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6 15:08:28 行政 我要投稿

行政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行政管理制度(大全15篇)

行政管理制度1

  为方便广大员工查阅、使用公司层面的规章制度,并进一步理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XXXX年初,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牵头负责,各单位积极参与,历时4个月,汇集、梳理、修订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本《制度汇编》。本《汇编》的发布实施,体现了企业经营“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理念,标志着公司管理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目标迈进了一大步,是企业积极践行“向管理要效益”的重要举措。本《汇编》从总体层面上把握、理顺公司行政管理方面的'制度流程,是指导各部门行为、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的纲领性依据。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汇编》中相关规定,规范部门行为,在不违背本《汇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部门实际需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各部门(虚拟分公司、代表处)原有章程、规定中与本《汇编》无冲突的条款,其实施效力不受影响。

  《汇编》中收集的管理制度,涉及公司业务拓展和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按照制度类别分为综合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科研管理、风险控制、安全管理等八大类,内容全面翔实,实用性强。此次《制度汇编》的修订,重点在于,。各部门

  本《汇编》收集了截止至xxx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发布且仍在执行的各项最新制度、最新条款,具有较强的时效性、针对性。《汇编》

  本《汇编》是公司领导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单位集体劳动的成果,凝结了各位参与者的智慧和汗水,在此向大家一并表示感谢。同时,受编者理论政策水平所限,本《汇编》难免存在错误疏漏之处,欢迎广大员工批评指正。

行政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鉴管理,办公设施管理,办公车辆管理,文档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劳保用品管理,员工着装管理,办公电脑管理,办公电话管理,卫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行政办主任负责保管,公司财务印鉴由财务部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副总以上领导许可后方可使用,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该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三、办公设施管理

  1、复印机的`使用,应由各部门的办公文员来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组织培训,操作后按登记表自觉登记,没有文员的部门由行政文员操作,要求双面复印减少单面复印,对印错纸张,要查明原因。

  2、各部门所需发送的传真,登记后由行政文员操作发送。采购部的传真机由采购文员管理,并做好登记。登记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备查。

  四、文档管理

  1、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人事档案由人事部负责管理,公文档案由行政文员负责管理。

  2、所有的档案应分类编号管理。档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虫、防盗。

  3、借阅档案时,要有主管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五、办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门将本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计划交行政部。

  2、行政文员根据各部门计划汇总,经审批后购买,按计划登记发放,领用人签字领取。

  3、对办公用品的采购行政文员要做到品种对路、量足质优、价格合理、开支适当,对超常规计划要严格控制。

  4、办公用品要建立入库登记、出库登记、个人使用登记表,每月底盘点对帐。

  六、电脑管理

  1、各部门的办公电脑要由专人操作管理,工作时间禁止无关人员上电脑操纵,不准读取无关资料。

  2、电脑发生故障要及时与电脑部联系,不得私自处理。

  七、电话管理

  1、各部门的办公电话,是进行业务联系的主要工具,员工要养成长话短说的习惯,避免长时间占线,影响他人使用。

  2、一次通话时间不超5分钟,超时的通话要使用传真机联系。

  3、各部门电话为部门专用,反对其他人使用。

  4、长途电话要严格管理,对超长通话和非业务通话要严格控制,长话要求即打即锁,长话锁码不得泄露。

  5、将各部电话的电话费按月登记,对话费过高的电话,要查明原因。

行政管理制度3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精神面貌,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

  1.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管理与组织

  2.1本规范由行政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和监督执行。

  3、基本规定

  3.1仪表

  3.1.1仪表应端正、整洁。

  3.1.2头发要保持清洁,梳理整齐,请不要留怪异发型和怪颜色。

  3.1.3男员工请不要留长指甲,发不过耳,不留胡须。

  3.1.4女员工上班提倡画淡妆,要体现清洁健康的形象,饰物的佩带应得当,不得浓妆艳抹,不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3.1.5衬衫领口、袖口要清洁。

  3.1.6出席重要场合要符合着装要求,大方文雅得体。

  3.1.7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物,口腔保持清洁。

  3.2着装

  3.2.1员工在周一至周四的工作时间内请着正装,建议为:

  3.2.1.1男士

  3.2.1.1.1西装:深色(深蓝、藏青、灰、铁灰)西服套装,以不易起皱的面料为最佳。

  3.2.1.1.2衬衫:单色长袖衬衫。

  3.2.1.1.3领带:以单色或带有小巧的几何或条纹图案为最佳。

  3.2.1.1.4皮鞋:以黑色、深色的皮鞋为最佳。

  3.2.1.1.5袜子:颜色应以深色、单色为宜,最好是黑色。质地以纯棉、纯毛为宜。避免穿与西装对比鲜明的白色袜子。

  3.2.1.1女士

  3.2.1.2.1职业套装:以黑色、灰色、暗红色或藏青色为最佳。

  3.2.1.2.2袜子:穿西服套裙必须穿长袜,以中性颜色为主。

  3.2.1.2.3皮鞋:着职业套装或西服套裙必须配相应的皮鞋。

  3.2.2夏季男士可不用穿西装外套,可只穿款式简单的长或短袖衬衫,以单色为主;不用佩带领带(若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必须着正装、佩带领带);应穿长西裤结皮带,款式、颜色庄重得体,建议以黑、深/浅灰、深蓝、棕色等深色或中性色为主。

  3.2.3夏季女士着装应以庄重、大方、得体的职业套装为主;可穿衬衫、短袖衬衫、针织开衫或裙子;有领有袖的连衣裙配长袜;如穿无袖连衣裙,应外套长袖或短袖的'上衣。

  3.2.4如果没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每周五工作时间可着便装;要求为:

  3.2.4.1男士:建议上衣为带领的T恤衫或休闲外套,不要透明或上面有字;下衣为单色休闲长裤;鞋为便装皮鞋,运动鞋.

  3.2.4.1女士:建议上衣为带领的T恤衫或休闲外套,不要透明或上面有字;下装为单色休闲长裤/裙、;鞋为便装鞋、运动鞋。

  3.2.5任何人、任何时候(包括周五及休息日)都不得着如下装束进出公司、会见客户。

  3.2.5.1衣冠不整(不整齐、不整洁)。

  3.2.5.2穿着短裤、超短裙。

  3.2.5.3穿着无领且无袖、过透、过露的服装。

  3.2.5.4穿拖鞋(含拖鞋式凉鞋)。

  3.3接打电话

  3.3.1接打电话是我们与用户交往的重要途径;个人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员工在日常的接打电话中要给对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现公司员工的文化修养及素质,也使外界对公司的办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3.3.2基本要求

  3.3.2.1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

  3.3.2.2接打电话,先说声“您好”,并主动报出部门、姓名。

  3.3.2.3通话言简意赅,时间不宜过长。

  3.3.2.4邻座没人时,请代接电话,有事请写留言条,并及时转告。

  3.3.2.5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严禁拨打信息台电话。

  3.4言语行为

  3.4.2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互相吵骂。

  3.4.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表示致意,同事以姓名或职务称呼;客户以先生、小姐称呼,并使用普通话。

  3.4.4站姿要挺拔,坐姿要端正,走路要平稳不得拖拉散漫。

  3.4.5公司内职员与领导或客户相遇,应主动让行,以示礼貌。

  3.4.6公司领导进入办公室应主动起立相迎。

  3.4.7握手时应主动热情,不卑不亢。

  3.4.8进入办公室应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后再进,进门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

  3.4.9同事之间或部门内部如有业务问题进行讨论时,应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3.4.10请不要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奔跑、大声叫喊、高谈阔论。

  3.4.11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请靠右行走,互相礼让,不要抢行。

  3.4.12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4.13办公时间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影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4.14请爱护公司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它财物,不得公私不分。

  3.4.15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3.4.16严禁在公司内用餐、吃零食。

  3.5个人环境

  3.5.1请保持个人办公位整洁,办公桌椅、计算机表面不能有灰尘,物品要摆放整齐,办公区请不要随便张贴。

  3.5.2请不要在办公区堆放资料、纸箱等物品。

  3.5.3有事离开或下班离开办公位时,请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3.5.4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关闭机器电源(包括电脑),收好所有资料和文件,最后离开者请关闭电灯、门、窗、空调等。

  3.6公共环境

  3.6.1除指定地点外(行政部确定并明示),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卫生间)都禁止吸烟。

  3.6.2无特殊事由请不要带家人、亲属、朋友到公司办公场所。(特殊情况需行政总监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3.6.3员工外衣请统一悬挂指定地方(如衣架等),不要随意摆放。

  3.6.4请不要在办公家具上和公共设施上任意写字、刻画、张贴。

  3.6.5请把废纸、废物放入指篓,杯中剩水请倒入指定地点,请不要用饮用水冲洗杯子。

  3.6.6请不要在办公区大声喧哗,有来客请带至会客室或洽谈区。

  3.6.7请不要让客人在没有任何员工的陪同下在办公区内走动。

  3.6.8车辆请停至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3.6.9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

  3.6.10下班前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门窗、空调、电脑及其他设备,随手关灯。

  3.6.11一切有碍观瞻,有损形象的行为。如:随地吐痰,乱扔杂务。

  4、奖惩措施

  4.1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本规范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员工遵守此规范的程度将作为受聘的依据。

  4.2对检查出的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要求予以纠正或整改。

  4.3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警告、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3.1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4.3.2在公司内互相恶语吵骂,将对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还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的处理。

  4.3.3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三次(含)以上对责任人予以辞退。

  4.3.4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3.5其他违规情况第一次违反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除警告外,填写过失单,予以经济处罚20元;第三次违反,予以经济处罚100元,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同时对主管领导予以经济处罚50元。

  4.3.6对三次以上违反规范的、屡教不改者,可根据情节予以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4罚款以现金的形式当场缴纳。

  4.5所有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经行政总监审批后使用。

行政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全面管理工作,使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向科学化、系统化、网络化高水平发展。达到各项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着力推进"三个转变",一是推进转变管理思维和管理理念的转变。二是推进个别被动管理向全面主动管理转变。三是推进由粗放式管理向转细化管理转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现公司规划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办公室日常行政办公管理的任务,权利和责任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从而不断改进和完善提高综合部门的管理水平。真正起到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三大职能作用。

  第三条办公室人员要倡导六种良好风气。

  1、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浓厚风气。

  2、自觉探索、开拓创新的浓厚风气。

  3、雷厉风行、争创一流的浓厚风气。

  4、严谨细致、埋头苦干的浓厚风气。

  5、严守规矩、极端负责的浓厚风气。

  6、甘于奉献、干净干事的浓厚风气。

  第二章办公室日常行政办公管理的任务、权利

  第四条根据办公室在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工作中应具备的三大职能作用、结合我公司已经制定出台的原有规章制度、对办公室的管理任务、权利在本制度中进行细化和明确。

  第五条办公室人员在当好领导参谋助手方面,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因此要经常学习和掌握国家政策和上级指示,行业发展动向,结合我公司的特点,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供领导决策和指挥工作时参考。对于公司决定和安排的工作事项,要及时传达给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并要把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结果进行分析、评判,再及时的反馈给领导及有关部门。把领导新的决策再传递到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做到上、下级沟通、互动。

  2、严格执行公司《关于会议制度的规定》组织安排好各种会议,作好会议纪录,对会议布置的工作,按时对承办人检查、落实。要把承办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落实公司制定的《新员工试用制度》和《员工甄选聘用管理办法》以公正、客观、实效的原则,帮助公司把好用人关。对到公司工作的新员工,要建立个人档案,试用期间要经常了解思想、工作、学习、身体等各方面的'情况,并要征求新员工所在部门、单位的意见,拿出综合意见向公司总经理提出到期后是否转正的意见。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定向招聘人员,由办公室按照公司制定的办法,对其办理手续,并要介绍公司简况,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公司融为一体。

  第六条办公室在组织协调方面,应完成以下任务。

  1、根据公司制定的《员工守则》要在全体新、老员工中进行宣传、学习、示范,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这不仅仅是公司从企业文化角度建立的规章制度,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要把公司要求去做变成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有一个好的团队、才能不断对外提升公司对外形象。

  2、根据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管理规范》处理好员工劳逸结合、按劳取酬、突出贡献的原则。始终鼓励能够模范带头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教育帮助、处罚个别员工无组织、无纪律的歪风斜气。在公司氛围内树立一个良好的自然风气。培养出一支思想过硬、纪律严明、作风正派、能够吃苦耐劳善打硬仗的员工队伍。

  3、量化考核是办公室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据公司制定的《量化考核办法》,要把考勤、工作纪律、卫生状况信息反馈这四部分,作为公司对员工进行量化考核的一个主要方面,结合公司新制定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从而评价出每位员工的个人素质和综合业绩。

  4、公司以人为本制定的《员工休假制度》是公司为增加员工福利和凝聚力的一项利民措施。办公室要按照制定的标准和范围进行实施。

  5、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制定的《出差管理制度》有涉及到办公室该办理手续和把关的地方,一定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办理。

  6、公文的收、发、存是办公室例行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司制定的《公文处理准则》,办公室对上级来文要及时呈报给公司领导,公司对外发文要及时办理、公司内部文件、通知等要及时传递或下发到位。充分体现公司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办公室要搜集各种公文的承办结果。要按规定立卷、归档、备查。

  第七条办公室在服务保障方面应完成以下任务

  1、保持公司文件资料的齐全完整,是公司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对外不公开的文件资料,属公司的商业秘密,有些重要资料属公司无形资产。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传递和设档管理。

  2、办公用品的合理节约使用,关系到公司管理费的节、超,办公室应根据公司制定的《办公用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对于一次性消耗的用品如:纸张、笔墨要节约使用,对办公用具要登记造册,分解到使用人保管、使用,要明确其责任。

  3、公司因工作需要配备的计算机属公司的固定资产,办公室应根据公司制定的《计算机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予处罚。

  4、公司配备的车辆主要为经营、生产及办理业务使用。办公室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5、公司电话是为方便与外界联系、沟通、开展业务使用,办公室应按照公司制定的《电话管理规定》监督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奖、罚规定

  第八条为了严格对制度的执行,做到工作有标准,有要求、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评判结果。公司对办公室在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质量要进行考评。通过奖、罚措施,增强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心,使公司各项工作管理精细化。

  第九条办公室要定期对于落实、执行公司制度情况进行自检,将自检结果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及资深管理者参加进行评判。

  第十条奖、罚的办法:按照本制度对办公室的工作从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三大职能方面,分条、分项评定。每一项都划分为"优""良""中""低""差"三个档次,暂定每半年综合考评一次。

  第十一条本制度主要考评内容分为三个方面共十四项细目,考评记分,奖罚标准执行公司《行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简称)内各行政单位(以下简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行政单位预算;

  (三)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行政单位实行单位报账制度,由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负责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六条行政单位财务预算是指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行政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财政局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八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

  第九条行政单位预算依据下列程序编报和审批:

  (一)行政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增减因素,编制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并报送财政局;

  (二)财政局参照行政单位提出的收支预算以及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年度计划,审核分配单位财务预算指标;

  (三)财政局将审核后的单位财务预算指标报管委会审批,管委会审批后正式下达。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收入是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局核拨给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专户按照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经财政局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计划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的项目补助资金。

  (四)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本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三款、范围以外的收入。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及时入账,并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基金,以及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

  第十六条行政单位支出包括:

  (一)经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二)专项支出(含上级补助资金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专项或者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行政单位经依法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本条第二项、第三项支出,分别按其用途列入相应的预算科目。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由财政局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防止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管委会有关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同时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并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的专项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向主管预算单位及财政局报送专项支出情况表及文字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确需安排支出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核批后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二条行政单位的结余不提取基金,全额结转下年使用。其中,已完成项目的专项经费结余,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及财政局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暂付款等。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分类按的统一标准设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统一采购。

  第二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由财政局统一建账、核算,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行政单位应当明确责任,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

  第二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由财政局统一开设和管理银行存款账户。

  第二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九条行政单位所需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上报管委会统一审批。

  第三十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第七章应缴款项和暂存款项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应缴款项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等款项,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以及暂未纳入预算管理但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第三十二条行政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入,应当使用合法票据。

  行政单位取得各种应缴款项,应当及时、足额上缴金库或者同级财政专户,不得挪用、截留或者坐支。

  第三十三条暂存款项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等待结算的款项。

  第三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八章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行政单位发生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应当在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预算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编制有关财务报表,提供资产目录以及往来款项清单,提出资产作价依据和往来款项的处理意见,办理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三十六条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的资产经上报财政局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转为事业单位和改变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调整、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后,转作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三)撤消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由财政局及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四)合并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移交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财政局及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七条财务报告是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预算外资金收支明细表、专项支出情况表等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九条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反映本期收入、支出、结余、专项经费使用及资产变动的情况,说明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等。

