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整顿清理违规经营的游摊小贩,使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整治治安秩序。认真排查学校周边治安隐患和涉及学校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敲诈勒索,抢劫师生财物和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摧毁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场所设立“护学岗”,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和管控,及时消除治安隐患,保证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二)全面整治经营环境。加强对学校周边经营活动的监管,认真整治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摊点,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地区200米范围内的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严肃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严厉打击向学生销售管制刀具、淫秽书刊、恐怖玩具、赌博玩具和含不健康文化内容玩具的行为;坚决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学生文化用品行为,保证学生的学习用品内容健康、质量安全。

  (三)全面净化生活环境。坚决整治噪音、灰尘、空气污染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检查督促校外饮食行业规范经营,及时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摊点,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保证学生的食品安全。

  (四)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整顿学校门口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和学校门口标识牌、减速带。安排警力对城区学校放学时段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日常监管,严格规范运营行为,严厉打击农用车、报废车、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预防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

  (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校要扎实开展有针对性地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欺凌防踩踏、防煤气中毒等学生安全方面的教育,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各校要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加校园安全常规管理,及时排查和整改校内外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成立组织机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冯挨应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向县政府汇报治理情况,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负责抓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建立台账,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政策,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关注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力度,对严重破坏、影响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进行报道。

  (三)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要求,对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负总责;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依法快速打击、严厉惩处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负责对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设立警务室,为警务室配备专兼职驻校民警;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保安人员、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科学规划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在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安排警力对学校和幼儿园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维护校园周边及附近道路秩序,做到“三见警”(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要求;积极开展打击污秽网站、清理整顿网络虚拟空间有害信息等工作,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准入资格审查,严肃查处非法营运接送学生的车辆。

  (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依法在学校门前公路(城市道路除外)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减速标线,保证学生出入校园道路畅通;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履行好交通部门的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使用许可交通部门的`审批工作;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接送学生的各类车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好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建设工程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沿)搭建房舍和设施;严禁在校园周边修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使用场所、设施;负责清理、取缔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的违规经营行为;对学校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

  (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校园周边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娱乐场所及无证照经营摊点,坚决取缔黑网吧;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积极指导学校食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严厉查处各种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餐饮服务违法行为,查处校园周边、学校大门口无证餐饮摊点、流动餐饮摊点,及时收缴“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药品,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指导学校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六)县司法局:负责为全县各中小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定期培训法制副校长,指导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助做好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和学校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七)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校园饮用水安全监测,定期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和教学环境卫生状况,确保饮用水安全;定期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帮助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和疫情防控措施,及时监测和防范各种突发性、流行性、传染性疫情;配合学校做好师生健康教育,建立中小学生体质监测机制;做好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做好食物中毒等其他安全事故的救治工作。

  (八)县文化和旅游局:定期组织开展净化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督查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移动商贩和无证照摊点: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网吧管理,严肃查处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

  (九)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负总责,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完善常态监管机制,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平安顺畅;健全完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对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校园安全,营造良好校园周边环境,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严格排查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排查原则,分行业、分领域对本行业、本辖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及师生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要限期挂牌督办。县教体局要切实增强牵头抓总的责任意识,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期限,有资料留存,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三)严格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县政府督查室、教体局将严格按照督查考核办法,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重点对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的常态性、长效性进行督查考核,县政府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定期通报。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配合不得力,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疏导方案4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通过三年综合整治,实现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员违法案件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校车安全事故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未取得校车标牌、无牌无证载运学生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师生出行更加安全;校车安全和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持续推进,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管理责任机制,实现短期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各村把校车和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各中小学要将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范围,主动履行校车安全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派出所、道安办、市监所、执法中队等按各相关职能把维护校车和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履行各自职能,把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坚持不懈的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各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育办、派出所、道安办、市监所、镇执法中队、各中学、中心小学)

  (二)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排查,对校园周边交通隐患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一校一策”,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各村委会、派出所要根据校园周边道路和设施配套的实际,在学校入口地区创造有利于学校与主交通干道接驳的缓冲空间,有条件的应当设置临时停车位,便于接送人员停留,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畅通,在校园周边施划人行斑马线,设置减速、限速、慢行、让行等标志、设施,定期检查修缮校园周边交通防护设施。各村要加强对辖区学生上下学路段的管控,在临水临崖、急转弯等路段设置防护栏、限速标志、提醒标志等设施。镇执法中队要定期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流动摊贩进行整治,防止堵塞学校通道。道安办要协调指导沿线各村和派出所规范设置农村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校车运行沿线安全标志、标识和防护设施。镇消防办要针对校园上下学时段拥堵现象将学校与主交通干道的通道设为消防通道,严防随意占道堵塞现象。镇教育办要加强协调,定期组织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请有关部门整改,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育办、派出所、执法中队、道安办、消防办)

