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精】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5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 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 员工及编制
第7条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 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 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 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 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条 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 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 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 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 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 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 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21条 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登记“人员状况表。”
(2)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22条 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23条 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定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24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25条 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第26条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15年。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10年。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一般技术人员3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
(4)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27条 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28条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29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第30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31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32条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3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34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第六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35条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37条 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第38条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七章 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条 公司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管理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第40条 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层管理人员需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第41条 干部任命规定:
(1)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职务由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颁发任命书。
第8章 员工异动管理
第42条 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条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4条 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5条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46条 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47条 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48条 员工外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1)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2)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3)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4)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条 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
第50条 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
第51条 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
第52条 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3条 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54条 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 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 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 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可以不提前)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员工离职。
第59条 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第60条 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1)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应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写明员工离岗时间。
(3)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到财务、物资、金融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转法律顾问。
第61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5)待岗达3个月仍无用人部门接收;
(6)1年内两次待岗;
(7)《劳动合同》期满,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第62条 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辞退。
第63条 中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董事长。
第64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对员工实行资遣:
(1)公司歇业或转让;
(2)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
(3)因不可抗力暂停营业一个月以上;
(4)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而原有员工不再适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条 资遣费标准如下:
(1)有效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者,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2)有效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者,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3)有效工作时间三年以上的,在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的同时,每增加一年,增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第66条 资遣顺序为:首先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行为并受到处罚者,其次是工作绩效差者,再次是工龄相对较短者,最后是职务低于他人者。
第67条 员工在收到资遣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作辞退处理且不发放资遣费。
第68条 当公司再次招聘时,被资遣人员可以优先录用,并且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工龄。但再遇资遣,只按新工作年限发放资遣费。
第69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旷工3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 贿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5)聚众旷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70条 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10月1日~4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条 病假规定:
(1)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
(2)中级管理人员及以下职位人员,休病假审批权限为:2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总监)批准,3~5天由总经理总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3)高层领导休病假审批权限为:5天以内须经董事长办公室审批,5天以上须经董事长审批。
(4)对于公司正式员工,休病假1个月以内,按70%发放工资,1~3个月以内,按50%发放工资;
超过3个月以上不发工资。
第73条 事假规定:
(1)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1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之内由公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4~7天由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长,获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事假无薪。
(3)试用期员工请事假,应延长试用期。
第74条 婚假规定: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
(3)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条 产假规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
(4)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发放工资。
(6)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7)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8)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条 丧假规定: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休假5天,该假为有薪假。
第77条 年休假规定:
(1)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下管理人员,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个星期申请,上级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为有薪假。
第78条 迟到、早退规定:
(1)上班推迟到岗30分钟以内为迟到;
(2)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79条 旷工规定:
(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第80条 考勤执行
(1)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2)员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请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2)考勤由稽查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重处。
第81条 考勤处罚:
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
第10章 员工培训
第82条 公司员工培训的种类包括:新员工培训、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在职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
第83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据公司次年总体经济目标,结合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
(3)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种类;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形式;培训教师及培训教材;培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协助部门和负责人;费用预算;培训考核及效果评估。
第84条 新员工培训规定:
(1)新员工在上岗前,一律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培训。
(2)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行业状况、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3)新员工培训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期。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则上应组织全部新员工参加,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由部门领导批准的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以后,参加下一期培训。
(4)新员工培训由内部管理人员担任讲师。
(5)新员工培训每期时间为一个星期,采用讲座、参观、军训三种方式。
(6)新员工培训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教师提供的教案及培训录音整理稿编制。
(7)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实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予以辞退。
(8)人力资源部设计《培训评估表》,于培训结束时交由培训学员填写。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对本期培训效果作出评估,包括对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技巧和培训实施等各方面评估。
(9)新员工培训合格是转正的重要条件之一,未参加培训的新员工不予转正。
第85条 在职培训的规定:
(1)在职培训不定期,原则上将时间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均须参加培训,并且不低于30课时,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考评依据。
(3)在职培训方式包括:聘请业内资深人士到公司授课;参加学术交流、专家讲座;现场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网络远程教学;到同类领先企业研修。
(4)在职培训内容:
1)管理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案例、企业文件和法规的深入领会及理解、企业管理现状与市场战略、社交、公关、礼仪等。
2)技术研发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发展动态及趋势、新技术发展及运用情况、语言能力的强化、企业文化等。
3)金融、财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金融法规、财政法规、税务法规、工商管理法规、金融新运作方式及管理法规、市场发展动态与财务的融合、企业文化在财务运作中的实际应用等。
4)市场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发展动态趋势、市场运作经验及教训、市场行为学、营销学、政府行为学、公共关系、宣传、广告、传媒、企业文化战略、CIS应用等。
(5)后勤服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后勤服务与市场的关系、后勤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仓储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务与财务的关系、企业文化在后勤服务中的实际运用等。
(6)行政助理类职员培训内容:现代秘书学、公关、礼仪、社交、协调训练、电脑及网络技能培训、文字处理技能、艺术教育和形体训练、企业文化与个人的工作关系。
第86条 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第11章 员工考评
第87条 员工考评的目的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适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
(2)通过考评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第88条 员工考评结构:公司员工考评由业绩考评、能力考评和态度考评三方面构成。
第89条 员工考评原则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2)绝对性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职务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评价。
(3)分析性评价原则。按事先确定的考评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观察、判断、分析和评价,而非对人进行总体评价。
第90条 考评层次规定:
(1)高层管理者由董事会考评。
(2)中层及以下人员实行三方考评,三方成绩汇总为考评最终成绩。此处“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级、直接下级、服务部门,三方所占权重为30%、30%、40%。
第93条 绩效考评的程序
(1)考评开始日10天前,人力资源部做好考评准备工作,并成立考评小组,专门组织考评工作的开展。
(2)考评开始日5天前,下达考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考评准备。
(3)考评实施。
(4)人力资源部审核、整理、复核考评表,计算考评成绩,填写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编制并上报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第94条 考评结果的保管与查阅:
(1)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素质考评成绩统计表以及专项考评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2)员工履行查阅手续后,可以查阅本人的考评成绩。
(3)考评成绩的查阅按人事档案查阅有关规定执行。
第95条 考评申诉规定:
(1)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听取有关考评者的意见,拟定申诉处理意见经各方协商后通知申诉员工。员工若依然有异议,可以越级申诉。
第12章 工资及福利
第96条 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保证生活、安定员工的原则。
(2)有利于能力开发原则。
(3)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
(4)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低于利润增长率的原则。
(5)综合核定原则,即员工薪酬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第97条 公司实行年薪制与月薪制并存的工资体制。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余人员实行月薪制。
(2)年薪分为5个档次15个等级(如下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具体人员的年薪标准。
(3)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40%在年终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发放。
(4)享受年薪的员工均须每年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作为年终考核和发放年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98条 在实行月薪制的员工中,又分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和结构工资。
(1)生产一线人员实行计件工资。
(2)营销一线人员实行提成工资。
(3)其余人员实行结构工资。
第99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生产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件薪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生产人员技术、资历、工龄等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件薪按公司《定额手册》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定额手册由技术开发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0条 实行提成工资的营销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营销人员能力、资历、业绩等由人力资源部和营销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销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营销管理手册》执行,该标准由营销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1条 实行结构工资的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岗位要求、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员工能力和素质、员工前期业绩,对每一位员工实行定级,共分为9级,如下表:
(2)员工根据不同级次,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3)对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4)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低可以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条 实行月薪的员工享受半年奖(每半年发放一次),半年奖金额最低为0元,最高为该员工前6个月平均月收入的两倍,具体金额根据半年考核确定。
