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的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财务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财务的管理制度1
公司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体系如下:
(1)签署“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当客户委托公司进行账簿记账时,应基于相互协商。,签了书面合同。除法律规定的基本规定外,委托合同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人和受托人应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会计凭证的转移手续和收据程序;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受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由会计转让处理。
(2)双方的责任和权力。
委托方委托公司核算账户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完成或编制单位的经济业务,以满足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原始凭据。
2.应配备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的专业人员;
3.及时向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
4.退回公司,要求遵守国家统一核算原始凭证的纠正和补充制度应及时予以纠正和补充。委托公司对合同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公司的代理簿记从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会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业务执行中已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向客户指明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提供虚假信息,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求应予以拒绝;
4.与会计相关的原始会计问题有责任解释。
(3)处理会计业务。
根据合同协议,公司定期派人到委托地点办理会计业务。根据客户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会计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写会计凭证,登记会计报表。会计报表。
(4)编制和提交会计报表。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用户提交会计报表。
(5)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
(六)承担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财务会计管理系统
一、一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财务总规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该系统专门配制了该系统。本系统适用于湘乡公司。处理会计事务时,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都必须遵守该制度。
二、会计机构的设立和会计人员的职责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1)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财务计划,加强会计管理,反映和分析财务计划的实施情况,检查和监督财务纪律的实施。
(3)积极服务于管理,促进公司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
(4)经济合理地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支付的税费和管理费。
(6)了解和检查有关机构,财政,税务和银行部门的财务工作,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真实反映情况。
(7)完成公司指定的其他任务。公司的财务部门由总会计师,会计师,出纳员和审计人员组成。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条: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条:财务会计管理基本要求
(一)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持有深圳会计证,并在本公司所属财政局注册、年检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管理。
(二)会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要求:
(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1个,由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
(2)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资金、基金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帐岗位,稽核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出纳岗位)若干个,由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人员担任;
(3)客服岗位一岗多人,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和咨询工作。
(三)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为主;
(4)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财会人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使用财务软件电脑记帐的应将所用财务软件版本及模块内容报税务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保险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3)不得对外开具空头或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四条:往来账目管理要求。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第五条:会计报表的管理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第六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填制的会计凭证的正确和完整;
(5)根据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6)组织拟定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审核,修定;
(7)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会计核算操作员)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公布费用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下属的收支账目,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记账;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第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财务的管理制度2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杜绝各种不合理占用避免损失。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的收取范围
1.个人购买酒店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2.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3.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4.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5.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二、现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2.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他支出;
3.支付企业外部个人的劳动报酬;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票据结算起点(xxxx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向股东支付红利;
8.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三、库存现金的限额
1.财务部门要结合现金结算量和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2.库存限额以不超过两天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主办的银行核定。
3.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员承担赔偿责任。
4.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申明理由,请主办的银行重新核定。
四、现金收付的规定
