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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
近年来网络上恶意一些企业及其产品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一些的幕后在网络上事实制造他人的。日前,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庆后公开呼吁,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应制造者。
网络的肆意泛滥,已经造成了多方面的危害,最大的便是企业,娃哈哈作为当前国内食品饮料行业的龙头企业,也是网络的最大者之一。庆后介绍说,从2011年开始就有者开始其产品。去年下半年开始,网上又开始所谓“饮料中含有肉毒杆菌”、“喝饮料会造成小孩子得白血病”等。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5月,上述在网上的转发量已超过1.7亿次,给娃哈哈累计造成近50亿元销售额的损失。
庆后认为,制造者首先法律要完善,做到有法可依。但现在很多法律都比较原则,实际上可操作性不强,比如《食品安全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者还要“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而《刑法》亦“并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些看起来已经比较全面了,但实际操作中如何认定、谁来认定、具体处罚和赔偿标准是什么等等一系列具体问题都没有明确,因此他在《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及有关司释中进行细化。
其次,依照现有,执法部门对食品安全网络的查处程序过于复杂,反应速度缓慢,给造成可乘之机,同时企业在举证上也难度很大。庆后举例说,在我们向属地机关报案并提供了相关线索之后,女装田径服训练装越奥休闲运动服情侣套才知道对于网络损害他人声誉案件的立案需要经过的审批,因此虽然基层也想方设法找出者,但因为无法及时立案,很多实质性的侦查工作都无法开展,而且机关接受记者采访亦要通过审批才行。
另外,网络之所以能迅速,借助的就是互联网这个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等工具。庆后认为互联网运营商掌握着强大的信息渠道资源,应当在打击方面承担更大的义务,包括对进行主动,及时采取删除或屏蔽措施,而对多次者应关闭其账号。另外,现有相关司释仅要求其在人提出后予以删除就可以免责,但其认为,对于同样的首次删除之后在其平台上又反复出现的,平台运营商仍然未采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取主动或屏蔽措施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最后,庆后认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网络者的处罚力度远远不够,达不到对违法犯罪的和制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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