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时间:2024-12-03 09:52:26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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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优秀14篇)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1

  一、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

  1.加强农机安全源头治理。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落实先上牌、后办补的要求,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安全监理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农机上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反光贴使用,确保农机手夜间驾驶安全。

  2.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形成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对隐患整改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指导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经营主体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农机使用、维修保养台账;在村一级推广建立农机安全员制度,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举报奖励活动。

  3.加快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拼装改装行为,从严开展年度安全检验,严查违规登记上牌,及时注销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争取到20xx年全国变型拖拉机保有量减少一半以上,20xx年实现清零。

  4.严格查处农机使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未依法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书和牌照,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机型型号不符,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驾驶操作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而投入农业生产,以及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等行为。

  二、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保障能力

  5.努力提升农机安全质量水平。完善农机装备技术标准,健全农机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完善农机鉴定大纲,强化产品安全和质量的评价考核。每年选择一个重点机具开展质量调查,突出安全性调查内容,帮助农机生产企业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优化,引导农机生产企业提高农机装备安全技术水平,提高农业机械可靠性,减少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

  6.加强关键农时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引导农机从业人员提高安全驾驶操作水平。充分利用农机远程宣传教育平台开展“线上”指导和培训,及时发布农机安全驾驶操作和机具检修知识。组织技术人员送技术、送服务下乡,现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和维修保养技术指导,做到重心下移、服务前移。

  7.大力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农机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的优势,制作发布一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短视频,提高宣传教育的有效性、针对性,提高农民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驾驶操作水平。

  三、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8.持续开展全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制定“十四五”期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促进农机安全监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深化创建成果,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

  9.加大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商务部等三部门办公厅印发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推动农机报废更新由部分省试点向全国全面实施。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机型,提高群众参与农机报废更新的积极性,到20xx年扩展到全国所有农业县(场)。

  10.加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救援人员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和科学救援的技战法。经常性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设定不同事故处置场景,强化实战化演练,加强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各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主题责任,在教育系统内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提高教育系统的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州教育局成立以副局长王树全同志为组长,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各县教育局局长、各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教育局安全科科长扎西卓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开展和情况统计上报。

  三、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5日-8月10日)

  各县教育局、直属学校要结合本县、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本县、校的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

  (二)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日-9月30日)

  各县、校要督促本地所有学校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排查时要填写《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统计表》(见附件)。

  (三)总结分析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各县、校要对本地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分析总结,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总结。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教育系统涉及的消防安全,包括各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查重点

  1.使用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前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各学校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等问题。

  3.各学校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各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各县、校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是否开展消防技能训练,同时备好消防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救援。

  7.在排查中发现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或影响公安安全的重大隐患,自身无法排除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及消防部门,并配合好消防部门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各县、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各学校的事迹情况,制定可行的方案,明确工作的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预防,及时整改

  要深入个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火灾猛于虎”的理念,逐一检查、整改,确保教育系统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对整改不力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出。

  (三)突出重点,联合监管

  各县、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与同级消防部门联系,适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监管合力,对教育系统内部突出的消防隐患进行统计、研判,并督促切实整改。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各县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通过学生带动学生家长的方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掀起让全社会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高潮。

  (五)做好相关材料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各县、校要在8月15日前将本县、校的活动方案上报,在8月30日、9月30日前将《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统计表》和督导检查情况以小结的形式上报;在10月15日前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长白山管委会要求,牢牢把握“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指导原则,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和新疆乌鲁木齐“11·24”、长春“7·24”“9·28”重大火灾等典型事故教训,坚持举一反三,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力防范化解疫情反弹、市场波动、灾害多发、事故易发等叠加风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盯紧看牢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部位,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有效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坚持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能力、保安全,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亡人事故,保持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全面从严从紧开展检查治理,严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厂房、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等行为;严查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等风险隐患;严查厂房分割租赁不具备安全条件、企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员工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同一建筑内容纳30人以上,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要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台账,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对检查发现的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厂房,要逐栋挂牌督办,明确整治意见,降低风险,消除隐患。对违规电气焊作业,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并采取信用监管“黑名单”、取消相关资质资格等手段,坚决实施严格治理。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精准研判本行业重大火灾风险,深入开展消防重点领域整治攻坚,持续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综合治理,深入整治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楼充电等隐患,特别是对实行封控管理的居民小区,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救护车、消防车等能够及时进入。要切实抓好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小店铺、小场所、“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动火作业、封堵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缺损无水等突出隐患。集中整治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大型商业综合体、“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场所、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涉疫场所和居民小区、学校消防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宣传、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二)精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以及涉疫车辆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危险品运输车辆“带病运行”、公交车和客运车等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不力,农村车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人货混拉、超员超载以及“黑客车”“黑校车”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多发等重点路段标志标线不齐以及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灯设施不全等隐患;严格整治国省干道、高架桥等城市重点路段防滑、防冻、清冰除雪等物资装备准备不足,应急措施不力等问题。

  (三)精准实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治理餐饮经营场所、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燃气具不合格,燃气企业未进行入户检查、违规充装和使用“黑气瓶”等行为;集中整治餐馆、住宿、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餐饮场所燃气灶具、管线、减压阀存在隐患,燃气报警装置以次充好、胡乱安装等问题;严厉整治燃气管线周边违法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

  (四)精准实施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大危险源、硝酸铵、涉及硝化工艺的企业等重点部位和高危细分领域的安全防范,重点整治违规引入落后产能,老旧装置问题整改不力,防火、防冻、防凝、防爆、防泄漏、防中毒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严密防控石油天然气开采、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违法生产、储存、经营等行为;严肃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重点部位不按照要求设置有毒可燃等气体报警装置、不严格落实现场作业监护制度、违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冒险检维修作业等行为。