1.现金收付必须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
2.财务部门的出纳职能具有垄断性。除财务部门或受财务部门委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接受现金或与其他单位办理结算业务。
3.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仔细审核收款单据的各项内容,收款时坚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若发生误收假币或短款,由出纳员承担一切损失。
4.现金收讫无误后,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5.对于需支付现金的业务,会计人员必须审查现金支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支付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办理。
6.办理现金付款时,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的凭证支付现金,并要求经办人员在付款凭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7.支付现金后,出纳员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8.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期、跨月处理账务。
9.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10.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公款私借,个人因公借款,按《备用金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11.出纳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履行职责时,必须由财务部领导指定专人代替办理有关业务,不得私自委托。
12.非现金出纳代收现金时,要及时登记“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办理交接手续,“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要同现金日记账一起保管归档。
13.严禁会计人员将公款携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
1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银行结算不便,且生产经营急需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大额现金的,由使用部门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同意后,准予支付现金。
15.财务经理应定期监盘库存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长短款,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由于出纳员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员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现金的保管
1.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员。出纳员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2.现金的保管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3.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
4.出纳员工作变动时,应更换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5.库存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发生损失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6.现金以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如需存放在保险柜内,应办理保管交接手续。
7.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须有保安员护送,并安排专车接送。
六、收银员现金管理
1.各营业点收银员在营业日终了时,除留下经核定的备用金以外,其余营业收入现金必须缴财务部出纳。
2.收银员严禁坐支现金,不得将收入款私自带出酒店,不得放在无安全防范措施的地方。
3.收银员必须在规定时间上缴营业款,不得无故拖延。
七、现金盘点
1.现金盘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支票等。
2.盘点方式:采用定期(每月1日和年终盘点)和不定期抽查。
3.盘点人员:出纳(盘点人)、会计(会点人)。
4.现金盘点的时间,应于盘点当日上午发生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
5.盘点前应将现金柜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和盘点人共同盘点。
6.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写“现金盘点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第一联出纳留存,第二联会计留存,第三联交办公室留存。
八、账实不符的处理
1账载数额如有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帐人员应进行更正。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又无凭证可查、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财务的管理制度3
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肃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手续
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务必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三、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四、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五、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理解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状况。
七、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务必控制在限额500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八、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九、加强票据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务必进行登记,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状况。
十、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
十一、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十二、学校校舍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出租出借。
十三、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妥善保管。
财务的管理制度4
第一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恪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指导思想,确保业委会财务透明,规范报销行为,加强收入、支出管理,保障业主共有资金的安全。
本财务管理制度于20xx年 5月8日融侨锦江C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分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组成人员
业委会财务设会计一名(暂由有会计证的本小区业主兼任),出纳一名(暂由业委会秘书兼任),负责财务会计报表账务处理。
第三条 财务账目管理
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银行存款收支明细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的工作,凭单收支,凭单报销,账户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借贷方式体现。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工作的业委会成员按月登记,装订成册,经财务监督小组签证后单独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经手保管和干预财务账目管理工作。账目保管人、会计、出纳更换的,须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名认可监督下进行交接,由三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 财务审批流程与权限
所有支出按如下流程签批:
先由经办人填写报销事由并签字、再交会计审核、审核通过后交主任审批,审批后由出纳通过业委会银行帐户付款到经办人银行卡号,一切支出都必须有合法或合理凭证。
财务审批权限:
1、业委会日常开支(业委会日常的工具、办公用品等开支)单笔金额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由业委会主任审批;业委会日常开支单笔金额1000元以上的,或某个单项累计支出金额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须经业委会会议事前讨论、半数以上的业委会委员签字同意后审批;单项累计支出金额预计超出5000元的`需事前公示7天。
