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15篇(优选)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管理制度1
酒店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决策流程能减少工作混乱,提升工作效率。
2. 保障质量:通过绩效管理和培训,保证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3.促进团队建设:公平的奖惩制度和良好的沟通机制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团队氛围。
4.降低风险:规范的行为准则和应急处理机制可以预防和减少潜在问题,降低运营风险。
行政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主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任用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会计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部门综合预算一经批准通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优先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七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二)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四)彩票公益金;
(五)罚没收入;
(六)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七)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八)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第八条执收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按照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等规定的方式,将收取的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九条执收单位收取财政收入,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使用税务发票外,其余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票据。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对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虚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骗取、套取、转移财政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要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福利、补贴和奖金,应当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设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招待费管理办法,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并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当经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应经财政部门同意,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到国有、国有控股或经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处置国有资产和将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投资的,应当经财政部门批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国有资产收益核算。
第十五条财政、审计、物价部门和人民银行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个人,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销毁非法印制的票据,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一条采购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安徽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撤销擅自开立的账户。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四条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各区、县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行政管理制度3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家收集的学校行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灵魂工作,在学校的总体工作种占有主导地位,学校工作千头万绪,作好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学校的其它各项工作才会正常开展有序进行,学校的成就源于管理,行政管理是学校各项工作管理的主体,为此现就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校长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政策,组织教师学习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
3、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1)在上级党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并带领团队认真执行。
(2)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年初指导学校德育办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首位,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并且要坚持不懈。
(3)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每学期末组织好下期师生用书的征订工作,负责课程开齐开足工作,并审阅教导主任的`教学计划及教研计划,并随时听工作汇报指导教学教研工作。
(4)领导和组织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会、总务等工作,指导各分管领导工作,为各分管领导工作计划、制度的制定、把关定向,并经常检查指导各分管领导的工作,指导各工作人员作好本职工作。
(5)校长应作风、工作认真,顾全局、公正廉洁。
(6)经常听课、指导教学,协调好校内外各方面的关系,更好地为学校工作服务。
(7)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教师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二、人事工作
1、校长负责学校的人员分工及任职。
2、校长指导分管领导,认真负责地搞好全体教职工的各级各类培训。
3、校长对教职工的考核负主要责任。
4、校长负责组织开展行政会和教师会,对学校的重事项和常规工作交行政会商议,进行决策,通过对教师的奖惩。
5、每学期初对学校教职工重新登记,存档。
三、教学行政工作
1、学年初校长要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搞好学校规划,形成文字材料,并拟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提交校行政会审议,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通过。
2、业务校长、主任在学校工作精神指导下,拟定教学教研工作计划,交给校长审阅同意后,在全体教师会议上通过。
3、制定教学工作检查制度,对教师工作实行月检查、月考评制度。(礁、作业、进度、考试、活动开展、计划落实等)
4、实行重平时学生成绩检测制度,学生学习完一单元进行一单元检测,及时进行教学总结和分析,并将成绩通知学生家长。
5、实行推门听课制,每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听其他教师随堂课十五次以上。
6、对教师工作实行学年评定制度,学年末校长负责组织学校考评小组,对全校教师进行综合评定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校长签字存档。
7、杜绝教师有偿家教和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四、学校公务接待
1、学校设定校长办公室,接待对象一般分为视察、参观、事务三类,按其公务内容,由校长主要负责安排学校各职能部门对口开展来宾接待工作,副校长协助安排接待。
五、学校印章证件管理
这里的印章是指学校公章和校长私章,作为法人代表,校长个人印章,在学校对外活动中起着公章的作用。
1、学校公章不得随意刻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正式手续,部门指定单位刻制。
2、学校公章及校长私章启用要下发启用通知,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3、由于机构变动或学校易名等原因造成印章停用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按规定停止印章的使用。
(2)要清查所停用的印章。
(3)要报请校长审定印章的处理办法。
(4)要作好印章的上缴、清退、存档或销毁工作。
(5)所有交接手续要登记签名。
(6)旧印章停用和新印章启用同时对外通知。
4、印章由专人保管,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
六、学校档案管理