  (五)精准实施商贸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排查摸底力度,建立仓储物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台帐。重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制文件和操作规程与实际不符、安全培训走过场、风险辨识不精准、隐患排查不彻底、隐患整改资金投入不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不符合企业实际风险因素等问题。个体工商户要结合实际开展经营场所的风险辨识,明确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六)精准实施冰雪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冰雪旅游景区和雾凇等旅游节庆活动人流车流失管失控、无序运行,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预警预报不及时,突发情况应急救援准备不充分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滑雪场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带病运行、非法运行,雪道缓冲区设置不合理、场内安全网强度不符合规范等隐患;严格整治景区栈道、公园、水库等冰面危险地段警戒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七)精准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重点整治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集中整治工程项目防冻、防滑、防火、防爆炸、防触电、防中毒等安全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整治施工现场防坠落、防起重伤害、防坍塌等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不到场,冒险施工、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等问题,特别是对新建或改建的隔离点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和建筑材料防火安全等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八)精准实施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集中整治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要求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行为,整治零售店(点)违反“五严禁”要求,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行为。

  (九)精准实施醇基燃料、轻质白油等油类燃料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醇基燃料等行为;集中整治轻质白油、生物质油、植物油、高能聚合油等油类燃料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燃料流向混乱、油品成份不明等问题;严格整治餐饮场所违规储存油类燃料、违规使用未检测合格的油类燃料、油气混用等隐患。

  (十)精准实施焊接与切割作业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假证上岗、违规作业、冒险作业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危化品、市政工程、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现场无人监护、违规交叉作业,以及有毒容器未清洗、有限空间有毒气体未检测、可燃物质未清除等违规作业、冒险作业行为。全链条强化电气焊作业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管控,探索对电气焊设备进行溯源管理,要对培训、考核、发证等环节严格把关,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人员和相关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三、工作机制

  (一)落实会商研判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精准查找风险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要带着问题搞调研,通过“解剖麻雀”,一条条地梳理问题、一项项地研究对策,以小见大、以点带面,精准滴灌,拿出切实管用的硬办法,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应对措施。

  (二)落实调度点评机制。各重点行业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双线监管模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岗位检查调度频次,同时对基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2022年12月7日前,各行业部门和单位要将整治方案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对不制定整治方案或不按照方案落实的部门,将上报长白山安委会办公室。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池北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采取“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的方式,梳理汇总相关情况上报长白山管委会。2023年3月27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行业领域工作总结上报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永凯,联系电话:5712350。

  (三)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主动协调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突出违法行为。

  (四)落实严惩重罚机制。安委会办公室及主管行业部门通过警示提醒、督导约谈、通报问责、严惩重罚等方式,督促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用好查封、扣押、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强制措施。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既对相关失职失责人员精准追责问责,又要顺藤摸瓜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一追到底。

  四、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7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改时限,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将安委会工作部署层层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各类企业,发动全省上下全面推进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15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安委会办公室对行业主管部门整治行动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行业领域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全覆盖。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专家指导服务、通报曝光等手段,着重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和不放心的薄弱部位进行督查检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31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复查验收组,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复查验收,对部门大排查大整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转型的实际行动。本行业整治行动方案要做到内容具体、分工明确,可操作、可执行、可考核。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并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难点问题和关键症结,拿出实招、硬招,要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责任落实到社区,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决不允许漏过每一个单位、每一家、每一户、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点位,确保整治行动有抓手、有内容、有成效,形成闭环。要采取“线上+线下”“明查+暗访”“夜查+回马枪”等方式,切实做到隐患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见效不放过,对检查的每一户企业都要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坚决消灭盲点死角。

  (三)严格监管执法。主管行业部门要加强精准监管,充分运用在线远程巡查信息化手段,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管效能,既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又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抓严管。尤其要加大春节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较大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要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和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提高社会各界安全意识,积极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广大群众进行举报,对举报核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加大对排查整治中发现反面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形成舆论压力。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4

  为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点准穴位,精准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工作目标

  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都要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并公布检查结果。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危化品、建设施工、工矿等生产领域,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吴越名城·幸福临安”贡献板桥力量。

  二、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2022年4月)

  全面启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办公室和驻镇部门要根据《板桥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全面动员行业内各类重点企业(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进行普查。要找准问题和短板,拉出隐患治理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

  2、全力推进(2022年5月)

  各办公室和驻镇部门要每月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每月定期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并落实针对性举措,针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综合信息指挥室将适时纳入挂牌督办,按照“问题发布、方案制定、整改推进、验收销号、举一反三”五个环节进行闭环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3、攻坚决胜(2022年6月)

  保持高压态势,采取全方位、高密度、高频率的巡查检查,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按照“严防死守、盯死看牢”的要求,全面加强重点企业、重点事、重点物、重点目标管理。

  4、巩固提升(2022年7月)

  全面总结大排查大整治经验做法,反思存在问题,固化形成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1、工矿企业:开展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各类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生产、运输、销售、保存、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童雪尧,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

  2、道路交通及城市公交:开展道路、桥梁各类交通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检查各类交通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有无重大交通隐患。临水临崖、急弯险要的镇村道路、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检查新开通道路的道路开口、交通标识等设置是否科学规范,有无事故隐患。公交站点、停车场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检查。(责任领导:吴天文,责任科室:综合信息指挥室)