第103条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发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104条 工资实行保密发放。
第105条 薪资岗位职员须负责工资明细表和总额表的制作、报批、统计、汇总,并于次月初将工资发放总表分别报财务部,同时负有保密的责任,若薪资岗位工作失误造成泄密事件,将对其严惩直至除名。
第106条 工资薪酬实行统一管理,驻外机构人员工资统一由总部核定、发放(每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到员工工资卡上)。
第107条 人力资源部在发放工资时,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详细说明,若员工当月工资有误,可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108条 凡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劳动保护、培训、住房补贴、健康检查、社会统筹保险、伤残伤亡抚恤。
第109条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训、健康检查按公司制度执行外,其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13章 附则
第110条 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11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目标
普及防震减灾基本知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健全地震应急和救援保障体系,增强紧急救援力量,增强我校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综合防震能力。
(三)主要任务
1、加强校园基础信息调查,提高学生对于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处置机制,提高教师、学生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实施学校地震安全方案,推进避难防灾场所建设。
3、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充分发挥宣传栏在防震减灾教育中的作用。
4、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规定制度,保证从校领导到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联络无障碍,学校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确保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5、学校为周边区域防震减灾教育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具体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震减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校长亲自抓、教导主任具体抓、各年级班主任齐抓共管的格局,形成一套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
2、建立畅通无阻的防震减灾安全信息渠道。建立“教师通讯联络网”和“学生安全通讯联络网”,确保校长、各责任人、班主任、学生之间的信息畅通。
3、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时刻留心校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补救、整改,防患于未然。 北京小学防震减灾工作以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为宗旨,贯彻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方针,坚持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和公益性的原则。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3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管理层、作业层执行五天半工作日的员工。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加班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
工作日19点至次日早7点、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值班,均属加班范畴。
二、加班管理
1、工作日19点至各分公司制定的晚间前台值班截止时间,一般管理人员、作业层员工值班均可申报加班或予以同等换休时间。前台值班截止时间后,遇有业主、公区报修需要工作所计时间可填报加班,其余时间不予计算加班,可安排适当时间换休。
2、公休日值班原则上不予申报加班,但应安排员工在一周内给予同等时间的倒休。
3、国家法定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3天、十一3天)员工值班均可申报加班。
4、因员工本人原因,在工作时间未完成工作任务,领导责令其加班完成的工作时间不得申报加班。
5、执行倒班或实行四班三运转工时制的员工不得申报加班。
6、因公出差期间占用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员工不予确认加班。
7、未申报、补报加班手续而发生的超时加班不予申报加班。
8、专职司机的加班
a)、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早七点前、晚七点后出车,可申报加班。
b)、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出车需经所在单位领导签认,公司行政部核审后,可申报加班。
9、员工每月加班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10、操作层部分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消除中控值班、变配电值班、空调运行值班、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电梯运行及维护、工程维修。以一年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以年休假的`方式补休,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任务完成,累计加班时间超过年休假的,按加班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三、加班申报
1、各分公司在每月上报考勤的同时上报下月员工值班安排表。
2、各部门经理要认真审核本单位每月《加班汇总审批表》。合理安排员工倒休与轮班,保证员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每月《加班汇总审批表》随考勤表一同于每月20日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虚报加班的行为的责任人,一经确认公司将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4
1、总则
1.1为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招聘
2.1. 招聘目的与范围
2.1.1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2.1.2人事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1.3人事部负责制定并发布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
2.1.4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2.1.5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2.1.6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网络广告和媒体广告等。
2.2. 招聘原则和标准
2.2.1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 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 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业务部门和人事部的双重考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发录用通知。
2.2.2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2.3. 招聘申请程序
2.3.1公司各部门经理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留在人事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2.3.2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经理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
2.4. 招聘组织程序
2.4.1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人事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人员需求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 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经理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交人事部。
3) 人事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 人事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 人事部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一致意见。
6) 人事部开具《人员调动通知单》发放员工本人、调入、调出的部门经理。
7) 人事部在调动通知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 人事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 如应征未成功,由人事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2.4.2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2.4.3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公司各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增人要求、理由及任职资格条件,上报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人事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 人事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收到应聘资料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事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 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事部、用人部门经理或相关副总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 面试/测试后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总经理面试应聘者。
5) 人事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事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核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 人事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道时间通知用人部门经理。
2.5. 招聘费用管理
2.5.1人事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并安排次年的使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6. 招聘文件或表格
3、试用期员工管理
3.1 目的与适用范围
3.1.1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加强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3.1.2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3~6个月,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要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予以调整)
3.1.3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 3.2 试用期管理程序
3.2.1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事部在外聘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安排入职培训。
用人部门经理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分别与之谈话,评价新员工的
工作表现,并给予指导。
4) 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完成述职报告,部门经理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
向公司人事部提交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员工转正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5) 人事部将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员工转正申请表》、转报公司总经理审
批。
6) 总经理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经理,
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签订劳动合同。
7) 总经理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3.2.2试用期的员工由人事部及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3.3 试用期薪酬福利
3.3.1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期间不发放各种补贴和奖金,不享受公司福利;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者,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满6个月以上者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4、临时用工管理
4.1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短期雇佣人员。
4.2部门因业务需要增加临时用工的,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计划,交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3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
4.4总经理批准部门用工计划后由人事部会同用工部门核定临时用工量、用工时间和用工工资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4.5总经理批准用工工资预算后由人事部按计划组织招募临时用工人员,用工部门负责组织安排临时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5、任职资格评审
5.1.目的与原则
5.1.1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5.1.2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1) 公正性原则:公司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评定针对员工个人特定岗位和所需素质做出评定,评定不受任何非客观因素的影响;
2) 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
3) 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行,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4) 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5.2.评定者与组织者
5.2.1任职资格评定者
1) 新应聘者、转正员工任职资格由人事部协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完成;
2) 基层员工由其部门经理会同分管副总进行资格评定;
3) 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的任职资格由总经理进行评定;
4) 总经理任职资格由董事会进行评定。 2)
3)
5.2.2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者为公司人事部。
5.3.岗位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5.3.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标准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而定。
5.3.2正式员工任职资格标准依照公司规定的工作业绩指标和态度考评指标、能力考评指标标准。
5.4.任职资格定期评定程序
5.4.1人事部将组织各部门对各岗位的任职资格进行年度评定。
5.4.2人事部在每年12月30号汇总各岗位月度考核结果和年终360度考核结果;
5.4.3对于考核平均分低于70分的人员与其上级主管进行沟通,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或降级处理。
6、岗位调动与行政级别调整
6.1.目的与范围
6.1.1为鼓励先进,保证人尽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6.2.岗位调动程序
6.2.1岗位调动分为临时借调和长期调动。临时借调是指部门因为临时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门借用人员,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员需要返回原部门工作;长期调动是指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调入人员长期工作。
6.2.2公司岗位调动程序如下:
1) 调入部门经理书面提出调用或借调申请,总经理和人事部批准;
2) 总经理或人事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调用或借调建议;
3) 人事部通知调动员工所在的部门经理,征求意见;
4) 部门经理书面同意后,将意见反馈给人事部;
5) 部门经理和人事部与调动员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见;
6) 员工本人同意后,相关部门和人事部为其办理相应离职和新入职手续;
7) 人事部核定员工在新岗位上的工资和福利。
6.2.3借调人员一般待遇不变,长期调动人员一般按照新的岗位工资福利标准进行调整;
6.2.4临时借调期满后,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回到原岗位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借调或转为长期调动的,由人事部、调入部门经理和原部门经理一起协商,并报总经理批准。
6.3.行政级别调整程序
6.3.1行政级别调整包括行政职务晋升和降级,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不定期调整和年度定期调整。
6.3.2公司行政级别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 人事部汇总年度考评成绩;
2) 人事部根据年度考评成绩与部门经理一同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胜任度评估,总经理和人事部对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和部门主管的胜任度进行评估;
3) 人事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来年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4) 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别通知被调整个人;
5) 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进行调整沟通;
6) 人事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7) 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8) 人事部更新员工档案。
6.3.3行政级别不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 部门经理或人事部根据员工考评结果对部门员工提出调整建议,总经理和人事部对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和部门主管提出调整建议;
2) 人事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当时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3) 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别通知被调整个人;
4) 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进行调整沟通;
5) 人事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6) 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7) 人事部更新员工档案。
6.3.4行政级别调整后,工资及福利依照新的'岗位标准确定,被调整对象从调整实施后当月享受调整后的行政级别工资和福利,具体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
7、绩效考核
7.1有关绩效考核的规定参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8、薪酬管理
8.1有关薪酬管理的规定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9、辞职和辞退
9.1.辞职
9.1.1辞职。员工主动要求脱离现任岗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退出公司的人事调整活动。
9.1.2审批。员工辞职的,须提前三十天向其直接上级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其直接上级签字同意后,报人事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9.1.3交接。员工辞职后,经与其直接上级协商,确定离职期限,并在离职前,到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
9.1.4违规。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2.辞退
9.2.1辞退是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员工有“行政管理制度中”行政处分描述中除名行为的,应接受辞退处理:
9.2.2被辞退员工按辞退表办理会签手续,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者,要赔偿经济损失,直至法律制裁。
9.2.3交接。被辞退员工应以工作为重,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在指定日期内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交接者,公司有权采取处罚措施。
9.3.离职程序
9.3.1员工离职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中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条款;
9.3.2员工主动离职时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9.3.3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而由公司提出解聘的或合同到期但公司没有继续聘任的,公司人事部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当事人,并说明解聘或不续约理由,并按劳动合同和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有关事宜。