  第四十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开支水平、人员增减、固定资产利用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人车比例等。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其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一条财务监督是行政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二)对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三)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四十三条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行政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行政单位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行政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6

  一、用车范围

  1、接送患者。

  2、邀请院外人员讲学、会诊、检查指导工作。

  3、院领导用车。

  4、职能科室因公赴老城区外联系工作、开会或其他特殊情况可酌情派车。

  5、外事活动。

  6、离退休职工特殊情况用车。

  二、车辆的管理

  1、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属于第一种情况的向医务科申请派车,其它情况必须向院办申请。

  2、司机出车必须经派车通知或派车单,无派车通知均作为私自出车。八小时以内以派车单为准,按派车时间先后安排出车,如有冲突由办公室协调。八小时以外可以电话派车,第二天补填派车单。

  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驾驶员不得随意送修。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的零配件,必修经鉴定,院办同意后到指定修理点修理。如车辆更换大件、大修、三保等1000元以上的维修,司机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维修部位、费用,由办公室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

  4、司机必须服从院办、医务科调度,准时定点出车,不能按规定出车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0元绩效工资。无故拒绝执行任务,每次扣50元。再次拒绝出车的,收缴车钥匙并进行相应处罚。

  5、下班后车辆停放在门诊住院大楼前,不得随意停放,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个人承担。医院正门口不宜停车,以免影响人员出入。

  6、未经批准的`私自用车,每发现一次扣除绩效工资100元;发现三次以上私自用车,将在院内通报批评。私自出车所发生的事故、违章罚款等均有个人承担。损坏车辆视情况分别给予批评、罚款、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7、特殊情况下的出车,事后要向院办公室报告,否则均作为私自出车。

  8、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用车,违规造成的罚款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下由院长批准报销。

  9、过路费、停车费、出车费当月报销。

  10、每次加油应当做好记录工作,内容应当包括加油所有涉及到的时间、加油量、费用、起止里程数等。加油情况一个月报一次到医院办公室。

  11、司机出车应做好出车记录。遵守司机工作纪律及用车管理规定,值班时间内八小时外不能离开赣州市区。非值班时间如需离开赣州市,需报告直接上级。

  12、车辆不使用时,备用钥匙交值班室或办公室保管。

行政管理制度7

  1目的

  规定本公司文件资料的编写、批准、发布、更改、保存和作废等活动以及适用外来文件的控制要求,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保存必要的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文件的编写、收发、控制及资料保管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负责工作文件的编写、收集和存档。

  3.2综合管理部负责业主档案的管理与控制。

  3.3办公室负责文件发放、存档、资料保管以及文件的处理。

  3.4办公室主任主管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控制。

  4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q/ph-qp-4.2.3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q/ph-qp-4.2.4

  5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5.1文件的产生

  5.1.1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求编写文件。

  5.1.2总经理助理对文件进行审核。

  5.1.3总经理审批通过的文件由办公室打印和发放,作为非受控文件生效。

  5.1.4办公室对生效的文件印制,必须使用[印制文件登记表](qr-wd01-02-01)。

  5.2文件、资料的类别

  5.2.1受控文件

  a)内业资料;

  b)图纸资料;

  c)按照质量体系的控制要求进行管理的文件;

  d)在质量体系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外来文件;

  e)与服务过程有关的合同协议;

  f)业主档案(如:公共合约、用户登记表等,属于业主财产,由综合管理部管理与控制,具体执行[顾客财产控制程序]q/ph-qp-7.5.4)。

  管理与控制具体执行[文件控制程序](q/ph-qp-4.2.3)。

  5.2.2非受控文件

  与公司经营和服务工作范围相关的文件作为非受控文件管理,办公室应对其进行分类和编码,以便于归档,根据目前公司现有的非受控文件,可分为:

  a)内行文、外行文:1

  b)未被质量体系引用的外来文件:2

  c)与服务过程无关的合同协议:3

  d)未被质量体系引用的法律法规:4

  e)行业标准性文件:5

  f)照片、录像带:6

  g)电脑贮存:7

  5.3文件、资料目录的索引号

  文件盒编号

  同号柜序列号

  文件柜编号

  文件类别编码

  5.4文件、资料归档与管理

  5.4.1各职能部门对各种工作文件进行编写、收集、整理和存档,并汇总到办公室统一管理。

  5.4.2办公室负责文件、资料的保密性防范,公司所有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的资料均属保密性文件。

  5.4.3办公室负责对文件、资料的管理和保护,文件、资料应分门别类包装和存放,对于需存档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存档,并建立[存档备案资料目录](qr-wd01-02-02),注明文件类别、索引号、份数等,如用必要还应有内容说明。并在档案柜上贴好存放文件的索引号范围。确保调用、借阅文件、资料时易于识别和检索,便于对文件资料的保管。

  5.5文件、资料的发放

  5.5.1文件应按各职能部门工作性质和范围发放,由办公室制定[文件分发登记表](qr-wd01-02-03),注明发放范围、数量、分发号等,并要求领用人在[文件分发登记表]上签领,以便对发放的文件进行统计和检查。

  5.5.2办公室在文件发放的过程中不得误发、遗失,发现文件误发时应立即追回,同时作好文件的补救工作。

  5.6文件资料的调用、借阅与归还

  5.6.1借阅者应在[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qr-wd01-02-04)上详细注明文件、资料的编号和图号,并按时归还和办理归还手续

  5.6.2借阅的文件、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复印、摘抄、外借和传播。

  5.6.3借阅的文件、资料归还时,办公室应对文件资料是否完好进行检查,若文件、资料受损的,借阅者应阐述受损原因,并在[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的备注栏上注明,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机密性文件的调用与借阅规定

  a)a级机密文件资料:公司年度计划、公司年终报告总结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公司财务报表、法律诉讼文件等的调用与借阅需经总经理批准。

  b)b级机密文件资料:业主档案,公司员工档案、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经营专项审批文件等的调用与借阅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c)c级机密文件资料:内业资料和技术性图纸资料、法律法规类文件的调用与借阅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向办公室联系办理。

  d)行业主管借阅文件、资料的仅限于b级机密和c级机密文件、资料。

  e)业主(用户)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资料的,仅限于技术图纸和已张贴在公共场所的文件。

  f)外来单位借阅、调用文件、资料的限于国家执法部门,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单位因工作和侦破案件需要的,可以给予协助与配合,但在此之前应检验和登记来访单位和人员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件,由办公室主任向总经理请示后亲自办理。

  g)以上文件资料的调用与借阅按5.5.1、5.5.2和5.5.3条款执行。

  5.7文件的复制、破损和丢失

  5.7.1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复印公司的文件资料,如因工作需要复印文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在[文件复印登记表](qr-wd01-02-05)上填写复印文件的名称,复印数量,并签名。

  5.7.2文件使用人应对文件妥善保管,当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或丢失时,应填写[文件补发申请表](qr-wd01-02-06),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办理更换手续。补发新文件时应收回破损文件,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新的分发号延续原来文件分发号。

  5.8文件、资料的更新

  文件增加条款和更

  新时应及时更换,保证在使用处获得有效版本。

  5.9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5.9.1内容不适用于公司运行或超过有效期限的文件,经过总经理过期审批后给予作废或销毁处理。

  5.9.2在分发过程中发现文件遗失或在使用过程中文件破损严重和丢失的,应向上级汇报,经总经理审批后,给予作废处理。

  5.9.3作废文件盖作废章,留一至两份备案,其余销毁。文件销毁处理时需两个人进行,一人实施,一人监督。

  5.9.4办公室对于作废和销毁的文件,应在[作废、销毁文件登记表](qr-wd01-02-07)上注明作废或销毁文件的编号、版本号和分发号作废,并向各部门书面发布作废声明,防止误用。

  6使用的记录表格

  序号名称编号存放地点存放时间

  1[印制文件登记表]qr-wd01-02-01办公室一年

  2[存档备案资料目录]qr-wd01-02-02办公室长期

  3[文件分发登记表]qr-wd01-02-03办公室一年

  4[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qr-wd01-02-04办公室一年

  5[文件复印登记表]qr-wd01-02-05办公室一年

  6[文件补发申请表]qr-wd01-02-06办公室一年

  7[作废、销毁文件登记表]qr-wd01-02-07办公室一年

  起草人: 审核人: 审批人:

行政管理制度8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八、出差

  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3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部分公司领导经总经理特别准许外,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最多只能提前十五分钟(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后才能打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时间:除个别工种外,员工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八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一)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1)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3)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1)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三天(5月1、2、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2、3日);

  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2)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不含副总以上级)请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呈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一)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周办理);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办公室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二)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三)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考勤副卡>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考勤副卡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机构等),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副卡。

  (五)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或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考核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丽英每月负责发卡收卡(正副卡)、统计汇总上报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八)公司于每月20日之前在办公大楼一楼公布上一个月公司总部人员的出勤情况。

行政管理制度9

  第一章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工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在人员接待、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当好企业安全卫士,保障工厂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作范围

  (一)工厂外观形象、风貌的树立及维护。

  (二)工厂及员工财产的保护。

  (三)工厂生产、生活纪律的维护及监督。

  (四)参与工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门禁制度的监督管理。

  (六)处理临时性、紧急问题。

  第三条管理架构

  保安队直属于人事行政部,直接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对行政主管负责并汇报工作,下设队长一人,分责任承担分内工作,组织结构如下: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保安队长

  1、针对工厂、宿舍、餐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保卫措施。

  2、负责全队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提高全队人员综合素质.

  3、负责厂内、宿舍、餐厅的值勤管理,督促检查警报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4、督导检查各班值勤情况、夜间查岗、查哨、查宿舍及相关记录之完整。

  5、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火灾、偷盗及打架斗殴、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对紧急病人及时安排车辆送往医院,并及时报告行政主管。

  6、协助行政主管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执行纠正改善措施。

  7、督导、检查宿舍纪律、异常状况、清洁卫生和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务,并对本队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经常性汇报。

  9、处理本队与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内部冲突,带出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

  10、保安队长与保安员一样轮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二)保安员

  1、严格执行厂规厂纪,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纪律秩序。

  2、严格按照《门禁管理制度》,检查车辆、来访者及出入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手续。

  3、熟悉工厂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员工的执行情况。

  4、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队长,重大事件要按程序迅速通知相关主管人员,不得拖延或虚报。

  第五条保安工作准则

  (一)按规定着装,注意仪容仪表。

  (二)待人接物要注意礼仪礼节、文明礼貌,

  (三)必须全神贯注值班,不准打瞌睡或脱岗、睡岗,严禁饮酒、聊天会友、听音乐看书报、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未经队长或者主管许可,不得擅自调岗、离岗或休假。

  (五)除遇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越级上报工作。

  (六)不得监守自盗,营私舞弊或者假公济私。

  (七)相互尊重,相互团结、如遇到困难应同心协力,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决不允许各存私心,相互指责,使工作无法开展。

  (八)忠诚工厂、热爱工厂,尊重上司,服从工作安排,主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九)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十)不得利用权职和工作之便,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索取员工等人的财物或谋取利益。

  (十一)无特殊情况和工作必要,不得擅自进入厨房、操作间、仓库及异性宿舍。

  (十二)保安队全体员工必须从严自律,尽忠职守,以执法人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

  第六条值班保安工作内容

  (一)监督员工佩戴厂证出入厂区。

  (二)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

  (三)监督员工上班时外出或回宿舍。

  (四)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保安室,并提醒公访人员在保安室不得久留。

  (五)按规定接待公访、私访人员,符合来访条件者要检查证件并做好登记。

  (六)严格检查来访者及外出员工所带的行李、包裹等,如发现可疑物品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七)检查内外车辆进出厂,认真核对验证出厂物资。

  (八)加强厂车动向的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九)信件、书报、快递的收发工作,员工来信一律放在规定位置,凭厂证领取,快递包裹等贵重物品,必须做好登记。

  (十)不定时巡逻厂区、车间、宿舍,确保安全。

  (十一)不定时检查厂区、宿舍水、电,发现有漏电、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十二)监督员工遵守纪律,发现问题要灵活性处理,疑难问题及要时上报。

  第七条保安工作标准

  (一)熟悉部门工作运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与要求,并严格执行落实。

  (二)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明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时效,严禁违背上司的合理工作指派。

  (三)对来访客人、工厂职工应文明有礼,并主动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公司上层领导及客户出入大门时应敬举手礼。

  (五)遵守部门规定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当班期间必须精神饱满,站坐端正、举止得体,保持良好形象。

  (七)接到上级或其他部门发出的紧急信号时,当值保安应在二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并及时上报所发生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应沉着冷静的按程序处理,并设法尽快通知上级和附近的同事;在与他人或外界发生纠纷时必须顾全大局,克制忍让,避免发生冲突或事件升级。

  (九)接到员工或其他部门的建议或投诉时,必须礼貌倾听,并作记录,按程序正确解释,事后必须及时、如实地上报或转告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十)当事情超出个人的职责权限或处理能力时,应立即上报。

  (十一)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劝止并报告上级,不得知情不报或提供虚假情况欺瞒上级,严禁散布或传播不真实之言论。

  (十二)做好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时递发工作报告。

  (十三)熟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十四)熟记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治安等应急电话。

  第八条交接班管理

  (一)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对讲机,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

  (二)上下班交接双方应交接清楚,并在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交接记录,具体事项包括:

  1、本班未完成的工作以及在值班中需要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

  2、上级交办未办事宜、送货寄存物和公共物品清点事项;

  3、入厂人员尚未出厂以及出厂员工尚未回厂情况;

  4、厂内可疑现象;

  5、警械器具等。

  (三)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四)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五)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工作日志上登记下班时间并签名。

  (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到岗,而交班人员擅自离岗,则这期间发生的问题由两人共同承担。

  第九条相关事件处理程序

  (一)火警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到失火现场,确认着火介质性质(电着火、油着火或其他)和火势大小,控制现场并报告保安队及相关管理、消防人员至火场灭火。

  2、现场人员应根据着火性质立即采取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灭火(注意:油着火或电着火均不能直接用水灭火)。若刚发生火苗,立刻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3、若使用灭火器仍无法将火扑灭时,应:

  a、火速打电话至119,并按响消防警铃,按公司消防演习程序,发挥消防组织功能,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

  b、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窃取公司财物。

  c、情况危急时要通知当地治安部门或公安部门协助交通管制。

  4、火势扑灭后立即清查人员及物品,统计损失情况并保护现场,供警方和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堪查;

  (二)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管制员工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及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入内。

  3、通知厂内保安或厂内主管前来援助处理。

  4、认清来者面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凶器,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供警方侦查依据。

  5、事情发展后,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人员处理。

  (三)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发现可疑人物,应与队长或值班保安联系,并周密临视其行动。

  2、发现厂区物资被盗应第一时间报告队长、并及时通知行政部领导。

  3、保持被盗现场,以备警方调查。

  (四)员工打斗事件处理

  1、员工打斗或对公司管理员逞能,应迅速制止,将当事人交其主管或行政主管处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勤保安或公司管理人员合力制止,必要时报警。

  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为防围观者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当事人双方带离现场,再作处理。

  3、在处理事件时以教育为主,要公正,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更不得加入打斗。

  4、若为下班时间,应立通知队长或行政主管,情况恶劣者要即刻通知派出所协助。

  5、事后将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上级主管作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员工一般违规事件处理

  1、发现员工的行为违反相关厂规厂纪,以正确的态度予以劝说并制止。

  2、告知员工违反了那些规定并进行教育。

  3、将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并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4、将初步调查核实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关处理结果。

  第十条其他

  (一)保安员原则上应在工厂住宿,如有私事外出必须在当晚12:00前返回公司。

  (二)服从部门的会议和学习安排(包括业务知识和军事技能训练等)严格遵守会议或学习纪律,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禁止缺席、迟到、早退。

  (三)应工作需要,休息人员在接到上级的加班临时通知时,必须积极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四)全体保安队员每月由上级做相应的考评,对工作表现突出,上报批准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鉴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第十一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门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门禁管理,保障工厂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禁管理制度直接由保安队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以下称门禁管理人员),对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三条门禁管理人员必须注意本身的礼仪、礼节、涵养与素质,对来宾或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对本厂员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第四条门禁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是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五条本厂员工出入管理

  (一)本厂员工进出厂门时,厂牌佩戴于左胸前或挂于胸前,不得随意乱挂或转借他人使用。

  (二)在正常上班时间有事需外出时,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给值班室作为放行的依据,门禁管理员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注出厂时间;待外出人员归厂时,再签注归厂时间。《人员/物品放行条》应及时上交人事行政部,如有异常与该员工所属部门联系。