  3、建设施工:开展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塔吊机、升降机、支模架等有关安全设备,严防高空坠落事故。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风险识别和管控,加强风险监测和警示。针对汛期即将到来,强对流天气增多情况,要严防因大风大雨造成的建筑工地设备倒塌事故,高度关注老旧房屋、建筑工棚等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领域的安全问题。(责任领导:王玉华,责任科室:村镇管理办公室)

  4、消防:检查是否存在“三合一”类型消防隐患企业;对各类工矿商贸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无重大火灾事故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企业各类防范措施和消防培训是否到位。(责任领导:童雪尧,责任科室:综合信息指挥室)

  5、特种设备:负责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各类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漏洞,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确保特种设备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责任领导:吴天文,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

  6、燃气经营使用:做好燃气供应站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气瓶”等违法行为,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等问题,严格落实瓶装燃气实名制检查。(责任领导:童雪尧,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7、地质灾害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出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废弃矿山安全治理工作,强化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工作。(责任领导:王玉华,责任科室:村镇管理办公室)

  8、农林:深入推进农业机械隐患治理,加强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对全镇森林火灾隐患和林区输配电设施进行重点排查,涉农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领导:姚向阳,责任科室:公共服务中心)

  9、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管理,是否按设计方案施工,施工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落实“三同时”。加强山塘、水库及河道监管,做好防汛安全检查,杜绝水库游泳。(责任领导:姚向阳,责任科室:公共服务中心)

  10、商贸行业:开展商贸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指导督促商超、餐饮场所经营主体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责任领导:童雪尧,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11、卫生防疫:加强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场所的`流动巡防、现场监护,督促落实场所安全管控措施。(责任领导:阮一栋,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12、教育: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逃生演练,提升校园安全水平。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责任领导:阮一栋,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13、养老机构:督促养老机构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及时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责任领导:阮一栋,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14、宗教场所:开展寺庙、民间信仰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场所负责人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厢房内严格执行居住出租房管理要求。(责任领导:胡辰燕,责任科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15、古建筑、文化礼堂:定期开展古建筑、文化礼堂消防安全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文化礼堂如有演出、聚餐等活动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逃生演练。(责任领导:胡周兰,党建工作办公室)

  16、居住出租房:开展居住出租房屋安全整治,强化隐患整治、综合治理。(责任领导:梁胜华,责任部门: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有动作见实效。为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徐俊超镇长任组长,童雪尧主席任副组长,各班子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童雪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信息指挥室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和信息收集。各办公室和驻镇部门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参与、配合、指导各行政村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行政村要立即成立排查小组,全面开展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

  2、强化服务、严格执法。针对大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处置。危害较轻、对社会安全影响较小的,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跟进整改为主;对危害较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要做到“即查即停、即查即改”,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惩处。

  3、突出结果导向。镇安委办将对此次大排查行动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结果记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4、结果报送。各办公室和驻镇部门每月20日前,将大排查发现的隐患数、执法办案数等相关数据,报送到信息指挥室朱康海处。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5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四、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6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压减一般事故,切实保障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防范治理重点

  以《标准》判定的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为重点防范治理内容。

  (一)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酒后、服用违禁药品等操作农业机械的;

  (二)拖拉机违法搭载人员的;

  (三)无号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

  (四)存在超载、超限、超速等行为的;

  (五)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导致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

  (六)农业机械存在灯光不齐、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缺失,以及刹车与转向系统失灵等安全隐患的。

  三、防范治理措施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使用及驾驶操作人员情况。一是对已注册登记达到报废条件的,建立预报废台账,引导农机所有人实施报废;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按照年检情况建立台账,对超出检验有效期的,通过发放催检告知书等形式督促其及时进行检验。二是对没有挂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符合条件的实施登记管理,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告知停止使用。三是完善驾驶操作人员台账,未取得驾驶证件或超出有效期的禁止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并督促其按有关规定要求考取驾驶证或及时更换驾驶证。

  (二)排查隐患,建立清单,强化农机安全检查。一是在春耕备播、“三夏”、“三秋”等农机作业高峰期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深入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全面动态排查事故隐患。二是切实落实联合执法、信息互通等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道路上农业机械违法行为。三是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于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列明隐患名称、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及时告知农机经营组织负责人或农机主,督促整改并及时检查整改效果,按规定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三)拓宽渠道,广泛宣传,强化警示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结合农机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农机安全使用知识。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多种形式建立农机安全生产警示提示信息发布渠道,做好执法及事故典型案例整理与分析,以案释法、以案促治。三是加强农机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向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宣讲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农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及自救互救能力。

  (四)关口前移,服务便民,强化安全保障。一是大力开展送检、送训、送考下乡,打通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二是推进办事流程优化和服务创新,落实驾驶证补证、换证、更正业务全省通办。三是严把安全技术检验和注册登记关,确保制动、灯光、安全防护等装置齐全有效。四是继续推进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为拖拉机运输机组粘贴反光标识,未粘贴的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检验。积极推行其他上道路行驶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悬挂反光警示牌或插挂反光示廓警示旗等,减少事故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农机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重要性,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抓好农机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压实农业机械所有者和使用者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使用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

  (二)细化工作方案,狠抓措施落实。各市要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农机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治理工作方案,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有力措施,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做好经验推广。各市要加大对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同时做好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防范治理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省厅将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市委市政府“1+3”重点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分析近年来全国及我市冬春季节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以保春运、保春节、保冬奥、保“两会”为安全防范主线,结合第一季度事故防控特点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回头看”转段进入巩固提升阶段和大排查大整治同步抓,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敏感突发事件,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实现“全覆盖”。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城镇燃气、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等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突出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同时结合季节特点,加强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电动车起火、森林火灾等事关民生领域的排查整治,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政府层面

