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新规定2013
产假规定 2013最新产假规定公布出炉
核心内容:2013年产假规定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最普遍的情况,即女职工单胎顺产,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第二种单胎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即113天;第三种多胞胎生育者,除了第一个宝宝,其他每多生一个宝宝都增加产假十五天。下面益智堂再为准妈妈们列一下其他一些例外的情况以及产假需要提供的证明。
首先,例外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第二种: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其次,产假按照固定需要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另外,生产之后,新妈妈还可以申请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总之,2013最新产假规定公布出炉对于很多孕妈妈来说就变得更加人性化了。现在准妈妈可以更安心地准备迎接宝宝的到来。同时,在怀孕和培养宝宝的时期有任何困惑,益智堂也会全力协助准妈妈们培养一个健康快乐聪明的好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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