  (三)对解雇、辞职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须核对其《人员/物品放行条》并负责检查其所有物品,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字。离职员工物品应在下班时间出厂。

  (四)本厂员工非因公外出者,必须在当天24:00前赶回厂部,最晚不得超过00:30。

  第六条非本厂人员出入管理

  (一)外单位因事到本厂洽谈业务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必须与接洽人联系,经许可后,门禁管理人员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等相关内容,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发给洽谈人员“来宾证”,待洽谈完毕后,洽谈人员须退还“来宾证”。

  (二)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工厂相关领导陪同时,或由相关领导陪同的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可不必办理来访登记手续,但门禁管理人员必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以及相关陪同领导。贵宾或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出厂后,注明其离厂时间。工厂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需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需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三)私人探访人员于下班时间来厂探访,需由被探访人书面申请,并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进入。门禁管理人员需查实其身份证件,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必须到工厂门口接待,并于《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门禁管理人员发给“来宾证”。若无需在厂留宿,则须在当天24:00前离开。上班时间谢绝一切私人探访。

  (四)对于来我厂应聘的人员,应聘人员需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发给“来宾证”。若需进入车间或办公室,应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相关人员带领。

  (五)来访人员未遵守工厂进出厂区相关规定的,门禁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厂。

  (六)来访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七条车间及办公室门禁管制

  (一)员工上班进入车间时,要穿好工衣、戴好厂证,对新进员工暂没有发放工衣、厂证时,凭有效试工卡进入车间。

  (二)下班后,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或办公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严禁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下雨天所带的雨具应放在指定位置,员工下班时不得携带工厂任何物品离开车间,包括内部文件、纸箱、胶带、工厂报废品等。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

  (五)未经核准加班的办公室人员在晚上24:00后不得再滞留办公室。

  (六)下班后办公室人员全部离开时,门禁管理人员应及时为办公室大门上锁。

  第八条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一)外来车辆进厂时,保安应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车牌号、进厂时间,进厂事由及携同人数、随车物品等相关内容,并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发给《来宾证》。

  (二)门禁管理人员应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车辆出厂时应对车辆进行物品检查。若有物品需放行的,必须凭《人员/物品放行条》放行。

  (四)根据《人员/物品放行条》与实物进行核对,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签字确认,确保放行无误。

  (五)外来车辆出厂后,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出厂时间。

  第九条本厂车辆出入管理

  (一)本厂车辆外出时,保安应在《公司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所用的车号、出厂人员、出厂时间、回厂时间等相关内容,并检查是否有相关《派车单》、物品,物品放行手续是否齐全、物品是否相符等。

  (二)本厂员工车辆(摩托车、自行车)进厂时,摩托车应放慢速度,靠车行道行驶,自行车进入大门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厂区,并按规定区域停放。

  第十条物品出入管制

  (一)无关易燃、易爆物品、违禁物品不得带入厂区内。

  (二)外来厂商来交货,应先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通知收货人员前来接洽。

  (三)外来人员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门禁管理人员代为收发。重要文件应及时送达相关部门,私人邮件写在公布栏上通知前来收取。

  (四)外来人员、本厂员工或离职员工私有物品需出厂时,当事人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门禁管理人员依《人员/物品放行条》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包裹进出厂区,应自觉接受门禁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登记。

  (五)凡工厂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经门禁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六)放行的物品若数量少,能列出物品清单,则需准确列明;若物品数量各种较多,无法一一列明,则至少需注明件数、重量等。

  (七)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十一条物品放行权限

  (一)皮具原料、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成品,50件以下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50件以上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二)其余生产性物料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三)机器设备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四)模具外出加工、维修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五)其余物品一律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放行。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保障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并创造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及公共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宿舍只提供给厂部的在职员工住宿。已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日迁离出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第三条住宿标准

  职位房间类型住宿人数用电标准管理费

  组长以下人员(车间)集体房8人/间-----15元/人/月

  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房1人/间10度/人----

  其他后勤人员管理房2人/间5度/人----

  第四条宿舍配置

  (一)集体房:上下床4-5张,风扇2台。

  (二)管理房:双人床1张或上下床一张,风扇1台,书柜1张,椅子1张。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工厂保安负责员工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全面负责监督宿舍内部的卫生状况以及住宿人员的遵章守纪工作。

  (二)舍长由全体舍员投票选举产生,舍员必须服从舍长宿舍秩序及卫生管理,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有序。

  (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厂部的住宿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四)员工宿舍及公用设施为员工使用,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五)住宿人员必须随时配合厂部相关领导及宿舍主管部门不定时检查宿舍,住宿人员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六条宿舍纪律

  (一)宿舍内外严禁大声喧哗。

  (二)节约用电,离开房间随手关闭照明灯和风扇。

  (三)严禁在宿舍内聚餐、喝酒、打牌、赌博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四)爱护公物,不准私自占用或损坏已辞职人员的床位及公用物品。

  (五)非有特殊情况男女员工不得互串异性宿舍。

  (六)禁止未婚男女同宿。

  第七条安全防患

  (一)员工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者私藏凶器、匕首、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二)宿舍内除公司统一安装的电源、电器设备外,未经允许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以及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三)严禁在宿舍生火做饭。

  (四)禁止有破锁、越墙、偷窃、吸毒等违法行为。

  (五)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以防被盗。

  第八条清洁卫生

  (一)员工注意做好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达到整体美观。

  (二)每间宿舍采取员工轮流值日制,每天由一至两名员工负责宿舍内部的清洁卫生。

  (三)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四)员工清洗的衣服、被褥应晾在阳台上,晾干后及时收起放好;

  (五)严禁在宿舍内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第九条:作息时间

  (一)正常休息:23:30-07:30

  (二)午休时间:12:30-13:45

  (三)晚上熄灯时间:12:30

  (四)正常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进入宿舍。

  (五)因季节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条借宿管理

  (一)员工之亲戚、朋友来访,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留宿者,可以按规定办理相关住宿手续。

  (二)借宿人员,必须由员工本人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借宿手续,填写《借宿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留厂住宿。

  (三)凭《借宿单》在保安处登记借宿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宿时间等相关情况,并由该员工、借宿人签名确认。

  (四)由保安(宿舍管理员)安排借宿人员住宿。

  (五)借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住宿安排、管理,严格遵守厂部的《宿舍管理制度》及厂部之其他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取消其借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员工本人及借宿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一)员工可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宿舍住宿,不在工厂住宿的员工不再另外发放住宿补贴。

  (二)个人现金、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规范员工用餐秩序,创造一个洁净、卫生、舒适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操守,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务周到,对用餐人员恭谦有礼,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发生争执。

  (二)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有肝炎、肺结核、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者,均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三)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物,勤剪指甲,工作时间必须戴上工作帽、口罩、系上围裙。

  第三条食品质量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法规条例,确实做好食堂的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禁止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到无牌无证的摊挡购买熟食品和包装品,生熟食品存放要隔离。

  (三)不得发放生、冷或变质的食品供用餐人员食用。

  第四条食堂卫生要求

  (一)保持厨房、餐厅地面、桌面、餐椅干净卫生

  (二)厨房、餐厅物品摆设整齐有序,不得杂乱无章。

  (二)用餐完毕后第一时间清理厨房、餐厅卫生,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并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大清洁。

  第五条用餐时间

  (一)员工正常用餐时间为:

  中午12:00-12:30,晚上18:00-18:30。

  (二)晚上需要加班的员工,视加班情况为加班员工免费提供夜宵。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供应饭菜。

  第六条员工用餐规定

  (一)按规定用餐时间凭工作证用餐。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用餐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安排。

  (二)严禁穿拖鞋、睡衣、背心、短裤进餐厅用餐。

  (三)遵守用餐秩序,按要求自觉排队,不插队,不拥挤。

  (四)文明用餐,用餐时不准站在餐椅上,不得将脚架在餐桌或餐椅上。

  (五)爱护粮食,按自己的饭量盛打饭菜,不许造成浪费。

  (六)不得在餐厅高声喧哗,严禁借故寻衅滋事,扰乱食堂秩序。

  (七)不得刁难辱骂、漫骂食堂工作人员。

  (八)爱护食堂设施严禁损坏公共财物。

  (九)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严禁乱扔垃圾、乱泼脏水。

  (十)未经允许,用餐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不得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病号除外)。

  第七条节约用水、用电,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现有的用具和设备设施,用餐人员不得私自拿出食堂或带回宿舍占为已有。

  第八条其他

  (一)食堂全天候为员工免费供应饮用水。饮用水只提供给员工正常饮用,不得利用饮用水洗碗或另作其他用途。

  (二)每天晚上18:00-23:00为员工免费供应热水。

  (三)餐厅设有有线电视,电视放影时间为每天中午12:00-12:45,晚上18:00-22:30。

  (四)加班时间热水暂停供应,电视暂停开放。

  (五)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用餐、洗澡水供应、电视开放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九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招聘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工厂招聘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基本政策

  (一)厂部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二)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本厂在职员工,然后再向社会招聘。

  (三)工作绩效是本厂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招聘

  (一)用人部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填写《人才需求申请表》。

  (二)《人才需求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及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招聘方案并实施。

  (三)人员的招聘,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时可进行对外招聘:

  1、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四)应聘者必须完整、真实填写《入职申请表》,并提交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五)初试: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身份背景、入职资格、求职意向及待遇要求等方面。

  (六)复试:经初步审查,符合录用条件者,由用人部门复试,包括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等。

  (七)结果:面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并议定工资待遇后,通知报到;面试未通过者,资料转入人事行政部存档。

  (八)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员工,必须在人事部门通知时间内报到任职,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或放弃,应与人事行政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或申请除名,否则半年之内不予录用。

  第三条录用条件

  (一)员工录用条件必须符合《职位说明书》。

  (二)员工的任用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必要时进行个人背景状况调查,并采用技能考核和面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成为本厂员工:

  1、被通缉、判刑有案或解除公职尚未复职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3、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被公司或其它机构开除者;

  4、有挥霍公款或贪污行为并记录在案者;

  5、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营私舞弊、声名狼藉者;

  6、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

  7、患有神经病、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者;

  第四条入职手续

  (一)录用人员必须向人事部门提供以下证件缴检后,并上交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最高学历证书;

  3、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5、特殊岗位相关证照。

  (二)录用人员由厂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进行培训试用。

  (三)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建立档案;发放工作服;发放临时厂证,以作暂时出入厂区及宿舍证明,七个工作日后制发正式厂证。

  (四)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员工手册》培训,以使员工对工厂概况及相关规定有初步了解,并且考核合格后予以分配给用人部门。

  第五条试用规定

  (一)新员工录用七个工作日内为培训、试工期间,七个工作日内因不适应环境自愿离职,或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分配,顶撞上级等恶劣行为者,公司将立即停止聘用。

  (二)用人部门根据新员工实际情况填写《新进员工培训试工考核跟踪表》,报部门经理(厂长)审查,人事行政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一至两个月(包括七天培训试工期在内)。

  (三)试用期间,新员工会得到上级管理者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并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四)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五)员工转正后,除基本薪资将获得相应调整外,并可享受正式员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满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并按劳动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三)合同期满,公司或劳动者都可自由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续签,合同续签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解除按员工正常离职程序办理。

  第七条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三)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佳力皮具厂全体员工(副总经理以上级别或经公司特别批准免于考勤者除外)。

  第三条职责范围

  (一)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统计、监督、各类假期的审批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职责:负责工厂全体员工考勤稽查、汇总、各类假期的办理等工作,每月5号前将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公布,并由个人签名确认。

  第四条上班时间

  (一)正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加班时间按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若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正常上班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五条考勤方式

  工厂全体员工均使用打卡钟打卡的方法记录员工考勤。

  第六条打卡管理

  (一)员工打卡上下班,每次打卡应打在相应的卡格内。

  (二)上下班打卡有效时间: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后15分钟内打卡有效,超过15分钟打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三)因打卡钟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的,由人事行政部考勤人员或现场监督打卡人员负责现场签卡确认。

  (四)员工有正当理由(如遇突发公共事件)而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打卡的,可以电话的形式向直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由直接主管领导在卡上进行签名确认,视为正常出勤;因个人原因而漏打卡者,最迟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向直接领导阐明漏打卡原因,由其直接领导签名确认、并经人事行政部核实后视为正常出勤;但当月漏打卡累计超过五次者,不予计发全勤奖。

  第七条加班

  (一)非车间作业人员加班须有《加班申请单》,或因特殊情况而补办的《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车间作业人员加班或由厂长直接安排,无需加班申请单,加班时间以打卡为准。

  第八条外勤

  (一)因公外出,应在外出前填写《外勤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外勤员工无须打卡,由部门主管根据《外勤单》实行签卡手续。

  第九条请假

  (一)请假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可以口头请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类型

  1、事假在职员工一年内事假开数累计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不得超过3天。事假为无薪假,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工资,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2、病假病假2天以上必须在假后出具街道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3、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按工厂《员工福利制度》之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需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5天以内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5天以上7天以内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7天以上需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

  (三)请假流程

  1、人事行政部(请假条)---->请假者(申请)---->组长(审批)---->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或厂长(审批)---->人事行政部(上呈)---->副总经理(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备案)---->请假者(休假)---->保安室(放行)---->人事行政部(备案)。

  2、请假经核准后,一律将请假条交至人事行政部,安排相应放行手续。

  (四)审批权限

  1、组长级以下人员(车间):组长(1天),部门主管或主任(3天),部门经理或厂长(5天)

  2、组长级人员(车间):部门主管或主任(1天),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3、主管级以下人员(非车间):部门主管(1天),部门经理(3天)

  4、主管级人员: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5、各部门经理(厂长)请假,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6、超出以上规定审批权限的,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五)销假请假人员请假期间提前回厂上班,必须在回厂后第一时间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请假处理。

  (六)续假请假期满但因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及时赶回厂上班的,可以电话续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其延期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迟到、早退

  (一)迟到给予5分钟(车间3分钟)的缓冲、宽裕时间,超出者视为迟到。

  (二)未经允许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一律按早退处理。

  (三)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旷工

  未经批准或未办妥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全勤

  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为全勤。

  第十三条其他

  (一)事假、迟到、早退时间没有任何工资及福利。

  (二)任何员工不得故意涂改、损毁、伪造考勤、损害打卡设备。

  第十四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离职形式包括辞职、辞退(解雇)和自离。

  第三条辞职是指因员工个人原因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离职。

  第四条辞退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违反了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而被作出劝退、辞退或开除的情况。工厂对被劝退、辞退或开除的员工给予结算其在职期间基本工资,不计发相关补助,并限时离厂。

  第五条自离是指员工自动、自愿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时间达到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未返回工作岗位的情况,将对其作出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其在职期间的任何工资及相关补助。

  第六条离职审批流程:

  (一)辞职审批程序:待离职人---->人事行政部(领表)---->组长---->部门主管---->经理/厂长---->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二)劝退(解雇)审批程序:直属部门主管(提出劝退、解雇意见)---->直属部门经理/厂长(核实)---->人事行政部(核实并作出劝退、解雇决定)---->部门经理/厂长(会签)---->总经理(签核)---->被劝退、解雇者本人(签收)---->公告

  (三)自离:直属部门主管(反馈情况)---->直属部门经理/厂长(核实)---->人事行政部(核实、作出自离决定)---->部门经理(会签)---->总经理(签核)---->公告

  第七条离职时间

  (一)所有申请离职人员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离任。

  (二)若有特殊情况急需离任,可实行请假带辞职,辞职者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可提前离任,但必须提交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的《请假条》,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允许;其结算工资与当月正常辞职人员一同结算。

  (三)辞退人员根据用人部门实际情况决定具体辞退日期,日期不限。

  第八条离职程序/手续

  (一)待离职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书面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上交其直接上级主管。

  (二)《离职申请表》必须经由本部门各上级领导批示意见后并获准其离职日期。

  (三)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型人员,其《离职申请表》必须经(副

  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四)各部门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将当月《离职申请表》汇交人事行政部,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后,人事行政部安排离职交接结算手续办理。

  (五)人事行政部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离职通告”,告之具体离职日期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六)离职当日,离职者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交接表》,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及事务移交手续,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条工作事项移交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工具、技术资料、印章、车锁、证照等均应移交接替人员或相关部门,并将已办未结案事项交待清楚,并做出书面移交清单,交其部门上级确认。

  第十一条工作事务移交

  (一)入厂时所领用的(工作服)、宿舍钥匙等物品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二)厂证及员工手册等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三)领用的工具、文具等交还到领用部门;

  (四)所借工厂欠款等归还财务部。

  (五)离职人员损坏、丢失工厂物品要按价赔偿,交接不清者不办理离职结算。

  (六)所有离职人员移交手续,限在离职当天8小时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放弃,不予结算工资。