2、非日常开支,如会议费、物业招标费、维权费、财务审计费、公共设施工程设备维修费等相关支出以及为维护全体业主利益或组织本小区文化娱乐活动而产生的必要开销等专项支出,由业委会会议事前一事一议,按会议的决定审批,决定后应事前公示7天。
3、超过5000元日常开支计划和专项支出决定的公示,在截止日期之前,如果有本小区超过三分之一户数(183户)的业主签名反对,业委会不能审批这些支出。
4、支出报销时,业委会会议事前讨论由半数以上的业委会委员签字同意的事项确定书(或会议纪要),作为凭证的一部分和票据一起粘贴装订。
第五条 财务收入与支出
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包括:
1、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和出让金;
2、墙体、楼顶、电梯等小区内公共场所广告费,门面、地面等其他收费;
3、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合法收入。
业主委员会财务支出包括:
1、维持正常工作必须的工具、办公用品及有关费用;
2、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费用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
3、小区物业招标费用,包括宣传广告费、评估费、公告等费用;
4、小区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取证等费用;
5、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
6、财务审计费用;
7、其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开支。
第六条 资金、银行账户的管理
为确保资金安全,业委会账户采用印鉴(网上审核)、经办(网银U盾)由业委会主任、会计、出纳分别负责,互相配合的管理模式。主任负责保管个人印鉴(网上审核),会计负责登帐保管凭证,出纳负责具体经办(网上付款申请)。业委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银行现金存取,使用网上银行支付系统,所有支出款项原则上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保管、私存业委会的资金,不得用于因私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 财务监督
1、业委会出纳于每月1- 5日提供业委会经费收支凭证,由会计核对统计制作经费收支明细表。业委会必须每季度初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将上季度的经费收支账目进行公示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2、业主有权力对业主委员会帐目进行预约查询。
3、业主委员会必须在业主(代表)大会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4、业委会和财务监督人员认为必要时,可聘请专业的会计审计公司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公示。
第八条 法律责任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业委会委员,应提交业主大会终止其委员资格;涉及个人违法行为的,业委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惩处。
第九条 本财务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财务管理制度自通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半年。
财务的管理制度5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财经法规,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卫生院年初要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实编制年度收支计划,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编制收支计划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收支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较大调整,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收入管理
1、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的原则。
2、各项收入必须坚持由卫生院财务收取,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帐外帐。
3、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纸条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票据必须专人保管,要严格进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各种票据不得转借,不准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党纪政纪及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收费处要当日缴存各项收入,单位及个人不得坐支和挪用。
5、健全收入管理监督机制,收费处所报的各项收入,财务部门必须与各科室进行认真核对,杜绝收入不报、瞒报或少报的现象发生。
三、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1、卫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政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等财经法规、纪律以及卫生院年度收支计划。
2、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人签名等必备要素,并且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3、在支出核算中,要严格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确保成本核算准确,真实反映卫生院的经营成果。
4、本卫生院要按月足额提取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使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四、应收款项的管理。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首先严格控制“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产生;再次就是对已产生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要及时催收,并经常核对余额;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应实行担保人负责制,做到谁担保谁负责,有效控制坏帐的产生。
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
1、本卫生院设置会计机构和专职会计人员,为会计人员安排合适的办公场所,添置必备的办公设备和用具。报账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要按时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会计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等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实物保管、收费等工作。
3、建立会计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出纳、实物保管岗位要严格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实物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主管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实物保管。
3、本卫生院保正会计人员工作的稳定性,会计主管调动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会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造假帐,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本单位按月核算,每月及时报送会计资料至县卫生局。
5、会计人员要及时将会计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要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毁损会计档案;借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销毁巳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的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本财务管理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XXXXXX卫生院
20xx年12月31日
财务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xx〕489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位财务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申请开立银行账户,未经批准不得开立银行账户。
第五条: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岗位不相容原则进行分工,做到钱账分离、责任清晰。预留印鉴、支票等应分人保管,相互制约。
