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安徽城市低保标准
从2015年1月1日起,合肥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510元。
经过调整后,合肥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户月人均460元调整为户月人均510元。各县(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定指导线为户月人均不低于4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定指导线为年人均不低于2100元。
城市低保提标后,合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未就业随军家属、市级救助站受助人员、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费四个关联项目随之提高。
【安徽城市低保标准】相关文章:
鞍山低保标准07-02
苏州低保标准08-04
2016城镇低保标准07-03
镇江润州低保标准06-30
安徽高温补贴标准201607-03
城市低保申请书01-27
上海申请低保标准201507-02
2012河南农村低保标准07-02
安徽省高温津贴标准07-01
2016安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