  (七)因特殊情况,请假带辞职人员可预先在请假之前,提前办理完移交手续。

  (八)《离职交接表》各项目应由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详加审查,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更正,如有遗漏造成工厂财务、资料、往来帐款损失,应由该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负责追索或赔偿。

  (九)人事部门在离职当天将《离职人员考勤汇总表》予以本人核实,如有异议者,必须当天到人事行政部核实,如当天未到人事行政部核实者,将作为默认可处理,一切后果工厂将概不负责。

  (十)离职者携私人物品离厂,应按《门禁管理制度》的规定至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

  (十一)离职者办妥离职手续后,将《人员/物品放行条》交保安室,经、门禁管理员

  确认无误后,方可携带私人物品离厂。

  (十二)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者合同终止、停保、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第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定要服从上司安排,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规则,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游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积极主动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以任何借口擅自停工、罢工等行为。

  第五条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安排指示,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尽忠职守,不得泄露工厂业务及技术秘密,维护工厂利益。

  第七条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经常清洁工作台、机器设备;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第八条下班前必须整理好工具,关好门窗、电源、水源,做好安全检查,防止一切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九条积极参加工厂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和其它一切集体活动。

  第十条工厂所有办公电脑,在工作期间和其余时间,严禁玩任何电脑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任何食物进入车间、办公室。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准故意毁坏工厂的财物。

  第十三条严禁在厂打架、赌博、偷窃他人、公司财物。

  第十四条员工之间相互配合,真诚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第十五条养成主人翁意识,时刻维护工厂司形象,遇到反常态现象主动报告处理。

  第十六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不浪费水电及工厂物料,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作风。

  第十七条关心同事,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

  第十八条严禁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上影响正常作业;若对工作有不平衡情绪或疑问可直接向管理部门反映或谈心,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理性作业。

  第十九条严禁上班时间在厂区范围内吸烟。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严禁在厂区范围内张贴任何文件资料。

  第九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工厂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考核员工,奖优汰劣,本厂实行奖惩制度,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员工为企业立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全厂人员奖惩之管理。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遵循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奖惩制度直接与员工工资及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条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但不得无理取闹。

  第六条勇于检举不良行为者,依事件之大小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第七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和大功下列三种,由经理(厂长)提议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一次性给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在一个月内均无出现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全勤者。

  (三)关键时机维护公司荣誉、利益者。

  (四)热心服务、乐于助人,有具体事实者。

  (五)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创造荣誉者。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并一次性给予加10-20分。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或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一次性给予加20-50分。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总经理认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工厂有特殊贡献者。

  第十一条员工惩罚分为六种:警告、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和自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佩戴厂牌或随意乱挂、转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围裙而从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内外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三)未按规定乱停放车辆及摆放个人物品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四)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规定打卡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五)未经允许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设备、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者。

  (六)对进出厂员工、来访人员、车辆及相关物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登记,发现可疑物品不及时向上级汇报以及未按规定放行进出厂员工及相关物品者。

  (七)超过作息时间仍未熄灯休息或超过规定回厂时间回厂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八)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办公室或未经允许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礼仪礼节、野蛮无礼或被投诉思想不端正,服务不周到,对员工态度恶劣、发生争执者。

行政管理制度10

  市行政管理制度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政府机构的运行、公共服务的提供、政策制定与执行等多个层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明确各级行政单位的职能和责任,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行政决策与审批流程:规定政策制定、审批的程序和规则,保证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公务员管理:涵盖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人力资源管理环节。

  4. 公共服务提供:规范公共服务的提供标准、质量监控及公众反馈机制。

  5. 法规与政策执行: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守,建立违规处理机制。

  6. 财务与资产管理:对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监管。

  7. 监督与审计:设立内外部监督体系,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内容概述:

  市行政管理制度的构建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点:

  1. 法律法规依据:所有制度都应基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性。

  2. 制度的系统性:各个子制度间需相互协调,形成完整统一的管理体系。

  3. 实施机制:明确制度的执行机构和程序,确保落地实施。

  4. 评估与修订: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5. 培训与宣传:对公务员进行制度培训,提高遵从度,同时增强公众对制度的理解。

行政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总局机关物品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提高物品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采购小组为总局机关物品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具体实施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采购人员为采购小组成员,办公厅、服务局委派的人员和因需要参与的需求部门的相关技术人员。

  第四条 采购小组的采购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和一次性超过5万元(含5万元)大额集中采购物品。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按照《民航总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总局厅发[20xx]19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制度由总则、采购小组职责、工作准则、采购招投标、采购的监督、附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 采购小组职责

  第七条 采购小组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民航总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总局厅发[20xx]193号)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2、负责总局机关所需的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物品的具体实施。

  3、负责对机关各部门报送的年度采购计划进行核对,提出建议,报请办公厅审批。

  4、负责与客户签订采购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讨所欠、退货或索赔款项。

  5、严把物品质量关,负责组织需求部门对所购物品进行验收和财务结算,并监督物品的入出库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收集物品供货信息,对采购策略、物品结构调整改进,积极提出各项合理化建议。

  7、负责物品采购招投标的具体组织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1、在采购谈判过程中,做到以单位利益为重,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观念,不索取回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接受供应商可直接影响谈判工作的任何邀请。

  2、认真贯彻执行采购制度和流程,努力提高自身采购业务水平。

  3、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采购供应计划指标,积极开拓货源市场,货(价)比三家,选择物美价廉的物品,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4、填写有关采购表格,提交采购分析和总结报告。

  5、严把采购质量关,对于大宗或特殊物品,选择样品报上级审核定样,对购进物品均须附有质保书或当场(委托)检验。

  6、负责办理物品验收、运输、清点交接、结算等手续。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采购工作准则

  第九条 根据物品种类分为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两种采购形式。

  第十条 政府采购物品范畴按每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严格按政府采购要求组织购买。

  第十一条 自行采购物品应根据批量和额度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相对固定合作伙伴)等方式。

  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采取公开招标;

  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少于50万元(不含50万元),采取邀请招标;

  一次性采购金额少于20万元(不含20万元),采取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相对固定合作伙伴);超过5万元(含5万元)须经办公厅主管领导同意批准。

  第十二条 采购过程应坚持3人以上共同参与,对于大宗物品采购需招投标的,应5人共同参与,并接受监督。采购人员在洽谈某项物品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成本。

  第十三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选择相对固定的供应商作为合作伙伴。事前,采购人员须对该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包括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价格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办公厅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确定。事后,须对其进行动态考核,不符要求的,随时调整。洽谈记录和相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备查。

  第十四条 对于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大批或大额物品的采购实行集中采购招标,应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采购相应物品。

  第十五条 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坚持“三、三、一”的原则。

  (一)三不购:

  1、没有提供书面采购计划或未经批准的不购;

  2、材料、设备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

  3、库房有能够代用的物品不购。

  (二)三比较: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

  (三)一计算:算成本。

  第十六条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洽谈时,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单位利益,的原则,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需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办公厅主管领导。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特点及特性等进行比较。

  第十七条 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办公厅领导批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同时所有资料妥善保管备查。

  第十八条 采购物品时必须签订《订货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一份由采购小组保存备案,一份由财务保存。

  属政府采购范畴的,须按政府采购要求,报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第四章 采购招投标

  第十九条 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在物品采购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

  (二)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三)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投标方以非正常渠道获取特权,使其他投标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四)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招投标双方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义务。

  第二十条 招标

  (一)采购人为招标人,招标人由物品采购小组成员,办公厅、服务局委派的人员和物品需求部门的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二)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签订委托协议,委托采购业务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的,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它经济实体发出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应包括:

  1、招标人名称、地址等信息;

  2、标地名称、用途、数量和交货日期;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评算的具体办法;

  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5、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

  6、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7、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四)招标人应当根据需要编写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和评标办法;标地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和报价方式要求;投标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履约保证金要求;交货合同和地点;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投标

  (一)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截止日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二)在截止日前,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所得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入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开标、评标

  (一)开标应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二)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办公厅、服务局和物品需求部门派人参加。招标人、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总局直属机关纪委视情况派人现场监督。

  (三)开标时,检查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完好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

  (四)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技术专家由招标人从总局确认的专家名册中选取。

  (五)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写出完整的评标报告,经所有评选委员会成员签字后,方可有效。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结果。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入,或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六)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确定10个工作日内,向总局办公厅提交招、投标书面报告。

  (七)经总局办公厅审批后,招标人可向中标投标人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九)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十)属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还需向政府采购中心上报备案。

  第五章 采购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采购全过程受总局直属机关纪委指导、监督和管理,采购小组在办公厅、机关服务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 总局直属机关纪委、物品需求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有关物品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物品采购的采购标准、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物品采购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四)物品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受理物品采购有关问题的各种举报、投诉。

  (六)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物品采购应当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提请总局直属机关纪委或司法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12

  一、软件部分:

  1、不得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减轻系统负担。

  2、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者光盘,防止病毒的侵袭。

  3、不得私自改动系统的`ip、用户名等设定,对于私改ip地址,冒用他人名义的行为,将给予严肃的处理。上班高峰期间禁止大量下载操作,如下载电影等,如被管理员探测,将停网一周。

  4、提高警惕,谨防病毒。一旦发生病毒,原则上自行解决。并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员。

  5、系统异常,高度怀疑病毒时,应立即报告,防止系统瘫痪。

  二、硬件部分:

  1、爱护办公设备,节约电力,下班时关闭所有电源。

  2、不得自行拆卸机器,不得将“中心”设备带出。

  3、不得擅自更改电源供应和网络走向,不得擅自变更设备的使用位置。

  4、打印机耗材用尽、补充或更换时应与网管科联系,协商解决。

  5、发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销售案场工作时间管理

  (公司内部管理文件,注意保存)

  (1)项目销售案场实行六天工作制,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安排休息,周二至周四安排轮休(如果在广告推广期,原则上不安排休息,所积攒休假时间在后期安排补休),病、事假按公司制度执行(一天以内需提前一天报销售经理批准,二天以上报营销总监及以上领导审批)。(2)项目销售案场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销售案场员工每天上班时间:8:30-17:30;值班时间:17:30-18:30;值班时间将根据季节作定期调整,因销售工作的特殊性质,案场员工应承担加班工作安排。每日8:30之前,员工必须着工作装,佩戴工作牌上岗,否则视同迟到,按迟到有关规定处理。

  (3)就餐时间:中午11:30-12;00在指定地点内(如果在接待客户员工则可延迟),中午就餐时间实行轮流值班制,未经允许禁止在餐厅逗留。

  (4)销售内勤协助主管需在每周日12:00前将下周置业顾问排班表向销售经理提交,由销售经理审核并公布,置业顾问不得私自变动,若有必要变动时需提前1天报销售经理审批。(5)售楼处早晚召开例会,早会在8:30准时开始,由销售经理或主管安排当天相关工作事宜,并对置业顾问进行鼓励,视情况组织小游戏。下午17:30分召开晚会,核对当天的客户资料并对客户进行分析,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销售经理。

  二、销售案场日常事务管理

  (1)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对个人使用的耐用办公用品,控制发放,正常消耗用品,实行以旧换新。实行“谁使用,谁保管”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使用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使用公司的物品设备应爱惜,不得挪为私用。

  (3)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及电脑信息等。

  (4)客户名片为公司公共资源,应妥善保管,以便检索,不得占为己有。(5)未经许可,非本公司人员均不得使用公司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6)使用人必须爱护计算机设备,不得有危害计算机设备的行为,下班后应及时关机,并切断

  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电源,不得私自拆装和移动设定的计算机设备,每天及时清理灰尘。(7)计算机出现故障或需更换配件时,应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8)上班时间不得玩游戏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9)禁止在计算机上自行安装游戏及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

  (10)网上签约专用电脑只能由专人用于签约使用,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

  (11)销售案场一切对外文件和对公司各部门之间往来文件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

  三、销售案场考勤制度

  (1)销售案场上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考勤机时由销售内勤考勤。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至当月底止。销售内勤每月按公司要求上报考勤情况。

  (2)按规定时间到岗、离岗,员工晚于工作时间上班或提早下班视为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需经销售经理批准。

  (3)公假——因公事需离开办公区域半天以内的,需在外勤登记表上登记,并经上级主管同意;离开时间达一天及以上的,需经销售经理的'书面批准。

  (4)事假——公司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而请假者视为事假,须提前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负责人批准后方予准假,事假不计发工资及相应补助;未经核准而不到岗人员或事后补假者以旷工论处,每年累计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

  (5)病假——公司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在家休息,若未能提前向销售经理提出申请,应及时电话通知销售经理,并需获得销售经理批准;请病假超过三天以上的员工,须上班后当日11:00前向销售经理请假,并出示正规医院证明、处方、发票等经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作为事假处理。

  (6)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及时书面请假并获批准签字的,须以电话申请,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次日补填表单,若在正式上班后三日内仍未补填请假单的,销售经理可视情节轻重对置业顾问处以暂停接待新客户1-3天的处罚。若到本月向公司上报考勤之日,仍未补填请假单,视为旷工。

  (7)旷工——无正当理由且不按照公司所规定的病、事假手续进行请假而无故不到公司上班者,视为旷工。未经核准而不到岗人员或事后补假者以旷工论处。

  (8)置业顾问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销售经理,并由销售经理报上级审批。在明确批

  复后不再参加接待新客户并做好交接工作,并经营销总监签字确认交接完备,否则将扣相应比例的未发工资或销售提成。

  (9)批假权限、法定假日及其他相关假期规定:参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四、销售案场行政管理处罚细则及异议处理

  销售案场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当置业顾问连续3个月无法完成销售任务并排名垫底时,公司有权利与该置业顾问终止劳动合同。

  受处罚员工对所受处罚存有异议者,可在处罚决定宣布后三日内向营销总监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营销总监在受理该申诉后,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仲裁。所有触及法律的行为,公司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处罚内容及处罚细则:

  序号处罚内容处罚标准附加说明连续二个月迟到、早退次数最多或1迟到或早退罚款50元一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公司可予以辞退,每周累计两次,月累计四次,处警告处分2旷工实际旷工天数扣罚双倍工资旷工两天者公司可予以除名。上班时间在办公区非指定区域和非指3定时间内吸烟、化妆、吃零食、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事宜4 5 6未按公司规定着装,整理仪容仪表,不爱护公物及公共环境工作时间相互串岗、闲聊、大声喧哗周例会、培训或活动擅自缺席对顾客不礼貌,态度恶劣,与其发生7激烈争吵、斗殴,被客户投诉,影响恶劣者在员工间散布流言蜚语,影响同事团8结和工作良好氛围,有意见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者,相互之间谩骂、斗殴者9 10泄露公司机密或客户隐私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视情节及后果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公司可予以除名解除劳动合同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从重处罚,详见《公司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并停止接待新客户待岗学习三至七天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可予以除名罚款50元罚款10元罚款50-200元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并停止接待新客户一至三天待岗学习故意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缺席会议3次以上者从重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可予以除名,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罚款50-200元对于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11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详见《公司规章制度》

  五、销售案场行政管理奖励细则

  1、在完成销售目标的前提下,案场每月度、每季度评选销售冠军,所有销售冠军公司分别予以1000~3000元奖励,在发放佣金时一并发放。

  2、在销售过程中拾金不昧、或为公司做出较为突出贡献的、在社会上为公司赢取良好口碑并造成影响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数量的现金奖励,具体标准由销售经理制定,报公司领导批示。

行政管理制度14

  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校合同管理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循序渐进与顺势而为相结合,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一、学校合同管理的目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合同行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风险运行,高起点定位,高效率管理,确保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运行,责任到人,全面监督的合同管理体制。

  三、学校可根据合同承办部门的需要,联系法律专家参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核重大合同,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并根据具体法律服务明确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费用。

  四、校长负责学校合同综合管理,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加强物品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开发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后勤服务物品和单位工作开展相关所需的各类采购。

  凡属政府

  采购范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物品采购应按照服务工作的原则,又要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第四条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爱护与珍惜国家财物,配合、支持管理人员做好物品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品采购、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采购方式及流程

  第六条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按照先预算计划,并通过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未预算计划或未通过审批的不得采购。

  既要及时周到,

  第七条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需分类进行,采购办理流程如下:

  (一)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一律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或在指定采购点签字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后,分管副主任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采购申请人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对采购物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时,采购申请人可提出详细采购要求或由申请采购部门的分管副主任派人一同采购。

  (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由采购申请部门预先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部门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和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通过后,根据采购金额分别报管主要领导或党工委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办公室安排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前往市财政局和交易中心申办米购。米购完成后,由办公室物资管理人员、纪检人员和米购申请部门人员对物资验收入库登记,并在采购申请部室办理完物品领取登记后,建立好使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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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行政管理制度(大全15篇)