9.3.4员工离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由人事部送交至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9.3.5离职人员必须按《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完成工作及相关事宜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9.3.6审计。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及销售人员异动时,公司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离职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办理手续的依据。
9.4.有关文件和表格
9.4.1有关离职的表格如下:
1) 《员工离职申请表》
2) 《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
10、人事申诉
10.1公司员工因对公司对自己或他人的奖惩、晋升、降级、调动等处理过程和结果有以下异议的可以进行人事申述:
1) 对有知情权的事情原因经过询问仍不清楚的;
2) 发现奖惩、职务变动标准没有被严格执行的;
3) 发现结果存在严重不公的;
4) 其他违反法律或公司原则和制度的。
10.2人事申述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对副总、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的异议可以向人事部递交书面形式的申诉要求,申诉书应写明事由,并尽量详细列举可靠依据;
2) 人事部组织调查认为属实的在申述书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述书和调查材料呈报总经理审阅;
3) 总经理根据调查材料和申述书与当事人、人事部核实,必要时另外组织调查;
4) 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总经理根据公司制度作出裁决。最终结果以总经理的裁决为准。
5) 对人事部的申述可以直接上交给总经理,但必须附有详细符合事实的证明材料。
10.3对申述不属实的,人事部给予申述人必要解释,以消除误会澄清事实。
10.4对假借申述蓄意制造事端,无事生非、挑拨离间、陷害他人的,其行为将不被认定为申述,同时公司将给予当事人严厉处分。
10.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申述人进行打击报复。若发现对申述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司将严厉惩罚相关人员。
10.6有关因考核和薪酬产生的申诉,见《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人事部制定。人事部每年年底组织修订本制度,并提请总经理办公室审议。年中如因公司政策和工作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有重大变更时,人事部根据具体要求临时提请总经理办公室讨论修订本制度。
11.2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公司原有制度中有关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条款作废。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5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岗位在职正式员工(不含保安员、保洁员)。
《员工月度考勤表》是作为计发员工月度薪金的依据并作为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分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报,如有不实统计,一经发现,将视情况给予单位第一负责人、考勤负责人及员工本人以处罚。
一、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早8:3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工作时间为早8:30-11:00。
二、考勤实行本人打卡。严禁他人代替打卡,代替打卡代替者及其本人以迟到、早退处理。
三、考勤表应准确地记录员工的出勤或缺勤情况。公司总部员工由行政部负责考勤,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由分公司第一负责人负责复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依审核后的考勤统计表计算员工薪资。
四、员工考勤每缺勤1天,核减1工日工资,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按照节假日或休息日前一天的.考勤状况连续统计(如:员工在休息日前一天为出勤,则休息日按出勤统计;员工在休息日前一天为缺勤,则休息日按缺勤统计),不能按日历工作日推算。
五、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内者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早退0.5-1小时按事假1天处理;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由公司责成分公司对其发出《警告通知书》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1天旷工处理;经劝戒无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六、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缺勤视为旷工。
七、员工连续矿工3天、1月内累计矿工4天(含4天)以上或三月内累计矿工六天者,予以辞退处理。辞退处理者公司对其结算当月有效工作日期薪酬,不给予其它形式的经济补偿。
八、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妨碍他人的正常工作。中海员工应奉行'严格苛求,自觉奉献'的工作精神。中海提倡早晨提前20分钟到岗准备工作、下午推迟20分钟离岗总结当天工作。
九、工作时间员工必须佩戴胸牌、着公司统一工装(当年新款);女士不得穿拖鞋,男士一律戴领带、穿皮鞋,不得穿凉鞋。公司未配发工装的必须着正装。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6
为了完成公司总体经营指标,同时也为了提升各岗位的工作成绩,使得员工个人技能不断提升,为员工晋升、职业生涯规划、薪酬调整、培训等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特制订此制度。
一、考核范围:
1、公司全体员工均执行绩效管理制度。
2、新入职的员工,入职日期为20日前的,第一个月主要工作是熟悉业务,从第二个月起执行绩效管理制度。入职日期为20日后的,第一、二个月主要工作是熟悉业务,从第三个月起执行绩效管理制度。
二、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考核期为每月1日至月底。
三、考核原则:
1、各岗位绩效考核的项目,原则上从本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和《月度工作计划》中提取。
2、考核标准的制定,遵守量化原则,即:能量化的指标一定要用数字量化,不能量化的一定要用准确的语言描述清楚,以便于考核评分。
3、每月考核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五条,各部门从下月工作计划中提取重点。
4、承担经营指标的岗位,相关经营指标所占比重不低于80%。
四、考核方式及流程:
1、考核以纸面签字为准。
2、考核根据谁主管谁考核、按组织架构层层上报的原则进行;考评人为被考评人的直接上级,间接主管如总监或主管副总裁等岗位均为审核者;依此类推。
3、绩效考核计划:
a、每月25日,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所有员工下个月的绩效考核表(计划部分),发到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的电子邮箱中。
b、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进行审核调整,报总裁审批。
c、每月第一个工作周,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绩效考核表发回到各部门负责人的电子邮箱中,部门负责人将其分解给下属员工,作为本月工作及考核的依据。
4、绩效考核评分:
a、每月2日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员工上个月的绩效考核进行评分,双方及主管副总裁签字后将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因考核结果与薪酬紧密相连,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应按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考核工作,未及时提交者,工资延至考评完成后的次月发放。
b、人力资源部将参考财务数据,对考核结果进行校核,报总裁审批。
c、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评分进行说明,与员工一同讨论,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提出改进计划,以提高以后的工作绩效。
五、考核表填写说明
1、考核项目--为达成业绩目标当期(当月1日-月底)所必须完成的2--5项最重要工作,是保证销售任务及利润完成的行为目标及手段。
2、完成标准--该考核项目应完成数量、质量、成本等指标要求。
3、完成时间--该考核项目最晚的完成时间。
4、比重--单项考核项目所占总体工作量以及重要程度的`百分比。业绩考核、价值观考核满分各为100分。
5、实际完成情况--实际工作完成指标量的描述。
6、分数--将实际完成情况与目标进行对比,评定分数。
7、总结--由评价者填写。根据分数,对工作业绩和价值观进行二维度评定。
8、签字--被考评人、考评人、审核人均需在签字栏中签署本人名字。
六、正确看待考核
1、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工作计划》均对岗不对人,绩效考核对事不对人。
2、考核对于管理人员而言,是帮助达成目标的有效手段,而不是负担。
3、考核重在未来,不是过去;重在改进与提高,不是当下的利益。
4、树立共同发展的观念:考核过程既是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评估的过程,亦是员工获得指导、改进工作的过程,只有在管理者的指导下,员工的积极参与下,才能够共同完善与优化。
5、考核结果保密,只对考核人、被考核人、审核人公开。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7
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四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平、公开、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员工申述的权利和机会
第一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一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二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厂长提出全厂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厂长最终审定。
第二章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第二条任何部门有人员缺编或出现新的岗位需求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调配或招
聘。
第三条招聘计划的制定
招聘计划分定期招聘计划和临时招聘计划。
(1)定期招聘计划的制定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于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各部门的人员配置状况,制订年度招聘计划,并根据公司的用人要求和出现的新职位空缺实施招聘。
招聘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招聘职位、资格条件、预计招聘时间、招聘渠道、参与人员等。
(2)临时招聘计划的制定
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可能离职率及工作需求,向董事长提出“人员增补申请书”。
普通工人岗位可由公司工程部自行核准备案;呈公司总经理核准,报董事长审批。
第四条招聘渠道
招聘的主要渠道有:学校招聘;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招聘会及广告网络招聘;内部推荐及内部选拔。
1、学校招聘
将招聘的条件等以设计好的网页形式通过网络发布到各大院校。其内容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登记表、企业介绍、招聘注意事项和其他相关文件。
2、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
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公司招聘主要以本市各类人才市场及人才中介公司为介体。这时也应提供上述文件和或以口头形式向其说明。
3、招聘会、广告
招聘会、广告招聘方式,一般在公司经营战略和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化时采用。招聘会、广告等形式和数量应视公司的需求量和需求程度而定。
4、内部推荐及内部选拔
也可从职工中内部推荐及选拔招聘也需向有关人员分发相关招聘资料,特别要向他们强调招聘条件和录用标准。
第五条招聘选拔程序
1、相关资料:
原则上劳资科在面试时要求应聘者提交下列资料:①个人简历②学历证书③学位证书④职称证书⑤身份证⑥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⑦体检证
2、选拔程序
(1)初选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对每个人的特长和不足进行充分、公正的评价分析,然后根据公司空岗需求,作出初步选择意向后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
初选时,主要考察以下几项:①学历是否与招聘要求一致②年龄③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工作需要④业务知识、技能是否到位的初步判断⑤个人经历⑥对工作的理解是否与企业经营方针一致。
(2)笔试:
应聘人员根据公司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一般为本公司制定的有关测试题目。
(3)面试: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与笔试在同天进行。面试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用人部门参加,对面试有意向者,技术主管(含)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进行复试。面试结果要报董事长审批决定。
(4)入职
公司劳资部在招聘完后有责任通知用人部门被录用人员名单及到岗日期,如人员仍不能满足用人部门需求,可另录聘。
被通知录用人员应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到上班。被通知录用人员报到上班后须经试用后方可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3、其它
(1)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①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②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③吸食毒品者。
④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⑤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⑥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2)通知报到
凡是被公司决定录用的人员,其报到时间,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用人部门的要求与应聘者本人协商后统一安排。
应聘者未与公司劳资部协商,擅自到公司报到者,公司劳资科有权劝其返回,等候统一安排。
第六条附表
(1)应聘申请表
(2)面试记录表
(3)录取通知书
(4)面谈内容应聘申请表
第三章 员工的培训
第一条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第二条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厂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培训工作具体内容
(一)培训计划的制订
1、除公司每年按排的培训计划各部门临时追加的培训需求,应将培训需求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订后实施。
2、培训计划应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灵活变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有临时变更计划的准备。
(二)培训的师资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培训联系、协调工作,培训人员所在部门协助培训工作,公司聘请专门人员作为公司外聘和内聘(兼职)培训师。
(三)培训种类
公司培训分为新进人员培训和在职培训两类,在职培训又分为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和其它培训。
(四)培训的实施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并负责培训的全部事宜,相关部门应重视并协助人做好培训工作。
(五)培训的评估与反馈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反馈给各级相关部门,并作为今后培训措施改进的依据。每年年底,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本年的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并报总经理。
(六)新进人员的培训
1、培训宗旨
使新进人员了解公司概况及公司规章制度,熟悉工作环境和管理规定,便于其尽快适应工作。
2、培训形式:
主要是上岗前培训,以公司课堂培训和实地培训两种形式进行。
3、培训内容:
(1)公司的概况:公司历史、业务、组织机构、管理规则。
(2)员工守则、规章制度。
(3)礼仪教育、团队理念。
(4)态度与信念。
(5)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它部门配合。
(6)熟悉公司产业及相关业务。
4、培训时间:
(1)新进人员应接受两到三天的培训,培训次数应根据公司新员工入职情况分批或集中进行。
(2)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培训课程安排表,联系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培训。
(3)实地培训期即为试用期,受训者须在一位资深员工的指导下实际从事未来所负担的工作。
(4)为有效利用时间和达到培训目的,对于上述两个阶段培训要酌情灵活运用、混合安排,拟定培训计划。
(七)在职人员培训
1、目的和要求
(1)在职培训是指对在职员工的技术业务、管理方面的培训,其目的是使员工有机会得到知识更新,充实自我,尽快掌握新知识、新技术,以便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潜能提高效率。
(2)在职培训的需求、培训计划、课程安排、费用核算、培训总结等一系列报批承办手续均由公司劳资科负责。公司任何个人、部门不得擅自与外公司自定培训方案,以免造成公司整体培训计划的混乱。
2、培训形式
在职培训分为技术业务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培训。
(1)技术业务培训主要是相关最新技术知识与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
(2)管理培训主要是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企业管理及员工管理方面最新管理方法的培训。
(3)其它培训指上述两种专业培训以外的培训,如经济发展讲座、思想政治教育讲座等,以扩展员工知识层面,提高思想品德意识。
3、培训方式
(1)公司内部技术业务培训。总经理有责任协调本公司人员授课事宜,其培训计划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完成。
(2)公司不定期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团队理念、激励、绩效员工的培养与管理、企业文化等。
(3)除了以上培训外,公司还进行管理、生产技术、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
(4)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考试与进修班学习。
第四章 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一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条员工在厂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厂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三条为了保证厂井安全生产,从事生产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五章 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一条员工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条员工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人事部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出具解除方案,然后报领导审批后会同用人部门进行解除。
第三条公司所有用工单位职工无故脱岗3日以上,其所在部门务必将情况在其脱岗的第3日下午18点之前上报行政人事部。逾期不报,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直接主管领导承担。
第四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但尚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被限制自由次日下午18点之前上报行政人事部。逾期不报,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直接主管领导承担。
第五条职工主动辞职,需填写辞职申请,获得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导致有关待遇不能享受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条自动离职者,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所有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的员工,均与其签订《离职协议书》。
第八条离职职工在离职之日未清算的工资与应得补助等,在离职之日最近的工资发放日与公司工资一起发放。
第六章 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
(一)主要内容
1、考勤、考勤员、考勤规定;
2、各种假期;
3、旷工;
4、请假程序;
5、加班;
6、附表。
(二)考勤、考勤员、考勤规定
1、考勤
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报酬、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考勤员
公司的考勤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担任)负责,并于每月25日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
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部门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规定
(1)各级管理人员应带头自觉执行本规定,教育和要求考勤人员认真负责地按本规定考核员工出勤,并负责审核。
(2)公司实行日考勤。考勤人员必须于日工作时间结束前对员工出勤用规定的符号如实做出记录,如缺勤须附审批同意的相应证明。
(3)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查实虚报考勤一次,给予考勤人和审核领导人警告处分,二次以上给予考勤人记过并取消其考勤资格,降级处理,同时追究审核领导人的责任。
第一条工作时间
1、公司一般实行每周五天、每日八小时工作制,每天的正式工作时间:夏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14: 00——16:00。(具体可根据实际修改)
2、上款规定的夏季计算日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计算日期为: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3、考勤时分以考勤设备显示或以人工考勤记录为准。
4、在工地现场工作的职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时间自主安排。
5、执行不定时工时制需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签到
1、考勤实行(指纹、打卡、人工记录)签到制度。
2、员工应在上班时间之前到岗、下班时间之后离岗,迟到5分钟内算迟到,超过20分钟算旷工。