  1.落实春运、春节、冬奥、全国“两会”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2.各级党政领导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职责情况;

  3.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研究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措施等情况;

  4.对近期发生的事故处置情况。

  (二)企事业层面

  1.节前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问题,节后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或计划、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人员专题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条件确认等落实情况;

  2.重大时间节点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有关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部署落实春节、冬奥、全国“两会”安全防范措施安全防范工作等情况。

  (三)各重点行业领域

  1.消防:重点排查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文物博物馆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道路交通:重点排查参加春运车辆、校车、公交车及地铁、游轮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机场、码头、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重点检查参加春运司乘人员教育情况,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建筑施工:重点排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节前施工,节后复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高风险点的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转包分包,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4.烟花爆竹:重点排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下店上宅等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严防“黑窝点”死灰复燃。(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5.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油气储存场所、高度危险装置、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等。集中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管理,严格落实冬防措施。(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6.水上交通:重点排查水上涉客运输安全、危险化学品船舶安全、渔业安全、航道环境、港口等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管理主体不清、职责不明、“三无”船舶失管、渡运安全水平低等突出问题。排查客(车)渡船舶、旅游船舶、渔业船舶风险,治理人、船、通航环境突出问题隐患,全面清理非法码头、非法砂场、非法船舶,集中整治违规占用航道资源的行为。(由南宁海事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7.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隐患,深入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8.非煤矿山:重点排查整治露天矿山“半边山、一面墙”开采隐患,解决露天矿山布局矿区范围不合理、地下矿山重大致灾因素重大隐患不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以采代建、以采代探、超层越界、非法偷挖盗采矿产资源等非法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相关部门配合)

  9.煤矿:重点排查水害、瓦斯、顶板、火灾、机电、运输、边坡等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已关闭煤矿区域和历史上发生过盗采煤炭活动区域要加强巡查,安排专人驻矿值守,严防明停暗开、日停夜开,严厉打击盗采违法犯罪行为。(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0.工贸行业:重点排查事故多发的建材、轻工行业超能力超负荷生产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条件验收情况,重点整治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持续深化大型冶金建材、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整改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企业专项治理遗留问题和隐患情况。(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1.民爆物品:重点排查节假日期间民爆物品入库管理情况,整治“四超、三违”,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等民爆物品情况。(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2.城镇燃气:重点排查城镇燃气管道等隐蔽致灾隐患,加强城镇燃气管道和设备的巡查,落实管道定期检测制度。督促餐饮场所抓紧安装报警装置,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气瓶”等违法行为。排查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隐患,强化宣传引导,实施综合整治,严密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3.旅游:重点排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隐患,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排查旅游景点(景区)内险路、险坡和地质灾害隐患,强化观光车辆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探险、漂流等游乐项目和设备的安全检查。(由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明确各自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排查整治安排和主要措施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从即日起至3月底结束,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事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政府综合督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对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安委办,严格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对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县区的重大问题,市安委办或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三)各级要曝光大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通报各部门开展的典型执法案例特别是涉及危险作业罪典型执法案例。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至少集中曝光通报2批(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统筹,强化协调联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广泛发动,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短信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重点行业领域118条若干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努力达到根本好转目标。

  二、行动范围和重点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和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行动内容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从“打、停、整、关、扶”五方面着手:

  “打”就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就是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行停产停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培训不严格、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的,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整”就是整治落实到位。继续深入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为重点的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取得实效,确保深化专项整治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关”就是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凡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去年专项整治以来列入关闭范围的一类企业(单位)、政府要求关闭的企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全部实施关闭。

  “扶”就是扶持帮助企业。对新办企业和证件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考核机制。

  四、职责分工

  1.煤矿安全冬季行动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负责,忻州煤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民爆支队等部门密切配合。

  2.交通运输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密切配合。

  3、道路交通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密切配合。

  4.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

  5.建筑施工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规划、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

  6.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市经信委、工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7.特种设备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8.农业机械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农机局牵头负责,市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

  9.民爆器材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民爆支队牵头负责,市安监、煤炭等部门密切配合。

  10.民用燃气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11.学校、幼儿园安全冬季行动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

  12.铁路、网吧、歌舞厅、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建材、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冬季行动,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

  13.关闭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时间及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开辟专栏对冬季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各类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二)自查自纠和县级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2月2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内各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30%。

  (三)强化整改、市级督查阶段(12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县级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1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差的全市通报批评。各单位总结材料在1月25目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兼顾、通盘安排,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对在冬季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xx〕24号)第31条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于20xx年1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办。

  (二)各相关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与配合,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冬季行动的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通过媒体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重特大事故、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

  (四)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每月25目前要书面向市政府安委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含电子版),及时上报重要举措、重要成果、存在问题等信息。市安委会要适时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领导组,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攻坚战冬季行动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

  为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二季度医院的安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二季度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打牢高温汛期安全基础的通知》(渝安委〔20xx〕7号)的要求,对医院的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检验室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一、领导重视

  在医院领导、中层干部、护士长参加的院例会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每月对各科室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各科室要首先进行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院通报,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了《仁爱医院火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放射安全操作规程》、《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了特种设备各类人员主要职责及设备操作规程,完善了放射性事故、医源性事故等应急预案。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对人员密集的门诊大楼、内科大楼、病房、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区域防火防烟分区设置、电器设备线路、消防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消防泵以及灭火器等进行检查。医院安排人员每天巡查,并做好登记。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