七、领导活动安排管理
1、邀请领导同志参加活动须以公文行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工作人员要为领导活动作好前期准备和必要的工作方案。
3、为保证领导活动正常进行,工作人员必须按事先确定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并及时处理好活动进行过程中的各种事情。
4、领导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把相关材料存档,及时安排好新闻报道。
8、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 生活、 工作、 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欢迎阅读。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3.4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
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露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6.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6.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6.4《消防安全检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7.其他相关文件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7.3《化学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7.4《油类管理办法》
7.5《应急疏散预案》
行政管理制度4
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
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办法。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办法。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存款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办法。对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办法。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
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1、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办法。
2、为防止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毁损,各单位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修管理办法。
3、为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及舞弊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办法。
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5、对重要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应当明确。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程序及管理办法。
2、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专人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有关奖惩办法。
3、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存制度。
四、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1、明确职工借支的审批程序及归还时间,对不按期归还借款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制定往来款项的定期清理和核对的管理办法。对清理和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应当明确。
3、明确呆账、坏账的审批处理程序。
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
2、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非税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由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4、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明确领导的审批权限;明确与支出有关的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等。明确重大支出项目的标准及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办法和程序。
5、建立严格的开支标准制度。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明确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开支的处理程序;对国家无规定而由单位自定的,应当明确其报批的程序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6、对单位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核算办法;明确专项项目的完工验收及检查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结余的处理办法。
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财务会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情况、人员增减变化等。
2、财务会计分析的有关指标,至少应当包括:各项收入、支出绝对数及对比指标、预算内拨款占总收入的比率、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非税收入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等,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增加相应的财务分析指标。
3、明确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报送时间和部门。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七、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制度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编制办法。
2、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3、明确会计档案的销毁管理办法。
八、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包括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置制度及内部牵制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范围。
(二)、明确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确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权限;明确操作密码的管理办法等。
(三)、明确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账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的打印时间。当天凭证必须当天打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应满页打印;总账应于月末3日内打印;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月报应于次月3日内打印;季报应于次月5日内打印;年报应于次月15日内打印。
(四)、明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数据的管理制度。对各种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应当明确。
(五)、明确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5
本《工厂行政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厂日常运营中的行政管理工作,确保生产效率和工作秩序。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架构与职责: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能划分,保证责任落实到位。
2、工作流程与标准:设定标准化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员工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福利等人力资源管理。
4、设施与设备管理: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5、文件与档案管理:规范文件的制作、存档和查阅流程。
6、安全与环保:实施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环保法规,保障员工健康和环境保护。
7、财务与采购:规范财务管理,优化采购流程,控制成本。
内容概述:
1、组织架构:详细描述各部门的`设置及其相互关系,如生产部、质检部、行政部等。
2、工作流程:具体规定从原料采购到产品出库的每一个环节的操作步骤。
