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1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历次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我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镇百姓安全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企业主体”的原则,以各重点行业领域为整治重点,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村一企,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镇事故隐患进行“大抄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内容
(一)厂房仓库安全风险隐患综合治理
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点,以鞋业、纺织服装、雕艺、塑胶制品、家居工艺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特别是从未检查过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着力整治企业存在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违规用火动焊吸烟、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够、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工艺中使用储存危化品管控不到位等易引发火灾的关键问题,切实补齐企业风险识别和管控、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预案和处置等短板。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省、市要求,开展以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住宅为重点,按照“明确范围、摸清底数、找准隐患,落实整改”的工作步骤,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问题突出的居民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整治。整治范围以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住宅的电气安全为重点,尤其是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砖木结构居住建筑、租住自建房及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并根据实际延伸到村庄一些小散乱企业、包括家庭式作坊加工场所,这些厂房大多数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消防设施设置均不符合要求,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老化,火灾危险系数大。
牵头单位:消防站、村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
(三)人员密集场所治理
要抓好商场、超市、大型综合体、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宗教场所、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符合规范,人员密集场所“两道一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畅通。要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整治,守住不入楼不入户底线。
牵头单位:消防站、宣传办、卫计办、食安办、教委办、侨联、综治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四)扎实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
要深刻吸取湖南长沙“9·16”高层建筑火灾教训,深入推动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全面摸排底数,掌握辖区高层建筑基础数据信息台账,边排查、边整改。全面督促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消防站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五)持续防范传统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要将易引发亡人和有影响火灾的“三合一”、群租房、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电动自行车作为防范重点,持续抓紧抓实。针对“三合一”、群租房隐患易反弹问题,要用好“网格排查—交叉检查—回头看—常态督导”等系列组合拳,做到“底数清、不过夜”,确保“动态清零”;针对电动自行车问题,市场、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联合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消防站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六)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整治行动
组织开展地下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及脚手架、预防高坠专项、预防触电、小散工程等施工安全系列专项整治,坚决杜绝违反建设规律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的现象,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督促项目监理单位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加强作业计划、作业风险、作业条件、管理;加强联合惩戒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加大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牵头单位:村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七)强化重点车辆和重点路段管理
加强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开展道路交通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隐患整治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管督导工作,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要结合事故高发的特点和原因,加强对重点道路交通设施隐患排查,补齐交通安全设施短板,尤其要强化新改、扩建道路以及周边道路的.安全管控和巡逻巡查,严查社会车辆及行人闯入在建道路;强化“两客一危一重”、旅游包车、公交车、渣土车、水泥搅拌车、校车、网约车拼车等重点车辆安全检查和管理,严查严管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载客、客货运混装、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驾醉驾毒驾、未经审批占道施工、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等行为。严查施工作业车辆“三超一疲劳”“野蛮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罚“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开展道路交通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道路性质和社会车辆通行情况、暗弯道、长下坡、急弯陡坡、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加固、交通标志标线、警示提醒标牌、照明设施、限速减速等,并逐一制定有效整治措施,全面推进隐患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道安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八)危化品安全管控
深入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管理,确保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可控,严防危化品隐患问题“回潮”。要严格危化领域特殊作业,督促企业强化检维修作业管理,落实高危环节安全管控措施,严格实行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报批和监管人员到场制度。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九)切实做好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
要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的工作举措,强化各项具体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压细,紧绷森林防火安全弦。持续深入开展“五清”(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和清景区内可燃物)行动,压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等措施,严防因节日祭祀、露天烧烤、农事用火等导致森林火灾发生。
牵头单位:林业站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十)燃气安全管理
加强餐饮燃气安全管理。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使用未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气瓶(无配置二维码),严禁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场所使用燃气,严禁在餐饮场所超量存放气瓶,以及严禁餐饮场所使用不合格的燃气设施(软管、灶具、减压阀);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监管。排查辖区内液化石油气储配(存)站、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检查燃气企业有无对燃气具安装维修工、送气工、入户安全检查员开展培训,做到100%持证上岗;严打“黑燃气”。打击“黑煤气”、非法燃气充装点等非法销售瓶装燃气的行为,杜绝外地非法充装燃气进入辖区市场,清查整治无登记信息的不合格钢瓶。
牵头单位:村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十一)深化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整治
严查航运企业安全隐患,对管理船舶发生事故或险情实施专门监督检查;对渔船是否完善消防设备设施、救生衣、AIS避碰系统和航行灯等安全设施的配置进行检查,是否擅自改变作业类型、拆除或故意屏蔽、关闭北斗示位仪等渔船安全终端;聚焦“拖网、刺网、围网、张网”四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中毒”五类事故高发情形,以防范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冒险航行作业为重点,对风险隐患进行分类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做到“真查问题、查真问题”,严格落实整改闭环。要加强“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强化对乡镇纳管渔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渔船、“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水上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渔业站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三、整治步骤
主要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30日前)
主要工作任务: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根据本属地、本行业领域实际,积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各牵头单位应根据行业特点制定相对应的检查方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2月1日至3月10日)
主要工作任务: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责,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落实隐患整治措施,主动作为,主动做好本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工作。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做到上下联动、共同整治,确保全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
(三)督导整改和成果巩固阶段(3月1日至3月底)