  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各相关科室成立了检查小组,对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环境、管理使用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每月自查,职能部门每月抽查,确保无违反规定和制度的情况发生。组织院内人员学习《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常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规定,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本。压力灭菌器使用时不离人,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每周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检查清理,排除安全隐患。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医院特种设备主要有电梯、压力灭菌器等。建立健全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与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医院特种设备安全。配备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已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整改措施都记录在案,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省、怀化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衡阳“10·21”金新莱材料工司中毒事故及11·29”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确保我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 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铁腕打非治违,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查内容。

  1、政府层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情况;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部署推进情况;组织协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落实“打非”主体责任的情况。

  2、行业监管层面。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三年行动”各专项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 “两个清单”及推进整改落实情况;有关部门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3、企业层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非煤矿山:重点整治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和长期停产、停建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采;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非法违法开采;以采代探或超深越界开采;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擅自组织施工;停产超过 6 个月的矿山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论证,擅自组织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露天矿山未按设计分台阶分层开采;尾矿库擅自加高扩容;地下矿山采空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治理,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外包工程以包代管等。(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环保中心)

  2、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自动控制系统是否依规按章设计、运行、维护;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科学有效;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3、烟花爆竹。

  (1)批发企业:重点排查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生产的产品;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在库房内是否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是否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库房内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高堆码、堵塞通道等问题;仓储区安全设施是否完好管用,员工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等。

  (2)零售网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现象;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是否集中连片经营或在超市内销售;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有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安江城管分局、安江消防中队。)

  4、交通运输。以“两客一危”、接送学生车辆、货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隐患;以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场站为重点,全面检查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从严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加强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水上涉客运输安全隐患;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深化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农村交通、水上交通由镇应急办、城区交通安全由镇交管办牵头,责任单位:安江交警中队、安江运管所、镇农村农业中心。)

  5、建筑施工。突出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和安全管理,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等。(牵头单位:安江城投公司,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消防中队、国土规划环保中心、镇应急办。)

  6、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农村团寨、城中村、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群租房、“三合一”等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不畅通,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单位检查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重点排查社区群租房及在建工地、出租房、农村团寨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宣传教育和日常管控是否到位;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牵头单位:安江消防队、安江派出所,责任单位:镇应急办。)

  7、城市燃气。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建设等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加大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领域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无照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严格规范燃气储备和钢瓶市场秩序等。

  8、特种设备。加强涉危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车站、商场、医院、超市等重点场所在用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检测;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现场检查;加强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防雷设施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安江城管中队、消防中队、卫计局。)

  9、冶金工贸。重点检查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防范情况;强化木材加工、粮食加工、镁铝机制品等粉尘涉爆企业的隐患治理;对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单独设置的企业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回头看”等。(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消防中队。)

  10、其他行业领域。水利、电力、民爆、城市运行、农业农村、商贸物流、学校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引发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坚决杜绝因漏管失控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见附后: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三、组织实施及责任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发动自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组织企业(含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改,严格落实“打非”主体责任,铁腕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行业主管部门。本次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分两个层次开展。一是由市级11个专项整治牵头单位牵头负责,各责任站所配合协本专项整治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二是未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其他行业领域,由相关行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牵头,抽调专业委员会精干力量,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和工作举措,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改活动,分类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

  四、时间安排和阶段性任务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均应将自查自改、监管执法、督导检查等工作贯彻始终。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省、怀化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每个基层单位。同时,镇政府和行业部门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月15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健全完善隐患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要求,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标准,深入企业推动开展对表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要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规企业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所有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工作闭环。

  (三)暗访督查,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春节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两会”和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突出检查、暗访暗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并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工作举措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复杂性、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抓住关键环节,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消防、交通、森防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和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活动载体、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主题宣讲、咨询、互动体验和事故警示教育。大力推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要根据地域、行业、受众的不同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特色化的分类宣教活动,大力营造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把握好社会热点与时节特点,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和户外电子屏、“村村响”等,开展特色的新闻宣传活动,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协调推动电视台、移动电视等媒体加大公益宣传片、口播语的播出,并推动安全公益宣传进商场、超市、影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管执法。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行业、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原则,全面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重点区域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加强暗访暗查、突击检查; 特别是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现象。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和怀化市三年行动通报所列的事故隐患要务必整改到位,确保按期摘牌销号。同时,对前期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进行逐一复查,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加强跟踪督办。

  (四)强化协调配合,提高监管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突出联合执法,提升监管效能。要充分运用“三年行动”中形成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两个清单”管理,并跟踪落实整改。要针对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认真研判,超前谋划,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严防“想不到、管不到”的事故发生,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消除安全隐患。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排查整治期间,镇安委会同镇纪委将对全镇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或责任不落实的,将依照《洪江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规定》启动事前问责;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依法依规提请有权部门严肃问责;对“打非”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治工作不作为、措施不得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10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构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将全镇辖区内16家监管企业进行全覆盖细致排查,抓好隐患整改。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至3月31日。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企业自查重点内容

  各类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行聘请安全专家全面开展隐患自查活动。重点自查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与风险分级管控、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安全用电等方面内容。

  四、部门检查重点内容

  (一)涉氨制冷、粉尘涉爆领域

  1、涉氨制冷方面。我镇有一家,现已停产。重点检查是否做好停产期间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2、粉尘涉爆方面。我镇有两家,生产产品均为饲料,粉尘性质为有机物可燃粉尘。重点检查危险场所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距离;干式除尘系统是否采取泄爆、隔爆、抑爆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进行定期维护;粉尘沉降室、除尘风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防爆电气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