行政管理制度1

  为方便广大员工查阅、使用公司层面的规章制度,并进一步理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XXXX年初,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牵头负责,各单位积极参与,历时4个月,汇集、梳理、修订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本《制度汇编》。本《汇编》的发布实施,体现了企业经营“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理念,标志着公司管理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目标迈进了一大步,是企业积极践行“向管理要效益”的重要举措。本《汇编》从总体层面上把握、理顺公司行政管理方面的'制度流程,是指导各部门行为、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的纲领性依据。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汇编》中相关规定,规范部门行为,在不违背本《汇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部门实际需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各部门(虚拟分公司、代表处)原有章程、规定中与本《汇编》无冲突的条款,其实施效力不受影响。

  《汇编》中收集的管理制度,涉及公司业务拓展和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按照制度类别分为综合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科研管理、风险控制、安全管理等八大类,内容全面翔实,实用性强。此次《制度汇编》的修订,重点在于,。各部门

  本《汇编》收集了截止至xxx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发布且仍在执行的各项最新制度、最新条款,具有较强的时效性、针对性。《汇编》

  本《汇编》是公司领导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单位集体劳动的成果,凝结了各位参与者的智慧和汗水,在此向大家一并表示感谢。同时,受编者理论政策水平所限,本《汇编》难免存在错误疏漏之处,欢迎广大员工批评指正。

行政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鉴管理,办公设施管理,办公车辆管理,文档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劳保用品管理,员工着装管理,办公电脑管理,办公电话管理,卫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行政办主任负责保管,公司财务印鉴由财务部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副总以上领导许可后方可使用,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该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三、办公设施管理

  1、复印机的`使用,应由各部门的办公文员来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组织培训,操作后按登记表自觉登记,没有文员的部门由行政文员操作,要求双面复印减少单面复印,对印错纸张,要查明原因。

  2、各部门所需发送的传真,登记后由行政文员操作发送。采购部的传真机由采购文员管理,并做好登记。登记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备查。

  四、文档管理

  1、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人事档案由人事部负责管理,公文档案由行政文员负责管理。

  2、所有的档案应分类编号管理。档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虫、防盗。

  3、借阅档案时,要有主管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五、办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门将本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计划交行政部。

  2、行政文员根据各部门计划汇总,经审批后购买,按计划登记发放,领用人签字领取。

  3、对办公用品的采购行政文员要做到品种对路、量足质优、价格合理、开支适当,对超常规计划要严格控制。

  4、办公用品要建立入库登记、出库登记、个人使用登记表,每月底盘点对帐。

  六、电脑管理

  1、各部门的办公电脑要由专人操作管理,工作时间禁止无关人员上电脑操纵,不准读取无关资料。

  2、电脑发生故障要及时与电脑部联系,不得私自处理。

  七、电话管理

  1、各部门的办公电话,是进行业务联系的主要工具,员工要养成长话短说的习惯,避免长时间占线,影响他人使用。

  2、一次通话时间不超5分钟,超时的通话要使用传真机联系。

  3、各部门电话为部门专用,反对其他人使用。

  4、长途电话要严格管理,对超长通话和非业务通话要严格控制,长话要求即打即锁,长话锁码不得泄露。

  5、将各部电话的电话费按月登记,对话费过高的电话,要查明原因。

行政管理制度3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精神面貌,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

  1.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管理与组织

  2.1本规范由行政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和监督执行。

  3、基本规定

  3.1仪表

  3.1.1仪表应端正、整洁。

  3.1.2头发要保持清洁,梳理整齐,请不要留怪异发型和怪颜色。

  3.1.3男员工请不要留长指甲,发不过耳,不留胡须。

  3.1.4女员工上班提倡画淡妆,要体现清洁健康的形象,饰物的佩带应得当,不得浓妆艳抹,不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3.1.5衬衫领口、袖口要清洁。

  3.1.6出席重要场合要符合着装要求,大方文雅得体。

  3.1.7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物,口腔保持清洁。

  3.2着装

  3.2.1员工在周一至周四的工作时间内请着正装,建议为:

  3.2.1.1男士

  3.2.1.1.1西装:深色(深蓝、藏青、灰、铁灰)西服套装,以不易起皱的面料为最佳。

  3.2.1.1.2衬衫:单色长袖衬衫。

  3.2.1.1.3领带:以单色或带有小巧的几何或条纹图案为最佳。

  3.2.1.1.4皮鞋:以黑色、深色的皮鞋为最佳。

  3.2.1.1.5袜子:颜色应以深色、单色为宜,最好是黑色。质地以纯棉、纯毛为宜。避免穿与西装对比鲜明的白色袜子。

  3.2.1.1女士

  3.2.1.2.1职业套装:以黑色、灰色、暗红色或藏青色为最佳。

  3.2.1.2.2袜子:穿西服套裙必须穿长袜,以中性颜色为主。

  3.2.1.2.3皮鞋:着职业套装或西服套裙必须配相应的皮鞋。

  3.2.2夏季男士可不用穿西装外套,可只穿款式简单的长或短袖衬衫,以单色为主;不用佩带领带(若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必须着正装、佩带领带);应穿长西裤结皮带,款式、颜色庄重得体,建议以黑、深/浅灰、深蓝、棕色等深色或中性色为主。

  3.2.3夏季女士着装应以庄重、大方、得体的职业套装为主;可穿衬衫、短袖衬衫、针织开衫或裙子;有领有袖的连衣裙配长袜;如穿无袖连衣裙,应外套长袖或短袖的'上衣。

  3.2.4如果没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每周五工作时间可着便装;要求为:

  3.2.4.1男士:建议上衣为带领的T恤衫或休闲外套,不要透明或上面有字;下衣为单色休闲长裤;鞋为便装皮鞋,运动鞋.

  3.2.4.1女士:建议上衣为带领的T恤衫或休闲外套,不要透明或上面有字;下装为单色休闲长裤/裙、;鞋为便装鞋、运动鞋。

  3.2.5任何人、任何时候(包括周五及休息日)都不得着如下装束进出公司、会见客户。

  3.2.5.1衣冠不整(不整齐、不整洁)。

  3.2.5.2穿着短裤、超短裙。

  3.2.5.3穿着无领且无袖、过透、过露的服装。

  3.2.5.4穿拖鞋(含拖鞋式凉鞋)。

  3.3接打电话

  3.3.1接打电话是我们与用户交往的重要途径;个人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员工在日常的接打电话中要给对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现公司员工的文化修养及素质,也使外界对公司的办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3.3.2基本要求

  3.3.2.1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

  3.3.2.2接打电话,先说声“您好”,并主动报出部门、姓名。

  3.3.2.3通话言简意赅,时间不宜过长。

  3.3.2.4邻座没人时,请代接电话,有事请写留言条,并及时转告。

  3.3.2.5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严禁拨打信息台电话。

  3.4言语行为

  3.4.2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互相吵骂。

  3.4.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表示致意,同事以姓名或职务称呼;客户以先生、小姐称呼,并使用普通话。

  3.4.4站姿要挺拔,坐姿要端正,走路要平稳不得拖拉散漫。

  3.4.5公司内职员与领导或客户相遇,应主动让行,以示礼貌。

  3.4.6公司领导进入办公室应主动起立相迎。

  3.4.7握手时应主动热情,不卑不亢。

  3.4.8进入办公室应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后再进,进门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

  3.4.9同事之间或部门内部如有业务问题进行讨论时,应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3.4.10请不要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奔跑、大声叫喊、高谈阔论。

  3.4.11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请靠右行走,互相礼让,不要抢行。

  3.4.12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4.13办公时间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影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4.14请爱护公司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它财物,不得公私不分。

  3.4.15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3.4.16严禁在公司内用餐、吃零食。

  3.5个人环境

  3.5.1请保持个人办公位整洁,办公桌椅、计算机表面不能有灰尘,物品要摆放整齐,办公区请不要随便张贴。

  3.5.2请不要在办公区堆放资料、纸箱等物品。

  3.5.3有事离开或下班离开办公位时,请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3.5.4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关闭机器电源(包括电脑),收好所有资料和文件,最后离开者请关闭电灯、门、窗、空调等。

  3.6公共环境

  3.6.1除指定地点外(行政部确定并明示),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卫生间)都禁止吸烟。

  3.6.2无特殊事由请不要带家人、亲属、朋友到公司办公场所。(特殊情况需行政总监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3.6.3员工外衣请统一悬挂指定地方(如衣架等),不要随意摆放。

  3.6.4请不要在办公家具上和公共设施上任意写字、刻画、张贴。

  3.6.5请把废纸、废物放入指篓,杯中剩水请倒入指定地点,请不要用饮用水冲洗杯子。

  3.6.6请不要在办公区大声喧哗,有来客请带至会客室或洽谈区。

  3.6.7请不要让客人在没有任何员工的陪同下在办公区内走动。

  3.6.8车辆请停至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3.6.9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

  3.6.10下班前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门窗、空调、电脑及其他设备,随手关灯。

  3.6.11一切有碍观瞻,有损形象的行为。如:随地吐痰,乱扔杂务。

  4、奖惩措施

  4.1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本规范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员工遵守此规范的程度将作为受聘的依据。

  4.2对检查出的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要求予以纠正或整改。

  4.3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警告、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3.1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4.3.2在公司内互相恶语吵骂,将对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还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的处理。

  4.3.3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三次(含)以上对责任人予以辞退。

  4.3.4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3.5其他违规情况第一次违反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除警告外,填写过失单,予以经济处罚20元;第三次违反,予以经济处罚100元,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同时对主管领导予以经济处罚50元。

  4.3.6对三次以上违反规范的、屡教不改者,可根据情节予以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4罚款以现金的形式当场缴纳。

  4.5所有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经行政总监审批后使用。

行政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全面管理工作,使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向科学化、系统化、网络化高水平发展。达到各项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着力推进"三个转变",一是推进转变管理思维和管理理念的转变。二是推进个别被动管理向全面主动管理转变。三是推进由粗放式管理向转细化管理转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现公司规划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办公室日常行政办公管理的任务,权利和责任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从而不断改进和完善提高综合部门的管理水平。真正起到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三大职能作用。

  第三条办公室人员要倡导六种良好风气。

  1、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浓厚风气。

  2、自觉探索、开拓创新的浓厚风气。

  3、雷厉风行、争创一流的浓厚风气。

  4、严谨细致、埋头苦干的浓厚风气。

  5、严守规矩、极端负责的浓厚风气。

  6、甘于奉献、干净干事的浓厚风气。

  第二章办公室日常行政办公管理的任务、权利

  第四条根据办公室在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工作中应具备的三大职能作用、结合我公司已经制定出台的原有规章制度、对办公室的管理任务、权利在本制度中进行细化和明确。

  第五条办公室人员在当好领导参谋助手方面,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因此要经常学习和掌握国家政策和上级指示,行业发展动向,结合我公司的特点,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供领导决策和指挥工作时参考。对于公司决定和安排的工作事项,要及时传达给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并要把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结果进行分析、评判,再及时的反馈给领导及有关部门。把领导新的决策再传递到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做到上、下级沟通、互动。

  2、严格执行公司《关于会议制度的规定》组织安排好各种会议,作好会议纪录,对会议布置的工作,按时对承办人检查、落实。要把承办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落实公司制定的《新员工试用制度》和《员工甄选聘用管理办法》以公正、客观、实效的原则,帮助公司把好用人关。对到公司工作的新员工,要建立个人档案,试用期间要经常了解思想、工作、学习、身体等各方面的'情况,并要征求新员工所在部门、单位的意见,拿出综合意见向公司总经理提出到期后是否转正的意见。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定向招聘人员,由办公室按照公司制定的办法,对其办理手续,并要介绍公司简况,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公司融为一体。

  第六条办公室在组织协调方面,应完成以下任务。

  1、根据公司制定的《员工守则》要在全体新、老员工中进行宣传、学习、示范,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这不仅仅是公司从企业文化角度建立的规章制度,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要把公司要求去做变成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有一个好的团队、才能不断对外提升公司对外形象。

  2、根据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管理规范》处理好员工劳逸结合、按劳取酬、突出贡献的原则。始终鼓励能够模范带头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教育帮助、处罚个别员工无组织、无纪律的歪风斜气。在公司氛围内树立一个良好的自然风气。培养出一支思想过硬、纪律严明、作风正派、能够吃苦耐劳善打硬仗的员工队伍。

  3、量化考核是办公室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据公司制定的《量化考核办法》,要把考勤、工作纪律、卫生状况信息反馈这四部分,作为公司对员工进行量化考核的一个主要方面,结合公司新制定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从而评价出每位员工的个人素质和综合业绩。

  4、公司以人为本制定的《员工休假制度》是公司为增加员工福利和凝聚力的一项利民措施。办公室要按照制定的标准和范围进行实施。

  5、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制定的《出差管理制度》有涉及到办公室该办理手续和把关的地方,一定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办理。

  6、公文的收、发、存是办公室例行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司制定的《公文处理准则》,办公室对上级来文要及时呈报给公司领导,公司对外发文要及时办理、公司内部文件、通知等要及时传递或下发到位。充分体现公司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办公室要搜集各种公文的承办结果。要按规定立卷、归档、备查。

  第七条办公室在服务保障方面应完成以下任务

  1、保持公司文件资料的齐全完整,是公司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对外不公开的文件资料,属公司的商业秘密,有些重要资料属公司无形资产。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传递和设档管理。

  2、办公用品的合理节约使用,关系到公司管理费的节、超,办公室应根据公司制定的《办公用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对于一次性消耗的用品如:纸张、笔墨要节约使用,对办公用具要登记造册,分解到使用人保管、使用,要明确其责任。

  3、公司因工作需要配备的计算机属公司的固定资产,办公室应根据公司制定的《计算机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予处罚。

  4、公司配备的车辆主要为经营、生产及办理业务使用。办公室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5、公司电话是为方便与外界联系、沟通、开展业务使用,办公室应按照公司制定的《电话管理规定》监督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奖、罚规定

  第八条为了严格对制度的执行,做到工作有标准,有要求、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评判结果。公司对办公室在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质量要进行考评。通过奖、罚措施,增强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心,使公司各项工作管理精细化。

  第九条办公室要定期对于落实、执行公司制度情况进行自检,将自检结果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及资深管理者参加进行评判。

  第十条奖、罚的办法:按照本制度对办公室的工作从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三大职能方面,分条、分项评定。每一项都划分为"优""良""中""低""差"三个档次,暂定每半年综合考评一次。

  第十一条本制度主要考评内容分为三个方面共十四项细目,考评记分,奖罚标准执行公司《行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简称)内各行政单位(以下简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行政单位预算;

  (三)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行政单位实行单位报账制度,由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负责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六条行政单位财务预算是指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行政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财政局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八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

  第九条行政单位预算依据下列程序编报和审批:

  (一)行政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增减因素,编制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并报送财政局;

  (二)财政局参照行政单位提出的收支预算以及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年度计划,审核分配单位财务预算指标;

  (三)财政局将审核后的单位财务预算指标报管委会审批,管委会审批后正式下达。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收入是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局核拨给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专户按照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经财政局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计划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的项目补助资金。

  (四)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本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三款、范围以外的收入。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及时入账,并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基金,以及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

  第十六条行政单位支出包括:

  (一)经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二)专项支出(含上级补助资金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专项或者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行政单位经依法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本条第二项、第三项支出,分别按其用途列入相应的预算科目。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由财政局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防止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管委会有关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同时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并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的专项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向主管预算单位及财政局报送专项支出情况表及文字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确需安排支出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核批后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二条行政单位的结余不提取基金,全额结转下年使用。其中,已完成项目的专项经费结余,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及财政局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暂付款等。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分类按的统一标准设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统一采购。

  第二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由财政局统一建账、核算,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行政单位应当明确责任,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

  第二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由财政局统一开设和管理银行存款账户。

  第二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九条行政单位所需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上报管委会统一审批。

  第三十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第七章应缴款项和暂存款项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应缴款项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等款项,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以及暂未纳入预算管理但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第三十二条行政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入,应当使用合法票据。

  行政单位取得各种应缴款项,应当及时、足额上缴金库或者同级财政专户,不得挪用、截留或者坐支。

  第三十三条暂存款项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等待结算的款项。

  第三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八章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行政单位发生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应当在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预算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编制有关财务报表,提供资产目录以及往来款项清单,提出资产作价依据和往来款项的处理意见,办理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三十六条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的资产经上报财政局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转为事业单位和改变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调整、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后,转作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三)撤消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由财政局及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四)合并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移交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财政局及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七条财务报告是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预算外资金收支明细表、专项支出情况表等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九条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反映本期收入、支出、结余、专项经费使用及资产变动的情况,说明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等。

