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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即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最少可享受98天,2014年6月前平均缴费工资不低于2873元,2014年7月后平均缴费工资不低于3188元
假期计算办法如下:
正常产假98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即分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
3、晚育假增加15天(女性24周岁以上生育为晚育)
4、难产假(剖腹产增加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前检查费
生育(流产)医疗费(在广州本地医疗分娩直接用医保卡结算,在外地分娩提交发票报销)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
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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