  我镇有两家(县恒源加油站、县影山加油站),检查重点突出冬季危化品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油、卸油环节是否专人负责、持证上岗;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是否进行检查和维护;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静电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三)卫生领域

  我镇有29家卫生室,药店3家,1家医院。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情况;医疗设备安全与特种设备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毒麻类药品使用与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开展演练情况;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四)道路交通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为凯润玩具有限公司,产品为毛绒玩具,车间内可燃货物较多,人员较密集。重点检查企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充装、使用、销售液化气;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火分隔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规范并完好有效;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等突出问题;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六)燃气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为涵坤飞翔花生食品有限公司,厂内有液化天然气储罐一个,设计储存量为22.23立方米。重点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充装台账;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厂内储罐是否定期检验;各管线、充装枪、接卸扣、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七)农村气代煤、电代煤领域

  重点检查10个气代煤村及1个电代煤村是否开展地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架空敷设的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是否安全运行;壁挂炉、燃气灶、连接软管等是否使用规范,报警器是否有固定电源并插电使用;是否设置燃气管线防撞护栏、限高标识、地埋标识等各类警示标识;用户室内是否存在煤炭炉、煤气罐等双气源双火源问题;安装燃气设施的厨房内是否存在人员就寝居住现象;用户室内、厨房内是否张贴明白纸;电代煤工程入户线是否改造并与电表连接;户内空开、漏保是否安装到位;专用插座是否安装在不同房间内;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八)电力领域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双重预防体系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是否按照《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要求建立落实风险管控制度;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是否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组织开展新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传感器安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建立防灭火管理制度,配备消防器材;设施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九)社会福利领域

  重点检查镇敬老院,管道天然气使用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是否配备消防器材;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特种设备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有四家(惠达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沃福蒂饲料有限公司、泰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鑫财海木业有限公司),四家均有燃气锅炉。重点检查冬季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使用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安全规范、操作规范、人员资质、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现场管理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一)商贸领域

  我镇辖区内小作坊等九小场所分布广,种类多。重点检查消防用电安全、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值守等情况;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二)校车(校园)领域

  我镇有中学1处,完全小学6处,幼儿园9处,校外培训机构4处。重点检查是否进行防溜冰防溺水宣传教育;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在宿舍楼道内设置应急疏散标示、疏散示意图;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搭建板房;校车跟车记录是否详实,是否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是否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三)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

  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台账化管理;是否逐户发放居民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村是否进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水库管理工作领域

  我镇有水库11个,其中小(2)型10家,小(1)型1家。重点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基本的'业务知识;

  是否能识别基本的险情;是否有基本的报警通讯工具;是否有防溜冰、防溺水宣传提醒标识,是否有人员值守巡查。

  (十五)森林防火领域

  重点检查15个重点村、重点部位是否有防火工作宣传内容;是否实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是否有防火队伍巡查并严禁火源上山。

  其他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同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

  五、政府督查重点内容

  (一)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部署情况。

  (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三)执法检查情况。

  (四)监管企业隐患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六、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部署及企业自查自改阶段(1月14日起至1月20日)。

  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类企业要自行聘请安全专家突出重点部位、关键位置进行全面隐患彻底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进行公示,登记隐患自查整改台账(见附件1),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企业隐患自查整改台账由镇应急科汇总后于1月2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执法检查阶段(1月21日起至3月31日)。

  1、部门执法检查。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必须”原则,对照“一镇一册”、“一行一册”监管企业名单,组织检查人员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依法严格落实处罚、关停、暂扣(吊销)证照等措施,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下达执法检查文书,登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台账(见附件2)。镇应急科将执法检查台账汇总于3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3月31日前,将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形成工作总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2、明查暗访。镇安委会组成督导组对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二)认真查改,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严密措施,全面彻查整改隐患。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强化执法检查,对专项行动期间检查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建立检查台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提请县安委会办公室实行挂牌督办;对已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企业要逐一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复生产;对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要确保关闭取缔到位;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实施顶格处罚。

  (四)落实责任,严肃追责问责。镇安委会组成督导组对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过程中流于形式疲于应付的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并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11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 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 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12

  一、工作目标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背景下,扎实开展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冬春季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强化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组织机构

  校园安全是日常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尹卓为组长、督察专员任晴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各校(园)长为成员的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各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校园安全责任。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起“校(园)长负总责,分管校(园)长负直接责任”的安全管理原则,结合季节性安全工作特点,迅速对本学校今冬明春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教育局同志要深入各包抓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等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安全自主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冬春季校园安全。

  (二)强化校园安全管理重点。

  1.校园消防安全和煤气安全。各学校要结合冬春两季消防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隐患排查“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对校园火灾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火灾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和火灾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检查学校电线线路是否安全,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现象;检查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是否扎实有效,学校重点部位、楼道是否配有灭火器,师生是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学生是否熟知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的技能,学生宿舍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检查是否还在存在使用燃煤、蜂窝煤炉取暖现象;燃气管道、燃气灶具等是否符合使用标准。

  2.校园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情况;检查索票索证、台账记录、食物原材料存贮、食品加工及发放、食品留样、消毒保洁等制度落实情况,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商店商品流通证和个体工商行政许可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是否存在麻辣条等小包装食品及奶茶等简装饮料;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食品安全培训;食堂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防蝇、防尘、防鼠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上下学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学校是否经常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门前是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道路交通警示标识、减速带是否齐全。检查是否存在上下学期间三轮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老年代步车、拼装车等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提高防范交通事故能力。检查学校与辖区公安派出所是否建立常态巡查制度。