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指导督促推动企业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确保风险隐患及时排查消除到位,切实提升本质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岁末年初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检查重点、人员和相关责任,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消除隐患。检查人员要认真对照企业隐患上报情况,对企业的落实隐患的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各行政村各牵头单位工作方案于11月30日下班前报送至镇安办,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附件1于每月8日、18日、28日分别报送1次至镇安办。各行政村报送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牵头部门报送主管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把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实现“一品一业、百业富贵”发展愿景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卫生健康系统冬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医政医管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组织本系统开展冬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演演练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强有力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工作。工作方案于20xx年12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内容
(一)大排查的主要内容
对照法规政策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规范标准要求排查以下内容。一查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不落实、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和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诚信缺失等突出问题。二查作业场所监测、监控、通风、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风险隐患情况。三查重大危险源风险管理情况。是否按照新修订的标准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辨识、评估及分级管理;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是否按时完成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任务。四查特殊作业管理和承包商管理风险隐患情况。是否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xx)要求,严格作业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各项规范要求落实到位;是否建立完善承包商管理档案,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严格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安全培训考核,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等。五查涉及空分装置的是否针对冷箱泄漏、空气分离装置总图布置、空压机入口空气中有机物控制、液氧系统、液氧储槽等重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是否加强设备专业管理,加大对重点部位检测检查频次,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二)大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是重点整治各区(市、县)、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诚信缺失等突出问题。
二是整治各区(市、县)、各单位在风险论证不到位。
三是整治不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关标准规范情况,查找的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危废处置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是整治使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情况,监测监控和自动控制系统不正常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配备情况,反应装置安全仪器仪表及联锁装置配备不符合要求情况,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到位情况,危险作业活动和作业场所管理不到位等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情况。
(三)大演练的主要内容
一是各区(市、县)、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事故灾害风险隐患情况,及时编制、修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面组织开展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二是要成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足必要的应急设备及物资,并按照“仗怎么打、队伍就怎么练”的要求,突出行业领域主要事故灾害风险和危险源、重点设施安全防范特点,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的战斗力。
三是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各区(市、县)、各单位要在20xx年12月份前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活动,在20xx年3月份前至少组织开展2次应急演练活动。
四、工作步骤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0日)。各区(市、县)、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具体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安排和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一是各区(市、县)、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按照属地原则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二是各区(市、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做到全覆盖、无盲点的排查。要增加检查频次。三是各区(市、县)、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时完成整改;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加强巡查、监控和盯牢,确保事故隐患不演变成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从严处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2月至3月31日)。要对今年以来开展的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和本次大排查大整的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和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对隐患是否整改、责任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巩固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区(市、县)、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今年以来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分析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吸取教训,排险除患。各区(市、县)、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河南义马气化厂“7·19”爆炸事故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根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和薄弱环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措施浮于表面、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要持续推进“排险除患”行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盯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油气化输送管道等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全面系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现场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要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凝冻等不利因素,制定“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保证各项防护措施执行到位,确保安全。
(三)严格执法,确保效果。各区(市、县)、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要求实行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按要求实行挂牌督办,,实时跟踪整改进度和整改质量,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要坚决停产整顿,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四)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各区(市、县)、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科学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期间,各区(市、县)、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其中,从20xx年11月25日开始,每周五10点前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3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3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 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 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4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农机拥有者(农机户、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服务组织)自查与行业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情况;
3.党委、政府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4.部署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情况;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6.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检审验情况;合作社安全监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农机“亮尾工程"等日常业务推进情况。
三 、时间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自改。(4月14日至4月18日)
1.各村按照方案要求,广泛宣传发动。
2.各村要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监管网络,积极组织和引导农机户、农机驾驶人、农机合作社及农机服务组织开展认真全面的农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类造册登记,能排除、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限期整改计划。
