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车辆年审新规定

时间:2022-07-03 02:26:24 爱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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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车辆年审新规定

[提要]记者从肥城市交管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9月1日将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 8月27日讯(肥城台记者马兴强)记者从肥城市交管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9月1日将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

山东车辆年审新规定

据了解,车检新政规定,9月1日起,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上线检测,意味着不少车主可以直接向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在这6年期间,车主仍需每年购买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并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这意味着期间车主仍需每年购置交强险且按规定粘贴保险标志,以2年为期到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时,车主应处理完车辆所有交通违法,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证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此期间机动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则不按该规定执行,而是按照原规定定期参加审验。

对于符合车检新政实施的范围,需在2010年9月1日之后,2010年8月31日以前登记车辆到2014年的8月31日前,超过4年,将不再享受新政政策,2012年9月1日以后登记车辆享受两次新政。2010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登记车辆享受一次新政。

民警提醒市民,受益免检的车辆中不包括有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若发生过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则该检验周期内自动丧失免检权利,必须按照原有的机动车检验流程,仍需上线监测,直至车辆合格,取得该年度的车辆年检标。此外,新政从9月1日开始执行,超过8月31日不去年审,就属于脱审。而且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不能上路的,车辆脱审可进行补审,但要进行处罚,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给予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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