3、人员配置:明确各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职责,制定合理的人员配备计划。
4、培训与发展:设立定期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提升员工能力。
5、设备保养:规定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报修流程。
6、文件管理:建立文件分类、编号、存档和销毁的系统化程序。
7、安全规定: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8、环保措施:执行环保政策,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绿色生产。
9、财务制度:制定预算编制、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财务规则。
10、采购流程:设定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验收支付的规范流程。
行政管理制度6
某酒店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提升效率:标准化的流程减少了决策的`主观性,提高了采购工作的效率。
2. 控制风险: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和合同管理降低了供应链风险。
3.保证质量:通过质量控制,确保酒店服务的品质,维护品牌形象。
4.节约成本:科学的库存管理和成本控制有助于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行政管理制度7
餐饮酒店卫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良好的卫生环境可以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另一方面,卫生状况直接影响顾客的就餐体验,是提升酒店品牌形象、吸引和留住客户的关键因素。此外,遵守卫生法规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
行政管理制度8
酒店服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为员工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南,减少了因职责不清导致的混乱和冲突;另一方面,通过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可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酒店品牌形象。此外,良好的管理制度还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员工,降低人员流动率,从而保证酒店业务的稳定运行。
行政管理制度9
一礼仪纪律
1.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全体员工的礼仪、办公纪律、出勤、外出等事项的全面监督;
2.行政部主管发现不当现象,可签发“提示单”以提示警告,并报备有关部门主管;
3.行政部确认奖惩事实,可提请有关主管研究提出奖惩申请;
4.对公司礼仪纪律现象,行政部与各部门主管均可直接向总经理提出提出。
二工作计划与报告
没有计划的行为是无效率的行为。公司强调对公司、部门、员工行为的计划性要求,用以明确和把握我们的工作方向,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效益。因此,通过对计划体系的规定,并通过相关计划流程和计划表格的制作,实现工作计划的确立、执行和评估。
(一)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
1公司总经理、部门主管于每一会计年度底应该制定下一会计年度的发展计划。
2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经公司主要高层领导人讨论制作,公司董事会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3部门年度发展计划经部门主要领导人员讨论制作,公司总经理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4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是部门、人员月度工作计划的基础和依据。
5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是对公司、部门经营发展的评价基础
(二)部门、员工月度工作计划
1部门主管、公司员工在每月度底分别进行部门、员工下月度工作计划安排。
2月度工作计划通过对《月度工作计划表》的制作来完成,在该表格中应该相应地填写部门、员工下月工作内容安排和时间控制。
3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交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4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交总经理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5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部门、员工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员工日工作时间控制计划
1公司员工通过《日工作时间控制表》进行日工作时间计划与安排控制。
2公司员工应该按照“《日工作时间控制表》填写规定”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项目如实填写并上交公司行政管理部。
3在《日工作时间控制表》中体现出员工对每日工作安排的合理性与计划性,反映员工每日工作的效益性与非效益性,因此,该表格将作为对员工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员工用于控制时间、提高效率、自我评估的依据。
4《日工作时间控制表》是公司对外服务的重要计费依据。
(四)专项市尝业务规划
1在公司进行新市场的开拓和新业务的推广时,该市场和业务的主要负责人应该进行专项市尝业务规划。
2专项市尝业务规划建立对该市尝业务的全面了解,公司主要经营人员的深入研究、探讨的基础上,同时该规划应该结合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和市场需求与竞争变化的基础上。
3专项市尝业务规划通过制作《市场规划表》和《业务规划表》来完成,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市场拓展与业务推广。
三会议管理
会议是公司决议产生、工作明确、意见交流的正式方式与场合。公司会议区分为定期例会与非定期会议,规定的人员必须准时参与,指定人员作好会议记录,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秩序安排同时提高会议效率。
(一)定期例会
会议名称时间安排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召集/主持人员
业务诊断会议每工作日上午xx:30-xx:00各部门人员对外服务中相关问题讨论、日计划各部主管
月度总结、规划会议每月度第一天下午总经理各部门主管、工作人员上月度工作总结月度工作规划报告各部主管
主管例会每月第一天下午总经理、各部主管月度工作计划协调总经理
员工大会每月中旬一次总经理全体员工经营总结、工作安排、其他相关内容行政管理部/总经理
董事会会议每年度一次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公司重大事项决议总经理/董事长
(二)非定期会议
会议名称时间安排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召集/主持人员
公司发展研讨会不定时总经理、部门主管、主要经营业务人员就市场拓展、业务推广、公司经营等相关事项的讨论行政管理部主任/总经理
临时会议不定时总经理、部门主管、其他有关人员特殊事宜行政管理部主任/总经理
董事会临时会议不定时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公司经营特殊重大事宜总经理/董事长
(三)会议安排
1.公司内会议由行政部秘书安排,部门内会议由各部自行安排
2.主会人会前一天需向秘书告知会议安排、会议内容
3.秘书须提前四小时以上书面通知与会人地址、时间、内容
4.秘书负责会场安排与整理
5.开会期中,秘书负责记录;并于会后将会议摘要决定整理、打英转发给有关人员及总经理备案
四办公设备管理
1.电脑
1.1行政部根据公司文件类别建立完整清晰的目录及子目录系统;
1.2根据保密原则需要,由行政部对行政、业务文件目录设定统一管理的电脑密码
1.3员工在所属部门目录下设立个人子目录
1.4员工不得私设电脑密码
2.传真机、复印机:
2.1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与使用
2.2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
2.3未经许可,个人不得自行操作使用
3.可运用状态维护
3.1行政部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的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的可运用状态
行政管理制度10
行政内部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目标的'实现。它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文档管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环节,确保员工能力和企业需求相匹配,激发员工潜力。
2、财务管理:涉及预算制定、费用报销、资产管理等,保证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3、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维护流程,避免资源浪费。
4、会议管理:设定会议规则,包括预约、通知、记录、跟进等,提高会议效率。
5、文档管理:建立文件分类、存储、检索和销毁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行政管理制度11
1.管理机构组建完整健全。
2.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3.工作计划周密,贯彻落实学校各项任务。
