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譬喻何确定?

时间:2022-06-28 12:54:27 社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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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譬喻何确定?

缴费基数分单元缴费基数和个人缴费基数两部门。

个人缴费基数: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均匀人为收入为个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根基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6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30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300%为缴费基数。

单元缴费基数:审定单元上年度人均月均匀人为后,凭证“参保单元上年度人均月均匀人为高于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60%的,以上年度单元月均匀人为总额为单元缴费基数;对付单元上年度人均月均匀人为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60%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单元缴费基数,单元缴费基数不能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法则,审定参保单元的今年度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根基养老保险费。

城镇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介入根基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缴费比例为20%,个中8%记入人个账户。个别工商户的雇工个人缴纳8%,别的部门由店主缴纳。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到达划定领取根基养老金年数后,按企业职工根基养老金计发步伐计发报酬。对付低收入的城镇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按“低进低出”原则,由本人提出申请,最低可暂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的60%为基数缴费,往后慢慢过渡到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为基数缴费。但按低基数缴费职员退休后根基养老保险报酬也响应低落。按照冀人社发〔2011〕72号划定, 从2011年10月1日起,个别工商户、机动就业职员介入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举办了调解,调解后,这些职员可按照本身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根基养老保险费,在计较指数时仍以全省职工月均匀人为为参数计较(即:昔时缴费人为指数=本人昔时现实缴费基数÷昔时全省职工均匀人为)。缴费基数调解后,仍实施低缴费低报酬、高缴费高报酬的原则。因此,个人在选择缴费基数时,应按照本身的包袱手段,尽也许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以利于达到领取养老金年数时,可以或许领取较高的养老金。

参保职员在缴费时代或退休后衰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所有余额一次性付出给法定担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