  4.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情况。检查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是否存在流动饮食摊点、网吧,检查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校园周边安全教育和有效管理。

  5.校车安全。加强校车全方面管理,各中心幼儿园要加强对下属民办幼儿园的校车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校车服务公司要及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对校车车辆状况、司乘人员体检情况、校车行驶情况,年检情况等进行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和超载学生、超速行驶,检查是否建立校车管理台账,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路线、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6.校园安保及应急值守情况。检查学校、幼儿园安保人员是否达到要求,检查门卫值班室是否配备防护盾牌、防刺背心等防卫器械,检查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是否达到全覆盖,微机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红外报警器。检查各校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做好应急演练等各种应急防范准备,是否及时上报校园安全信息,是否做到在重点时段的应急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园安全动态,保证信息畅通。

  7.校园用电安全。要继续推进各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在前期电气火灾排查治理的基础上,不断强化中小学、幼儿园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特别对采用大功率电器取暖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电气管理使用规范。要不定期进行电气使用方面的安全检查,不断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做好校园电气火灾预防。

  8.校园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各学校要将冬春两季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工作作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突出风险预防,主动防范。各学校要对用电进行取暖、餐饮、供水的'锅炉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生活设施设备、校舍、学校围墙、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自查,提前做好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校园建筑物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强化预警监测,制定好预案,落实好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冬春季校园安全。

  (三)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1.各校园、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要认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检查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到位齐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校园门前道路安全、建设工地施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各校要认真检查,杜绝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教育局各股室人员对包抓学校进行彻底检查。教育股等股室要对所辖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进行检查,幼教股要对全区民办幼儿园的安全进行检查,中心校、中心园要负责对辖区各校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必须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同时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四、实施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5日-11月18日)。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营造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9日-20xx年2月20日)。教育局和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21日-2月28日)。各校园对今冬明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开展情况,完善台账资料,健全和落实长效工作措施与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要作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校园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组织开展好今冬明春的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真正做到“三个到位”,将冬春季校园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领导要分片包干,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建立责任制,靠前指挥、跟踪问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进一步巩固深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成果。

  (三)加强宣传教育。针对冬、春季节气候特点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特点,各学校要利用晨会、主题班队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充分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

  (四)强化应急演练。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应急演练,细化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应措施,完善处置方案,配足应急救援器材,切实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五)及时总结提升。各校园要按照大检查阶段划分,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各项任务,做好统计、总结、上报等工作。大检查期间,各校园要切实做好安全隐患台账,及时上报,便于及时准确掌握各校园开展大检查动态情况,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对此项活动进行总结,并在2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教育局安稳办。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13

  为深刻汲取近期我省代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事故、湖北十堰“6·13”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和临县“6·16”煤矿局部冒顶涉险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七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阳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就地质灾害防治、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非法占地工作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以下简称“四大”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把“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作为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工作下沉一级、追责上移一级,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通过“四大”活动,做到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重点安全隐患全覆盖、重点企业检查全覆盖、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全覆盖,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进一步树牢安全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7日至20xx年7月16日,为期一个月。

  三、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四大”活动。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分管领导:

  牵头股室:

  责任单位:

  主要任务:

  1、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进展情况;

  2、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进展情况;

  3、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高陡边坡排查情况;

  4、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情况、隐患点防灾预案和监测方案落实情况,监测记录本登记情况;

  5、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识(牌)和“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一书两卡”发放送达情况;宣传培训、避险演练情况;

  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值班值守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在岗情况;

  7、抽查隐患点日常监测情况,随机抽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电话,询问隐患点监测的基本方法。

  办公室设在地质勘查储量股,主任由史进平担任,主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每日动态、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占地行为

  分管领导:李金召副局长

  牵头股室:杨志青监察股股长

  责任单位:各自然资源中心所

  主要任务:

  1、打击非法采矿方面:

  (1)非法采矿案件频发的乡镇辖区内私挖滥采、破坏山体的非法违法行为;

  (2)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内的.非法采砂等非法违法行为;

  (3)无证勘查、开采(含采矿证到期未经批准延续或已决定关闭后继续勘查、开采)的非法违法行为;

  (4)未经批准擅自各种工程名义变相开采的非法违法行为;

  (5)越层越界采矿等非法违法行为;

  (6)擅自打开关闭废弃矿井、偷采盗采的非法违法行为;

  (7)其他非法违法采矿的行为。

  2、制止违法占地方面

  (1)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

  (2)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3)土地例行督察、大棚房问题检查及各级督察、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4)违反法定程序征收土地、以批准临时用地方式变向支持企业未批先建的行为;

  (5)未经合法批准,与村集体私订协议,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

  (6)其他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办公室设在监察股,主任由杨志青担任。主要负责“四大”活动每日动态、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四、具体安排

  (一)大排查活动

  1、排查对象:全县各类非煤企业、用地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

  2、排查内容:突出非煤矿山、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围绕各类非煤矿山企业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用地单位是否有违法占地行为、个人是否有非法违法采矿和占地行为。以及各乡镇、各地灾防治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3、排查方式: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股、所要站好第一线、守好第一岗,对全县各类违法占地、采矿行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系统排查,既排查隐患、又排查问题、也排查原因。

  (1)集中排查(6月17日至6月24日),集中一周时间,各股、所按照各自职责,主动及时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