第六条: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开展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各处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经办具体事务,履行相关财务手续。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八条: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十二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确需调整的,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六条: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学校票据管理工作,按规定进行票据领用、开具、缴销、归档等。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在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的范围内,学校办公费、印刷费、固定资产购置费等及单个项目支出按照“先预算、后支出”的程序,由各处室事前编制具体预算,按预算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xx〕480号)文件规定,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安排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报销各项开支。凡预算单项支出数额达到20xx元以上的,由项目学校理财小组审核,形成会议记录,报中心学校审批;预算单项支出数额达到5000元8000元以上的,需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区直学校、初中、中心小学8000元,其他学校5000元)。印刷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及其他物品购置支出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未在政府采购范围内且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金额小,确定通过招投标或者采用询价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和价格。采用询价方式,要实行货比三家,无特殊原因,应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每个项目,每次购物或每个支出事项询价不少于三家。20xx元以上的支出项目,报账发票后要附“颍东区学校项目询价记录表”。
以下情况的支出,可直接审签报销:属于多次发生、定期结算的日常运转支出,如邮电费、水电费等;有相关政策依据明确支出标准的按规定执行,如工资、国家、省市规定的津贴补贴发放及公积金、职工社保缴存等。
第二十四条:支出经办人应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履行正规手续的'聘用人员、挂职人员。外单位人员或临时人员不得办理报销手续。此外,差旅费以实际出差人作为报销人。
第二十五条:经办人应出具与经济事项行为相符的相关原始凭证,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严禁使用虚假票据。票据必须具有财政、税务部门票据统一监制章,并按规定全联次、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票面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必须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因购买商品较多,详细情况无法在发票联上完整体现的,在取得发票的同时,须附加盖卖方印章的购物小票或商器细清单。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支出的复核终审。审核内容包括审核原始单据及附件是否齐全,审批程序是否完备,支出标准是否超标,以及是否有违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况。未履行完整审批程序的支出,无依据、超标准、超范围的支出,财务部门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财政等部门有关支出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一般性公务支出。
(一)办公费支出
1、办公费支出(包括办公用品购置、图书资料购置、奖牌证书制作等)需附明细清单并经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方可报销。
2、购入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总务处统一采购、验收、保管和领用管理。
(二)差旅费
1、差旅费按照《颍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xx〕22号)《关于调整颍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xx〕46号)执行,凡超标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超标准住宿的,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2、因工作需要出差,按照“先审批,后出差”的程序,出差人员应填写《xx学校公务出差审批单》,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一般人员公务出差,凭有关通知,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处室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
3、外出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按规定程序审批。因其他公务外出所需经费报销须附通知文件(如无文件须注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销。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按照阜东办明电〔20xx〕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规定及学校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厉行勤俭节约,从严从紧控制招待费支出。
(四)会议费
1、召开(参加)各种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会议数量、会期、规模,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2、报销会议费应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会议人员签到单、会议预算审批表、会议费结算清单和会议费发票,并由经办人签字。
3、会议费必须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五)培训费
培训费按照区财政局、区组织部、区人社局《颍东区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xx〕133号)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原则上使用转账和公务卡支付结算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第二十八条:经办人应在财务支出事项终了后应尽快办理报销手续,公务卡消费最迟应在还款日前三个工作日报销。无特殊情况不得跨年度报销。
第二十九条: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支出均应实行政府采购。
第六章:往来款项管理
第三十条:学校往来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缴财政款等。
财务部门对学校往来款项实行统一管理,定期清查。年末结账前,对往来款项余额进行全面清理,及时结算,避免长期挂账。对应缴款项,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拖欠。
第三十一条:前次借款未还的,不再办理新的借款。借款在三个月内必须归还,出纳人员应加强对借款情况的清查,及时催还到期借款。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二条: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备及动植物。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由学校总务处统一管理,实物使用和保管具体落实到使用处室(或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将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编号,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赠送或转让。职工调离本单位或退休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归还,并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字清账。
第三十六条:资产处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申报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第八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建立学校经费收支公示制度,财务部门按月公开学校经费收支明细,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第三十八条:会计凭证、会计档案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制度和规范要求,按期整理装订成册,由装订人签章后,统一归档,并由专人保管。
第三十九条:学校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的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为了强化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更有效的为企业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三个部分:岗位及职责、会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办法。