3、考勤登记由行政人事办公室人事秘书负责。
第三条各种假期及请假
1、工作日
公司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实际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2、法定节假日
除星期日休息外,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一天(一月一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一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一天(五月一日);
(五)端午节,放假一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中秋当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三月八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五月四日),十四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六月一日),不满十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一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八月一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探亲假
(1)探亲假的规定;
a、凡是在以上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夫妻两地分居,或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若能与父母亲中的一方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b、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探望父母的,若是未婚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每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每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c、若是已婚,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与国家规定的其他假期分别计算。
(2)探亲假管理
a、员工探亲按所签劳动合同规定,须一个星期前填写探亲《休假申请表》,经权限领导批准并报公司备案,财务部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路费。
b、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的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员工未接到休假通知,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婚假
员工结婚,以领取结婚证为准,给假3天。
5、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养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死亡,给假3天(不含路程)。
6、产假
90天(响应国家政策二胎者再增加15天)本人分娩前后,本人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及住院证明、全额支付薪资。1、产假须一次连续申请2、妊娠不足90天之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30天妊娠120天以上流产或死产医师诊断书及证明7天—15天妊娠90天—120天流产或死产医师诊断书及证明
7、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持医院医生出具的证明,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休病假。
(2)员工因急病不能于缺勤前提交医院医生证明的,最迟应于两日内通知单位或提交证明,否则按厂工处理。
(3)员工因病长期缺勤三个月以上,须持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并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工。复工后三个月内因病复发再次缺勤,则前后缺勤视作连续医疗期。
8、事假
(1)事假是指员工遇有必须亲自料理的事情,由本人申请,按假期审批权限,经批准办理了请假手续的缺勤(事假期间如急病住院或手术,可按病假对待)。
(2)事假审批权限
15天以内(含)由直接上级审批;
15天以上提高一级权限审批。
9、工伤假
所需日数因执行公务所发生之伤害,并以有关劳保规定为依据受伤报告及医生诊断书及出具的病假证明,全额支付薪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工伤假是指员工因工(公)负伤或致残治疗、休养的缺勤。
(2)工伤须经下列程序确认;
a、当事人所在单位及时填写事故报告,报公司主管部门审定;
b、有医院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诊断证明。
(3)工伤假期间,考勤以出勤记录,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10、轮休
轮休是指野外工作人员每月4天的休息,当年轮休可结存,但休息时间不得超出结存日期。
备注:1、请假期间如遇例、休假日时,该例休假日应并于请假期间内
2、员工如符合特别休假条件而未休假,可在第二年上半年给予补休假。若还不能得以休假,则休假作自动放弃论,不再计入下一年的年休假中。
第四条旷工
1、旷工的确定
旷工是指员工因下列情形之一的缺勤:
(1)未经领导审批同意不到岗的;
(2)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申请未获领导批准不到岗的;
(3)不服从工作分配,拒绝上班的;
(4)属于本人原因,被公安机关拘留的。
(5)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a、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b、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c、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d、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e、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
2、旷工处理
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旷工和奖惩相联系。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员工休假时,应事先与所在部门或单位协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向所在部门或单位提出休假申请,办理休假、请假登记审批手续;
2、按权限审批并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3、员工因紧急情况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时,应提前托人或电话告知,并在48小时内办好相关手续。
第六条加班
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工作时间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因特殊原因,可以拒绝。
员工加班由指定考勤人进行统计。
员工加班须经本部门负责和经理签字领导肾批后后,方可生效。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处罚
1、(1)迟到、早退十分钟内,每次扣罚工资元,超出签到时间二十分钟者按
旷工半天处理;
(2)连续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1天处理;
(3)旷工半天扣罚元,旷工1天扣罚元,连续旷工二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达三日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请事假者,按其实际请假天数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奖励
每月出满勤者,可享受元全勤奖。
第七章 绩效考核
第一条主要内容
(1)考核时间;(2)考核原则;(3)考核对象;(4)考核方法;(5)考核程序;(6)考核内容;(7)评分方法;(8)考核纪律;(9)考核附则
第二条考核时间
1、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公司管理者的重要职责。通过对员工定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估员工的能力和工作业绩,公司对员工进行奖惩、培训、调薪、晋升、任用等提供更为客观的依据,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用人机制。
2、绩效考核工作每年统一进行一至两次,一般安排在当年的7月和12月进行。第三条考核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应坚持和贯彻“三公开”原则,即“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公平原则:面向全体员工,严格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客观、全面地考察和评价员工。
2、公正原则: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分别制订与其工作性质和要求相应的标准,采用自评,初评、复评等程序,避免人为的偏见和误差。
3、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公开、透明。
第四条考核对象及权限
1、公司在册所有员工。
2、入公司不满4个月的员工不参加半年度绩效考核,不满5个月的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
3、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
员和长期员工由公司劳资科考核,总经理负责审核,董事长复核。
4、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考核董事长复核,
第五条考核方法
1、一般员工考核采取自评、初评与复评相结合的评审方法。自评是被考核人根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工作表现,自行打分;初评由被考核人的上级主管人员结合自评人自评结果及日常工作表现情况综合评估打分;复评由最后审核人根据在初评的结果上直接对考核对象评分。
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自行进行个人述职,然后公司董事长复核根据其述职报告、工作表现、业绩来进行打分。
第六条考核程序
1、首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向各部门提供考核表,部门将考核表发到被考核人。
2、各部门依据考核方法,对每位被考核员工进行自评(被考核人写出工作总结,并以本人的实际业绩与行为为依据,对照考核表对本人逐项评分)、初评(被考核人的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实际业绩与行为为依据,对被考核人写出考核评语)、复评等阶段,最后由公司劳资科将考核结果进行分类、统计,报领导审阅。第七条考核内容
(一)对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掌握、熟悉完成本职工作所需专业知识的程度;对其工作的内容、要求、方法、工具、办事程序及相关业务知识的了解程度。
2、工作效率:能否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完成本职工作。
3、责任感:是否有很强的社会、集体感和工作责任心,有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完成本职工作或交给的工作任务。
4、协调合作:上下左右的关系是否融洽,能否团结其他同志一道工作;能否体现团队精神,是否愿意为他人服务、与他人合作。
5、发展潜力:是否积极好学,乐于接受新观念、新知识和新方法,追求上进,刻苦钻研工作中的难点,在本职工作中积极主动开展创造性的劳动。
6、出勤状况:请假、迟到、早退的次数,是否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自律程度。
7、思想品德:是否有很好的个人修养、富有爱心、乐于助人。
8、工作质量:能否按照岗位的要求或主管交给的任务要求,完成、超额完成或不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9、工作能力:能够把专业知识充分运用到本职工作中,体现自己良好的动手能力,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掌握、熟悉完成本职工作所需专业知识的程度,对其工作的内容、要求、方法、工具、办事程序及相关业务知识的了解程度。
2、工作效率:运用相应的知识及技能按时、按质完成所要求的工作;在负责的主要领域中实现有价值的目标。
3、责任感:是否有很强的社会、集体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有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完成本职工作或交给的工作任务。
4、协调合作:上下左右的关系是否融洽,能否团结其他同志一道工作;能否体现团队精神,是否愿意为他人服务、与他人合作;特别是能否协调好与其他部门以及外部资源的关系,充分调动各种资源,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工作质量:能否按照岗位的要求或领导交给的任务要求,完成、超额完成或不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6、工作热情: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能否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带动并鼓励员工们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实现工作目标。
7、领导能力:是否有合理的计划、有远近结合的目标、有科学的方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起良好的领导威望和威信;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决策能力,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8、组织能力:能否很好地组织下属以及外部资源,保质、高效地完成有关任务以及分管的部门的日常工作,保证分管的机构顺畅运作,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9、自律程度:是否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和下属,不划小圈子、不搞小团结、是否有背于职业道德和公司规定的不良行为。
10、培养下属:是否关心、爱护下属,积极主动帮助、培养下属,为下属设计职业生涯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发展机会,为公司培养、储备技术骨干和能够胜作重要岗位的接班人。
11、业绩考核:根据集团公司制定《集团公司总经理班子考核办法》及《各子公司总经理班子及项目部经理的考核办法》对其业绩进行考核和奖罚。
(三)对长期员工的考核内容:
每年对长期员工的考核进行一次德、功、勤、纪四个方面的考评,并实行末尾淘汰的方法,吐故纳新。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比例取消部分长期员工资格;部分人员不晋级;另外按照现有长期员工总数的比例吸纳新的长期员工。
第八条评分
1、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中上、中、中下、劣五个等级,100分—90分为优等;89分—80分为中上;79分—70分为中;69分—60分为中下,59分以下为劣。
2、自评分不计分,只作为初评时的参考;
3、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主要分为三大类,即态度考核、能力考核、业绩考核,其中态度考核和能力考核各占15%,业绩考核占考核比例的70%。
第九条考核纪律
1、绩效考核关系到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各级项目负责人、各部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必须本着对每个员工负责,对公司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绩效绩考核,各负责人应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考核原则和程序进行。
2、在考核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第十条附件
一般管理人员考核表
员工绩效考核表
姓名 工作部门 岗位 考核项目 分值
第八章 薪酬管理
第一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厂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计件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同形式进行分配工资。
第三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厂长、副厂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厂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厂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厂生产经营成果、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
第四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对我厂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厂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各类员工岗位变动,技能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变动。生产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从事实际生产工作或销售工作满15年的,调到后勤工作以后,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生产的员工调到销售的,从事生产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
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后勤工作的员工不满5年,调到销售或车间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技术操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五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厂将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一定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九章 奖惩办法及福利待遇
第一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办法。
1、处分
(1)管理岗位人员记过以下(含记过)处分,报主管经理批准;管理岗位人员记过以上处分,报董事长批准。
(2)工人岗位人员记过以下(含记过)处分,队长有直接处理权;工人岗位人员记过以上处分,报主管总经理批准。
(3)计件工和临时工由施工队长直接处理。
处分应由被处理人所在队(点)的负责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抄送公司人力
资源管理部门及财务部计入档案和执行,超出处理权限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事实和处理意见报告上一级核实后做出处理决定。
2、奖励
奖励由被奖励人所在队的负责人把事迹以书面形式报主管总经理签署意见,记功以下由项目经理批准,记大功由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由董事标长批准。
第二条奖惩
(一)奖励
1、公司奖励按照事迹突出程度分为以下六类
(1)嘉奖,并奖励200元;
(2)记功,并奖励400元;
(3)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称号,并奖励500元;
(4)记大功,并奖励600元;
(5)授予公司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并奖励1000元;
(6)授予公司劳动模范称号,并奖励1200元;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段时期内能超额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质量优良;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设备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材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4)执行临时紧急艰险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4、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执行艰险任务,成绩突出;
(2)在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成绩突出;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5、授予称号
先进生产(工作)者、安全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在每年末根据员工年度的综合表现评定授予。
6、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奖励实行年度累进转换:
(1)当年嘉奖三次,第三次按记功奖励。
(2)当年记功三次,第三次按记大功奖励并晋升一级工资。
(二)处分
1、公司处分依违反规定性质分为以下六种
(1)批评
(2)警告,并罚款50元;
(3)记过,并罚款(本人月工资的10%—15%,且≤300元);
(4)记大过,并罚款(本人月工资的15%—20%,且≤600元);
(5)除名,并罚款(本人月工资的20%—30%,且≤1500元);
(6)辞退。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批评
(1)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在一小时以内,未造成损失的;
(2)工作态度不认真;
(3)其它应受到批评的行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旷工一天;
(2)遗失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价值50元以上)者;
(3)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浪费材料、能源或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200–1000元或停工12小时以内者;
(4)在公司以外单位私自兼职或业余时间赚外快的;
(5)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等应受到批评的行为刻意隐瞒的;
(6)管理人员对犯有错误的人员不及时处理者;
(7)打架斗殴后动手者;
(8)不听领导的劝阻和指挥或因不满谩骂管理人员者;
(9)对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尚未造成事故的;
(10)其他制度规定应给予警告处分的。
(11)年终考核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或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1000—5000元或停工停产12——48小时的;
(2)工作时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秩序者;
(3)赌博和打架先动手者(赌博的没收处理);
(4)无理取闹,不听劝阻,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
(5)对上级决议拒不执行,影响生产进度者;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
(7)对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造成一般事故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因工作失职,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10000元或停工停产48——72小时的;
(2)挑拨是非,造成同事间的矛盾或造谣生事的;
(3)欺下瞒上,影响极为恶劣的;
(4)擅自将公司秘密级文件或秘密会议内容泄密者;
(5)对安全整改通知未按期整改,造成大事故以上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除名,各相关单位永不录用
(1)连续旷工三天者;
(2)因工作不满,动手打上级领导者;
(3)有意涂改或开假票据、假证明以谋私利者;
(4)挪用公款者;
(5)利用职权,索取回扣或收贿赂者;
(6)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重大损失者;
(7)故意造谣或煽动,造成公司人心浮动者;
(8)故意泄露绝密级文件、会议内容及公司技术者;