  第四十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开支水平、人员增减、固定资产利用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人车比例等。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其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一条财务监督是行政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二)对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三)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四十三条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行政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行政单位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行政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6

  一、用车范围

  1、接送患者。

  2、邀请院外人员讲学、会诊、检查指导工作。

  3、院领导用车。

  4、职能科室因公赴老城区外联系工作、开会或其他特殊情况可酌情派车。

  5、外事活动。

  6、离退休职工特殊情况用车。

  二、车辆的管理

  1、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属于第一种情况的向医务科申请派车,其它情况必须向院办申请。

  2、司机出车必须经派车通知或派车单,无派车通知均作为私自出车。八小时以内以派车单为准,按派车时间先后安排出车,如有冲突由办公室协调。八小时以外可以电话派车,第二天补填派车单。

  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驾驶员不得随意送修。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的零配件,必修经鉴定,院办同意后到指定修理点修理。如车辆更换大件、大修、三保等1000元以上的维修,司机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维修部位、费用,由办公室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

  4、司机必须服从院办、医务科调度,准时定点出车,不能按规定出车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0元绩效工资。无故拒绝执行任务,每次扣50元。再次拒绝出车的,收缴车钥匙并进行相应处罚。

  5、下班后车辆停放在门诊住院大楼前,不得随意停放,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个人承担。医院正门口不宜停车,以免影响人员出入。

  6、未经批准的`私自用车,每发现一次扣除绩效工资100元;发现三次以上私自用车,将在院内通报批评。私自出车所发生的事故、违章罚款等均有个人承担。损坏车辆视情况分别给予批评、罚款、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7、特殊情况下的出车,事后要向院办公室报告,否则均作为私自出车。

  8、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用车,违规造成的罚款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下由院长批准报销。

  9、过路费、停车费、出车费当月报销。

  10、每次加油应当做好记录工作,内容应当包括加油所有涉及到的时间、加油量、费用、起止里程数等。加油情况一个月报一次到医院办公室。

  11、司机出车应做好出车记录。遵守司机工作纪律及用车管理规定,值班时间内八小时外不能离开赣州市区。非值班时间如需离开赣州市,需报告直接上级。

  12、车辆不使用时,备用钥匙交值班室或办公室保管。

行政管理制度7

  1目的

  规定本公司文件资料的编写、批准、发布、更改、保存和作废等活动以及适用外来文件的控制要求,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保存必要的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文件的编写、收发、控制及资料保管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负责工作文件的编写、收集和存档。

  3.2综合管理部负责业主档案的管理与控制。

  3.3办公室负责文件发放、存档、资料保管以及文件的处理。

  3.4办公室主任主管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控制。

  4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q/ph-qp-4.2.3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q/ph-qp-4.2.4

  5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5.1文件的产生

  5.1.1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求编写文件。

  5.1.2总经理助理对文件进行审核。

  5.1.3总经理审批通过的文件由办公室打印和发放,作为非受控文件生效。

  5.1.4办公室对生效的文件印制,必须使用[印制文件登记表](qr-wd01-02-01)。

  5.2文件、资料的类别

  5.2.1受控文件

  a)内业资料;

  b)图纸资料;

  c)按照质量体系的控制要求进行管理的文件;

  d)在质量体系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外来文件;

  e)与服务过程有关的合同协议;

  f)业主档案(如:公共合约、用户登记表等,属于业主财产,由综合管理部管理与控制,具体执行[顾客财产控制程序]q/ph-qp-7.5.4)。

  管理与控制具体执行[文件控制程序](q/ph-qp-4.2.3)。

  5.2.2非受控文件

  与公司经营和服务工作范围相关的文件作为非受控文件管理,办公室应对其进行分类和编码,以便于归档,根据目前公司现有的非受控文件,可分为:

  a)内行文、外行文:1

  b)未被质量体系引用的外来文件:2

  c)与服务过程无关的合同协议:3

  d)未被质量体系引用的法律法规:4

  e)行业标准性文件:5

  f)照片、录像带:6

  g)电脑贮存:7

  5.3文件、资料目录的索引号

  文件盒编号

  同号柜序列号

  文件柜编号

  文件类别编码

  5.4文件、资料归档与管理

  5.4.1各职能部门对各种工作文件进行编写、收集、整理和存档,并汇总到办公室统一管理。

  5.4.2办公室负责文件、资料的保密性防范,公司所有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的资料均属保密性文件。

  5.4.3办公室负责对文件、资料的管理和保护,文件、资料应分门别类包装和存放,对于需存档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存档,并建立[存档备案资料目录](qr-wd01-02-02),注明文件类别、索引号、份数等,如用必要还应有内容说明。并在档案柜上贴好存放文件的索引号范围。确保调用、借阅文件、资料时易于识别和检索,便于对文件资料的保管。

  5.5文件、资料的发放

  5.5.1文件应按各职能部门工作性质和范围发放,由办公室制定[文件分发登记表](qr-wd01-02-03),注明发放范围、数量、分发号等,并要求领用人在[文件分发登记表]上签领,以便对发放的文件进行统计和检查。

  5.5.2办公室在文件发放的过程中不得误发、遗失,发现文件误发时应立即追回,同时作好文件的补救工作。

  5.6文件资料的调用、借阅与归还

  5.6.1借阅者应在[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qr-wd01-02-04)上详细注明文件、资料的编号和图号,并按时归还和办理归还手续

  5.6.2借阅的文件、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复印、摘抄、外借和传播。

  5.6.3借阅的文件、资料归还时,办公室应对文件资料是否完好进行检查,若文件、资料受损的,借阅者应阐述受损原因,并在[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的备注栏上注明,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机密性文件的调用与借阅规定

  a)a级机密文件资料:公司年度计划、公司年终报告总结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公司财务报表、法律诉讼文件等的调用与借阅需经总经理批准。

  b)b级机密文件资料:业主档案,公司员工档案、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经营专项审批文件等的调用与借阅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c)c级机密文件资料:内业资料和技术性图纸资料、法律法规类文件的调用与借阅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向办公室联系办理。

  d)行业主管借阅文件、资料的仅限于b级机密和c级机密文件、资料。

  e)业主(用户)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资料的,仅限于技术图纸和已张贴在公共场所的文件。

  f)外来单位借阅、调用文件、资料的限于国家执法部门,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单位因工作和侦破案件需要的,可以给予协助与配合,但在此之前应检验和登记来访单位和人员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件,由办公室主任向总经理请示后亲自办理。

  g)以上文件资料的调用与借阅按5.5.1、5.5.2和5.5.3条款执行。

  5.7文件的复制、破损和丢失

  5.7.1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复印公司的文件资料,如因工作需要复印文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在[文件复印登记表](qr-wd01-02-05)上填写复印文件的名称,复印数量,并签名。

  5.7.2文件使用人应对文件妥善保管,当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或丢失时,应填写[文件补发申请表](qr-wd01-02-06),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办理更换手续。补发新文件时应收回破损文件,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新的分发号延续原来文件分发号。

  5.8文件、资料的更新

  文件增加条款和更

  新时应及时更换,保证在使用处获得有效版本。

  5.9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5.9.1内容不适用于公司运行或超过有效期限的文件,经过总经理过期审批后给予作废或销毁处理。

  5.9.2在分发过程中发现文件遗失或在使用过程中文件破损严重和丢失的,应向上级汇报,经总经理审批后,给予作废处理。

  5.9.3作废文件盖作废章,留一至两份备案,其余销毁。文件销毁处理时需两个人进行,一人实施,一人监督。

  5.9.4办公室对于作废和销毁的文件,应在[作废、销毁文件登记表](qr-wd01-02-07)上注明作废或销毁文件的编号、版本号和分发号作废,并向各部门书面发布作废声明,防止误用。

  6使用的记录表格

  序号名称编号存放地点存放时间

  1[印制文件登记表]qr-wd01-02-01办公室一年

  2[存档备案资料目录]qr-wd01-02-02办公室长期

  3[文件分发登记表]qr-wd01-02-03办公室一年

  4[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qr-wd01-02-04办公室一年

  5[文件复印登记表]qr-wd01-02-05办公室一年

  6[文件补发申请表]qr-wd01-02-06办公室一年

  7[作废、销毁文件登记表]qr-wd01-02-07办公室一年

  起草人: 审核人: 审批人:

行政管理制度8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八、出差

  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3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部分公司领导经总经理特别准许外,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最多只能提前十五分钟(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后才能打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时间:除个别工种外,员工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八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一)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1)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3)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1)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三天(5月1、2、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2、3日);

  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2)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不含副总以上级)请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呈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一)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周办理);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办公室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二)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三)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考勤副卡>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考勤副卡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机构等),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副卡。

  (五)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或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考核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丽英每月负责发卡收卡(正副卡)、统计汇总上报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八)公司于每月20日之前在办公大楼一楼公布上一个月公司总部人员的出勤情况。

行政管理制度9

  第一章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工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在人员接待、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当好企业安全卫士,保障工厂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作范围

  (一)工厂外观形象、风貌的树立及维护。

  (二)工厂及员工财产的保护。

  (三)工厂生产、生活纪律的维护及监督。

  (四)参与工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门禁制度的监督管理。

  (六)处理临时性、紧急问题。

  第三条管理架构

  保安队直属于人事行政部,直接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对行政主管负责并汇报工作,下设队长一人,分责任承担分内工作,组织结构如下: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保安队长

  1、针对工厂、宿舍、餐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保卫措施。

  2、负责全队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提高全队人员综合素质.

  3、负责厂内、宿舍、餐厅的值勤管理,督促检查警报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4、督导检查各班值勤情况、夜间查岗、查哨、查宿舍及相关记录之完整。

  5、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火灾、偷盗及打架斗殴、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对紧急病人及时安排车辆送往医院,并及时报告行政主管。

  6、协助行政主管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执行纠正改善措施。

  7、督导、检查宿舍纪律、异常状况、清洁卫生和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务,并对本队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经常性汇报。

  9、处理本队与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内部冲突,带出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

  10、保安队长与保安员一样轮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二)保安员

  1、严格执行厂规厂纪,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纪律秩序。

  2、严格按照《门禁管理制度》,检查车辆、来访者及出入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手续。

  3、熟悉工厂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员工的执行情况。

  4、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队长,重大事件要按程序迅速通知相关主管人员,不得拖延或虚报。

  第五条保安工作准则

  (一)按规定着装,注意仪容仪表。

  (二)待人接物要注意礼仪礼节、文明礼貌,

  (三)必须全神贯注值班,不准打瞌睡或脱岗、睡岗,严禁饮酒、聊天会友、听音乐看书报、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未经队长或者主管许可,不得擅自调岗、离岗或休假。

  (五)除遇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越级上报工作。

  (六)不得监守自盗,营私舞弊或者假公济私。

  (七)相互尊重,相互团结、如遇到困难应同心协力,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决不允许各存私心,相互指责,使工作无法开展。

  (八)忠诚工厂、热爱工厂,尊重上司,服从工作安排,主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九)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十)不得利用权职和工作之便,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索取员工等人的财物或谋取利益。

  (十一)无特殊情况和工作必要,不得擅自进入厨房、操作间、仓库及异性宿舍。

  (十二)保安队全体员工必须从严自律,尽忠职守,以执法人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

  第六条值班保安工作内容

  (一)监督员工佩戴厂证出入厂区。

  (二)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

  (三)监督员工上班时外出或回宿舍。

  (四)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保安室,并提醒公访人员在保安室不得久留。

  (五)按规定接待公访、私访人员,符合来访条件者要检查证件并做好登记。

  (六)严格检查来访者及外出员工所带的行李、包裹等,如发现可疑物品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七)检查内外车辆进出厂,认真核对验证出厂物资。

  (八)加强厂车动向的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九)信件、书报、快递的收发工作,员工来信一律放在规定位置,凭厂证领取,快递包裹等贵重物品,必须做好登记。

  (十)不定时巡逻厂区、车间、宿舍,确保安全。

  (十一)不定时检查厂区、宿舍水、电,发现有漏电、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十二)监督员工遵守纪律,发现问题要灵活性处理,疑难问题及要时上报。

  第七条保安工作标准

  (一)熟悉部门工作运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与要求,并严格执行落实。

  (二)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明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时效,严禁违背上司的合理工作指派。

  (三)对来访客人、工厂职工应文明有礼,并主动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公司上层领导及客户出入大门时应敬举手礼。

  (五)遵守部门规定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当班期间必须精神饱满,站坐端正、举止得体,保持良好形象。

  (七)接到上级或其他部门发出的紧急信号时,当值保安应在二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并及时上报所发生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应沉着冷静的按程序处理,并设法尽快通知上级和附近的同事;在与他人或外界发生纠纷时必须顾全大局,克制忍让,避免发生冲突或事件升级。

  (九)接到员工或其他部门的建议或投诉时,必须礼貌倾听,并作记录,按程序正确解释,事后必须及时、如实地上报或转告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十)当事情超出个人的职责权限或处理能力时,应立即上报。

  (十一)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劝止并报告上级,不得知情不报或提供虚假情况欺瞒上级,严禁散布或传播不真实之言论。

  (十二)做好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时递发工作报告。

  (十三)熟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十四)熟记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治安等应急电话。

  第八条交接班管理

  (一)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对讲机,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

  (二)上下班交接双方应交接清楚,并在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交接记录,具体事项包括:

  1、本班未完成的工作以及在值班中需要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

  2、上级交办未办事宜、送货寄存物和公共物品清点事项;

  3、入厂人员尚未出厂以及出厂员工尚未回厂情况;

  4、厂内可疑现象;

  5、警械器具等。

  (三)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四)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五)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工作日志上登记下班时间并签名。

  (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到岗,而交班人员擅自离岗,则这期间发生的问题由两人共同承担。

  第九条相关事件处理程序

  (一)火警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到失火现场,确认着火介质性质(电着火、油着火或其他)和火势大小,控制现场并报告保安队及相关管理、消防人员至火场灭火。

  2、现场人员应根据着火性质立即采取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灭火(注意:油着火或电着火均不能直接用水灭火)。若刚发生火苗,立刻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3、若使用灭火器仍无法将火扑灭时,应:

  a、火速打电话至119,并按响消防警铃,按公司消防演习程序,发挥消防组织功能,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

  b、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窃取公司财物。

  c、情况危急时要通知当地治安部门或公安部门协助交通管制。

  4、火势扑灭后立即清查人员及物品,统计损失情况并保护现场,供警方和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堪查;

  (二)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管制员工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及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入内。

  3、通知厂内保安或厂内主管前来援助处理。

  4、认清来者面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凶器,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供警方侦查依据。

  5、事情发展后,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人员处理。

  (三)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发现可疑人物,应与队长或值班保安联系,并周密临视其行动。

  2、发现厂区物资被盗应第一时间报告队长、并及时通知行政部领导。

  3、保持被盗现场,以备警方调查。

  (四)员工打斗事件处理

  1、员工打斗或对公司管理员逞能,应迅速制止,将当事人交其主管或行政主管处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勤保安或公司管理人员合力制止,必要时报警。

  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为防围观者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当事人双方带离现场,再作处理。

  3、在处理事件时以教育为主,要公正,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更不得加入打斗。

  4、若为下班时间,应立通知队长或行政主管,情况恶劣者要即刻通知派出所协助。

  5、事后将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上级主管作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员工一般违规事件处理

  1、发现员工的行为违反相关厂规厂纪,以正确的态度予以劝说并制止。

  2、告知员工违反了那些规定并进行教育。

  3、将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并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4、将初步调查核实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关处理结果。

  第十条其他

  (一)保安员原则上应在工厂住宿,如有私事外出必须在当晚12:00前返回公司。

  (二)服从部门的会议和学习安排(包括业务知识和军事技能训练等)严格遵守会议或学习纪律,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禁止缺席、迟到、早退。

  (三)应工作需要,休息人员在接到上级的加班临时通知时,必须积极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四)全体保安队员每月由上级做相应的考评,对工作表现突出,上报批准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鉴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第十一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门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门禁管理,保障工厂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禁管理制度直接由保安队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以下称门禁管理人员),对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三条门禁管理人员必须注意本身的礼仪、礼节、涵养与素质,对来宾或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对本厂员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第四条门禁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是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五条本厂员工出入管理

  (一)本厂员工进出厂门时,厂牌佩戴于左胸前或挂于胸前,不得随意乱挂或转借他人使用。

  (二)在正常上班时间有事需外出时,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给值班室作为放行的依据,门禁管理员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注出厂时间;待外出人员归厂时,再签注归厂时间。《人员/物品放行条》应及时上交人事行政部,如有异常与该员工所属部门联系。

