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如何分摊12个月不交税

时间:2024-07-10 06:44:29 炜玲 职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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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如何分摊12个月不交税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一些经验知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年终奖如何分摊12个月不交税相关文章,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年终奖如何分摊12个月不交税

  各种奖金如何计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年度各种奖金是指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对于此类奖金,应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企业职员小陈,每月取得基本工资3000元,2012年12月取得年度先进职工奖1000元,季度奖5000元,加班奖300元,考勤奖200元;

  小陈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000+1000+5000+300+200-3500)×20%-555=645元。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于每一个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的不同月份分次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收入,也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采用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缴税款。

  年终奖分摊到12个月征税

  年终奖个税计征方法下月调整 新算法不再出现多赚少得

  “年终奖多,税后所得却少”的怪现象将被终结。记者昨天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首度公布年终奖适用税率表及其速算扣除数,新规将在今年9月1日实施。

  今后,年终奖计算个税时,就不用再沿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及其速算扣除数了。

  旧算法

  税前奖金多税后所得少

  细心的财务人员此前已经发现,年终奖计算个税时,在每个税率进级阶段,都会出现“税前奖金多、税后所得少”的现象,被业内称为“1元税差”。据了解,年终奖纳税由于采用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的商数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样在每个税率进级阶段会出现“1元税差”。在临界点,税前奖金多1元,税后所得反而会少一大截。

  算账

  如某单位甲职工的年终奖是6000元,用6000元除以12个月,甲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元。500元的适用税率是5%,速算扣除数是0.所以甲应缴税6000元×5%-0元=300元,税后收入为5700元。

  如乙职工得到的年终奖为6001元,用6001元除以12个月,乙的应纳税所得额就变成500.08元,因为超过了500元,其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所以乙应缴税6001元×10%-25元=575.1元,税后收入为5425.9元。

  可见,虽然乙税前年终奖比甲多1元,但其税后收入反而比甲更少。

  税总

  怪象源自“一个数学问题”

  税务总局解释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的计算公式,会出现应纳税所得额越多,税后所得越少的现象。

  税总称,这个计算结果违背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基本原则,也打击了人民群众努力实现劳动致富的积极性。一般来说,应纳税所得额越多,应纳税额越多,税后所得也越多,这样才能体现国家税收在收入再分配中的积极作用。

  税总称,产生以上问题的根源实质上是一个数学问题。由于速算扣除数是根据税率表计算出来的,不同的税率表可以计算出不同的速算扣除数,因此不同的速算扣除数是与其相对应的税率表配套使用的。当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其除以12的商数来确定税率时,实际上已经改变了税率表中的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此时速算扣除数就需要重新计算,而不能再沿用根据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计算出来的速算扣除数了。

  不会再出现“多赚少得”

  在通知中,税总给出了两种年终奖的计税办法。

  一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然后以其商数及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乘以12个月,即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

  二是按照最新公布的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税率表,直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税总在通知中明确,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记者发现,按照新的计税办法,不会再出现奖金发得多、税后所得反而少的情况。

  刘先生年终奖为66万元,陈先生年终奖为66.0001万元。假设两人月收入均超过3500元扣除标准,采用新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对比。

  若用旧办法计算:

  刘先生:660000÷12=550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2755,应纳税额=660000×30%-2755=195245元,税后所得464755元。陈先生:660001÷12≈55000.08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5%、5505,应纳税额 =660001×35%-5505=225495.35元,税后所得434505.65元。

  陈先生年终奖多1元,税后所得反而比刘先生少3万余元。

  若用新办法(2)计算:刘先生:660000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33060,应纳税额= 660000×30%-33060=164940元,税后所得495060元。陈先生:660001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5%、66060,应纳税额= 660001× 35%-66060=164940.35元,税后所得495060.65元。

  刘先生年终奖660000元,按旧方法税后所得464755元,若按新法税后所得495060元。按此新计算方法刘先生比以前少交税:30305元。

  陈先生年终奖660001元,按旧方法税后所得434505.65元,若按新法计算税后所得495060.65元。陈先生比以前少交税:60555元。

  陈先生年终奖多发1元,税后所得也比刘先生多0.65元。

  将年终奖分摊12个月可以吗

  不可以哦,因为税法已经修改了。

  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之前,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采取除以12,分摊到各个月份的方法。

  个税改革之前年终奖计税方法: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x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x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不过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之前,原来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我们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7级超额累进税率,但是修改后个税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并且工资薪金所得并入综合所得,采取"年"度计算收入的方式。这样一来,年终奖的计税方式也将发生改变,不再是以"月"计算,而是以"年"来算,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

  可以现在12月申报年终奖个税,然后在次年发放吗?

  不可以,首先,个人收入的计税原则是何时发放何时计税,而不是何时计提何时计税。你只计提但不发,就不能计缴个税。其次,年终奖若摊到每月工资并发放,应与当月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计税最后,这种做法并不一定是替员工着想的好办法。如果你们单位的职工每月工资总额—社保公积金后小于3500,即每月不用纳税,那你把年终奖分一部分出来,每月摊到工资里并发放,使每月工资总额—社保公积金=3500,那么不仅每月工资依旧不用交税,而年终奖因为金额减少了也可以少交税,这是好办法。

  将年终奖分摊12个月可以吗?在个税没有修

  改之前是可以分摊在12个月进行操作的。但是现在已经不可以这样操作了,需要一次性进行处理。这个在上文我们也都有详细的分析。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请跟我们会计实操在线老师请教。

  上述是账务处理关于《将年终奖分摊12个月可以吗》的全部解读,各位会计朋友如果在学习「将年终奖分摊12个月可以吗」时有相关的财税问题,学习问题均可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不要在忙碌中迷失了自己,在学习之余,欣赏一下生活,会让你的心情像花儿一样绽放,放下书本,享受一下大自然,舒畅的心情能够助你轻松通过会计职称考试,你信不信。

  年终奖个税平分到按每个月去扣除缴税,怎么设置啊?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都可以适用《通知》规定的方法计算纳税。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新的办法,纳税人只要是在年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无论其属于哪一个年度的奖金收入,都可以按照新办法计算纳税。同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计税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年终奖计税方法:

  1、年终奖一年只能计算一次,年终奖所在月的工资收入如果不足起征点的,年终奖可补足当月工资与起征点差额,就余额征税

  举例:当月工资2000元,当月收到年终奖15000元,则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2000)=12000元。

  2、年终奖按12月平均额套用税率,

  继续上面举例:

  年终奖15000元,扣除当月工资不足部分为12000元,因为是年终奖,按12月平均,每月1000,其属于不超过3000元部分,适用税率为3%

  3、年终奖个税=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按第一点计算

  12000*3%=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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