(9)盗窃公私财物者;
(10)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11)因工作失误,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或停工停产72小时以上者;
(12)生活作风不正,影响恶劣的;
(13)其他制度规定应给予除名的。
7、辞退:
对因非除名的原因而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的处分。
8、公司惩处实行年度累进转换
(1)当年批评三次,第三次按警告处分;
(2)当年警告三次,第三次按记过处分;
(3)当年记过三次,第三次按记大过处分,并降一级工资;
(4)当年记大过三次,给予除名。
9、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本制度条款处理外,并要求赔偿直接损失的10%——30%,汽车事故承担5—20%的经济责任(根据事故大小定)。在经济赔偿事项未了结前,不得离开本公司。
第三条员工的社会保障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3、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章 保密
第一条主要内容
(1)保密种类;
(2)技术秘密;
(3)内部管理秘密;
(4)保密守则。
第二条密种类
凡属公司的内部资料和信息均属公司秘密,公司所有成员必须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秘密分为两类:技术秘密和内部管理秘密。
第三条技术秘密
1、公司为开发项目投入购买的设计资料;
2、设计讲座的记录、设计方案、设计功能、规格说明、立项报告、设计文档、产品开发计划;
3、合作单位提供的各种设计资料;
4、公司开发产品所设计的资料、程序流程;
5、公司内部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四条内部管理秘密
1、公司办公会议纪要,技术讨论会议纪要;
2、各类报表;
3、人事资料: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薪资情况、福利制度
以上内容除形成的文字的文件、报表、资料,也包括计算机存贮的文件和存贮介质。
第五条保密守则
1、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各种手段了解或获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或未经公司许可接触的公司秘密。
2、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公司其他员工提供、复制、拷贝自己所掌握的公司机密资料。
3、在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正式文档、图纸、程序、各种资料、合同协议及各种成果均要及时上交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并要上交原件。
4、公司员工所掌握的涉及公司秘密的资料,在辞职、辞退离开公司必须办理退还手续,并负继续保密的责任。
5、拥有公司机密资料的员工,必须认真保管使用资料,不得遗失、转借,不经允许,不得带出公司。
6、凡是违反本规定者,依据奖惩办法相关条款处罚,情节严重者,除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1 人事档案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
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对与一定物力相结合的人力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合理的组织、培训与调配,使人力、物力能够保持最佳的比例,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是人事档案提供的信息,人事档案管理的优劣将会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产生直接影响。
2 人事档案管理对人力资源管理的促进作用
2.1 人事档案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和数据
人事档案是现代社会人存在的最有力的证明文件,其伴随着人的一生的成长历程,可以说,人一生中所发生的所有重大事件在档案中都有所记录,使组织能够及时地发现新人,各尽其职,扬长避短,使人才得到充分的利用。
2.2 人事档案对人力资源开发有促进作用
(1)利用人事档案有助于动态分析员工的人生轨迹,从而预测其发展潜力。依据人事档案提供的信息,可以使各类人才扬其长,避其短,司其职,用其智,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效力。
(2)利用人事档案能够进一步了解员工的相关信息,从而对其进行科学管理。
2.3 人事档案为人力资源提供重要的依据
人事档案为企事业单位的一些重大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如绩效考核需要有大量的考核记录作为依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充分利用人事档案,对员工的业绩、素质、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做出相应的决策,从而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
2.4 人事档案可以优化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随着信息化、全球经济一体化加速和国内法制体系的`健全,以知识、信息、服务等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对传统人事档案管理实施了合理配置,进而更好地促进企事业的迅速发展。人力资源配置是实现人与物相结合,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和使用价值的重要途径。人力资源不是静止的,它随着时间的推移、内外环境的变化,会出现人员流动、岗位变化、优胜劣汰等情况,人事档案可以实现人力资源信息的共享,科学预测人力资源的需求,促进人才在各地区、行业、组织之间的合理流动,使人力资源得到最佳配置。
2.5 人事档案有助于制定合理的管理规划
近年来,学界对人事档案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人事档案管理问题与对策、人力资源需求,并且对人力资源的预测更科学、规范,从而制定出合理的管理规划。
2.6 使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人力资源管理中,人事档案管理是重中之重,因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所有业务活动的展开都是围绕人事档案信息来的,所以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相应的也得到应有的重视,相应的管理水平也有所提升。
3 人事档案管理不善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阻碍作用
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事档案管理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然而,人事档案管理不善的问题仍然存在并阻碍了人力资源管理,其负面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虚假的档案材料妨碍了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档案的基本特性,有时掩盖了其真实性,如果没有了真实性,人事档案也就失去了利用价值。如今造假学历、防伪学士学位证及个人简历的伪造、虚报年龄事件等层出不穷,导致人事管理混乱重重,出现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诸多不对称的信息对未来人力资源配置的预测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并将使企业失去更多的人才。
(2)人事档案材料分散,内容简单雷同,降低了人力资源的效力。如今有些人事档案材料单一,内容抽象,无法体现个性特色,这种人事档案对企业的选人、用人失去了真正意义上的参考价值,以至于影响到员工的选拔和正常晋升等,不仅使员工的积极性受挫,还会导致组织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大大降低了人力资源的效力,增加了企事业的管理成本。
(3)档案材料管理手段落后,缺少时效性,降低了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随着信息全球化、经济、技术不断更新,人事档案也在不断地产生新的管理制度和体系。如果落后的管理制度不予以剔除,那么将阻碍新制度的发展,降低管理效率。如果不加强制度和技术更新,日新月异的社会,加上人员的流动性巨大,将跟不上人事管理规划的脚步,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工作效率低,只能被动地接收信息。
4 完善人事档案管理,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是维护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4.1 优化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增强人事档案的动态性和真实性
人事档案管理的活动中,应该及时对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规章制度进行改革,从而建立新的、适应新形势的、更为合理、更为科学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法律化和制度化。建立和完善档案材料的传递、登记制度,实现动态管理和考核,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及时对遗漏丢失的材料进行检索,及时查找补救,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4.2 建立人事档案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
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的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5 提升人事档案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作用的策略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转变观念,转变服务模式,把档案工作延伸到经济建设的最前沿。
5.1 充实人事档案的内容
在传统人事档案的基础上应增加一些能够反映个人综合能力、素质和由权威部门认定的业绩考核资料以及能够反映个人性格特征、专业能力、兴趣爱好等个性化的材料。
5.2 增强人事档案的真实性
真实性是人事档案最基本的特性。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清查、核对人员信息,剔除无效、虚假信息,扩展存档范围,将个人可公开信息分类储备,建立企业人才数据库。这些数据库由专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对于企业较为重要的人员应更为详尽地收集其个人信息。此外,现代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可以充分借用现代化多媒体手段,以音像资料记录个人信息,这样,可以扩展信息量,形成完备的信息管理体系和处理系统,提高整体使用水平。
6 加强人事档案的时效性
人事档案应根据时代的变化及现实情况的需要,不断把新产生的有关个人经历的材料有选择地、及时地补充到人事档案中去,增强人事档案信息的时效性。加强人事档案的动态性管理,定期对原有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内容,补充新的内容,使人事档案的信息得到及时更新,方便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了解和认识一个人的全部实际情况,包括历史的和现在的。
7 加强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
人事档案工作应摆脱旧有模式,改变手工操作对策,大力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实现自动化、网络化和文档一体化,变被动接收档案资料为开发档案的潜在价值,主动提供服务。传统档案以纸张为介质,占用空间较大,保管环境要求较高;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应充分利用这一平台,改变原有工作对策。企业可以将个人的档案资料输入计算机,形成数据化的档案资料,并在企业内部局域网上建立平台,形成资源共享。
8 切实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9
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合理评价考核人才,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标:专业技术人员评价考核工作,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是选拔人才、合理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也是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聘任、奖惩提供依据的有效手段。
二、考核对象:全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期间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聘用、增资、续聘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
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考试培训情况、继续教育、医德医风等方面。
四、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勇于开拓进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圆满完成本职务要求的`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合格: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肯干,团结同志,具有一定的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全年度没有出现差错或失误。基本合格:在德、能、勤、绩方面表现一般。
不合格:政治业务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影响单位整体工作的效益,全年缺勤率较高,群众基础较差。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述职:被考核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及内容,对照任职的岗位职责,实事求是地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撰写工作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科室考核:科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价,并写出考核评语。
(三)人事股将考核结果汇总,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的名单。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当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年不予增加薪级工资;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给予警示,予以降职(无职人员降低一级薪级工资)。
(二)对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的,又不服从单位安排或重新安排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三)考核结果记入个人考绩档案,作为续聘、低聘、解聘和晋升、提拔、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各个章节分别适用于所有某某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临时用工。
第二章招聘
2.1.招聘目的与范围
第三条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第七条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拉萨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第八条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2.2.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九条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双重考查原则:所以招聘都需经过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的双重考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录用通知。
第十条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2.3.招聘申请程序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的
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留在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第十二条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经理应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并附新的组织结构图,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
2.4.招聘组织程序
第十三条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用人需求申请表》,人力资源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经理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经理或相关总监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人力资源部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报总经理审批。
6)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的调动信息通知员工本人、调入、调出的部门经理,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其他成员。
7)人力资源部在调动信息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人力资源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如应征未成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第十四条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第十五条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填写《增加人员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及增人要求及理由,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人力资源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收到应聘资料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人力资源部与需求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空缺岗位的部门经理或相关总监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面试/测试后人力资源部和业务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总经理面试应聘者。
5)人力资源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力资源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提体检事宜,同时会通有关部门经理确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人力资源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道时间通知部门经理,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其他成员。
2.5.招聘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并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费用的申请和报销需经过财务部批准。
2.6.招聘文件或表格
第十七条有关招聘的文件和表格清单如下,具体见附录。
1)《增加人员申请表》
2)《求职申请表及附表》
3)《面试记录表》
4)《招聘人员试用审批表》
5)《职员报到登记表》
6)《职员转正申请表》
7)《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
第三章试用期员工管理
3.1.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十八条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同时明确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条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
第二十条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
3.2.试用期管理程序
第二十一条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外聘新员工的入职当日人力资源部将为新员工安排一小时左右的入职培训,同时组织签定劳动合同;
2)有关需求部门经理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3)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和部门经理分别与之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4)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完成述职报告,部门经理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试用人员情况报告》,并签署意见。
5)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试用人员情况报告》转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总经理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经理,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
7)总经理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第二十二条试用期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及需求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3.3.试用期薪酬福利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工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间不发放各种补贴和奖金,不享受其公司福利;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者,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满6个月以上者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第四章临时用工管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短期雇佣人员。
第二十五条部门因业务需要增加临时用工的,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计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六条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批准部门用工计划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工部门核定临时用工量、用工时间和用工工资预算,报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批准用工工资预算后由临时用工部门按计划组织招募临时用工人员,用工部门组织签定临时用工合同,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交行政部存档。用工部门负责组织临时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按临时用工合同规定时间核定临时用工工作完成情况,并根据临时用工合同和实际临时工工作表现制作临时用工工资单,通知财务部发放临时用工工资。
第三十条对因临时用工发生的其他开支,由用工部门制作预算并根据实际支出的票据进行报销。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负责临时用工除用工合同规定的工资和开支以外的费用开支。