(二)严格督查检查,集中整治。(4月19日至5月31日)
1.乡上在各村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开展对表检查。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等执法措施。
3.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及时分析汇总,巩固提高。(6月1日至6月30日)
1.5月25日前,各村上报排查结果。乡上将对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2.6月1日前撰写攻坚行动工作总结,接受县级督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乡上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村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农机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开展。
(二)全面检查,强化整改。各村要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自改,乡上领导小组在“三夏"农机生产关键时节深入到田问、地头、场院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当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立即整改,并积极协调公安交管部门,以道路交通大整治为契机,充分发挥农机公安联合执法机制效能,加强农村道路安全检查。
(三)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村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
(四)跟踪督查,追究责任。攻坚行动期间,乡上将不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开展和极、创新工作方式的村,进行通报表扬。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5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44条具体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和长春“9·28”等省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力化解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保障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全省文旅行业安全、有序、平稳运营。
二、组织领导
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文旅行业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安全监管处,负责全省文旅行业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组织本地区文旅行业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重点任务
(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文博单位、演出场所、A级景区、“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缺损无水;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影响疏散逃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机制,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消防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二)冰雪旅游景区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经营冰雪游览项目的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尤其是强化对滑雪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安全风险提示,尤其是强降温、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预警预报不及时,突发情况应急救援准备不充分;未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客流管控措施不科学;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滑雪工具等设施设备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不及时;雪道缓冲区设置不合理、场内安全网强度不符合规范,以及防护网有破损或者缺失问题;对景区内江面、河面、湖面等冰面重点地段及部位以及场所内的冰雕雪塑等景观安全状况未做到持续监测和巡查,安全警示标识不完善;安全培训不到位,持证上岗制度落实不好,医疗救助设施不齐全,未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救援演练等。
(三)文旅节庆活动安全整治。各地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冬捕、雾凇等大型文旅节庆活动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文旅节庆活动未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未制定安全保障预案和流量控制方案;未建立客流预报预警制度;人流车流失管失控、无序运行;重点区域、重点游览线路等部位安全管控不到位,未实行专人值守等问题。
(四)旅游包车安全整治。针对冬春季节道路易积雪成冰,车辆容易出现打滑、抛锚,甚至侧翻等危险隐患,各地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旅行社旅游包车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对旅游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未规避安全风险大的线路;未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未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导游人员未按规定乘坐“导游专座”,行程中未做到经常监督、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未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等。
(五)燃气、醇基燃料及焊接与切割等安全整治。加强对使用燃气和醇基燃料,以及存在焊接与切割作业的文旅单位的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灶具、管线、减压阀存在隐患,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或者安装不合规、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等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文旅单位餐饮场所违规使用醇基燃料、违规储存油料燃料、违规使用未检测合格的油料燃料、油气混用等隐患;文旅场所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作业等问题隐患。
(六)市场秩序安全整治。加强对旅游、网络表演、娱乐、网吧、营业性演出等经营活动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要加大冬季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文娱领域乱象、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娱乐和演出场所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三俗”现象、游戏游艺场所违规赌博等行为。从严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重点,逐级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层层落实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各文旅单位组织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建立工作档案,及时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省文旅厅将派出检查组进行督查检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31日)。各地各单位要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复查验收,并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坚决防止走过场、形式化,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采取“线上+线下”“明查+暗访”“夜查+回马枪”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以及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加密检查频次,并跟踪督办整改隐患。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检查不严格、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积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和参与,切实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地各单位于12月12日前上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2023年3月2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6
一、工作目标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背景下,扎实开展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冬春季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强化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组织机构
校园安全是日常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尹卓为组长、督察专员任晴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各校(园)长为成员的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各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校园安全责任。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起“校(园)长负总责,分管校(园)长负直接责任”的安全管理原则,结合季节性安全工作特点,迅速对本学校今冬明春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教育局同志要深入各包抓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等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安全自主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冬春季校园安全。
(二)强化校园安全管理重点。
1.校园消防安全和煤气安全。各学校要结合冬春两季消防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隐患排查“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对校园火灾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火灾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和火灾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检查学校电线线路是否安全,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现象;检查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是否扎实有效,学校重点部位、楼道是否配有灭火器,师生是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学生是否熟知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的技能,学生宿舍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检查是否还在存在使用燃煤、蜂窝煤炉取暖现象;燃气管道、燃气灶具等是否符合使用标准。
