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范围

时间:2022-07-02 01:11:21 劳动保障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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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范围

2015年农村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

1、门诊补偿:

(1)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 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4、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