第三十二条对临时用工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事故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临时工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公司只承担国家法律规定的必要义务。
第三十三条对临时用工因意外给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用工部门负责追索赔偿,赔偿额度视事件大小由用工部门、财务部或总经理决定。
第三十四条对临时用工给公司因盗窃、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而造成的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的损失,公司将严厉处罚,同时追究用工部门有关人员和部门经理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各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工条件,必须符合《某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实施。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设专人负责,公司行政部按时对考勤记录进行检查。月末对全月考勤汇总核对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部门于次月一日报公司行政部。
第三十七条工伤考勤:职工发生工伤,必须在24小时内,由所在部门写出工伤报告,需要休息治疗时,须有县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报行政部核查后进行工伤考勤。
第三十八条病假考勤:员工病假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进行病假考勤。
第三十九条员工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二天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二天以上报公司分管总监或总经理批准,请假条存行政部作为考勤凭证。
第四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员工休产假(计划生育假)须有医院出具的证明,经行政部审核后,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婚假、丧假、探亲假均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员工上班未签到或迟到、早退二小时以上以及外出不请假等均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二条工资基金由人力资源部管理,财务部监督,对每月实发工资总额,须经总经理审核后支付。具体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实行月工资制和职级工资标准,每月工作日按21天换算,每月8日发放上月工资。
第四十四条员工按规定境内、外探亲,休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期间工资、补贴(交通补贴除外)照发,奖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第四十五条女职工休产假和产假工资按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和待遇执行,不发放奖金。
第四十六条员工因工负伤休养期间,工资按工伤保险的医疗期和工伤待遇规定执行,不发放奖金。
第四十七条全年累计病假20天以内者不扣发年终奖金;累计病假20天(含20天)~60天者,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年终奖金;累计病假超过60天(含60天)者,不发放年终奖金;患大病、重病住院治疗者酌情处理。
第四十八条员工休事假一律按天数扣发基本工资和交通补贴。
全年累计事假15天者(含15天),扣发年终奖金10%;累计事假25天者(含25天),扣发年终奖金30%;累计事假30天者(含30天)扣发年终奖50%;累计事假超过30天以上者不发放年终奖金,在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发放值班补贴。
第四十九条员工上班迟到,一次扣罚20元,全年累计迟到5次者(含5次),一次扣罚200元;全年累计迟到10次者(含10次),一次扣罚500元,全年累计10次以上者公司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发当月工资。
第五十条员工无故缺勤,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当月20%的工资,并扣发全年10%奖金;无故连续旷工5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8日或一年旷工达15日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六章培训
6.1.目的、宗旨与原则
第五十一条在职培训内容: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文化宣灌、法律法规学习、理论研讨会、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学习、岗位证书培训及外送培训等。
第五十二条公司员工每年必须参加在职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0课时,包括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和外送参加各类培训班。
第五十三条员工参加培训的考核成绩,由人力资源部记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其调职、晋升职务、调整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四条公司培训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通过培训,充实员工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绩效。
2)提升公司全员的素质,适应公司不断向前发展的要求。
3)培训的开展结合员工职业发展计划,实现公司发展和个人成长的结合。
4)构建符合公司策略和发展方向的`培训体系,形成“学习型组织”,提升公司整体的绩效及竞争力。
第五十五条公司培训的宗旨,是为提升公司业绩服务,为提高员工素质服务,为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五十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以下原则:
1)全员参与原则:公司培训是针对全体员工开展的培训。
2)系统性原则:培训内容的设置是结合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系统设置的,是配合员工职业发展计划的系统工程。
3)全面性原则:员工培训的内容包括知识、工作技能和工作态度等的内容。
6.2.培训对象、师资与组织者
第五十七条培训的对象为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五十八条公司可使用的培训师资有公司内部和公司外部两类。
第五十九条公司内部培训师资,指公司内部在某些特定领域方面有专长、具备一定讲解能力的员工,可以担任部分内容的讲师。
第六十条公司外部培训师资,指公司外部专业公司的可担任特定内容讲解的专业讲师。
第六十一条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公司整体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和控制等工作。
第六十二条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控制及异常情况的追踪,同时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6.3.培训分类
6.3.1.新员工培训
第六十三条新员工培训是指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企业文化、公司组织结构、基本产品知识、相关人事制度以及职业发展教育等方面。
第六十四条新员工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利用公司内部培训师资,统一组织、实施和评估。
6.3.2.部门内部培训
第六十五条部门内部培训是指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利用内部培训师资对员工开展的有关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交流与经验分享。
第六十六条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行组织实施,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
6.3.3.部门交叉培训
第六十七条部门交叉培训是指利用公司内部培训师资,在相关业务部门之间开展的与工作内容相关的知识、技能的交流培训。
第六十八条部门交叉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资源,统一组织、实施、控制和评估。
6.3.4.通用类外部培训
第六十九条通用类外部培训是指利用外部培训师资组织开展的全员适用的通用类知识、技能和态度培训,如电脑使用、时间管理、沟通技巧、团队建设等。
第七十条通用类外部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策划、内容设置、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
6.3.5.专业类外部培训
第七十一条专业类外部培训是指利用外部培训师资开展的与业务、技术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企业管理、招投标、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新产品开发知识等。
第七十二条专业类外部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制定、实施和评估工作。
6.3.6.短期教育
第七十三条短期教育指员工参加的企业外部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或专业公司等单位组织的不超过三个月的短期学习。短期教育适用于少数员工快速学习专业知识,是公司培训的补充形式之一,也是对员工很好的激励方式之一。
第七十四条短期教育分公司派出学习和个人自修两种。本规定主要指公司派出学习,关于个人自修由公司另行规定。
6.3.7.长期教育
第七十五条长期教育指员工参加的企业外部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或专业公司等单位组织的超过(包含)三个月的长期学习。通过外部资源实施的长期教育,适用于少数员工系统学习专业和管理知识,是公司培训的补充形式之一,也是对员工很好的激励方式之一。
第七十六条长期教育分公司派出学习和个人自修两种。本规定主要指公司派出学习,关于个人自修由公司另行规定。
6.4培训组织程序
6.4.1.新员工培训组织程序
第七十七条凡新入职的员工,都要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从而对公司的运作有整体的了解,适应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人际关系,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以提高工作绩效。
第七十八条新员工入职前一周,人力资源部组织适当内部培训师资,制定不少于8学时的新员工培训计划。新员工培训一般安排在新员工入职时或入职后一个月内。
第七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填写《培训安排通知单》,发放至各部门经理,要求部门经理安排新员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培训。
第八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实施过程的协调、组织和控制工作,并对每位新员工的表现情况做下记录。
第八十一条培训结束时,人力资源部将综合评估新员工的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准许回部门参加工作,人力资源部将其《培训成绩单》提交各部门,同时为新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并留存此次培训记录。
第八十二条因任何原因未能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转正。
第八十三条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公司组织的其他培训。
6.4.2.新员工培训的目的和内容
第八十四条入职培训的目的是要使新进人员了解公司概况、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员工福利待遇及相关规章制度等,便于新进人员更快胜任工作。
第八十五条入职培训的内容包括:公司历史、发展规划、企业文化建设、公司经营状况、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相关岗位(职务)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责任制等。
第八十六条凡新进人员的入职培训一般不少于8课时,有特殊情况,可报人力资源部适当延长或缩短。
第八十七条由公司总监职务以上人员主持讲解公司经营历史、企业文化和发展目标、目前经营状况、公司组织结构等,使上岗人员对公司有较为具体的认识。
第八十八条根据应聘岗位由专业对口的业务部门负责人讲解相关岗位(职务)的业务知识。
第八十九条由增员部门主管负责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特征、工作技能及与其它各部门的配合等详细工作环节。
第九十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讲解员工守则、职业道德、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员工福利待遇,使新员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6.4.3.部门内培训组织程序
第九十一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由部门经理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培训计划,并于季度初5日前,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十二条部门内部培训的内容,可以由部门经理直接安排的与工作相关中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交流分享,也可由员工向部门经理提出培训需求申请。
第九十三条部门内部培训的形式,可以是小规模、灵活实用的,例如部门例会、业务小组沟通等。
第九十四条部门内部培训的实施者,可以是部门经理,也可以是在业务方面有专长或经验的员工。
第九十五条部门经理负责内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九十六条部门经理或指定员工填写《培训报告单》,每季度结束时3天内汇总至人力资源部。
6.4.4.部门交叉培训组织程序
第九十七条每年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第九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由部门经理在调查问卷中填写对部门交叉培训的需求申请。
第九十九条当工作中遇到部门内部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各部门也可以随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临时培训需求申请,填写《临时培训申请单》。
第一百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申请,并充分考虑加强相关部门的业务沟通和配合,结合公司经营的工作重点,制定适当的部门交叉培训计划。
第一百零一条根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整合公司内部培训师资,组织落实交叉培训计划。
6.4.5.通用类外部培训组织程序
第一百零二条每年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第一百零三条员工可根据个人工作需要,在调查问卷中填写相应的需求申请。
第一百零四条人力资源部,在考虑公司培训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前提下,汇总员工提出的培训申请,制定培训计划,实现通用类外部培训在全员范围内逐级、逐步实施。
第一百零五条根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择外部资源、安排培训实施,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效果。
6.4.6.专业类外部培训组织程序
第一百零六条每年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第一百零七条部门或员工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调查问卷中提出对专业类外部培训的需求申请。
第一百零八条当经营环境、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各部门也可以随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临时培训需求申请,填写《临时培训申请单》。
第一百零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和员工提出的培训申请,经实际情况分析,以提升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为目标,制定适当的培训计划。
第一百一十条根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择公司外部培训师资,组织落实专业类外部培训计划,,接受培训的部门或员工要积极配合培训的实施工作。
第一百一十一条外送培训和岗位证书培训的员工,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以业余学习为主,经培训考核获得合格证者,由公司报销费用;未能获得合格证者,其培训费用由个人自负。
6.4.7.短期教育组织程序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短期教育的信息,制定初步的年度培养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一百一十三条经批准的培养计划,人力资源部公开或非公开的征求部门意见,将确定的培养名单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一百一十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审批后的培养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签定《培训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
6.4.8.长期教育组织程序
第一百一十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长期教育的信息,定期上报总经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高层根据需要,确定长期教育培养计划,
总经理将计划下达至人力资源部。
第一百一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签定《培训协议》,协助办理入学相关手续等。
6.5培训评估标准
6.5.1.新员工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新员工培训实施的评估项目,主要有内容准备、讲解技巧、生动趣味、实际效果四方面;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每一项占25分,评分级差为10分。具体参见《培训评估表》。
第一百一十九条对新员工的培训成果评估,通过考试形式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条以上相关资料,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6.5.2.部门内部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一条对部门内部培训的评估项目,主要有《培训报告单》和抽查结果两项。
第一百二十二条《培训报告单》项目,要求各部门每季度结束日3天内提交两份以上《培训报告单》,简要记录部门培训的内容、参加人员等基本状况。
第一百二十三条部门内部培训抽查,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期进行
检查,根据现场组织情况进行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6.5.3.部门交叉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五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项目,主要有《培训效果调查问卷》和《培训评估表》两项。
1)《培训效果调查问卷》由被培训者填写,采用评分标准参见《培训效果调查问卷》。
2)《培训评估表》主要是对内容准备、讲解技巧、生动有趣、实际效果四方面评分,由人力资源部检查后填写。评分结果采用百分制,每一项占25分,级差为10分,要求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六条对被培训部门的评估,通过考试或总结形式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七条以上相关资料在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6.5.4.通用类外部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八条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标准》。
6.5.5.专业类外部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九条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标准》。
6.5.6.短期教育评估标准
第一百三十条对短期教育实施的评估项目,主要有讲解内容、实际运用两方面。评估形式以与被培训者及其上级访谈为主。
第一百三十一条对被培训者的评估项目,是培训结束后提交的培训总结,人力资源部以百分制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三十二条以上相关资料在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6.5.7.长期教育评估标准
第一百三十三条同《短期教育评估标准》。
第一百三十四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工作,主要由被培训者和人力资源部实施。
第一百三十五条对被培训者的评估,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实施。
6.6培训评估程序
6.6.1.新员工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程序:
1)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填写《培训评估表》。
2)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分析《培训评估表》,得到评估成绩。第一百三十七条对新员工的评估:
1)在培训内容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进行简单的考试,主要涉及培训内容中一些重要的知识点。
2)人力资源部收集考试卷,对其进行评分。
3)人力资源部将考试成绩通知本人和主管上级。
第一百三十八条以上培训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并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报告中向上级汇报。
6.6.2.部门内部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三十九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程序:
1)季度结束3日内,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报告单》。
2)人力资源部整理抽查记录,结合《培训报告单》,得到评估成绩。
第一百四十条以上培训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并归档保存,于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报告中向上级汇报。
6.6.3.部门交叉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一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程序:
1)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被培训员工填写《培训效果调查问卷》。
2)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分析《培训效果调查问卷》,得到员工评估成绩。
3)按照《培训评估表》,人力资源部对培训实施过程打分。
第一百四十二条对被培训员工的评估:
1)在培训内容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进行简单的考试,主要涉及培训内容中一些重要的知识点;或者要求员工按时提交培训总结。
2)人力资源部收集考试卷,对其进行评分。
3)人力资源部将培训成绩通知本人和主管上级。
第一百四十三条以上培训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并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报告中向上级汇报。
6.6.4.