  (三)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中小学校,不断加大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给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出行创造更大的空间。派出所要科学调整勤务模式,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在上下学高峰阶段,安排警力,定点管理,开学期间每天派专人到交通环境复杂、交通流量大的学校周边开展交通疏导工作,及时清理乱停乱放的接送车辆,引导家长接送到孩子后尽快离开。镇教育办要联合市监所、执法中队等部门,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管理,对校园门前乱占道路、乱设摊位等“顽症”进行整顿,从严从重处罚,确保“顽症”得到根本性的治理整顿,切实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出行环境。各中小学要在每天上下学时段安排值班人员,组织学生或家长志愿者,在校门口参与值班,引导接送车辆有序停放,帮助疏导交通,维持秩序。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派出所、市监所、执法中队,各中小学)

  (四)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要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校车和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要严格校车标牌审批,严格校车驾驶、随车照管人员资格审查,管好源头。镇教育办要强化校车档案管理,摸清每一辆校车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办法,堵住漏管、失危、你管我不管的弊端。要定期联合各有关单位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监管。派出所要严厉打击未取得校车标牌、无牌无证载运学生行为,加大校园周边非法接送行为查处力度,“黑校车”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中心小学、派出所)

  (五)加强学校公共交通服务规划调整及安全监管。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要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加强沿线交通安全排查,严厉查处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上下学公交车、“周末班车”行驶安全。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

  (六)加强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中小学要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常抓不懈,要督促和指导各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每年不少于4个课时。督促使用校车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师生安全自护能力。要组织开展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道安办、派出所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宣传非法违法运输车辆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安全乘车意识。各学校要通过签订责任状、开设专题教育、主题班会、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全面教育学生掌握交通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养成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和意识。要通过家长会、一封信、短信、校讯通、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责任单位:镇教育办、道安办、派出所,各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康美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暨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派出所、市监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强化综合整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突出问题。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家长、师生、群众共同关心和积极参与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校车安全月通报制度,及时推广经验和做法,分析总结提升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道路交通疏导方案5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校园安全工作要求,立足我县学校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工作责任,形成政府牵头、学校为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工作机制,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缓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现象,确保全县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

  对驻城学校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特别是处在交通要道上的学校周边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治理,对舆情、热线等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重点治理。按照“六类设施齐全(交通标志,隔离设施、隔离墩或升降柱等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非现场执法设备)、四支队伍到位(公安、交警、综合执法、交运)、三方责任压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职责,学校主体责任)”的标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压实学校主体责任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通过德育课、法治课、安全课、宣传栏、校园网、微信群、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教育,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中小学养成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间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遵守学校门前停车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快速。

  3.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学校门前划定区域内乱停乱放车辆,自觉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

  4.实行错峰上学放学制度。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安排学生分学段、分班级错峰上下学,分散化解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压力,减轻上下学高峰期间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状况。

  5.加强学校门口值勤管理。强化学校门口值勤制度,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学校组织带班领导、值周教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护导学生安全有序入校离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安全有序疏导师生及车辆,共同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严格学校车辆进出管理,结合学校自身条件实现人车分流,教职工机动车辆不准进入校园。

  6.坚持小黄帽路队制。学校要结合本校情况实行小黄帽路队制,要求学生上下学统一佩戴小黄帽,在教师的带领下整齐列队过马路,过马路要走人行道,遵守信号指示标志,在马路上行走要遵守行人规范。实行班主任放学制度,每天由班主任将学生列队带到指定地点,实行手递手方式,组织家长到指定地点接孩子,保证学生安全和道路通畅。

  7.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要在校园门口按照规范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8.加强沟通协调。各学校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在周末学生放学回家时,提前与辖区交警、公安等部门联系,告知具体放学时间,确保按时到岗,维护交通秩序。

  (二)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

  1.县教体局:承担沂南县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责任,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学校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长期有效。

  2.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推进“智慧街面巡防建设项目”,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和治安岗亭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学校,在保证上岗警力和时间的基础上,将巡逻警力向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倾斜,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活动。20xx年底前城镇以上学校“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3.县交警大队:严格规范校车运营行为,严厉打击农用车、报废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预防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在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两重点时段,安排警力对学校和幼儿园门前交通进行疏导,确保师生出行方便安全,严肃查处学校周边路段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要定期对城区道路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根据需要安装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4.县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校园周边的巡查管控,及时做好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的查处和整治。按照《山东省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结合《山东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规划合理停车泊位,设置幼儿、学生、家长等候区、护学通道、临时停车位,鼓励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减轻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集中通行压力。

  5.县交运局:根据城市规划,负责校园周边道路营业性运输站、点、场的行业监管,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坚决查处非法营运行为。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县乡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6.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管辖范围内国省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三)落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属地责任

  统筹发挥交通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属地责任,按照“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原则,组织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共治合力。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等文件规定,定期对乡村道沿线学校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装置、防冲撞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栏、隔离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及时动员部署,统筹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教育部门牵头抓总,组织相关科室协同推进;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一乡镇(街道、开发区)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各驻城学校按照“一校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并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县教体局安全指导科。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针对校内校外、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提倡文明交通行为,培养绿色出行习惯,提高交通安全素养,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形成共同维护学生交通安全和缓解交通拥堵的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断总结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典型经验,创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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