2.校园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情况;检查索票索证、台账记录、食物原材料存贮、食品加工及发放、食品留样、消毒保洁等制度落实情况,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商店商品流通证和个体工商行政许可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是否存在麻辣条等小包装食品及奶茶等简装饮料;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食品安全培训;食堂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防蝇、防尘、防鼠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上下学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学校是否经常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门前是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道路交通警示标识、减速带是否齐全。检查是否存在上下学期间三轮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老年代步车、拼装车等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提高防范交通事故能力。检查学校与辖区公安派出所是否建立常态巡查制度。
4.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情况。检查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是否存在流动饮食摊点、网吧,检查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校园周边安全教育和有效管理。
5.校车安全。加强校车全方面管理,各中心幼儿园要加强对下属民办幼儿园的校车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校车服务公司要及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对校车车辆状况、司乘人员体检情况、校车行驶情况,年检情况等进行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和超载学生、超速行驶,检查是否建立校车管理台账,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路线、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6.校园安保及应急值守情况。检查学校、幼儿园安保人员是否达到要求,检查门卫值班室是否配备防护盾牌、防刺背心等防卫器械,检查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是否达到全覆盖,微机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红外报警器。检查各校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做好应急演练等各种应急防范准备,是否及时上报校园安全信息,是否做到在重点时段的应急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园安全动态,保证信息畅通。
7.校园用电安全。要继续推进各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在前期电气火灾排查治理的'基础上,不断强化中小学、幼儿园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特别对采用大功率电器取暖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电气管理使用规范。要不定期进行电气使用方面的安全检查,不断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做好校园电气火灾预防。
8.校园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各学校要将冬春两季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工作作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突出风险预防,主动防范。各学校要对用电进行取暖、餐饮、供水的锅炉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生活设施设备、校舍、学校围墙、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自查,提前做好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校园建筑物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强化预警监测,制定好预案,落实好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冬春季校园安全。
(三)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1.各校园、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要认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检查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到位齐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校园门前道路安全、建设工地施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各校要认真检查,杜绝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教育局各股室人员对包抓学校进行彻底检查。教育股等股室要对所辖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进行检查,幼教股要对全区民办幼儿园的安全进行检查,中心校、中心园要负责对辖区各校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必须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同时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四、实施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5日-11月18日)。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营造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9日-20xx年2月20日)。教育局和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21日-2月28日)。各校园对今冬明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开展情况,完善台账资料,健全和落实长效工作措施与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要作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校园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组织开展好今冬明春的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真正做到“三个到位”,将冬春季校园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领导要分片包干,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建立责任制,靠前指挥、跟踪问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进一步巩固深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成果。
(三)加强宣传教育。针对冬、春季节气候特点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特点,各学校要利用晨会、主题班队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充分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
(四)强化应急演练。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应急演练,细化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应措施,完善处置方案,配足应急救援器材,切实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五)及时总结提升。各校园要按照大检查阶段划分,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各项任务,做好统计、总结、上报等工作。大检查期间,各校园要切实做好安全隐患台账,及时上报,便于及时准确掌握各校园开展大检查动态情况,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对此项活动进行总结,并在2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教育局安稳办。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7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细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农机行业领域及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以最严责任、最硬措施,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着眼长远、长短结合。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既抓治标、又抓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健全完善管长远的体制机制,推动农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隐患即事故、铁腕治理。把隐患当事故处置,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隐患,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隐患,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坚持质疑保守、纵深防御。各级要坚持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多重布控,齐抓共管,加强工作联动,以质疑保守的态度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把自身作为风险防范的“最后一关”,没事当成有事、小事当成大事、简单事当成复杂事,扎实做好本辖区本职责范围内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构建起全流程、多层级的安全保障网。
(四)坚持祛扶并举、主动服务。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农机安全隐患整改,祛疴除病;又要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培养农机安全管理人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扶正固本,促进农机安全健康发展。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市、县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紧盯责任主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分解任务,狠抓措施和责任落实。要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等组织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其全面落实落细农机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在查问题、促整改、抓落实上下功夫。
(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等场所农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农机合作社,是否严格按照《山东省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管理指导规范》(鲁农机监字〔20xx〕1号),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
(1)农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①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并公布上墙;②设有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合作社理事长担任,并确定一名农机安全管理员,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任务明确;③与农机驾驶人(社员)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