通用类外部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四条评估程序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程序》。
6.6.5.专业类外部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五条评估程序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程序》。
6.6.6.短期教育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六条对短期教育实施的评估,人力资源部将与被培训者访谈记录和抽查结果,作为对短期教育的评估结果,保存于工作记录中。
第一百四十七条参加培者,在培训结束7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总结。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力资源部对培训总结给予评分,并将结果反馈给本人及其上级主管。
第一百四十九条评估结果归档保存,并于年度培训总结中作出汇报。
6.6.7.长期教育评估程序
第一百五十条评估程序同《短期教育评估程序》。
6.7培训考勤规定
第一百五十一条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应提前三天以上填写《员工请假单》向部门经理请假,经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第一百五十二条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参照《考勤管理制度》中的处理办法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员工在职培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缺课者,按旷工对待,并记入员工个人考核档案,扣减年终考核评分。
6.8培训奖惩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内部培训师资的奖惩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被培训者成绩不合格,必须自学重修,直至成绩合格。
第一百五十六条人力资源部在年末,将员工年度培训档案提交有关部门,参与其年度绩效评估,奖惩办法参阅《绩效考核手册》。
6.9培训档案管理
第一百五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全体员工所有参加培训的名称、表现及成绩等内容,记录汇总成员工培训档案。
第一百五十八条员工培训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允许个人和上级领导查阅,对其余人员保密。
6.10培训费用
第一百五十九条按照公司年度培训预算,不超过预算额度的费用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第一百六十条超出预算额度及临时培训项目费用的支出,需上报总经理审批。
6.11相关表格与文件
第一百六十一条有关招聘的文件和表格清单如下,具体见附录。
1)《培训计划》
2)《员工培训档案》
3)《员工培训记录》
4)《员工培训小结表》
5)《公司培训体系与年度培训流程》
第七章任职资格评审
7.1.目的与原则
第一百六十二条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1)公正性原则:公司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评定针对员工个人特质与岗位所需素质的做出评定,评定不受任何非客观因素的影响;
2)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
3)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行,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4)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7.2.评定者与组织者
第一百六十四条任职资格评定者
1)新应聘者、转正员工任职资格由人力资源部协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完成;
2)基层员工由其直接业务主管或部门经理进行资格评定;
3)业务主管任职资格由部门经理进行资格评定;
4)部门经理任职资格由总经理进行评定;
5)总经理任职资格由董事会进行评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者为公司人力资源部
7.3.岗位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7.3.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标准
第一百六十六条参见《招聘管理规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参见《转正管理规定》
7.3.2.正式员工任职资格标准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规定的工作业绩指标和态度考评指标、能力考评指标标准
7.4.任职资格定期评定程序
7.4.1.公司员工任职资格年度评定程序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将组织各部门对各岗位的任职资格进行年度评定。
第一百七十条人力资源部在每年12月30号将岗位任职资格评定表下发给各部门经理;
第一百七十一条任职资格的评定将以各岗位工作业绩及态度与能力的考核为基础进行(工作业绩及态度能力的考核参见《绩效考核手册》);
第一百七十二条各岗位员工任职资格由其直接主管或经理评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评定人在完成评定后,将评定结果交于被评定人确认,如有部门内不能解决的问题提交人力资源部进入复议程序;
第一百七十四条岗位任职资格的评定在次年2月10号前完成并提交人力资源部;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评定进行整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力资源部将调研其间接上级、同部门员工、业务关联部门以及评定人对评定结果进行重新审核;
第一百七十七条重新审核的结果如与初次评定结果不符者交由公司考核委员会处理;
第一百七十八条整个复议过程将在2周内结束。
第一百七十九条各岗位具体任职资格由各部门在职位说明书的基础上制定;
第一百八十条各部门制定的任职资格标准在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的基础上确定
7.5.任职资格不定期评定程序
7.5.1.新聘员工的资格评定程序
第一百八十一条在新进员工的招聘过程中,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能力进行审核测试,参见《招聘管理规定》。
7.5.2.转正员工的资格评定程序
第一百八十二条在试用期(公司规定为2月)结束的前1周,部门主管或经理与申请转正人进行谈话,部门经理填写试用期评定,申请人填写转正申请并提交转正报告。参见员工《转正管理规定》。
第八章岗位调动与行政级别调整
8.1目的与范围
第一百八十三条为鼓励先进,保证人尽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8.2岗位调动程序
第一百八十四条岗位调动分为临时借调和长期调动。临时借调是指部门因为临时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门借用人员,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员需要返回原部门工作;长期调动是指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调
入人员长期工作。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岗位调动程序如下:
1)调入部门经理书面提出调用或借调申请,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批准;
2)总经理或人力资源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调用或借调建议;
3)人力资源部通知调动员工所在的部门经理,征求意见;
4)部门经理书面同意后,将意见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5)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与调动员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见;
6)员工本人同意后,相关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应离职和新入职手续;
7)人力资源部核定员工在新岗位上的工资和福利。
第一百八十六条借调人员一般待遇不变,长期调动人员一般按照新的岗位工资福利标准进行调整;
第一百八十七条临时借调期满后,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回到原岗位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借调或转为长期调动的,由人力资源部、调入部门经理和原部门经理一起协商,并报总经理批准。
8.3行政级别调整程序
第一百八十八条行政级别调整包行政职务晋升和降级,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不定期调整和年度定期调整。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行政级别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人力资源部汇总年度考评成绩;
2)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考评成绩与部门经理一同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胜任度评估,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对部门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的胜任度进行评估;
3)人力资源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来年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分别通知部门经理和个人;
5)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和总监、总经理助理进行调整沟通;
6)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7)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8)人力资源部更新员工档案。
第一百九十条行政级别不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根据季度考评结果对部门员工提出调整建议,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对部门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提出调整建议;
2)人力资源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当时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分别通知部门经理和个人;
4)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和总监、总经理助理进行调整沟通;
5)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6)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7)人力资源部更新员工档案。
第一百九十一条行政级别调整后,工资及福利依照新的岗位标准确定,被调整对象从调整实施后当月享受调整后的行政级别工资和福利,具体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和本制度《第十二章员工福利》。
第九章人事奖励与处分
9.1目的与范围
第一百九十二条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九十三条本制度涉及的人事奖励和处分不包括因绩效考评引起的奖励和惩罚。有关绩效考评结果的奖励和惩罚见《绩效考评手册》和《薪酬管理制度》。
9.2人事奖励
第一百九十四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特设总经理特别奖,奖励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第一百九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4)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优秀者
第一百九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确认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廉洁奉公,事迹突出,影响较大者。
7)其它应给于记功事迹者。
第一百九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为公司带来显著经济效益者。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第一百九十八条员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第一百九十九条员工奖惩经批准生效后,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300元,记功奖励1000元,记大功奖励3000元。
9.3人事处分
第二百条人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四种。第二百零一条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着装或配戴工作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
6)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负责人的批示或有限期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第二百零二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含)以上者。
7)一个月内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饮酒三次以上者。
第二百零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4)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5)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6)职务范围内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7)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9)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0)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五次以上者。
第二百零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听从部门负责人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5天或一个月内累计矿工8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3)年度内累计二次记大过行为者。
14)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5)其它应给予除名。
第二百零五条员工惩罚处分经批准生效后,记过罚扣500元,记大过罚扣10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应加倍处罚。
9.4人事奖励与处分程序
第二百零六条奖惩事件在记功(记过)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签发《职工奖惩审批表》并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生效。奖罚事件在记功(记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第二百零七条《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公司公告栏中张贴告示。
第十章绩效考评
第二百零八条有关绩效考评的规定参见《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百零九条有关薪酬管理的规定参见《薪酬管理规定》。
第十二章员工福利
12.1目的与范围
第二百一十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证员工应有享受福利的权利,有效控制福利开支,制定本制度。
第二百一十一条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员工,所有外聘和兼职人员、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均不在全部享受范围之内。
第二百一十二条本制度所系的员工本公司工龄,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后统一确定。
12.2员工福利分类
12.2.1.社会保险
第二百一十三条《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公司依据《劳动法》和《ABC自治区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方案》、《ABC自治区失业保险的规定》、《ABC自治区医疗保险拉萨地区试点方案实施细则》规定公司依法给每个员工参加了养老、失业、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并每月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使公司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部作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部门对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及各项目部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并具体做好公司机关和项目部员工的社会保险业务。
12.2.2.福利
第二百一十四条根据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情况,向公司决策层提出建议,为员工积极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设施提高公司员工的福利待遇。
(一)休假制度
根据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为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养的权利,这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休假指劳动者享有保留工资、职务的休息假期。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休假制度。
1、区内一般职工连续工作一年,可享受休假期1个月,股份公司领导高级管理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假期为45天。
2、区外一般职工,每连续工作一年半可以享受假期3个月,股份公司领导、高级管理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假期为4个月。
3、休假期间,发给全额档案工资,交通费按股份公司制定的休假费用包干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
1、员工请事假,按公司《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事假报销规定”执行。
2、员工本人结婚请假按事假处理,假期10天内,工资按档案工资计发。
(三)产假
员工休产假按ABC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文件规定执行。
(四)病假
1、因病经医院证明,确需住院治疗者,3个月内发给100%的档案工资,超过3个月者发给60%的档案工资,医疗费用按自治区医疗保险制度执行。
2、因工伤住院者,住院期间享受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五)脱产学习规定
员工考入区内外成人大专院校经公司同意脱产学习者,按交通厅有关规定执行。
(六)抚恤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和我区的文件规定:
1、职工在下列情况下负伤、残废或死亡时应享受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待遇。
(1)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公司方面指定或同意工作的;
(2)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领导同意,但从事与企业有关的工作。
2、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未从事有报酬工作的。
(2)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工作的。
(3)子、女年未满16周岁。
12.2.3.职工死亡待遇规定
第二百一十五条职工死亡待遇规定
(1)职工因病死亡、非因工死亡的,有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300元作为丧葬补助费,并按下列规定有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档案工资的6个月;
2人者为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12个月。
(2)职工因工死亡时,有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4500元作为丧葬补助费,并按下列规定有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供养直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档案工资的25%;2人者为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50%,此抚恤费付至供养者失去供养条件时止。
12.3.员工教育进修
第二百一十六条公司员工享有免费参加教育培训及进修的机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专业培训或进修班学习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每年将轮流选派参加培训或进修班学习。
第二百一十七条鼓励公司员工自学成才,员工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高校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合格,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人民币8000元,大学本科人民币4000元。
12.4.贺仪和奠仪
第二百一十八条员工结婚,公司提供员工结婚礼金人民币500元。
第二百一十九条员工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子女出生时,公司提供礼金人民币200元。
第二百二十条员工生日时,公司将赠送生日蛋糕和生日贺卡。第二百二十一条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去世,公司发放丧亡补助金人民币600元。
12.5.其他
第二百二十二条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公司每年组织中层以上人员免费查体一次,员工每两年轮流免费查体一次。
第二百二十三条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免费提供工作餐。
第十三章待岗与离职管理
13.1目的与范围
第二百二十四条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百二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13.2.待岗管理
第二百二十六条公司机构改革中,暂未进入管理人员岗位和工人岗位,也未进入项目部的人员为待岗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工作职责及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量才使用,有效激励及约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五条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
第七条公司的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管理。
第八条公司机构设置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总裁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公司人员编制核定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报总裁审议。
第九条公司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才信息库的建设与完善,掌握公司现有人员的能力、业绩及各岗位的需求等情况。
第四章招聘与录用制度
第十一条招聘及录用原则:
(一)定岗定编原则。
(二)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面试考核人应回避本人亲属、朋友的面试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管理,用人部门可推荐但不得自行招聘。
(四)录用者须符合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岗位说明书)。
(五)曾被公司违纪辞退、开除者不得再次录用。自动离职者重新入职须经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使用意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六)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能录用。
(七)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岗位实际情况或用人部门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背景核实调查,调查结果发现有作假者,将不予录用。
第十二条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转正录用。
第十三条招聘审批权限按公司已授权权限执行。
第十四条各级员工聘任程序:
(一)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二)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三)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由总裁聘任。
第十五条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须进行试用考核,达到考核要求才能办理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经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表现优异者,可提前申请转正评定,经权限人批准可提前转正。
第五章员工调岗制度
第十六条员工调岗类型:晋职、平调、降职。
第十七条公司可根据管理和业务需要对特殊岗位作定期轮调。
第十八条调动原则:
(一)符合任职资格原则。调动人员符合拟调动岗位的主要任职要求。
(二)合理性原则:根据员工表现和能力,安排和调动合适岗位。
(三)员工调动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章员工培训制度
第十九条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
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安排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各部门负责岗前、在岗、转岗培训。
第二十一条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员工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对自行申请培训、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训等情形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一部分。员工须遵守培训协议约定,如违约则承担相应赔偿及责任。
第七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凡公司员工都必须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其负责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岗位须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员工保密协议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对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员工离职时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职及工作、财物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在辞职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若不按规定的时间提出,或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符合员工奖惩制度开除情形的,公司有权开除员工,且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天(含)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对自动离职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因工作未交接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因公司需要其继续留任的拟退休员工,须经所在用人部门提议,经权限人批准,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可被返聘,但返聘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每次协议有效期不能超过1年。
第三十五条员工因违法、违规、人为因素造成公司损失的或违反约定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离职时须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一)员工离职不按规定提前书面提出,因工作衔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员工在专项培训或福利约定的服务期截止日期之前离职的。
(四)员工违反其他约定,导致公司损失的。
(五)员工移交的财物短缺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员工工时制度。员工具体上班时间以公司公告及通知时间为准。
第三十七条因工作及岗位需要制订特殊工时及考勤制度的岗位及部门,可由用人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权限人审批,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对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以公司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为准,考勤以有效的考勤记录为准。
第三十九条考勤记录应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如有因虚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责任用人部门负责人、直属上级和员工按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十条考勤是薪酬发放依据之一,各部门应重视及加强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员工考勤工作。对考勤异常部门及个人应及时反映及按规定跟进处理。