4.定期检查各业务部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5.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覆盖面不低于学校部门、学生班级总数的80%,并总人数不得少于5%;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
6.建立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
7.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挂墙公布,并将所在职人员按照作业地点将姓名、照片以及联系方式等张贴至公告栏或显著位置。
8.每月按时上报甲方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岗人员花名册(含工资支付凭证)、五险缴纳情况证明、本月工作计划、本月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服务质量评价、安全生产情况等)、公共建筑及设施设备检查情况(具体要求见附表,并每周出具巡视报告)等。
9.每次物业服务考核前,及时总结本月(学期或年度)工作情况,积极配合物业考评工作;考评结束后,及时总结、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递交整改报告给后勤管理处。
10.学校假期期间,安排好人手做好校园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校区内物业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11.根据校方对校园物业管理的具体要求及考评要求,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包括调配或增加人手处理突发事件及对校内维修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制度12
行政部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础,它旨在规范行政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组织的有序运行。本制度涵盖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行政人员职责与权限
2. 办公室管理
3. 文件与档案管理
4. 财务与资产管理
5. 会议与活动组织
6. 公关与对外联络
7. 员工福利与关怀
8. 应急处理与安全措施
内容概述:
1. 行政人员职责与权限:明确行政团队的职能分工,确保每个人员了解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决策权限,以避免工作重叠和责任模糊。
2. 办公室管理:设定办公环境标准,包括卫生、设备维护、办公用品管理,以及工作时间与考勤制度。
3. 文件与档案管理:建立文件分类、归档、存取和销毁的流程,保证信息的`安全和有效性。
4. 财务与资产管理:规定采购流程,资产登记、盘点和报废制度,确保资产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
5. 会议与活动组织:制定会议安排、记录、执行和反馈机制,以及企业内外活动的策划与执行规范。
6. 公关与对外联络:指导与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机构的沟通策略,维护企业形象。
7. 员工福利与关怀:设定福利政策,包括假期、保险、员工关怀计划等,提升员工满意度。
8. 应急处理与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快速响应,保障员工安全。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接待管理
第一条
来客接待是行政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接待工作规范有序,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对接待工作做具体的要求。
第二条
以主动、热情、礼貌为原则,接待人员应落落大方,以礼相待。按照接待要求,严格自己要求,做到言行、礼仪规范。
第三条
接待人员问清来者意图,引领其见所需见的人员,并奉上茶水,做好一系列的后续工作。
第四条
流程设计:接待来访人员→询问来意,需要找的人→通知被访者→引领会见→奉上茶水→送客→整理客人走后清洁
(二)报刊收发整理
第一条
办公室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实际需要,订阅报刊,做出计划预算,负责办理订阅的有关手续。
第二条
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每日收取报纸并整理放置在公共阅览资料架上,报纸、内部刊物可随意阅览,但不得带出公司或随意撕剪,阅毕放回原位。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公司内部刊物挪为他用。
第四条
报纸每周更换一次,所有报纸每季度处理一次。
第五条
流程设计:收发报刊→整理→放置资料架→定期清理
(三)后勤管理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公司的各种制度,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实际严格制度。
第二条
后勤管理分为日常清洁卫生管理和考勤登记汇总管理工作。
第三条
办公室人员负责每日的清洁卫生监督和维护,及时提醒值日生和监督者做好相应工作。
第四条
根据外出工作人员情况,及时督促其按时填写外出工作时间登记,如实填写时间及外出事由。
第五条
办公室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外出工作时间统计,每两周进行一次考勤汇总统计,月末根据外出工作时间登记进行总的考勤汇总。
第六条
流程设计:监督→如实审核→汇总登记→报表
(四)文化宣传管理
第一条
负责公司内部文化活动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同时负责公司外部的宣传维护工作。
第二条
根据需要,及时收集信息、加工信息,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第三条
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及时记录政策动向,制作简报以供学习。
第四条
收集与工作有关的学习资料,丰富大家的知识面,附上签阅单进行进度跟踪。
第五条
流程设计:获取信息来源→编辑整理→张贴→学习→存档
(五)其他事务
第一条
名片制作、收发传真等其他事务。
第二条
负责公司文书的打印复印工作。
第三条
负责树木花卉的养护工作。
第四条
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行政管理制度14
一、职责分工二、采购流程三、供应商管理四、成本控制与预算管理五、质量监控六、应急处理机制七、绩效评估与激励
内容概述:
1.明确采购部各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规范从需求提出到物资验收的全程采购流程。
3.建立供应商筛选、评价与维护的制度。
4.实施严格的成本预算,监控采购成本变动。
5.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设立质量检验标准。
6.制定应对供应中断、价格波动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7.设立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行政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依照条例履行药品行政保护职能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受理和审查药品行政保护申请、药品行政保护撤销申请、侵权处理申请;
(二)提出授权或驳回的意见;
(三)提出对药品行政保护撤销和侵权处理的意见;
(四)设立登记簿,对药品行政保护的申请、授权、驳回、撤销、终止等事项进行登记;
(五)对药品行政保护的受理、授权、驳回、撤销、终止等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六)办理与药品行政保护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条例所称药品独占权人是指对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制造、使用和销售享有完全权利的人。
第五条 条例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第二章 行政保护的申请
第六条 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尚未在中国销售是指提出行政保护申请的药品尚未合法地进入中国境内的药品流通市场。
第七条 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代理机构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代理机构。
第八条 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以及其他行政保护文书的格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九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外文是指申请人所在国的官方语言。
第十条 申请人办理申请药品行政保护事宜时,应当委托中国的代理机构办理,并签订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代理机构递交条例第八条和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文件时,应当同时递交申请人的委托书。
第十一条 一项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只限于一种药品。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
(二)申请人的国籍;
(三)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四)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名称(通用名、商品名、化学名)、化学结构式、配方、剂型、适应症、用法、用量、工艺制备方法简介;
(五)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签名(印章);
(六)申请文件的清单;