  (三)对解雇、辞职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须核对其《人员/物品放行条》并负责检查其所有物品,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字。离职员工物品应在下班时间出厂。

  (四)本厂员工非因公外出者,必须在当天24:00前赶回厂部,最晚不得超过00:30。

  第六条非本厂人员出入管理

  (一)外单位因事到本厂洽谈业务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必须与接洽人联系,经许可后,门禁管理人员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等相关内容,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发给洽谈人员“来宾证”,待洽谈完毕后,洽谈人员须退还“来宾证”。

  (二)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工厂相关领导陪同时,或由相关领导陪同的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可不必办理来访登记手续,但门禁管理人员必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以及相关陪同领导。贵宾或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出厂后,注明其离厂时间。工厂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需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需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三)私人探访人员于下班时间来厂探访,需由被探访人书面申请,并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进入。门禁管理人员需查实其身份证件,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必须到工厂门口接待,并于《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门禁管理人员发给“来宾证”。若无需在厂留宿,则须在当天24:00前离开。上班时间谢绝一切私人探访。

  (四)对于来我厂应聘的人员,应聘人员需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发给“来宾证”。若需进入车间或办公室,应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相关人员带领。

  (五)来访人员未遵守工厂进出厂区相关规定的,门禁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厂。

  (六)来访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七条车间及办公室门禁管制

  (一)员工上班进入车间时,要穿好工衣、戴好厂证,对新进员工暂没有发放工衣、厂证时,凭有效试工卡进入车间。

  (二)下班后,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或办公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严禁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下雨天所带的雨具应放在指定位置,员工下班时不得携带工厂任何物品离开车间,包括内部文件、纸箱、胶带、工厂报废品等。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

  (五)未经核准加班的办公室人员在晚上24:00后不得再滞留办公室。

  (六)下班后办公室人员全部离开时,门禁管理人员应及时为办公室大门上锁。

  第八条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一)外来车辆进厂时,保安应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车牌号、进厂时间,进厂事由及携同人数、随车物品等相关内容,并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发给《来宾证》。

  (二)门禁管理人员应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车辆出厂时应对车辆进行物品检查。若有物品需放行的,必须凭《人员/物品放行条》放行。

  (四)根据《人员/物品放行条》与实物进行核对,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签字确认,确保放行无误。

  (五)外来车辆出厂后,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出厂时间。

  第九条本厂车辆出入管理

  (一)本厂车辆外出时,保安应在《公司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所用的车号、出厂人员、出厂时间、回厂时间等相关内容,并检查是否有相关《派车单》、物品,物品放行手续是否齐全、物品是否相符等。

  (二)本厂员工车辆(摩托车、自行车)进厂时,摩托车应放慢速度,靠车行道行驶,自行车进入大门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厂区,并按规定区域停放。

  第十条物品出入管制

  (一)无关易燃、易爆物品、违禁物品不得带入厂区内。

  (二)外来厂商来交货,应先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通知收货人员前来接洽。

  (三)外来人员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门禁管理人员代为收发。重要文件应及时送达相关部门,私人邮件写在公布栏上通知前来收取。

  (四)外来人员、本厂员工或离职员工私有物品需出厂时,当事人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门禁管理人员依《人员/物品放行条》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包裹进出厂区,应自觉接受门禁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登记。

  (五)凡工厂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经门禁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六)放行的物品若数量少,能列出物品清单,则需准确列明;若物品数量各种较多,无法一一列明,则至少需注明件数、重量等。

  (七)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十一条物品放行权限

  (一)皮具原料、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成品,50件以下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50件以上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二)其余生产性物料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三)机器设备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四)模具外出加工、维修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五)其余物品一律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放行。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保障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并创造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及公共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宿舍只提供给厂部的在职员工住宿。已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日迁离出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第三条住宿标准

  职位房间类型住宿人数用电标准管理费

  组长以下人员(车间)集体房8人/间-----15元/人/月

  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房1人/间10度/人----

  其他后勤人员管理房2人/间5度/人----

  第四条宿舍配置

  (一)集体房:上下床4-5张,风扇2台。

  (二)管理房:双人床1张或上下床一张,风扇1台,书柜1张,椅子1张。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工厂保安负责员工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全面负责监督宿舍内部的卫生状况以及住宿人员的遵章守纪工作。

  (二)舍长由全体舍员投票选举产生,舍员必须服从舍长宿舍秩序及卫生管理,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有序。

  (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厂部的住宿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四)员工宿舍及公用设施为员工使用,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五)住宿人员必须随时配合厂部相关领导及宿舍主管部门不定时检查宿舍,住宿人员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六条宿舍纪律

  (一)宿舍内外严禁大声喧哗。

  (二)节约用电,离开房间随手关闭照明灯和风扇。

  (三)严禁在宿舍内聚餐、喝酒、打牌、赌博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四)爱护公物,不准私自占用或损坏已辞职人员的床位及公用物品。

  (五)非有特殊情况男女员工不得互串异性宿舍。

  (六)禁止未婚男女同宿。

  第七条安全防患

  (一)员工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者私藏凶器、匕首、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二)宿舍内除公司统一安装的电源、电器设备外,未经允许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以及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三)严禁在宿舍生火做饭。

  (四)禁止有破锁、越墙、偷窃、吸毒等违法行为。

  (五)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以防被盗。

  第八条清洁卫生

  (一)员工注意做好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达到整体美观。

  (二)每间宿舍采取员工轮流值日制,每天由一至两名员工负责宿舍内部的清洁卫生。

  (三)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四)员工清洗的衣服、被褥应晾在阳台上,晾干后及时收起放好;

  (五)严禁在宿舍内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第九条:作息时间

  (一)正常休息:23:30-07:30

  (二)午休时间:12:30-13:45

  (三)晚上熄灯时间:12:30

  (四)正常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进入宿舍。

  (五)因季节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条借宿管理

  (一)员工之亲戚、朋友来访,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留宿者,可以按规定办理相关住宿手续。

  (二)借宿人员,必须由员工本人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借宿手续,填写《借宿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留厂住宿。

  (三)凭《借宿单》在保安处登记借宿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宿时间等相关情况,并由该员工、借宿人签名确认。

  (四)由保安(宿舍管理员)安排借宿人员住宿。

  (五)借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住宿安排、管理,严格遵守厂部的《宿舍管理制度》及厂部之其他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取消其借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员工本人及借宿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一)员工可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宿舍住宿,不在工厂住宿的员工不再另外发放住宿补贴。

  (二)个人现金、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规范员工用餐秩序,创造一个洁净、卫生、舒适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操守,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务周到,对用餐人员恭谦有礼,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发生争执。

  (二)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有肝炎、肺结核、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者,均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三)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物,勤剪指甲,工作时间必须戴上工作帽、口罩、系上围裙。

  第三条食品质量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法规条例,确实做好食堂的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禁止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到无牌无证的摊挡购买熟食品和包装品,生熟食品存放要隔离。

  (三)不得发放生、冷或变质的食品供用餐人员食用。

  第四条食堂卫生要求

  (一)保持厨房、餐厅地面、桌面、餐椅干净卫生

  (二)厨房、餐厅物品摆设整齐有序,不得杂乱无章。

  (二)用餐完毕后第一时间清理厨房、餐厅卫生,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并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大清洁。

  第五条用餐时间

  (一)员工正常用餐时间为:

  中午12:00-12:30,晚上18:00-18:30。

  (二)晚上需要加班的员工,视加班情况为加班员工免费提供夜宵。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供应饭菜。

  第六条员工用餐规定

  (一)按规定用餐时间凭工作证用餐。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用餐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安排。

  (二)严禁穿拖鞋、睡衣、背心、短裤进餐厅用餐。

  (三)遵守用餐秩序,按要求自觉排队,不插队,不拥挤。

  (四)文明用餐,用餐时不准站在餐椅上,不得将脚架在餐桌或餐椅上。

  (五)爱护粮食,按自己的饭量盛打饭菜,不许造成浪费。

  (六)不得在餐厅高声喧哗,严禁借故寻衅滋事,扰乱食堂秩序。

  (七)不得刁难辱骂、漫骂食堂工作人员。

  (八)爱护食堂设施严禁损坏公共财物。

  (九)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严禁乱扔垃圾、乱泼脏水。

  (十)未经允许,用餐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不得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病号除外)。

  第七条节约用水、用电,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现有的用具和设备设施,用餐人员不得私自拿出食堂或带回宿舍占为已有。

  第八条其他

  (一)食堂全天候为员工免费供应饮用水。饮用水只提供给员工正常饮用,不得利用饮用水洗碗或另作其他用途。

  (二)每天晚上18:00-23:00为员工免费供应热水。

  (三)餐厅设有有线电视,电视放影时间为每天中午12:00-12:45,晚上18:00-22:30。

  (四)加班时间热水暂停供应,电视暂停开放。

  (五)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用餐、洗澡水供应、电视开放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九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招聘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工厂招聘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基本政策

  (一)厂部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二)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本厂在职员工,然后再向社会招聘。

  (三)工作绩效是本厂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招聘

  (一)用人部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填写《人才需求申请表》。

  (二)《人才需求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及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招聘方案并实施。

  (三)人员的招聘,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时可进行对外招聘:

  1、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四)应聘者必须完整、真实填写《入职申请表》,并提交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五)初试: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身份背景、入职资格、求职意向及待遇要求等方面。

  (六)复试:经初步审查,符合录用条件者,由用人部门复试,包括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等。

  (七)结果:面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并议定工资待遇后,通知报到;面试未通过者,资料转入人事行政部存档。

  (八)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员工,必须在人事部门通知时间内报到任职,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或放弃,应与人事行政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或申请除名,否则半年之内不予录用。

  第三条录用条件

  (一)员工录用条件必须符合《职位说明书》。

  (二)员工的任用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必要时进行个人背景状况调查,并采用技能考核和面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成为本厂员工:

  1、被通缉、判刑有案或解除公职尚未复职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3、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被公司或其它机构开除者;

  4、有挥霍公款或贪污行为并记录在案者;

  5、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营私舞弊、声名狼藉者;

  6、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

  7、患有神经病、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者;

  第四条入职手续

  (一)录用人员必须向人事部门提供以下证件缴检后,并上交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最高学历证书;

  3、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5、特殊岗位相关证照。

  (二)录用人员由厂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进行培训试用。

  (三)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建立档案;发放工作服;发放临时厂证,以作暂时出入厂区及宿舍证明,七个工作日后制发正式厂证。

  (四)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员工手册》培训,以使员工对工厂概况及相关规定有初步了解,并且考核合格后予以分配给用人部门。

  第五条试用规定

  (一)新员工录用七个工作日内为培训、试工期间,七个工作日内因不适应环境自愿离职,或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分配,顶撞上级等恶劣行为者,公司将立即停止聘用。

  (二)用人部门根据新员工实际情况填写《新进员工培训试工考核跟踪表》,报部门经理(厂长)审查,人事行政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一至两个月(包括七天培训试工期在内)。

  (三)试用期间,新员工会得到上级管理者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并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四)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五)员工转正后,除基本薪资将获得相应调整外,并可享受正式员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满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并按劳动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三)合同期满,公司或劳动者都可自由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续签,合同续签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解除按员工正常离职程序办理。

  第七条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三)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佳力皮具厂全体员工(副总经理以上级别或经公司特别批准免于考勤者除外)。

  第三条职责范围

  (一)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统计、监督、各类假期的审批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职责:负责工厂全体员工考勤稽查、汇总、各类假期的办理等工作,每月5号前将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公布,并由个人签名确认。

  第四条上班时间

  (一)正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加班时间按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若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正常上班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五条考勤方式

  工厂全体员工均使用打卡钟打卡的方法记录员工考勤。

  第六条打卡管理

  (一)员工打卡上下班,每次打卡应打在相应的卡格内。

  (二)上下班打卡有效时间: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后15分钟内打卡有效,超过15分钟打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三)因打卡钟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的,由人事行政部考勤人员或现场监督打卡人员负责现场签卡确认。

  (四)员工有正当理由(如遇突发公共事件)而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打卡的,可以电话的形式向直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由直接主管领导在卡上进行签名确认,视为正常出勤;因个人原因而漏打卡者,最迟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向直接领导阐明漏打卡原因,由其直接领导签名确认、并经人事行政部核实后视为正常出勤;但当月漏打卡累计超过五次者,不予计发全勤奖。

  第七条加班

  (一)非车间作业人员加班须有《加班申请单》,或因特殊情况而补办的《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车间作业人员加班或由厂长直接安排,无需加班申请单,加班时间以打卡为准。

  第八条外勤

  (一)因公外出,应在外出前填写《外勤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外勤员工无须打卡,由部门主管根据《外勤单》实行签卡手续。

  第九条请假

  (一)请假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可以口头请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类型

  1、事假在职员工一年内事假开数累计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不得超过3天。事假为无薪假,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工资,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2、病假病假2天以上必须在假后出具街道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3、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按工厂《员工福利制度》之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需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5天以内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5天以上7天以内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7天以上需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

  (三)请假流程

  1、人事行政部(请假条)---->请假者(申请)---->组长(审批)---->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或厂长(审批)---->人事行政部(上呈)---->副总经理(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备案)---->请假者(休假)---->保安室(放行)---->人事行政部(备案)。

  2、请假经核准后,一律将请假条交至人事行政部,安排相应放行手续。

  (四)审批权限

  1、组长级以下人员(车间):组长(1天),部门主管或主任(3天),部门经理或厂长(5天)

  2、组长级人员(车间):部门主管或主任(1天),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3、主管级以下人员(非车间):部门主管(1天),部门经理(3天)

  4、主管级人员: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5、各部门经理(厂长)请假,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6、超出以上规定审批权限的,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五)销假请假人员请假期间提前回厂上班,必须在回厂后第一时间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请假处理。

  (六)续假请假期满但因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及时赶回厂上班的,可以电话续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其延期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迟到、早退

  (一)迟到给予5分钟(车间3分钟)的缓冲、宽裕时间,超出者视为迟到。

  (二)未经允许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一律按早退处理。

  (三)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旷工

  未经批准或未办妥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全勤

  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为全勤。

  第十三条其他

  (一)事假、迟到、早退时间没有任何工资及福利。

  (二)任何员工不得故意涂改、损毁、伪造考勤、损害打卡设备。

  第十四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离职形式包括辞职、辞退(解雇)和自离。

  第三条辞职是指因员工个人原因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离职。

  第四条辞退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违反了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而被作出劝退、辞退或开除的情况。工厂对被劝退、辞退或开除的员工给予结算其在职期间基本工资,不计发相关补助,并限时离厂。

  第五条自离是指员工自动、自愿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时间达到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未返回工作岗位的情况,将对其作出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其在职期间的任何工资及相关补助。

  第六条离职审批流程:

  (一)辞职审批程序:待离职人---->人事行政部(领表)---->组长---->部门主管---->经理/厂长---->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二)劝退(解雇)审批程序:直属部门主管(提出劝退、解雇意见)---->直属部门经理/厂长(核实)---->人事行政部(核实并作出劝退、解雇决定)---->部门经理/厂长(会签)---->总经理(签核)---->被劝退、解雇者本人(签收)---->公告

  (三)自离:直属部门主管(反馈情况)---->直属部门经理/厂长(核实)---->人事行政部(核实、作出自离决定)---->部门经理(会签)---->总经理(签核)---->公告

  第七条离职时间

  (一)所有申请离职人员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离任。

  (二)若有特殊情况急需离任,可实行请假带辞职,辞职者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可提前离任,但必须提交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的《请假条》,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允许;其结算工资与当月正常辞职人员一同结算。

  (三)辞退人员根据用人部门实际情况决定具体辞退日期,日期不限。

  第八条离职程序/手续

  (一)待离职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书面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上交其直接上级主管。

  (二)《离职申请表》必须经由本部门各上级领导批示意见后并获准其离职日期。

  (三)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型人员,其《离职申请表》必须经(副

  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四)各部门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将当月《离职申请表》汇交人事行政部,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后,人事行政部安排离职交接结算手续办理。

  (五)人事行政部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离职通告”,告之具体离职日期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六)离职当日,离职者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交接表》,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及事务移交手续,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条工作事项移交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工具、技术资料、印章、车锁、证照等均应移交接替人员或相关部门,并将已办未结案事项交待清楚,并做出书面移交清单,交其部门上级确认。

  第十一条工作事务移交

  (一)入厂时所领用的(工作服)、宿舍钥匙等物品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二)厂证及员工手册等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三)领用的工具、文具等交还到领用部门;

  (四)所借工厂欠款等归还财务部。

  (五)离职人员损坏、丢失工厂物品要按价赔偿,交接不清者不办理离职结算。

  (六)所有离职人员移交手续,限在离职当天8小时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放弃,不予结算工资。