第十章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
第四十二条正常情况下,员工任何类别的假期须按公司流程得到用人部门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事前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第四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繁忙需要员工加班的,用人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向公司权限人书面提出加班申请,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原则上安排员工一年内调休完毕。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员工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条员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条员工薪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十六条薪酬原则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竞争力、激励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则。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四十七条分别采取以下四种不同类别制度:
(一)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权责相关的年薪制;
(二)与岗位、目标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三)与劳动定额相关的计件和计时薪制;
(四)与固定劳动范围相关的固定工资制。
第四十八条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则调整。
第四十九条员工必须在每月发薪日前到财务部签收工资单。如对工资有任何疑问,须即时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
第五十条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一)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二)与公司签订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三)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五十一条员工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目的: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使员工的贡献得到认可并提升员工的绩效。
(二)员工绩效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周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绩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业绩、能力、态度。
(四)绩效考核结果是确定员工晋升、调配、薪酬、福利、奖惩、培训等人事决策的客观依据之一。
第五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十三条离职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可领取离职前未结算的工资。未按手续办理离职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并停放工资直至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
第五十四条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听、攀比、议论他人工资情况。管理者和员工有义务对自己或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凡违反本规定,将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五十五条福利: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节假日福利等,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五十六条目的:为表彰先进,树立良好工作作风,鼓励员工积极向上,规范员工职业行为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条奖惩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有依原则:奖惩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3)结合原则:奖励以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惩罚以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4)分明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5)适当原则:功奖相称,过罚相当。
(6)时效原则:奖惩要及时,必须要有激励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条员工被处罚时,若存在领导责任的,应同时追究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分。
第五十九条奖惩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三章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确保资料保密、手续完备并及时归档。
第六十一条员工档案资料不外借。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须权限人批准。
第六十二条查阅档案按下列规定:
(一)查阅人事档案须经公司权限人审批同意;
(二)查阅档案时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四)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资料。
第六十三条员工本人保证提供及填写的资料属实,以后如有变更个人资料员工有义务及时(最迟不超1个月)提供书面资料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虚假或隐瞒,后果自负,并自愿接受公司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草拟、修订及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2
奖励和惩罚是规范员工行为的有效杠杆,是激励员工的基本手段。为鼓励员工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次序,促进公司品牌形象和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奖励
符合下例情况之一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业主表扬,创造优异成绩者。
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为保护国家、公司财产,以及业主生命财产者。
5、积极提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6、厉行节约,降低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7、拾金不昧数额较大者。
二、处罚
(一)警告:
警告分为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口头警告适用于轻度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书面警告适用于较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分为《过失通知单》、《警告通知书》两种。《警告通知书》为最后警告,凡收到《警告通知书后》,再有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者,将视情况给予除名处理,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并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降级、降职、撤职
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给予降低工薪等级的.处分,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给予降职、撤职处分。降薪、降职、撤职处分以人力资源部发文为准。
对半年、年终考核不合格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视情况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处理。
(三)轻微过失
凡属下列过失之一者,将受到批评、口头警告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者。
2、上班不穿工作服或制服,未配戴工作牌者。
3、迟到、早退者。
4、当值时间短暂脱岗、睡岗、吃东西、闲逛、半私事者。
5、随地吐谈、乱丢烟头、纸屑或其它垃圾等者。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
7、擅自留宿公司以外人员于员工宿舍者。
8、违反公司其他规定情节轻微者。
(四)严重过失: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或除名等处理。
1、擅离工作岗位两次以上,一个月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
2、无故矿工者。
3、向业主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者。
4、因不礼貌引起与人争辩者。
5、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司安全者。
6、酗酒、赌博、打架者。
7、涂改并使用假单据、假证明者。
8、拾遗不报者。
9、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者。
10、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公司声誉者。
1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五)解除劳动合同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以任何形式给予补偿。
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者。
2、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打架者。
3、偷窃公司或他人财务情节严重者。
4、蓄意破坏、损坏公物或业主之物品者。
5、道德败坏,乱男女关系者。
6、组织及扇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者。
7、传播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者。
8、吸毒、使用麻醉剂者。
9、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者。
10、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情节较严重者。
1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者。
12、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含3次)以上者。
14、由于工作失职使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者。
1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者。
16、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三、奖罚权限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金标准由上级公司制度,其他管理层员工的加薪、提职、降薪、降职、撤职及除名(辞退)由所在单位提议或由人力资源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名,按有关管理权限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2、作业层员工的加薪、提职、降薪、降职、撤职由所在单位提名,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实施。
3、其他奖罚由所在单位根据财务制度提议,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4、以上奖罚结合员工考核和薪金调整制度严格执行。
五、自动离职: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可视其为自动离职。公司可在不通知员工本人的情况下不保留其劳动关系,并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1、员工请(休)假期满,不按时报到销假,超过假期5天以上。
2、员工在未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未得到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外兼职或与其他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在未通知公司的情况下,无故缺勤3天以上。
4、员工一年内累积事假达到三十天以上者。
六、以上条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3
引言
本文档旨在制定适用于电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有效管理和规范人力资源流程,公司可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培养人才、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招聘与选拔
招聘岗位需求
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制定并定期更新各岗位的需求计划,确保招聘与业务目标相符。招聘需求应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和审批,并通过内外部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由初审、笔试、面试和终审等环节组成。在选拔过程中,应根据岗位的要求,综合考核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和潜力。选拔结果应通过多方面的综合评估,并由管理层最终决策。
培训与发展
培训需求分析
公司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需求调研,以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和发展意愿。根据调研结果,制定个人、部门和全员的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技能和知识培训。
培训方式和渠道
培训方式可以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形式。公司应选择适合的培训方式和渠道,并确保培训课程的质量和效果。
绩效管理
目标设定
公司应与员工共同确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并根据岗位职责和业绩指标进行细化和量化。目标设定应具有挑战性和可实现性,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应根据事先制定的评估标准和评估周期进行。评估结果应客观、公正,并通过正式的评审流程进行确认和记录。评估结果将作为薪酬调整和晋升决策的重要依据。
薪酬与福利
薪酬制度
公司应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员工的绩效和市场的`薪酬水平进行薪酬设计。薪酬制度应考虑员工的贡献和价值,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福利待遇
公司应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带薪假期等。福利待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员工的福利期望相一致。
劳动关系与员工关怀
劳动合同
公司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进行更新和续签。
员工关怀措施
公司应制定并实施一系列员工关怀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健康关怀、职业发展指导、员工活动等。通过关怀措施,公司能够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并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纪律与奖惩
纪律规定
公司应制定明确的纪律规定,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行为准则和管理规范。纪律规定应明确违纪行为的解释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奖惩机制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员工的优秀表现给予及时赞扬和奖励,对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纠正和惩罚。奖惩机制应公正、透明,并得到员工的认可和支持。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4
第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之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告知被保人在规定限期内换保,在换职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如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人之保证责任。
五、职务行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会核定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按新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六、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内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依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在准延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七、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规定给抚恤金。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之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命令停职。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即被资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职或解雇,但经侦查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金,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八、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之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之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之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播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之事情。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之。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之。
九、交接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接分为:
(一)主管人员交接;
(二)管理人员交接。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之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之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之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之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主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之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所有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上述第三条规定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上述第四条规定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所有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十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十、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节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二)其他经公司决定之休假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14天为限;
(三)婚假(均包括节假日):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四)产假(均包括节假日)。
1.员工生育可请假90天,晚婚产假加15天,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5天;
2.配偶分娩可休假10天。
(五)丧假(包括节假日):
1.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丧亡可请丧假3天;
2.兄弟姊妹及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2天;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此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之薪金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之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总监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总监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之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金,1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用未清事假之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时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金。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在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停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金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比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第一条本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天工作时间外所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作;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节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发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个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十二、考核。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3个月。试用3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抑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之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认为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之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报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5
一、人事档案保管制度
1(目的
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第二,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
2(基本内容
档案保管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有适宜保存档案的库房、橱具和切实可行的档案[九防"(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措施。库房内温度要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按照材料的属_、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_置;
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
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包括:
对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
对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库房内应使用白炽灯,以减少紫外线对档案的损害。
(3)转递制度。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
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4)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提高_惕,加强安全保密观念,出入库房要注意关门落锁;
库房内严禁吸_和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对档案保护不利的其它物品,做到专室专用;
保持档案库房的清洁卫生,按时记录库房内温湿度,定期检查、补充杀虫灭菌_物;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_;
下班前要将门窗、照明及其它设备全部关闭。
二、人事档案利用制度
1、目的
第一,建立人事档案利用制度是为了高效、有序地利用档案材料。档案在利用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手续,这是保_档案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
第二,建立人事档案利用制度也是为了给档案管理活动提供规章依据。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这些制度行事,这是对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
(1)设立阅览室以供利用查阅。阅览室一般设在人事档案库房内或靠近库房的地方,
以便调卷和管理。
(2)借出使用。借出库房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本机关领导需要查阅人事档案;公安、保卫部门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人事档案等。借出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未还者应及时催还。
(3)出具_材料。这也是人事档案部门的功能之一。出具的_材料可以是人事档案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写出的有关情况的_材料,也可以是人事档案材料的复制件。要求出具材料的原因一般是入团、提升、招工、出国等。
3、人事档案利用的程序
在通过以上方式利用人事档案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手续。这是维护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保_。
(1)查阅手续。查阅人事档案的人员或者单位应持<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介绍信)>,其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的概况等情况,并且需要查阅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经过人事部的审核,确定审批表与查档人一致,并且手续齐备,方可查阅。
(2)外借手续。人事档案借出使用时,要经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借档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借用单位要注意保密,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和转借他人。借档单位务必要按期退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催要,以免丢失。最后,归还时,及时在外借登记上注销。
(3)出具_材料的手续: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_材料时,需履行以下手续:首先,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_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其次,人事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_材料;最后,_材料由人事档案部门有关领导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4)查阅、借用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摘抄、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如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的,应事先征得主管人事档案部门同意,经批准后方可摘抄、复制拍摄。
(5)各单位各部门利用人事档案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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