(七)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 申请文件应当整齐清晰,附图应当标准规范,不得涂改。
申请文件中涉及的科技术语应当采用中国统一的规范用语。
第十四条 申请人递交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二)、(三)项文件,应在其所在国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或证明手续。
申请人递交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四)项文件,应在中国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第十五条 申请人递交的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四)项文件是制造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递交的是销售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人递交制造或者销售合同书时必须附有中国企业法人的上述证、照复印件。
第十六条 申请人提出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应当提交有关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接受:
(一)未使用规定的格式或者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文件的。
第十七条 在获得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之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药品行政保护申请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和药品名称。
第三章 行政保护的期限、终止、撤销和效力
第十八条 条例第十三条所称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是指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
第十九条 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公告事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第二十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期内,药品独占权人应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其药品独占权持续有效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依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请求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和有关证明文件一式两份。
《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请求人的名称、地址及国籍;
(二)被请求人的名称及地址;
(三)被请求撤销的药品的名称及授权号;
(四)请求撤销的理由及证据。
一项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只限于一种受行政保护的药品。
第二十二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中未写明撤销药品行政保护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将受理的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副本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副本送交药品独占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被请求人没有如期陈述意见的,不影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
第二十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请求审查终结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撤销药品行政保护或者驳回撤销请求维持药品行政保护的决定,送达有关当事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申请日前获准进行临床研究,且在药品行政保护授权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的同一药品,在药品行政保护授权之后,可以在批准范围内继续生产、销售,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第四章 侵权处理
第二十五条 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独占权人请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止侵权行为的时效为二年,自该独占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受行政保护的药品被侵权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药品独占权人申请制止侵权行为,应当提交《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
为申请书》。
《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及国籍;
(二)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三)被侵权的药品的名称及行政保护授权号;
(四)请求处理事项;
(五)侵权的事实及证据。
《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应当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备具副本。
一项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只限于一种药品。
第二十七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制止侵权申请,应当受理,并将《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第二十八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需要,可以召开由制止侵权行为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侵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第二十九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就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作出认定。
被申请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侵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制止其侵权行为。
第三十条 因药品行政保护侵权引起的经济赔偿问题,药品独占权人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侵权认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第三十一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侵权处理过程中,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对该项药品行政保护提出撤销申请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止侵权处理程序,待撤销程序终结后,再根据情况恢复或者终止侵权处理程序。
第五章 费 用
第三十二条 申请药品行政保护或办理其他有关事项,应当分别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
(二)审查费;
(三)年费;
(四)公告费;
(五)证书费;
(六)请求撤销费;
(七)侵权处理费;
上述各种费用缴纳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在递交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的同时缴纳申请费;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公告费和审查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四条 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药品独占权人应当在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证书费、公告费和当年的年费;在药品行政保护有效期内,应当于每年度最初的两个月内缴纳当年的年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行政保护。
第三十五条 请求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应当在递交《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同时缴纳请求撤销费。
第三十六条 申请制止侵权行为的独占权人应当在递交《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的同时缴纳侵权处理费。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各种费用由代理机构代收。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第一日不计算在内。
期限以年或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届满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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