3、本制度暂适用分公司。
二、岗位、职责、分工
(一)分公司财务组织设以岗位:
1、总出纳;
2、收银;
3、库管;
4、财产库管;
5、财务负责人;
6、会计核算组。
(二)会计核算组分为:
1、采购应付账款组;
2、收入、应收账款组;
3、固定资产核算组;
4、成本核算组;
5、工资核算组;
6、材料核算;
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组。
(三)分公司视具体情况可录用1人1岗,1岗多人,1人多岗制进行岗位分配。
(四)职责
1、财务负责人
(1)领导分公司财务工作,参与分公司经营决策;
(2)组织人员制定分公司财务制度和参与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建设;
(3)监督财务制度执行;
(4)执行财务稽核、综合分析职责;
(5)审核对外报表并签字;
(6)组织会计培训、会计考核;
(7)组织实施财务公关计划(银行、税务等);
(8)对处理财会不当造成的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视具体情况负相应责任;
(9)对基地、门店成本、费用管理措施监督执行不严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0)对不及时清理现金、存款、往来账款等账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1)对各种会计资料管理不善,出现损坏、遗失负责;
(12)对未做好财务分析工作负责;
(13)财务负责人应参与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
(14)财务负责人应参与投资项目的核算与控制;
(15)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有检查权、监督权;
(16)对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收、支,有权制止并呈报总裁;
(17)对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有建议义务,可提出修改意见,如分公司财务与集团财务意见不一致,应先执行集团财务制度并上呈总裁意见书;
(18)对基地、门店、分公司各环节的节约和浪费情况有权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19)对各部不合理现象在征得总裁意见后可分开临时财务会;
(20)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有关标准、定额、管理措施等资料;
(21)组织制定各项费用定额、计划成本、计划毛利率,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必要资料;
(22)负责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现金、财、物进行临时抽检和盘点;
(23)负责组织实施会计电算化方案;
(24)负责拟定会计岗位职责,对会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2、会计职责
(1)采购、应付账款核算;
①审查采购调查报告;
②审查申购计划;
③审查采购入库单、申购单是否一致;
④审查入库单各项是否准确无误;
⑤审查采购结算凭证(发票入库单、送货单等),防止错付、漏付、重付;
⑥采购成本差异核算;
⑦登记应付账款账,材料成本差异明细账;
⑧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
(2)销售、应收组;
①审查营业日报各项目;
②审核收银记录本;
③审核折免单据;
④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
⑤正确计算销售成本;
⑥登记收入,应收相关成本明细账。
(3)固定资产核算
①企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核算;
②折旧核算;
③清理核算;
④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折旧单据;
⑤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
⑥固定资产清理整顿。
(4)成本核算(使用不当,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处理)
①审核各项费用单据;
②会同各部门制定费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③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④登记有关明细账。
(5)工资核算
①制定工资表;
②分配计算;
③审核发放。
(6)材料核算
①审核材料收发凭证;
②核算材料领用存;
③登记有关明细账;
④各项低耗品的购进、领用、摊销核算;
⑤各项低耗品及材料的报废核算。
(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
①审核记账凭证;
②汇总记账凭证;
③登记总分类账;
④月终财务分析;
⑤填制各类报表。
3、出纳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参见《集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限额由总裁制定,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3)不得私自支出现金,均以总裁签字为依据支出现金;
(4)认真做好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做到月清旬结;
(5)认真审核各种报销凭证,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办理支付手续;
(6)各种支票严加管理,建立领用消号制度,任何支票的使用都须总裁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7)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9)现金收支应立即加盖印记并登记;
(10)配合会计做好现金盘点工作。
4、收银职责参见《收银制度》
5、库管职责参见《库房管理制度》
(五)会计分工
1、出纳暂由集团公司出纳担任;
2、库管分为原材料库管和财产库管;
3、会计核算组由两名会计共同承担。
三、会计核算办法
(一)分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单独计算各部盈亏制度。
(二)资产管理
1、外购资产(固、低)以实际支付价款加上合理费用(运输、税费等)为计账金额。
2、内部调拨:
(1)有账面价的按原账面价;
(2)无价的以估计价加上修理费、运费等合理费用为计账金额。
3、在建工程(装修等)以扣除可移动月财产(固、低)价值入账,可移动财产单独计价管理。
4、原材料购进通过“物资采购”核算入库,领用采用计划价格(原材料的管理参见《存货管理》)其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核算”。
5、成品菜的.入库、发出均采用“计划成本”计价,其差异通过“责任成本差异”科目或直接转入“本年利润”。
6、内部交易采用“计划成本”制,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核算。
7、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税法规定执行(绩效考核照三年计算)。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四、会计处理程序
(一)原始凭证审核
1、收款凭证
(1)收据:经出纳、交款人签字;
(2)缴款单:出纳、缴款人签字,其附件有营业日报、折免记录、特殊现金支付,营业日报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折免记录须折免负责人签字,短、长款记录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特殊现金支付(有总裁口头指令)须补办领款手续;
(3)银行进账单;
(1)、(2)、(3)于实际收款时加盖“收记章”
2、付款凭证
(1)项目(合同)支付款项以项目验收报告或货物验收单为其发票或收据的合法附件;
(2)采购项目支付申购单、入库单、领料单为其发票或收据合法附件;
(3)费用报销单以实际发生取得合法凭证为附件;
(4)其他费用发票(水、电、邮电等)只须签字完整即可;
(5)所有付款凭证付款前须经会计审核方可付款;
(6)付款凭证审批程序见《费、领申》制度;
(7)付款完毕后应在发票收据上加盖“付记章”附件加盖“附件章”。
3、内部结算单据:所有内部结算单据经合法的审批程序后会计可直接记账。
4、收款、付款原始凭证每旬由出纳报账,经会计审核传递总裁,总裁复核后传递会计处。
(二)记账凭证处理
1、所有原始凭证均应填制记账凭证。
2、不合会计规定的原始凭证不得填制凭证(经重新审批后方可)。
3、应具备原始凭证,但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由经办人填写“无单据证明”,经会计签字做为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处理错误时,应立即更正,交签章证明或重新编制记账凭证。
5、任何记账凭证均应以真实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6、下列凭证为不合法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不合格;
(2)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
(3)记账内容与原始凭证内容不符;
(4)原始凭证签字不全的;
(5)收付凭证未盖出纳印签的;
(6)填制人员未盖章的;
(7)修改处未盖章的;
(8)科目运用错误的。
7、填制记账凭证时,原始凭证的复核:
(1)检查:收、付凭证出纳是否盖章,各项付款凭证总裁是否签字;
(2)付款凭证的附件是否完备,手续是否合法,如有问题即应查明,由经办人补齐;
(3)对外付款凭证如有代领人应查明是否有委托书等或是否经过对方同意;
(4)对外付款凭证是否盖有对方单位财务章(公司章)或领款人是否签字;
(5)各项对外支付凭证是否有应扣金额或事项,如有金额是否扣除,并已填写实付金额;
(6)内部结算单据签字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
(三)账薄处理
1、记账凭证复核并汇总。
2、根据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登记总账、分类账、明细账。
3、账薄规定