  (2)常态排查。在集中排查的同时,严格落实常态化排查制度,做到不停顿、不断档、不留白。

  4、建立台账。各股、所要根据排查整治、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执法处罚四个清单排查情况,分级分类建立台账。

  (二)大整治活动

  1、整治对象:全县各类非煤企业、用地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

  2、整治内容:既要整治排查出的隐患、台账所列的问题,也要对涉及各个问题、各个环节进行检视,揪住一点、整治一片,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带病运行。

  3、整治方式:

  (1)即知即改。坚持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做到一般隐患问题立即整改。

  (2)限期整改。6月25日开始,对问题台账进行梳理,不能立即整改的,逐条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清单,并按规定进行整改。

  (3)停产整改。发现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设立警示标志、警戒线、指派专人24小时监测),及时聘请资质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违法违规查处,制订整改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销号。

  (三)大检查活动

  1、检查对象:全县各类非煤企业、用地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

  2、检查内容:按照中阳县“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类非煤企业、用地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违法占地和非法采矿行为立即制止并按照规定严格查处。

  3、检查方式:

  (1)定向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高林宝副局长组织相关股所进行检查;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非法占地工作由李金召副局长组织相关股所进行检查。

  (2)巡回督导。由局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督促指导组,对“四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督促指导,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履职不到位严肃查处。

  (3)专项督查。对问题较严重且排查整改不积极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处置不及时,开展活动不认真、不负责的乡镇和部门,视情况上报纪检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进行专项督查。

  (四)大警示活动

  1、警示对象:全局干部职工。

  2、警示方式:围绕中钢煤业“5·7”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智旭选煤“6·2”车辆伤害事故,以及我省代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事故、湖北十堰“6·13”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和临县“6·16”煤矿局部冒顶涉险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采取观看视频、组织学习、专题培训、撰写体会、反思剖析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

  3、规定任务(6月底前全部完成)

  (1)要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排查整治、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执法处罚四个清单,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堵塞工作漏洞,完善制度机制。

  (2)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和安全知识技能专题培训。重点要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正值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大庆,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及做好“七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股所各负其责的要求,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局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领导小组。各股、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四大”活动的有效开展和顺利进行。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股、所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责任落实,要针对排查整治内容,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单销账。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坚决克服蜻蜓点水、水过地皮湿、隔靴搔痒等表面文章。局党组在此次活动中将进一步严肃追责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走形式、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建章立制。要扩展活动成效,对“四大”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梳理出在法律制度、政治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全县打击非法违法占地、采矿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股、所要认真梳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准确填写“四大活动”排查整治、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执法处罚四个清单,并务必于每日下午18:00时前报回局监察股,监察股统一汇总梳理后上报县安委办。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14

  10月24日14时0分许,榆林市府谷县新民镇街道旁一间彩钢房内发生爆炸,造成周围多处建筑物受损。截至2日9时,爆炸已造成14人死亡,106人受伤。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街办实际,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对辖区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街办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民爆物品领域。严格落实《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重点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对非法矿点、闲置庭院、出租房屋等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部位进行彻底清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活动。督促有关企业加强对爆炸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爆炸物品领取、清退、保管制度,严防丢失被盗。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日常演练,提高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二)道路交通领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重点加强对县乡公路和农村道路的监管,突出对农机安全和校车的治理,排查重点路段交通标示标志是否完整,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车辆实施区域内全程监控,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领域。排查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化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严格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和安全出口锁闭、用彩钢板搭建建筑、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线以及用煤用气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领域。排查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充装和使用燃气行为。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冬季施工安全及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工地工人住宿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高层建筑施工隐患整治情况。重点对燃气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整治餐饮、宾馆、家庭用户等场所用气隐患和液化气罐、管道等安全隐患,规范石油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秩序,防止泄漏和爆炸,坚决杜绝发生燃气事故。

  (五)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排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等环节,检查企业安全规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设施设备检测维护保养制度、重大危险监控制度落实,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中毒、防静电等安全情况。严格查处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现象。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应急救援知识和预案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六)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排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占压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占压等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禁止在管道上面取土、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形成新的占压等隐患,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

  (七)校园安全领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安全环境。重点加强危漏校舍、教学用危险化学品、校园食堂食品、校园集会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校车动态监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健全门卫制度。

  (八)特种设备领域。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运营情况。重点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及电梯使用与维保、压力管道和气体充装等安全隐患突出行业进行整治,力争做到隐患发现一处就消灭一处。

  对食品药品、旅游景点、废品收购站、电力和农用机动车辆载客等其他领域,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村(社区)也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三、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16年11月2日开始至2017年2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11月2日至11月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11月10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报街办安监站。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6年11月日至2017年1月2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对拒不整改的向街办安监站报送隐患情况,2017年1月2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总结深化阶段(2017年1月26日至2月1日)。安监站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指导建立健全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2月1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向街办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总结报告,报街办安监站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街办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xx街道办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街办主任王九洲同志任组长,各(主任科员)副职领导任副组长,街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街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整治行动具体由街办安监站组织协调实施,分管领导陈涛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和督促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街办纪委组成督查组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全过程。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街办电子信息办要深度报道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曝光。

  (三)扎实排查整治。本次检查活动由各包片领导组织开展,包村同志实施,村(社区)、组、企事业干部深入到一线,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重点查看干部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对于无法解决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向街办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上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整治与日常监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协同推进,全面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网,强化安全监管硬约束,促进街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五)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把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成效作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凡是区域内发生1起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受奖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整治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

  各党(总)支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我街办安全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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