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征集志愿录取规则

时间:2022-06-28 13:45:19 求职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河北征集志愿录取规则

征集志愿,是在招生过程中,原报考这个志愿的人数不够,只能通过再征集志愿,才能录取到计划招生的人数。而补录是在开学后,录取的学生放弃这个学校,在校生人数没有达到招生计划,再补充录取学生就叫补录。其实在志愿录取期间,补录志愿与征集志愿的概念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一般在录取结束新生开学时期的的补录,不再使用“征集志愿”的说法。那么关于河北征集志愿录取计划规则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本征集计划是本科一批和地方专项计划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的学校缺额和新增计划。二志愿录取时如控制线上考生生源不足,有降分录取的可能,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招生学校在录取过程中有可能根据生源情况调整计划,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

二、地方专项计划,是河北省属高校面向农村考生招生的专项计划,只招农村户籍或户籍在我省县(含县级市)及以下地区的考生,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批次为“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二志愿录取工作在本科一批二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既可填报本科一批二志愿,也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二志愿。

三、志愿征集时,操作要求和集中志愿填报时要求一致,请考生认真阅读《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须知》中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注意观看《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演示》中的操作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完成志愿填报。

在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随时修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以最后一次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

特别提醒:本征集计划只包括计划性质、科类、批次、代号、学校(专业及专业方向)名称及计划数,各专业的其他内容(如:学制、学费及备注等)详见《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文、理)》。填报前请考生务必进行对照参考,并关注本次新注明的要求,详情可向招生院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