  (七)因特殊情况,请假带辞职人员可预先在请假之前,提前办理完移交手续。

  (八)《离职交接表》各项目应由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详加审查,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更正,如有遗漏造成工厂财务、资料、往来帐款损失,应由该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负责追索或赔偿。

  (九)人事部门在离职当天将《离职人员考勤汇总表》予以本人核实,如有异议者,必须当天到人事行政部核实,如当天未到人事行政部核实者,将作为默认可处理,一切后果工厂将概不负责。

  (十)离职者携私人物品离厂,应按《门禁管理制度》的规定至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

  (十一)离职者办妥离职手续后,将《人员/物品放行条》交保安室,经、门禁管理员

  确认无误后,方可携带私人物品离厂。

  (十二)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者合同终止、停保、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第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定要服从上司安排,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规则,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游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积极主动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以任何借口擅自停工、罢工等行为。

  第五条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安排指示,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尽忠职守,不得泄露工厂业务及技术秘密,维护工厂利益。

  第七条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经常清洁工作台、机器设备;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第八条下班前必须整理好工具,关好门窗、电源、水源,做好安全检查,防止一切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九条积极参加工厂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和其它一切集体活动。

  第十条工厂所有办公电脑,在工作期间和其余时间,严禁玩任何电脑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任何食物进入车间、办公室。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准故意毁坏工厂的财物。

  第十三条严禁在厂打架、赌博、偷窃他人、公司财物。

  第十四条员工之间相互配合,真诚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第十五条养成主人翁意识,时刻维护工厂司形象,遇到反常态现象主动报告处理。

  第十六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不浪费水电及工厂物料,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作风。

  第十七条关心同事,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

  第十八条严禁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上影响正常作业;若对工作有不平衡情绪或疑问可直接向管理部门反映或谈心,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理性作业。

  第十九条严禁上班时间在厂区范围内吸烟。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严禁在厂区范围内张贴任何文件资料。

  第九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工厂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考核员工,奖优汰劣,本厂实行奖惩制度,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员工为企业立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全厂人员奖惩之管理。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遵循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奖惩制度直接与员工工资及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条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但不得无理取闹。

  第六条勇于检举不良行为者,依事件之大小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第七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和大功下列三种,由经理(厂长)提议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一次性给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在一个月内均无出现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全勤者。

  (三)关键时机维护公司荣誉、利益者。

  (四)热心服务、乐于助人,有具体事实者。

  (五)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创造荣誉者。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并一次性给予加10-20分。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或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一次性给予加20-50分。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总经理认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工厂有特殊贡献者。

  第十一条员工惩罚分为六种:警告、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和自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佩戴厂牌或随意乱挂、转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围裙而从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内外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三)未按规定乱停放车辆及摆放个人物品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四)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规定打卡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五)未经允许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设备、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者。

  (六)对进出厂员工、来访人员、车辆及相关物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登记,发现可疑物品不及时向上级汇报以及未按规定放行进出厂员工及相关物品者。

  (七)超过作息时间仍未熄灯休息或超过规定回厂时间回厂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八)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办公室或未经允许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礼仪礼节、野蛮无礼或被投诉思想不端正,服务不周到,对员工态度恶劣、发生争执者。

行政管理制度10

  市行政管理制度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政府机构的运行、公共服务的提供、政策制定与执行等多个层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明确各级行政单位的职能和责任,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行政决策与审批流程:规定政策制定、审批的程序和规则,保证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公务员管理:涵盖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人力资源管理环节。

  4. 公共服务提供:规范公共服务的提供标准、质量监控及公众反馈机制。

  5. 法规与政策执行: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守,建立违规处理机制。

  6. 财务与资产管理:对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监管。

  7. 监督与审计:设立内外部监督体系,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内容概述:

  市行政管理制度的构建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点:

  1. 法律法规依据:所有制度都应基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性。

  2. 制度的系统性:各个子制度间需相互协调,形成完整统一的管理体系。

  3. 实施机制:明确制度的执行机构和程序,确保落地实施。

  4. 评估与修订: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5. 培训与宣传:对公务员进行制度培训,提高遵从度,同时增强公众对制度的理解。

行政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总局机关物品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提高物品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采购小组为总局机关物品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具体实施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采购人员为采购小组成员,办公厅、服务局委派的人员和因需要参与的需求部门的相关技术人员。

  第四条 采购小组的采购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和一次性超过5万元(含5万元)大额集中采购物品。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按照《民航总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总局厅发[20xx]19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制度由总则、采购小组职责、工作准则、采购招投标、采购的监督、附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 采购小组职责

  第七条 采购小组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民航总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总局厅发[20xx]193号)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2、负责总局机关所需的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物品的具体实施。

  3、负责对机关各部门报送的年度采购计划进行核对,提出建议,报请办公厅审批。

  4、负责与客户签订采购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讨所欠、退货或索赔款项。

  5、严把物品质量关,负责组织需求部门对所购物品进行验收和财务结算,并监督物品的入出库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收集物品供货信息,对采购策略、物品结构调整改进,积极提出各项合理化建议。

  7、负责物品采购招投标的具体组织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1、在采购谈判过程中,做到以单位利益为重,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观念,不索取回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接受供应商可直接影响谈判工作的任何邀请。

  2、认真贯彻执行采购制度和流程,努力提高自身采购业务水平。

  3、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采购供应计划指标,积极开拓货源市场,货(价)比三家,选择物美价廉的物品,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4、填写有关采购表格,提交采购分析和总结报告。

  5、严把采购质量关,对于大宗或特殊物品,选择样品报上级审核定样,对购进物品均须附有质保书或当场(委托)检验。

  6、负责办理物品验收、运输、清点交接、结算等手续。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采购工作准则

  第九条 根据物品种类分为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两种采购形式。

  第十条 政府采购物品范畴按每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严格按政府采购要求组织购买。

  第十一条 自行采购物品应根据批量和额度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相对固定合作伙伴)等方式。

  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采取公开招标;

  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少于50万元(不含50万元),采取邀请招标;

  一次性采购金额少于20万元(不含20万元),采取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相对固定合作伙伴);超过5万元(含5万元)须经办公厅主管领导同意批准。

  第十二条 采购过程应坚持3人以上共同参与,对于大宗物品采购需招投标的,应5人共同参与,并接受监督。采购人员在洽谈某项物品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成本。

  第十三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选择相对固定的供应商作为合作伙伴。事前,采购人员须对该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包括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价格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办公厅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确定。事后,须对其进行动态考核,不符要求的,随时调整。洽谈记录和相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备查。

  第十四条 对于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大批或大额物品的采购实行集中采购招标,应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采购相应物品。

  第十五条 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坚持“三、三、一”的原则。

  (一)三不购:

  1、没有提供书面采购计划或未经批准的不购;

  2、材料、设备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

  3、库房有能够代用的物品不购。

  (二)三比较: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

  (三)一计算:算成本。

  第十六条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洽谈时,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单位利益,的原则,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需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办公厅主管领导。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特点及特性等进行比较。

  第十七条 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办公厅领导批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同时所有资料妥善保管备查。

  第十八条 采购物品时必须签订《订货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一份由采购小组保存备案,一份由财务保存。

  属政府采购范畴的,须按政府采购要求,报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第四章 采购招投标

  第十九条 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在物品采购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

  (二)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三)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投标方以非正常渠道获取特权,使其他投标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四)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招投标双方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义务。

  第二十条 招标

  (一)采购人为招标人,招标人由物品采购小组成员,办公厅、服务局委派的人员和物品需求部门的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二)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签订委托协议,委托采购业务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的,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它经济实体发出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应包括:

  1、招标人名称、地址等信息;

  2、标地名称、用途、数量和交货日期;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评算的具体办法;

  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5、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

  6、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7、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四)招标人应当根据需要编写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和评标办法;标地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和报价方式要求;投标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履约保证金要求;交货合同和地点;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投标

  (一)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截止日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二)在截止日前,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所得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入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开标、评标

  (一)开标应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二)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办公厅、服务局和物品需求部门派人参加。招标人、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总局直属机关纪委视情况派人现场监督。

  (三)开标时,检查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完好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

  (四)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技术专家由招标人从总局确认的专家名册中选取。

  (五)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写出完整的评标报告,经所有评选委员会成员签字后,方可有效。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结果。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入,或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六)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确定10个工作日内,向总局办公厅提交招、投标书面报告。

  (七)经总局办公厅审批后,招标人可向中标投标人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九)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十)属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还需向政府采购中心上报备案。

  第五章 采购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采购全过程受总局直属机关纪委指导、监督和管理,采购小组在办公厅、机关服务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 总局直属机关纪委、物品需求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有关物品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物品采购的采购标准、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物品采购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四)物品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受理物品采购有关问题的各种举报、投诉。

  (六)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物品采购应当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提请总局直属机关纪委或司法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12

  一、软件部分:

  1、不得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减轻系统负担。

  2、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者光盘,防止病毒的侵袭。

  3、不得私自改动系统的`ip、用户名等设定,对于私改ip地址,冒用他人名义的行为,将给予严肃的处理。上班高峰期间禁止大量下载操作,如下载电影等,如被管理员探测,将停网一周。

  4、提高警惕,谨防病毒。一旦发生病毒,原则上自行解决。并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员。

  5、系统异常,高度怀疑病毒时,应立即报告,防止系统瘫痪。

  二、硬件部分:

  1、爱护办公设备,节约电力,下班时关闭所有电源。

  2、不得自行拆卸机器,不得将“中心”设备带出。

  3、不得擅自更改电源供应和网络走向,不得擅自变更设备的使用位置。

  4、打印机耗材用尽、补充或更换时应与网管科联系,协商解决。

  5、发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销售案场工作时间管理

  (公司内部管理文件,注意保存)

  (1)项目销售案场实行六天工作制,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安排休息,周二至周四安排轮休(如果在广告推广期,原则上不安排休息,所积攒休假时间在后期安排补休),病、事假按公司制度执行(一天以内需提前一天报销售经理批准,二天以上报营销总监及以上领导审批)。(2)项目销售案场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销售案场员工每天上班时间:8:30-17:30;值班时间:17:30-18:30;值班时间将根据季节作定期调整,因销售工作的特殊性质,案场员工应承担加班工作安排。每日8:30之前,员工必须着工作装,佩戴工作牌上岗,否则视同迟到,按迟到有关规定处理。

  (3)就餐时间:中午11:30-12;00在指定地点内(如果在接待客户员工则可延迟),中午就餐时间实行轮流值班制,未经允许禁止在餐厅逗留。

  (4)销售内勤协助主管需在每周日12:00前将下周置业顾问排班表向销售经理提交,由销售经理审核并公布,置业顾问不得私自变动,若有必要变动时需提前1天报销售经理审批。(5)售楼处早晚召开例会,早会在8:30准时开始,由销售经理或主管安排当天相关工作事宜,并对置业顾问进行鼓励,视情况组织小游戏。下午17:30分召开晚会,核对当天的客户资料并对客户进行分析,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销售经理。

  二、销售案场日常事务管理

  (1)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对个人使用的耐用办公用品,控制发放,正常消耗用品,实行以旧换新。实行“谁使用,谁保管”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使用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使用公司的物品设备应爱惜,不得挪为私用。

  (3)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及电脑信息等。

  (4)客户名片为公司公共资源,应妥善保管,以便检索,不得占为己有。(5)未经许可,非本公司人员均不得使用公司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6)使用人必须爱护计算机设备,不得有危害计算机设备的行为,下班后应及时关机,并切断

  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电源,不得私自拆装和移动设定的计算机设备,每天及时清理灰尘。(7)计算机出现故障或需更换配件时,应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8)上班时间不得玩游戏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9)禁止在计算机上自行安装游戏及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

  (10)网上签约专用电脑只能由专人用于签约使用,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

  (11)销售案场一切对外文件和对公司各部门之间往来文件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

  三、销售案场考勤制度

  (1)销售案场上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考勤机时由销售内勤考勤。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至当月底止。销售内勤每月按公司要求上报考勤情况。

  (2)按规定时间到岗、离岗,员工晚于工作时间上班或提早下班视为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需经销售经理批准。

  (3)公假——因公事需离开办公区域半天以内的,需在外勤登记表上登记,并经上级主管同意;离开时间达一天及以上的,需经销售经理的'书面批准。

  (4)事假——公司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而请假者视为事假,须提前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负责人批准后方予准假,事假不计发工资及相应补助;未经核准而不到岗人员或事后补假者以旷工论处,每年累计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

  (5)病假——公司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在家休息,若未能提前向销售经理提出申请,应及时电话通知销售经理,并需获得销售经理批准;请病假超过三天以上的员工,须上班后当日11:00前向销售经理请假,并出示正规医院证明、处方、发票等经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作为事假处理。

  (6)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及时书面请假并获批准签字的,须以电话申请,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次日补填表单,若在正式上班后三日内仍未补填请假单的,销售经理可视情节轻重对置业顾问处以暂停接待新客户1-3天的处罚。若到本月向公司上报考勤之日,仍未补填请假单,视为旷工。

  (7)旷工——无正当理由且不按照公司所规定的病、事假手续进行请假而无故不到公司上班者,视为旷工。未经核准而不到岗人员或事后补假者以旷工论处。

  (8)置业顾问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销售经理,并由销售经理报上级审批。在明确批

  复后不再参加接待新客户并做好交接工作,并经营销总监签字确认交接完备,否则将扣相应比例的未发工资或销售提成。

  (9)批假权限、法定假日及其他相关假期规定:参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四、销售案场行政管理处罚细则及异议处理

  销售案场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当置业顾问连续3个月无法完成销售任务并排名垫底时,公司有权利与该置业顾问终止劳动合同。

  受处罚员工对所受处罚存有异议者,可在处罚决定宣布后三日内向营销总监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营销总监在受理该申诉后,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仲裁。所有触及法律的行为,公司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处罚内容及处罚细则:

  序号处罚内容处罚标准附加说明连续二个月迟到、早退次数最多或1迟到或早退罚款50元一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公司可予以辞退,每周累计两次,月累计四次,处警告处分2旷工实际旷工天数扣罚双倍工资旷工两天者公司可予以除名。上班时间在办公区非指定区域和非指3定时间内吸烟、化妆、吃零食、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事宜4 5 6未按公司规定着装,整理仪容仪表,不爱护公物及公共环境工作时间相互串岗、闲聊、大声喧哗周例会、培训或活动擅自缺席对顾客不礼貌,态度恶劣,与其发生7激烈争吵、斗殴,被客户投诉,影响恶劣者在员工间散布流言蜚语,影响同事团8结和工作良好氛围,有意见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者,相互之间谩骂、斗殴者9 10泄露公司机密或客户隐私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视情节及后果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公司可予以除名解除劳动合同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从重处罚,详见《公司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并停止接待新客户待岗学习三至七天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可予以除名罚款50元罚款10元罚款50-200元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并停止接待新客户一至三天待岗学习故意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缺席会议3次以上者从重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可予以除名,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罚款50-200元对于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11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详见《公司规章制度》

  五、销售案场行政管理奖励细则

  1、在完成销售目标的前提下,案场每月度、每季度评选销售冠军,所有销售冠军公司分别予以1000~3000元奖励,在发放佣金时一并发放。

  2、在销售过程中拾金不昧、或为公司做出较为突出贡献的、在社会上为公司赢取良好口碑并造成影响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数量的现金奖励,具体标准由销售经理制定,报公司领导批示。

行政管理制度14

  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校合同管理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循序渐进与顺势而为相结合,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一、学校合同管理的目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合同行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风险运行,高起点定位,高效率管理,确保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运行,责任到人,全面监督的合同管理体制。

  三、学校可根据合同承办部门的需要,联系法律专家参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核重大合同,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并根据具体法律服务明确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费用。

  四、校长负责学校合同综合管理,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加强物品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开发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后勤服务物品和单位工作开展相关所需的各类采购。

  凡属政府

  采购范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物品采购应按照服务工作的原则,又要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第四条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爱护与珍惜国家财物,配合、支持管理人员做好物品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品采购、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采购方式及流程

  第六条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按照先预算计划,并通过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未预算计划或未通过审批的不得采购。

  既要及时周到,

  第七条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需分类进行,采购办理流程如下:

  (一)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一律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或在指定采购点签字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后,分管副主任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采购申请人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对采购物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时,采购申请人可提出详细采购要求或由申请采购部门的分管副主任派人一同采购。

  (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由采购申请部门预先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部门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和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通过后,根据采购金额分别报管主要领导或党工委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办公室安排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前往市财政局和交易中心申办米购。米购完成后,由办公室物资管理人员、纪检人员和米购申请部门人员对物资验收入库登记,并在采购申请部室办理完物品领取登记后,建立好使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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