(2)农业机械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情况:①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帐齐全,定期参加安全技术检验;②农业机械维修保养及时,农业机械技术状况良好;
(3)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①定期开展农业机械作业的安全检查,建有隐患排查台帐;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非法改(拼)装情况;③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情况;
(4)农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①设有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社员)学习活动室、农机安全宣传栏、宣传材料及宣传标语;②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社员)安全教育学习,并存有签到表和学习内容记录;③建立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农机事故报告等相关工作。
2.农机维修网点,是否严格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xx年5月10日农业部、工商总局令第57号公布,20xx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xx年第3号修订,20xx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xx年第2号修订),重点检查内容:
(1)农机维修安全政策法规落实情况;
(2)农机维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3)农机维修网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农机维修安全舆论宣传情况;
(5)农机维修安全应急处置及保障情况;
(6)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农机驾驶培训机构,是否严格落实《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xx年8月15日农业部令第41号公布,20xx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第2号第二次修正),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有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且在显著位置悬挂;
(3)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分工具体,是否落实安全责任人;
(4)是否有参训人员培训台账及档案;
(5)教练车、教学仪器设备等是否有检验合格标志,教练车是否悬挂教练车牌;
(6)是否有固定的教练场,教练场是否有安全防护配套设施;
(7)教室人均使用面积是否不少于1.2平方米,总面积是否达到120平方米,且采光、通风、照明和消防等条件符合有关标准;
(8)教室、教练场附近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堆积杂物;
(9)教学人员是否达到5人,并持有省厅颁发的准教证书。
(三)变型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是否对只签订报废灭失确认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牌证没有收回的变型拖拉机逐一再梳理、核实;是否对异地挂发的车辆进行重点复查,特别是转卖到市外省外地区的车辆,要与原车主取得联系,顺线追踪,尽最大努力收回号牌;是否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结合当地变型拖拉机使用规律,分时段、分地域“随机执法”,及时查扣继续使用的变型拖拉机;对公安部门查扣的变型拖拉机是否及时派人处置,不以任何理由推诿,是否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合理、措施到位,将联合执法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变型拖拉机应清尽清。
(四)农机事故应急管理。是否按照应急管理“三到位”要求,制定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是否定期组织开展不同层级和形式的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是否规范农机事故处理程序,农机事故统计上报及时,无瞒报、漏报、谎报等行为;是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守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问题。
(五)重点时段安全监管。是否抓好农机作业高峰期、农机事故高发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否做好跨区作业期间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加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是否统筹做好冬季、春运、重大节假日等时段的农机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
(六)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采取现场宣传和网络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农机安全宣传;是否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农忙季节前后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是否切实落实农机宣传“五进” ,突出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农机安全驾驶操作常识和农机事故警示教育的宣传引导和培训。
四、工作安排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15日)。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级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迅即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深入基层开展全覆盖、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县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驾驶培训机构,摸清底数,建立三类机构明细台账,同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列明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经整改单位负责人签字认领。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建立责任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二)督导核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15日)。省农业农村厅将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对各级文件精神是否传达到位,任务、责任是否明确,隐患是否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等进行抽查,抽查比例每市不少于2个县,每个县不少于6家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驾驶培训机构。省级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不定期、不限批次随机进行。市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对所辖县(区)进行全覆盖、全时段督查核查和工作指导。
对检查中发现的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省厅将进行通报,市级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等,作为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对象通报给当地政府;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平安农机”创建及安全责任考核的依据,问题严重的,取消当年“平安农机”创建资格,对已获得“平安农机”示范单位称号的取消其称号。
县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是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落实主体,要按照省、市要求,全区域、全时段不间断地持续抓好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6日至6月30日)。各级要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隐患排查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复核整改落实措施情况。对新发现、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整改评估,避免老隐患反弹,实现新隐患及时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工作专班,分管厅领导牵头,人员从厅内相关处室单位抽调,办公室设在省农机安全监理站。各市、县农机安全主管部门也要参照省厅做法,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要积极与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进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农机安全生产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立包片包干、驻点联系等机制,用好明察暗访、公开曝光、追责问责等手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下沉一线,盯紧现场,及时通报、约谈、督办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没有取得实效的地区和单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责任明、台账清、措施实、效果好。
(三)强化源头治理。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发证等管理工作,严禁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为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驾驶证,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落实先上牌、后办补的要求,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安全监理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农机上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加大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力度,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减少安全隐患。
(四)抓好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重大隐患必须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确保整改万无一失。要检查自查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要坚决破除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精准执法检查,加强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时段的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打到痛处、绝不姑息。
(五)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全系统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人,负责行动期间各类信息报送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各市请于2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工作专班相关人员名单报省农机安全监理站,3月15日前将各市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统计汇总表、各县(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汇总表报省农机安全监理站,6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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