(1)现金、存款采用订本或账薄,使用前完整编号;
(2)其他各类账薄均应顺序编号,分类账应先按科目的账页顺序编号,年终时编列账册总号;
(3)各册账薄前一页应有科目名称、起止页数。
4、账薄更正,过账错误、结余错误应立即更正并签章。
5、结账
(1)日记账应每日结一次;
(2)分类账、总账每月结一次;
(3)成本费用收支账,应有月计、季度合数、本年累计数;
(4)结转时应清理的事项:
①预收、预付账产;
②应收应付账产;
③待摊费用;
④预损费用;
⑤折旧账产;
⑥账实、账证不相符的调整事项;
⑦各项损益类账产清理。
6、现金、存款各类三级账年度结账时可不启用新账薄,其余分类账总须启用新账薄。
(四)报表
1、根据各类帐薄据实编制各式报表。
2、内部交易科目应于合并后填写,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3、结账后报表前不得记账及过账(电脑),以免账表不符。
4、报表根据要求和时限呈送。
5、报表均应由负责人留底备查。
6、报表不得随意抄写、考核,非指定人需求人不得借阅或抄写备份。
(五)其他
1、任何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均应办理交接手续。
2、交接、记录应有以下事项:
(1)账册数及名称;
(2)各科目余额;
3、移交过程应有监交人,交接三方均应签字,记录一式三份,交班人一份、财务负责人一份、财务留档一份。
4、各项会计资料: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薄、报表、交接记录均应按各自要求装订和保管,保管期限不低于5年。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财务的管理制度8
为了保证中老年书画协会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根据“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协会”筹集的经费,加强监督、管理、合理按章使用。其具体制度如下:
一、书画协会经费开支的原则
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用得适当、发扬民主、会员满意。实行经费开支由协会主管财务会长“一枝笔”审批。
二、书画协会经费开支范围
1、年会总结支出;
2、协会与友邻县区交流支出;
3、重大节日或重大会议宣传支出;
4、看望、慰问年满70岁以上会员支出;
5、看望会员生病支出;
6、其它支出。
三、书画协会财务人员职责
1、根据协会会长的`指示,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并执行经费预算;
2、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在书画协会预算开支范围内及时与区委组织部老干局衔接报销有关事宜。
4、定期检查、分析所用经费情况;
5、定期收好会员会费,做到帐帐、帐物、帐款相符;
6、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的管理制度9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共XX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决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财务管理贯彻“厉行节约,增收节支,勤俭建院”的原则,加强财务的规范化管理,做到透明、公开,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根据医院实际,对财务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二、成立医院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三条 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副院长等医院班子成员组成,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长、财务科主任及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财务的预决算、收费标准的审核、制定、大额资金的开支及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医院日常业务的收支核算工作。
三、收费管理
第四条 医院一切收费项目,必须根据物价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所有收费工作必须在收费处或医院财务科出纳办公室进行,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付现金,不得搞“帐外帐”及“小金库”。
第五条 收费时必须细心负责,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打印发票必须字迹清楚,认真做到三查:即查交费单位名
称、打印日期、金额大小写等。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备查。
第六条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收费收据,每笔业务要做到帐实相符。其现金要定时入账,日清月结。不得将现金滞留。
第七条 按财务部门规定,做好记帐、报账工作。编制各类收入报表要做到数据真实,手续完备,数字清楚,报表及时准确,有存根备查。
四、支出管理
第八条 业务经费支出必须执行医院的`财务支出制度
第九条 完善财务审批手续,规范审批程序。各项经费支出首先由财务科审核、经办人员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财务院长审批后报请院长批准报支的程序进行报销。
第十条 干部职工出差的住宿、补助标准按办发[20xx]74号 办发[20xx]37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借用公款的必须写借条,经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报经院长批准方可借用。业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结清借款,逾期不办理结账手续或无故长期不结账按财经纪律“挪用公款”的有关条例论处。
第十二条 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票据,定期与银行核对账目,做好报表填报工作,每月定期向院长报送财务报表,反映财务信息,以便领导决策。
第十三条 基建及设备采购的款项支付必须履行合同,建立合同台账,并按合同付款时限支付款项。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小型设备,由科室做计划
报分管财务院长审核,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报请总务科采购,杜绝先开支后审批现象。
第十五条 接待支出要本着热情、节约的原则,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五、财务统计
第十六条 财务科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加强对医院收支情况的全面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建立“小金库”及“帐外帐”。
第十七条 门诊、住院收费处要做到日清月结,当日盘存,当月报帐,严防现金滞留。不准公款私借或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年度终了,财务科要向职代会通报医院收支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咨询,接受财务、审计、纪检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检查。
财务的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分级审批,严格把关”的财务管理原则,秉着保证业务工作需要,厉行节约,合理开支,制止奢侈浪费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三条行政装备科是履行全院经费管理的唯一职能部门,各项收入和支出必须纳入行政装备科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任何科室和个人办理收支业务必须在科财务预算的规范下进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各科室设置“小金库”。
第四条院财务的年度预算,由院行政装备科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按程序上报。
第五条正常公务需要追加的专项经费,由业务科室提出预算报告,院行政装备科汇总后,经检察长同意报财政部门。
第六条经批准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及其它收入等纳入院财务统一管理。
第七条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财务人员每月向办公室负责人和检察长报告当月经费收支的准确数字和有关情况。每季度向院务会报告一次经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院领导和全院干警监督指导。
第八条工资、津贴管理制度
(一)纳入财政统发的个人工资、津贴、补贴等由院行政装备科按规定核定后报有关部门。
(二)人员增减、职务调整引起的工资、津贴等变动由院行政装备科按规定核定后报有关部门。
第九条差旅费开支管理制度
(一)院工作人员差旅费按照县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种费用开支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不能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二)因公出差借款,应由部门提交借款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审批层级审批后方能借款,借款在借款在公差返回后及时到院行政装备科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单下面只能附车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自带车的可附过路费票据,其他票据不得附带报销。
(四)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住宿房间也必须按等级标准,否则超标部分由本人负责。因公出差或者进行公务活动时,应当使用公务卡。使用公务卡提取现金属于个人消费行为,手续费由持卡人承担。
(五)出差人员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节约各项开支。不得借出差、外出学习等名义游山玩水。旅游公司开出的票据及其他临时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六)司机因公出长途,也应当在返回后及时报账,报销单所附过路费票据应和出差的时间、地点一致。
第十条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
(一)属院公务接待的客人,由院行政装备科统一安排并按规定标准统一结算。
(二)接待工作要认真贯彻建设节约型院的要求,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严禁私客公请。
(三)因特殊原因或在外地无法由院行政装备科安排的,应提前说明情况并经领导批准,事先未经批准发生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会议费、教育培训费支出管理制度
(一)以院名义召开并由院行政装备科结账的会议,主办科室应提前将会议的时间、人数、地点、规格告知院行政装备科,由院行政装备科编制会议经费预算,报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会议费的各项开支应当严格按照会议经费预算标准执行。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任意扩大规模,提高会议标准,增加会议开支项目。
(三)会议所需办公用品,由会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购买计划,经院行政装备科科长同意审定后,由院行政装备科派人统一购买,其他人不得擅自购买会议办公用品。
(四)院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进修等所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以及国内参观考察费用报销,应由院主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审核。
(五)没有取得检察官资格的院正式工作人员,参加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院里奖励20xx元。
第十二条设备购置费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需要购置办公设备的,必须事先提出计划,由院行政装备科编制经费预算,报请检察长批准。采购时须两人在场,采购的物品要建立验收、出入库等级制度,要有经手人、验收人和使用单位或个人的签名盖章,做到来由物品,去有着落。
(二)属于需通过政府采购批准购置的物品,要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申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进行购置。
(三)属于专项款购置的设备,必须按使用范围和限额从严掌握,专款专用。购置手续和其它物品相同。
(四)设备购回后,必须先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库手续。如属更新的设备,须先办理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车辆燃修费管理制度
(一)公务车辆维修,原则上实行定点维修。如确需要点外维修需事先向行政科报告,行政装备科要对车辆维修进行监督。维修费用结算必须项目清楚、手续完备,杜绝支出漏洞。
(二)院领导专用的车辆年检、保险费由院统一负责,各部门的车辆一切费用,由各部门负责。
(三)车辆的变价出售、报废或因其它原因发生的产权变更,须经院领导同意。院行政装备科要及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冲减固定资产。
财务的管理制度11
一、执行党的政策方面:
财务工作要在党支和园行政领导下进行,严肃财会纪律,坚持按原则把好财务关,对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和报销手续等费用不予付款,记号帐,算好帐,以保证合理调配使用上仅下达的行政费用指标,做好领导助手和参谋作用。
二、为教学服务方面:
树立勤俭办园一切为教养工作着想的观念,平时与班级互通情报,为逐步改善教学条件而努力,新学期开始对基本建设添置设备等项目中心有新的前提,制订专用款计划每个月都要按制定出的开支计划办事争取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三、财产保管方面:
做好全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全园设备,发现损坏及时联系,组织人力进行修理,此外还要根据上级的布置,认真执行财产盘点,核对财产清理,保证财产安全。
四、实物管理方面:
做好办公用品,用具的管理工作,坚持添置领用报销“三清”手续,做好领用登记,借物登记归还损坏遗失要赔偿的宣传,督促工作,努力依靠全国职工一起培养这一文明习惯。
五、幼儿伙食工作:
认真负责的'核算幼儿伙食帐,帐面上保证数,对存数据准确,帐目做到日清,月清此外每月定期公布帐目,向园内外汇报,实物上严格执行收,付,存记帐制度,每月进行库存盘点并加以督促。
六、教工伙食工作:认真负责核算教工伙食帐,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大家监督。
七、做好每个学期的学杂费代办费,伙食费的收退催工作,收费工作时间安排应以方便家长为主。
八、积累资金方面:
妥善保管凭证,帐册,报表单据等资料,经得起随时抽查,并不断积累经验,总结教训,为搞好教养工作而努力。
财务的管理制度12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4、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财务的管理制度13
为了使黉舍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财务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黉舍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准绳,全学区的财务进出,在校长领导下,按照财务制度,由中心校财务室统一进出,各村组办学经费按校内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统一下拨,村组负责人管理使用,同时要向中心校财务室报帐,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二)财务收支管理体制
1、黉舍财务管理坚持进出“两条线”,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做到增收节支,勤俭办学,严禁辅张浪费,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2、实行实记入帐制,坚持做到进出有依有据,严禁收入不出据,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和“小金库”,严禁支出无凭据,使用无效票据和多支多报。
3、严格执行上级划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杜绝教师私自乱收费现象发生。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报销制度,坚持报销标准,控制出差人次数,出差人员须经学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5、黉舍财务进出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支出,保证黉舍教职工根本福利待遇的.落实,保证黉舍的一般运转,保证有计划的偿还下欠债务和黉舍的进一步发展。
6、实行帐款星散,会计管帐不经手现金,出纳经手现金不管帐。
三)现金管理
1、黉舍现金实行银行开户管理,任何收入必须坚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绝坐收坐支。
2、学校出纳手中现金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否则若因现金被盗,后果自负。
3、黉舍出纳必须按时收勤黉舍一切经费并及时入库,按黉舍划定时间完清一切经费,严禁任何人抓挪黉舍公款。
4、学校职工原则上不得借用学校公款,若因特殊情况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纳视其情况借支,但必须保证按期如实收回,否则由出纳自行负责。300元以上借款需经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经办人不按规定办理借款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四)支出票据的使用和管理
教职工福利,津补贴发放,使用工资发放清册或领条,节假日加班补贴和有关活动补助,由经办人开条,校长审核,会计制单后,校长签字发放。对外收费、购物、乘车、住宿、招待等业务开支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有效票据,务工开支必须使用税务票据。坚持报销票据要素齐全,所有支出票据须有经办人签字,校长审核后方能报销。
五)购物管理
大宗物品严格按照教育局购货渠道、质量、价格进行购置,严禁任何人私自订购教仪,桌凳,校服,教辅资料等大宗物品。严禁任何人以私人名义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学生用品或其它商品。黉舍购置办公设备,教学设备设施,金额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员安排,经请示校长同意后执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办公会研讨决定后执行;元以上大宗物品由XXX领导审批后执行。黉舍购置的一切物品,须注明经办人和验收人,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销。
六)财务监督
自觉接受上级各部门的检查监督,保障财务人员的财务监督,财务人员按照《会计法》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督促学校纠正。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财务人员按月注好帐,交校长审阅后,定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期初财务收支计划,期末财务决算,提交全体教师会或教代会审议。
七)黉舍建设和资产管理
学校修建(含职工集资房)30万元以上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小型维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量从节约出发,精打细算,用较少的钱办较多较好的事。所有学校建设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学接受职能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学校资产必须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做到分类造册进入固定资产帐目,杜绝资产流失。
财务的管理制度14
第一条设立一本家庭财务收支日记帐,由家庭轮值主席统一记帐。其他家庭成员可随时申请查阅,家庭财务对全体成员公开透明。
第二条设立独立公共账户,由家庭轮值主席负责日常存取管理,公共日常开支(如房贷、物业费、电费、水费、米油盐酱醋、洗发水、沐浴露、洗衣液等)原则上使用公共账户上的资金。
第三条每个家庭成员要有自己的'私人账户,家庭成员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收入的90%转存到家庭公共账户存储。没有收入不用转存。压岁钱不属于个人收入,可以单独存入个人账户。
第四条购买个人物品(如衣服、鞋帽、零食、饰品、化妆品等)原则上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账户资金由个人管理并自由支配,但单笔开支100元以.上的仍需接受其他家庭成员监督。
财务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邮政工会及全省各级邮政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工会资金安全、合规,更好地发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会计法》、《工会财务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及全总、省总以及邮政集团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邮政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省邮政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 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遵纪守法原则,坚持依法获取原则,坚持经费独立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服务职工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严格的管理审批制度。
第六条 工会必须设立独立会计帐户,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必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 工会预算管理
第七条 工会预算应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第八条 工会必须在分析上一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会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编制工会财务年度预算。
第九条 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十条 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经工会主席批准,同时上报上级工会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 工会经费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向企业工会交纳会员费。
第十二条 拨交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应全部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章 工会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核算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省总转发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省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管理职工活动支出。
第十四条 维权支出,是核算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第十五条 业务支出,是核算工会培训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第十六条 行政支出,是核算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会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第十七条 资本性支出,是核算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
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构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第十八条 补助下级支出,是核算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第十九条 其他支出,是核算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及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第六章 工会经费报销管理
第二十条 工会经费的报销时间,必须在费用发生一周内报账。如有特殊情况,原始凭证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月者拒绝报销。原始凭证上必须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业务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刮擦、挖补等现象。
第二十一条 经办人所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按发生的时间顺序分类整理、粘贴,并按要求填写报销凭证,报销凭证上注明具体用途、经办人员,并由经办人、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批。省会和省公司机关工会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内由省邮政工会副主席审批、1000元以上由省邮政工会主席审批,省公司直属单位工会报销,由本单位工会主席签字,其他审批手续同上。
第七章 现金与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月末账面余额与银行账户对账单进行核对,使账面余额与银行余额相符。对于未到达的帐项要及时查询,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使用现金。工会组织活动,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由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第二十四条 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
第二十五条 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付该款。
第八章 财务稽核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企业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做好财务收、支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定期分析预算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3)会计要认真做好记帐凭证并进行审核,做好总帐、明细账,做到每季度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帐单核对。
(4)审查和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工会代表大会或全委(扩大)会议报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支票遗失要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支票的使用要做好登记。
(4)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于他人。
(5)保管好有关印章,严格按规定使用,所有印章不得一人保管。
(6)做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每年一本。
(7)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
第九章 财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开展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做好会计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有关财务部门文件,合同等的装订、存档和保管。
第十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九条 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企业工会制定的制度,自觉接受企业工会经审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第三十条 工会主席离任必须接受审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各市州邮政分公司工会、省公司直属各单位工会都要依照本制度,制定本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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